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2021年)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背景在各级教育机构中,专兼职教师都是不可或缺的一份子。
专兼职教师是指受聘或合同约定,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教授课程的人员,他们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对学生进行课程教学、考试、评定成绩等工作。
因此,对于专兼职教师的管理是教育机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的通过制定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教育机构对专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考核等方面的工作,确保专兼职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聘用方法教育机构应按照教师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专兼职教师资格,采取严格的考核选拔程序选择优秀的人员。
教育机构应当对专兼职教师的审核很严格,考察其学历、教育教学经验、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水平等方面情况,确保其具备从业资格。
管理方式教育机构应严格落实专兼职教师的管理制度,对其进行优秀管理。
课程安排教育机构应根据教师的专业水平及学生的需求,为专兼职教师合理安排授课计划,确保学生的教育教学需求。
教学过程教育机构应对专兼职教师上课及时进行监督,确保专兼职教师的课程难度、教学质量、教学内容与计划相符。
考核评估教育机构应对专兼职教师进行考核和评估工作,自觉接受学生对专兼职教师的评价及领导的考核评估,并及时汇报结果。
问题处理教育机构应及时发现和处理专兼职教师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帮助和支持,促进专兼职教师的进一步发展。
考核方式教育机构应对专兼职教师进行定期考核,通过对教学成果、学业成绩、学生评价等多方面的考核,以及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确保教师的教学质量和绩效。
权益保障教育机构应尊重专兼职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劳动合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及个人成长等各方面权益,加强专兼职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要求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结论通过制定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确保专兼职教师的质量,提高教育教学的水平,增强教育机构的竞争力。
同时,教育机构应为专兼职教师提供更加完善的工作条件和保障,不断提高教师的投入度和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兼职教师是学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企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为打造校企互通、专兼一体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实现专、兼职教师优势互补,规范学院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建设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用(一)兼职教师的界定兼职教师是指学校从行业(企业)聘任的,能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专业实践性教学任务,精通行业(企业)某一专业工作程序的专门人才、工程技术人员、技术骨干或能工巧匠。
聘请的兼职教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技师及以上技术等级人数占兼职教师总数的30%以上,专业结构与所在二级学院现开设的专业相同、相近或相关。
(二)兼职教师的比例原则上,举办时间在三年以上的专业,兼职教师数与所在系室专业课专任教师数的比例应达到1∶1。
(三)兼职教师聘用的基本条件兼职教师是指学院正式聘任,主要用于指导专业开发和课程体系建设,并承担1门以上专业课程教学任务,以及指导生产实习和技能训练等编制外聘用教师。
兼职教师应具有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同时,还应具有较强的行业、企业工作实践能力。
基本条件如下: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质。
2.担任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兼职教师,应具有高职或中职教师任职资格,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所学专业与所任课程基本对口。
3.担任实习实训课的兼职教师,应具有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并有较丰富的工作实践和现场指导经验。
4.聘任已退休的兼职教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教书育人,帮助学生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6.具有良好的协作能力,精力充沛,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二、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一)申报计划。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本文主要介绍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包括定义、申请条件、聘用流程、权利与责任等方面。
在教师管理方面,专兼职教师都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有效的管理办法可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校内秩序。
定义专兼职教师,指为学校、机构提供教育、教学或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在合同期内按约定收取报酬的教师。
申请条件1.具有相关学位或职称;2.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辅导、指导或职业技能培训经验;3.具有执教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教练员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4.能够接受教育、教学、辅导、指导或职业技能培训等外部评估。
聘用流程1.学校或机构发布招聘信息,并接受教师申请;2.学校或机构对教师申请进行审核和筛选,确定候选人;3.候选人与学校或机构签订合同,确定聘用事项(如教学科目、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任课时段等);4.教师按照约定从事教育、教学、辅导、指导或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并按期接受教学、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等外部评估;5.合同到期或双方协议解除时,结束聘用关系。
权利与责任教师权利专兼职教师在接受学校或机构聘用后,拥有以下权利:1.按时收取合同约定的报酬;2.对于学校或机构安排的教学、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3.参与学校或机构举办的相关活动。
教师责任专兼职教师在接受学校或机构聘用后,应承担以下责任:1.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教学、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2.认真备课,提高教学、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等质量;3.保密学校或机构的教育、教学、职业技能培训等信息,不得泄露;4.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造假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纠纷、违约等),以及违反学校或机构规章制度的行为,均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总结专兼职教师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管理办法可以为学校或机构提供高素质教师资源,提高教育、教学或职业技能培训等质量。
同时,教师也应该认真遵守聘用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通过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良好的教师管理效果。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是指为规范专兼职教师的选拔、聘用、管理和评价等工作,加强对专兼职教师队伍的管理的一种规章制度。
该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选拔与聘用:明确专兼职教师的选拔条件和程序,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等方式选聘符合要求的专兼职教师。
2. 合同管理:制定专兼职教师与学校之间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绩效考核等。
3. 岗位职责:明确专兼职教师的教学和管理职责,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质量要求等,确保专兼职教师按照学校的要求开展工作。
4. 培训与提升:提供专兼职教师的培训机会,加强教师教育技能的培训,提高专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5. 绩效考核与奖惩:建立专兼职教师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专兼职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价和奖惩,激励其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表现。
6. 工作保障:保障专兼职教师的工作条件和权益,解决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
7. 退出机制:明确专兼职教师的退出机制,包括合同到期终止、工作绩效不达标等情况下的解约办法。
通过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发挥专兼职教师的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学校和教师个体的需求。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强对兼职教师管理,增强兼职教师的责任意识,对于维护我校正常教学秩序,深化校企合作、强化技能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各种资源办好中职教育,特制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聘用条件本办法所指的兼职教师是指非本校编制内人员,受本校遴选聘任,按学校教学计划,能够独立承担一门课程或者实践教学任务的行业企业专家、专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能工巧匠等学校教学急需的人才。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仪态大方,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课堂组织、传授知识能力;3.专业对口,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在校外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外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实训指导的兼职教师,一般应取得高级工以上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4.能从时间上保证学校的教学工作,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5.身体健康。
二、兼职教师选聘程序1.每学期期末,由各教学部根据下学期课程任务的落实情况向教务处提出所需兼职教师的人数及课程的聘任计划申请;2.各教学部提出的兼职教师聘任计划,由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方可组织招聘;3.兼职教师聘任计划经批准后,各教学部应积极利用各种渠道落实兼职教师的选聘工作,提出具体兼职教师人选;4.教务处协同各教学部主任及相关教学人员对兼职教师候选人的专业技术职务及学历进行审核,并进行集中听课,了解其授课水平是否符合我校的教学要求,对于已经在我校授课的兼职教师无需集中听课,按上学期兼职教师评分决定其是否留用;5.经审定合格的兼职教师由教务处报分管校长审批;6.兼职教师名单经批准后,由有关教学部与受聘人员(或单位)联系,协商有关外聘条件,由各教学部主任与兼职教师签订《兼职教师合同书》,报教务处备案。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是指针对学校招聘和管理专兼职教师的规定和制度。
下面是一个简要的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内容:
1. 招聘程序:学校应当通过公开招聘和自荐等形式,选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的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
2. 任职条件:专兼职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职业资质,能够胜任所教授的学科或课程内容。
3. 任职期限:专兼职教师的任职期限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年,视实际情况而定。
4. 岗位责任:专兼职教师应当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要求,认真备课、教授课程,并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
5. 待遇与权益:专兼职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享有相应的工作权益和保障。
6. 考核与评价:学校应当对专兼职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和提升机会,对于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指导和改进。
7. 解除与终止:学校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解除或终止与专兼职教师的合作关系,但应当提前通知教师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8. 其他规定:对于特殊情况下的专兼职教师管理,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补充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可能因不同学校或地区而有所差异,以上仅为一般性的提纲,具体的管理办法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制定。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模版(2篇)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兼职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的专、兼职教师管理工作。
第三条专、兼职教师是指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教育活动的非在编在岗教师。
第四条专、兼职教师应遵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纪律、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学职责,保证教学质量。
第五条学校应为专、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培训,帮助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六条学校应与专、兼职教师签订合法有效的教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专、兼职教师档案,记录其相关信息和业绩成绩。
第二章招募与录用第八条学校应根据教学和科研需要,合理规划专、兼职教师的岗位数量。
第九条学校可以通过招聘、自荐、推荐等方式招募专、兼职教师。
第十条学校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专、兼职教师的招募和录用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招募专、兼职教师应根据其专业背景、学术水平、教学经验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二条学校招募专、兼职教师应征求学院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经学校审批确认。
第十三条学校应及时向录用的专、兼职教师发放录用通知书,明确其岗位职责和相关待遇。
第三章管理与培训第十四条学校应制定具体的教育教学管理办法,对专、兼职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学校应定期组织专、兼职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培训,提高其教学能力和素质。
第十六条学校应为专、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支持,确保其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学校应及时了解专、兼职教师的教学情况和教学反馈,对其进行考核评估。
第十八条学校应及时掌握专、兼职教师在教学中的表现和成绩,组织评审和奖励,促进其教学水平的提高。
第四章权益与责任第十九条专、兼职教师享有与其教学职责相适应的权益,包括教学场地、教学资源、教学支持、教学设备等。
第二十条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专、兼职教师相应的工资、津贴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专、兼职教师要履行教学职责,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学校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学校兼职老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兼职老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的所有兼职老师,包括校外专业人士、企业人员、高校教师等。
第三条兼职老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其相应的义务,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兼职老师管理制度,明确兼职老师的权利和责任,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二章兼职老师的聘任第五条学校可以通过招聘会、网络发布等方式招募兼职老师。
第六条兼职老师应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明、相关证件等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聘用。
第七条兼职老师应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兼职老师应认真履行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不得敷衍塞责。
第三章兼职老师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兼职老师有权按时领取报酬,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第十条兼职老师有权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改革、研讨活动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兼职老师应认真备课,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要求进行教学,不得擅自变动课程内容。
第十二条兼职老师应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四章兼职老师的考核与评价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兼职老师进行考核与评价,评定其教学水平和工作表现。
第十四条兼职老师应配合学校对其进行评价,积极接受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
第十五条兼职老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其聘用续聘的重要依据,表现优秀者将得到相应奖励。
第五章兼职老师的纪律管理第十六条兼职老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教学秩序,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兼职老师不得私自招收学生,接受学生礼物,参与学生捐赠等行为,以免影响教学公正性。
第十八条兼职老师不得发布不当言论,不得泄露学校机密,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
第十九条学校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兼职老师将给予相应的处理,严重者将取消其兼职资格。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学校领导班子审议通过。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是指对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内容: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为了规范专兼职教师的工作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促进教师职业发展。
1.2 依据:本管理办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校专兼职教师。
三、聘任和管理3.1 教师聘任: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通过公开招聘或者推荐的方式聘任专兼职教师。
3.2 教师合同:学校与专兼职教师签订教师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3 教师管理:学校建立专门的教师管理部门,负责专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
3.4 教师评估:学校定期进行对专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工作表现评估,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督促和培训。
四、权利和义务4.1 教师权利:专兼职教师享有合法权利,包括按时获得工资和福利待遇,参加教育培训等。
4.2 教师义务:专兼职教师应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不得违法违纪行为。
五、待遇和福利5.1 薪酬待遇:专兼职教师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
5.2 社会保险:学校为专兼职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教师的社会保障权益。
5.3 培训和进修:学校为专兼职教师提供教师培训和进修机会,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
六、违纪和惩处6.1 违纪行为:专兼职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玩忽职守,纵容学生违法违纪等行为。
6.2 惩处措施:学校对违纪行为的专兼职教师进行相应的惩处,包括扣除奖金、警告、辞退等。
七、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对本管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是一种规范和管理专兼职教师工作的制度,目的是保障教师队伍的质量和稳定性,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一、招聘与选拔:学校需要根据需求确定招聘专兼职教师的数量和专业领域,并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等方式进行选拔,确保招聘到具备相应资质和教学能力的人员。
二、聘用与合同:学校需要与专兼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方面的约定。
三、培训与考核:学校需要为专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帮助他们适应学校的教学环境和教学理念。
并定期进行教学评估和考核,评价专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四、管理与指导:学校需要建立专门的管理体系和教学指导机制,对专兼职教师进行日常管理和指导,包括教案审查、课堂观摩、教学指导等,确保他们能够按照学校的教学要求进行教学工作。
五、福利保障:学校需要为专兼职教师提供相应的福利保障,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补贴等,确保他们能够在稳定的经济环境下从事教学工作。
六、退出机制:如果专兼职教师不符合学校的要求或者他们自愿退出,学校需要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保障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具体的管理细则可以根据每个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XXX的兼职教师是师资队伍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改善师资结构、加强实践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具有较高职业技能水平、一定教学能力和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
这对于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明确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聘任原则、聘任程序、课时酬金、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我们制定了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原则我们以系(部)为单位制定计划,人事处统一聘任,坚持先聘任后使用的原则。
兼职教师的聘任应遵循经常选聘、择优聘请、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
兼职教师的聘任期限视课程性质及授课效果而定,原则上为一个课程周期。
我们会从严控制公共课和理论课的兼职教师数量。
二、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兼职教师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及XXX兼职教师工作职责。
他们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够服从学院的教学管理。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正高级职称者不超过65岁)。
此外,他们需要具备胜任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能力和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参加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本科学历,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技术等级;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的企事业高层管理人员(由企业出具证明,学院主管领导批准认定)。
三、兼职教师的聘任程序各院系于每学期中经教务处和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利用网络等渠道公布下一个学期的教学任务、拟招聘兼职教师的数量和相应的课程要求等信息。
对拟聘任的兼职教师,各院系负责资格初审,对符合聘任条件的兼职教师(含续聘),本人应填写“兼职教师审批表”并签订“兼职教师授课协议”。
各院系应在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将拟于下一学期聘任的兼职教师相关材料(“审批表”、“授课协议”及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奖励证书等各项证书的复印件)报人事处审批。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建设,构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范围1.高校在职或退休教师。
2.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在职或退休的工程技术人员、研究人员。
3.重点高校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任职条件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有与承担课程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相关实践经历,熟悉所担任的课程内容,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紧缺学科及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65周岁。
5.具有该学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技能型教师一般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证书。
6.具有三年以上的教学经验或实践经历。
三、工作基本要求1.积极学习教学理论,按照教学要求及时调整教学思路。
能够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服从教学安排,忠实履行教学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注重研究教学方法,讲究教学效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学有成效。
3.主动加强师生沟通,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保证教育的公正性。
4.保证日常教学各环节(包括备课、授课、辅导、布置与批改作业、拟卷、批改试卷、学生成绩评价等)到位,并保证总体教学效果。
5.按时参加教研活动,及时向教研室反馈教学情况。
四、聘任原则及审批程序1.根据学校的学科建设、专业发展需要,如因新增专业、新开课程教师不足,或本校专职教师人均授课量较大,可聘请兼职教师。
2.教务处对拟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并审查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符合条件者填写《兼职教师审批表》。
3.各院(系)在每学期期末将下学期拟聘兼职教师的审批表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报教务处。
4.教务处签署初审意见,报主管校长审批。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3.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4.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等环节,综合评价其教育教学能力。
5.学校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兼职教师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四、兼职教师管理
1.学校应建立健全兼职教师档案,记录兼职教师的基本信息、教育教学成果等。
2.具备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能胜任所承担的教学工作。
4.身体健康,能保证在教学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5.非全日制在岗人员,能兼顾本职工作和兼职教学工作。
三、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1.学校根据专业设置和教学需要,制定兼职教师招聘计划,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学校应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包括教材、教案、教学设备等。
3.兼职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和要求,认真组织教学活动,保证教学质量。
4.学校应加强对兼职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
5.兼职教师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不得泄露学校机密。
6.学校对兼职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五、兼职教师待遇
1.兼职教师工资待遇由学校根据其教育教学能力、工作量和教学质量等因素确定。
2.学校为兼职教师购买工伤保险,保障其在教学期间的人身安全。
3.兼职教师享有与全日制教师同等的教学成果奖励、培训、晋升等权益。
4.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办公场所、教学设备等。
六、解聘与续聘
1.兼职教师合同期满,学校根据其工作表现和教学需求,决定是否续聘。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一、引言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的质量和学生的发展。
在现代社会中,专兼职教师成为了教育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专兼职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聘用标准和条件1. 聘用标准(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2)具备优秀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3)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4)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5)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 聘用条件(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符合学校提出的招聘条件;(3)经过面试和考核合格。
三、聘用流程和程序1. 招聘发布学校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发布招聘公告,明确聘用岗位、条件和要求,提供招聘相关信息。
2. 提交申请拟聘教师根据招聘公告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
3. 材料审核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申请人进入面试环节。
4. 面试考核学校组织面试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申请人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评估。
5. 聘用决策根据面试考核结果和学校招聘计划,学校进行聘用决策,确定聘用人员,并通知相关申请人。
四、工作岗位和职责1. 工作岗位设置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求和人力资源配置,合理设置专兼职教师工作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
2. 职责和要求(1)教学任务: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完成教学任务,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和素质。
(2)教育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指导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3)课程研究:进行课程研究和教学方法改进,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4)学科竞赛: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动,提高学生学科素养和综合能力。
(5)学生管理: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关注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学生问题和困难。
(6)师德师风:秉持良好的师德和师风,做到诚实守信、尊重学生、关爱学生。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培训周期与频率
周期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专兼职教师培训。
频率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师需求,可适时组织专题 培训或临时培训,确保教师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 教育信息和教学方法。
04
专兼职教师考核
考核标准
教学质量
评估教师是否能够有 效地传授知识,培养 学生的能力和素质。
科研成果
评价教师在科研方面 的贡献,包括发表论 文、申请专利、参与
06
专兼职教师管理规定
请假制度
病假
因病无法上班的教师,需 提供医院证明,并提前向 学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 休假。
事假
因私事需要请假者,需提 前向学校申请,说明请假 事由和时间,经批准后方 可休假。
婚假、产假、丧假
符合国家规定者,需提前 向学校申请,经批准后方 可休假。
旷工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 而缺勤者,按旷工处理。
02 绩效工资
根据教师的教学效果、工作表现和任务完成情况 发放绩效工资,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教师积极 参与学校各项工作。
福利待遇
01 社会保险
为专兼职教师缴纳五险一金,保障教师的养老、 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权益。
02 住房补贴
为有需要的教师提供住房补贴,减轻教师的住房 压力。
培训方式
线上培训
利用网络平台,提供在线 课程、讲座、研讨会等形 式的培训。
线下培训
组织教师参加实体培训班 、研讨会、工作坊等活动 ,进行面对面的学习和交 流。
校本培训
学校自行组织的培训活动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 师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培 训。
自我学习
鼓励教师自主学习,提供 学习资源和学习支持,促 进教师的自我成长。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适用高职高专院校)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适用高职高专院校)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外聘兼职教师,走专、兼结合师资队伍建设之路。
特制定专、兼职教师的管理办法。
一、专职教师1、申请来院任教的专职教师,应先到人力资源处填写“应聘登记表”和“面试”,面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处会同教务处进行“试讲”,教务处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教师决定试用后,教务处应向新教师详细交待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发给相关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3、新教师试用期限为一学期,并签订试用期合同。
试用期满后,由人力资源处会同教务处作出工作鉴定,双方满意可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4、新教师上岗后,人力资源处和教务处要加强管理和考核,适时抽查听课,新老教师之间要加强教学研究,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水平。
5、“敬业乐教,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
教学上教师应按教学的“五大环节”严格治教,严谨治学。
担任班主任工作应认真贯彻班主任岗位责任制。
6、专职教师应忠于职守,乐于奉献,不得私下在外面兼课或兼职。
7、专职教师应建立业务档案,由人力资源处和教务处及时把学生评教、教学检查、担任课程、工作量、班主任等工作情况及奖、惩情况记录在案;作为教师业绩考核和评优的依据之一。
8、教师必须参加例会和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9、教师应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为人师表、团结合作、洁身自好,不接受学生与家长的请吃和馈赠,不与学生搞不正当交易。
10、学院保密规定,未经院长同意,不得将未向社会公开的学院发展规划、方案及院内重要文件等对校外人员传播或散发;保守学院秘密,不该看的文件不看,不该知道的事情不打听,不传播小道消息,教师应维护学院利益,不做有损学院声誉的事。
11、搞好同事间的团结,不得中伤、诽谤同事,顾全大局,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对同事和学院有意见,应坦诚相告、与人为善。
12、教师个人不准持有学院印章的空白信笺,不许私盖公章,私开介绍信或证明,不许私办工作证和私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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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2021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2021年)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增强专兼职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1.思想觉悟高,热爱职教工作,身体健康。
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一定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水平的岗位技术骨干。
3.具备2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或现场工作经验。
4.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二、专兼职教师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2.按照教学计划、培训对象、培训目的以及培训教材,认真备
课,并负责考核试卷命题。
3.讲课做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因材施教、个别指导。
4.教学要理论结合实际,以现场培训和模拟实物教学为主,推行“案例、实物教学法”。
5.按时参加教学研究活动,主动听取学员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合理建议,不断改进。
6.主动学习,不断获取先进的技术知识和生产工艺,并应用到教学过程中。
7.兼职教师必须按职工学校的安排上课,需调整授课时间时,必须提前两天向职工学校说明。
8.专职教师除以上职责外,还应做到:
⑴负责有关工种的培训、考核、发证、建档工作。
⑵督导各区(科)职工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与矿安全生产需要紧密结合。
⑶定期检查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并进行保养。
三、专、兼职教师的考核
1.兼职教师任期三年。
2.每期培训班组织学员对教师教学水平进行评价,结合平时表现每年进行综合测评,对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兼职教师,予以解聘。
3.对表现突出的专兼职教师,按比例评选出先进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4.对在集团公司组织的兼职教师讲课比赛中获得荣誉的教师,进行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四、兼职教师的待遇
1.占用工作时间上课的每课时的津贴按初级职称20元、中级职称30元、高级职称50元。
2.利用业余时间上课每课时津贴按初级职称30元、中级职称60元、高级职称90元。
3.外聘兼职教师上课的每课时津贴按中级职称60元、高级职称90元。
4.外聘专家教授上课的每课时按国家级500元、省级300元、地市级200元。
5.教师上课按一小时为一个教学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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