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信用证项下的提示与审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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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信用证的审核内容及流程

简述信用证的审核内容及流程

简述信用证的审核内容及流程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写作:信用证审核是一项重要的国际贸易业务流程,它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通过信用证审核,贸易双方可以确保交易安全,保障自身利益。

信用证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审核信用证的各项要求和条款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合约性,同时还需要对买卖双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评估。

审核流程一般包括审核信用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适用性和合约性,以及购销双方的交易和履约能力等。

在进行信用证审核时,审核人员需要详细检查信用证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包括商品描述、价格、数量、包装、装运日期等,以确保这些内容与合同要求一致。

同时,审核人员还需要核实信用证文件中的各种条款和特殊要求,例如检验证书、保险条款、付款方式等。

对于这些条款和要求,审核人员需要对其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并确保其符合国际贸易规定。

信用证审核的流程一般包括收到信用证文件后的准备工作、审核过程和出具审核报告。

在准备工作中,审核人员需要仔细阅读信用证文档并了解交易背景、双方关系等重要信息。

在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将对信用证文件进行逐项审核,并与合同要求进行对比,以确保信用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最后,审核人员将根据审核结果出具审核报告,并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

综上所述,信用证审核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环节,通过对信用证内容和流程的审核,可以确保贸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交易安全。

因此,对于国际贸易从业人员来说,熟悉信用证审核的内容和流程是十分重要的。

信用证审核的准确性和专业性将直接影响到贸易双方的利益和合作关系。

文章结构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组织结构和各个章节的内容概要。

通过明确文章结构,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整篇文章的脉络和内容安排。

下面是对文章1.2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进行编写:在本文中,我们将对信用证的审核内容及流程进行简要介绍。

文章将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在引言部分,我们将首先概述信用证的概念和背景,并简要介绍信用证的作用和意义。

9单据审核的基本方法和审核要点

9单据审核的基本方法和审核要点

(8)更改汇票没有加盖更正章。
(9)未按规定列明“出票条款”或“利息条款”。
(10)漏列或错列信用证号码。
(11)金额大小写不一致。
(12)货币名称与发票或信用证不一致。
2)商业发票的审核技巧
(1)该发票的开立人不是信用证的受益人。
(2)买方称呼与信用证上的申请开证人不同。
单据审核的基本方法和审核要点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单据审核的重要性;熟悉外贸单
证审核的原则、依据和基本方法;掌握主要单据
的审核要点和审单技巧。
能力目标:能根据合同和信用征完成单证审核; 能迅速、准确的在合同中找到并正确理解与单据 审核相关的内容;会对主要单证的内容进行审核 和修改。
【导读】
内有关管理规定等为主要依据。 在信用证项下,信用证条款是银行审单的惟一的 依据,其他诸如合同、往来函电、货物情况等, 不能作为审单的依据。
2.单据审核的基本方法
1)开证行审单的一般过程
我国进口业务大多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国外出 口人将货物装运后,即将全套单据和汇票交出口 地银行转我方进口地开证行或指定付款行收取货 款。按照我国现行的做法,开证行收到国外寄来 的全套单证后,应根据信用证条款全面地逐项地 审核单据与信用证之间、单据与单据之间是否相 符。开证行审单无误后,即交进口人进行复审, 同时准备履行付款责任。
7.2主要单据的审核要点和审核技巧
1)汇票的审核要点
2)商业发票的审核要点
3)包装单据的审核要点
4)海运提单的审核要点
5)保险单的审核要点
1)汇票的审核要点
(1)汇票一般为正副本两份,要和信用证的规定 一致。
(2)金额的大小写要相符,支取的金额应与信用 证规定相符(一般应为发票金额,除非信用证规定 汇票按发票金额的百分之几开立)。

第九章 信用证的接收审核及使用 《国际贸易实务》PPT课件

第九章 信用证的接收审核及使用 《国际贸易实务》PPT课件
通常情况下,当单据由受益人直接寄交开证行,则 受益人是提示人;当单据由议付行寄交开证行,则议付 行是提示人;当单据由受益人向议付行提示,则受益人 为提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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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用证的使用方式 信用证的使用方式对受益人而言非常重要,对 此UCP600予以明确规范。UCP600第6条第2款 规定:“信用证必须表明其是以即期付款、延期 付款、承兑或是议付方式使用。”可见,信用证 的使用方式包括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或议 付。前三种方式为承付(Honor)。因此,信用 证必须清楚地规定哪种使用方式,而出口商审证 时必须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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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单地点 交单地点是指受益人或提示人提示单据请求银行承付或议
付的地点。信用证项下的交单(提示)必须在信用证规 定的地点进行。对此,UCP600第6条第4款规定:“信 用证在某银行使用,该银行所在地就是交单(或提示) 的地点。信用证在任何银行使用,交单地点就是任何银 行所在地。除规定的交单地点外,开证银行所在地也是 交单地点。” 信用证一般都规定交单的地点。信用证在哪个银行使用, 该银行所在地就是交单的地点;所有信用证都可以开证 银行作为交单的地点。但以开证银行作为交单地点对受 益人风险较大,其风险完全由受益人自己承担。
有时信用证中规定,某些单据必须由 进口商等出具或签字,出口商才能办理 信用证项下的押汇。这种条款可以随时 解除开证银行的第一付款责任,违背了 信用证为银行信用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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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用证项下的付款时间不确定 有些信用证虽然承诺向出口商付款,但 何时付款则是不确定的。这些条款实际上 改变了信用证开证银行的责任,即开证银行 的第一性付款责任将被解除,因为出口商 发货后能否收回货款,不再取决于银行信用, 而完全取决于进口方的商业信用,这从根本 上违反了国际贸易惯例(UCP600)的规定。

信用证操作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信用证操作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信用证操作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一.信用证遵守的主要原则(3 个重要原则)(1)单证一致:单据和信用证一致。

(2)单单一致:单据和单据之间一致。

(3)单内一致:单据内前后一致二.信用证操作流程简述如下:1.出口企业与国外客户确认好订单情况,确认好产品数量,单价,谈好贸易条款,例如FOB 报价,CNF 等一切基本资料。

有时候,在后面办理信用证时,可能出于关税等原因客户要求改变商品名称或者数量等,要特别谨慎的更改。

因为改了一个地方,可能会涉及到好几个地方的内容,为保持一致,请注意审查信用证里与之相关的内容。

2.出口方准备好合同与买方签订,如果不签订合同,一般可开具形式发票(P ROFORMA INVOI CE)给买方客户。

3.客户收到形式发票后,向其所在银行,即开证行申请开出信用证。

这里说明一下,客户申请开证一般是填一张信用证申请表(APPLI CATI ON F ORM)。

在正式提交申请开证之前,请让客户先把开证草稿发给我方确认。

待所有疑问都达成一致之后,再通知客户开证。

4.开证行根据客户提交的申请表,开出信用证,一般是以国际银行电传(SWIF T)方式,开到卖方所在地通知行。

开证行一定要让客户找知名度高的。

一般找在国际上排名前2 0名的银行。

当开证行用任何有效的电讯传递方式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证或信用证的修改,该电讯将被认为是有效信用证文件或有效修改书,并且不需要再发出邮寄证实书。

5.卖方银行,术语叫:在大多数情况下,信用证不是由开证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过其在受益人国家或地区的代理行,即通知行进行转递的。

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

通知行将信用证L/C 以正本形式通知买方,并收取通知费(ADVISI NG F EE)6.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证以后,应立即作如下的检查:(1 )买卖双方公司的名号和地址写法是不是和发票上打印的公司名号和地址写法完全一样?要特别注意信用证里Applicant(申请人)和beneficiar y(受益人)在整个信用证里前后的书写保持一致。

单据审核

单据审核


◆外贸单证员陈红需完成的工作任务是:制作符合信用证 要求的汇票。
情境十 单据审核操作

2008 年 4 月 21 日,浙江金苑进出口公司外贸单证员制 作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后,根据信用证以及 UCP600 审 核以下结汇单据,找出不符点。 ◆外贸单证员陈红需完成的工作任务是:根据信用证审核 各种单据,找出不符点。
情境三 制作订舱委托书和办理订舱操作

2008 年 4 月 11 日,浙江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外贸单证 员陈红根据浙江嘉兴洞天服装厂提供的货物出货信息、商 业发票、装箱单和其他信息,制作订舱委托书和办理订 手续。


◆外贸单证员陈红要完成如下的工作任务:
任务 1:制作订舱委托书 任务2:办理订舱手续
情景四 制作出境货物报检单和办理报检操 作

因为全棉女式夹克 6204320090 的监管证件代码是 B,即 出境货物通关单,属于法定检验商品,所以外贸单证员在 2008 年 4 月 10 日(周四),要根据下面的商业发票、 装箱单和以下信息制作出境货物报检单和报检委托书,委 托浙江嘉兴洞天服装厂向浙江省出入境检验检验局嘉兴分 局报检。 ◆外贸单证员陈红的工作任务包括:
外贸单证员陈红需完成的工作:根据信用证审核各种单据,找出不符点。
情境一 审证和改证




2008 年 2 月 15 日,浙江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与阿联酋的 SIK 贸易 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全棉女式夹克出口的销售合同,具体内容如 下:。。。 2008 年 2 月 25 日,浙江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外贸单证员陈红收到了 杭州市商业银行(HANGZHOU CITY COMMERCIAL BANK)国际 业务部的信用证通知函,告知 SIK 贸易有限公司已经通过汇丰银行迪 拜分行(HSBC BANK PLC,DUBAI)开来信用证。信用证通知书 和信用证内容如下: ◆外贸单证员陈红的工作任务包括: 任务 1:读懂 ZJJY0739 外贸合同条款。 任务 2:读懂 FFF07699 信用证条款。 任务 3:根据 ZJJY0739 外贸合同,审核 FFF07699 信用证,找出问 题条款。 任务 4:对 FFF07699 信用证的问题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信用证项下的银行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信用证项下的银行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信用证项下的银行风险及其防范措施摘要当前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推动了信用证业务的充分发展,使其成为国际贸易通用的结算方式和重要的融资方式。

信用证不仅提高了贸易双方的交易达成率,降低贸易风险,也为银行带来了高额的利润。

由于信用证自身的缺陷和不确定性,银行在享受丰厚利润的同时也面临一些常见的风险,例如欺诈风险、审单业务风险、操作风险、融资风险、法律及监管制度风险、政策风险等。

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银行必须认真分析识别,同时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正确防范风险,从而保护自身利益。

本文基于信用证的特点和银行责任,对银行将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信用证银行风险防范措施在19世纪80年代,英国的商业信用危机频发导致贸易双方互不信任,极大地制约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信用证应运而生。

用较为可靠的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信用证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一种安全付款的保证,也反过来促进了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的发展。

但是伴随着信用证拒付率的不断提高和其他贸易结算方式的发展,自九十年代起,信用证使用率开始逐渐降低。

随着国际贸易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数量不断增加,信息化的迅速发展使得获取资信报告更加容易,越来越多的企业不愿意使用信用证进行国际结算,而更多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采取保理、赊销等方式进行结算和融资。

信用证的使用逐渐面临危机,也给银行带来了各种风险。

一、信用证项下的银行责任及审单原则(一)信用证项下的银行责任开证行一般情况下为进口地银行,进口商应开证行的要求,交纳押金和手续费后申请开证,开证行接受开证人的委托,依据开证申请书的各项条款,及时、正确地开立信用证。

信用证开出后,第一付款责任由开证行承担,对信用证独立负责。

此外,开证行还应承担独立的承付责任。

通知行的责任是受开证行的委托,向受益人的银行通知或转交信用证,一般情况下为出口地银行或开证行的代理行,通常与开证行有业务往来。

通知行的责任,仅仅是“合理谨慎”地审查被通知信用证,且审查只要满足“表面相符”原则。

信用证审单交单操作流程

信用证审单交单操作流程

加强信用证(L/C)审单、交单的操作流程一、预审:业务员开证前须对L/C草稿进行预审(主要列出以下几点)1、对于可撤销信用证,应不予以接受;信用证中如没有表明该信用证是否可以撤销,按500规定,应理解是不可撤销的;2、检查信用证受益人和开证人的名称、地址是否完全和准确;3、能否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内备妥有关货物按期出运;如来证装期太近,无法按期装运,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修改;4、检查信用证的数量、品名、金额等是否与合同规定一致;5、价格条款(贸易术语)必须与信用证规定一致;6、信用证在到期日在国外的(此条款无法控制,应规避);7、如信用证中的装运期和有效期是同一天即通常所称的“双到期”(尽量规避);8、信用证没有规定的,向银行交单的日期不得迟于提单日期后21天;9、是否允许分批装运,装运;如信用证中规定了分批装运的时间和数量,应注意能否办到,否则,任何一批未按时出运,以后各期即告失效;10、检查信用证规定的文件能否提供或及时提供,不能提供的文件应规避;11、信用证中指定船籍、船公司或不准在某港口转船等条款能否办到;12、检查信用证中有无陷阱条款。

(如1/3正本提单直接寄送客人的条款)13、检查信用证的付款时间是否与合同规定相一致;二、下单(生产交货延期)1、信用证贸易订单号前将标注(“X”即:086F-X130508F),业务接单前及时与生产部沟通排单计划,各业务部门自己调剂后优先安排此类订单生产,确保交货期和交单时间符合信用证之要求。

2、生产联系单必须注明最晚船期、信用证有效期。

三、交单(物流L/C操作流程)1、信用证:审阅信用证内容,确认最迟装运日期、有效期等(收发货人内容基本和上一单一致)2、订舱:托书内容完整(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以及品名,以免发生提单确认时订舱品名和提单品名不一致,导致不能签单)。

3、涉及单据:如船证明等,须在托书上注明并交订舱代理。

4、根据信用证最晚交单期,合理控制好收集单据的时间(催缴提单等相关单据的工作)。

信用证知识课件-信用证项下制单审单

信用证知识课件-信用证项下制单审单
该项目列明开证申请人的银行。 50 :Applicant: 必选项。应列明其完整的名称和详细的地址。 59:Beneficiary: 必选项。应列明其完整的名称和详细的地址。
10
MT700格式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32B:Currency Code,Amount: 必选项。跟单信用证的货币代码和金额。 CURRENCY USD AMOUNT 85.950,00 AUD,CAD,HKD,JPY,GBP,USD,EUR US$, J¥,£ 39A:Percentage Credit Amount Tolerance 可选项。金额上下浮动最大允许范围,用百分比表示。 02/06, 10/10
5
MT700格式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20:Documentary Credit Number: 必选项。发报行的信用证编号。 23:Reference to Pre-Advice : 可选项。 “PREADV/” 31 C:Date of Issue: 可选项。开证行开立跟单信用证的日期。 Application Header 1627 080127 NBFUAEAFADXB 5644 268881 080127
3
和信用证有关的部分SWIFT报文
1.MT700/701:跟单信用证的开立 Issue of a Documentary Credit
2.MT705:跟单信用证的预先通知 Pre-Advice of a Documentary Credit
3.MT707:跟单信用证的修改 Amendment of a Documentary Credit
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电子交单规则》,并于开证日生效。7Biblioteka MT700格式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UCPURR LATEST VERSION 跟单信用证遵循现时有效的巴黎国际商会制定的《ICC跟

国际结算-实务与操作第九章 信用证项下的提示与审单操作

国际结算-实务与操作第九章 信用证项下的提示与审单操作
第九章 信用证项下的提示与

审单操作
信用证是有条件承付的保证,受益人只有 提示相符的单据才能获得开证行或被指定银 行的承付或议付。本章主要介绍受益人如何 提示单据,以及开证行或被指定银行如何遵 循信用证或其惯例与规则的相关规定和基本 准则审核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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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提示到期日和提示地点

UCP600第2条规定:“提示(Presentation ),是指向开证银行或被指定银行交付信用 证项下单据的行为,或按这一方式交付的单 据。”该条又规定:“提示人(Presenter), 是指进行提示的受益人、银行或其他有关方 。”因此,“提示”,又称之为“交单”, 它既包括提示行为,也包括单据本身。“提 示人”,包括进行提示的受益人、被指定银行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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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示地点

提示地点是受益人提示单据请求银行承 付或议付的地点。依UCP600第6条,信用证 均须规定一个提示单据请求承付或议付(自 由议付信用证除外)的地点。
自由议付信用证因可在任何银行议付,因 此任何地点均可作为提示地点,但若限定在 某一国家或地区议付,则提示地点应规定在 该国家或地区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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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审核 根据信用证的特点和国际商会的惯例,银 行审核单据必须遵守独立审核的准则,即审 单与下列事项无关:与作为信用证基础的买 卖合同或其他合同;与申请人和受益人之间 的关系;与货物、服务和(或)行为;与审 单以外的其他知识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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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面相符
UCP600第14条规定,按照指定行事的被指 定银行、保兑行(若有),以及开证行必须 仅仅依据单据审核提示,以决定单据是否在 表面上构成相符的提示。为此,银行必须审 核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以确定单据在表面上 (On their face)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单 据在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应从以下几个方 面加以解释。

第九章 信用证下的提示和审核

第九章 信用证下的提示和审核

议付行审单
• 对相付单据进行议付 • 议付行只要不是保兑行, 付款就有追索权 • 议付行遭拒付处理 • 开证行和保兑行拒付时,议付行可以有追索 权.
• 承兑行和付款行的付款没有追索权
不符单据的处理
• • • • • 退还提示人, 要求其修改 退还提示人, 请其直接寄开证行 表提, 寄单开证行,请其处理 电提 凭保函寄单
•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拒付通知, 则无权拒 付. • 若没有未列明不符点, 无权拒付 • 若不符点不成立, 无权拒付
• 信用证项下相符的单据, 由被指定银行确认 提示相符, 将单据发送到开证行或保兑行途 中丢失, 则无论该指定银行是否已承兑或议 付, 开证行或保兑行必承付或议付,偿付该指 定银行
• 承兑汇票也可以止付,除非信用证明确规定, 开证行承兑汇票后,申请人无权申请止付令. • 各国在发出止付令时,一般比较谨慎.
EUCP
•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电子提示 补充规则> • 如果一个信用证适用于eucp, 同样适于用 UCP, 如果在适用于UCP和EUCP产生不同 结果时, EUCP将优先适用. • 共12个条款.
• 开证申请人放弃不符点,不能约束开证行接 受单据 • 若开证行接受申请人放弃不符点的意见, 则 必须接受单据
• 独立抽象性原则: 旨在保护受益人并避免银 行被卷入基础合同的纠纷. • 但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允许以受益人欺诈 为理由,拒付受益人. • 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止付令 • 开证行发现欺诈或确认了申请人声明的欺 诈存在时,可以主动拒付受益人
第九章 信用证下的提示和审核
提示日期和提示地点
• 提示到期日 • 信用证一般都规定一个提示到期日,受益人 只有在该日期或之前交单,才有可能得到承 付. • 若信用证规定了承付或议付到期日,则视为 提示单据的最晚到期日 • 若无规定,则信用证默认:单据的提示不得晚 于装运日后21天, 但无论如何,不得晚于信用 证的有效期

信用证审单要素

信用证审单要素

信用证的流程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

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

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1.开证的申请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

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

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

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

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

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

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

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

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

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

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

第九章.国际贸易实务(第三版)习题及案例参考答案

第九章.国际贸易实务(第三版)习题及案例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第三版)习题及案例参考答案第九章进出口合同的履行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A2.C3.C4.A5.A6.B7.C8.C9.A 10.A二、多项选择题1.AB2.ABC3.AB4.BCD5.BCD6.ACD7.AC8.ABD9.ABCD10.ABC三、判断题1.√2.√3.X4.√5.X6.√7.√8.√9.√ 10.√四、名词解释1.备货:在订立合同之后,卖方必须及时落实货源,按时、按质、按量地准备好应交付的货物。

2.生产跟单:收到客户订单,外贸企业和生产工厂签订货物购销合同,把客户订单转化为工厂生产通知单。

并依据订单,制作材料耗用明细表和含有耗损率的仓库发料通知单。

3.报关单:指出口方向我国海关商检机构申请报检报关出口商品时所填写的包含报检内容并具有56个项目的新报关单打印格式。

4.许可证:国家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管制的商品实行审批许可制度,签发进出口的许可文件。

5.托运:指出口企业委托运输机构(如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或其他有权受理对外货运业务的单位)向承运单位或其代理办理货物的运输业务。

6.场站收据(托运单):货代接受出口企业的订舱委托后即需缮制集装箱货物托运单,是外运机构向船公司订舱配载的依据。

其中一联为场站收据。

7.查验:海关为确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

8.商业发票:出口商开立的发货价目清单,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发票全面反映了合同的内容。

9.审单:在信用证结算业务中,受益人依据信用证的规定向银行提交整套结算单据时,银行依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 600)以及《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 745)的审单原则进行审核,指出是否存在违背相符交单原则的单据。

10.出口退税:国家为了降低出口产品成本、增强出口竞争力、鼓励出口而制定的一项政策措施。

补充资料:信用证的审证与审单.

补充资料:信用证的审证与审单.

2017/9/21
4
银行对开证行的资信调查,要靠平时资料的积累。 对一些大银行的资信情况,则可以从其信用等 级中了解大概。国际金融界每年都对世界性大 银行的资信进行评级,譬如:最高评级为AAA 或 Aaa,最差为 D,若一家银行被评为 C 级或 D 级,则其资信属于差的行列。 开证行资信不清楚的,应在仔细查清其资信后才 能使用信用证;开证行所在国与出口人所在国 无外交往来的,一般不接受;对于资信欠佳的 银行或政治局势紧张或外汇汇率动荡的国家开 来的信用证,应建议受益人尽量分散风险,或 请其它银行对信用证进行保兑。
2017/9/21
8
1、将信用证与买卖合同进行核对,审查信 用证与合同的一致性 2、审查信用证条款的可接受性 有些名为 “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中会出现各种限 制信用证生效的条款、有条件的付款条 款和限制出口人履约、交单等的条款, 极大地损害了出口人的利益,这些条款 通常被称为“软条款”,应要求删除。
2017/9/21 25
5 .如果交单人准许,以电报、电传或电讯发至 开证行,要求凭不符单据授权付款、承兑或议 付。 6 .从收益人或他的银行出具赔偿担保信,凭以 议付、付款或承兑,该信保证如果开证行拒绝 接受不符单据和拒绝偿付时,任何议付、付款、 承兑金额连同利息和有关费用将被担保信出具 人偿还。 7 .根据实际经验,并征得收益人同意,办理 “保留权利”的付款、承兑或议付,即如果开 证行凭着不符单据而拒绝偿付时,银行保留对 收益人的追索权。 8.寄单托收。
2017/9/21 11
3、价格条款的完整性 FOB和CFR价格术语下,信用证中均应说 明“保险由进口人负责投保”,且含有 运输单据条款,其中FOB项下注明“运 费到付”,CFR项下注明“运费已付”; 而CIF价格术语下,信用证中的运输单据 条款中注明“运费已付”,同时应包括 保险单据条款。

信用证中的单据及单据审核-PPT

信用证中的单据及单据审核-PPT

黄曲霉素检验证
数量检验证
尺码单
兽医检验证
检验证书
植物检疫检验证
三、单据审核得一般原则
(一)关于指示、行为单据化得原则
UCP600第五条规定 银行处理得是单据,而不是单据可能涉及得 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
案例分析 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规定: 1、货物必须采用十五年船龄船只装船; 2、未规定需提交船龄证明书。
5、持单人(Holder)
经过正当交接手续而持有提单得人。
6、被通知人(Notify Party)
不是提单得当事人,只是收货人得代理人,是 被承运人通知之人。
四、海运提单得种类
(一)已装船提单 (二)备运提单 (三)清洁提单 (四)不清洁提单 (五)转船提单 (六)迟期提单
(一)已装船提单
已装已船装提船单提单
“Signed mercial Invoice in ___copies indicating •L/C •No、 and Contract No、 ” (一式__份签字发票,标明信用证号码和合 同号码)
(二)商业发票审核得要点
1、发票开立人
UCP600第十八条a款i、规定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商业发票必须由信用证 中指定得受益人出具。
(二)商业发票审核得要点
4、单价与发票金额
UCP600第十八条b款规定 发票得单价与金额应与信用证相一致,发票得金额应与汇票 金额相等并不得超过信用证金额。 银行可以拒收金额超过信用证允许金额得发票。但是,如信 用证项下被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或议付得银行,一旦 接受此类发票,只要该银行作出得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 已承兑汇票或已议付得金额没有超过信用证所允许得金额(超 过部分做证下托收),则此项决定对各有关方面均具有约束力 。

第九章 信用证项下的提示与审单操作.

第九章  信用证项下的提示与审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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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示的到期日
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提示单据的到期日,规 定用以承付或者议付的到期日将被视为提示 单据的期满日期。 若受益人在提示到期日最后一天,在银行营 业时间的最后时刻提示了单据,则属于按规 定提示了单据,银行可以在其后5个银行工 作日内审单并决定是否承付或者议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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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示到期日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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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票审核要点 1.发票须有信用证的受益人开出 根据《UCP600》的规定,发票无需签字,但须 表明是由受益人出具的发票。实务中,发票一 般由出票人加具正式签章。若受益人要求 “MANUALLY SIGNED”,则必须手签,签 章位置通常在发票的右下角,若证中规定须由 贸促会等机构证实,则证实机构的签章通常在 发票的左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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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符单据丢失的后果
若信用证项下相符的单据,由受益人在信用证 或者惯例规定的提示期限和地点提示给被指定 银行,且被指定银行确认提示相符,并将单据 发送给开证行或保兑行。但该单据在该指定银 行寄送给开证行或者保兑行的传递中丢失,或 者保兑行寄送给开证行的传递中丢失,则无论 被指定银行是否已承付或者议付,开证行或保 兑行必须承付或者议付,或偿付该被指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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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汇票审核要点 1. 汇票金额( amount) (1)汇票金额不能超过信用证限额 (2)汇票上的货币币别与金额,须与发票上的一 致; (3)汇票大、小写金额一致(amount in figures and words agr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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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汇票日期(tenor) (1)出票日期 跟单汇票的出票日不能早于提单日和迟于信用证 的有效期; (2)提示日期(presentation date ).一般为信 用证规定单据提示日。 (3)到期日(expiry date )

信用证和单据审核指南

信用证和单据审核指南

信用证结算审单准则一. 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审单《统一惯例》是确保在世界范围内将信用证作为可靠支付手段的准则,已被大多数的国家与地区接受和使用。

《统一惯例》所体现出来的国际标准银行惯例是各国银行处理结算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我们必须按照《统一惯例》的要求,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要求的所有单据,以确定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

二. 按照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条款审单信用证是根据买卖双方的贸易合同而开立的,它一旦为各有关当事人所接受,即成为各有关当事人必须遵循的契约性文件。

在信用证结算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必须受其约束,按照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条款,逐条对照,以确定单据是否满足信用证的要求。

当信用证的规定与《统一惯例》有抵触时,则应遵循信用证优先于《统一惯例》的原则,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审核单据。

这其中又包括表面一致性和内容相符性两条原则:1.遵循表面一致性原则。

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名称及其内容等表面上必须与信用证规定完全一致。

例如,某信用证将货物描述为ATTACHES SANITAIRE(卫生洁具附件),而受益人具体的货为EXPASION BOLT(膨胀螺栓)。

虽然如此,有关单据中货物描述仍必须与信用证的规定相一致。

可能有的单据因某种特殊作用如清关报税等需显示具体货名时,我们仍必须将信用证所规定的ATTACHES SANITAIRE显示在其上,而在其后加注具体货名EXPASION BOLT。

2.遵循内容相符性原则。

我们在审单时应注意避免照搬、照抄信用证的原话,只要内容相符即可,例如,信用证的有关人称指向、时态、语态等,转到单据上时,即应作相应的调整,以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三. 按照银行的经营思想、操作规程审单国际贸易结算作为银行经营的一项重要业务,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银行的有关操作规程行事。

尤其是在向客户融资时,更应明确银行的观点和看法,更有权对单据有关条目的处理做出自己的选择和判断,以体现银行的经营方针和经营作风。

信用证审核与审单

信用证审核与审单
– 信用证的号码 L/C Number – 开证日期 Date of Issue – 有效期和到期地点 Expiry Date and Place – 信用证金额 L/C Amount – 信用证当事人 Parties to L/C – 开证行 Issuing / Opening Bank – 通知行 Advising/ Notifying Bank – 开证申请人 Applicant – 受益人 Beneficiary – 单据提交期限/交单期限 Documents Presentation
的档案记录相符,信用证才能生效
签订苛刻条款,使条款难于执行,以达到掠夺目的 受益人凭买方签发的货物收据或买卖双方共同签定的交接单据议

审单技巧与操作
一、审单方法 (一)纵横审单法 纵向审单法是指将信用证和发票自上而下
进行逐字逐句的核对,然后其他单据与信用证 的有关条款核对。具体分为4个步骤。 横向审单法是指完成纵向审单后,再以发 票为中心与其他种单据进行核对,特别注意共 有项目是否一致。横向审单的目的是要达到单 单一致。
1. 要取得进口许可证,信用证才能生效 2. 信用证暂时不生效,何时生效由银行另行通知 3. 信用证规定必须由申请人或其指定的签字人验货并签署质量检验合格证
书,才能付款或生效 4. 有关运输事项如船运公司、船名、装运日期、装卸港等须以开证申请人
的书面通知或开证行的修改通知为准 5. 品质证书必须由申请人出具,或须由开证行核实或其印鉴必须与开证行
• 例1:信用证应明确注明是可撤消或是不可撤消的;如无此项注明规定,应视为 不可撤消信用证;
• 例2:所有信用证均须规定一个到期日(Expiry Date)及一个付款、承兑的交单 地点(Expiry Location)。对议付信用证尚需规定一个议付交单地点,但自由议 付信用证除外。规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的到期日,将视为提交单据的到期日。 因此,信用证必须注明到期日,且到期地点最好为“In China”(或“In x x city, China”)。

信用证审单技巧

信用证审单技巧
• 必须经过出单人签署、注明日期 • 必须在表面上与发票的货物相关联 • 收货人的信息如果显示,则不得与运输单据中
的收货人信息相矛盾 • 出口方可以不同于受益人或运输单据的发货人
其它单据1
• 海运单
– 非运输单据,不能做成指示抬头和背书,其他要求 参考海运提单以及UCP500ART23
• GSP FORM A
– 表明取件或收件的日期,该日期视为发运日 – 不应有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批注
• 邮政收据
– 记载信用证规定的装运地或发运地并注有日 期,该日期视为装运日
– 不应有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批注
审核的要点—保险单1
• 必须由保险公司或其代理出具并签署,除非另有规定, 保险经纪人出具的暂保单不予接受
审核的要点—空运单据1
• 正本空运单据必须以UCP第20条B款规定的方式 签署,且承运人的名称必须出现在提单的表面, 并表明承运人身份
• 在表面看来系“发货人/托运人的正本”,如果 要求提交全套正本,只要提交一份表明是发货人 /托运人的正本即可
• 空运单据必须表明货物已收妥待运 • 如果L/C要求表面必须标明发运的实际日期,必
• 运输行提单/航空分运单/货物收据
– 除非信用证同意,否则不得接受 – 内容按照信用证的要求缮制
结束语
• 以上内容为单证审核时的一般原则,没 有包含所有的细节和可能发生的所有情 况,仅仅作为初学者的入门参考,请根 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取舍。
审核的要点—保险单2
• 不必注明正本份数,如果注明,除非另有规定,所有 正本都必须提交
• 包装件数、唛头等必须与发票和其他单据一致 • 运输工具、起运地及目的地,必须与信用证及其他单
据一致 • 在需要时经有权索偿人背书,如信用证要求空白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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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拒付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国际商会认为,开证行应以信用证规定单据符合信 用证条款即予付款,不应根据信用证未规定的单据 带有不符点而予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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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规定时间内审单
开证行、保兑行或代其行事的指定银行各 有从交单次日起算最多5个银行工作日用 以确认交单是否相符,以决定接受或拒收 单据并相应地通知寄送单据的一方。 UCP600新增内容:这一期限不因在交单 日当天或之后信用证截止日或最迟交单日 界至而受到缩减或影响。
12
举例:
① A condition states that goods are to be of German origin and no Certificate of Origin is required . ② The age of the carrying vessel as at the date of loading is no more than 15 operating years. ② Shipment is to be made by a vessel of U.K. nationality or by a vessel flying her flag.
15
案例
贸易条件是CFR的交易,于2009年5月13日 开立信用证,5月20日到期,未规定保险单据, 受益人交来全套单据(包括保单)其中提单装 运日期是5月15日,保单出单日为5月18日。 货物于5月19日到达目的港,提单尚未寄到, 货物滞留码头受损,但保险公司以货物受损发 生于保单出单日以前为由拒赔,申请人向开证 行申诉, 2009年5月30日开证行收到单据, 以保单日期晚于提单日期为不符点拒付。
18
11月17日交单,银行应在11月24日前 作出接受或拒绝单据的决定。
日 期 11月 工作 日 周 五 17 0 周 六 18 ⅹ 周 日 19 ⅹ 周 一 20 1 周 二 21 2 周 三 22 3 周 四 23 4 周 五 24 5
周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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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证行/保兑行
5日内审单相符应履行偿付责任; 偿付多于5日,可能引起索取迟付利息; 审单不符,5日内发出拒付电通知指定银 行,超过5日无权拒付。
13
与规定单据有联系的条件不是非单据条件。 如规定产地是中国,并要求提供原产地证 书。
14
五、不审核信用证未规定的单据
(Documents not stipulated in the Credit)
提交的非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将被不予 理会,并可被退还给交单人。 即使这种单据与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有 不符之处,银行不应以此为理由拒付。
若信用证规定提示的单据中包括运输单据, 则该信用证不仅应规定提示到期日,还应规 定一个装运日期后必须提示单据的期限;如 无规定,则单据的提示不能晚于装运日期后 21天;但无论如何,单据的提示必须不晚 于信用证有效期。
4Hale Waihona Puke 最迟交单期限的三种情况 shipment date:3rd Sep. Latest date for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s within 15 days after date of shipment. Expiry dated:30th Sep. 最迟交单期限短于有效期限
5
三、直接向开证行提示的风险
若信用证已经授权另一银行作为被指定银行, 受益人既可以向该指定银行提示,也可直接 向开证行提示单据请求承付,只要其提示符 合信用证的规定。 如直接向开证行提示:承担寄单风险;修改 单据不方便;还必须保证单据在提示到期日 内到达开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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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示地点
提示地点是受益人提示单据请求银行承付或 议付的地点。 提示地点是提示到期日计算到期的地点。 通常规定在受益人所在地,即被指定银行所 在地。
2
一、提示的到期日
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提示单据的到期日,规 定用以承付或者议付的到期日将被视为提示 单据的期满日期。 若受益人在提示到期日最后一天,在银行营 业时间的最后时刻提示了单据,则属于按规 定提示了单据,银行可以在其后5个银行工 作日内审单并决定是否承付或者议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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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示到期日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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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单依据
银行审核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其依据除了国 际惯例的规定之外,其直接依据是信用证规 定的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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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理会非单据条件
A condition which does not state the document(s) to be presented in compliance therewith is called a non-documentary condition. 如信用证含有某些条件而未列明需提交与 之相符的单据,银行认为这是非单据条件。 对于非单据条件,银行将视为未作规定不 予理会。
第九章
信用证项下的提示与审单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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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提示到期日和提示地点(expiry date and place)
提示(presentation),是指向开证银行 或被指定银行交付信用证项下单据的行为, 或按这一方式交付的单据。” 提示人(presenter),是指进行提示的 受益人、银行或其他有关方。 “提示”又称为“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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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审单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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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审核


审单与可能作为信用证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 他合同无关。 审单与受益人和申请人之间的关系无关。 审单与货物/服务/行为无关。 审单作出的决定只能取决于审单本身,单证 是否相符与审单以外可能获得的知识和信息 无关。
9
二、表面相符



UCP600规定,按指定行事的指定银行、保兑行和开 证行在审单时必须根据单据本身确定是否在表面上构 成相符交单。 相符交单的概念:单据必须与信用证条款、UCP600 中的相关条款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相符、单据必须 与既成事实相符,单据之间表面相符,单据本本身相 符。 单据中的数据,在与信用证、单据本身及国际标准银 行实务参照解读时,无须与该单据本身中的数据、其 他要求的单据或信用证中的数据等同,但不得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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