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基础知识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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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础知识300问

房地产基础知识300问

房地产基础知识300问一、房地产的定义和分类1. 什么是房地产?•答:房地产是指土地和与土地密切相关的建筑物、设施以及与之有关的权益等资产。

2. 房地产的分类有哪些?•答:按照用途分,房地产可以分为商业地产、住宅地产、工业地产等;按照性质分,房地产可以分为土地和房屋产权、租赁权和使用权等。

3. 房地产的重要特征是什么?•答:房地产的重要特征是不可移动性、长期性和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二、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概念1. 房地产市场的定义是什么?•答:房地产市场是指房地产买卖和租赁等交易活动的集中地。

2. 房地产交易的主体有哪些?•答:房地产交易的主体包括个人、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商、政府和金融机构等。

3. 房地产市场的调节方式有哪些?•答:房地产市场的调节方式包括市场供需调节、政府调控以及金融政策等。

4. 房地产市场波动的主要因素有哪些?•答:房地产市场波动的主要因素包括经济周期、金融因素、政策因素和人口因素等。

三、房地产开发的基本流程1. 房地产开发的基本流程有哪些阶段?•答:房地产开发的基本流程包括项目策划、土地获取、规划设计、融资、施工、销售和运营等阶段。

2. 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的内容有哪些?•答: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的内容包括市场调研、项目定位、规模设定、建筑设计、销售计划等。

3. 房地产开发融资的方式有哪些?•答:房地产开发融资的方式包括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引入合作伙伴等。

4. 房地产开发销售的方式有哪些?•答:房地产开发销售的方式包括预售、现售、分期付款、按揭购房等。

四、房地产投资的基本要素1. 房地产投资的基本要素有哪些?•答:房地产投资的基本要素包括地理位置、土地质量、用途规划、市场需求和运营管理等。

2. 房地产投资的收益来源有哪些?•答:房地产投资的收益来源包括出租收入、资本收益和增值收益等。

•答: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因素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

4. 房地产投资的常见策略有哪些?•答:房地产投资的常见策略包括长期持有、短期炒作、租赁经营和土地开发等。

房地产项目百问

房地产项目百问

房地产项目百问房地产项目百问1. 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业主: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额:项目工期:是否有相关许可证和批文:2. 项目背景项目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该项目是否在已有基础设施和社会环境的基础上进行?3. 土地使用权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哪个机构?有没有相关的土地证书?需要承担土地使用权费用吗?费用是多少?4. 建筑设计与规划项目的建筑设计和规划如何?是否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是否有相关的建筑设计图纸?5. 投资回报与风险该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是多少?风险评估如何?6. 施工与监理项目的施工人员和施工队伍如何组织?是否有专业的监理人员进行监督?7. 材料与设备采购项目的主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是什么?是否有专门负责采购的团队?8. 建设期间的风险管理是否有风险管理计划来应对建设期间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9.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项目是否有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环境法规要求?是否有关于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规划?10. 项目竣工与验收项目竣工后的使用情况如何?是否需要进行竣工验收?11. 销售与租赁计划该项目是否有销售和租赁计划?销售和租赁的方式和政策是什么?12. 资金筹措与项目融资项目的资金筹措方式是什么?是否有资金融资计划?13. 项目控制与管理项目的控制与管理是如何进行的?是否有专门的项目管理团队?14. 法律事务与合规性项目的法律事务和合规性如何保障?15. 其他可能的问题是否有其他可能出现的问题需要解决或关注的?以上是房地产项目百问的主要内容,通过这些问题,可以对一个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个问题进行详细的策划和确认,以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计划顺利进行。

同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也可能出现一些其他问题,需要及时解决和处理,以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

房地产知识100个问答

房地产知识100个问答

房地产知识100个问答一、房地产基础知识1. 什么是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对土地的最高权利,包括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

2. 解释一下不动产和动产的区别。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的财产,如土地和建筑物。

动产是可以移动的财产,如家具、车辆等。

3. 什么是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是将土地转变为更有价值的用途,包括建设住宅、商业或工业项目的过程。

4.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土地划分并授予个人或法人单位使用的权利,有期限,可用于建设和经营。

5. 请解释房屋抵押是什么?房屋抵押是指将房产作为贷款的担保,如果贷款方无法偿还贷款,抵押权人有权将房产出售以清偿债务。

二、房地产市场6. 解释一下供求关系在房地产市场中的作用。

供求关系影响房价,供不应求时,房价上涨;供过于求时,房价下跌。

7. 什么是房地产周期?房地产周期是指房地产市场在一定时期内经历的增长、稳定、下降和复苏的循环。

8. 解释一下房地产投资回报率。

房地产投资回报率是投资者从房地产投资中获得的收益与投资成本之比。

9. 房地产市场中的“热点区域”是什么意思?热点区域指的是市场上受欢迎、需求高、投资增值潜力大的地域。

10. 请描述一下房地产泡沫是如何形成的。

房地产泡沫形成于市场投机、过度信贷和高房价背后,投资者过度买入,导致市场价值超过实际价值。

三、房地产融资11. 什么是按揭贷款?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支付一部分房价,剩余部分通过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然后以购房物业作为抵押。

12. 解释一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通过投资房地产资产并以股票形式交易的金融工具。

13. 房地产开发中的融资途径有哪些?融资途径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吸引投资者、股权融资等。

14. 解释一下商业地产贷款的原理。

商业地产贷款是用于购买商业地产的贷款,借款人以所购物业为抵押。

15. 什么是“首付”?首付是购房者购房时支付的一部分费用,通常是房价的一定百分比,剩余款项可以通过贷款支付。

房地产基础知识100问

房地产基础知识100问

房地产基础知识100问1、土地用途包含什么种类?2、如何熟悉土地来源及性质?3、什么是集体土地?答: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4、有什么用地属于集体土地?5、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什么规定?答: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能依该条例出让其使用权。

《郑州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还规定,违反该条例的规定,擅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成员签订有关征用土地协议的,其征用土地协议无效;在非法取得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的,以非法转让土地论处。

6、什么是行政划拨用地?答: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特区内,从特区成立至1988年1月3日期间,由政府无偿划拨的并办理了征地手续的土地可认定为行政划拨用地;特区外,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均可认定为行政划拨用地。

7、什么是合作建房?答:合作建房是指以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房地产开发形式。

8、对合作建房有什么规定?根据《郑州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与“深府[2001]94号”文的有关规定,原农村征地时返还的工商进展用地进入市场的,按建筑面积收取市场地价的10%,能够合作建房。

9、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答: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郑州市人民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向市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10、各类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房地产人必备基础知识100题

房地产人必备基础知识100题

房地产人必备基础知识100题1.房地产:是指以土地和房屋作为物质存在形态的财产。

它是由房产和地产两大部分组成。

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作为物质载体的财产;所谓地产,是指以土地作为物质载体的财产。

其特征有:(1)固定性;(2)永久性;(3)个别性;(4)保值性与增值性.2.房地产业: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产业。

它包括:土地的开发、房屋的建设、维修、管理,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划拨、出让、转让、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典当、房地产的抵押,以及由此形成的房地产市场。

3.三通一平:是指建设前期的开发工作,指施工现场达到路通、水通、电通和场地平整。

“三通”是把开发区红线以外的道路,给排水管道、供电线引入施工现场,“一平”是把施工现场的土地进行平整。

4.七通一平:指大的开发区或重要的开发项目施工准备工作的要求。

“七通”包括道路通、给水通、排水通、电力通、通讯通、煤气通、热力通。

“一平”是土地平整。

5。

规划红线:是对建设用地范围的标定,通常以用地角点的城市坐标或参照建筑物距离给定。

6.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等构成。

7。

经济适用房: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市政配套等费用,(其中包括免去土地出让金,削减了市政配套费用的50%,并且优先享受银行信贷,其成本低于普通商品房,并且规定了较低的固定利润率3%),故又称经济实用房。

8。

政策性租赁住房:某些地区也叫公共租赁房,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能承受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9.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房地产知识100问

房地产知识100问

房地产知识100问[2007-6-11 18:09:00 | By:zxkdrr] 1什么是房地产?答: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指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

2什么是房地产权?答:指权利人对土地的使用权和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3为什么要进行房地产权登记?答:房地产权登记是房地产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是政府为健全法制,加强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权利的法定手续。

房地产权登记有三个方面的作用:产权确认, 即确认房地产的权属状态;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房地产管理,即通过房地产权登记对房地产交易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5房地产权登记有何法律效力?答: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法律保护。

房地产权利经登记后,产权即得到法律上的承认。

产权人可以依法对其房地产行使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能,任何其他人无权干涉或妨碍,否则产权人可依法请求法律上的保护。

6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深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即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是特区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该局测绘产权处及属下分局房地产权登记科负责。

7《房地产证》有什么作用?答:《房地产证》是权利人依法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房地产的凭证,是合法拥有房地产的凭证。

8现在颁发的《房地产证》与过去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使用权证》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要换证?答:现在颁发的《房地产证》是由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二为一,统一制作成单一的《房地产证》,由一个部门统一颁发。

为统一《房地产证》的发放,加强房地产权管理,过去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都要更换成新的《房地产证》,但在更换前继续有效。

9新的《房地产证》如何体现土地和房屋的产权?答:新的《房地产证》分别设置土地、房屋两个栏目,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同时进行登记,以确认权利人的上述两项权利。

房地产基础知识100问

房地产基础知识100问

1 问:什么是商品房?答: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

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2 问:什么是外销房?答:外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外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国内外(含港、澳、台)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3 问:什么是内销房?答:内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内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当地企事业单位和居民。

5 问:什么是复式住宅?答:复式住宅是受跃层式住宅启发而创造设计的一种经济型住宅。

这类住宅在建造上仍每户占有上下两层,实际是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1.2米的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要大大低于跃层式住宅(复式为3.3米,而一般跃层为5.6米),复式住宅的下层供起居用,炊事、进餐、洗浴等,上层供休息睡眠和贮藏用,户内设多处入墙式壁柜和楼梯,中间楼板也即上层的地板。

因此复式住宅具备了省地、省工、省料又实用的特点,特别适合子三代、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居住,既满足了隔代人的相对独立,又达到了相互照应的目的。

6 问:什么是跃层式住宅?答:跃层式住宅是近年来推广的一种新颖住宅建筑形式。

这类住宅的特点是,内部空间借鉴了欧美小二楼独院住宅的设计手法,住宅占有上下两层楼面,卧室、起居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及其它辅助用房可以分层布置,上下层之间的交通不通过公共楼梯而采用户内独用小楼梯联接。

跃层式住宅的优点是每户都有二层或二层合一的采光面,即使朝向不好,也可通过增大采光面积弥补,通风较好,户内居住面积和辅助面积较大,布局紧凑,功能明确,相互干扰较小。

7 问:什么是居住面积?答:住宅的居住面积是指住宅建筑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的居室净面积之和。

所谓净面积就是要除去墙、柱等建筑构件所占的水平面积。

8 问:什么是二手房?答:二手房即旧房。

新建的商品房进行第一次交易时为"一手",第二次交易则为"二手"。

房地产基础知识参考100题

房地产基础知识参考100题

房地产基础知识参考100题1. 房地产:是房屋和土地的社会经济形态,是房屋和土地作为一种财产的总称,又常称为“不动产”。

2. 房地产业: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

包括:⑴、土地开发;⑵、房屋建设、维修、管理;⑶、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划拨、转让;⑷、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⑸、房地产抵押贷款;⑹、房地产市场。

3. 房地产一级市场: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即国家通过政府部门将城镇国有土地或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后出让给使用者的市场,出让的土地可以是生地,也可以是经过开发达到“七通一平”的熟地。

房地产一级市场是国家垄断的市场。

4. 房地产二级市场:是土地使用者经过开发建设,将新建成的房地产进行出售和出租的市场。

即一般指商品房首次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

房地产二级市场也包括土地二级市场,即土地使用者将达到规定可以转让的土地,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市场。

5. 房地产三级市场:是购买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再次将房地产转让或租赁的市场。

也就是房地产再次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

房地产三级市场也包括房屋的交换。

6. 土地所有权:含有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和经济意义上的所有权双重含义。

(1)法律意义:表示土地所有者将土地当作自己的财产,对其实行占有、垄断,拥有对土地支配的权利。

(2)经济意义:表述为土地所有者是完整的所有权概念。

只有具有上述双重意义上的所有权者是完整的所有权概念。

在中国,所有者只能是国家。

7. 土地产权:包括土地使用权、地上权、地役权、抵押权、租赁权。

8. 地上权:指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在他人土地上建筑房屋的权利,实质就是土地使用权。

9. 地役权:指利用他人土地供自己使用的权利。

10. 抵押权:指土地使用权获得者在其有效的使用期限内有以土地作抵押获取银行贷款或其他担保的权利。

11. 租赁权:指土地使用权者在其有效使用期限内将土地租给他人使用以获取收益,承租者即取得该块土地的租赁权。

房地产基本知识百问

房地产基本知识百问

房地产基本知识百问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房地产日益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

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房地产仍旧是一个比较陌生的领域,因此在选择购房或者投资时,不免会遇到很多问题。

为此,本文将从房地产基本知识的角度,总结出一些常见问题,并进行详细解答。

一、房地产的定义和分类1.房地产的定义是什么?房地产是指土地以及上面的建筑和其他物品组成的不动产,一般用于居住、商业和工业等方面。

2.房地产的分类有哪些?房地产可以按照用途分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

也可以按照产权性质分为商品房、公共房、保障房等。

3.什么是商品房?商品房是指由开发商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建设,销售给购房者使用,且产权归购房者全部所有的房屋。

4.什么是公共房?公共房是指由政府出资兴建或者委托有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兴建的房屋,房屋归属人员由政府制定并实行,出售价格低于市场价。

5.什么是保障房?保障房是由政府出资或者扶持,兴建或供应的特定用途住房,用于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二、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概念和操作6.什么是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是指购房者和卖房者之间进行房地产交易的市场,包括房地产的需求和供给、房价和租金等因素。

7.什么是房价?房价是指房屋在特定时间和区域里的价格,是买卖双方所达成的交易价格。

8.什么是租金?租金是指购买和租用房屋的成本,即租客或者房主所支付的价格。

9.什么是房地产投资?房地产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房产来获取收益的行为。

10.什么是房地产投资回报率?房地产投资回报率是指投资者从房地产投资中获得的收益与其所投入的成本之间的比率,通常用于评估房地产投资的商业价值。

三、购房流程和要注意的问题11.购房的流程有哪些?购房的流程一般分为房屋选购、签订合同、支付定金、办理过户和交付房屋等几个主要步骤。

12.什么是拥有权?拥有权是指购房者买下房产后所拥有的所有权利和财产权,并可以对该房产进行自由支配和使用。

房地产专业知识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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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专业知识100问1、什么是房地产?答: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类权益。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与不可移动性,又被称之不动产。

房地产能够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

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能够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者土地使用权),建筑物与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2、毛地:毛地要紧指城市中需要拆迁而尚未拆迁的土地。

3、生地:生地是指可能为房地产开发与经常活动所利用,但尚未开发的农地与荒地。

4、飞地:又称插花地,指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的土地部分或者全部处于他人土地范围内。

5、炒地皮:对到手土地使用权的转售。

以法定最低投入进行开发为前提。

涉外房地产经营中外合资、合作及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在我中国占有、使用或者经营房地产。

晒地皮通常是指:土地投机商对某地段土地预期地价呈上涨定势的评估无疑的前提下,买下地皮(即土的使用权、即土地使用权)到地价到达预期价位才出售牟利,以获得囤集土地的高利润的行为。

后者为短期倒卖。

6、一级市场:房地产一级市场是指新建住房的买卖市场,市场主体是住宅开发商、营造商与居民。

居民通过一级市场购得住房的产权,使住房的产权首先从法律上达到确认。

注:房地产一级市场要紧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在我国土地归国家与农村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归国家所有。

一级市场就是把城市土地使用权有限期地批租给土地需求者,承担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整个使用年限的出让金。

一级市场实际上是由政府垄断的批租市场,其市场竞争只存在于买方,同时交易为单向性即只有政府才有权对土地进行批租,其他任何组织都没有这种权力。

在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三种基本形式。

7、二级市场:二级市场是指住房私有权出售、出租等交易市场。

市场的主体是住房产权的所有者与住房消费者。

目前亦有房地产三级市场之说,通常指房产出租市场。

严格讲,归于房地产二级市场的概念之内。

建议收藏!房地产知识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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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收藏!房地产知识100问1、什么是房产:房屋产权的简称。

2、什么是地产:是指土地财产。

3、什么是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

4、什么是房地产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综合性产业。

5、什么是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的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活动。

6、什么是土地开发:是将“生地”开发成可供使用的土地。

7、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8、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9、什么是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对国家土地和集体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10、什么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指国家以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将土地所有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11、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出售、交换、赠与和继承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12、什么是地籍、产籍:是对在房地产调查登记过程产生的各种图表、证件等登记资料,经过整理、加工、分类而形成的图、档、卡、册等资料的总称。

13、生地是指: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

14、熟地是指:已完成三通一平(水、电、道路,土地平整)或七通一平,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

15、什么是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单元,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

16、什么是宗地图:是土地使用合同书附图及房地产登记卡附图。

它反映一宗地的基本情况。

包括:宗地权属界线、界址点位置、宗地内建筑位置与性质、与相邻宗地的关系等。

17、证书附图是指:房地产后面的附图,主要反映房地产情况及房地产所在宗地情况。

18、什么是物业管理:泛指一切有关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

19、什么是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是代表物业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20、业主委员会是如何产生的: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

房地产专业知识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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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专业知识100问房地产专业知识100问1. 房地产业是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为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2. 商品房是指以完全的市场价格向购房者出售的房子。

3. 房改房在房改政策出台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需要按规定将目前居住的房子购买下来,我们把为类公房称之为房改房。

4.土地所有制现行全部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制(即集体所有)两种形式。

其中,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矿物、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但地上建筑物既可以为国家所有,也可以为集体、单位和个人所有。

因此,同一宗房地产,其土地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往往是不一致的。

5.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6. 征用土地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7. 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如何确定的?凡与省市规划国土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

8. 楼花一词最早源自香港是指未完工的物业(即在建物业),另一说法即指未正式交付之前的商品房。

9. 期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不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商品房称为期房。

消费者在购买期房时应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10. 现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产证的商品房,与消费者签订商品详尽买卖合同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产权证。

房地产基本知识百问

房地产基本知识百问

房地产基本知识百问问:什么是房地产?答:房地产指的是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住宅、商业楼宇、工业厂房等。

问:房地产市场包括哪些要素?答:房地产市场的要素包括供需关系、土地利用政策、金融政策、购房政策等。

问:房地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有哪些?答:房地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包括开发商、购房者、投资者、房地产中介机构等。

问:房地产的分类有哪些?答:房地产可以按照用途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问:什么是房地产开发?答:房地产开发是指将土地进行规划、开发,建设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过程。

问:房地产开发的主要步骤有哪些?答:房地产开发的主要步骤包括项目规划、土地收购、项目设计、建设施工、销售等。

问:购房者在购买房地产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答:购房者在购买房地产时需要注意物业权属证明、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配套设施等。

问:房地产投资有哪些风险?答: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问:房地产中介机构有什么作用?答: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买卖双方之间起到撮合作用,提供信息咨询、交易服务等。

问:什么是房地产泡沫?答:房地产泡沫是指房地产市场的房价虚高,与实际价值不符,存在投资泡沫的现象。

问: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对房价有什么影响?答:当供大于需时,房价可能下降;当需大于供时,房价可能上涨。

问:如何评估房地产的价值?答:评估房地产的价值主要考虑土地价值、建筑物的使用价值和回报率等因素。

问:房地产税有哪些种类?答:房地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

问:什么是房地产开发商?答:房地产开发商是指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并销售房产的企业或个人。

问:房地产开发商的主要收益来源是什么?答:房地产开发商的主要收益来源是土地增值和销售房产所得的销售利润。

问: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对市场有何影响?答: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对市场供需关系、价格、投资等方面都会产生影响。

问:房地产开发对环境有何影响?答:房地产开发会对土地利用、生态环境、资源消耗等方面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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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础知识100问添加时间:2008-3-20 16:20:11 来源:不详复制地址给好友司法考试论坛华慧司法考试精品课程司法考试推荐班级我要在线体验1、土地用途包括哪些种类?答: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2、如何了解土地来源及性质?答:对已办理房地产登记的,可以从《房地产证》中了解;对未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的,可以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了解。

3、什么是集体土地?答: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4、有哪些用地属于集体土地?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5、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能依该条例出让其使用权。

《郑州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还规定,违反该条例的规定,擅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签订有关征用土地协议的,其征用土地协议无效;在非法取得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的,以非法转让土地论处。

6、什么是行政划拨用地?答: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特区内,从特区成立至1988年1月3日期间,由政府无偿划拨的并办理了征地手续的土地可认定为行政划拨用地;特区外,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均可认定为行政划拨用地。

7、什么是合作建房?答:合作建房是指以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房地产开发形式。

8、对合作建房有哪些规定?答:对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并以产权分成的合作建房视为房地产转让。

在2001年8月6日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再审批合作建房。

对已交清地价款的出地方,出地方直接进入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等方式寻找合作方;对已取得行政划拨用地、历史用地、协议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单位需寻找合作方的,须经过规划国土部门对规划、用地等问题进行审核,并补交市场地价后,再进入土地交易市场以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等方式寻找合作方。

根据《郑州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和“深府[2001]94号”文的有关规定,原农村征地时返还的工商发展用地进入市场的,按建筑面积收取市场地价的10%,可以合作建房。

9、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答: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郑州市人民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向市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10、各类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

11、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是否就可以处分该宗土地?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土地使用者未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证》前,可以占有和使用该宗土地,但不得处分。

1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出让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宗地号、面积;(三)土地使用年期及起止时间;(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币种、交付方式及时间;(五)交付土地的时间;(六)规划、市政设计要点;(七)项目竣工提交验收时间;(八)市政设施配套建设义务;(九)使用相邻土地和道路的限制;(十)建设附属、附加设施的项目及义务;(十一)违约责任;(十二)当事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

出让合同应附上宗地图,作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1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或条件是否可以变更?答: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

对确需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或条件的,应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

土地管理部门应与土地使用者以书面形式变更出让合同,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14、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答: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招标、拍卖、协议三种方式。

15、什么是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答: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公开场合,在土地管理部门授权的拍卖主持人的主持下,竞投者按规定的方式应价,由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16、什么是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答: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公开招标或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经评标后确定的中标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17、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出让需通过招标或拍卖方式进行?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和《郑州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规定》,凡经营性、营利性项目用地一律以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出让。

18、什么是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答: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市政府与土地使用者以土地的公告市场价格为基准,经过协商确定土地价格,并将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19、哪些土地使用权出让可采取协议方式?答:根据“深府[2001]94号”文的规定,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仅限于以下范围:(一)工业用地(特区内限高新技术项目用地);(二)市、区政府建设的社会微利商品房用地和全成本微利商品房用地;(三)市、区财政全额投资的机关、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和市政设施用地等公益性、非营利性用地;(四)军事用地。

20、哪些土地使用权出让经市政府批准后可采取协议方式?答:根据“深府[2001]94号”文的规定,下列用地也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但必须按公告的市场价格出让,并将出让情况予以公示:(一)属特区急需或特别鼓励发展的项目用地;(二)市政府以土地入股合作的项目用地。

21、对原行政划拨土地、历史用地、协议出让土地上建成并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如何进入市场?答:根据“深府[2001]94号”文的规定,原行政划拨土地、历史用地、协议出让土地上建成并竣工验收的单位和个人的不能进入市场的房地产,应补交市场地价。

在该规定实施之日(即2001年7月6日)起一年内补交的,按下列办法办理:(一)补交地价的标准:1.市、区国有企业按市场地价的20%补交地价。

工业用途免予补交。

2.市、区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按市场地价的25%补交地价。

工业用途免予补交。

(二)自办理手续之日起按相应房地产用途,重新开始计算土地使用年期。

(三)原安居房进入市场补交地价的标准,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上述房地产补交地价后,发(换)红皮房地产证,可以进入市场。

(五)上述规定不适用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未交清市场地价或协议地价的土地使用权受让单位。

(六)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未按上述标准补交地价的,一律按现行市场地价标准足额补交,但原福利、微利商品房除外。

(七)对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和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按特别规定执行。

22、什么是土地的挂牌交易?答:土地的挂牌交易,即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交易条件在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公告,并接受交易申请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交易的,应公告最低交易价和其他交易条件。

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

公告期限届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能否成交:(一)若在规定期限内只有一个申请人,且报价高于最低交易价,并符合其它交易条件的,则此次交易成交;(二)在规定期限内有二个以上申请人的,允许多次报价,土地使用权应由出价高者获得。

报价相同的,由在先报价者获得;(三)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请人,或者只有一个申请人但报价低于最低交易价或不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委托人可调整最低交易价,重新委托交易中心交易。

报价以报价单为准。

成交后,由委托人与买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由交易中心鉴证。

申请人挂牌交易所公告的最低交易价由委托人决定,但该最低交易价不得低于应补交地价、应缴纳税费及应付交易服务费用之和。

23、有哪些土地交易应在土地房产交易中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公开进行?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规定,下列土地交易(包括分割转让)应在交易中心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方式公开进行:(一)经营性项目用地(包括市政府收回闲置的行政划拨用地和历史用地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二)以协议地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申请改变用地性质、功能,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方式重新出让;(三)依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已签订出让合同,交清市场地价后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四)减免地价或交纳协议地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五)合作建房,但农村征地返还用地除外;(六)已建建筑物的出让用地、行政划拨用地和历史用地,若存在多个产权主体,按照城市规划由政府组织或经政府批准组织改造的,选择改造单位的;(七)已建建筑物的出让用地、行政划拨用地和历史用地,且产权属同一主体的,在符合现行规划前提下,土地使用者选择转让他人改造或与他人合作改造的;(八)为实现抵押权进行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造物、附着物转让;(九)人民法院、执法机关裁定、决定处分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造物、附着物转让;(十)法律、法规允许的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

其他机构包括中介机构不得进行上述交易。

24、在哪些情形下,土地使用权终止?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终止:(一)出让合同规定的年期届满;(二)土地灭失;(三)土地使用者死亡而无合法承继人;(四)人民法院或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没收土地使用权的判决、裁定或决定生效;(五)用地单位迁移或者被依法注销的;(六)市政府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5、在哪些情形下的土地交易不予办理产权手续?答:根据《郑州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产权手续:(一)违反本规定,须公开交易的土地使用权不实行公开交易的;(二)须公开交易的土地使用权不按本规定的规范要求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的;(三)投标人或竞买人互相串通压价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交易无效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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