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新审计准则的四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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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审计报告准则_新审计报告准则概览

解读新审计报告准则_新审计报告准则概览

解读新审计报告准则——新审计报告准则概览2008年金融危机波及全球,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均遭到重创。

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利益相关者,除了分析金融危机爆发的直接原因外也在反思金融危机中审计的不足,探讨如何改革现行审计制度,探讨如何改革现行审计制度,提高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和时效性,以进一步发挥注册会计师在促进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中的作用,审计报告的改革应运而生。

2015年初,国际审计及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发布新制定和修订的审计报告系列准则,改革现行审计报告模式,增加审计报告要素,丰富审计报告内容。

我国审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借鉴国际审计报告改革的最新成果,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财政部、中注协对审计报告相关准则做出修订。

2016年12月23日,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2项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24号)。

新审计报告准则一改现行审计报告模式在格式、要素和内容上的标准化,及与之相对应的信息含量低、相关性差,通过增加关键审计事项,修改审计报告的内容与措辞,强化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其他信息、独立性的关注,提高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增强了审计报告相关性和决策有用性,提高审计报告的沟通价值,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并强化注册会计师与审计相关的责任。

新审计报告准则的重大变革预期一方面将弥合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投资者与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期望差距”,降低资本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将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未来的审计执业带来极大的挑战。

新审计报告准则发布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即组织事务所人员学习、研究与探讨,现将部分学习研究成果整理为系列专题,供感兴趣的同仁参考。

本期首先推出致同研究之“新审计报告准则”系列(一):新审计报告准则概览,其他内容我们也将于近期陆续推出,敬请各位关注。

一、新审计报告准则的修订背景为了提高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满足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需求,保持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2016年12月23日,财政部以财会〔2016〕24号文件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2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审计报告准则”)。

解读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报告之变化

解读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报告之变化

解读《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报告》之变化[摘要] 为了加深大家对新审计准则中审计报告部分修订内容的理解,本文对新旧准则进行了对比,就准则名称、审计意见形成、审计报告内容、审计报告类型、审计报告日期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 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变化一、准则名称解读二、审计意见的形成解读新准则与原准则相比,在“第一章:总则”与“第二章: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之间,新增加了一章“审计意见的形成”,对如何进行财务报表评价,形成审计意见做了明文规定。

该章包括以下内容:1.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根据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2.在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评价是否已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4.在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做出公允反映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内容:(1)经管理层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一致;(2)财务报表的列报、结构和内容是否合理;(3)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实质。

三、审计报告基本内容解读新准则规定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与原准则相比,取消了范围段,而在引言段和审计意见段之间另加了“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两段。

原来在引言段中提及的“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程序的基础上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现被分别在上述两新增段落中进行具体表述,加以强调。

其中: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应当说明,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1)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新旧审计准则的比较总结

新旧审计准则的比较总结



在实务中有些事务所是分别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 也有些事务所是综合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 引申出2个问题:


如分别评估,实务中是如何在做的? 如综合评估,实务中是如何在做的?
旧准则对审计风险模型的解释与矛盾


如分别评估,旧准则的指引是:在编制具体审计 计划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固有风险的评估对 各重要账户或交易类别的认定所产生的影响,或 者直接假定这种认定的固有风险为高水平(第二 十条)。 进一步引申出2个问题:
审计风险模型的变化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审计》的表 述: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 (AR=IR*CR*DR) 新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含义(虽然准则没有出现这 样的模型) :审计风险=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检查风险

旧准则对审计风险模型的解释与矛盾


第二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了解内部控制并评估固有风险后, 应当对各重要账户或交易类别的相关认定所涉及的控制 风险作出初步评估。 第三十三条 由于控制风险与固有风险相互联系,注册会 计师应当对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进行综合评估。
旧准则对审计风险模型的解释与矛盾

从第二十一条引申出的问题:这些因素是否能够独立、 全面地评估固有风险?
第(一)项:与控制环境有关,从而说明不可能脱离内 部控制独立评估固有风险; 第(二)-(十一)项:与新准则中的了解被审计单位及 其环境有关,但不全面;同时很多项目也很难脱离内部 控制单独做出有意义的评估。

如果不直接假定固有风险为高水平,如何评估固有风 险? 如果直接假定固有风险为高水平,有什么后果?
旧准则对审计风险模型的解释与矛盾
如果不直接假定固有风险为高水平,如何评估固有风 险?——答案在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专业判断,考虑下 列事项,评估固有风险: (一) 管理人员的品行和能力; (二) 管理人员特别是财会人员的变动情况; (三) 管理人员遭受的异常压力; (四) 业务性质; (五) 影响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的环境因素; [注]根据《审计》教材,这五项可视为评估与财务报表层 次有关的固有风险时考虑的因素

新修订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的主要变化以及对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考

新修订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的主要变化以及对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考

“下 半 篇 文 章”与 审 计 揭 示 问 题“ 上 半 篇 文 章 ”同 样 重 要 , 到“ 审 计 发 现 ”前 ,这 样 审 计 报 告 的 表 述 顺 序 逻 辑 性 更
必 须 一 体 推 进 。要 把 督 促 审 计整 改 作 为日 常 监 督 的 重 要 强 ,更 有 利 于 审 计 报 告 使 用 者 的 阅 读 理 解 。2019 年 中 国
新修订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的主要变化 财
以及对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考


姻 郭长水

2023 年 6 月 13 日 , 中 国 内 部 审 计 协 会 发 布 新 修 订 的 内 部 审 计 基 本 准 则 《第 1101 号 ——— 内 部 审 计 基 本 准 则》(2023 年 修 订)(以 下 称 为 新 准 则), 自 2023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的《第 1101 号 ——— 内 部 审 计 基 本 准 则》(以 下 称 为 旧 准 则)同 时 废 止 。原 基 本 准 则 共 计 33 条 ,此 次 修 订 中 ,修 改 7 条 ,新 增 3 条 , 修 订 后 共 36 条 。
删除“三日”二字。
书,做好审计准备工作。
好审计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深 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审查 和评价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关注 信息系统对业务活动、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影响。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深 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审查 和评价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
月 1 日起施行。
7 月 1 日起施行。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第 1101 号———内部

新审计准则中审计报告规范的变化解析

新审计准则中审计报告规范的变化解析

新审计准则中审计报告规范的变化解析新审计准则中审计报告规范的变化解析与原审计准则相比,新准则中关于审计报告的规范内容更加系统和完整,进一步提高了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在最新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直接对审计报告进行规范的准则有3个,即《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另外,在其他相关审计准则中,还就涉及审计报告的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规范。

笔者认为,与原准则相比,新准则中涉及审计报告的规定内容有了较大的调整,显得更加系统和完整,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了。

具体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明确了审计报告的分类根据原准则的规定,审计报告包括四种类型,即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新准则对审计报告的要素进行了调整,并将审计报告划分为标准和非标准审计报告两类。

标准审计报告是指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这样的划分在便于准则表述的同时,严格限定了标准审计报告的范畴,强调除了可能附加强调事项段以外,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能附加说明段和任何修饰性用语,更加规范了审计意见的表述。

有一点需要说明,1501号审计准则在解释标准审计报告时提到附加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即“当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时,该报告称为标准审计报告”,但1502号审计准则指出:“本准则所称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标准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也就是说,1502号审计准则在解释非标准审计报告时并未将附加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在内,也未对这一审计报告加以解释。

试析审计风险准则及其变化

试析审计风险准则及其变化

试析审计风险准则及其变化【摘要】本文就新颁布的4个审计风险准则的项目及其相应的变化作一分析。

为了国际趋同的需要,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48项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新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施行。

在新颁布的48个执业准则中,其中包括4个审计风险准则。

正是由于这4个风险准则的变化才导致了其他相应审计准则的变化或修订。

一、新审计风险准则出台的背景(一)国际趋同的需要2003年10月,IAASB发布了4项审计风险准则,即《国际审计准则第200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国际审计准则第500号——审计证据》、《国际审计准则第315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和《国际审计准则第330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要求从审计2004年12月15日或之后开始的期间财务报表起,执行新及相应修订发布的其他准则。

根据国际趋同的需要,我国政府也需要出台相应的审计风险准则。

(二)我国的实际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我国企业的环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企业组织结构及其经营活动的方式日益复杂,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影响日益加深,企业管理层进行舞弊的动机和压力也日益增大。

相应地,审计实务也在随之变化,导致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日益增加,原有的审计风险准则不能有效地应对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这些内外部条件都要求我国要出台新的审计风险准则。

二、新审计风险准则项目及其主要内容新的审计风险准则包括4个,分别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一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以下简称第1101号准则,下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一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一审计证据》。

第1101号准则是在借鉴国际审计准则第200号的基础上,对我国旧的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形成的。

新审计报告准则

新审计报告准则

新审计报告准则
新审计报告准则是指2019年新修订的《企业财务报告审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协)发布。

新准则主要针对宏观经济背景和企业财务报告审计实践的变化,对审计报告的内容、格式和披露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提高审计报告的可读性、准确性和对风险的揭示能力。

新准则在审计报告的起草和表述上提出了一些重要的变化和要求,包括:
1. 强调审计目标的清晰表述。

新准则要求审计报告明确表述审计目标是对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公允性进行审计,以便使报告的受众能够理解审计工作的目标和范围。

2. 强调标注审计应注意事项。

新准则要求审计报告明确标注审计报告中的重要事项,如关键审计风险、审计信息的基础和不确定性等,以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该报告和相关审计意见的内涵。

3. 强调审计报告应包含的要素。

新准则要求审计报告应包含的要素包括审计意见、审计对象和审计基准,同时还要求对审计的验证工作和资料来源进行清晰表述,以便读者了解审计的可靠性和证据的可信度。

新准则的发布,旨在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报告的信任和依赖,进一步完善中国的财务报告审计制度。

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变化

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变化

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变化与原审计准则相比,新准则中关于审计报告的规范内容更加系统和完整,进一步提高了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下面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变化。

在最新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直接对审计报告进行规范的准则有3个,即《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另外,在其他相关审计准则中,还就涉及审计报告的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规范。

笔者认为,与原准则相比,新准则中涉及审计报告的规定内容有了较大的调整,显得更加系统和完整,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了。

具体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明确了审计报告的分类根据原准则的规定,审计报告包括四种类型,即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新准则对审计报告的要素进行了调整,并将审计报告划分为标准和非标准审计报告两类。

标准审计报告是指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这样的划分在便于准则表述的同时,严格限定了标准审计报告的范畴,强调除了可能附加强调事项段以外,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能附加说明段和任何修饰性用语,更加规范了审计意见的表述。

有一点需要说明,1501号审计准则在解释标准审计报告时提到附加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即“当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时,该报告称为标准审计报告”,但1502号审计准则指出:“本准则所称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标准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也就是说,1502号审计准则在解释非标准审计报告时并未将附加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在内,也未对这一审计报告加以解释。

新修订审计准则审计报告变化及影响

新修订审计准则审计报告变化及影响

新修订审计准则审计报告变化及影响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董钰凯岳俊侠【摘要】2016 年财政部印发了新修订的审计报告系列准则。

此次修订的重点是对审计报告的改革,其中最重要的变化是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中增设关键审计事项段,披露审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等审计项目个性化信息。

注册会计师需要在审计报告中,对被审计单位年度报告中包含的除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之外的其他信息,以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进行报告。

本文分析了审计报告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审计报告改革趋同关键审计事项其他信息一、引言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对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的书面报告,有助于增强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现行审计报告具有格式统一、要素一致、意见明确等优点,但统一的格式也导致审计报告除引言段和意见段外,其他部分都是千篇一律,信息含量十分有限,与财务报表使用者期望有很大差距。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强烈要求提高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报告信息含量和决策相关性。

为解决审计报告中存在的诸多问题,2015 年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SSB),正式发布了新的审计报告系列准则,其中的重点是改进审计报告模式,并丰富其内容。

为了实现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趋同,及随着我国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同时资本市场上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为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投资风险,投资者、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对审计报告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期望审计报告可以与决策相关,并且具有更高的信息含量。

为尽可能满足财务信息使用者对审计报告提出的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审计准则改革的成果,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十二项准则(以下简称:新审计报告系列准则),财政部于2016 年批准印发了新审计报告系列准则。

新审计报告系列准则的批准实施,重点是在审计报告中增设关键审计事项段,提高了报告的决策有用性和信息含量。

2024年最新会计准则变化点解读

2024年最新会计准则变化点解读

2024年的最新会计准则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收入确认、金融工具、租赁、关联方业务、前期费用、减值准备和转移支付等。

下面将对这些变化点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是收入确认方面的变化。

新的准则要求企业以转让控制权为基础来确认收入,这意味着企业只有在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才能确认收入,而不是根据交付或支付的时间来确认。

这样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

其次是金融工具方面的变化。

新的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合同中的现金流量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

分类影响了对金融工具的计量和报告规则。

此外,新的准则还要求企业根据净公允价值来确认债务工具的利息和交易费用。

第三个变化点是租赁方面的变化。

新的准则要求企业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控制权来确认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更准确地披露租赁合同的相关信息,并根据控制权来决定是否确认资产和负债。

第四个变化点是关联方业务方面的变化。

新的准则要求企业在交易与关联方进行业务时,根据交易的公允价值来确定报告金额。

这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关联方业务的经济实质,防止因交易涉及关联方而产生的利益输送。

第五个变化点是前期费用的变化。

新的准则要求企业将与前期费用有关的费用直接确认为费用,而不再资本化。

这样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

第六个变化点是减值准备方面的变化。

新的准则要求企业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来计提减值准备,而不再是仅仅因为已经发生的损失才计提。

这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损失。

最后一个变化点是转移支付方面的变化。

新的准则要求企业将转移支付直接确认为费用,而不再资本化。

这样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并防止转移支付成为利益输送的手段。

总的来说,2024年的最新会计准则变化主要围绕收入确认、金融工具、租赁、关联方业务、前期费用、减值准备和转移支付等方面展开。

这些变化点的出台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和经营活动,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并适应这些变化,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变化及其影响

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变化及其影响

95ECONOMIC & TRADE UPDATE一、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准则的变迁历程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结果,是评价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合法性和公允性的重要工具,向审计服务需求者传递所需信息的重要手段,同时也表明了注册会计师完成了审计工作。

自注册会计师行业产生和发展以来,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准则也经历了数次变迁,如下表1-1所示:表1-1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准则的变迁时间事件1995年财政部发布了第一批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其中包括《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一一审计报告》2003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修订后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一一审计报告》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一一一一审计报告》2010年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2016年财政部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巧04号一一一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 2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由表1-1可知,至2016年最新版的审计报告准则发布之前,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准则共经历了四次大的变迁与演进,总体看来,呈现出以下特点:1.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得以不断完善和规范,由最初的三段论发展到后来的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

2.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规定更加明确并被强调,由合并成段发展到单独成段。

3.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表达更为准确并呈现多样化的特点,由最初的标准审计意见、非标准审计意见发展到后来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否定意见、保留意见及无法表示意见,并明确规定了出具各类审计意见的情形。

4.审计范围扩大,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审计扩大到对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告附注的审计。

2021年审计准则修订

2021年审计准则修订

2021年审计准则修订
在2021年,审计准则的修订可能包括以下方面:
1. 审计报告格式的变化,审计报告是审计师向利益相关方提供审计意见和结论的重要文件。

修订的审计准则可能会对审计报告的格式、内容和披露要求进行调整,以提高报告的可读性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2. 风险评估和控制测试,审计准则的修订可能会对风险评估和控制测试的要求进行更新。

这将有助于审计师更准确地评估企业面临的风险,并确定相应的控制测试程序,以确保审计过程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3. 数据分析和数字化审计,随着技术的发展,数字化审计和数据分析在审计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修订的审计准则可能会强调审计师在数字化审计和数据分析方面的能力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原则和方法。

4. 遵循国际审计准则,审计准则的修订可能会与国际审计准则保持一致,以促进国际审计标准的统一和互认。

这有助于提高全球
范围内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可比性。

5. 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审计准则的修订可能会强调审计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要求。

这将有助于确保审计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诚信性。

总的来说,2021年审计准则的修订旨在提高审计质量、适应技术发展和国际标准,以及加强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遵守。

这些修订将有助于推动审计行业的发展和提升审计工作的价值和影响力。

谈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四个转变”

谈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四个转变”
而 且 指 出 造 成错 误与
,
更全 面
仅局 限 于 以 往 的 查 帐 能
,

作 小 圈子
树 立 三 个意 识
。 ,
:
第一
,
已 远 远适 应不 了 工 作 的需 要
:
树 立 中 心 意识
找 准 审计 工 作 在 把 为经 济 建
弊端 的 根 源 及其结 果
的办 法
提 出 解决
必须 具 备 以 下 几种 能 力
★ 局 长专 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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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结 归 纳分 析 宏 观 经

工 作方 法 上

由注 重
有规律 性 和 倾 向性 的 问 题
济 出 现 的倾 向性
苗头 性 的 问 题
,
,
项 目审计 向成 果 转 化 方面 转 变 一 是 实行 研
” “
、 、
积极 主 动 为 上 级 领 导 和 有关 经 济 决策部 门 反馈信息

较 强 的 业务 能 力

计判 断 和 处 理
意识

第二
,
树 立 宏观

浅析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变化

浅析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变化

浅析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变化2016年12月23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2项新审计准则(下称“新审计报告准则”)的通知,要求该新准则采取分批,分步骤实施,对于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出具审计报告的A+H股公司以及纯H股公司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的主板公司、中小板公司等应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和鼓励提前执行新审计报告准则。

在此次发布的12项审计准则中,最引人注目的新增加了关于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事项的规定,要求在审计报告中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项目予以单独说明。

除此之外,对审计结论和报告、持续经营等涉及的6项准则做出实质性修订,对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5项做出一些文字性的调整。

一、新审计报告准则的修订背景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以来,世界各国的经济普遍遭受重创。

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利益相关者,在积极反思原因的过程中,逐步提高了对审计报告信息含量的重要性认识,审计报告的改革应运而生。

为了提高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满足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需求,保持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2016年12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12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新审计报告准则改变以往对于审计报告标准化的要求更加强调审计报告的信息质量,增强其对于报告使用者的有用性,加强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的沟通,提高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审计风险。

二、新审计报告准则的主要内容(一)新制定准则的主要内容新制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D�D在审计报告中?贤ü丶?审计事项》,明确要求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实体审计报告中增加关键审计事项部分,用于沟通关键审计事项。

1)准则对关键审计事项予以明确定义并给出了其如何决策的整体思路。

2)明确要求单设“关键审计事项”段,说明其原因,应对策略3)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有关的关键审计事项4)不得在审计报告的关键事项部分沟通的其他相关事项(二)实质性修订的准则的主要变化内容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D�D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1)审计报告要素顺序发生变化,将审计意见作为审计报告的第一部分,并要求在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增加了“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关于新旧审计准则的对比(doc 7页)

关于新旧审计准则的对比(doc 7页)

新旧审计准则的对比一、新旧审计准则的对比1. 框架结构对比原准则共六章二十六条,新准则扩充到七章三十七条。

新准则取消了原第二章“一般原则”这一较为模糊的概念,代之以“管理层遵守法律法规的责任”一章,并新增了第六章“解除业务约定”。

2. 制定目标对比新准则将其中“会计报表审计”改为“财务报表审计”,这是新准则的一项重要改动,体现了制定新准则的基本目的;在其他准则中也都遵循了这一变化。

因为会计报表不等于财务报表,原准则中所指的“会计报表审计”其实是财务报表审计,而非“会计报表审计”。

3. 适用范围对比原准则主要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时,检查和报告违反法规行为的责任和做法。

但同时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他审计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

”而新准则规定:“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本准则不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接受专项委托审计并报告被审计单位遵守特定法律法规的业务。

”明确了不适用的情况,即专项委托审计。

4. 基本概念——“法规”与“违反法规行为”原准则第二条对“法规”作出了定义,是指“除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之外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

新准则第三条则定义了“违反法规行为”:是指被审计单位有意或无意地违反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之外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这里有必要对“法规”的定义作些说明。

英、美等国及国际审计准则定义的均是“违反法规行为”(英文为noncompliance或illegal acts),新准则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定义了“违反法规行为”。

关于“法规”的定义,主要考虑到: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财务会计法规是财政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属于法规的范畴。

而在英、美等国,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属于民间颁布实施的行业规则,不属于法规范畴。

因此,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在界定违反法规行为定义时将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财务会计法规排除在违反法规行为中的“法规”之外,考虑的就是要与国际惯例统一,这一点对于理解违反法规行为的含义非常重要。

浅析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变化

浅析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变化

浅析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变化【摘要】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实施对于审计行业和企业财务报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审计报告准则的背景出发,介绍了新审计报告准则的背景和研究目的。

在分析了原有审计报告准则的内容,并对新审计报告准则的主要变化进行了详细说明。

在影响分析部分,探讨了新审计报告准则对审计工作和财务报告的影响。

也揭示了新审计报告准则实施中可能遇到的挑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展望。

结论部分总结了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变化,并展望了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最后提出了本文的研究结论,为审计报告准则的完善和进步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审计报告准则、变化、影响、实施挑战、建议、展望、发展、研究结论、背景、研究目的、内容分析、新审计报告、总结。

1. 引言1.1 介绍新审计报告准则的背景审计报告是会计师在审计工作完成后向公司管理层和股东发出的重要文件,用来表达审计意见和审核结论。

为了提高审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读性,国际审计准则委员会(IAASB)在近年来对审计报告准则进行了一系列的修订与更新。

这些变化旨在使审计报告更加符合当代商业环境的需求,从而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效益。

新审计报告准则的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了对审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管机构和投资者需要更多的信息来评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使得公司的商业活动更加复杂和多样化,传统的审计报告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市场的需求。

财务会计准则的不断更新和完善也促使审计报告准则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

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制定旨在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更加信任审计师的意见,从而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监管和规范,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1.2 说明研究目的本文旨在对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变化进行浅析,通过分析原有内容和新准则的主要变化,探讨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以及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挑战。

本文将提出针对新准则的建议和展望,旨在为审计领域的从业人员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

新审计准则体系特点及变化

新审计准则体系特点及变化

新审计准则体系的主要特点(一)提高准则理解和执行的一致性本次修订充分借鉴了国际审计与鉴证理事会明晰项目的成果,除对16项准则的内容进行实质性修订外,还对全部38项审计准则按照新的体例结构进行了改写。

新的体例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科学设定审计工作目标。

每项准则都单设一章“目标”,明确提出注册会计师执行该准则时应实现的目标,发挥“目标”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导向作用,体现了目标导向的审计准则制定原则。

二是明确审计工作要求。

每项准则中都单设一章“要求”,“要求”是注册会计师实现目标的规定动作,统一以“注册会计师应当”表述。

整套审计准则共有586条要求。

三是重塑结构。

修订后的准则由以下5部分构成:“总则”、“定义”、“目标”、“要求”和“附则”。

原审计准则中的解释说明材料作为应用指南。

修订后的整套审计准则为12万字,缩减了篇幅,解决了“要求”淹没在冗长的审计准则中的问题。

制定的应用指南共约32万字,较好地解决了原则导向的审计准则带来的可操作性差问题。

按照新的体例结构改写后的审计准则体系,有利于提高审计准则理解和执行的一致性,有利于监管机构开展更有针对性的监管。

(二)全面体现风险导向审计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是对传统风险导向审计的改进,以系统论和战略观为指导思想,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以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为审计工作的主线,运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审计思路,掌握企业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分配审计资源,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审计效率。

突出强调风险导向审计是我国2006年审计准则的一大特点。

现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集中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建立了风险导向审计的概念框架。

由于当时部分国际审计准则没有完全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我们在起草我国审计准则时,部分审计准则也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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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新审计准则的四大变化
【摘要】2007年1月实施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对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产生了诸多的影响。

相比较于旧准则,新审计准则在四个方面有了重大变化,本文就这些变化进行深入的剖析。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简称新审计准则),共计48个项目,这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建设中是第一次大规模地、集中地进行的准则制定、修改和颁布。

中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向全世界发出了一个清晰的信号,那就是中国的会计职业界致力于提高透明度和执行高水准的执业准则,这不仅有利于会计职业,更为重要的是有利于中国民众和整个中国经济。

新发布的审计准则与旧的审计准则相比,主要有以下几大变化。

一、新审计准强调风险导向审计的实施
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和实践的发展,国际审计准则对原有的审计风险模型进行了改进。

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于2003年10月发布了四项审计风险准则,强调了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充分识别和评估,并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程序。

新审计准则体现的是风险导向审计。

在新的审计准则中,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审计风险是两者的综合风险。

改变后的审计风险模型让注册会计师从更高的层次上把握重大错报风险,它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以充分识别和评估会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并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与实质性测试程序。

为了更好地指导注册会计师有效地识别、评估和应对审计风险,准则框架体系全面渗透着风险审计理念,要求注册会计师与责任的审计准则,下至有关审计证据、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和审计结论与报告的审计准则,无不强调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评估和应对。

笔者认为,风险导向审计的推行对审计工作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其中最直接、影响最为重大的是对审计职业判断的影响。

首先,提高了对职业判断主体即审计人员的要求。

对于实施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而言,无论是对被审计单位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还是将风险划分为报表层和认定层两个层次,对注册会计师本身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都有较高的要求。

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全程关注,不仅要求注册会计师具备很高的专业技能水平,丰富的执业经验,还要求他们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如经济法规、经营管理、生产工艺和流程、评估知识等,要求注册会计师具有广博的知识和敏锐的判断力。

其次,提高了对职业判断的微观环境即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风险导向审计要求全程关注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并将风险评估作为整个审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可见,能否合理评估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将成为评价事务所及其专业胜任能力和审计质量的关键因素。

事务所如何在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同时加强对审计质量的控制,落实对单项审计业务的质量控制责任;如何使三级复核制度更为合理有效的发挥作用以实现对审计质量的控制,都是需要
深入考虑和仔细研究的问题。

二、审计证据具体准则发生了很大变化
新审计准则与原有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修订,《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以下简称1301号)取代原《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以下简称第5号)。

原准则由总则、一般原则、取证方法、附则四章组成;新准则分为总则、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获取审计证据时对认定的运用、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附则五章内容。

补充了获取审计证据时对认定的运用一章。

从具体内容来看,新准则的改进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审计证据获取方法的全面性
旧准则中所列举的七大方法: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及分析性复核侧重于实质性测试的审计方法,忽视了控制测试中所用的方法,更没有涵盖了解被审计单位阶段以及审计完成阶段所采用的方法和程序。

新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三章第24条列举了八大方法: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程序。

较之以前的七大方法不仅内涵更加丰富,能够涵盖整个审计活动期间,而且描述更加准确。

(二)对电子审计证据的特别说明
由于电子证据存在形式的特殊性,无疑会加大审计取证的难度,新准则对此专门作了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保存某些信息以供查阅,或在可获得该信息的期间执行审计程序。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这些特点对审计程序的性质和时间的影响。

在被审计单位对日常交易采用高度自动化处理的情况下,审计证据可以仅以电子形式存在,其充分性和适当性通常取决于自动化信息系统相关控制的有效性,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仅通过实质性测试不能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可能性。

(三)强调错报风险与审计证据关系
关于审计证据与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第1211号准则中多处体现出来。

准则第1301号第9条指出,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数量受错报风险的影响。

错报风险越大,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越多,明确指出了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错报风险之间的正向关系。

三、新准则下审计报告规范更加系统、完整
笔者认为,与原准则相比,新准则中涉及审计报告的规定内容有了较大的调整,显得更加系统和完整,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了。

根据原准则的规定,审计报告包括四种类型,即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新准则对审计报告的要素进行了调整,并将审计报告划分为标
准和非标准审计报告两类。

除此之外,具体变化主要体现在:
(一)增加了需要附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
新准则规定,当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时,如果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或者存在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不确定事项(持续经营问题除外),或者存在其他审计准则规定的附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注册会计师可以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附加强调事项段。

除此以外,不应在意见段之后附加强调事项段或任何解释性段落,以免财务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

与原准则相比,需要附加强调事项段的两种基本情形不变,但新准则中增加了其他审计准则规定的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

因为强调事项段的目的在于提醒报表使用者关注,所以新准则中增加需要附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更有利于维护报表使用者的利益。

(二)取消了标注双重审计报告日期的做法
新准则中取消了在审计报告中标注双重日期的做法,而要求采用更改审计报告日的做法。

具体要求是:无论是审计报告日后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前发现的事实,还是财务报表报出后发现的事实,注册会计师都应当考虑是否需要修改财务报表,并与管理层讨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相比之下,更改审计报告日的做法在财务报表审计范围内全面地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范围,而标注双重日期的做法仅在反映有关的特定项目方面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范围。

显然,取消标注双重审计报告日期的做法意味着新准则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

四、新审计准则充分体现了国际趋同要求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主席格雷厄姆·沃德在中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发布会上指出:中国审计准则同国际趋同。

这意味着审计过程更可信、审计师提供的信息更可信,投资者信心因而增强。

所有这些,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的确,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跨国公司正在不断进入中国市场,中国企业也在不断走出国门拓展海外业务,国际资本的流动也带动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跨国界发展。

从这层意义上讲,审计是没有国界的。

国家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顺应世界历史发展潮流的必然。

中国审计准则体系的国际趋同既体现在框架体系上,也体现在准则项目和内容上。

(一)准则框架体系趋同
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公告覆盖的注册会计师业务类型包括: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业务;除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相关服务业务。

相关准则分别被称为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以及相关服务准则,而且,公告还包括用于保证各类业务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因此,中国准则框架体系与国际鉴证业务体系是完全趋同的。

(二)准则项目和内容趋同
将中国审计准则体系中的48个项目与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审计、鉴证和相关服务准则进行比较不难发现,除《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等个别准则以外,我们的准则体系项目与国际审计准则项目几乎是一致的。

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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