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年终评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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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创先争优”年终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本次评比工作有序、顺利、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各单位在组织实施评比时需按照本方案实施。
一、组织领导
人力资源处负责集团各职能部门、百货业态单位评比活动的组织实施;超市事业公司负责本部及超市业态单位评比活动的组织实施;采购批发事业公司负责采购中心本部及各分公司评价活动的组织实施。
各单位成立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卖场助理、办公室主任(行政部长)、营运部长组成,小组负责评比工作的组织、实施、结果审核、评定。
二、实施流程
1.各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本单位内部进行述职报告,本单位中层人员现场听取报告并结合日常表现进行评比;
2.述职评价完毕后,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内部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评比;
3.各单位根据评比条件及要求,确定本单位初评结果名单,并按附件格式报送人力资源处。
三、评比方式
关于《评比细则》中工作表现部分的评比,采用终端评价的方式进行,可通过“协同办公”中“工作评价”模块或
通过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进入后,选择“创先争优评比”模块进行评比。
四、评比数据的提取使用
1.本次经营指标取数自2013年12月24日至2014年12月23日。
2.对于考核期内发生岗位变化的人员,若是同岗位变化,则分别按照所经历组织的计划及对应时间的完成值计算各段经营业绩得分,加总后得出经营业绩总得分;管理结果也按照此标准分段计算加总;若发生的是不同岗位的变化,则只在最后岗位进行评价,经营业绩考核选取在最后岗位的计划及完成值进行评价。
3.对于个别门店员工,在11月份所属部门及岗位发生调整的,同时参考该员工原部门及新部门的业绩数据进行评比。
4.各单位的收银员,取其符合个人工作期间的收银商品数或收银笔数平均值进行计算得分;购物中心收银员以收银笔数为业绩评比指标、超市收银员以收银商品数为业绩评比指标,收银员若在超市和购物中心轮岗,需每月分别按照超市和购物中心分别计算得分再加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客观评判,确保评选出的是优秀的、有榜样作用的人员,评比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
发挥小组职能,确保评比效果。
人力资源处
二○一五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