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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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
见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德政发[2010]12号
【发布部门】德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6.10
【实施日期】2010.06.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
(德政发〔2010〕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解决好全市安全生产“基层薄弱、基础脆弱”、“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以下简称“双基”)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15号文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通知》(鲁政发〔2010〕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基层,关键是基础。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
产工作,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全市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措施逐步加强,安全基础条件有效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比较平稳。
但当前正处于经济加速发展阶段,安全监管任务日益艰巨,一些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低,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个别部门不能正确理解和把握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乡镇(街道)、村(居)基层安全生产存在严重缺失,社会监督管理网络不健全。
为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的重要性,深刻理解抓好安全生产就是优化发展环境,将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作为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平安德州”、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努力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为打造区域经济文化高地创造安全的发展环境。
二、指导思想、工作内涵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基础工作、加强协作联动”,按照“重心下移、体制顺畅、机制完善、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强势推进依法监管,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
(二)工作内涵。
1.安全生产的“基层”主要是指县、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部门、村(居)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生产基层、监管基层、领导基层。
(1)生产基层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及人员,主要工作是提高本质安全管理水平;(2)监管基层是指直接面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职能的机构及人员,主要工作是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3)领导基层是指在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一线进行组织领导的政府和部门以及管理人员,主要工作是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责任。
2.安全生产的“基础”主要是指涉及安全生产工作带有根本性、普遍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基本要素
及工作措施,涵盖责任体系、机构建设、行政许可、建章立制、监督管理、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事故处理等基本要素,包括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员工安全素质建设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三)任务目标。
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双基”体制机制,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明显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一)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1.严格源头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好上项目、扩总量与安全发展的关系。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进一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