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非法学)考研: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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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民法试题与答案解析

法硕考研民法试题与答案解析

法硕考研民法试题与答案解析第一篇:法硕考研民法试题与答案解析法硕考研:民法试题与答案解析第一章导论(一)单项选择题1.“民法”一词来源于()。

A.查士丁尼《民法大全》B.《拿破仑市民法典》C.罗马法的市民法D.罗马法的万民法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

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

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

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2.形式意义的民法是()。

A.学者所著民法全书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司法解释C.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民事法律法规汇编D.立法机关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3.下列社会关系中,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A.某国有企业和其职工形成的劳动合同关系B.甲男和乙女之间的恋爱关系C.专利局对李某发明专利予以宣告无效D.甲、乙两村对某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4.民法调整的财产流转关系的特点是()。

A.非营利无偿的B.营利性有偿的C.大部分是营利性的,一般是有偿的D.全部为营利性,一般为有偿的5.下列可以作为我国民法渊源的是()。

A.习惯B.判例C.法理D.司法解释6.《民法通则》中关于公民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A.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B.可以参照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C.依据对等原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D.不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7.下列领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不应该适用我国民法调整的是()。

A.公海上航行的中国籍货轮B.飞往伦敦的中国籍客机C.中国驻日本大使馆D.中国开往鹿特丹的国际列车8.下列哪一个选项属于“私法”范畴?()A.行政法B.组织法C.婚姻家庭法D.刑法,程序法9.简单商品生产时期民法最典型的代表是()。

2024考研法硕真题:民法学

2024考研法硕真题:民法学

2024考研法硕真题:民法学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下列关于自然人的表述,正确的是:A.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B.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 自然人的姓名权只能由本人行使D. 自然人的肖像权只能由本人及其近亲属行使2.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关于该合同的生效要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双方意思表示真实B. 合同标的明确C. 合同形式合法D. 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 下列关于监护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A.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能是父母B. 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是其近亲属或者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C.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被监护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D. 监护期间,监护人应当履行对被监护人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4. 下列关于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 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B. 物权具有排他性C. 物权变动需要公示D. 物权具有优先性5. 下列关于债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 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B. 债权具有排他性C. 债权变动不需要公示D. 债权具有优先性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2. 简述物权的特征和分类。

3. 简述合同的生效要件。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40分)1.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其名下房屋卖给乙,乙支付房价款。

合同签订后,甲将房屋过户给乙。

后甲反悔,要求收回房屋。

乙不同意,诉至法院。

请分析甲乙双方的权益,并判断乙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

2. 甲为丙的债务提供担保,保证期间内,丙未能偿还债务。

债权人乙诉至法院,要求甲承担保证责任。

请分析甲的担保责任,并判断乙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

四、论述题(每题20分,共20分)1. 论述我国监护制度的设立意义和适用范围。

五、法条分析题(每题20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分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2011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题

2011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题

2011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A国驻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甲策划、参与了由中国向A国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

对甲应当A.直接驱逐出境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其刑事责任C.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D.适用A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2.甲是某运输公司的经理,为了抢运煤炭,甲亲自跟车督促驾驶。

在驾驶员乙已连续驾驶10多个小时的情况下,甲仍强令乙继续驾驶。

乙因过度疲劳,操作失当,在驾驶中撞死路边一摆摊商贩。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B.甲、乙成立交通肇事罪共犯C.甲构成交通肇事罪D.甲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3.甲喜新厌旧,欲杀害妻子乙后与情妇结婚,虽然明知其儿子丙有与乙在同一饭碗里吃饭的习惯,由于杀乙心切而不顾丙的死活,仍在乙的饭碗里投放毒药。

结果乙、丙均中毒身亡。

本案中甲对丙死亡的心理态度是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4.我国1997年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是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5.甲酒后到一洗浴中心进行足浴,发现为其洗脚的女服务员乙很漂亮,于是提出要与乙发生性行为,遭乙拒绝。

甲便采取暴力欲强奸乙。

乙在反抗中用修脚刀刺死了甲。

乙的行为属于A.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故意杀人D.故意伤害致人死亡6.甲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入狱后,甲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根据刑法规定,对甲A.既可以减刑也可以假释B.可以减刑但不能假释C.可以假释但不能减刑D.既不能减刑也不能假释7.下列情形中,属于自首的是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如实交代了杀人事实B.甲在与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C.甲在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D.甲给派出所打电话,主动交代了自己杀害妻子的事实,然后出走,不知去向8.下列关于牵连犯说法中,正确的是A.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两个以上犯罪行为的都是牵连犯B.牵连犯是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C.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是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择一重罪处罚D.牵连犯的成立不仅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牵连意图,还要求行为触犯的数个法条之间存在竞合关系9.甲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刑罚执行3年后,又发现他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放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7年。

考研真题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民法学真题

考研真题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民法学真题

[考研真题]2010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民法学真题【考试年份】2010年1月【考试科目】民法学(满分75分)2010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题七、单项选择题(31__5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

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31.下列选项中,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是()。

A.7个月的胎儿B.满月的婴儿C.会画画的猩猩D.被诽谤的死者32.公民因飞机失事失踪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时间要件是()A.飞机失事发生之日起满2年B.政府公布失踪人员名单之日起满2年C.飞机失事发生之日起满4年D.政府公布失踪人员名单之日起满4年33.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

”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A.消极的解除条件B.积极的解除条件C.消极的延缓条件D.积极的延缓条件34.甲欲按乙公司寄送的价目表上的报价购买某型号电脑一台。

某日,甲委托朋友丙转告乙公司其购买意向。

在民法上,丙是甲的()。

A.代理人B.代表人C.传达人D.居间人35.出租人甲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乙占有使用,乙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

A.直接占有B.间接占有C.善意占有D.恶意占有36.下列选项中,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是()。

A.先占B.遗赠C.添附D.生产37.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用水纠纷时,对有过错一方影响他方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应当责令其()。

A.赔礼道歉B.消除危险C.排除妨害D.恢复原状38.甲将一件名贵瓷器交乙保管。

在保管期间,乙提出购买此瓷器,甲、乙双方达成买卖合意。

在买卖合同中,瓷器的交付方式属于()。

A.简易交付B.现实交付C.指示交付D.占有改定39.下列合同中,当事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的是()。

A.行纪合同B.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D.委托合同40.债务人将其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生效条件之一是()。

A.通知债权人B.债务人充当保证人C.取得债权人的同意D.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41.在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下列行为属于承诺的是()。

民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民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民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行政权D. 知识产权答案:C2. 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A. 合法性B. 意思表示C. 形式自由D. 强制执行答案:D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停止侵害B. 赔偿损失C. 恢复名誉D. 罚款答案:D4. 以下哪种情况不适用民事诉讼时效?A. 债权请求权B. 物权请求权C. 继承权D. 知识产权请求权答案:C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是民事主体?A. 个人B. 法人C. 非法人组织D. 国家机关答案:D6. 以下哪种情形下,民事法律行为无效?A. 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C. 行为人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D. 行为人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答案:C7. 以下哪种情形下,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A. 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C. 行为人以重大误解订立合同D. 行为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答案:C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是合同的类型?A. 买卖合同B. 租赁合同C. 赠与合同D. 行政合同答案:D9. 以下哪种情形下,合同解除权不适用?A. 当事人一方违约B. 当事人一方丧失履行能力C. 当事人一方丧失信用D. 当事人一方死亡答案:D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是继承的顺序?A. 直系血亲B. 旁系血亲C. 配偶D. 朋友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以下哪些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A B C12. 以下哪些因素可能影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A. 行为人的年龄B. 行为人的精神状况C.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D. 行为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答案:A B C D13. 以下哪些情形下,民事责任可以免除?A. 不可抗力B. 正当防卫C. 紧急避险D. 履行义务答案:A B C14. 以下哪些属于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A. 当事人提起诉讼B. 当事人提出和解C. 当事人请求履行义务D. 当事人放弃权利答案:A B C15. 以下哪些属于民事主体的范畴?A. 个人B. 法人C. 非法人组织D. 行政机构答案:A B C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6.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中国人民大学法硕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

中国人民大学法硕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

人大法硕考研:2009年法律硕士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七、单项选择题(31-50 小题。

每小题1 分,共2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31.胡某花了1.5 万元找刘某算命,后觉得刘某算得不准,将刘某告上法院索要算命款。

对胡某与刘某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二者之间形成合同关系B.二者之间形成不当得利关系C.二者之间形成侵权关系D.二者之间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32.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可以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条件是()A.征得被监护人同意B.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C.征得其他监护人同意D.征得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同意33.甲、乙、丙三人平均出资,自愿合伙成立了一个采石组,约定三人共同劳动、按劳取酬,并推举甲为采石组负责人,主要负责劳动安全。

在一次爆破作业中,乙违章操作致左眼受伤,花去治疗费5 千余元。

此损害应当()。

A.由甲、丙共同承担B.由甲、乙、丙共同承担C.由甲全部承担D.由乙自行承担34.某医院与危重病人家属签订医疗协议。

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其中有一免责条款: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发生任何伤亡情况,医院概不负责。

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协议的效力为():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部分有效.部分无效35.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小张在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B.小王与小李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房屋所有权转移C.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待甲所建大楼落成时租给乙工作室两间D.小明的爷爷与小明约定小明获得游泳冠军后,给小明买1 台电脑36.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A.代人书写起诉状B.代人办理企业登记C.代人整理资料D.代人看管小孩37.根据物权客体的种类,物权可分为()。

A.完全物权与限定物权B.主物权与从物权C.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D.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38.甲将从上游水源流下的水截留在自己的土地,土地位于下游的乙要求甲停止截留。

20XX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题及答案第2页-fashuo.doc

20XX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题及答案第2页-fashuo.doc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的重要事实
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十、辨析题
58.【答案要点】
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

这道题的考察的知识点主要是子女和父母的继承和赡养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能因女儿出嫁而不履行这项义务;同样,女儿作为继承法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儿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不能因为出嫁而
剥夺这项权利。

十一、法条分析题
59.【答案要点】
保证的特征:
1、保证是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方式
2、保证是保证人以信用作为担保的方式
3、保证具有从属性,补充性,相对独立性
和明确目的性
设定条件:
1、保证人符合法定条件
2、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且意思表示真

3、须主合同合法有效
4、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保证的效力:
1、在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债权人在履行期限届至时,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而保证人则享有主债务人享有的一切抗辩权
2、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保证人在承
担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
十二、案例分析题
60.【答案要点】
1、乙有优先购买权,因为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物,承租人在同等条件
下,有优先购买权
2、丙没有优先购买权,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没有优先购买

3、经抵押权人丙同意可以购得此房,但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丙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但丁同意替甲清偿债务以消灭抵押权,虽然没有经丙同意亦可购得此
房。

民法学考研试题及答案

民法学考研试题及答案

民法学考研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知识产权C. 继承权D. 行政权2. 下列哪项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A. 主体资格B. 意思表示C. 行为能力D. 书面形式3.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项不是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A.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B.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C.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D. 当事人一方提出解除请求4. 在我国民法中,关于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以下哪项表述是错误的?A. 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合同成立时生效B.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C.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生效D.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5. 下列关于代理的表述中,哪项是错误的?A.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B. 代理人可以代表被代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C. 代理人的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D. 代理行为无效时,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6.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些情形下,民事法律行为无效?A. 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C. 行为人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D. 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7. 以下哪些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责任?A. 停止侵害B. 恢复原状C. 赔偿损失D. 支付违约金8. 根据民法典,以下哪些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遗嘱B. 赠与C. 买卖D. 遗赠扶养协议9. 在我国民法中,以下哪些属于物权的种类?A. 所有权B. 抵押权C. 地役权D. 债权10. 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被撤销?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C. 当事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D. 当事人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1. 简述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2020年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2020年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2020 年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备注:今年的法硕题目,难度还是有的,总体难度比去年有所上升。

部分题目来源于法律实物的判例,但法律硕士往年存在过最终官方答案和判例不完全一致的地方。

一、单选题1.无国籍人甲在美国通过网络对正在中国旅游的美国人乙实施诈骗。

对甲的行为,我国司法机关( )A.没有刑事管辖权B.依属地原则享有刑事管辖权C.依保护原则享有刑事管辖权D.依普遍原则享有刑事管辖权【答案】B【解析】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中国刑法。

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的,就认定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本题中,乙虽然是美国人,但正在中国旅游,甲的诈骗行为发生在中国,因此我国可以依据属地原则进行管辖,B 项正确。

2.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主要是因为欠缺正当防卫成立的( )A.主观要件B.起因要件C.限度条件D.时间条件【答案】B【解析】成立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想象推测的。

如果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而对误认的“不法侵害人”实施了防卫的,是“假想防卫”,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因此假想防卫缺乏正当防卫的起因要件。

【特别说明】《考试分析》在讲“假想防卫”时,是在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中讲的,认为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包括两层意思:第一是不法侵害是真实存在的,第二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但实际上第一层意思与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同样的内容,与起因条件重合。

时间条件应指第二层意思,即强调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因此我们认为假想防卫是欠缺起因条件,而不是时间条件。

3.甲向乙表示自己愿意出高价“买”妻,乙与其妻丙商量,让丙假扮为被拐卖妇女,并将丙“出卖”给甲,三天后,乙协助丙逃离甲家,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构成拐卖妇女罪B.乙构成拐卖妇女罪C.乙构成诈骗罪D.丙不构成犯罪【答案】C【解析】乙并没有拐卖妇女的故意,乙丙是以非法占有甲的财产为目的,虚构丙为被拐卖妇女的事实,诈骗甲的钱财。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 (3)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 (3)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一、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正确的将答题卡上的字母A涂黑,错误的将答题卡上的字母B 涂黑。

每题1分,共10分)46.★保证合同应当由保证人与债务人以书面形式订立。

( )【答案】B【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保证合同主体。

保证合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达成的就第三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协议。

也就是说,保证合同是作为第三人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方式。

因此,保证合同当事人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也不是债务人和保证人,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

故此,本判断错误。

【考生注意】考生的眼光不要单纯的落在书面形式字眼上,审慎地看清楚保证合同的当事人。

本题陷阱设置在保证人和债务人方面。

债务人之务,债权人之权,一字之差,谬矣。

47.★★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违约方可以在违约金和定金之间进行选择。

( ) 【答案】B【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违约金和定金选择适用时的选择权归属。

一份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和担保该合同履行的定金条款,为了减少违约方因违约而受到的损失,合同法规定两者只能选择适用。

关键的问题是谁有选择权呢?《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据此,可以认定选择权在守约方。

而本题的错误在于选择权属于违约方,故表述不正确。

【考生注意】该题设置的陷阱在选择权的归属,通过前后语句的正确表述麻痹考生,可见,考试除了考基础知识外,还考察个人的做事态度。

48.★以股票出质的,质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生效。

( )【答案】B评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质押合同的成立。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和质权人订立的就出质人的动产或权利移交质权人占有而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质权人处分质物或者权利并从其变价中优先受偿的协议。

质押合同的成立因质权标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质权标的是动产的,根据《担保法》第64条规定,质权于质物交付时起成立。

非法学2020考研法硕真题(完整)

非法学2020考研法硕真题(完整)

非法学2020考研法硕真题(完整)
一、民法总则
1. 在民法总则中,对人的法律地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 民法总则中规定的人身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3. 请列举民法总则中的财产权利内容。

4. 在法律行为中,民事行为的效力是如何产生的?
5. 民法总则中对业务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的法律行为有哪些规定?
二、物权法
1. 请解释物权法中的"物"的概念。

2. 在物权法中,不动产的登记制度有哪些目的和意义?
3. 请解释物权法中的担保物权。

4. 对于他人不具有占有的物,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取得物权?
5. 物权法中对动产和不动产的规定有哪些差异?
三、合同法
1. 对于合同法中的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形?
2. 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是如何确定的?
3. 请解释合同法中的不当得利。

4. 在合同法中,合同变更的条件和方式有哪些规定?
5. 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四、侵权法
1. 侵权行为的主体可以是哪些人?
2. 请解释侵权行为的过错责任原则。

3. 在侵权法中,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4. 侵权法中的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5. 请解释侵权法中的丧失赔偿。

以上是非法学2020考研法硕真题的完整内容,请根据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理解,独立回答每个问题。

全国联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含2套附答案(二)

全国联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含2套附答案(二)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一、单项选择题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死亡的,其继承的遗产份额( )。

(A)按照法定继承处理(B)由死亡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继承(C)由死亡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D)由死亡继承人的配偶继承2.公民王某生前立有遗嘱,将其财产赠给好友崔某,崔某要放弃受遗赠的权利,则( )。

(A)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放弃的表示(B)不必作出任何表示(C)可以在2个月内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D)只能以明示的方式作出表示3.被继承人生前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对遗产的处理应( )。

(A)按照遗嘱执行(B)按照法定继承执行(C)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执行(D)按照法院的裁决执行4.下列关于遗赠扶养协议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不履行协议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但是其已经支付的供养费用应予适当补偿(B)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导致协议解除的,应当偿还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已经支付的供养费用(C)遗赠扶养协议是继承法规定的与遗赠并行适用的遗产转移方式(D)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5.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是( )。

(A)房屋(B)存款(C)有价证券(D)宅基地6.应当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有( )。

(A)丧偶儿媳(B)继子女(C)子女(D)兄弟姐妹7.代位继承适用于( )。

(A)法定继承(B)遗嘱继承(C)遗赠(D)直系血亲8.下列遗嘱中,有效的是( )。

(A)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B)伪造的遗嘱(C)受胁迫所立的遗嘱(D)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的录音遗嘱9.丧偶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条件是( )。

(A)没有再婚(B)尽了主要赡养义务(C)尽了赡养义务(D)其子女是否丧失代位继承权10.甲20岁时立有一份遗嘱,22岁时因患精神病被宣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该遗嘱的效力为( )。

(A)有效(B)无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11.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放弃或者接受继承表示的,视为( )。

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

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

2017人大法硕(非法学)考研:2004年法律硕士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一、单项选择题(3251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32.★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

A.日出B.备课C.赠与D.恋爱【答案】C【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客观现象。

一个客观事实是否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看它是否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

根据这些客观事实与主体的意志之间的关系,民事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

事件称为自然事实,与主体的意志无关,如出生、死亡、时间的经过以及那些引起损害的各种自然现象;行为是受主体意志支配的法律事实,如买卖、赠与、租赁、运输、保管、拾得遗失物、侵权行为等。

在本题中,A项日出是一种自然现象,但没有引起法律关系,故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B项、D项属于人的行为,但该行为本身也不直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备课、恋爱行为都不足以从法律上约束行为人,故也非法律事实。

只有C项赠与,作为人的行为,一旦实施赠与,即可产生法律关系,赠与人受其赠与承诺的约束,受赠人可以通过赠与行为取得赠与物的所有权。

故赠与属于民事法律事实,即只有C项符合试题要求。

【考生注意】民事法律事实是民法理论问题,作为考点主要是对某些事实的认定方面。

如某物丢失报废和抛弃某物报废,是行为还是事件?答案是前者是事件,后者是行为。

另外关于不当得利是行为还是事件的问题,有争议,主流观点认为是后者。

另外,对该问题侧重看辅导书中所举例子。

33.★公民可以适用正当防卫方法保护的民事权利是( )。

A.名誉权B.生命权C.肖像权D.扶养权【答案】B【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正当防卫的适用。

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行为人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

全国法律硕士入学测试考题和参考答案(民法学)

全国法律硕士入学测试考题和参考答案(民法学)

全国法律硕士入学测试考题和参考答案(民法学)一、单项选择题(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31.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的是( )。

A.人身权法律关系B.无因管理法律关系C.不当得利法律关系D.合同法律关系32.某年元旦前,张某给田某寄去一张有奖明信片,并戏称:“得奖了别忘请客”。

田某将此明信片转送给金某,并与其约定一旦得奖则奖金两人平分。

开奖时,该张明信片中了大奖,奖金2000元。

为此笔奖金的分配,张某、田某与金某发生争执。

依据民法原理,此笔奖金应( )。

A.归张某所有B.由张某、田某共有C.归金某所有D.由田某、金某共有33.下列权利中,其客体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的是( )。

A.地上权 B.抵押权C.相邻权 D.典权34.公民甲户籍地在新疆,去南京培训1年后,到深圳工作3年。

后因病到广州治疗,目前已在广州一家医院住院16个月。

依我国民法规定,某甲的住所地在( )。

A.南京 B.新疆C.广州 D.深圳35.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饭店,甲以门面房折价10万元出资,担任店长;乙出现金5万元,负责经营管理;丙以技术出资,作价3万元。

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承担。

该饭店经营两年后,欠丁6万元。

对此债务( )。

A.甲、乙、丙各承担2万元B.按约定由乙全部承担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D.由店长甲全部承担36.下列有关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判断,正确的是( )。

A.法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与其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B.法人一旦被申请宣告破产,民事行为能力即终止C.不同类型的法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不同D.法人民事行为能力起止时间与其民事权利能力起止时间不同37.下列情形中,导致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是( )。

A.代理人经委托人同意,转托他人代理B.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C.作为代理人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更换D.被代理人死亡38.根据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中,不得抵押的是( )。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每小题1分。

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事实中,能够形成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

(2011年真题)A.提前偿还所欠他人债务B.养子女给付生父母赡养费C.明知不欠他人钱款而为给付D.依合同支付货款后合同被撤销正确答案:D解析:对于给付的目的嗣后不存在的,即当事人一方给付原来是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根据的,但由于给付后该法律根据丧失或者目的不存在了,因给付而取得的财产利益也就成为无法律原因的受益。

D项表述就属于给付目的不存在而产生的不当得利,故选D项。

不当得利可因给付而发生,但下列给付不能依据不当得利主张返还:(1)期前清偿,即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清偿债务。

可见,A 项表述不能形成不当得利,故不选A项。

(2)对于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的给付,如对无扶养义务的亲属误以为有扶养义务而予以扶养(养子女给付生父母赡养费最为典型);亲朋好友的婚丧庆吊;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进行清偿;对于救助其生命的无因管理行为给付的报酬等,不能依据不当得利主张返还。

可见,B项表述不能形成不当得利,故不选B项。

(3)明知不欠债而清偿。

可见,C项表述不能形成不当得利,故不选C项。

(4)基于不法原因的给付。

如行贿受贿;夫妻一方与他人通奸,向发现者支付金钱;用金钱收买杀手;赌博之债等。

知识模块:民法学2.甲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品牌汽车待售。

每辆价格10万元,广告有效期为7日。

广告发布的第5天,乙公司派人带上支票前往甲公司购车,但车已全部售完,未能成交。

乙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下列判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2010年真题)A.甲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乙公司的行为属于要约,甲公司无需对乙公司承担民事责任B.甲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要约,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反要约,甲公司无需对乙公司承担民事责任C.甲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要约,乙公司的行为属于承诺,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甲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要约,乙公司的行为属于承诺,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20分;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 )。

A.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B.由民法专家编写的著作C.最高司法机关关于民法的解释性文件D.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大百科【答案】A【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民法的理解,主要是形式意义的民法。

在民法学领域,为了更好地确定民法体系和理解民法规范,将民法分为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和实质意义上的民法。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其特点是以民法命名、经立法程序、系统性的规范性文件;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则是指包括民法典在内的一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其特点是通过民法的具体渊源体现,如宪法中、行政法、经济法、司法解释、国际条约等,只要涉及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都为民法。

实质意义上的民法远比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广泛。

中国过去和现在都只有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无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A项符合形式意义民法的特点,为正确答案;B项民法专家编写的著作,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属于民法的范畴,其民法理论可以解释民事法律;C项属于实质意义的民法;D项属于出版物。

故后三项不选。

【考生注意】该题为理论问题,正确理解民法的概念,有助于构建民法体系,引领学习思路。

我国目前尚无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即民法典,《民法通则》仅具有准民法典的性质,民法典之外的所有法律都是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如《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民法条款等。

还会出现相关的民法调整范围之外绝对不能纳入民法范畴的其他法律进行判断,如《财政法》、《行政许可法》等。

民法概念的理解是学习民法的开始。

★2.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 )。

A.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只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B.只需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C.行为双方都为一人的法律行为D.产生的民事权利与义务为单一的法律行为【答案】A【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单一民事法律行为等的区别。

人大法硕考研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

人大法硕考研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

人大法硕考研:2005年法律硕士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一、单项选择题31.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B.民事法律关系需具备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C.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答案】C【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法律关系不是人与物的关系,而是人与人的关系,用马克思的话说,人与人的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尽管有财产性,有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等,但作为法律关系还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

故A项正确。

B项是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D项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

只有C项说法不正确。

因为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既有合法行为,如合同,也有不合法的行为,如侵权行为。

【考生注意】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体系建立的基础,只有对该理论完全理解,才能形成学习民法的基本思路。

对此,只要把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三要素和民事法律事实三个问题准确把握,即可自如对待类似考题。

另外,注意命题题意,要求填写的是错误项。

32.★某报社在一篇报道中披露某女影星甲曾做过不光彩的事情,致使甲倍受歧视。

甲因无法忍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跳楼自杀未遂,但造成终身残疾。

该报社的行为()。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侵害了甲的隐私权C.侵害了甲的生命权D.侵害了甲的健康权【答案】B【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以及侵害相关人身权的认定。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属于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这些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作为隐私权的客体,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主要表现在刺探、调查个人信息,干涉、监视私人活动,侵入、窥视私人领域以及非法公布、利用他人隐私等。

报社作为新闻媒体,报道真实的事实是媒体的责任,但这种报道必须有限度,即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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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硕(非法学)考研:2004年法律硕士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一、单项选择题(3251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32.★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

A.日出B.备课C.赠与D.恋爱【答案】C【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客观现象。

一个客观事实是否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看它是否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

根据这些客观事实与主体的意志之间的关系,民事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

事件称为自然事实,与主体的意志无关,如出生、死亡、时间的经过以及那些引起损害的各种自然现象;行为是受主体意志支配的法律事实,如买卖、赠与、租赁、运输、保管、拾得遗失物、侵权行为等。

在本题中,A项日出是一种自然现象,但没有引起法律关系,故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B项、D项属于人的行为,但该行为本身也不直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备课、恋爱行为都不足以从法律上约束行为人,故也非法律事实。

只有C项赠与,作为人的行为,一旦实施赠与,即可产生法律关系,赠与人受其赠与承诺的约束,受赠人可以通过赠与行为取得赠与物的所有权。

故赠与属于民事法律事实,即只有C项符合试题要求。

【考生注意】民事法律事实是民法理论问题,作为考点主要是对某些事实的认定方面。

如某物丢失报废和抛弃某物报废,是行为还是事件?答案是前者是事件,后者是行为。

另外关于不当得利是行为还是事件的问题,有争议,主流观点认为是后者。

另外,对该问题侧重看辅导书中所举例子。

33.★公民可以适用正当防卫方法保护的民事权利是( )。

A.名誉权B.生命权C.肖像权D.扶养权【答案】B【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正当防卫的适用。

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行为人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

法律上对于正当防卫要求:第一,必须是现实存在的正在发生的、不加以防卫便不能排除的不法侵害行为;第二,实施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三,防卫造成的直接损害只能加于不法侵害人;第四,防卫行为的强度与侵害行为的强度相当。

利用正当防卫的四点要求分析本题所给的选项,可以看出,A、C、D项难以实施正当防卫。

因为名誉权属于精神性人格权,其侵权行为方式主要是采用侮辱、诽谤形式,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如果受害人也以同样的方式对待加害人,不仅构不成正当防卫,反之,构成侵权行为。

C项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其再现的形象享有使用并排斥他人侵犯的人格权。

肖像权也属于精神性人格权,侵犯肖像权体现为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

对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也无法实施正当防卫。

D项扶养权是基于平等主体的身份关系产生的经济扶助和生活照顾的请求权,如夫妻扶养请求权、父母子女扶养请求权。

侵犯扶养权主要体现为具有特定扶养义务的人不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属于不作为侵权,对不作为侵权实施正当防卫不具备正当防卫的第一个构成要件。

以上分析表明,正当防卫不适用于精神性人格权、身份权的侵害以及不作为侵权行为。

只有现实的生命、身体、健康以及其他财产正在遭受积极损害的,才能实行正当防卫。

故本题中只有B项符合题意。

【考生注意】只要对正当防卫制度有基本的理解,该题不难选择。

但该题引出一个信息,即不同的民事权利,其保护方法不同。

如消除影响所适用的民事权利,只能是精神性人格权。

34.★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智力创作成果中不属于作品的是( )。

A.讲稿B.魔术C.地图D.杂技【答案】B【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著作权的客体作品的范围。

作品是著作权客体,是指在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我国《著作权法》采用列举的形式规定了所要保护的作品的范围。

本题中,A项讲稿作为文字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C项地图、D项杂技(2001年修改著作权法确定)等在著作权法中都明确列举作为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故ACD三项不符合试题要求。

只有B项魔术虽然也有创作成分,属于智力成果的范畴,但著作权法却没有列举,故B项符合题意,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考生注意】该题不够严谨。

《著作权法》规定作品中包括杂技艺术作品。

在2002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对杂技艺术作品的解释中明确包括杂技、魔术、马戏等。

按照理论上的解释,魔术、杂技都必须具有创造性,属于艺术作品范畴时,方可享有著作权。

3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 。

A.首饰B.记名有价证券C.麻醉品D.盗窃物【答案】A【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

善意取得是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式,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动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的制度。

我国承认善意取得制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民法通则意见》)第89条。

该条规定,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通则》以及司法实践,以下物的取得不适用善意取得:(1)赃物;(2)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3)法律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如爆炸物、枪支弹药、麻醉品、毒品、文物等;(4)不动产,不动产适用登记制度,不适用善意取得。

(5)属于特定主体的财产。

本题中,C项麻醉品、D项盗窃物肯定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至于B 项记名有价证券属于特定主体,因而也不适用善意取得。

故只有A项首饰品符合题意。

首饰品包括的范围很广,即便是金银饰品,只要其允许流通,也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考生注意】善意取得制度多次出题,选择题类型基本陷于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本题的考点分析对此进行全面概括。

但因为理论上和实践中对该制度的适用是否适用于盗窃物、遗失物、不动产等还存在很多歧义,因此,要根据命题所给条件灵活把握。

如在案例分析中出现遗失物的非法转让,价格合理、公开拍卖,依此可以认定适用善意取得。

36.★甲与乙订立了租期为3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中关于租期的约定( )。

A.20年以下均有效B.25年以下均有效C.30年以下均有效D.35年以下均有效【答案】A【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租赁合同的期限。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作为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转移的仅仅是物的使用权,因此,《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合同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本题明确甲乙订立了35年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故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

答案应当为A。

【考生注意】租赁合同中,当事人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不约定期限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中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20年的租赁期限届满,其余的15年无效,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37.★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权转让其( )。

A.营业执照B.荣誉C.名称D.名誉【答案】C【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企业法人的人身权。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也可以成为人身权的主体。

法人享有的人身权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法人名誉是对法人的信誉、商誉等的评价,伴随的法人的成立而存在。

法人荣誉是法人从特定组织依法获得的积极和肯定的评价。

荣誉的取得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属于特定主体。

因此,法人名誉、法人荣誉都无法转让。

法人名称是法人参与民事活动时,为区别于其他组织而为自己确立一个特定的标志,该标志经过登记而具有特定性,如果变更该标志,只要进行变更登记即可。

故法人名称可以转让。

法人的营业执照是法人取得法人资格进行民事活动的依据,营业执照记载着法人的设立宗旨、业务活动范围。

营业执照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不同的法人,取得营业执照的条件不同,营业范围也不同。

故营业执照不能转让。

由此得出结论,只有C 项符合试题要求,其他三项排除。

【考生注意】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权都可转让,国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名称权是否可以转让?答案为否。

38.★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5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乙( )。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C.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答案】D【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

《民法通则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公民下落不明,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宣告死亡。

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

本题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5年的条件既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下落不明人的配偶(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申请人,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当然可以选择两者。

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申请宣告死亡;也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纵观本题所给选项,只有D项符合试题要求,ABC三项都有违我国民法的规定。

【考生注意】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的联系与区别将是简答题的命题点。

39.★★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标的物被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该5年的期间属于( )。

A.普通诉讼时效期间B.长期诉讼时效期间C.除斥期间D.取得时效期间【答案】C【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

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某种民事权利存在的期间。

诉讼时效是过了诉讼时效期间经过没有行使权利将丧失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的权利。

本题中,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标的物被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表明提存物的受领权的法定存在期间是5年,过了该期间,受领权这一实体权利将消灭,而不是丧失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的权利。

因此,只有C项符合题意,ABD三项属于诉讼时效,应排除。

【考生注意】我国现行成文法没有除斥期间的概念,也没有单独设立除斥期间制度。

该制度只是为民法理论对散见于具体法条确认的期间的一种概括。

由于立法没有明确,民法条文中规定的期间哪些期间属于除斥期间,认识上往往会产生争议。

一般认为,消灭形成权的期间为除斥期间。

形成权是依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可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抵销权、选择权、介入权等。

本题中明确的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乃是一项形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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