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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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的文书书写要求规范

医疗的文书书写要求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一、病历的范围:●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对病人的疾病情况、诊断和治疗情况的文字记录)●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增加: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护理记录单护理记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等。

二、病历书写基本要求方面1、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2、文字:●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词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血压:mmHg。

3、用笔:●住院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复写: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过敏药物、上级医师修改及补充病历、取消医嘱:红笔●门(急)诊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4、时间:●年、月、日、时●分钟:急诊、抢救、手术、死亡、医嘱等。

●记录方式有两种:如2002年8月1日下午2点2002-8-1,14: 00; 2002. 8. 1. 2pm.5、页码:●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

●每页用纸标注页码,填写患者姓名、住院(门诊)号,不留空白。

●每一内容从起始页标注页码,如入院记录第1、2.......页,病程记录第1、2......页等。

●纸张大小6、修改: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涂改(包括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本人: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正确的字写在其下方.●上级: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注明修改日期,并在修改处签名.7、权限:病历内容按照规定由相应医务人员书写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住院病历(俗称大病历) ,并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医疗文书书写本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本规范

主诉
主要症状+时间 •有症状 •无症状 •导致第一诊断
病历
防丈夫病历h的宇 我们终干划究明f n
现病史
•要求: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 况,按 时间顺序注意计时方式统一)
内容: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 伴随 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 般情况的 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 料等。
-*不能简化(如“病史、体征、辅检) •⑤鉴别诊断:对诊断不明 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并对下 一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 -* 鉴别疾病名称 -*支持点*不支持点 -*下一步诊治措施) •⑥诊疗计划:具体的检査及治疗措施安排
日常病程记录
•要求: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录内容:病危每天至少 1次, 病重至少2天一次,稳定至少3天一次,前者时 间到分钟。
手术清点记录
•完成者:巡回护士。即时完成。另页。 清点内容:术中所用血液、器械、敷料等。
•记录内容:姓名、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木日 期、手 术名称、术中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点 核对、巡回 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士签名等。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完成者:参加手术的医师。即时。
出 院记彔与知情权及告知义务
1. 一般项目; 2. 入院诊断; 3. 入院时情况和诊疗经过:前者包括主诉症状、体查情况 和重
要辅检结果(*三要素),后宅包括诊断经过(如重 要的操 作试验和辅检结果)和治疗经过及病情转归。
4. 目前情况:主诉症状、体査情况,对目前情况判断有重 要意
义的辅检结果。
5. 出院诊断; 6. 出院医嘱:生活指导、治疗用药物和疗程、何时复査等; 7. 签名(*上级医师审核与冠签名) 24h内完成(*交病人的那份需在病人离院前完成)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最新版本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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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侵入性操作记录 临床所进行的各类侵入性的有创操作,
应于操作后12小时内完成。
五、交(接)班记录 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
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 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 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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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转科记录
包括转出记录和转入记录。 ● 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 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 ● 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 24小时内完成(急、危重患者须即时完成)。 ● 转科记录可在病程记录中接着书写,不另 立页,但需标明“转出(转入)记录”小标题。
讨论形成的综合意见应记录在 讨论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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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 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 分析的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接着死 亡记录书写,不另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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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知情同意书的签署
一、知情同意书签字要求 知情同意书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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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病程记录内容及书写要求
一、首次病程记录
应当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 完成,对急、危重患者要求即可 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必须由本院 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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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常病程记录
由医师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 务人员书写,但必须有带教老师签名。
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 至少每天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1本科疾病放在前其他科疾病放在后2主要疾病放在前次要疾病放在后3原发疾病放在前并发继发疾病放在后4急性疾病放在前慢性疾病放在后5损伤中毒性疾病放在前非此类疾病放在后6传染性疾病放在前非传染性疾病放在后7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放在前非严重的疾病放在后8医疗费用或精力花费多诊疗时间长的疾病放在前相反则放在后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1. 书写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应注意字迹、格式、结构、用词准确、简明易懂等基本要求。

医生要注意字迹清晰、不乱,书写格式整齐,结构严谨,语言简练明了。

2. 遵循医学术语标准:在书写医疗文书时,应遵循医学术语标准,采用规范的术语表达疾病的名称、诊断、治疗以及药品名称等。

3. 注意书写顺序:书写文书时,应按照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诊断、治疗过程、结论等一定的顺序,涵盖必要的信息,以保证信息的完整性。

4. 注意书写方法:书写时应采用简明扼要的表达方法,避免使用口语化的语言和过多的词汇,同时应注意书写的结构和逻辑,避免出现冗长的句子和重复的内容。

5. 要注明时间:在书写医疗文书时,需要注明时间,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治疗过程及观察结果等重要时间节点。

6. 注意翻译外语文书:在书写外语文书时,应遵循翻译规范,准确表达疾病名称、诊断、治疗以及药品名称等信息。

7. 严格保密:在书写医疗文书时,应注意保密,严格控制病人的隐私信息,尤其是个人敏感信息,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8. 统一格式:在书写医疗文书时,应尽可能统一格式,以便于病人和其他医务工作者阅读和理解。

每种文书都有自己特定的格式,应按照要求书写。

9. 准确诊断:书写医疗文书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准确的诊断,避免不必要的误诊,为病人的治疗提供正确的指导。

10. 书写完整:在书写医疗文书时,应尽可能提供全面的信息,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治疗过程及观察结果等,以便于其他医务工作者理解病情。

规范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制度

规范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制度

规范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疗文书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相关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药师、实习生等。

第三条医疗文书重要包含病历、医嘱、检验报告、手术记录和病情评估等。

第四条医院将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并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医疗文书的书写和管理。

第二章医疗文书的书写要求第五条医疗文书应使用规范的专用纸张,确保字迹清楚、不易模糊。

第六条医疗文书应依照病历模板填写,确保内容齐全、准确。

第七条医疗文书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开使用含糊不清的词语或无明确含义的缩写。

第八条医疗文书应依照时间次序记录,不能有漏写、追加、擅自涂改等现象。

医疗文书应注明书写人的姓名、职称和签名,确保责任的明确。

第十条医疗文书应注明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

第十一条医疗文书中应认真记录患者的主述、体格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用药情况、医嘱执行情况等。

第十二条医疗文书中应认真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动、看法征询与沟通等紧要信息。

第十三条医疗文书中应将医生与患者的沟通记录明确标注,并敬重患者个人隐私和保密权。

第三章医疗文书的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将建立医疗文书管理系统,实现医疗文书的电子化管理,确保文书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医疗文书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严格保密和存档。

第十六条医疗文书应定期进行质量评审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矫正和整改。

第十七条医院将建立医疗文书追溯制度,确保文书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可追溯。

医疗文书应保管至患者出院时间后的肯定时期,具体时限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医院将建立医疗文书管理责任制,明确文书管理的责任人和具体职责。

第二十条医院将开展医疗文书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书写水平和质量意识,确保医疗文书的规范和准确。

第二十一条医院将加强医疗文书的巡查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

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医疗文书书写制度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圆珠笔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

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

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2、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4、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5、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6、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

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

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8、中医病历应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

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6、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7、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8、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1、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医疗文书是医务人员在患者就诊过程中记录诊疗情况、评估病情、制定治疗方案以及记录治疗结果的重要工具。

准确而规范的医疗文书书写,能够保障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和连续性。

本文将介绍医疗文书书写的一些基本规范,以期提高医务人员的书写质量和工作效率。

一、书写工具与格式规范在书写医疗文书时,医务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工具和纸张,以确保书写的清晰和持久性。

常用的书写工具包括钢笔、签字笔和墨水,而纸张则应当是印有医院或诊所名称的标准文书纸。

此外,医疗文书的格式应当经过统一规范,以确保读者能够快速理解其内容。

常见的医疗文书格式包括病历、医嘱、手术记录等。

二、书写内容要求1. 患者个人信息每一份医疗文书应当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医务人员准确识别患者身份,避免信息混乱或泄露。

2. 时间与日期医疗文书中的每个事件、记录或操作均需标注发生的时间和日期。

这样可以帮助医务人员追溯患者的病程和诊疗过程,确保医疗决策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 专业术语与缩写医务人员在书写医疗文书时应当尽量使用全称,避免过多使用专业术语和缩写。

如果必须使用缩写,请确保其准确性和语义明确,避免造成误解。

4. 记录准确、完整医疗文书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

所有记录应当完整无缺漏,避免夸大或省略重要信息。

医务人员在记录时应当客观、清晰地描述患者病情、体征,以及医疗操作和观察结果。

5. 书写清晰、易读为了保障医疗文书的可读性,医务人员应当尽量书写工整、清晰。

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代替手写数字,避免造成模糊和误解。

文字大小宜使用普通字体,不要过小或过大,并保持一致性。

6. 责任和签名每一份医疗文书都应当清晰标注相关医务人员的姓名、职务与签名。

这样有助于追责、沟通以及医疗纠纷的解决。

三、书写细节注意事项1. 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避免使用红色、绿色等易于模糊和辨认错误的颜色。

医疗文书书写管理制度

医疗文书书写管理制度

医疗文书书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文书的管理,确保医疗文书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医疗文书的书写、审核、归档、保管和使用等工作。

第三条医疗文书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活动记录,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医嘱单、处方、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

第四条医疗文书书写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医疗文书书写第五条医疗文书书写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不得由非医务人员代写。

第六条医疗文书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者墨盒,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者红色墨水书写。

第七条医疗文书书写应当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表述应当清晰、简练、准确。

第八条医疗文书书写应当注明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诊断、治疗措施、用药情况、医疗费用等内容。

第九条医疗文书书写应当真实反映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过程,不得伪造、篡改、隐瞒。

第十条医疗文书书写完毕后,应当由书写人员进行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书写日期。

第三章医疗文书审核第十一条医疗文书应当实行分级审核制度,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医疗文书的审核工作。

第十二条医疗文书审核应当重点关注医疗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医疗文书审核合格的,应当由审核人员进行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审核日期。

第四章医疗文书归档第十四条医疗文书归档应当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医疗文书的安全、完整和便于查阅。

第十五条医疗文书归档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实行分类、编号、装订、归档。

第十六条医疗文书归档应当及时,不得延误患者就诊和医疗事故的处理。

第五章医疗文书保管和使用第十七条医疗文书保管应当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医疗文书的安全、保密。

第十八条医疗文书使用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规定进行,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十九条医疗文书应当作为医疗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医疗文书,不得随意销毁。

山东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山东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4.7医疗机构应依法公开医疗文书,接受社会监督,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五、培训与教育
5.1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培训,提高其书写能力。
5.2培训内容应包括医疗文书书写的基本知识、规范要求、法律风险等。
5.3医疗机构应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医疗文书书写研讨会和交流活动,学习先进经验。
8.3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文书书写质量奖惩制度,对书写质量优秀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对书写质量不合格的医务人员给予处罚。
8.4医疗机构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医疗文书书写的实时监控和自动提醒功能,提高书写质量。
九、特殊病例医疗文书书写要求
9.1对特殊病例,如罕见病、复杂病、疑难病等,医疗机构应制定专门的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六、法律责任
6.1医务人员违反本规范,造成医疗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范的医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6.3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如实提供医疗文书等相关资料。
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则
7.1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3.6.2死亡记录应由主管医师签字,并注明医师的姓名和职称。
3.6.3死亡记录应详细记录患者死亡前的病情变化、抢救措施及死亡时的临床表现。
3.7医疗事故处理记录
3.7.1医疗事故处理记录应包括医疗事故的基本情况、发生时间、经过、处理措施及结果等。
3.7.2医疗事故处理记录应由相关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基本要求
2.1医疗文书应采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2.2医疗文书应使用规范的医学名词、术语和计量单位。

医疗文书书写奖惩及规范管理规定

医疗文书书写奖惩及规范管理规定

医疗文书书写奖惩及规范管理规定为规范医疗文书书写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规定以下管理:
医疗文书包括门诊及住院的各种登记簿、检查登记本、报告单等书写,应按照行政部门规定,达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字迹清晰整洁。

一、处方书写必须按照处方规范格式执行、医师签名规范,医务科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如有不规范者,每张处方扣款5元。

二、住院病历患者出院后7天应及时上交到病案室,如不及时上交者,一份病历扣款10元。

三、运行病历如不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核心制度规定及时书写的,每发现一次扣款5元,如:首次病程记录8小时未完成者扣款5元,住院病历24小时不完成者扣款5元,病程记录不及时记录者罚款5元。

未进行术前讨论者扣款5元,如因病历问题出现医疗纠纷由本人承担。

四、科室主任、护士长严格把关,认真质控病历,如:医嘱单、护理记录、住院排序、出院排序等,必须按照书写病历书写规范,发现一处扣款5元。

五、每月月底进行归档病历评审,要求甲级病历率达95%,乙级病历扣10元,丙级病历扣50元。

六、住院病历不准外借,需要查阅病历及复印病历需经医务部同意审批后方可执行,否则一经发现,给予相关人员罚款100元并追
究相关责任。

七、根据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管理规定细则,每月评出前两名,分别奖励100元、50元。

八、此规定从下发日期起执行。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_课件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_课件

2021/5/27
16
医嘱
➢医嘱: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 医学指令。
➢医嘱内容及其始、停止时间应当 由医师书写。
➢医嘱不得涂改。需取消时,应使 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 签字。
2021/5/27
17
➢其他记录:辅助检查、体温 单、护理记录危重病人抢救 记录等。(所有记录中患者 姓名、床号、住院号等均不 得有错)
2021/5/27
14
➢ 手术同意书:术前由经治医师向患者告 知拟施手术的相关情况,患者签名、医 师签名等。
➢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实施特殊 检查特殊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患 者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医学文件。内 容包括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项目名称、 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 签名、医师签名等。
2021/5/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7
29
调剂人员配药、发药的根据 可作为医疗责任的法律凭证 可作为药品统计、结帐的依

2021/5/27
21
处方笺类型
普通处方—— 白色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 白
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急诊处方—— 淡黄色 儿科处方—— 淡绿色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
方—— 红色(右上角标注 “麻、精一”)
➢ 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医疗机构 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 保管病历资料”。明确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病历。
2021/5/27
4
病案(病历)重要意义-2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2002年9月1日实施,更加突 出了病案的重要性,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案则成为评 议、处理、判明责任的法律依据。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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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一、病历的范围:●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对病人的疾病情况、诊断和治疗情况的文字记录)●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 增加: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护理记录单护理记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等。

二、病历书写基本要求方面1、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2、文字:● 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 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 词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 血压:mmHg。

3、用笔:●住院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复写: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过敏药物、上级医师修改及补充病历、取消医嘱:红笔●门(急)诊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4、时间:●年、月、日、时●分钟:急诊、抢救、手术、死亡、医嘱等。

●记录方式有两种:如2002年8月1日下午2点2002-8-1,14: 00;2002. 8. 1. 2pm.5、页码:●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

●每页用纸标注页码,填写患者姓名、住院(门诊)号,不留空白。

●每一内容从起始页标注页码,如入院记录第1、2.......页,病程记录第1、2......页等。

● 纸张大小6、修改: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涂改(包括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本人: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正确的字写在其下方.●上级: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注明修改日期,并在修改处签名.7、权限:病历内容按照规定由相应医务人员书写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住院病历(俗称大病历) ,并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按住院医师使用)●执业医师: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阶段小结、交(接)班记录,抢救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术者或一助:手术同意书、手术记录,必须有手术者签名。

---------8、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包括上级医师修改)● 门急诊病历: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 首次病程记录:8小时内● 住院志、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手术记录、转科记录、交接班记录、辅助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24小时内● 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48小时内●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一周内● 阶段小结:每个月● 病程记录:9、格式内容:●患者知情同意: 范围、医患签名●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首次病程记录● 医嘱:医护亲笔签名10、医师签名:签署本人全名,清晰易辨。

三、门(急)诊病历(一)门诊病历1、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2、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患者每次就诊均应书写门诊记录。

3、编号:由医院保管的门诊病历应编号,医院不负责保管的门诊病历手册可无编号。

4、编注页码:4、门诊病历: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5、门诊病历首页: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6、门诊手册封面: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7、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8、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9、第一次在某科就诊按初诊病历记录要求;随诊、复诊、取药的门诊记录按复诊病历记录要求。

10、辅助检查报告在检查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病历。

11、诊断证明、病假证明、须向患者或家属交待的病情及有关注意事项均应记录在病历上。

(知情同意书最好留院方)。

12、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同住院病历)(二)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除与门诊病历相同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就诊时间、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到分钟。

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神志等有关生命体征。

危重疑难的病例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对神志不清的病人应注明病情陈述者、对病情的了解程度及与患者的关系。

(三)急诊观察室病历急诊观察室的病人要求建立大病历。

各项记录内容的具体要求参照住院病历。

出急诊观察室时必须有出室小结(或转科记录), 格式同住院病历中的出院记录, 要说明患者出室去向(入院、转院、回家)及注意事项。

四、住院病历:客观性病历资料: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主观性病历资料: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一)住院志● 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

入院记录●书写形式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经治执业医师在患者入院(或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1、入院记录:由经治的执业医师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1)一般资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

● 12→10项:籍贯、现住址、工作单位→ 出生地。

● 病史陈者中减去了对病史可靠程度的判断。

2)主诉●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 + 持续时间。

●简明扼要,具有高度概括性,一般不超过20个字。

●一般用症状学名词。

无临床症状健康检查中,也可将异常检查、检验结果作为主诉。

如“ 查体发现肝大x天”。

●时间尽量准确3)现病史:●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按时间顺序书写。

●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6个方面4)既往史:● 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 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药物(食物)过敏史。

5→7项。

● 系统回顾:呼吸、循环、消化、泌尿生殖、血液、内分泌及代谢、运动骨骼、神经、免疫系统。

10→9个5)个人史月经史婚育史6)体格检查:按系统顺序、查体顺序书写T、P、R、BP(根据专科需要酌情记录身高及体重等情况),一般情况、皮肤、粘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脏、心脏、血管)、腹部(肝、脾等)、肛门直肠、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记录阳性体征和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

表述要具体、准确:不能写为“淋巴结无肿大”,“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肛门直肠、外生殖器未查”,“心浊音界扩大不明显”等。

6)专科检查:除小儿内科和成人内科系统外,其他专科均应书写专科检查。

7)辅助检查:● 辅助检查是病人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

● 写明检查日期。

● 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

8)初步诊断:● 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

●如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

● 对入院时诊断不明确或诊断不全面者,随着住院期间病情的明朗化,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修正诊断或补充诊断的内容,并在患者出院时据实填写病案首页上的确诊时间、入院诊断、出院诊断等。

住院志上不再要求有“修正诊断”、“补充诊断”、“最后诊断”等。

9)医师签名:(病史陈述者签名)2)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 同一疾病再次住入同一医院者(新发疾病再次住院者书写入院记录)。

● 特点:1、主诉: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2、现病史: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诊疗经过进行小结(起始时间),然后再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

3、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同入院记录(不能写为“同第一次入院记录”)。

● 由经治的执业医师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3)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

●在病人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由住院医师书写,上级医师审阅修改签名。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人院时间、出院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

●如已写了入院记录者,可在入院记录后写出出院原因及出院医嘱。

4)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 在病人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 由住院医师书写,上级医师审阅签名。

●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死亡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医师签名等。

表格式病历●必须包含入院记录要求的全部内容。

●传统应用表格病历的科室,如儿科、神经科、产科、眼科、烧伤科、耳鼻喉科,可继续使用。

非传统应用表格式病历的科室,试用表格式病历,必须经省级相应专业学科专家讨论批准。

●只限于住院医师(包括住院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

2、病程记录:病历内涵质量● 继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

● 内容包括:(1)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一般情况、症状、体征等)(2)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3)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4)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理由、不良反应、操作者)(5)医嘱更改及理由;(6)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

1)首次病程记录2)日常病程记录3)上级医师查房记录◆首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1) 时限:病危---当日,病重---次日,一般患者--- 48小时(2) 内容: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

(3)必须有查房医师审阅签字。

◆日常上级医师查房记录:(1)病危---至少每天一次;病重---每日或隔日一次,最长<3天;一般患者---每周1~2次(2)上级医师应有选择的审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并签名。

若查房医师不审阅签名,则视为对下级医师记录的查房内容认可。

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满意病例讨论。

◆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主持。

◆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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