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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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的意见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的意见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的意见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甘府发[2010]16号
【发布部门】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10
【实施日期】2010.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的意见
(甘府发〔2010〕1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州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09〕51号)的要求,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为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认
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全面提高我州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工作目标
围绕“跨越发展、长治久安”的工作主题,通过坚持不懈的。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甘府发[2015]12号【发布部门】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发布日期】2015.05.04【实施日期】2015.05.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甘府发〔2015〕12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加强依法行政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的有力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

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通过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

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年均不少于24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专题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5小时。

各级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教学内容。

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三)全面正确履行职能。

加强政府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创造更加有利的制度环境。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6.23•【字号】甘府发〔2015〕13号•【施行日期】2015.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甘府发〔2015〕13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甘孜藏族自治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已经十一届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5年6月23日甘孜藏族自治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根据《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甘孜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以下简称决策)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对关系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及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下列行政事项作出的决定:(一)贯彻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人大重要指示、决定以及办理同级政协重要建议需要决策的事项;(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三)编制和修改总体规划、重要区域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四)编制财政预算草案,安排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处置重大国有资产等重大事项;(五)制定资源开发利用、城市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卫生、科技教育、住房保障、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六)制定行政管理体制的重大政策措施;(七)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八)制定和修改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预案;(九)其他需要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01•【字号】甘办发[2012]9号•【施行日期】2012.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2〕9号)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各县、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涉及全局的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要组织成立强有力的协调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协调配合,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问题。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州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牵头抓总,州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县人民政府县长是具体责任人。

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要围绕分工任务,按照“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的原则,制订详细工作计划。

对于重大项目建设任务,要按月或者季度进行任务分解,列出时间进度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年内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各县、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一项工作涉及多个县或部门办理的,由牵头单位抓总,责任单位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重点督查,严格问责认真抓好重点工作进度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州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开展跟踪督查,及时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5年年度安排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5年年度安排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5年年度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3.09•【字号】甘府函〔2005〕19号•【施行日期】2005.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5年年度安排的通知甘府函〔2005〕19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驻州行政单位:《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5年年度安排》已经州政府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〇〇五年三月九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5年年度安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将《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纲要》在我州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根据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4年—2005年年度计划》的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现将我州2005年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重点(一)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和准备工作1、2005年初,进行组织筹备和准备。

州、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作为依法行政推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落实专门领导具体负责,以建立经常性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机制。

州、县人民政府要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小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本级党委、人大的领导和监督下解决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大事,负责领导本地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原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予以撤销,有关工作转由该领导小组负责。

各县政府应于2005年4月20日前将机构建立情况报同级党委、人大,同时报州政府法制办备案。

州、县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要协调有关部门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事务。

2、各县、各部门法制机构要在本级政府、本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制订《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计划,并牵头组织好本地、本部门对《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15•【字号】甘办发[2010]23号•【施行日期】2010.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甘办发〔2010〕23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四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四川省人民政府201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就我州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依法行政“二五”规划和年度安排工作(一)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全面分析总结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针对今后五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二五”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工作时限、责任主体,使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并根据州政府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

(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各部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各县政府)二、全面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在泸定、巴塘、色达三县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的要求,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2010年创建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创建法治政府活动,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02•【字号】甘办发[2010]67号•【施行日期】2010.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办发〔2010〕67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2010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2010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0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的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经验交流会和四川藏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川省政务公开的要求,紧紧抓住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这条主线,突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民生工程、政府重大决策及落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完善机制,创新模式,着力构建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要载体的政务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努力在主动、及时、规范公开上取得新成效,为实现我州跨越发展、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决策及落实情况公开(一)加强灾后恢复重建政务公开工作。

围绕省州关于2010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安排确定的工作重点,及时公开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重建资金及重建政策、招投标、对口支援等情况,公开灾区城乡住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情况,基础设施功能恢复情况,扶贫开发和就业促进情况,经济振兴、防灾减灾和生态恢复等情况。

(州发改委、经济信息中心、教育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和建设局、交通局、商务局、卫生局、公安局、移民局、扶贫办、人行甘孜州中心支行等州级单位和石渠县、德格县、甘孜县、康定县负责)(二)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政务公开工作。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安排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安排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11•【字号】甘办发[2007]46号•【施行日期】2007.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安排的通知(甘办发〔2007〕46号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一日)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安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制订出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安排,于2007年5月15日前报州政府法制办备案,并做好年度安排的组织实施工作。

特此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安排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安排》和《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的要求,2007年全州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快政府法制监督和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复议制度和机制创新;加强基层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

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提高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水平。

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度,建立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着力解决政府职能“缺位、错位、越位”的问题。

(二)继续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防止变相恢复已撤销的行政审批项目。

各县、各部门应定期检查行政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

健全州政务服务中心、加快各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步伐。

(三)建立健全公共危机的预警和应急机制。

凡国家和省、州已制定有预警和应急制度的,各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制度;已经制定的,应细划预案和操作程序,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制定的制度要报州公共危机应急中心备案;州、县人民政府要对制定的制度及时评估,定期调整。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1•【字号】甘办发[2012]13号•【施行日期】2012.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甘办发〔2012〕13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2 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2012 年全州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的通知》(川府发〔2011〕6号)为抓手,推动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2 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2〕10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将2012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一)将今年确定为“行政强制法宣传年”,以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通过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强制法》知识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行政强制法》;组织开展以《行政强制法》为重点的集中宣传日活动。

严格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的行政强制事项、实施主体、实施程序、依据及是否含《行政强制法》所禁止的内容,对清理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修改或废止,以《行政强制法》的实施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甘孜州规范性文件补充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甘孜州规范性文件补充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甘孜州规范性文件补充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02•【字号】甘办发[2010]66号•【施行日期】2010.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甘孜州规范性文件补充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办发〔2010〕66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州属事业单位: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0〕6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确保法制统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深入推进“跨越发展、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政务环境。

经州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州规范性文件补充清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规范性文件补充清理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新时期立法工作总目标是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00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对现行法律进行了全面清理,修改了部分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又下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意见》,部署在全国开展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201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部署对现行规章开展清理工作。

目前,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正在开展。

按照下位法必须符合上位法的原则,在去年开展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根据上位法修改和废止的情况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既是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客观要求,也是确保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如期实现的必然要求。

全州有规范性文件制定权的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性文件补充清理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规范性文件补充清理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清理对象、范围、原则、依据和重点(一)清理对象:一是2009年在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中经清理并公布的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二是2008年5月1日以后至2009年8月1日以前各级各部门制发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12.15•【字号】甘办发〔2005〕184号•【施行日期】2005.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甘办发〔2005〕184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为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和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经州政府同意,现就我州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充分认识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活动,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政府的形象。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各县、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在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并领会《意见》提出的新的任务和要求,在全面总结本地本部门经验,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按要求、分阶段做好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和安排(一)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1、梳理执法依据。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首先要梳理清楚行政执法部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三定”规定。

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所执行的执法依据按照位阶层次进行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次州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次州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次州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19•【字号】•【施行日期】2010.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次州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州)保留行政审批项目通用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08〕46号)的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州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甘办发〔2009〕124号)和《关于开展清理省属驻州行政事业单位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甘办函〔2009〕191号),州审改办下发了《关于对州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核对的通知》(甘审改办〔2009〕2号),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我州组织开展了对州级行政审批项目第五次全面清理和规范。

经严格审核和论证,原有项目254项,取消项目70项,保留184项。

清理结果经州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批准,现予以公告。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与衔接工作,对清理后公布取消的项目不再审批;对省下放的项目要衔接到位;对清理后保留的审批项目,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严格执行新的审批时限。

州政务服务中心要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规范与监督,坚决纠正和制止以各种名义保留审批权或搞变相审批。

附件:《甘孜藏族自治州第五次清理后保留州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附件甘孜藏族自治州第五次清理后保留州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184项)部门序号部门序号项目名称备注1 州地税局 1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2 指定企业印制发票3 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4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审批2 州工商局 5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含网点站名称登记)6 户外广告登记7 商品展销会登记8 内资企业法人(非公司)及营业单位登记9 内资公司(含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改制企业)及分公司登记10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省下放11 个人独资及分支机构登记省下放12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13 非企业广告经营许可14 外商(含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15 企业集团登记3 州质监局 16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17 最高等级计量标准考核18 计量检定员资格认证19 特种设备使用许可20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4 州教育局 21 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审批22 设立教育基金会审查省下放23 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网校许可5 州粮食局 24 粮食收购许可(含变更、延续、注销、撤销)6 州防震减灾局 25 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建设项目审查26 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初审7 州旅游局 27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28 景区景点讲解人员资格认定8 州档案局 29 出卖、转让、赠送特定档案许可9 州广播电影电视局 30 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审批31 有线广播电视站初审32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33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资质许可省下放10 州物价局 34 收费许可证申领和年检11 州文化局 35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作业审批36 馆藏文物的调拨、交换、借用审批37 变更文物保护单位用途和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审批38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许可39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省下放12 州民政局 40 全州性、跨县区行政区域社会团体登记41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42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43 建设社会公共墓地初审13 州司法局 44 律师事务所登记初审45 律师执业初审46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省下放14 州卫生局 47 医疗机构许可48 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许可49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50 医师执业注册5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52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省下放53 放射诊疗许可54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55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防性卫生审查15 州农机局 56 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驾驶、操作证核发57 新建或迁移农村机电提灌站(100千瓦以上)审批16 州水务局 58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59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属州林业局同样具有的职权范围内行政审批项目60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属州林业局同样具有的职权范围内行政审批项目61 野生动物捕捉(猎捕)许可属州林业局同样具有的职权范围内行政审批项目62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许可属州林业局同样具有的职权范围内行政审批项目63 水生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许可64 水下工程作业渔业资源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及补救措施65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66 水利工程建设审批(1)水利工程开工审批(2)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及核算审批(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67 取水许可68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69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70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71 河道采砂许可72 江河故道、水域、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填堵、占用、拆毁审批73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设施验收74 工程建设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有效灌面、工程水源审批75 利用水利工程开展经营活动审批76 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许可17 州发改委 77 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78 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许可79 外商投资项目许可80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建、扩建)节能评估和审查18 州宗教事务局 81 筹备设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审批82 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83 筹备设立寺庙教堂初审84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审批19 州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85 药品经营许可:(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2)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企业(零售)定点审批(3)蛋白同化剂、肽类激素批发企业审批(省下放)86 国产医疗器械注册(第一类)87 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其标准品、对照品审批省下放88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省下放89 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审批省下放90 放射性药品使用审核省下放20 州人事局 91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92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1 州气象局 93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省下放)省下放94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95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审批(省下放)省下放22 州保密局 96 国家秘密载体出境审批97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审批23 州国安局 98 涉及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批24 州无管处 99 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1)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许可(2)指配无线电台(站)频率和呼号许可25 州体育局 100 开办武术学校审批省下放101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省下放102 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省下放26 州工业经济局 103 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104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初审105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初审27 州规划和建设局 106 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107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108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109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审批28 州商务局 110 外商投资企业审批111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批112 酒类经营许可113 食用盐专营代理批发许可(盐政市场稽查处) 114 拍卖企业初审115 成品油零售经营初审29 州环保局 116 辐射安全性许可117 拆除、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大气、水)118 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经营许可(审批)119 废物跨县转移审批(危险、固体)120 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批准省下放121 污染物排放许可(大气、水)1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2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30 交通局 124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125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许可省下放126 在公路上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含广告标志、标牌)许可省下放127 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省下放128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1)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3)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4)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省下放)(6)道路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许可(7)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人员资格认定129 出租车经营许可(1)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认定(2)驾驶员客运资格认定(3)车辆运营许可31 州林业局 130 林木采伐许可131 木材运输许可省下放132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133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134 植物检疫证书核发135 古树名木采伐、移栽许可136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省下放部分权限137 种子生产许可138 种子经营许可32 州畜牧局 139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省下放140 动物诊疗许可省下放141 兽药经营许可142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143 引进种用畜禽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检疫审批144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省下放33 州农业局 145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标识审查省下放34 州国土局 146 采矿权审批(含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变更、转让、注销、延续)147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租赁审批148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许可(1)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方案》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方案》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17•【字号】甘府发[2006]35号•【施行日期】2006.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方案》的通知(甘府发〔2006〕35号二○○六年七月十七日)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甘孜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孜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方案为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根据州编办《关于设立甘孜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批复》和《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借鉴省政府和其他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的基本经验,结合我州实际,就甘孜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提出以下意见:一、成立政务服务中心的必要性成立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将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办理行政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中到服务中心,实行集中管理、集中受理、分类办理、联合审批、限时办结、透明服务,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变封闭型政府为开放型政府,变审批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改善党群关系、政群关系、干群关系,树立党和政府的形象,体现亲民、爱民、便民、利民、为民的形象;有利于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纠正不正之风,促进党风、政风转变。

从全国各地特别是先进发达地区实践中取得的实际效果看,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是解决现行政务服务存在问题的有效途经,是顺应时代潮流、提升我州形象,打造服务型、效能型、法治型、责任型政府,为我州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创造优良环境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01•【字号】甘办发〔2015〕15号•【施行日期】2015.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甘办发〔2015〕15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1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2015年,全州依法行政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州相关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川府发〔2015〕1号)总体要求,以提升法治能力为抓手,积极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履职,改革创新,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实行依法行政责任制(一)落实地方行政首长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全面建立和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

(二)州、县人民政府与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完成时限。

(三)州、县政府法制机构会同政府督查机构对《依法行政责任书》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日常和年终督促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目标绩效管理的依据。

(责任单位:州政府法制办、州委州政府目标督查办、州效能办、州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县人民政府)二、提升法治思维和能力(一)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意见》,修订《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全面推进依法行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全面推进依法行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计划【发文字号】甘府发[2010]10号【发布部门】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发布日期】2010.04.07【实施日期】2010.04.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的通知(甘府发〔2010〕10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甘孜藏族自治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已经州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并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甘孜藏族自治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四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川府发〔2010〕5号),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促进我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实现基本建设法治政府的初级目标,在总结实施《甘孜州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以下简称《一五规划》)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订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决定》为主线,以加强基层法治政府创建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在巩固《一五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再经过5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具体目标是:行政决策规范化;公共服务规范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化解争议规范化;行政监督规范化。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落实学法制度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格依法行政四条措施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格依法行政四条措施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格依法行政四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17•【字号】甘府发[2013]19号•【施行日期】2013.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格依法行政四条措施的通知(甘府发〔2013〕19号)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四条措施》已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予印发。

各县(管理局)、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加快推进诚信、法治、高效、民生政府建设。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3年5月17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四条措施州人民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各项部署,全面实施“依法治州”战略,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职准则,加快建设“诚信政府、法治政府、高效政府、民生政府”。

具体采取以下4条措施加以落实。

一、依法行使职权,规范行政决策,建设法治政府严格遵守《州政府工作规则》,严格在法定权限内行使行政职权。

严格遵守《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理。

不断规范行政程序,严格按程序规则办事。

坚持对规范性文件在制发前进行合法性审查。

全面落实《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坚持每次常务会前集体学法,提高政府领导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能力。

二、严格行政审批,推进信息公开,建设高效政府严格执行《甘孜州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服务规范(试行)》和《甘孜州行政审批项目办件规范》,行政审批事项集中由政务中心按时限受理、办理。

严格执行《州政府政务公开联席会议议事规范》和《州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建设诚信政府全面落实《甘孜州行政效能明查暗访制度》和《甘孜州行政效能投诉办理制度》,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媒体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01•【字号】甘办发[2010]30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甘办发〔2010〕30号)州级各部门:《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十届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凡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承担项目部门要组织力量抓紧起草(草案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起草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和沟通,书面征求意见),按照《甘孜藏族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2009年发布的政府令3号)的要求及本文规定的时间进度及时报送州政府审查,超出时限报送的,州政府法制办将不予审查。

未如期完成的,承担项目部门务于十一月三十日前向州政府提交不能完成的书面说明情况报告。

附件:1、《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2、《2010年度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和完成任务进度表》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附件1: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2010年度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1、甘孜州资助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暂行办法2、甘孜州国家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3、甘孜州防雷减灾管理规定4、甘孜州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5、甘孜州水电开发惠民补助办法6、甘孜藏族自治州登山活动管理暂行办法7、甘孜藏族自治州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办法8、甘孜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9、甘孜州城乡贫困群众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暂行办法10、甘孜州特殊人群医疗救助实施细则11、甘孜州计算机网络安全保护管理规定12、甘孜藏族自治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13、甘孜藏族自治州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14、甘孜州建筑市场管理办法15、甘孜州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2010年度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和完成任务进度表项目名称负责起草单位审查报告报送时间甘孜州资助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暂行办法州教育局已报送甘孜州国家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州审计局已报送甘孜州防雷减灾管理规定州气象局已报送甘孜州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州民政局已报送甘孜州水电开发惠民补助办法州移民局 2010年5月1日前甘孜藏族自治州登山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州体育局 2010年5月1日前甘孜藏族自治州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办法州林业局 2010年5月1日前甘孜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州民政局 2010年5月1日前甘孜州城乡贫困群众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暂行办法州民政局 2010年6月1日前甘孜州特殊人群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州民政局 2010年6月1日前甘孜州计算机网络安全保护管理规定州公安局 2010年7月1日前甘孜藏族自治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州规划和建设局 2010年8月1日前甘孜藏族自治州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州规划和建设局 2010年8月1日前甘孜州建筑市场管理办法州规划和建设局 2010年9月1日前甘孜州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州审计局 2010年9月1日前。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10月份全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甘办函〔2015〕229号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10月份全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甘办函〔2015〕229号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10月份全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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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10月份全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
甘办函〔2015〕229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相关部门:
9月26日至10月25日全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53条。

其中各县公开1466条,州级各相关部门公开787条,较上月均有所回落。

我办在9月中旬举办了全州政府系统办公室专题业务培训,并邀请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副主任赵启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目的、重要意义及操作方法等进行了细致的讲解,但从统计情况看,10月份仍有3个县和9个州级部门不够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为零。

同时有部分县或州级部门未及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审核和审发,导致信息不能及时公开到互联网,失去信息公开的时效和实效。

我办将于11月26日通报下月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请各县、州级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本年度最后两个月信息公开力度,保证全年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特别是各县一定要确保县级各部门都要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

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附件:1.各县10月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州级各部门10月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6日
——结束——。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十五期和2005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十五期和2005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十五期和2005年工作总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11.11•【字号】甘办发电〔2005〕80号•【施行日期】2005.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十五期和2005年工作总结的通知甘办发电〔2005〕80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为全面、客观地回顾和总结十五期和2005年政府工作,对十一五期和2006年的政府工作提出可行性的建议,根据州政府领导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总结的主要内容1、对十五期和2005年度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包括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措施、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2、提出十一五期和2006年工作的初步安排意见,包括思路、主要目标和措施。

重点对2006年工作进行初步安排。

3、有为民办实事的部门,要报送为民办实事的完成情况并提出2006年为民办实事的事项。

二、对总结的要求1、对十五期和2005年工作的总结要突出重点、客观实在;工作的定性、成效表述要用具体数据来体现;存在的问题分析要切中要害。

2、对十一五期和2006年工作的初步安排,要做到积极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能提出的建设项目尽量提出。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11月 24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将材料(纸质和软盘)一式5份报送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各县的总结以电子邮件报州政府办公室。

邮件地址:**********.cn。

并传真报送,传真:2832321。

逾期未报的,由州政府督察办公室进行督办,并视情况作相应处理。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26•【字号】甘办发〔2005〕190号•【施行日期】2005.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甘办发〔2005〕190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我州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州政府研究,决定撤销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尧斯丹州政府州长副组长:王亚光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李致民州政府秘书长成员:易武州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珂州监察局局长孙飞州人事局局长刘华州财政局局长潘银全州审计局局长杨培康州司法局局长邹跃州物价局局长张光华州公安局局长高天富州发改委主任杨煜康州建设局局长张蓉生州农业局局长刘帮贤州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康军州环保局局长许春秀州林业局局长向秋州交通局局长荆林屏州商务局局长宋兴富州文化局局长柯洛阿抽州卫生局局长泽仁多吉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阿本州畜牧局局长王益西州工商局局长李禄平州国税局局长叶凤康州地税局局长王葆春州技监局局长李八一州药品食品监督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州政府法制办内,易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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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甘府函[2010]178号
【发布部门】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0.12.08
【实施日期】2010.1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甘府函〔2010〕178号)
省人民政府:
2010年,我州各级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和工作及州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四、五中全会、中央及四川省藏区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全力抓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贯彻实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促进我州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现将我州201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
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全面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
1.加强领导,制定创建活动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1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精神,把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作为州政府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印发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的意见》。

二是确定州人民政府州长为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州长为直接责任人,州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是结合我州实际,从政府决策、公共服务、行政执法、化解争议、行政监督规范化和保障措施具体化等六个方面对创建活动的主要任务、基本要求、完成形式、责任单位、完成时间作了明确规定。

四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的要求,将法治政府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每年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并在日常工作中加以督促、指导和贯彻落实。

2.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开展创建活动氛围。

一是充分发挥网站、报刊等宣传平台,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职工的认识,提升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二是利用各种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纲要》和《规定》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创建意识;三是组织各县政府、州级各部门收看四川电视台播放的成都、三台等6个省内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县的创建经验宣传片,开拓创建思路。

3.结合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六新”任务。

一年来,我州从“健全落实相关制度,规范政府重大决策行为有新进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新突破;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有新举措;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处理行政争议新形式;开展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开拓依法行政工作新领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建立规范权力运行新机制”入手,积极开展规范政
府重大决策行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等一系列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基本完成了2010年度创建法治政府的任务。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监督
一是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统一制作了我州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和报送备案的格式文本,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明年起严格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

二是年内制定发布的10件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及时报送州人大和省政府备案;对各县政府和州级部门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是将经州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的2件自治法规草案以议案形式报送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19件规范性文件均由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完成规范性文件补充清理工作,在2009年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对2009年8月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补充清理,全州共清理文件6221件,认定为规范性文件的有1129件,其中:继续有效925件,拟修改22件,废止95件,失效87件,州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在《甘孜日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工作通报》上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各县也通过各种载体公布了清理结果。

四是组织开展全州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

完成了《甘孜藏族自治州土地储备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甘孜州失业保险州级统筹管理(暂行)办法》2件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各县2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

(三)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和“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原则,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和最大程度地满
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积极构建透明政府。

截止今年11月底,全州各级政府和部门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115条,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2551条。

二是利用政府行政首长热线和政府部门服务热线,及时畅通、回应和解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诉求。

2010年,仅州长信箱就处理信息158条。

二是利用信息公开载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州县政府和部门利用政务公开公示栏、公示墙、政府门户网站等及时公开政务活动和政府决策信息,扩大了公众视野。

三是注重民生工程政务公开。

加大了对富民安康工程、扶贫帮扶行动、牧民定居计划、帐篷新生活、“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等民生工程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政策措施、对象范围、项目安排、资金投向、执行进度、实施效果及下一步打算等情况,方便群众监督,有效规避了占用专项资金的风险。

四是继续推行“阳光政务”,拓展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渠道。

在州政府门户网站、《甘孜日报》阳光政务专栏公示87个机关、部门和单位的行风及效能建设投诉电话;在甘孜州电视台继续开办“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政府部门(行业)上线与群众交流,接受咨询诉求,及时处理群众反应的问题。

全年共播出电视专题2期,反映问题8个;《甘孜日报》专栏公示有关事项16期;“甘孜州纠风网”公布涉及民生和群众利益政策法规19条,发布工作动态、专项监督管理等信息200余条,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158条,受理投诉1件。

五是规范和加强新闻发布工作。

针对媒体关注的政府重点工作和突发事件等,州政府新闻办和相关部门及时召开了23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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