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梯移交检查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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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检验手册

自动扶梯检验手册

编写说明1、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适用于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施工自行检验及维保作业的定期检验。

2、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编制依据:GB/T7024-2008《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术语》GB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TSG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3、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是在自检、互检完成后,进行专检遵循的检验文件。

4、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安装、维保作业必须按此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合格后分别编制电梯施工自行检验报告(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电梯定期检验报告(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填写字迹整齐清楚,有数据项目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项目合格应填“√"不合格应填“×”,无此要求应填“/”.5、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中凡条款代“▲”为TSGT7005-2012规定项目为检验保证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6、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现场条件:(1)环境温度、电压应符合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规定。

(2)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3)检验现场(机房、桁架内)应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出入口应设置“正在检验”的警示牌。

(4)对桁架外侧、底部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7、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所使用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工具应满足全部检验要求和方法的需要,且完整,无损,并在有效期内.8、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对检验结果作如下判定:(1)带“▲”保证项目有1项不合格则判定整台电梯不合格。

(2)一般项目有五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整台电梯不合格。

(3)对不合格项目必须经整改,直至合格后方可提交质检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

目录1、资料和文件检验2、驱动与转向站检验3、相临区域检验4、扶手装置和围裙板检验5、梳齿与梳齿板检验6、监控和安全装置检验7、检修装置检验8、自动启动、停止检验9、标识检验10、运行检查检验11、自动扶梯及人行道施工自行检查报告12、自动扶梯及人行道定期检查报告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过程检验记录1、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2、机房及相关设备检验。

扶梯移交检查项目及标准

扶梯移交检查项目及标准

扶梯移交检查项目及标准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扶梯作为现代化交通工具之一,已经广泛应用于大型商场、机场、地铁等公共场所。

为确保扶梯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扶梯移交检查成为至关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提供针对扶梯移交检查的项目及标准,以确保从设计到运行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1. 设计文件检查在进行扶梯移交之前,必须对设计文件进行检查。

该项检查旨在确保扶梯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及设计师所提供的设计方案是否合理。

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 平面布置图、剖面图和立面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 整体结构及零部件的尺寸、材料和加工工艺符合规定;(3) 电气系统和控制系统的设计是否合理安全;(4) 扶手带、踏步链、链轮、传动系统等配件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 施工质量检查扶梯施工质量的检查将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都达到相关标准。

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 扶梯支架和扶手带的固定是否严密,防止发生位移或摇晃;(2) 扶梯链轮、传动装置的安装是否正确,保证传动系统的平稳运行;(3) 踏步间距、高度及平整度是否符合要求,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4) 扶手的高度和安全装置的灵敏度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3. 功能性测试扶梯作为乘客的交通工具,必须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功能性测试是扶梯移交检查的关键环节,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 扶梯的启停控制是否灵活可靠;(2) 过载保护装置的设置是否合理;(3) 紧急停止按钮的灵敏度和响应时间是否符合标准;(4) 乘客扶手带速度和方向的正常运行;(5) 扶梯的噪音、振动和温度是否在安全范围内;(6) 灯光和指示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 安全保护设施检查为了保证扶梯运行过程中安全问题的解决和应急情况的处理,必须对安全保护设施进行检查。

这包括但不限于:(1) 扶手带护罩和防护板的完好性和可靠性;(2) 扶梯进出口的防护门是否正常运行;(3) 安全告警系统和紧急制动装置的测试是否有效;(4) 紧急照明灯的亮度和持续时间是否符合要求;(5) 防火设施和疏散通道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自动扶梯的检验项目及部件检验

自动扶梯的检验项目及部件检验

自动扶梯的检验项目及部件检验摘要对动扶梯的检验项目及安全检验技术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自动扶梯;安全装置;检验自动扶梯是以电力驱动,在一定方向上能够大量、连续运送乘客的开放式运输机械。

具有结构紧凑、安全可靠、安装维修简单方便等特点。

因此,在客流量大而集中的场所,如车站、码头、商场等处,得以广泛应用。

1检验项目及要求新安装的扶梯的检查、验收和试验的主要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和验收;功能检查相验收,安全装置效能操作试验;空载条件下的制动试验;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不同电路的绝缘电阻试验。

下面谈谈新安装和在用自动扶梯的一些具体的项目检验要求。

1.1上平台、下平台机房机房内应保持清洁。

在机房内应设有可切断动力电源的主开关。

在机房内应设检修用手提灯电源插座。

控制柜(屏)安装在机房内,其前应有宽度不小于0.5m,纵深为0.6m的空间。

1.2驱动系统驱动链及扶手驱动链应保证合理的张紧度,其松弛下垂量为10mm~15mm。

工作制动器在扶梯运行时,制动闸瓦与制动轮间隙应均匀,间隙不大于3mm。

梯级链、驱动链与扶手驱动链应保证润滑良好。

链轮、链条及制动器工作表面应保持清洁。

1.3梯级、梳齿与裙板梯级间的间隙:在使用区域内的任何位置,测量两个连贯梯级的脚踏面,其缝隙不应超过6mm。

梯级与裙板间的间隙:扶梯的裙板设在梯级的两侧,任一例的水平间隙不大于4mm或两侧间隙之总和不大干7mm。

梳齿与梯级齿槽的啮合。

梳齿与梯级脚踏板齿槽的啮合深度应不小于6mm。

梯级导向及梯级水平段。

梯级在进入梳齿前,应有导向,梯级在水平运动段内,连贯梯级之间高度误差应不大于4mm,梯级水平段至少为0.8m。

1.4扶手带扶手带超出梳齿的延伸段,在扶梯出入口,延伸段的水平长度,自梳齿齿根起至少为0.3m。

扶手带开口侧端缘与扶手导轨或扶手支架间的间距,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大干8mm。

扶手带中心线距离所超出裙板之间距离应不大干0.45m。

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

扶手带在扶手转向处的入口与楼层板的间距应不小于0.1m,不大于0.25m。

电扶梯终检规范

电扶梯终检规范

1:主机调整:导向轮.曳引轮垂直度的偏差不大于1mm:平行度不大于1mm:斜垫需点焊.2:制动时闸瓦与制动轮有效贴合(大于70%),松闸时应同步离开且左右闸瓦的松闸间隙应一致,主机平均值不大于0.7mm.无齿轮主机的抱闸间隙在0.3~0.45间.3:限速器垂直度小于0.5mm,底部制作高度不小于50mm的台阶4:夹绳器安装可靠,摩擦板凹槽与曳引绳垂直偏差不大于1mm,静摩擦板与钢丝绳间隙应保持1~2.5mm,参数与实际相符,调整完毕后应加定位销.钢丝绳与衬圆弧槽要对正并保证上下一致.5:安全钳连杆传动力为拉力,安全钳锲块要放至安全钳锲块底座,安全钳滚柱侧为间隙2.5±0.2mm,固定锲块侧间隙为1.5±0.2mm6:轿顶急停开关离层门的距离应小于750mm,旁开门装在门锁一侧:(如遇大尺寸轿箱应再增加一只急停开关,使此开关跟层门的距离小于750mm,两只急停开关应串联且动作有效).轿顶与直梁立柱的防震橡胶固定良好,胶块不变形,应留有0,5mm的间隙.轿顶轮护盖和挡绳杆安装正确,Φ8钢丝绳挡绳杆距离为2mm, Φ10/Φ13钢丝绳挡绳杆距离为2~3mm.7:滚动导靴的最大压力不得超过25,每个滚轮上的压力不得超过12.5KG,滚轮与导轨工作面应有1,5~2mm的移动偏差且不得大于安全钳与导轨的间隙.8:离叫轿顶外侧水平方向距离超过300mm的自由距离时,应设防护栏,高度在900~1120mm之间.9:曳引钢丝绳张力均匀,张力偏差在5%以内,无损伤弯折情况.方法:将轿厢置于中间层站,对轿顶轮和对重轮上方1米的位置对钢丝绳施加打击振动(也可以拉钢丝绳,不同的力不会影响最后的振动时间,但要保证能明显感觉到5次振动.)在各根钢丝绳上测定振动波往复5次所要的时间.10:门刀与厅门地坎的间隙为5~10mm,门刀垂直度在0.5mm以内,轿门完全关闭时两刀片间隙为70~72mm.厅门滚轮与门刀居中,且厅门动门球与门刀最小间隙不小于5mm.11:安全触板安装正确,两片触板的垂直度小于1mm,门关闭时两触板间距在5~10mm之间,开门到位时两触板应伸出轿门边30mm.12:光幕安装正确,两片光幕在门关闭时距离不小于6mm,光幕下部离轿门地坎距离为2~10mm,两片光幕高度相差不超过1mm,垂直度不大于2mm,光幕及支架安装不低于轿门.13:轿门:左右厅门与门套的距离进出不能大于3mm,左右轿门与前操纵壁的进出偏差不大于1mm.导轨和偏心轮间隙0.2~0.5mm.客梯轿门门扇下端与地坎间隙为3~6mm,货梯为4~8mm.轿门扇和小旁间隙4~6mm(两边间隙不大于1mm),门扇之间的平行度不大于0。

自动扶梯检测项目、内容及要求

自动扶梯检测项目、内容及要求

自动扶梯检测项目、内容及要求1使用资料使用登记证内容与受检自动扶梯应当相符。

2驱动与转向站2.1转动部件防护装置转动部件防护装置应当有效。

2.2主开关主开关应当不切断电源插座和照明电路的电源。

2.3驱动与转向站停止开关停止开关应当功能正常,开、关位置标记清晰。

2.4电气绝缘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当标称电压为特低电压时,测试电压(直流)为250 V,其绝缘电阻不小于0.25 MΩ;b)当标称电压小于等于500 V时,测试电压(直流)为500 V,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00 MΩ;c)当标称电压大于500 V时,测试电压(直流)为1 000 V,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00 MΩ。

2.5接地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2.6手动盘车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最迟在可拆卸手动盘车装置装上驱动主机时,电气安全装置动作;b)手动盘车装置的操作使用说明和运行方向标记清晰。

3出入口和相邻区域3.1周边照明受检设备的周边尤其是梳齿板的附近应当有足够的照明;在楼层板平面的梳齿与踏面相交线位置测得的照度应当不小于50 lx。

3.2出入口*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在受检设备的出入口应当有充分畅通的区域,其宽度不小于扶手带外缘距离加上每边各80 mm,其纵深尺寸从扶手装置端部算起至少为2.50 m;当该区域的宽度不小于扶手带外缘之间距离的两倍加上每边各80 mm时,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2 m;b)受检设备出入口附近设置的阻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的固定阻挡装置或者固定护栏应当牢固可靠。

在危险区域内,由建筑结构形成的固定护拦应当至少高出扶手带100 mm,并且位于扶手带外缘的80 mm至120 mm之间。

3.3防护挡板*在受检设备与楼板交叉处以及交叉设置的设备之间设置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应当无锐利边缘,并且位于扶手带上方,高度不小于0.30 m,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至少25 mm。

扶梯移交检查项目及标准

扶梯移交检查项目及标准
35
6.2梳齿板保护B
当有异物卡入,梳齿板与梯级或踏板发生碰撞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当停止运行。
6.3超速保护B
(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自动停止运行。如果采用速度限制装置,该装置应能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自动切断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电源。如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设计能防止超速,则可不考虑上述要求。
(2)大提升高度扶梯应按照规定设置中部急停开关,停止开关应是红色双稳态的,应由清晰且是永久的标识
序号
检查项目及类别
新梯移交检查容及其标准
检验
记录
整改
记录
备注
13
2






2.8电气绝
缘C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
(直流)V
绝缘电阻/MΩ
安全电压
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与墙相邻,且扶手装置盖板的宽度超过125mm时,在上、下端部应当安装阻挡装置防止人员进入外盖板区域。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为相邻平行布置,并且共用外栏盖板的宽度超过125mm时,也应安装这种阻挡装置。该装置应延伸到高度据扶手带下缘25mm~150mm;
挡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和相邻的墙之间装有接近扶手带高度的护手盖板,并且建筑物(墙)和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300mm时,应在护手盖板上方装设防滑行装置。该装置应包含固定在护手盖板上的部件,与护手带的距离不应小于1800mm,高度不应小于20mm。该装置应无锐角或鋭边;
≤500
>500
250
500
1000
≥0.25≥Biblioteka .5≥1.0014

扶梯人行道检验内容及方法

扶梯人行道检验内容及方法
查阅资料,必要时测量并计算
3.2


3.2.1自动扶梯梯级在出入口处有导向,使其从梳齿板出来的梯级前缘和进入梳齿板梯级后缘至少应有一段0.8m长的水平移动距离。在水平运动段内,两个相邻梯级之间的高度误差最大允许为4mm,若额定速度大于0.50m/s或提升高度大于6m,,该水平移动距离应至少为1.2m。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安装过程中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查阅资料
1.3*
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副本、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查阅资料
1.4*
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如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资料以及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1、1.2和1.3项要求的资料,维修保养、常规检查的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
目测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纵深尺寸应从扶手带转向端端部算起。
4.3
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重直净高度不应小于2.3m。
目测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
4.4*
如果建筑物的障碍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在外盖板上方设置一个无锐利边缘的垂直防碰档板,其高度不应小于0.3m(扶手带中心线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不小于0.5m的除外)。
目测检查,必要时测量。
3.2.2倾斜角大于6°的自动人行道,其上部出入口的踏板或胶带在进入梳齿之前或离开梳齿之后,应至少有一段0.4m长,最大倾角为6°的运行距离。
目测检查,必要时测量并计算

自动扶梯定期检验细则.

自动扶梯定期检验细则.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细则1.目的为满足政府和客户的需求,确保中心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工作质量,特制订本细则。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在用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定期检验。

3.检验依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7005《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T70244.检验仪器设备及检验人员4.2检验人员4.2.1检验人员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检验师(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工作。

4.2.2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具有电梯检验员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

5.检验要求及程序5.1检验员到达现场前,应对被检设备的资料进行审查及熟悉了解。

5.2检验员应详细听取使用单位的情况介绍。

5.3检验员在检验结束后,应召集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公布对所检设备的检验结果;5.4检验工序6.1 使用单位技术资料(对应检规检验项目1.4※,下同)6.1.1检验内容及方法:查阅使用单位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如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资料以、设备技术档案(包括:制造、安装、改造(大修)单位提供资料和文件)和维修保养、常规检查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

6.1.2结果判定:符合检验项目要求判该项合格,不符合要求则判该项不合格。

6.2驱动和转向站6.2.2转动部件的防护装置(2.2)6.2.2.1检验内容与方法:外观检查如有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和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

6.2.2.2结果判定:符合检验项目要求判该项合格,不符合要求则判该项不合格。

6.2.3固定照明(2.3)6.2.3.1检验内容与方法:外观检查分离机房、各驱动和转向站的电气照明应是永久性的和固定的。

扶梯检规

扶梯检规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安装过程中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查阅资料
1.3*
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副本、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查阅资料
1.4*
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如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资料以及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1、1.2和1.3项要求的资料,维修保养、常规检查的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
2.5
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
外观检查
2.6
分离机房、各驱动和转向站的电气照明应是永久性的和固定的。在金属结构内的驱动机房、转向站以及机房中的电气照明装置,应为常备的手提行灯。
外观检查
2.7
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的每一处应配备一个或多个2P+PE型电源插座
b.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1、用500V兆欧表分别测量动力电路、电气安全装置电路和照明电路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的绝缘电阻。测量时应断开主开关,并断开所有电子元件,其他电路绝缘电阻的检测由安装调试和维护保养单位自检,检验机构负责查看自检记录。
2、电路电压不大于60V时,应用250V兆欧表测量。
目测检查,必要时直尺测量
5.4
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4mm,其边缘应呈园角或倒角状。
目测检查,必要时直尺测量
5.5
允许采用玻璃做成护壁板,护壁板应是单层安全玻璃(钢化玻璃),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mm。

电梯(扶梯)检验规则

电梯(扶梯)检验规则

扶梯检验工艺标准一、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施工检验。

本文件适用于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检验。

二、检验依据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 10060-2011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 18775-200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第1号修改单)三、检验内容及方法:1技术资料1.1制造资料A电梯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的电梯相应参数;(3)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以及这些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编号(门锁装置除外)等内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4)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5)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注 A-1: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对于进口电梯,则应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检验方法:电梯安装施工前审查相应资料1.2安装资料A安装单位提供了以下安装资料: (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4)施工过程记录和由整机制造单位出具或者确认的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内容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内容

附件2新版检规修订项目检验要求关于贯彻实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检验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2〕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2011年7月29日发布并实施,过渡期至2012年7月31日,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版检规),经商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一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关于产品供应执行的标准版本(一)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扶梯)供需双方于新版标准批准发布实施日期2011年7月29日(不含)之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或者已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及供货,但迟后(最迟2011年10月29日前)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的,可以按照1997版GB16899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二)扶梯供需双方于2011年7月29日(含)之后签订电梯供货、安装或改造正式合同的,如合同中约定交货期在2012年7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版本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没有约定执行标准的版本,也可以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在2012年7月31日(不含)之后的,必须按照新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三)符合以上要求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的项目,由扶梯制造、安装或者改造单位填写《执行旧版标准合同项目情况备案表》(见附件),于2012年5月31日前,一次性报告扶梯安装地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

各地质监部门可对备案的合同项目进行抽查确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予以纠正。

二、关于执行新版标准扶梯的型式试验和制造许可(一)凡取得扶梯项目制造许可的单位,应当尽快约请电梯型式试验机构,进行执行新版标准扶梯的型式试验。

扶梯出厂检验标准

扶梯出厂检验标准

项目编号1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应至少为6mm 。

间隙不应超过4mm 。

梳齿梳齿板梳齿与胶带齿槽啮合深度至少为4mm 。

间隙不应超过4mm 。

梳齿板梳齿或踏板面齿应完好,不得有缺损。

与梳齿板1.2梳齿板或其支撑结构应为可调式的,以保证正确啮合。

梳齿板应易于更换。

22.1在扶手带入口处应设手指和手的保护装置,并应装设一个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自动停止运行的开关,且灵活可靠。

安 2.2如有异物卡入梯级、踏板或胶带与梳齿板之间,且产生损坏梯级、踏板、胶带或梳齿板支撑结构的危险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停止运行。

全 2.3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配备速度限制装置,使其在速度超过额定速度1.2倍之前自动停车,同时切断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电源。

(如果交流电动机与梯级、踏板或胶带间的驱动是非摩擦性的连接,并且转差率不超过10%的除外)。

装 2.4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设置一个装置,使其在梯级,踏板或胶带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自动停止运行。

置 2.5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元件(如:链条或齿条)的断裂或过分伸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自动停止运行。

2.6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短,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自动停止运行。

2.7梯级或踏板任何位置下降能使保护装置动作,并能保证下陷的梯级或踏板不能到达梳齿相交线。

修 3.2在驱动站和转向站内至少应提供一个用于便携式控制装置连接的检修插座,检修插座的设置应能使检修控制装置到达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任何位置。

3 3.3控制装置的操作元件应能防止发生意外动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只允许在操作元件用手长期按压时间内运转。

检修 3.4每个检修控制装置应配置一个停止开关,停止开关一旦动作就应保持在断开位置。

装置 3.5 开关的指示装置上应有明显识别运行方向的标记。

3.6当使用检修控制装置时,其他所有启动开关都应不起作用所有检修插座应这样设置:即当连接一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时,或者都不起作用,或者需要同时都启动才能起作用。

扶梯日常巡查内容

扶梯日常巡查内容
扶梯日常巡查内容
扶梯是公共必不可少 的。以下是扶梯日常巡查的一些内容:
1. 外观检查:检查扶梯的外观是否完整,有无明显的损坏或破损。包括扶手、踏板、扶手 带等部件。
2. 扶梯运行状态检查:观察扶梯的运行状态,包括速度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常噪音、是否 有晃动等。同时检查是否有异常的振动或震动。
6. 清洁检查:检查扶梯的清洁情况,包括踏板、扶手、玻璃等部位是否干净,有无杂物或 污渍。
扶梯日常巡查内容
7. 防滑检查:检查扶梯的踏板表面是否具有足够的防滑性能,确保乘客在使用时不易滑倒。
8. 定期维护记录:记录扶梯的定期维护情况,包括维护日期、维护内容和维护人员等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扶梯的日常巡查应由专业的维护人员进行,他们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经 验。如果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确保扶梯的安全 运行。
3. 照明检查:检查扶梯的照明设施是否正常工作,确保扶梯内部有足够的照明。
扶梯日常巡查内容
4. 扶手带检查:检查扶手带的张力是否适当,是否有松动或磨损。确保扶手带能够正常运 行且提供足够的支撑力。
5. 安全装置检查:检查扶梯的安全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包括紧急停止按钮、安全触边、安 全链等。确保这些装置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并保障乘客的安全。

扶梯移交检查项目及标准

扶梯移交检查项目及标准
29
4.4护壁板之间的间隙
护壁板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4mm,其边缘应呈圆角和倒角状
序号
检查项目及类别
新梯移交检查内容及其标准
检验
记录
整改记 录
备注
30
4
扶手装置和围裙板
4.5围裙板接缝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应当垂直、平滑,板与板之间的接缝应是对接缝。对于长距离的自动人行道,其跨越建筑仲缩缝部位的围裙板的接缝可采取其他特殊连接方法来替代对接缝;
18
2.13手动盘车装置
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容易接近,安全可靠。盘车装置不得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轮。如手动盘车装置是拆卸式的,那么该装置安装上驱动主机之前或装上时,电路安全装置应起作用。
序号
检查项目及类别
新梯移交检查内容及其标准
检验
记录
整改记 录
备注
19
3
相邻区域
2.14
紧急停止装置B
〔1〕紧急停止装置应设置在位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入口附近,明显而易于接近的位置。紧急停止装置应为红色,应由清晰并永久的中文标识;
对相邻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400mm时,也应满足上述要求。
28
4.3扶手装置要求
朝向梯级、踏板或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光滑、平齐。其压条或镶条的装设方向与运行方向不一致时,其凸出高度不应超过3mm,应坚固且具有圆角或倒角的边缘。围裙板与护壁板之间的连接处的结构应无产生钩绊的危险
31
4.6梯级、踏板或胶带与围裙板间隙B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两侧,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mm,且两侧对称位置处的间隙总和不应大于7mm。
如果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胶带之上时,则踏板外表与围裙板下端间所测得的垂直间隙不应超过4mm,踏板或胶带产生横向移动时,不允许踏板或胶带的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间产生间隙;

扶梯监督检验扶梯自检报告

扶梯监督检验扶梯自检报告

扶梯监督检验扶梯自检报告报告编号:XXX报告日期:XXXX年XX月XX日一、背景介绍本次扶梯监督检验旨在对扶梯设备的自检情况进行审查,确认设备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

扶梯设备的自检是对设备运行情况的常态化监测,能够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修复措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乘客的安全。

二、自检内容与方法根据《扶梯运行与维护规范》的要求,自检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扶梯的基本情况:包括扶梯的型号、制造厂商、出厂日期、安装日期等信息。

2.扶梯组成部分的检查:包括扶梯手扶带、步板、梯级和支承梁等部分的检查。

3.电气设备的检查:包括电机、行走链轮、电缆、开关等电气设备的检查。

4.安全装置的检查:包括扶梯安全装置的检查,如紧急停车装置、手动停车装置、限位装置等。

自检方法主要包括目测、触摸、听觉等方式,通过对设备的外观、声音、操作等方面进行检查,以判断设备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三、自检报告自检报告主要根据自检内容进行填写,以下是一份自检报告示例:1.扶梯的基本情况:型号:XYZ001型制造厂商:ABC公司出厂日期:XXXX年XX月安装日期:XXXX年XX月2.扶梯组成部分的检查:2.1手扶带检查:-目测检查手扶带外观是否有裂纹、起砂等情况;-触摸手扶带,判断是否有松动现象;-启动扶梯,观察手扶带的运转是否平稳。

2.2步板检查:-目测检查步板表面是否有磨损、脱落等情况;-启动扶梯,观察步板的运转是否平稳。

2.3梯级和支承梁检查:-目测检查梯级和支承梁的形状是否正常,有无变形、裂缝等情况;-启动扶梯,观察梯级和支承梁的运转是否平稳。

3.电气设备的检查:3.1电机检查:-目测检查电机表面是否有积尘、异物等情况;-启动扶梯,观察电机的运转是否正常。

3.2行走链轮检查:-目测检查行走链轮的表面是否有磨损、脱落等情况。

3.3电缆检查:-目测检查电缆是否有损伤、剥落等情况;-触摸电缆,判断是否有松动现象。

3.4开关检查:-操作开关,确认开关的灵敏度是否正常。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 ±5%


├───┼───────────┼───────────┼─────┤
──────────┼───────────┼─────┤
│ 12 │测力计
│ ±0.6N


├───┼───────────┼───────────┼─────┤
│ 13 │放大镜(20 倍)
第十二条 现场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进行详细记录。现场检验原始记录(以下简称 原始记录)中,应当详细记录各个项目的检验情况及检验结果。原始记录表格由检验机构统 一制定,在本单位正式发布使用。
第十三条 原始记录表不得少于《检验内容与方法》规定的内容,且应方便现场操作记录 和《检验报告》的填写,个别项目应另列表格或附图以方便现场记录。
第三条 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 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 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自 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设备 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或“复检合格”的《检验报告》。 凡不合格项超过合格判定条件的,均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并出具相应结
论的《检验报告》。对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施工 或使用单位修理后可申请复检。
第十九条 《检验报告》只允许使用“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 格”等 4 种检验结论。其填写条件分别为:
实施定期检验时,相应《检验报告》项目编号中注有“△”的项目,以《自动扶梯和自 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实施之日(1998 年 2 月 1 日)为界确定是 否检验:实施之日前出厂的设备,相应项目不检验,按“无此项”处理,鼓励使用单位整改 设备达到相应规定要求;实施之日后出厂的设备,相应项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

电扶梯终检规范

电扶梯终检规范

电扶梯终检规范1:主机调整:导向轮.曳引轮垂直度的偏差不大于1mm:平行度不大于1mm:斜垫需点焊.2:制动时闸瓦与制动轮有效贴合(大于70%),松闸时应同步离开且左右闸瓦的松闸间隙应一致,主机平均值不大于0.7mm.无齿轮主机的抱闸间隙在0.3~0.45间.3:限速器垂直度小于0.5mm,底部制作高度不小于50mm的台阶4:夹绳器安装可靠,摩擦板凹槽与曳引绳垂直偏差不大于1mm,静摩擦板与钢丝绳间隙应保持1~2.5mm,参数与实际相符,调整完毕后应加定位销.钢丝绳与衬圆弧槽要对正并保证上下一致.5:安全钳连杆传动力为拉力,安全钳锲块要放至安全钳锲块底座,安全钳滚柱侧为间隙2.5±0.2mm,固定锲块侧间隙为1.5±0.2mm6:轿顶急停开关离层门的距离应小于750mm,旁开门装在门锁一侧:(如遇大尺寸轿箱应再增加一只急停开关,使此开关跟层门的距离小于750mm,两只急停开关应串联且动作有效).轿顶与直梁立柱的防震橡胶固定良好,胶块不变形,应留有0,5mm的间隙.轿顶轮护盖和挡绳杆安装正确,Φ8钢丝绳挡绳杆距离为2mm,Φ10/Φ13钢丝绳挡绳杆距离为2~3mm.7:滚动导靴的最大压力不得超过25,每个滚轮上的压力不得超过12.5KG,滚轮与导轨工作面应有1,5~2mm的移动偏差且不得大于安全钳与导轨的间隙.8:离叫轿顶外侧水平方向距离超过300mm的自由距离时,应设防护栏,高度在900~1120mm之间.9:曳引钢丝绳张力均匀,张力偏差在5%以内,无损伤弯折情况.方法:将轿厢置于中间层站,对轿顶轮和对重轮上方1米的位置对钢丝绳施加打击振动(也可以拉钢丝绳,不同的力不会影响最后的振动时间,但要保证能明显感觉到5次振动.)在各根钢丝绳上测定振动波往复5次所要的时间.10:门刀与厅门地坎的间隙为5~10mm,门刀垂直度在0.5mm以内,轿门完全关闭时两刀片间隙为70~72mm.厅门滚轮与门刀居中,且厅门动门球与门刀最小间隙不小于5mm.11:安全触板安装正确,两片触板的垂直度小于1mm,门关闭时两触板间距在5~10mm之间,开门到位时两触板应伸出轿门边30mm.12:光幕安装正确,两片光幕在门关闭时距离不小于6mm,光幕下部离轿门地坎距离为2~10mm,两片光幕高度相差不超过1mm,垂直度不大于2mm,光幕及支架安装不低于轿门.13:轿门:左右厅门与门套的距离进出不能大于3mm,左右轿门与前操纵壁的进出偏差不大于1mm.导轨和偏心轮间隙0.2~0.5mm.客梯轿门门扇下端与地坎间隙为3~6mm,货梯为4~8mm.轿门扇和小旁间隙4~6mm(两边间隙不大于1mm),门扇之间的平行度不大于0。

扶梯巡检管理制度

扶梯巡检管理制度

扶梯巡检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扶梯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有效管理,制定并实施扶梯巡检管理制度,旨在建立一套标准的巡检流程和规范化操作,以保障扶梯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消费者的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扶梯设备的巡检管理工作。

一、巡检管理责任1. 巡检管理责任的确立(1)公司设立巡检管理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员,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2)指定专门负责扶梯巡检管理的负责人员,负责巡检工作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 巡检管理制度的制定(1)经过科学论证和实践检验,制定出合理的扶梯巡检管理制度,明确巡检的频次、内容和人员的责任。

(2)对巡检管理制度进行周期性的评估和修订,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技术要求。

3. 巡检管理流程的规范化(1)建立扶梯巡检流程,规范巡检过程,确保巡检工作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

(2)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要求,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行为规范。

二、巡检内容和频次1. 巡检内容(1)扶梯的外观检查,包括扶手、防护板、指示标识等的完好情况。

(2)扶梯运行状态的检查,包括启动、停止、运行速度等的正常性。

(3)扶梯的安全装置的功能检查,包括急停装置、限速器、安全触板等的灵敏度和可靠性。

(4)扶梯的润滑和保养情况的检查,包括链条、轴承、齿轮的润滑情况。

(5)其他需要注意的巡检内容。

2. 巡检频次(1)正常时段的日常巡检:每日至少进行一次扶梯的日常巡检,确保设备在正常时段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2)特殊时段的巡检:在特殊气候、客流高峰等情况下,增加巡检的频次,确保扶梯设备的安全运行。

三、巡检记录和报告1. 巡检记录(1)每次巡检都要进行记录,包括巡检时间、巡检人员、巡检内容和发现的问题情况等。

(2)记录要规范、真实、准确,做到一次巡检一次记录,一切巡检有据可循。

2. 报告制度(1)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形成巡检的问题报告,对问题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2)对于重大问题要立即通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确保扶梯设备的安全运行。

扶梯检验内容方法

扶梯检验内容方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方法。

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这些设备的监督检验规程另行制定。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梯,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电梯,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5)和《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等国家标准的规定。

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

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

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方法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从事电梯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附录1所列的检测检验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附录1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1.机房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湿度应保持在电梯及检验所允许的范围内;2.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3.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特种电梯工作环境中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不应超过该电梯额定指标;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轿顶、底坑)应清洁,不应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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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周 (2)如果人员在出口可能接触到扶手带的外缘并且引 边照明 起危险,则应采取预防措施。例如:①设置固定的阻挡 装置以阻止乘客进入该区域;②在危险区域内,由建筑 21 结构形成的固定护栏至少高出扶手带100mm,并位于扶 手带外缘80mm至120mm之间。 3.3垂 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方,垂直 22 直净高 净高度不应小于2.3m,该净高度应延续到扶手转向端端 3 部; 相邻区 度C 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 域 的预防措施。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 3.4防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设置一个高度不应小于 23 护挡板 0.3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扶手 B 带上方,且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至少25mm(扶手带外缘 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大于400mm的除外) 24 25 3.5扶 手带外 缘距离 C 3.6扶 手带距 离C 扶手带外缘与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 情况下均不得小于80mm,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均不 得小于25mm; 对相互邻近平行或交错设置的自动扶梯,扶手带之间的 距离应不小于160mm;
1
2
3∆
4∆
5∆
1.5.1 (4)扶梯外包板应能将桁架全部封闭,确保动物,杂 隐蔽工 物不能进入桁架内部 程 (5)扶梯中部支撑及预埋钢板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6)扶梯底坑是否预留足够直径排水孔洞,能否实现 正常排水,无积水现象 (7)扶梯周边是否有永久性的中文字体说
扶梯移交检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及类别 新梯移交检查内容及其标准 检验记录 制造单位提供以下用中文描述的随机文件: (1)合同(应含技术规格书资料) (2)随机资料(含图纸、主要部件形式试验报告等) (3)扶梯部件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明制造许可 证文件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产品型号、主要技术参 数,检验合格证、出厂日期,并且在证明文件上有制造 单位的公章。如:梯级、梯级链、减速箱、制动器、附 加制动器、驱动主机、驱动主轴、驱动链、滚轮、扶手 1.1制 带、主控制板等,(若采用玻璃作扶梯栏板,应采用钢 造资料 化玻璃)。 (4)清装箱单(仔细核对装箱清单内项目是否与实际设 A 备相符)。 1技术 (5)电梯检验报告、电梯使用标志(安全检验合格 资料 证)。 (6)产品出厂整梯合格证扫描件及复印件 (7)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8)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 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9)电梯钥匙(每台2套钥匙)。 (10)电梯检修灯、检修盒。 安装单位提供下述资料 (1)电梯安装使用说明。 1.2 安装资 (2)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料A 安装合同编号、出厂编号、等内容,安装单位安装许可 证编号、产品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 电梯维护单位是否移交: 1.3 (1)电梯质保单位已完成电梯维保移交手续 电梯维 (2)电梯维保单位责任人(联系人) 保资料 3、现场落实质保期起始时间。 (1)扶梯下部机仓应设油水分离器; 1.4 扶梯功 (2)室外、半室外及地下车站扶梯应设水位检测装 能 置,并能有效切断控制电路; (1)扶梯桁架垫铁应按国家规定进行防腐,焊接处理 。 (2)扶梯吊装前应将土建井道内杂物清除干净。 (3)扶梯外包板应采用紧固件和焊接方式固定,确保 永久牢固,且能便于拆装。
10
11
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设置一只 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 2.5主 关。该开关应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及维修所必需的 开关 照明电路电源。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时应可被锁住或处 于“隔离”位置,应在打开门或活动板门后能方便操纵 。 2.6辅 当辅助设备(例如:加热装置、扶梯照明和梳齿板照 助设备 明)分别单独供电时,应能单独切断。各相应开关应位 开关C 于主开关旁并有明显的标志 (1)在驱动站和转向站都应设置停止开关,如果驱动 站已设置了主开关,可不设停止开关。对于驱动装置安 装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或设 2.7停 置在转向站外面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则应在驱动 止开关 装置区段另设停止开关。停止开关应是红色双稳态的, 设置B 应由清晰且是永久的标识。 (2)大提升高度扶梯应按照国家规定设置中部急停开 关,停止开关应是红色双稳态的,应由清晰且是永久的 标识 2 驱 动 与 转 向 站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 当符合下述要求: 2.8电 气绝 缘C 测试电压 (直流)V
31
32
4.7防 夹装置 C
5梳齿 5.1梳 33 与梳齿 齿检查 板 6.1扶 34 手带入 口保护 6.2梳 35 齿板保 护B (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 1.2倍之前自动停止运行。如果采用速度限制装置,该 装置应能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自动切断自 6.3超 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电源。如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 36 速保护 道的设计能防止超速,则可不考虑上述要求。 B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 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能从新启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 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 始终保持有效。 (1)自动扶梯或倾斜角不小于6º的倾斜式自动人行道 应当设置一个装置,使其在梯级、踏板或胶带改变规定 6.4非 运行方向时,自动停止运行; 操纵逆 37 转保护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 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能从新启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 6 B 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 监控和 当始终保存有效。 安全装 置 (1)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元件(如:链条或 6.5梯 齿条)断裂或者过分伸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自 级踏板 动停止运行; 或胶带 38 的驱动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 元件保 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从新启动自动扶梯与自动 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 护B 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在自动扶梯的围裙板上应当装设围裙板防夹装置。 (4)由刚性和柔性部件(例如:毛刷、橡胶型材)组 成; (5)从围裙板垂直表面起的突出量应最小为33mm,最 大为50mm; (6)刚性部件应有18mm到25mm的水平突出,柔性部件 的水平突出应为最小15mm,最大30mm; (7)在倾斜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 与梯级前缘连线的垂直距离应在25mm和30mm之间; (8)在过渡区段和水平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 部件最下缘与梯级表面最高位置的距离应在25mm和55mm 之间; (9)刚性部件的下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上不小于25º 的倾斜角;其上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下不小于25º倾 斜角。 (10)围裙板防夹装置的末端部分应当逐渐缩减并与围 裙板平滑相连。围裙板防夹装置的端点应当位于梳齿板 梳齿板梳齿或踏板面齿应当完好,不得有缺损,梳齿板 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应至少为4mm,间隙不超 过4mm 在扶手转向端的扶手带入口处应当设置手指和手的保护 装置,该装置动作时,驱动主机应当不能启动或者立即 停止; 当有异物卡入,梳齿板与梯级或踏板发生碰撞时,自动 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当停止运行。
26
4.1扶 手带C
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情况 下均不允许超过8mm (1)扶手带装置应没有任何部位可供人员正常站立:
(3)为防止人员跌落,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外 盖板上应当装设防爬装置: 防爬装置位于地平面上方1000±50mm,下部与盖板相 交,平行于外盖板方向上的延伸长度不应小于1000mm并 且应确保此长度范围内无踩脚处。该装置的高度应至少 与扶手带表面齐平; ②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与墙相邻,且扶手装置盖板 4 的宽度超过125mm时,在上、下端部应当安装阻挡装置 扶手装 4.2 置和围 扶手防 防止人员进入外盖板区域。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为 27 裙板 相邻平行布置,并且共用外栏盖板的宽度超过125mm 攀爬装 时,也应安装这种阻挡装置。该装置应延伸到高度据扶 置C 手带下缘25mm~150mm; ③挡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和相邻的墙之间装有 接近扶手带高度的护手盖板,并且建筑物(墙)和扶手 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300mm时,应在护手盖板上方 装设防滑行装置。该装置应包含固定在护手盖板上的部 件,与护手带的距离不应小于1800mm,高度不应小于 20mm。该装置应无锐角或鋭边; ④对相邻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扶手带中心线 之间的距离大于400mm时,也应满足上述要求。 朝向梯级、踏板或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光滑、平齐 4.3扶 。其压条或镶条的装设方向与运行方向不一致时,其凸 28 手装置 出高度不应超过3mm,应坚固且具有圆角或倒角的边缘 要求 。围裙板与护壁板之间的连接处的结构应无产生钩绊的 危险 4.4护 护壁板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4mm,其边缘应呈圆角和倒 壁板之 29 角状 间的间 4 隙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应当垂直、平滑,板与 扶手装 4.5围 板之间的接缝应是对接缝。对于长距离的自动人行道, 30 置和围 裙板接 其跨越建筑仲缩缝部位的围裙板的接缝可采取其他特殊 缝 裙板 连接方法来替代对接缝; 4.6梯 级、踏 板或胶 带与围 裙板间 隙B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梯级、踏板或胶 带的两侧,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mm,且两侧 对称位置处的间隙总和不应大于7mm。 如果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胶带之上时,则 踏板表面与围裙板下端间所测得的垂直间隙不应超过 4mm,踏板或胶带产生横向移动时,不允许踏板或胶带 的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间产生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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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标识标 明,并随设备同时进入质保期。 牌 (2)扶梯警示图标应按国家新标准执行。 (1)在机房,尤其是在桁架内部的驱动站和转向站 内,应有一个没有任何永久固定设备的、站立面足够大 的空间,站立面积不小于0.3㎡,其较短一边的长度不 小于0.5㎡; 2.1维 修空间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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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驱 2.3照 动 明C 与 转向站 2.4电 源插座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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