干部档案材料转出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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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步骤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步骤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步骤根据《新任中管干部档案整理细则》修订稿进行介绍。

整理的第一个环节是鉴别,也是对准备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属于归档范围,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鉴别工作的内容包括归档材料是否办理完毕,是否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对经过鉴别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转出、退回、留存、销毁等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除了鉴别以外,一般来讲,整理工作包括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五个步骤:第一步,分类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根据其内容特征分为十大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

主要有:1988年、1999年两版履历表,参加工作后填写,填写1999版可以填当前时间,填写要规范,前后一致,培训两个月以上的填写,需在四类中有材料。

还要有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归此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自传材料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自传材料的归类,应该以内容和用途为依据,不能单纯按名称归类。

一些以自传为主的履历或简历表也应该归在第二类。

第二类中新增加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包括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调查、评价的材料。

具体有: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青海省95年度开始考核)每年需归档,援青、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学校、党校学习纯属鉴定不带成绩的各类鉴定(带成绩的归在第4类中);调任时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后备干部登记表。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档案整理方法步骤

档案整理方法步骤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步骤整理的第一个环节是鉴别,也是对准备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属于归档范围,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鉴别工作的内容包括归档材料是否办理完毕,是否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对经过鉴别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转出、退回、留存、销毁等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除了鉴别以外,一般来讲,整理工作包括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五个步骤:第一步。

分类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根据其内容特征分为十大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

主要有:1988年、1999年两版履历表,参加工作后填写,填写1999版可以填当前时间,填写要规范,前后一致,培训两个月以上的填写,需在四类中有材料。

还要有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归此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自传材料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自传材料的归类,应该以内容和用途为依据,不能单纯按名称归类。

一些以自传为主的履历或简历表也应该归在第二类。

第二类中新增加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包括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调查、评价的材料。

具体有: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每年需归档,援青、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学校、党校学习纯属鉴定不带成绩的各类鉴定(带成绩的归在第4类中);调任时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后备干部登记表。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

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包括记载和反映干部学习、技能、科研水平的各种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过去学生登记表归第一类,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归第三类,此次统一调整到第四类。

人事档案的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的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的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1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我校人事工作服务,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人事档案的保密工作。

2.加强组织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3.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备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人事档案。

4.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具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

安全措施应当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温、湿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5.人事档案库房(室)和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

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6.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7.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人员的全面材料和涉及个人政治历史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的材料,严禁任何人携带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合和娱乐场合,不得在电话或公共场所中谈论或汲及到有关人事档案材料的内容。

8.对利用人事档案的人员,进行保密宣传,以防边阅档案边议论档案内容。

9.人事档案材料的转递,严格密封,通过机要传递或专人送达,尽量避免本人自带。

10.人事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密纸处理或销毁。

11.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但领导或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时,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天。

12.属归档的材料,及时转入本人档案,须转递的档案,做好移交签字登记手续。

13.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

14.发现泄密事件,认真处理。

二、归档制度1.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工作调配、干部任免、组织发展、职称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学历变更、工资套改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廉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程序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程序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程序一、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1、在人事调配、任免、考核考察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类人员登记表(如干部履历表、简历表和登记表等),任免呈报表(包括考察材料),鉴定,干部考核登记表,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退(离)休审批表和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

2、自传材料。

3、在录用和聘用干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聘用干部合同书、政审(考核)材料,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

4、在办理各种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登记表,审批表和待遇问题的批复材料。

5、在办理出国、出境人员审批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备案表及在国外、境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6、在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先进人物登记表、先进模范事迹、嘉奖通报材料。

7、在人事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结论、上级批复、个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说明的材料,以及作为依据的调查证明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8、在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上级批复、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9、在落实政策过程中形成的平反结论等材料。

10、在纪律检查、监督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处分决定(免于处分的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和检查、交代材料、通报批评材料。

11、在法院审判工作中形成的判决书。

12、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已批准转正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共青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优秀团员事迹材料、退团材料。

13、整党工作中形成的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不予登记的决定、认定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

14、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组织审批材料。

15、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16、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等会议形成的代表登记表。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三篇)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三篇)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一、熟悉本职业务,具有一定的处理业务工作水平和处理各种具体问题的能力,能吃苦耐劳。

二、要坚持常年出满勤。

无故缺勤两天以上者,年终考核出勤不得分,并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三、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高质量的按时完成自己的本质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要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制度。

一年考核一次,并对平时工作完成情况有记载,年终按目标责任制总评。

五、实行竞争上岗。

为了强化竞争机制,科室主任实行竞争上岗,竞争者进行演讲,并进行民意测验,票数达不到半数的不能上岗任职。

六、提拔干部要严格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七、建立干部政绩考核档案,以利于干部培养、提拔、轮岗、交流。

卫生院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二)一、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1、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者,必须是二名以上____党员干部,并持有手续完备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方可查阅。

其他如持"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行政介绍信"要求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一律不予提供查阅。

2、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在阅档室内或指定地点查阅。

阅档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抽取和撤换档案材料;严禁折叠、批注、拆卸、涂改、圈划;严禁边喝水边阅档;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

违者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对于确因工作需要利用档案材料取证的,必须经过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复制提供。

4、干部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使用时须申报理由,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

借用部门要指定专人专柜保管,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借阅期限最长为二周,如需延长,必须办理延期借阅手续。

档案送还后,要认真核对并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5、外单位欲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事先联系,征得同意后,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凭《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前来查阅。

2021年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规定

2021年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规定

When your heart is tired, take a rest.同学互助一起进步(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规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1、保管干部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和统计。

4、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6、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7、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8、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人事档案。

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原则1、干部人事档案主要是供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入党、出国、福利待遇、治丧等工作时使用,其他一般不予查阅。

干部亲属入党、入团、升学、参军等政审,应由干部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出据证明材料,调查人不得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编写党史、军史、革命斗争史、地方志和撰写人物传记等,一般不得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可直接向干部本人采访。

如该干部已经死亡或因年迈丧失记忆,有病不能口述、书写,可查阅其履历和自传的有关部分。

凡因了解干部的入党、入伍时间和与他人案件有密切关系,而该干部已经死亡或因病不能口述和书写,无法直接提供情况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须查阅其人事档案取得证明材料的,要从严掌握,经批准后,只能查阅有关材料。

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

3、非党领导干部和非组织人事部门不予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因工作需要了解干部的情况时,需经党委(党组)负责人同意后由档案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情况。

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手续1、查阅单位必须填写《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按照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不得凭借调查介绍信和行政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1、查(借)阅人员必须是2名中共党员,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和《查阅干部档案介绍信》,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和其它联系工作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借什么材料,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要爱护干部人事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

6、未经档案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制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允许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

摘录的材料要细致核对,经档案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7、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

因特殊需要(干部死亡、办理退休允许借一次)须按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批手续办理(必须是正科级单位政工人员),并填写借出登记。

借出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转借,不得复制,限期归还。

(最多不超过15天)二、干部人事档案计算机管理制度爱护机器设备,熟悉机器性能,按程序规范操作。

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建立完整的档案信息数据库,利用该系统完成档案查借阅、转递、目录及零散材料的管理和“四统一”管理。

3、以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正式文件为依据采集信息并及时维护,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完整和新鲜。

4、新进干部档案和零散材料的信息录入在三个月内完成;干部档案索引每半年打印一次;日常管理信息每年汇总一次,并做好有关资料的立卷工作。

5、对新维护的档案管理信息要及时备份,并登记备份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6、不得随意使用外来磁盘,确需要使用时要进行病毒检查,防止机器故障造成信息的损坏或丢失。

7、未经批准不得提供、复制干部信息,无关人员不得查看干部信息,贮有保密信息的载体严禁外传。

软件应由专人保管。

干部档案管理规定(5篇)

干部档案管理规定(5篇)

干部档案管理规定第一条干部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二条干部档案管理范围1、区委管理的干部,区委、人大、政协、人民团体各工作部门的干部、职工以及人事局、教育局、公安分局干部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由本部集中统一管理。

2、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股、所以下干部、职工档案,由区人事局集中统一管理。

3、区教育系统股、所级以下干部、职工的档案,由区教育局集中统一管理。

4、区公安分局科、所队长以及股、所级以下干部、职工的档案由区公安分局集中统一管理。

第三条部干部监督科负责管理属于本部管理范围内的干部、职工档案,并在业务上对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指导。

第四条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制1、严密保管。

(1)干部档案是党的机密,必须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卫、保密制度,对干部档案应严密进行保管;(2)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适用,库房内应保持清洁。

要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晒、防潮、防蛀的设施和安全措施;(3)对保管的干部档案都应在登记册或卡片上逐个进行登记;(4)每半年要核对一次档案顺序号,发现编错号或放错位置的要求及时纠正;(5)每年要按登记册或卡片全面检查一次档案,发现缺少,及时查找。

2、材料的收集与补充。

(1)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干部的任免、审查、考核、考绩、晋升技术职称、学位、学衔、调整工次级别等材料;(2)通过党团组织和政府机关收集入党入团材料和对干部的奖励材料;(3)通过党的纪律检查和有关部门收集干部违纪违法处理情况的材料。

3、材料的鉴别和归档。

(1)凡归档的材料,均应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干部档案内容,材料完整无缺,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干部档案;(2)凡是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均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办法》进行整理。

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得归入档案。

不应归入档案的材料,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销毁的材料,要详细登记报请负责同志批准后处理。

4、查阅和借用。

转业军人档案怎么审核

转业军人档案怎么审核

转业军⼈档案怎么审核现在每⼀年有好多的军⼈需要专业来到地⽅的,⼀般是要部队把资料交给地⽅的,这⾥就会涉及到不多对于军⼈的资料审核的,有⼈在⽹上提问军⼈的档案是如何进⾏审核的,接下来就由店铺给各位介绍⼀下有关军⼈的档案审核的流程以及内容。

转业军⼈档案怎么审核1、军队转业复员⼲部档案审核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笔者多年军转安置⼯作实践表明,做好军队转业复员⼲部档案移交⼯作,需要坚持四条原则:(1)坚持按计划交接。

军队和地⽅都要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军队⼲部转业复员计划进⾏交接,坚决杜绝不按计划交接的现象。

(2)坚持按条件交接。

军地双⽅在档案交接时应注意对去向条件进⾏严格审核,严格按政策规定条件交接。

(3)坚持⼀次性交接。

军队转业复员⼲部档案材料应⼀次性交接清楚。

(4)坚持组织间交接。

军队转业复员⼲部档案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必须由军地组织之间进⾏交接。

2、军队转业复员⼲部档案移交程序是怎样的?军队转业复员⼲部档案移交程序主要有五个环节:(1)军队⼲部确定转业后,由所在部队负责组织转业复员⼲部填写有关表格,集中整理军队转业复员⼲部及其随调家属的档案材料。

(2)各军级以上单位将军队转业复员⼲部的档案材料及有关报表、名册,按照军队转业复员⼲部的安置去向送交相关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部转业⼯作办公室。

(3)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部转业⼯作办公室按照上级下达的转业计划接收并审查档案材料。

(4)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部转业⼯作办公室统⼀向所在的省(⾃治区、直辖市)军转部门移交档案材料。

(5)地⽅军转部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本地区的接收条件,进⾏审查接收。

除省(⾃治区、直辖市)直属单位接收部分军队转业复员⼲部档案材料外,其他的档案材料全部分到各地、市(区、县)。

3、军队组织转业复员⼲部档案审查主要审查哪些内容?军队转业复员⼲部军衔、级别、简历、配偶等情况要与档案中实际记载情况相⼀致。

主要审查六项内容:(1)核对军队⼲部转业复员计划。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实务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实务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解读(具体请按中组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执行。

桂组通字[2010]116 号已转发此文,文件已直接发至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特别注意收集的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干部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以及援疆、援藏、挂职锻炼考核材料,以更加全面地反映干部经历、政绩等情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裁定书、公安机关有关行政处理决定等材料;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以及选调生登记表等材料(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行政介绍信请大家一定注意收集归个人档案,如果是几人同一张的,复印后加盖公章归档。

因为录用文件时间与报到的时间可能不太一致,参加工作时间是以报到时间为准,所以这个是很重要的证据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等:要在继续收集代表登记表的同时,注意收集委员简历和当选通知、考察材料等;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具体要求1.完整2.真实3.及时4.规范三、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是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收集起来的材料,以个人为单位,进行审核、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等,使之成为系统化和规范化的专门案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

一是对新建干部档案的整理;二是因补充材料而对原有的档案进行局部整理。

整理的第一个环节是鉴别。

试卷、论文、入党思想汇报等都不必归档。

如果是优秀论文,归论文评语部分就可以,论文主体不用归。

要审核是否每一份材料都属于该干部的材料,要注意是否错归了别的同名同姓的干部的材料。

除了鉴别以外,整理工作包括: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等。

档案材料类型:第一类:履历材料。

主要包括干部履历表、简历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1.严格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明确收集范围,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补充工作;2.案材料3.4.真办理5.(1.鉴别,严格审核;2.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3.归档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有承办单位的签章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档案;4.残缺不全、头尾不清、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能归入档案,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5.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统一使用16开纸(19×26.5厘米),材料左边应留出2—2.5厘米的装订边,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得用计算机打印签名;6.(1.阅;2.3.4.容;5.6.取、增添、撤换、损坏档案;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假公济私者,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7.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借用时,要说明理由,经档案馆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方可借出,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并不准擅自复制、抄录及转借他人;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参观、游览、探亲访友。

(四)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2.干部因工作调动或职务变动档案转出,档案工作人员在接到调档函单位;3.4.5.带;6.丢失;7.(1.建立档案工作台帐登记制度,做到勤检查、勤核对,每年全面检查核对统计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提供利用后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认真检查,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3.干部档案转出或转入时,要认真对照目录检查核对,防止张冠李戴放错卷或缺少材料;4.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还要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六)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制度1.2.3.4.5.24℃、6.7.8.9.档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10.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视情节轻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给予处罚。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集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领导人员(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由党委组织部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管理,其中党委组织部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接收、审核、材料收集、信息数字化和利用等工作;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其它管理工作。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四条档案接收党委组织部负责接收新入职职工的干部人事档案,接收整本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密封状态。

接收零散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内容准确、材料完整、纸张完整、字迹清晰、加盖公章。

不接收个人保管的干部人事档案、不接收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干部人事档案。

第五条档案审核根据规定,党委组织部应对接收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是否需要认定,档案材料是否有缺失等。

根据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组织进行材料核补或登记记录后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第六条档案材料收集职工在工作中形成的以下材料应由党委组织部统一收集归档。

1.干部履历表。

2.在职攻读学历学位材料。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材料。

4.实用新型(发明)专利证书。

5.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

6.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

7.审核过程中形成的专项审核认定表。

8.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

9.廉洁从业鉴定。

10.干部考察材料。

11.干部任免审批表。

12.离任审计材料。

13.加入中国共产党材料。

14.加入民主党派材料。

15.表彰奖励材料。

16.违纪违规处分材料。

17.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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