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然美

论自然美
论自然美

论自然美

自然美是具有审美价值的自然事物的美,是与人类社会相联系的自然领域中自然事物和自然现象的美。

那自然美到底有哪些特性呢?

第一、自然美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性。自然事物的产生是按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产生并变化发展的。人类虽然也可以利用科学技术去征服自然,但都是必须遵循自然物本身的规律。因此,我们也可以知道自然美也是具有一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特征的。例如,夏季的荷花有它的美,冬天的梅花也有它独自的风韵,都互相不一样,我们也无法随意去改变。所以自然美虽然是客观生活中一切的自然生成,未经艺术加工的美,但它是一种独立于人类社会生活之外的自然界种种事物本质所固有的,并由自然物的诸种属性所决定的,因而它不存在于人的审美意识之中,不以人的主观审美意识和变化为转移,人们不能凭借主观意识对它加以改变和否定,然而人们的审美意识可以感受到自然美的存在。

第二、自然美的形式美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就拿它和社会美来说,一种社会现象美不美,我们总是首先要考虑它的内容,如果是对我们有利,且有助于社会发展的事物,就认为是美的。而自然美的内容或是形式都不确定,往往更看重它的形。人们往往并不在乎它的“内容”是什么,只要它的外形,色彩、线条满足我们的审美观,就会认为它是美的。

第三、自然美具有不确定性。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同一个自然事物或是自然现象,不同的人看到就会有不同的美丑判断。

第四、自然美具有多样性。自然美是多方面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去欣赏,会发现不同的美;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不同条件下去欣赏,又会发现不同的美。例如同一个月亮,在不同的诗人眼里,它就具有不同的美了。“峨嵋山月半轮秋, 影入平羌江自流。”这里的月亮清冷幽清,“玉界琼田三万顷, 著我扁舟一叶, 素月生辉, 明河共影, 表里俱澄澈。”这里的月亮晶莹灿烂, “今宵酒醒何处, 杨柳岸, 晓风残月。”这里的月亮哀伤凄凉。可是这些月亮都是美的,只是在不同的诗人眼里,它美的意义不同了。但就是因为自然美的这种多样性使得我们的山水河川可以更加的美丽多姿,使得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了。

那我们就从崇高理论来看看自然美。

崇高,它作为一种庄严的美和雄浑的美,与优美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崇高与优美一样都是人的本质力量在对象世界的感性显现,崇高与优美的区别就在于优美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与客体在对象世界

中的和谐统一;崇高则体现了这种本质力量与客体在对象世界中的矛盾冲突的统一。壮美是以力量气势见胜的,属于阳刚美、动态美;优美则以静态的气韵见长,属于阴柔美、静态美。这主要从形态上看崇高与优美的区别。如自然界中的暴风骤雨,崇山峻岭等,都给人以崇高感;而春光明媚,山清水秀却给人以优美感。前者是以力量、气势见胜,后者以神采、气韵见胜,而且优美的事物都具有较强的形式美。

它常表现为光滑、清秀、匀称,如长沙的岳麓山,虽然有高有低,但却郁郁葱葱,柔媚清秀,呈现出大自然的秀美。而崇高的事物往往不拘泥于形式美,它常常表现出凹凸不平,不匀称,甚至在形式上有时还表现出几分怪、几分丑。如石峰挺拔,怪石淋漓,峭壁高耸,显得险峻而又奇特,这就呈现出大自然的壮美。崇高在形式上是无限的没有秩序的,这正如自然美的形式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形式多样,所以崇高的事物主要存在于自然界,如呼啸的海洋、喷发的火山以及无垠的宇宙等等。大自然的崇高,可以视为物体的崇高,即指体积上的宏伟巨大,它的存在可以让人联想到数量上的崇高的意象。其实自然美的崇高可以让我们体验到大自然的伟大宽阔,更可以感受到大自然给予的“永恒的爱”,这种爱又可以说是无私的,崇高的。例如几千年来,埃及人把尼罗河比喻成母亲河,印度人把恒河比喻成圣河,也许都是因为人们在河流的崇高审美中看到了那种“永恒的爱”。

当我们面对峥嵘、突兀的高山,无边无际的海洋,朦胧幽深的夜空时,所产生的崇高感,就是由自然物在数量上、体积上的巨大引起的。而当我们面对着汹涌奔腾的江河,雷电交加的暴雨,撼天动地的泥石流时,所产生的崇高则是由自然力的巨大威势所引起的。这就是自然界的崇高。首先以其数量上、力量上的巨大引起人们的惊讶,自然对象的巨大体积和力量以及粗犷不及的形式等等,都对崇高的对象起积极作用。但是仅仅有这些自然的特点还不足以构成崇高的对象,自然界的一定感性形式所以具有崇高的意义,因此从另一方面说自然界的崇高仍产生在人的审美活动中。从物的角度看,自然物所谓

优美与崇高活着丑陋,黄山、华山都是山,长江、黄河皆是河。但是,自从有了人,有了人的实践,审美活动的展开,自然界中的山河就具有了不同的特性,也就是说自然性与人性在人的审美活动中产生了联系和沟通,山河之中体现了人文精神的美,自然山水变成了文化符号,而不仅仅单纯的包含一种风景美了。还例如作为植物中的花之美,虽然存在于花的本身,但它被发现、承认,却比较晚,正是由于重视人的社会实践,因而自然美才不断地得到开发,它的审美价值才不断得到肯定。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在人类的社会实践过程中,花的自然美,不断地被人们赞赏、歌咏、描绘。

因此我们可以说自然美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没有人类的社会实践,就不知道有多少丰富的自然美被埋没着,潜藏着。正是人类不断地接触自然,不断地改造自然,才能越来越多地解读自然的奥秘,欣赏自然美的风光。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实践性是自然美的根源

崇高的事物主要存在于自然界,自然界的崇高事物之所以能成

为人类的审美对象,同样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结果,否则人类

就根本不可能把它作为观赏的对象。自然界的崇高与自然界的美一样,归根到底是以一种曲折的、间接的途径反映了自然对象与人类

社会生活的某种特定的联系,因而它既是客观的结果,同时又是社

会的结果。自然界的崇高对象,如高山、海洋、雷电、泥石流等,

曾经是与人为敌的东西,是恶魔般可怖的对象,随着人类实践的逐

渐展开,这些对象也就逐渐被人类征服成为人类服务的对象。正如

恩格斯所说:“自然界的力量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

运动方向和影响,那么要使它们愈来愈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

们达到我们的目的,这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它的本性一旦被理解,它就会在联合起来的生产者手中,从魔鬼似的统治者变成顺从的奴仆。这里的区别正像雷电的破坏力同电报机,弧光灯中的电被屈服

一样,正像火灾同工人手中使用的火的区别一样。”

在这里恩格斯所说的人对自然力的征服,不仅是指实践中的驾驭,也指意识上的把握。具有强大威力的自然物,一旦被人们所认

识和理解,它就不再是恶魔般可怖的东西,而是为人的感情所接受的事物了。这时它并没有改变原有的形态,没有直接被人类的实践所改造,它依然具有巨大的体积和威力,因而人对它仍抱着某种敬畏之情,但它毕竟在观念上、感情上被人们所征服,也就变成了人们所观赏的对象。在这里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人类在实践中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掌握。由此可见,自然物之所以被人类当作崇高对象来欣赏,就因为在艰险、奇伟的自然对象中体现了人类认识征服掌握自然的伟大的本质力量。同时我们也可以再一次看到自然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自然的美当然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要感受它们的美所在,我们要更好的遵循它的规律,好好利用它,感受大自然的美。

总之,自然美的存在真的是具有多方面的,不仅仅是可以在崇高中看到种种自然美,还可以在优美中,中和的事物中看到自然美,感受到自然美,是具有多反面的审美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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