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卡收发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传染病报告卡收发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院传染病报告管理,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特制定传染病报告卡收发管理制度:
1、疫情报告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
2、疫情报告管理人员负责为本院传染病报告相关科室配备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登记簿。
3、建立传染病报告卡收录卡记录本,内容包括收卡日期、医生诊断日期、报卡日期、病名、报告科室、报告医生、报卡质量、收卡人、录入日期等。
4、各科临床医生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对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完整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报给医院疫情报告管理人员。
5、本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对每天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逐张逐项检查是否完整、是否符合逻辑、填写是否规范等,如发现问题卡,及时与填卡医生联系,并进行补充订正。
6、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将各科室上报的传染病报告卡审核合格后登记医院总传染病登记簿,并及时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实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
7、疫情报告管理人员每日到传染病诊断的相关科室进行传染病主动搜索,发现传染病及时进行登记报告。
8、当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应立即报告疾控中心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9、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登记簿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