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专业术语(权属类)
房地产行业40个常用专业名词及术语列表
房地产行业40个常用专业名词及术语列表房地产行业作为一个世界范围内的重要经济支柱,在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对于从业者而言,掌握行业的常用专业名词和术语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将为大家列举房地产行业中40个常用的专业名词和术语,让我们一起来学习。
1.供需关系(Supply and Demand):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的供给和需求关系决定着市场价格和交易量。
在房地产行业中,供需关系也是影响房价和销售情况的重要因素。
2.房地产市场(Real Estate Market):指房屋、土地以及相关产权在市场上的买卖交易活动。
房地产市场根据需求和供应情况,决定了房价和销售状况。
3.房地产投资(Real Estate Investment):指购买、持有和经营房地产以获取收益的行为。
房地产投资是一种常见的投资方式,可以通过租金收入、升值等方式获取回报。
4.房地产开发(Real Estate Development):指购买土地并进行建设、改建或重建以开发新的房地产项目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包括规划、设计、建筑和销售等多个环节。
5.房地产经纪人(Real Estate Agent):指在购房、售房和租房等交易过程中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士。
房地产经纪人可以协助客户找到合适的房产并进行交易。
6.房地产估值(Real Estate Appraisal):通过专业评估方法确定房产的市场价值。
房地产估值对于购房、抵押贷款和税务目的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7.房地产抵押贷款(Real Estate Mortgage):指将房产作为抵押物以获取贷款的借款方式。
房地产抵押贷款可以帮助购房者获得更大的资金流动。
8.楼盘(Real Estate Development Project):指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房产项目。
楼盘通常包括住宅、商业和办公等类型的房产。
9.商品房(Commercial Housing):指由开发商建设并按市场价格销售给个人或单位的住宅。
房地产行业专业术语知识大全
房地产行业专业术语知识大全【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又称售后公房,就是购买的公有住房【单位产权房】单位产权房是指产权属于单位所有的房屋,也称系统产权房、系统房。
【廉租房】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
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
【私房】私房也称私有住宅,私产住宅。
它是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
在农村,农民的住宅基本上是自建私有住宅。
公有住房通过住宅消费市场出售给个人和家庭,也就转为私有住宅。
【二手房】二手房即旧房。
新建的商品房进行第一次交易时为“一手“,第二次交易则为“二手“。
一些无房的人,可以买一套别人多余的房;而另一些手里有些积蓄又有小房子居住的,可以卖掉旧房买新房;而那些住房富余户,也能卖掉自己的多余住房换取收益。
【期房】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期房在港澳地区称做为买“楼花“,这是当前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用的一种房屋销售方式。
购买期房也就是购房者购买尚处于建造之中的房地产项目。
而在成都市通常对期房的理解是未修建好,尚不能入住的房子。
【现房】所谓现房是指开发商已办妥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出售合同。
在成都市通常意义上指的现房是指项目已经竣工可以入住的房屋。
【外销房】外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外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国内外(含港、澳、台)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内销房】内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内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当地企事业单位和居民。
【准现房】准现房是指房屋主体已基本封顶完工,小区内的楼宇及设施的大致轮廓已初现,房型、楼间距等重要因素已经一目了然,工程正处在内外墙装修和进行配套施工阶段的房屋。
房地产基本术语大全
房地产基本术语大全引言房地产行业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人们的居住需求和投资期望。
然而,对于初涉房地产领域的人们来说,这个行业的专业术语往往让人头疼。
本文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份房地产基本术语大全,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个领域的知识。
一、房地产市场相关术语1. 房产证:是证明产权人对房地产拥有所有权的法律证明文件。
2. 不动产登记:指将房地产权属变动登记在相关机构的行为。
3. 商住楼盘:指同时具备商业和住宅用途的楼盘。
4. 开发商: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或个人。
5. 拆迁补偿:指政府为了公益事业建设,对被拆迁人提供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补偿。
二、楼市价格相关术语1. 房价指数:是衡量一个地区房产价格级别变动的指标。
2. 基准价:是房地产交易的参考价格,通常由政府或相关机构发布。
3. 成交价:指实际房屋交易的价格。
4. 溢价:指房屋成交价高于标准价格的部分。
5. 上涨幅度:指房价从一个时间点到另一个时间点的涨幅。
三、房屋装修与建筑术语1. 房屋结构:指房子的主体构造,包括墙体、梁柱、屋面等。
2. 硬装修:指房屋装修的基本结构和设备,如地板、墙面、门窗、卫生间等。
3. 软装修:指房屋装修的家具、家电、饰品等非固定装饰物品。
4. 平米成本:指每平方米装修所需的费用。
5. 绿色建筑:指以节能、环保、资源可持续利用等为设计理念的建筑。
四、购房与投资相关术语1. 首付款:指购房者购买房屋时首先支付的一部分款项。
2. 贷款利率:指购房者从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
3. 抵押贷款:指购房者以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的贷款方式。
4. 房贷利率:指对购房者贷款利率的计算和执行标准。
5. 投资回报率:指投资者在房地产投资中获得的收益与投资成本的比例。
五、土地和房产类型术语1. 商品房:指由开发商按照商品化经营方式建设的房屋,可供出售。
2. 廉租房:指由政府或相关机构负责建设和管理的低价出租房。
房地产词汇大全
房地产词汇大全
1. 房屋产权:指房屋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对房屋所享有的支配、使用、收益等法律权利。
2. 房屋租赁:指业主或中介与租户之间签订一定期限的租赁合同,将房屋出租给租户使用,租金按协商金额支付。
3. 宅基地:指城市、乡村居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中为建造住宅而划拨给居民使用的土地。
4. 商品房:指由开发商或投资者投资建造,符合规定标准并取得相关资质认证的房屋,可自由买卖、出租。
5. 精装房:指由开发商从建设之初就采用先行配置装修材料规划好内部装修设计方案,并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装修的房屋。
6. 二手房:指已有居民在该房屋上获得了产权或使用权并打算出售的房屋。
7. 农村宅基地:指农村居民集体所有土地中为建造住宅而划拨给农村居民的土地。
8. 房产证:指房屋所有权证书,是法律上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凭证。
9. 产权人:指具有房屋产权或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0. 产权转让:指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依法出售或赠与产权的行为。
11. 保障房:指政府为解决普通居民住房难题而兴建的、面向低收入、困难居民的公共住房。
12. 独栋别墅:指建筑单体完整、拥有私人庭院的独立住宅。
13. 公寓住宅:指具有多个住房单元、共享公共区域、设有物业管理、服务及配套设施的住宅。
14. 高层住宅:指楼层在6层以上,多层住宅设计的结构形式,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和钢结构。
15. 集合住宅:指在一定空间内集中建设的多户住宅,一般指多层和高层住宅等。
房地产行业40个常用专业名词及术语列表
房地产行业40个常用专业名词及术语列表1、房地产:指土地以及其上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
2、土地使用权:指对土地的使用和支配权。
3、物业:指房地产中的建筑物和设施,如房屋、车库等。
4、房产:指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5、房价:指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6、房产税:向房产所有者征收的税款。
7、土地使用税:向土地所有者征收的税款。
8、房屋贷款:为购买房屋而提供的贷款。
9、按揭:一种类似于房屋贷款的金融服务。
10、房屋出租: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
11、物业管理:对物业的管理和维护。
12、空置率:指房地产市场中未被租赁或出售的房产数量。
13、房价指数:反映房价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
14、土地等级:根据土地的位置、用途和基础设施等因素划分的等级。
15、容积率:指一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16、房产评估:对房产价值的评估。
17、土地使用权年限:指土地使用权的法定有效期。
18、城市规划:对城市空间和土地利用的规划和管理。
19、不动产:不能移动的财产,如房地产等。
20、招拍挂:指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开招标、拍卖和挂牌出售。
21、建筑密度:指建筑物的覆盖率,即建筑物占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
22、绿化率:指一个社区或城市中绿地的比例。
23、容积率:指一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24、房地产市场:进行房地产交易和买卖的市场。
25、一级市场:指新房市场,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和房屋销售市场。
26、二级市场:指二手房市场,包括房屋转售和租赁市场。
27、三旧改造:指对旧城区、旧工业区和旧村居进行改造和更新。
28、土地储备制度:政府对土地资源进行储备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29、城市更新改造:对城市老旧区域进行的更新改造和重建。
30、不动产权属登记制度:对不动产进行所有权登记的制度,以确认所有权归属。
31、住房保障体系:政府为保障人民住房而设立的各种政策和措施的总和。
32、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种由政府设立,用于职工住房储蓄和贷款的制度。
房地产名词解释大全
房地产名词解释大全房地产是指一切有关土地和建筑物的产权、开发、经营、销售和租赁的活动。
在房地产行业中,有许多专业术语,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房地产名词及其解释:1. 房产证:国家给予土地产权人对土地上的建筑物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2. 产权:对于一定范围的物权主体对特定物上享有相对独占的所有的权利。
3. 商品房:以购房者为重点,以商业行为为核心,通过市场调节生产和销售的住房。
4. 经济适用房:由政府按照一定标准、一定价格、一定方式为特定人群提供的住房。
5. 商业地产:用于开展商业活动的地产,如商场、写字楼等。
6. 住宅地产:用于居住的地产,如公寓、别墅等。
7. 商住楼:既用于商业活动又用于居住的楼宇。
8. 土地证:国家给予土地持有人对土地使用的权利证明文件。
9. 土地流转:土地转让、出租、互换等活动。
10. 二手房:已经有人居住过并且再次出售的房屋。
11. 写字楼:专供办公使用的商业楼宇。
12. 别墅:独栋或联排的独立住宅,多为高档住宅。
13. 小产权房:指没有国家法定产权证书的房屋,产权不明确。
14. 期房:指房屋即将建成但尚未交付使用的房屋。
15. 预售许可证:国家有关部门发放的许可证,用于预售楼盘。
16. 租售比:租金与房价之间的比率,是衡量投资回报的指标。
17. 经纪人:专门从事房地产交易中介服务的人员。
18. 业主委员会:由小区或楼栋内的业主选举组成的管理机构。
19. 物业管理:对物业进行维护、管理、保养等服务的行业。
20. 装修押金:租房时需要交纳的一定金额,作为保证租客在退房时恢复原状的费用。
21. 首付款:购房者购买房屋时需先支付的一部分款项。
22. 产权证明书: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法律文件。
23. 不动产登记:对不动产的权利、权属、债权等信息进行登记的行为。
24. 公证房产证明:经过公证机构确认的有关房屋权利的法律文件。
25. 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使用权由使用人有偿获得。
这些名词只是房地产行业中的一小部分,还有很多专业术语需要进一步学习和了解。
房地产基本专业术语
房地产基本专业术语房地产基本专业术语是房地产领域中,常用且规范的术语和缩写,是房地产专业人士必备的知识,也是投资者了解房地产市场的必要基础。
本文将针对房地产基本专业术语进行详细的解析,以便更好地了解房地产市场。
一、地产术语1.楼盘:指房地产项目的统称,例如一个小区、一个商场等。
2.房产证:指住房所有权证或其他不动产权证。
3.批准文号: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前需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一般用于证明商品房可以正式销售。
4.商品房:指国家有关政策允许销售给个人用于居住或投资的房产。
5.成交价:指房地产交易的实际成交价格。
二、土地术语1.土地性质:公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2.土地等级:指土地利用的开发强度和质量等级,一般分为一级土地、二级土地、三级土地等。
3.土地用途:指土地的规划用途,例如工业用地、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等。
4.土地流转:指从原有使用人手中流转给新的使用人。
5.拆迁补偿:指强制性拆迁时,政府为补偿被拆迁人损失而提供的经济补偿。
三、房屋术语1.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在平面上的投影面积。
2.套内面积:指房屋内除了公共部分之外,专属于业主的私人使用面积。
3.物业管理费:指业主或租户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包括物业维修、保洁、安保等。
4.押金:指房屋租赁时,由租户向房东或中介支付的保证金。
5.房租:指租户支付给房东或中介的房屋租金,一般以月为单位计算。
四、投资术语1.ROI(投资回报率):指投资所获得的回报与投资成本之间的比率。
2.收益率:指投资获得的收益与投资本金之间的比率。
3.净现值(NPV):指一个投资项目在一段时间内所产生的净现金流值。
4.内部收益率(IRR):指一个投资项目所产生的收益率,是使项目净现值等于零的折现因子。
5.杠杆效应:指在借款买入房产后,通过租金收益和资产升值获得较高的回报。
以上是房地产行业基本的专业术语,不仅对开发商、经纪人和评估师等房地产从业人员有用,对购房者、投资者也非常重要。
房地产专业术语
房地产专业术语随着社会的发展,房地产业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及其重要的行业,它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非常复杂、专业化和多方面的行业,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术语来支撑它独特的运作和发展。
房地产专业术语是指在房地产行业中经常使用的专门术语,这些术语用于描述特定的概念、行为和业务活动等。
本文将讲述一些房地产专业术语,希望对房地产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一、房地产基本术语1.房地产:指土地及其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附属设施、设备和经济作物等。
2.土地:指地球表面及其下部直至地心的一定深度,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3.房屋:指有住人、办公、生产、储藏、销售等功能的建筑物或房间。
4.产权:指对某种财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置权利。
5.抵押:指借款人将房产等抵押品交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作为借款的担保。
二、房地产经营术语1.房地产开发:指将原始土地开发、规划建设成具有使用价值的房地产物业。
2.开发商:指负责房地产项目策划、开发、销售及后期维护的单位或个人。
3.预售:指房地产开发商在建设前推出销售,并以预售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和房屋交付日期的销售方式。
4.售楼处:指房地产开发商或代理商在销售过程中,为客户提供交流、观看房屋样板、购买咨询等服务的场所。
5.物业管理:指由物业公司或房地产开发商对楼宇、住宅小区等公共设施进行管理,包括保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
三、土地交易术语1.拍卖:指土地出让或转让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
2.谈判:指土地出让或转让通过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交易的方式。
3.协议转让:指土地出让或转让采用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
四、房产评估术语1.房地产评估:指对房屋、土地和其他不动产进行价值评估和技术鉴定的过程。
2.市场价值:指根据当地市场竞争状况、供求关系和交易成本等因素评估的某一时间点上的市场售价。
3.成本价值:指在建造过程中,基于建筑技术、用料成本、人力成本和交通等因素计算的房屋建造价格。
房地产专业名词100个
房地产专业名词100个在房地产行业,有许多专业术语被广泛使用。
这些名词用于描述各种房地产交易、法律要求、市场趋势等,对于行业从业人员来说是必备的知识。
以下是一百个房地产专业名词,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房地产行业。
1. 房地产开发:指通过购买或拥有土地,并建设、修建和销售房地产项目。
2. 土地使用权:指购买或租赁土地的权利。
3. 建筑物使用权:指购买或租赁建筑物的权利。
4. 抵押贷款:指借款人将房地产作为抵押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的行为。
5. 商业地产:指用于商业目的,如办公楼、商场、酒店等的不动产。
6. 住宅地产:指用于居住目的的不动产,如公寓、别墅和住宅社区等。
7. 房产证:指证明土地和建筑物所有权的法律文件。
8. 地产代理人:指代表买家或卖家进行房地产交易的中介人。
9. 增值税:指在房地产交易中应缴纳的税费。
10. 房地产投资:指通过购买和销售房地产来获取收益的行为。
11. 市场价值:指房地产根据市场需求和供给而确定的价格。
12. 租金:指租赁房地产时支付的费用。
13. 全民产权房:指由政府提供的、面向全体具备购房条件的居民的住房。
14. 摊位:指用于商业活动的小型经营场所。
15. 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指将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打包成证券并出售的金融工具。
16. 不动产登记:指将不动产信息记录在相关机构的公共登记簿上。
17. 地价:指土地的市场价格。
18. 产权交易:指将房地产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行为。
19. 市政设施:指城市基础设施,如道路、供水系统和排水系统。
20. 交易所:指提供股票和其他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的机构。
21. 租凭合同:指租户和房东之间约定的租赁条件和责任的契约。
22. 资产管理公司:指专门管理投资组合的金融机构。
23. 商业用途:指用于办公、零售或其他商业目的的不动产。
24. 季度报告:指上市公司每个季度向投资者公布的财务和业务报告。
25. 利润率:指投资房地产后预期获得的回报率。
最全房地产专业术语名词
规划验收
指已完工项目须经过规划局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前后比对验收,检查是否有未按图施
工或其他违建情形。如有不符合控规指标或施工图的,验收则无法通过。
竣工备案
指完成各项竣工验收后,汇总到建设局进行竣工备案,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此 证明作为房产交付的必要法定手续。
三算单
指工程完结后,施工单位、建筑单位及造价中心三方确认的工程总造价。
初始登记
房地产初始登记是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
权及其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第一次登记。通常指把大房地产证初始化,以便办
理小业主的分户房地产证。
大房产证
指某栋楼的分栋房地产证。
土地证
指某一宗地块的房地产证。
为在性质上其实是一种转让政府批文的行为。
共管账户
要求是必须有双方的共冋意思表示,才能在这个帐户上支付款项。也就是在银行开设帐户
时,预留的印鉴用双方的各一个公/私章,今后要动用帐户上的钱,必须双方同时盖章才 能生效。
小产权房
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
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 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 “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 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
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进行的临时安置补偿称之为过渡期补偿。
收购
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
房地产专业术语
房地产基本术语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五证是按时间顺序申请的,其中多层住宅封顶、高层住宅建到2/3可申请预售证。
房地产证:是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属二合为一的凭证,是房地产权属的法律凭证;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房屋产权证书内容包括:产权类别、产权比例。
房产坐落地址、产权来源、房屋结构、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共有数纪要、他项权利纪要和附记,并配有房地产测量部门的分户房屋平面图。
房地产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
具体内容是产权人对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对土地使用的权限,包括开发权、收益权、处置权。
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该土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的,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用,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可以继续使用;一级市场: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按土地供应计划,采用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以土地使用合同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年限、规定的用途及一定的价格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或其它用土地者的市场,即土地交易市场;二级市场: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根据土地使用合同的要求将建好的房屋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单位或个人的市场,即新商品房的交易市场;三级市场:是指单位、个人之间的房地产产权转让、抵押、租赁的市场,它是二级市场基础上的第二次或多次转让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市场,即二手房的转让、抵押、租赁的市场;三通一平:是指水通、电通、路通及场地平整;(生地、熟地)七通一平:是指水通、电通、路通、排水通、排污通、通讯通、煤气通及场地平整;红线图:又叫(宗地图),是按一定比例尺制作的用以标示一宗地的用地位置、界线和面积的地形平面图。
它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给土地使用权受让者,受让者只能在红线范围内施工建房;建筑(红)线:一般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道路红线:是指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楼间距: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为确保日照,其间距应与楼高(H)成一定比例,一般多层为≥1H,高层为≥0.5H。
房地产专业术语
(一)专业术语
1、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
房产总是和地产联结为一体的,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2、房地产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是指产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土地类型:土地按其使用性质划分为:居住、商业、工业、仓储、综合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及自由集资微利房用地。
4、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指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权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
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它用地50年。
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该土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的,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用,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继续使用,如果不符合则该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5、三通一平:是指地块的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6、七通一平:是指上、下水通、排污通路通、通讯通、煤气通、电通热力通、场地平整。
7、房地产市场:分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三级市场;
1)一级市场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地产经营者与使用者的交易市场。
2)二级市场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由房地产经营者投资开发后,从事房屋出售、出租、土地转让、抵押等房地产交易。
3)三级市场是指在二级市场的基础上再转让或出租的房地产交易。
8、银行按揭:是指购房者购买楼房时与银行达成抵押贷款的一种经济行为,业主先付一部份楼款,余款由银行代购房者支付,购房者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将抵押在银行,购房者将分期偿还银行的贷款及利息,这种方式称为银行按揭。
房地产专业术语(权属类)
房地产专业术语(权属类)房地产是一个涉及许多不同概念和专业术语的行业。
在房地产交易中,对权属类的术语的了解非常重要。
这些专业术语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房地产所有权方面的重要概念和法律规定。
在本文中,我们将涵盖一些房地产行业中常见的权属类术语。
土地产权不动产权证书在中国大陆,土地所有权证是不动产权证书的一种形式,是关于项下不动产权利人对它的不动产享有的权利的一种证明。
不动产权证书是一种法定证明文件,经过审批和签发,表示持有人对土地所享有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或集体出让土地,由持有人在有限期内(通常50-70年)以合法的方式使用土地并从中获利的权利,同时在土地使用期满后应当归还出让土地的固定资产,并由政府继续统一管理。
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通常包括拍卖、竞价、招标等方式,具体方式由省级以上政府规定。
不动产产权产权证产权证是证明不动产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持有人持有该证明文件可合法拥有、使用、出租、转让、抵押等行为。
土地房屋共有权土地房屋共有权是指根据法定规定,一个住宅项目业主可以共同享有该住宅项目所占地的一部分土地所有权和住宅的所有权。
具体可详见《物权法》第209条。
共有权代表了多个产权所有者对同一不动产享有的共同权利。
共有人对不动产享有共有权,应当按照其共有份额享有该不动产所产生的收益以及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权租赁权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一定条件下使用特定资产的权利。
租赁各方之间通过签署租赁协议来达成租赁权益。
租赁协议的具体形式也有所不同,例如房屋出租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等。
抵押抵押是向债权人抵押不动产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方式。
房产抵押通常是指以房屋为抵押物,借款人把房屋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以达到融资的目的。
在抵押的过程中,债务人将其不动产中的产权让渡给抵押权人,作为债务违约的补偿。
以上仅是一些不动产权属类的常用术语,房产交易涉及的知识体系较为复杂。
了解和掌握这些专业术语,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处理与房产买卖有关的问题。
房地产专业术语2
房地产专业术语2前言•房地产专业术语是置业顾问的工作基础,是置业顾问务必掌握的专业知识。
•要具备房地产的专业能力,务必通过系统的学习并懂得,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
房地产专业术语1、产权证书:指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
2、使用权房:是指由国家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宅,政府以规定的租金标准出售给居民的公有住房。
3、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
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可分为可售公有住房与不可售公有住房。
4、不可售公房:指根据本市现行房改政策还不能出售给承租居民的公有住宅。
5、已购公房:又称售后公房,就是购买的公有住房。
6、单位产权房:指产权属于单位所有的房屋。
7、廉租房: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
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者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收入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8、私房:是由个人或者家庭购买的住宅。
9、二手房:即旧房。
新建的商品房进行第一次交易时为一手,第二交易则为二手。
10、期房: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之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11、现房:指开发商已办妥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出售合同。
12、外销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房屋。
可出售给国内外的企业,其他组织与个人。
13、内销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可出售给当地企事业单位与居民。
14、准现房:指房屋主体已基本封顶完工,过程正在内外墙装修与进行配套施工阶段的房屋。
15、共同共有房产: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房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16、共有房产: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17、尾房:又称扫尾房,是房地产业进入散户零售时代的产物,是空置房中的一种。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基础专业术语
房地产基础专业术语1、房产是指房子经济形态,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在不一样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能够进行出租销售或作其余用途的房子。
2、地产是指土地财富,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地产包含地面及其上下空间,地产与土地的根本差别也就是有无权属关系。
3、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
是指土地及附着在土地上的人工修建物和建筑物及其附加的各样权益(所有权、管理权、转让权等)。
4、房地家产是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为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家产。
5、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依照使用性质的要求进行基础设备、房子建筑的活动。
6、土地开发是将“生地”开发成可供使用的土地。
7、土地所有制现行所有土地推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和劳动民众集体系(即集体所有)两种形式。
此中,城市市里的土地所有下于国家所有;乡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之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矿物、水流、丛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丛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但地上建筑物既能够为国家所有,也能够为集体、单位和个人所有。
所以,同一宗房地产,其土地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常常是不一致的。
8、集体土地是指乡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9、征用土地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推行征用。
10、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怎样确立的?凡与省市规划领土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行、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许其余用地五十年。
此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
11、房子的居住时间是多少,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该怎么办?房子一经购置并获得产权后,即作为业主个人所有的财富,并没有居住年限的限制,担对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来说,因为土地除属于集体所有的外,均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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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
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
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
房屋的所有权:房屋的所有权为房屋的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
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有很多,现归纳如下:1、依法新建的房屋;2、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3、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4、继承或受遗的房屋。
前两种方式称为公民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即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的所有权;后两种方式称为公民房屋所有权继受取得,即公民通过某种民事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房屋所有权。
房屋的他项权利:房屋的他项权利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典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等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依法交由其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的占有、使用以及部分收益、处分的权利。
住宅所有权:住宅所有权是指住宅建筑本身和其附属设备的所有权。
不包括宅基地和院地。
房屋处分权:指房屋所有权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其房屋拥有的处置权利。
处分有两种情况事实处分和法律处分房屋占有权:指房屋所有人对房屋实际控制的权利。
它可以与所有权分离,故非所有权人也可能享有房屋占有权。
双重抵押权:对同一房产作两次(第一次和第二次) 的抵押。
抵押权约款:国外房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当事人约定,标的物所有权移转于买受人时,在该标的物上设定出卖人第一顺序抵押权的余款。
如买受人不按约支付分期价款时,出卖人可请求强制变买标的物,并从中优先受偿。
用益权:亦称"用益物权"。
指对他人的物品有使用和收益权利。
如租借他人的房屋,有使用该房屋权利。
用益权包括典权、永佃权、地上权、地役权等。
抵押权:抵押权刘指房屋所有权认有将其房屋抵押给他人的权利。
房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租赁权:租赁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有将其房屋租赁给他人的权利。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便处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赁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典权:所谓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有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
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
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一般期限是3年到10年不等。
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
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
典契中一般规定,到期不赎的,由承典人改典为买,也可经双方协商,续期再典。
承典人除占有房屋供自己使用外,在典权存续期内,还可以将房屋转典,或出租给他人,并且可以典权作为抵押权的标的物。
典契:即房地产典当契约,是指由出典人与承典人共同签订的契约,载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房:也称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在国外也称公共住宅、公营住宅。
它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
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
私房:又称为私有住宅、私产住宅,是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
目前我国城市,个人拥有的私房还不多,只占全部住宅存量的20%左右,但随着房改力度的不断加大,这一比例在不断升高。
在农村,农民的住宅基本是自建的私有住宅。
代管产:代管产是指产权尚未确认或产权人下落不明又未委托,经法院审定后由政府房地产管理机关代为管理的房产。
代管产的产极性质未定,根据有关政策、只要出租房屋在改造起点以下,产权人提出申请,缴验有效的产权证件,经审查属实后,随时都可以撤销代管,将房产退还产权人。
托管产:是指房产的所有者,因管理不便或其他原因,委托房产经营管理单位代为管理的房产。
这部分房产的租金收入和修缮支出等经济收支要单独记账,以便向发托者定期结算。
产权人不需委托管理时,可以退管。
地价: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给政府的金额,或是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再转移时所收取的金额。
地价总额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市政配套设施费和土地开发费。
土地证:政府颁发的载明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姓名、土地的方位、地级、面积、四至、用途、使用日期和权源等,以备查考的证书。
经过登记和持有土地证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变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用途发生变化的,均应重新向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经过批准,更新证书。
抵押人: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
当抵押人将自己的财产抵押后,本人只是部分丧失对抵押物的处分权,不能完全地行使对物所享有的权利。
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是国家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之一。
集体土地:指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
土地转让:土地所有人将土地所有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绘他人。
有偿的是买卖,无偿的是赠与或遗赠。
土地转让行为只能发生在土地私有制的社会里,我国在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土地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因而不允许土地转让。
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受让人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
土地抵押:指债务人以土地使用权担保债务履行的法律行为。
土地抵押是不动产抵押的最基本形式,一般通过土地契约进行。
抵押权本质是一种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即债权人在他人之物上得到偿还债务保证的一种担保物权。
亦即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物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
其实质在于为债权关系提供中介形式和物质保证,维护财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城市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并且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共有房产或夫妻离婚、兄弟、婉妹分家所发生的产权劈分。
产权分割后,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才能取得合法产权。
私房买卖:指私房所有人自愿将己有房屋(包括一人独有和多人共有房屋)交付给他方所有,他方接受房屋并支付价款的行为。
房屋产权:指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能,是物权的一种。
房屋产权指房产的所有者,按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
房地产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房地产典当:是房地产权利特有的一种流通方式,它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出典人在一定期限内,将其所有的房地产,以一定典价将权利过渡给他人承典人的行为。
房地产设典的权利为房屋所有权。
设典时,承典人可以占有、使用房屋;也可以行为上不占有、使用该房屋,但有权将出典的房屋出租或将房屋典权转让。
设典时,一般应明确典期,出典人应在典期届满时交还典价和相应利息从约定而赎回出典的房屋,也可以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补足典房的差额而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标准租私房:是指"文革"初期由本市房管部门接管、"文革"后落实私房政策带户发还产权的私人出租房。
"文革"初期,本市共接管私人房产51万间。
1978年开始落实私房政策试点,1983年落实私房政策工作全面展开,在产权人和承租人继续维持房屋租赁关系,执行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前提下,带户发还了私人出租房。
据统计,目前还有近3.9万间,其中96%分布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城区,朝阳、海淀、丰台和通州区也有少量分布。
标准租私房承租户的认定,以本市落实私房政策时各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带户发还产权的清册、历次调租的清册为依据。
但产权人自愿将原自住房与直管公房或其他房屋使用权互换、并按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向其自住房屋的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不属于解决的范围。
房地产抵押: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房地产赠与: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共有房屋买卖:指以共有房屋为标的的买卖。
出卖共同共有的房屋时,必须取得全部共有人的同意。
按份共有的房屋,共有人可以以其所享有的份额与他人签定买卖合同,但无权出卖其他共有人所享有的房屋份额。
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出让地块上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总年期。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房地产权初始登记: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公有住宅补贴出售:指经国家或企事业单位,将公有住宅廉价地向城市居民出售。
补贴出售主要采用房价分成承担的行式。
集体单位自管公产:集体单位自管公产是指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并自行管理的房屋。
集体单位自管公产的产权嫂质是集体所有制公有房屋,其产权来源主要是这些单位购置或投资建造的。
按份共有房产: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房产按各自所有的份额分享权利,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