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省委举办“青春点亮文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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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举办“青春点亮文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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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年与社会》2014年第36期
为纪念青年文明号创建20周年,12月23日上午,共青团云南省委在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冶炼加工总厂开展以“青春点亮文明行——我为核心价值代言”为主题的云南省青年文明号20周年纪念大会。
共青团云南省委书记杨军同志、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施维勤同志,共青团云南省委副书记罗永斌同志,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朵志红同志,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巡视员周天让同志、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巡视员马丽萍同志出席此次会议。
云南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各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云南省青年文明号“杰出号”集体代表,云南省青年文明号“杰出号”集体推荐单位代表,在昆省属厅局(企业)团委负责人约120人参加会议。
会议命名昭通市盐津县公安局普洱派出所等50家青年文明号集体为云南省青年文明号“杰出号”。
会上云南省急救中心急救科等5家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经验交流,展现了我省青年文明号集体的特色和亮点。
大会对我省青年文明号20年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希望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握主题,坚定信念,赋予青年文明号活动新内涵;创新思路,加强保障,开创青年文明号活动新局面;突出重点,打造亮点,为青年文明号活动注入新活力。
通过总结基本经验、加强改革创新、强化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青春点亮文明行——我为核心价值代言”主题;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的先进示范作用,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
希望全省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努力成为优良作风的典范,成为岗位建功的典范,成为争创一流的典范,成为服务社会的典范,使青年文明号这个“老品牌”焕发出“新活力”,让青年文明号这面旗帜更加鲜艳,为实现“中国梦”云南篇章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