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府际权限争议:内涵、现实特征与产生原因

合集下载

中央与地方论文:完善我国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法律解决机制之探讨

中央与地方论文:完善我国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法律解决机制之探讨

中央与地方论文:完善我国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法律解决机制之探讨【中文摘要】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限争议已经成为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核心问题,是重大的宪政理论与实践问题。

权限争议从根本上是由中央与地方利益争议引起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显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权限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但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中央与地方权限冲突与法治政府的目标是严重背离的,造成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不和谐,这种不和谐不仅有损政府的形象和权威,而且由于具有放大效应而直接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因此,构建我国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的法律解决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从理论以及制度实践上说,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的法律解决机制一般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解决机制。

立法解决机制重在预防与提供依据,行政解决机制重在执行与效率,司法解决机制重在公平与程序。

本文分别以美国、德国为例考察了联邦制国家的主要做法,以法国、日本为例考察了单一制国家的做法。

他们的一些做法为我国完善解决权限争议的法律机制提供了借鉴与启示:一是解决争议的基石:宪法或法律分权。

大多数发达国家中央与地方的分权是建立在宪法或法律分权上的,保障了各自权限的稳定,为权限争议的解决奠定了基础。

二是解决争议的依据:权限范围的界定。

无论是联邦制国家,还是单一制国家,大多依宪法或法律对中央与地方权限范围进行划分与界定,这样有利于定分止争。

三是公平解决争议的保障:第三方处理解决模式。

除准司法解决机制外,司法解决机制无论是通过普通法院还是宪法法院,都是由一个比较中立和公正的机关处理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因而更能够体现公允。

我国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法律解决机制仅有立法解决机制和行政解决机制。

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以行政分权为传统的国家,其在有关立法解决机制的规制上显得苍白无力,除了宪法的原则性规定外,仅仅散见于相关的组织法和立法法当中。

现有的规定亦是内容有限、规定粗陋,可操作性不够。

从分权的角度分析:没有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分权模式。

毛概论文——我国权力寻租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毛概论文——我国权力寻租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当前我国权力寻租产生的原因及解决对策会计ACCA1101杨济源权力寻租是指握有公权者以权力为筹码谋求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

权力寻租则是把权力商品化,或曰以权力为资本,去参与商品交换和市场竞争,谋取金钱和物质利益。

即通常所说的权物交易、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等。

像物质形态的土地、产业、资本那样,在这里,权力也被物化了,转化为商品货币,进入消费和财富增环节。

权力寻租所带来的利益,成为权力腐败的原动力。

权力寻租的起源是可以追溯到我国封建王朝时期,由于封建等级制度森严,各层级上都有不尽相同、甚至是相差悬殊的既得利益。

在利益的驱使下,势必会掀起争破头皮期冀登上一层级的热潮。

在古代,科举是一种直接的形式,人人都可以利用这一机制得到晋级的机会。

不过这种机制仍然存在极大弊端,那就是寻租、亦或是所谓“贪腐”的存在。

历来我们宣扬“当官要为民做主”,可是真正坐上了官位,这又成了一句空谈。

可以这么说:当官了就可以在职位上为自己捞好处,就可以有钱有地位,这一观念几乎已经成为了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中国全民所心照不宣的实际公认概念。

我曾经听到有的人义愤填膺的谴责某些贪官污吏,然而在谴责完后,却又诚实和幽默的说:“我若是当了官,说不定比他还贪。

”明太祖朱元璋执政时期,认识到了贪腐于国家民众的祸害,对此制定了极为严酷的刑罚,据载仅在朱元璋一朝,因为贪腐被杀的官员达数万或十数万更多,并且很多都是被以剥皮填草的酷刑处死,然而即使是这样的酷刑却仍然挡不住官员们前赴后继的贪腐送死。

对此,唯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当官就可以在职位上为自己捞钱"已经成为了整个中国社会的固有思维习惯,即使是严酷的刑罚导致贪腐实际上明显不合算,却也无法让官员们从根本上扭转这一思维习惯。

那么,怎么会形成这样的思维习惯的呢?中国文化长期以来缺乏公共服务的政治,而多的是"家天下"的政治。

政府只是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而不是当权者用来"管理"民众,实质却是为自己捞好处的工具,这是现代西方政治思想的理念,而非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简答论述题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简答论述题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简答论述题第一章绪论一、简述政治制度的涵义及其显著特点是什么?1.政治制度是指一定历史条件下,一个国家所形成的包括国家政权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权力分配与实际运作方面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2.政治制度的显著特点,有如下四个:(1)历史性。

它随各国历史的发展而变化。

(2)合法性。

它由各国和权力主体制定的宪法决定。

(3)强制性。

它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要求人们必须遵守。

(4)稳定性.它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被经济制度决定,不随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

二、简述为什么说在社会各项制度中,经济制度起根本的决定作用?第一。

经济制度是社会结构的基础,它决定社会的上层基础;第二。

经济关系和经济制度,关系到政治制度、国家意识,文化教育制度。

第三。

社会的各项制度是和经济制度相一致的,如果不一致就会产生矛盾和冲突。

三、简述思想文化制度对政治制度的作用是什么?1.思想文化制度:对政治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居于指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和文化教育方针等方面。

2.思想文化意识:对政治制度主要起导向作用;任何政治制度都是一定的思想文化意识下建立起来的。

3.传统对政治制度起重要作用;人们总是按习惯的某种方式来做事情,推动政治制度的决策过程的制定和议事程序。

4.特别是思想文化意识的核心内容――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的关系非常紧密、直接;文化价值观和人们的信仰,对政治制度的保持与延续起极大作用。

四、简述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内容是什么?1.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2.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即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3.当代中国的基层民主制度:如企业中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居民民主自治制度、村民民主自治制度。

4.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当代中国行政制度(它包括中央行政制度、地方一般行政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等当代重要的政治制度。

五、简述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关系是什么?1.政治体制是关于国家管理形式、机构设置、实际措施等的具体制度。

对行政机关权限冲突原因的研究

对行政机关权限冲突原因的研究

对行政机关权限冲突原因的研究【摘要】“执法打架”、“职能交叉”、“权限争议”诸如此类的词语见诸报端的频率愈来愈高,直观的表现了现时政府职能部门之间权限冲突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政府职能部门之间权限的冲突,影响了行政机关日常行政工作效率的提高,破坏了政府在公民心目中的公信力,削弱了政府的地位和权威,严重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大部制改革在短期内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这场自上而下的改革并未完全朝着人们的愿景进行。

究其原因,行政机关的权限冲突并不仅仅是一个行政体制问题,更多的是一个法律问题,一个行政法、行政组织法问题。

笔者希望能在大部制改革的基础之上,着重从法律层面分析行政权限争议问题,希冀能为中国行政冲突的合理解决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关键词】行政机关;大部制;权限冲突一、引言长期以来,行政机关各职能部门之间整体上处于协同合作的状态,但是局部也存在着不少矛盾之处。

行政机关权限存在冲突的现象在行政活动中广泛的存在着,轻则互不认可,大打口水战;重则大打出手,演变为部门战争。

2003年12月7日清晨,在湖北省襄樊市(现为襄阳市)襄城区仲宜楼集贸市场门前,该市市、区两级动物检疫部门为争夺执法权发生争执,双方数十人手持木棒铁管大打出手,场面持续约20分钟,对此,该市居民竟习以为常。

据襄樊市一工作人员介绍,除了动物检疫部门,该市其它如交通、卫生、国土、环保等部门中,市、区两级均存在执法权限不清的问题且长期得不到解决。

权限冲突的公开化,甚至在管理服务对象面前发生暴力冲突,严重影响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湖北襄樊一案发生后,襄樊日报社记者将其捕捉到的镜头曝光后,在社会上引发了强烈的反响,党和国家的形象遭到了巨大破坏。

襄樊市民疑惑的问:他们究竟在争什么?权限冲突到了需要“武力”解决的程度,政府部门是在为人民服务?二、当前行政机关权限冲突的特征(一)冲突表现的公开化权限冲突本质上是政府各部门之间有关权力的分工协作问题,是政府系统内部的协作分工问题。

当代中国政治与行政

当代中国政治与行政

政府决策失败及如何避免?一、决策体制方面(1)权力配置不合理,过分集中权力过分集中于决策者个人手中,公权过大又不受约束,导致了滥用权力、“一言堂”、“家长制”的蔓延,各种显失常理的“奇迹”决策、不顾人民利益的“面子工程”、“数字政绩”、“借债开发”等现象频出。

(2)决策系统构建不全,运行不良现代决策系统应该是由信息收集、参谋咨询、决策中枢、监督反馈等各子系统组合而成,分工明确,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3)决策程序层面:由于决策的方式方法、思维及程序的错误,导致在某一个政策在决策的程序中出现失误引起整个政策的失误;决策实施阶段出现失误未与实际情况不相吻合:有的政策在方案选择及程序、信息方面都做出了正确选择,但是在政策的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计划没有变化快,没有很好的掌握好实施计划,或者在实施过程中缺乏相关的资源对政策进行适应性调整。

(4)责任追究不力权责一致是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

“只有法律和制度控制被用在管理中才能产生负责任的行为。

”如果“没有‘惩罚性的外部控制’,公共雇员就会难免出现责任和义务‘未履行’、‘渎职’或‘越权履行’等行为。

”二、决策主体方面(1)决策者素质有待提高:决策的制定实施是由人做出,是有公共行政权力的“政治人”,不可避免的在公共行政的行为选择上出现自利意识。

决策者掌握的理论知识不够系统,知识水平参差不齐。

三、决策技术方面我国是在决策过程中,严重缺乏运用现代决策理论、方法、技术以及先进的科学技术。

就决策方法而言,没有运用辩证思维,看不到事务的两面性;没有将系统方法论作为指导,看不到事务间的联系;没有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缺乏实际可行性,没有试点就推广等。

就决策技术而言,缺乏运用期望值法、头脑风暴发、德尔非法、盈亏平衡分析、边际分析法、NPV法可行性分析论证以及运筹学等。

许多领导干部“想当然”的决策过程,忽视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定量精细分析,缺少对信息的甄别,无法在众多复杂线索中,“一针见血”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既矛盾的主要方面,决策失误自然就会发生。

(一)试论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解决机制

(一)试论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解决机制

试论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解决机制(一)提要:中央与地方的权限争议,是亟待加强研究的一个重要的宪法问题。

解决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在联邦制和单一制国家有不同的模式,但基本上是由司法机关或专门的机关处理。

我国现行解决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的机制,符合国家体制,但不够健全。

随着地方制度的深入改革和权力下放的进程,要在进一步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并逐步理顺中央和地方在财税、金融、投资等领域的分工和职责的基础上,完善解决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的法律,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的处理机构。

中央与地方的权限争议,是中国历史上政治变迁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一个重要的宪法问题。

过去,当中央与地方出现权限争议时,解决争议主要是采用军事和武力手段,而在倡导依法治国和建设政治文明的今天,我国中央与地方权限遇有争议时,应如何以比较文明的方式解决?对此,总的来说,并没有找到能够平稳解决中央与地方之间紧张关系的思路和办法,因此,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探讨建立健全我国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解决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解决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的基本模式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首先涉及到的是中央与地方权限的划分的问题,这是处理国家整体与部分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许多西方国家宪法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

(一)联邦分权及其权限争议解决在联邦制国家,国家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主要表现为联邦与联邦主体以及联邦主体与地方的分权关系。

在联邦制国家,分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联邦与各联邦主体的分权;二是各联邦主体与地方的分权。

前者由联邦宪法划分;后者由各联邦主体以宪法、法律规定或由议会决定或批准。

联邦制国家除了以联邦宪法的形式划分联邦与联邦主体的权限,并且以联邦主体宪法或法律的形式划分各联邦主体与地方的权限外,通常还以宪法、法律规定或通过判例或惯例确定联邦与联邦主体或联邦主体与地方的权限发生争议时的解决途径。

以权限发生争议时的处理机关为标准,西方联邦制国家处理联邦与联邦主体或或联邦主体与地方的权限争议主要有两种模式。

Get清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引论

Get清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引论
不管是作为一种学说,还是作为一种方法, 政府过程当然是以政府为对象的。但是,政府 过程中的政府,不是“小政府〞即狭义上的政 府——行政机关或内阁,而是“大政府〞即广 义上构的总体、总和,或者说等于人 们常说的“当局〞。
〔2〕政府等于国家机构的总体与执政党之和。 〔3〕在一些全民信教的国家,政府等于国家
本特利政府过程思想的主要内容和学术特点
▪ 第一,他反对传统政治学对政治机构作外表的、形式 的研究,反对各种玄学和正统的公式;相反,他坚持 认为,对政治问题的适当研究,是象自然科学那样, 以“可观察的事实〞和“可观察的行为〞为对象。
▪ 第二,本特利前所未有地以“集团〞〔group,也就 是后来所说的“利益集团〞〕的概念,作为研究工作 和理论表述的基准概念,从而与传统政治学以“国家 〞或“政府〞概念本身为核心,来组织政治学说体系 和建立有关公式的研究思路明显地区别开来了。
拉斯韦尔〔Lasswell,Harold Dwight;1902-1978〕
▪ 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耶鲁大学教授,1956年为美 国政治学会会长,曾来过我国燕京大学。
▪ 1930年,发表?精神病理学与政治学? 〔Psychopathology and Politics〕,以实际行动来推 进心理学和政治学的密切联系。
三、“政府过程〞中的“过程〞是指政府 的实际运作活动
政府过程中的“过程〞的四种含义: 〔1〕政府的活动、运动过程,强调政府权力
系统各分支间的关系,政府与政党、社会 与政府之间的相互作用
〔2〕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的操作性活动,即 工作程序。
〔3〕政府活动中较为重大的变化过程〔从方 案到市场〕。
〔4〕如前所述,是一种研究方法。
梅里亚姆〔Merriam,Charles

简析现代管理中权力的内涵及来源

简析现代管理中权力的内涵及来源

简析现代管理中权力的内涵及来源【摘要】现代管理中的权力是一种重要的管理资源,对于组织的有效运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从权力的定义与内涵、权力的来源、影响权力运用的因素、权力在管理中的作用以及权力的运用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通过对权力在现代管理中的地位、权力的合理运用和权力的发展方向等问题的深入思考,可以更好地指导管理者在实践中正确地运用权力,提高管理效率和组织绩效。

权力不仅是控制和影响他人行为的手段,更是一种资源和责任,管理者需要懂得如何有效地运用权力,做出明智的决策,才能实现组织的长期发展目标。

【关键词】现代管理、权力、内涵、来源、影响因素、作用、运用方式、地位、合理运用、发展方向。

1. 引言1.1 现代管理的背景现代管理的背景是在快速变革和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形成的。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经济的全球化,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机遇。

传统的管理方法已经无法适应这种快速变化的环境,需要更灵活和创新的管理方式来应对。

现代管理强调团队协作、创新思维和有效沟通,注重员工的发展和参与,以提高组织的绩效和竞争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权力的作用变得尤为重要。

管理者需要在权力的指导下有效地组织和协调资源,实现企业的目标和使命。

权力在现代管理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是组织发展和成功的重要保障。

1.2 权力的重要性权力在现代管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是组织内部的一个重要机制,是管理者对员工行为产生影响和控制的重要手段。

权力在组织中决定着决策的制定和执行,影响着组织的运作和发展方向。

权力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权力是管理者实现组织目标的基础。

只有拥有了一定的权力,管理者才能够有效地指导员工,协调资源,完成任务,推动组织向着既定的目标前进。

权力使得管理者能够有效地组织和调动人员,让每个人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努力。

权力是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相互作用的基础。

管理者通过权力可以对员工进行激励和约束,引导员工的行为方向,确保员工服从管理者的指挥和安排。

政府职权界定的法律问题探究

政府职权界定的法律问题探究

政府职权界定的法律问题探究政府作为一种行政机构,其职权是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的。

在中国,政府职权的界定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法律问题。

政府职权的正确界定,不仅涉及到政府的合法性和合法性,也是建立法治国家、维护公民权利的基础。

但是,在实践中,政府职权界定的问题往往比较复杂,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在相应的程序中进行界定。

政府职权界定的基本原则在政府职权界定方面,也有很多的基本原则。

例如,政府职权的行使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不得超越法律所赋予的职权范围。

政府职权应当公正、透明,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行使,不得恣意妄为。

政府职权的行使应当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公民权利和人权。

此外,政府职权的行使还应当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政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公开行政信息,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政府职权界定的难点政府职权界定存在的难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政府职权界定的复杂性。

政府职权的行使涉及到众多的利益和权利,往往需要按照多个法律法规进行界定。

而且,政府的职权往往在实践中不断发生变化,需要不断进行界定和调整。

二、政府职权的滥用。

在实践中,一些政府部门或官员往往会滥用职权,甚至会出现权力下放、不受监督等情况。

这些现象极大地威胁了公民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三、政府职权的界限不清。

政府职权的界限往往是不清晰的,这时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界定,但在实践中,正确判断界限往往需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相关的法律知识。

如何完善政府职权界定为了解决政府职权界定存在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一、制定和完善政策法规。

政府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权力部门,在职权界定方面通过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有效的规范。

二、增加政府部门的监督。

政府应当加强对于政府部门和官员的监督,对于滥用职权的现象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

三、提高公民的参与度。

公民应当大力参与政府职权的行使,通过与政府部门的沟通、申诉等方式,及时进行监督和反馈。

当代中国地方政府改革权力、权限和责任

当代中国地方政府改革权力、权限和责任

当代中国地方政府改革:权力、权限和责任内容提要中国地方政府的具体情形非常复杂,如何通过改革赋予不同类型、层级、区域的地方政府以必要的权力,设定必要的权限和责任,事关行政管理体制的大局。

合理配置权力、设定权限、明确责任,是进行地方政府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层次过多、职能交叉、机构臃肿、权责脱节和多头多重执法等问题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当代中国地方政府权力权限责任当代中国,政府改革特别是地方政府改革方兴未艾。

中国地方政府的具体情形非常复杂,如何通过改革赋予不同类型、层级、区域的地方政府以必要的权力、设定必要的权限和责任,事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大局。

各级地方政府能否体现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解决权力配置、权限设定和责任明确的问题,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机构臃肿、权责脱节和多头多重执法等问题的关键所在。

一地方政府改革的关键到底是什么? 有人认为是精简机构,有的强调职能转变,我认为核心是权力配置以及与此相应的授权、设限、明责。

合理配置地方政府权力,首先涉及对权力概念的界定。

罗素认为:“权力可以定义为有意努力的产物。

”他还把权力分为对人的权力和对事物或对非人类生活方式的权力。

马克斯・韦伯认为,权力是“一个人或一些人在某一社会活动中,甚至是在不顾其他参与这种行动的人进行抵抗的情况下实现自己意志的可能性”。

达尔认为权力就是影响力。

顿纳斯・H・隆也认为“权力是一些人对另一些人造成他所希望和预定影响的能力”。

伯恩斯认为权力等于动机+ 资源。

丹尼斯・朗认为“权力是某些人对他人产生预期效果的能力”。

实际上,地方政府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一部分,即地方行政权,而这种地方行政权同样是“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

其实,权力是特定社会主体决定和实施影响、控制对象或接受对象影响、控制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履行该权利和责任义务的能力。

当代中国的政府权力

当代中国的政府权力
2017年2月22日星期三 18
⒉人民检察院
⑴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任务和组成 • 性质: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 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 人的干涉。 • 任务:⑴对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检察权;⑵对 民事、行政案件实行法律监督;⑶对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侦查、审判、执行活 动实行法律监督。
㈡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与职责
• ⒈行政职权:
• ⑴行政立法权; • ⑵行政决策权; • ⑶行政决定权; • ⑷行政命令权; • ⑸行政执行权; • ⑹行政处罚权; • ⑺行政强制执行权; • ⑻行政司法权(行政调解权、行政仲裁权、行 26 2017年2月22日星期三 政裁决权、行政复议权)。
⒉行政职权的优益性
二.我国国家机关体系
• ㈠我国的中央国家机关体系 • 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⑴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 国家权力机关,又是国家的立法机关,在我国 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 ⑵组成、任期、会议 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组成, 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2017年2月22日星期三 16
㈣、我国的司法机关
• 广义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院、公安(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狭 义的司法机关仅指人民法院和检察院。
• ⒈人民法院:
• ⑴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和组成: • 性质: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 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 干涉。 • 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2017年2月22日星期三 9
4、中央军事委员会
•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是国家 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中央军委主席由 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副主席委员由主席提名, 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决定。中央军委每届 任期五年,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对全国人 大和人大常委会负责。

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笔记(府际关系)【圣才出品】

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笔记(府际关系)【圣才出品】

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笔记(府际关系)【圣才出品】第七章府际关系府际关系是指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关系⽹络,它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架构,不同的府际关系模式将会导致不同的国家治理绩效。

⼀、府际关系的历史变迁1.封建王朝的府际关系历代封建王朝实⾏中央⾼度集权体制,但对部分边远地区的控制⼒较弱,这些地⽅势⼒可能积蓄⼒量并与中央朝廷对抗。

纵观历代封建王朝的府际关系可以发现,每⼀次治乱循环都促进了中央⾼度集权制度的进⼀步发展。

2.中华民国的府际关系(1)⾟亥⾰命结束了绵延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1912年4⽉,袁世凯就任中华民国临时⼤总统,在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国内存在着多个⾃封⾃⽴的政治实体,中央政府未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有效管制。

(2)国民党统治时期,国民党内部军事派系林⽴,中央与地⽅关系具有浓厚的派系⾊彩,全国许多地⽅实际上处于分治状态。

3.新中国的府际关系抉择(1)从中共第⼆次全国代表⼤会到抗⽇战争结束,中国共产党多次提出以联邦制解决国内民族问题。

(2)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出于巩固政权和促进国家整合化的现实需要,新中国领导⼈最终选择了中央集权体制。

中央⾼度集权压缩了地⽅权⼒,保证了党和国家的⾼度统⼀,消除了可能危及新兴政权的潜在隐患,新中国国家制度建设由此开始起步。

4.改⾰开放与府际关系变⾰(1)⽑泽东在1956年发表的《论⼗⼤关系》中提出:要发挥中央和地⽅两个积极性,但总体上讲,⽑泽东并不赞成将府际关系制度化,提出的“协商办事”带有强烈的“⼈治”⾊彩。

(2)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改⾰开放的进程,府际关系逐渐开启了分权化变⾰,1979年的《地⽅组织法》、2000年的《⽴法法》都规定了地⽅的⽴法权限。

此外,中央还采取区别对待原则,给予了地⽅⼀系列的分权优惠政策。

⼆、构建中央选择性集权体制1.中国府际关系的现实问题改⾰开放以来,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中央启动了地⽅分权改⾰。

经过⼆⼗多年的分权化改⾰,传统的中央全⾯集权体制有所松动,地⽅政府获得了较⼤的⾃主权⼒空间。

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七章)

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七章)
一一国两制思想的形成二一国两制政策的明确与完善三一国两制政策的具体化三一国两制政策的具体化四一国两制政策的法律化与基本内容二某市关于征收城市容纳费决策的失误及其启示一决策原因与决策过程二决策出台后的反应三决策的修订与最终取消三决策的修订与最终取消四决策失败的原因与启示
第七章 当代中国政府的 决策与政策
7.2 政府决策体系
现代政府决策体系是以决策系统为核心, 以四个系统为支撑的体系。这四个方面的 系统包括信息系统、咨询系统、执行系统、 监督系统。
一、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包括信息机构和从事信息工作的 人员
二、咨询系统
有谋又有断,谋断相结合。 咨询系统就是谋。出主意,拟定方案,为 决策提供依据。
三、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
决策问题进入决策议程需要以下因素的促 进作用: 一是问题本身的明朗化程度。 二是问题所带来的社会压力。 三是一些突发事件和社会危机的产生。
决策信息的来源渠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决策者直接收集信息。 (2)通过建立在各级党政机关内部的信息机 构来收集信息。 (3)通过各种咨询与参谋机构获得决策信息。 (4)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治协商 会议的信息渠道了解人民群众的心声。 (5)通过新闻媒体获得信息。 (6)通过民情、民众信息渠道获得决策信息。
(一)“一国两制”思想的形成 (二)“一国两制”政策的明确与完善 (三)“一国两制”政策的具体化 (四)“一国两制”政策的法律化与基本内 容
二、某市关于征收城市容纳费决策的失 误及其启示
(一)决策原因与决策过程 (二)决策出台后的反应 (三)决策的修订与最终取消 (四)决策失败的原因与启示
1、定量决策法
定性决策法 所谓决策定量方法,亦称决策的“硬”技术,就是根据调 查研究、资料收集以及预测所获得的信息情报,运用运筹 学、系统工程理论,建立决策分析的数学模型。然后借助 电子计算机进行计算来求得决策的方案及各种预期目的的 方法、技术总称。“硬”技术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 可以对决策问题提供比较全面的方案。它对管理中经常出 现的常规问题尤其有效,将常规问题编成处理的程序,供 下次处理类似问题时使用,使决策者从日常常规事务中解 脱出来,将主要精力集中在非常规性的战略问题上。

当代中国府际关系研究

当代中国府际关系研究

当代中国府际关系研究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府际关系已成为学者们广泛研究的对象,成为了一个使用频率非常高的新的概念。

本文从两个维度,即横向府际关系与纵向府际关系来对我国现阶段的府际关系进行简单的探索,对于引导我国府际关系的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府际关系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一、对府际关系的界定府际关系,也称政府间关系,是指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关系网络。

在我国,主要表现为纵向上的以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纵横交错的网络,以及横向上的各级地方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不同地区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

谈到府际关系的特征,它不仅包含竞争性、动态性、人际性之外,还表现为一定的协商性、执行性。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府际关系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为主,随着改革开放,横向的也就是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成为我国府际关系的中心,也成为学者们又一关注的重点。

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府际关系谈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府际关系,实际上主要指的是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之间的关系。

省级以下的各级地方政府对中央的政策、决定和命令的执行主要是听从省级政府的进一步安排。

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中央集权制。

按照宪法规定,我国的中央集权是指,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建国后,我过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出现了一收就死、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死循环。

到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地方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地方政府拥有了一定的自主权,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享有了较大的自主权,分权成为了趋势。

中央政府在向地方政府放权的过程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倾斜分权、纵向分权、经济分权。

1978年实行改革以来,中央政府逐步科学的、有计划的向地方分权,给予了地方充分的自主权,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了我国的综合国力与国际地位。

但是这种分权模式又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弊端。

倾斜分权,加剧了我国东西部地区之间的严重的不平衡,更加压制了我国中西部地区发展的积极性,容易引发一些不平等的竞争,加大了东西部之间的贫富差距。

1、当代中国政府概述

1、当代中国政府概述
2、按照对政府的狭义理解,中国政府是指国务院 3、按照对政府的广义理解,中国政府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 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元首 4、共产党的组织在当代中国不仅事实上是一种社会公共权力,而 且也是政府机构的核心 5、国家形式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6、国家结构形式侧重解决权力机关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 他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权力机关同人民之间的关系 7、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主要包括君主立宪制和共和制
一、国家与政府
(二)政府的概念与含义
1、广义的政府 是指行使国家公共权力的全部机构,包括立法、行政、 司法机关以及国家元首等。 2、狭义的政府 政府仅指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 3、中国政府 涵盖中国共产党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元首、 国家军事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等全 部履行当代中国社会公共权力的组组机构。
中国政府与公务员制度
第一章
当代中国政府概述
二、国家形式
(一)国家形式的概念
(二)政权组织形式
(三)国家结构形式
二、国家形式
(一)国家形式的概念 国家形式就是一国统治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 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二)政权组织形式 即政体或国家管理形式。它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 用于实现其行使国家权力的特定形式,即统治者为了反 对敌人、保护自己而组织起来的政权机关。它主要是指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形式,包括政权的构成、组织 程序和最高权力的分配情况,以及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 社会事务的程序和方式。
二、国家形式
1、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1)君主立宪制 (2)民主共和制 2、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都称为人民代表制。 3、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浅谈限制政府权力的原因

浅谈限制政府权力的原因

浅谈限制政府权力的原因、方式及律师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谈臻* 茹洋**2003-12-01 14:12:20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以及人们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政府权力应受到限制已成为世界各法治国家所遵从的一条公理。

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当然也应依循这条公理。

但由于我们的政府是一种集权式的政府,做惯了主,一旦要受到限制,可能在观念以及行动上均无法及时调整过来,从而导致行政滥权、越权现象仍屡见不鲜。

分析其中的原因,概与不明行政权为何要受限制以及未寻得适当的限制方式有直接关系。

目前中国已进入WTO,随着大量外资的不断涌入,如果我们的政府再如从前一般随意滥权、越权,则做被告将成为家常便饭,这不仅有损于中国的投资环境,也有损于我国政府的形象,因此,解决政府权力滥用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意图从历史与学理的角度考察西方法治国家政府权力受限的原因以及方式选择,以资借鉴,并结合自身律师工作的特点,谈谈律师在限制政府权力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希望能对推进政府权力运行合法化尽一点绵薄之力。

一、从政府的产生与运作过程看政府权力受限的原因西方学者中较早提出国家学说的当属古典自然法学派。

该派学者以自然法学说为基点,以社会契约论为支撑,论证了国家产生的过程。

他们认为,人类社会初期,人们均处于一种自然状态,各行其是,不顾及他人,因而社会中也充满了冲突与争斗,霍布斯将这种状态比喻为“狼与狼之间的关系”。

在这种自然状态下,人们的生命与财产随时都有可能受到侵犯,缺乏安全感,因此,人们便立下契约,将各自的一部分社会权利交给了同一个组织,这便是国家。

国家通过成立的政府来行使人们通过社会契约交给它的权力。

随着政府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人们开始意识到有限制政府权力之必要,这主要是因为:1、政府缺陷逐步暴露这是人们限制政府权力的直接原因。

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机构不断健全,职能不断扩大,体系不断完善。

这本身对实现政府的社会功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暴露出的一些缺陷也是社会所无法接受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方面。
第一 ,主体方面。府际权限争议是行政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 ,既包括具有隶属关系的上 、下 级行 政机 关之 间 的权 限争 议 ,也包 括相互 间不 具有 行政隶 属关 系 的不 同行 政机 关 之 间的权 限争议 ,
府 际权 限争议 不牵及 行 政机关 与行 政 相对 人 之 间 的行 政 争议 ,也 不 包 括行 政 机关 和 并 不是 国家行
政权与立法权 、司法权在权力启动的因由、行使 的方式或权力运行 的模式 、权力行使 的结果等法 规 面存在 明显 差异 。但 2 0世纪 以来 ,随着 社 会 事务 的复 杂化 多 样化 ,随着 行 政权 力 的不 断 扩 张 , 世界各国的行政权力已经渗透到过去传统的立法或司法领域 ,随着行政立法 、行政裁决等准立法


当代中 国府际权限争
内涵 、现实特征 与产生原 因
张显伟 吴 学升
( 1 、广 西 民族 大 学法 学 院教 授 ,法 学博 士 ;2 、广 西 民族 大学硕 士研 究 生)
[ 摘要 ]府 际权 限争议 意指不 同国家行政机 关间因行 政职权 的积极行使或 消极不行使 而与其 它行
议 解决 机制 建构 必须 建立 在对 该 特殊 类 型 争 议 的 内涵 、现实 特 征及 其 产 生 原 因等 本体 问题 的深度
剖 析基础 上 。


府 际权 限争 议 的 内涵
府际权限争议亦称行政权限争议、行政权 限冲突或行政权力冲突,作为范畴的 “ 府际权 限争 议” 尚未成为一个法律概念 ,仅仅停留在公共管理学 、行政学 、法学等社会科学研究视 阙。当下 学者们基于不 同视角对府际权限争议 的内涵作以不同刻画。台湾学者吴庚认为 :“ 如两个或两个 以 上之行政机关 ,对于同一事 件均认 为有管辖 权 ( 积极 冲突 ) ,或均认 为无权 限而不行使管 辖权 ( 消极冲突)时,即出现管辖争议或府际权限冲突。 ” 该定义主要从府际权限争议的表现形式进

或处理结果不公正 、不权威 、不具有可信性 ,那么对 国家的稳定发展、社会 的和谐进 步和普通 民 众私人权益 的维护促进的消极负面影响确实是十分巨大的。“ 从我国已经出现的形形色色府际权限
争议案件的解决实践看 ,铁一样 的事实摆在我们面前 ,现行解决机制存在的弊端 ,不仅影响 了政
府行政效能 的整体提高 ,危及 了政府在普通 民众心 目中的良好形象 ,更为严重的是损害了行政相 对人的合法权益 ,引发了普通 民众对政府的不满与怨气。 ” …m 系统、科学 、理性 的中国府际权限争
针对特定 目标所发生的摩擦 , 对抗和博弈 的方式与过程。 ” _ 4 该定义重在从府际权限争议 的内容明 确其 内涵。从不同视角对府际权限争议进行界定 ,有助于人们全 面把握其 内涵。笔者认 为,完整 界定 府 际权 限争议 的 内涵 ,应该 涵 盖 争议 主 体 、争 议 内容 、争 议 产生 的原 因 和争议 的基 本 性 质等
政机关的授权组织之间的权限争议。另外 ,府际权限争议的主体不包括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 , 或行 政机 关与 国家 司法 机关 间发 生 的权 限争 议 。传 统 的行 政权 仅 限 于 国 防 、外 交 、税 收 、治 安 管
理 、财政 预算 决算 等相对 狭 窄 的范 围 ,与 国家 的立 法 权 和 司法 权 有着 泾 渭分 明 的界 限 ; 内涵;现 实特征 ;原 因 [ 中图分类号 ]D 6 3— 3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 0 0 3— 7 4 6 2( 2 0 1 3 )0 4— 0 0 4 1 — 0 5
“ 府际权限争议”现象在当下中国是客观存 在的 ,而且随着分权式行政体制改革 的纵深化推 进 ,地方各级各类 国家行政机关 、人 民政府各职能部门或组成部分独立主体地位 日愈凸显 ,近年 来 ,该现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发展态势 。虽说府际权 限争议具有一定 的正面功能趋向,合理适度 的 权 限争议可以成为行政关系的平衡机制 ,为争议主体间利益 的协调与整合提供契机。但是 ,缺乏 有效妥当的府际权限争议解决机制 ,致使争议长期存在无法消弭 ,或者对该权限争议的解决过程
本 文系国家社会科 学基金 项 目 《 西部民族地 区基层 民主发展 规 范化研 究— —基 于村 民 自治现状 的 实地调 查
与 思考》 ( 编号 :1 1 X F X 0 0 1 ) 的阶段 性研究成果 。
《 跨弗学 》 捌3 年第 4 期
・ 4 1 ・


行界定 。国家行 政学 院 的胡 建淼 教授认 为 :“ 行政 机关 之 间 由于行 政权 限所 发生 的争议 ,是 行政 机 关在 行使 职权 的过程 中 , 由于立 法 的缺 陷或 者其 它 复 杂原 因 ,而 与 另一 行 政机 关 的行 政 职权 冲突 重叠 而产 生 的法律争议 。 ” [ 3 ] 6 3 显然该 定义 主要从 府 际权 限争议 产生 的原 因视角对 其作 刻 画 。吉林 大 学 的宋衍 涛博 士认为 :“ 行 政 冲突是 按行 政 机 关之 间 围绕行 政 职 能 、行 政 权 力 、行政 决 策 等领 域 ,
或准 司法 行为 的大 量且 高频率 涌 现 ,行政 权 与 立法 权 、行 政权 与 司法权 间产 生权 限争 议 的可 能性 业 已大 大增加 ,现 实 中也时 而出 现行 政权 与 立 法权 或 行 政权 与 司 法权 间权 限争 议 的实 例 ,但 此 种 权 限争议 是不 同性 质 国家权力 之 间的争议 ,不 属 于府 际权 限争 议范 围 。 第二 ,内容方 面 。从 权 限争议 的 内容 上看 ,府 际权 限争 议 可 以界 分 为行 政 机关 间 发生 的行 政 立法 权 限争议 、行 政 司法权 限争议 和 行政 执 法 权 限争 议 三种 。行 政 法 理论 上 依据 行 政 权作 用 的表 现方 式 和实施 行政行 为 时所形 成 法律 关 系 的不 同 ,行 政 行 为分 为行 政 立 法行 为 、行 政 司法 行 为 和
政机 关之间发生的法律争议 。 3代 - 中 国,府际权限争议 具有争议主体 多元性 、争议 事项 宽泛化 、争议 " 表 现公开化、争议危 害社会性 、争议原 因利益 化、争议 内容 法律化等现 实特征 。府 际权 限争议 的产生
原 因是 复杂的 ,立法缺 陷是其产 生的最深层 次原 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