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有摄像机的公共场所或区域,如银行、商场、宾馆、酒店、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写字楼、公园、广场、小区、学校、交通场站、道路、公共汽车、电梯等,提示人员或车辆将进入视频监控区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GB/T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
GB/T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图形标志及相关要素
GB/T 15608-2006 中国颜色体系
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见图1。
图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符号
4.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
标志版面。
4.1.1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分为单图、竖式图文组合和横式图文组合三种表现形式,其版面设计的尺寸要求见图2~图4。
a——图形标志尺寸;
as——图形符号尺寸;
R——图形标志倒角半径。
图2 单图标志尺寸
图3 竖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图4 横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4.1.2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上的中文应使用黑体字体,英文应使用Arial字体。中文和英文的行间距应为中文行高的倍,英文行高应为中文行高的倍。
标志尺寸
4.2.1 标志的最小尺寸应根据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确
定,标志的尺寸与最大观察距离间的关系由以下公式确定:
公共监控管理规定
公共监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是指在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或者区域,采用
技术设备进行视频信息采集、传输、显示和存储的综合系统。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行为,
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和管理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类出资、统筹
建设、属地管理原则。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负责本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区、县级市公
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具体管理工作。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公共
安全视频系统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资源整合共享。规划、建设、市政园林、国土房管、质监、交通、工商、城管、安监、水利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安全视频
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涉及公共安全的下列场所或者区域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一武器、弹
药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或者经营场所;二机场、港口、火车站、码头、停车场、客货运站场和枢纽公交站的重要部位;三高速公路、城市
快速干线、城市主干线、中心区内各主要路口、城市各出、辖内珠江主航道、人行天桥、
大型桥梁、隧道等重要交通设施的重要部位;四地铁营运线各站出、站台通道、旅客列车、地下商场等重要部位,公共汽车、电车、客运船舶等大型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重要部位;
五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部位和出;六国家重点科研机构,集中存放重要档案资料的馆、库;
七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集中陈列、存放重要文物、资料和贵重物品的场所,各级文
物古迹、近现代保护建筑的重要部位;八金库,货币、有价证券、票据的制造或者集中存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共8页文档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有摄像机的公共场所或区域,如银行、商场、宾馆、酒店、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写字楼、公园、广场、小区、学校、交通场站、道路、公共汽车、电梯等,提示人员或车辆将进入视频监控区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
GB/T 20501.1-2019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图形标志及相关要素
GB/T 15608-2019 中国颜色体系
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见图1。
图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符号
4.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
4.1标志版面。
4.1.1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分为单图、竖式图文组合和横式图文组合三种表现形式,其版面设计的尺寸要求见图2~图4。
a——图形标志尺寸;
as——图形符号尺寸;
R——图形标志倒角半径。
图2 单图标志尺寸
图3 竖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图4 横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4.1.2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上的中文应使用黑体字体,英文应使用Arial字体。中文和英文的行间距应为中文行高的0.25倍,英文行高应为中文行高的0.5倍。
4.2标志尺寸
监控室监控视频画面设置标准
监控室监控视频画面设置标准
为加强监控室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能,更加科学
合理的使设备达到最佳的预防性安防效果,同时,方便监控值
班人员的操作和画面观察,特制订本标准。
一、监控视频设置的原则
1、保障重点、兼顾一般
2、重点据中、一般靠边
3、同类同屏、按序排列
4、合理分割、满足需求
二、监控视频区域的等级划分
1类:特别重要等级:
电动车停放区、车辆行人出入口、业主负一储藏室、儿童
乐园、周界围墙
2类:重要等级
电梯、单元门、大厅、楼内、水系景观、园区、地下车库
通道
3类:一般重要等级:外墙立面、物业前台
三、执行标准
由于新旧设备不同,配置不同,所以功能效果差异大。基
本要求是:配置高的高清监控设备显示屏,能够显示项目
所有监控画面,这样比较直观,便于及时发现,预防性强;
可采用标准分割方式。老旧的模拟信号监控设备要保障重
点,显示重要区域(位置),不能显示的能够做到随时可
以调看。
1、最中央的两个显示屏为主屏,主屏可分割1-9个画面。
设置为门岗行人、车辆主出入口。
2、主屏相邻的显示屏,设置标准为1类等级;四周边缘
的显示屏,设为2类和3类等级。
3、每个显示屏的内容要相同,且按实际位置,按顺序号
排列。
4、由于内容数量多,一个屏不能满足的,可在最近(相
邻)的屏进行设置;由于内容数量太少,尽量用等级相同的或次一个等级的填补。
5、除主屏外,每个显示屏视情分割为16-36个画面,最
多为64个画面。显示屏分割的画面数量保持一致。
6、屏与屏之间尽管内容不同,但尽量做到位置相邻、相
近,这样便于监控追踪。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有摄像机的公共场所或区域,如银行、商场、宾馆、酒店、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写字楼、公园、广场、小区、学校、交通场站、道路、公共汽车、电梯等,提示人员或车辆将进入视频监控区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
GB/T 20501.1-200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图形标志及相关要素
GB/T 15608-2006 中国颜色体系
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见图1。
图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符号
4.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
4.1标志版面。
4.1.1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分为单图、竖式图文组合和横式图文组合三种表现形式,其版面设计的尺寸要求见图2~图4。
a——图形标志尺寸;
as——图形符号尺寸;
R——图形标志倒角半径。
图2 单图标志尺寸
图3 竖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图4 横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4.1.2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上的中文应使用黑体字体,英文应使用Arial字体。中文和英文的行间距应为中文行高的0.25倍,英文行高应为中文行高的0.5倍。
4.2标志尺寸
安全标志的设置规范及安装要求
安全标志的设置规范及安装要求
安全标志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它的设置规范及安装要求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以下是安全标志的设置规范及安装要求的详细说明。
一、安全标志的设置规范:
1.标志内容的规范:安全标志应准确、明确地传达特定的安全信息。标志内容应简明扼要,用字和图案通用化,易于理解和识别。
2.标志的尺寸与比例:标志的尺寸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标志的内容大小应根据视距、观察环境和标志摆放位置决定,以保证标志能够清晰可见。
3.标志的颜色与对比度:标志的颜色应与背景色形成鲜明的对比,并能够在不同亮度环境下清晰可见。常用的标志颜色有红色、黄色、绿色、蓝色和白色。
4.标志的反射性能要求:标志应具有良好的反射性能,以保证在夜间或低亮度环境下的可见性。常用的反射材质有胶片反射材质和反光膜。
5.标志的标准规范: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如
GB/T2893《安全警示标志》、GB2894《安全色标准化》等。
二、安全标志的安装要求:
1.标志摆放位置的选择:标志应设置在能够引起人们注意的地方,如危险区域、禁止区域、警告区域等。标志应回避障碍物,不应遮挡或被遮挡。
2.标志的高度和角度:标志应根据视距和观察角度调整高度和角度,
以保证标志能够清晰可见。一般来说,标志底缘距地面的高度应在1.5-2
米之间。
3.标志的固定和保护:标志应牢固地固定在墙壁、柱子、栏杆等垂直
平面上,并且经抗风、抗震等试验合格。标志应定期检查,如发现损坏或
脱落应及时予以更换或修复。
4.标志与照明的配合:在夜间或低照度环境下,应设置照明强度适宜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在当前社会,安全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需关注的问题。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各地逐渐普及了视频监控系统,对于监控区域的标志设置,也需要有一定的规范。本文将从监控区域选址、标志建设、维护等方面,阐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1. 监控区域选址
在选址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1 目的
监控区域的目的有很多种,常见的包括治安、交通、消防等。选址时需要明确
监控目的,针对不同的目的选择不同的位置。
1.2 覆盖范围
监控区域的覆盖范围需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规划,考虑场所大小、形状、布局
情况等,确定监控区域的范围和方位。
1.3 基本要求
为保证监控效果,监控区域选址要满足基本要求,如可靠的电源供应、良好的
视野、易于维护等等。
2. 标志建设
在监控区域的建设过程中,需要设置标志,提示公众该区域已被监控。标志的
设置应遵循以下规范:
2.1 标志尺寸
标志的尺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能过小,以免影响识别。
2.2 标志内容
标志内容应简洁明了,标明监控区域已被监控的事实,避免过于吓人或过于宣传。
2.3 标志位置
标志应选在明显位置,让公众容易看到,不能隐蔽或遮挡,以免破坏监控效果。
2.4 标志颜色
标志颜色应醒目易辨认,以黄色为主色调,突出标志内容。
3. 维护
为了保证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监控区域的标志也需要以合适的方式进行维护:
3.1 定期检查
定期对标志设置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和破坏的及时更换和修复。
3.2 变动更新
当监控区域范围发生变动时,需要及时更新标志设置,以便符合实际监控情况。
3.3 周期维护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有摄像机的公共场所或区域,如银行、商场、宾馆、酒店、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写字楼、公园、广场、小区、学校、交通场站、道路、公共汽车、电梯等,提示人员或车辆将进入视频监控区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
GB/T 20501.1-200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图形标志及相关要素
GB/T 15608-2006 中国颜色体系
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见图1.
图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符号
4.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
4。1标志版面。
4.1。1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分为单图、竖式图文组合和横式图文组合三种表现形式,其版面设计的尺寸要求见图2~图4.
a——图形标志尺寸;
as-—图形符号尺寸;
R—-图形标志倒角半径。
图2 单图标志尺寸
图3 竖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图4 横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4。1。2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上的中文应使用黑体字体,英文应使用Arial字体。中文和英文的行间距应为中文行高的0.25倍,英文行高应为中文行高的0。5倍.
4。2标志尺寸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现代化的监控技术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各种领域,保障了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统一标准,规范监控区域标志的设置和使用,使监控系统更加高效和便利,下面就此认真论述。
一、监控区域标志设置的基本原则:
1.明确标志的用途和意义,让群众知晓监控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而设置,同时还需要保护个人隐私。
2.标志应当显示明显,便利公众识别,以便于发生突发事件时适时寻求帮忙。
3.标志的文字和图形应当简洁明白,不应让人产生误会。
4.应当注意标志的材质、大小等,符合国家规定,防止误导群众。
二、监控区域标志的分类与要求
监控区域标志可以分为外立面标志和内部标志。
1.外立面标志要求
外立面标志是指监控区域墙面或栅栏的标志,其重要作用是在公众进入监控区域前提示和警示。
(1)标志主题和内容
标志的主题和内容应当明确,警示铭文应当简练明白,以便引
起公众注意。标志上应当标明监控的对象,以及与之相关的规定和
注意事项等。
(2)标志的材质和尺寸
标志的材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如铜、锌板、不锈钢板等,标志的大小要符合实际情况,利于公众识别。
(3)标志的布局和安置位置
标志应当依照统一布局,呈现一致性的造型,标志的位置应当
突出,并避开遮挡,以便公众在远处也能够识别。
(4)标志的清洁和维护
标志应当定期清洁和维护,避开显现磨损和影响识别效果。
2.内部标志要求
内部标志是指在监控区域内部摆放的标志,其重要作用是提示
被监控对象公开场所处于被监控状态下。
安全监控摄像头布局规范
安全监控摄像头布局规范
在现代社会,随着科技的发展,安全监控摄像头在我们生活中扮演
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无论是在公共场所、住宅区还是商业区域,安
全监控摄像头都能发挥着监控和保护的作用。然而,在摄像头的布局
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一些规范,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本文将
介绍安全监控摄像头布局的规范。
一、合理布局位置
安全监控摄像头的位置布局是至关重要的,良好的位置选择可以提
供更全面、清晰的监控画面。以下是一些布局建议:
1.重点区域:根据安全需求,在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区域,如入口、出口、停车场、货物堆放区等,应设置摄像头以监控这些重点区域。
2.关键路径:在人员流动频繁的区域、通道或过道等位置设置摄像头,以监控人员的行为、交谈和身份。
3.视野范围:安全摄像头的视野范围应该覆盖到所有重要区域,避
免出现死角。
4.标识和警示:在安装位置上应设置醒目的标识和警示,提醒人们
摄像头的存在,以达到预防违法犯罪和维护秩序的目的。
二、摄像头布局间距
摄像头之间的间距也是需要考虑的要素。合理的间距可以避免画面
重叠或盲区的出现,提供更全面的监控。
根据摄像头的类型和摄像范围,可以参考以下布局规范:
1.室内布局:在小型办公室或商店等室内场所,安装摄像头时应保
持平均间距不大于5-8米,以确保画面的清晰度和监控的全面性。
2.室外布局:在宽敞的室外区域,摄像头的间距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保持摄像头之间的距离不超过15-25米,以确保画面清晰度和监控范围。
3.交叉监控:在需要进行交叉监控的区域,例如交叉口或广场等,
可以采用多个摄像头协同工作,以确保画面无盲区。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附件1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概念界定】本条例所称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是指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利用视频图像采集设备和其他相关设备,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区域或者场所进行视频图像信息采集、传输、显示、存储和处理的系统。
第三条【调整范围】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主管机关】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监督职责。
第五条【政府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乡规划,加强统筹协调,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
第六条【隐秘和隐私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共安全视频图象信息系统非法获得国家隐秘、工作隐秘、商业隐秘或者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等单位,对于系统设计方案、设备类型、安装位置、地址码等基础信息,以及获取的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的视频图像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对于获取的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视频图像信息不得非法泄露。
公共监控管理规定范文(4篇)
公共监控管理规定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共场所监控设施的管理,维护公民个人隐私和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公共秩序和谐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共场所监控设施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公共场所监控设施的管理应当依法、合理、公正、公开,充分保障公民个人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公共场所监控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五条公共场所监控设施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监控设施的设置与安装
第六条公共场所监控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公共安全和秩序维护的需要,经有关审批部门批准。
第七条公共场所监控设施的设置数量、位置、范围应当明确,并进行合理标识和说明。
第八条公共场所监控设施的安装应当由具备相关技术和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公共场所监控设施的安装过程应当与被监控对象或场所管理者充分沟通,并征得其同意。
第十条公共场所监控设施的安装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避免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章监控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监控设施应当稳定运行,保证图像和声音的清晰度和真实性。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监控设施的运行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监控设施的维护应当定期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功能完好。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监控设施的维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及时处理设施故障和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监控设施的维护记录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四章监控数据的采集与处理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有摄像机的公共场所或区域,如银行、商场、宾馆、酒店、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写字楼、公园、广场、小区、学校、交通场站、道路、公共汽车、电梯等,提示人员或车辆将进入视频监控区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
GB/T 20501。1-200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图形标志及相关要素
GB/T 15608-2006 中国颜色体系
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见图1。
图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符号
4.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
4.1标志版面。
4.1。1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分为单图、竖式图文组合和横式图文组合三种表现形式,其版面设计的尺寸要求见图2~图4。
a——图形标志尺寸;
as——图形符号尺寸;
R-—图形标志倒角半径。
图2 单图标志尺寸
图3 竖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图4 横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4。1。2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上的中文应使用黑体字体,英文应使用Arial字体.中文和英文的行间距应为中文行高的0.25倍,英文行高应为中文行高的0。5倍.
4。2标志尺寸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标准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有摄像机的公共场所或区域,如银行、商场、宾馆、酒店、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写字楼、公园、广场、小区、学校、交通场站、道路、公共汽车、电梯等,提示人员或车辆将进入视频监控区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
GB/T 20501.1-200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图形标志及相关要素
GB/T 15608-2006 中国颜色体系
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见图1。
图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符号
4.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
4.1标志版面。
4.1.1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分为单图、竖式图文组合和横式图文组合三种表现形式,其版面设计的尺寸要求见图2~图4。
a——图形标志尺寸;
as——图形符号尺寸;
R——图形标志倒角半径。
图2 单图标志尺寸
图3 竖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图4 横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4.1.2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上的中文应使用黑体字体,英文应使用Arial字体。中文和英文的行间距应为中文行高的0.25倍,英文行高应为中文行高的0.5倍。
4.2标志尺寸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有摄像机的公共场所或区域,如银行、商场、宾馆、酒店、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写字楼、公园、广场、小区、学校、交通场站、道路、公共汽车、电梯等,提示人员或车辆将进入视频监控区域。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 部分:总则
☝❆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 部分:图形标志及相关要素☝❆ 中国颜色体系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见图 。
图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符号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
标志版面。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分为单图、竖式图文组合和横式图文组合三种表现形式,其版面设计的尺寸要求见图 ~图 。
♋——图形标志尺寸;
♋♦——图形符号尺寸;
——图形标志倒角半径。
图 单图标志尺寸
图 竖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图 横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上的中文应使用黑体字体,英文应使用✌❒♓♋●字体。中文和英文的行间距应为中文行高的 倍,英文行高应为中文行高的 倍。
标志尺寸
标志的最小尺寸应根据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确定,标志的尺寸与最大观察距离间的关系由以下公式确定:
安全监控摄像头布局规范解析
安全监控摄像头布局规范解析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安全监控摄像头在我们的生活中越
来越常见。无论是在公共场所、商业区域还是住宅小区,安全监控摄
像头的布局规范非常重要。本文将对安全监控摄像头布局规范进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
一、安全监控摄像头布局原则
安全监控摄像头布局的首要原则是“全面覆盖、无盲区”。也就是说,布局应该使得监控摄像头能够覆盖到需要监控的区域,同时不留下任
何盲区,确保监控的全面性。在实际布局中,可以采取多个监控摄像
头的组合,配合角度调整和安装高度等手段,以达到最佳的覆盖效果。
二、监控摄像头的位置选择
1. 公共区域:在公共区域的摄像头布局中,一般应考虑到人流密集
的地点,如入口、走廊、大厅等。选择摄像头的位置时,要尽量使其
安装在高处,以便能够获得更广阔的视野范围。同时,要避免与光线
直射线相对冲,以免影响图像质量。
2. 商业区域:在商业区域的布局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摄像头
的位置。例如,对于商店来说,摄像头可以安装在收银台、货架附近
等位置,以便监控商品的安全。此外,对于停车场、仓库等区域,也
需要合理选择摄像头的位置,以确保监控到关键区域。
3. 住宅区域:在住宅区域的布局中,摄像头的安装位置一般考虑到
室外入口、楼道以及停车位等。为了保护隐私,避免影响居民的生活,
摄像头应该尽量安装在离住户窗户等私密区域较远的位置,并且摄像
头的角度应该合理选择,避免监控到邻居的住宅。
三、摄像头的布局密度
在确定摄像头的具体位置后,需要进一步考虑摄像头的布局密度。
这取决于监控需求和监控目标的重要程度。对于高风险区域,如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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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有摄像机的公共场所或区域,如银行、商场、宾馆、酒店、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写字楼、公园、广场、小区、学校、交通场站、道路、公共汽车、电梯等,提示人员或车辆将进入视频监控区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
GB/T 20501.1-200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图形标志及相关要素
GB/T 15608-2006 中国颜色体系
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见图1。
图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符号
4.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计
4.1标志版面。
4.1.1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分为单图、竖式图文组合和横式图文组合三种表现形式,其版面设计的尺寸要求见图2~图4。
a——图形标志尺寸;
as——图形符号尺寸;
R——图形标志倒角半径。
图2 单图标志尺寸
图3 竖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图4 横式图文组合标志尺寸
4.1.2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上的中文应使用黑体字体,英文应使用Arial字体。中文和英文的行间距应为中文行高的0.25倍,英文行高应为中文行高的0.5倍。
4.2标志尺寸
4.2.1 标志的最小尺寸应根据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确定,标志的尺寸与最大观察距离间的关系由以下公式确定:
a=25L/1000
式中:
a——标志尺寸,单位为米(m);
L——最大观察距离,单位为米(m)。
4.2.2 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确定后,应按表1所示的标志尺寸系列确定标志的尺寸。
表1 标志尺寸系列
单位:米
)
4.3 标志配色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颜色应选用蓝底白图(见图5)。其中蓝色应使用
GB/T 15608-2006中国国家标准颜色标号 2.5PB 4.5/12 (PANTONE:
2935PC; CMYK:C100,M52,Y0,K0)。
注1:PANTONE 色彩是美国标准认证色彩,其将颜色以数字语言的
方式进行统一明确地描述。
注2:CMYK 颜色模式是一种印刷模式。其中四个字母分别指青(Cuan)、洋红(Magenta)、黄(Yellow)、黑(Black),在印刷中代表四种
颜色的油墨。
图5 单图标志配色方案
5.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置要求
5.1 总体要求。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T 15566.1的规定,满足规范
性、系统性、醒目性、清晰性、协调性和安全性的要求,且不应影响其
它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信息传递及设置。
5.2 位置要求。
5.2.1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应设置在视频监控区域的入口和视频监控区域内的醒目位置。视频监控区域较大的,应根据需要设置多个标志。
5.2.2 建筑物内设有视频监控设施时,应在其相关区域的主要入口处和该区域内的醒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标志。
5.2.3 公共交通设施内设有视频监控设施时,应在上客门附近的显着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区域标志,且标志的设置应便于乘客进行识别。
5.2.4 轿厢式电梯内设有视频监控设施时,应在轿厢内的显着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区域标志。
5.3 规格选择。
5.3.1 应根据标志设置的位置、标志设置区域大小及标志所要传递信息的视距要求确定标志的最大观察距离。
5.3.2 应根据确定的最大观察距离,从表1所示的尺寸系列中选择对应的标志尺寸,并按照图5的标志进行等比例放大。
5.4 安装要求。
5.4.1 应根据视频监控区域的实际情况和特点选择恰当的安装方式:
a)附着式:标志直接固定在建筑物上;
b)柱式:固定在一根或多根支撑杆上;
c)框架式:固定在框架内或支撑杆之间:
d)悬挂式:悬空连接在安装位置上;
e)台式:摆放在台面上。
5.4.2 附着式和框架式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上边缘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宜为1.6m~2.0m。
5.4.3 悬挂式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下边缘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2.2m。
5.4.4 同一视频监控区域内的相同安装方式的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高度、大小应相同。
6 材料及维护
6.1 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制作材料应选用环保、安全、耐用、阻燃、防腐蚀、易于维护的材料。
6.2 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的使用期间,标志材料应不变形、不褪色。
6.3 对需要夜间识别的视频监控场所,应确保标志有足够的照明。可通过照明、反光或自发光等方式确保标志清晰可辨。
6.4 应对标志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发现标志缺失、损坏、材料老化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更换,并应及时清洁标志外表,保持标志外观的整洁。
7 选点原则
7.1 在视频监控区域内,重要十字路口(有红绿灯)应设置两个标志牌,分别设置在十字路口近东南角东向的路面和十字路口近西北角北向的路面上。
7.2 在视频监控区域内,不具备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应设置一个标志牌。,位置设于十字路口近东南角东向路面。
7.3 在视频监控区域内,其它丁字或三叉路口原则上应设置一个标志牌,优选位置设于路口近东南角东向路面,次选设置在路口近西北角北向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