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鞍山市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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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鞍山市重点项目名单

2014年鞍山市重点项目名单

2014年鞍山市重大项目名单鞍山36项鞍山市公共卫生中心鞍山台安辽河文化旅游区项目海城牛庄古城文化旅游产业园辽宁瑞丰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专用车制造项目丹佛斯(鞍山)控制阀有限公司阀门全球供热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大型精密铸锻产业园项目兵装集团天威保变3000万KVA变压器项目辽宁缘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合成丁辛醇项目鞍山市国锐化工有限公司尼龙66树脂切片及工程塑料生产基地鞍钢集团公司60万吨煤焦油项目鞍钢集团冶金项目鞍山神龙腾达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10万吨镀锌板、彩涂板项目鞍山拓普金属复合板材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多色金属复合板15万吨镀铜印花板项目辽宁银恒镀锌彩涂板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家电彩涂板卷项目辽宁紫竹集团铁路备品备件项目廊坊神华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镀锌钢带项目四川洪福地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墙体保温材料项目海鸣矿业公司年产50万吨耐火材料项目国电鞍山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中电国际鞍山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鞍山长岭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大连至沈阳天然气管线鞍山支线工程鞍山港中旅温泉建康城项目鞍山市岫岩玉皇山文化旅游度假区西柳义乌小商品城鞍山雨润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农产品仓储中心项目绿地集团城市综合体项目(鞍山)港龙集团城市综合体项目(鞍山)海城地浩然农牧有限公司农牧业深加工产业园区辽宁大好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肉禽熟食制品深加工项目海城市三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投资11.2亿元的绿色食品蔬菜生产及深加工产业链项目鞍山嘉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淡水鱼深加工项目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2万吨速冻食品加工项目鞍山鑫普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组电动大巴用动力电池包项目国际生物科技蛋白质产业园项目华塑集团高分子新材料科技园。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二)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二)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二)三、2014年重点工作做好今年政府工作,要以深化改革为强大动力,以调整结构为主攻方向,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一)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

改革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

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区别情况,分类推进,抓好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举措,力求取得实质性进展,更多释放改革红利。

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进一步简政放权,这是政府的自我革命。

今年要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OO项以上。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

确需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

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

全面清理非行政审批事项。

基本完成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在全国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落实认缴登记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由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让市场主体不断迸发新的活力。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坚持放管并重,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

推广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办事,探索实施统一市场监管。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抓好财税体制改革这个重头戏。

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着力把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

各级政府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要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让群众看明白、能监督。

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要减少三分之一,今后还要进一步减少。

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把“营改增”试点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服务、电信等行业,清费立税,推动消费税、资源税改革,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

进一步扩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减轻企业负担。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20•【字号】鞍政发[2014]21号•【施行日期】2014.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鞍政发[2014]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鞍山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8月20日鞍山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实施《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辽政发〔2013〕30号),促进鞍山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升主导产业、产品及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标准化对“五个鞍山”建设的支撑和保障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标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

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标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技术标准已成为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标准竞争已经成为继产品竞争、品牌竞争之后市场竞争的重要形式,标准化已经成为促进产业发展、推动贸易、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

当前,我市正处在加速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强生态环境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确保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健康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技术支撑。

二、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改革创新、夯实基础、重点跨越、加快发展,不断完善标准化工作体制和机制。

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与标准的紧密结合,实现优势领域标准化工作的突破,不断提高标准水平及标准的市场适应性,努力增强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积极营造有利于标准化发展的环境,充分发挥标准化对提升鞍山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作用,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2014年1-2月辽宁省鞍山市工业生产简况

2014年1-2月辽宁省鞍山市工业生产简况

2014年1-2月辽宁省鞍山市工业生产简况2014年前两个月,鞍山市工业开局良好,运行平稳,总体形势上好于全省。

在市场需求的带动下,作为工业经济运行先行指标和重要支撑指标的工业用电量,继续呈现稳步攀升的态势,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持续改善。

工业经济运行的主要特点:1.工业生产增速高于全国、全省。

前两个月,鞍山市工业生产平稳增长,鞍山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88.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3%,增幅位居全省第六位,分别高于全国0.7个、全省1.1个百分点。

2.地方工业生产增势平稳。

前两个月,鞍山市规模以上地方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53.0亿元,同比增长9.4%,拉动鞍山市工业经济增长7.1个百分点,对鞍山市工业经济增长贡献率达76.1%,占鞍山市规上工业的比重达81.0%。

3.开发园区工业生产势头良好。

前两个月,开发园区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优势,工业生产快速增长,继续发挥领跑作用。

开发园区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28.4亿元,同比增长10.4%,增速分别高于三县和四区1.0个和3.6个百分点,拉动鞍山市工业经济增长1.7个百分点,对鞍山市工业经济增长贡献率达18.4%,占鞍山市规上工业的比重达15.1%。

4.县域工业生产好于城区。

前两个月,鞍山市县域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11.9亿元,同比增长9.4%,拉动鞍山市工业经济增长5.0个百分点,对鞍山市工业经济增长贡献率达53.4%;城区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2.7亿元,同比增长6.8%。

县域、城区占鞍山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59.3%和6.7%。

5.民营工业生产增速低于国有控股工业。

前两个月,鞍山市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45.6亿元,同比增长8.9%,增幅低于国有控股工业2.0个百分点,拉动鞍山市工业经济增长6.8个百分点,对鞍山市工业经济增长贡献率达72.9%;国有控股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43.2亿元,同比增长10.9%。

民营、国有控股工业占鞍山市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分别为77.1%和22.9%。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实录)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实录)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实录)2014年03月05日13:41来源:人民网原标题: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实录)人民网北京3月5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人民网进行现场直播。

以下为政府工作报告全文实录:一、2013年工作回顾过去一年是本届政府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任务艰巨而繁重。

面对世界经济复苏艰难、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自然灾害频发、多重矛盾交织的复杂形势,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从容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圆满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重大成就。

——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6.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7%。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2.6%。

城镇登记失业率4.1%。

城镇新增就业1310万人,创历史新高。

进出口总额突破4万亿美元,再上新台阶。

——居民收入和经济效益持续提高。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9.3%,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650万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12.2%。

财政收入增长10.1%。

——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

粮食产量超过1.2万亿斤,实现“十连增”。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6.1%,首次超过第二产业。

中西部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继续提高,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

全社会用电量增长7.5%,货运量增长9.9%,主要实物量指标与经济增长相互匹配。

——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取得新进步。

神舟十号遨游太空,嫦娥三号成功登月,蛟龙深潜再创纪录,这表明中国人民完全有能力、有智慧实现建成创新型国家的目标。

过去一年,困难比预料的多,结果比预想的好。

经济社会发展既有量的扩大,又有质的提升,为今后奠定了基础。

这将鼓舞我们砥砺前行,不断创造新的辉煌。

一年来,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采取一系列既利当前、更惠长远的举措,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稳中有进,各项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是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

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经济发展:报告指出经济继续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7.4%,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内。

2. 经济结构调整:报告强调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改革力度。

3. 改善民生: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保障和民生改善工作,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大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投入。

4. 保障就业:报告要求要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扶持,促进就业稳定。

5. 加强环保:报告强调要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大气、水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大生态建设力度。

6. 深化改革:报告指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推进财税改革,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等。

7. 政府执政能力:报告强调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8. 外交与国际关系:报告指出中国将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
外交政策,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是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报告还涵盖了其他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该报告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们提供了了解国家发展状况和政府工作计划的重要参考。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鞍政发[2014]10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鞍政发[2014]10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正文:----------------------------------------------------------------------------------------------------------------------------------------------------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鞍政发[2014]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组织开展了新一轮的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

经全面清理,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57项,其中,取消44项,下放管理层级13项。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强化对已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后续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措施,保证监管到位。

要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附件:市本级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共57项)鞍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4月12日附件市本级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共57项)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取消1项)使用、改造、扩建公用电力设施许可二、市建委(取消1项)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三、市服务业委(取消1项)酒类批发经营许可四、市民委(取消1项)设立商业、服务业网点或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等活动审批五、市公安局(取消2项)1.爆炸物品购买、使用、运输许可2.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专职操作人员上岗资格六、市司法局(取消1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七、市房产局(2项)(一)取消1项商品房面积测量机构资质认证(二)下放1项房屋设施拆改审批八、市交通局(取消7项)1.省内水路运输许可2.船舶国籍证书核发3.船员适任证书核发4.省内水路运输企业的开业筹建、增加运力、变更经营范围许可5.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6.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7.修建通航设施及跨河建筑物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许可九、市民政局(下放1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十、市环保局(取消2项)1.放射性核素排放量分配审批2.危险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十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放4项)1.人才服务机构举办人才交流会及开展人事代理业务审批2.特殊工时制度审批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4.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3、4两项下放后合并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十二、市规划局(取消1项)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十三、市水利局(6项)(一)取消5项1.凿井方案和资质证明核准2.防洪规划同意书审批3.水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工审批4.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5.占用河道规划保留区土地审核以及利用堤顶、戗台做公路许可(二)合并1项在河道(含水库)管理范围内取土,淘金、弃置沙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它建筑设施审批(并入采砂许可及在河道和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对河道有不利影响活动审批)十四、市卫生局(8项)(一)取消4项1.确定考核推荐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确有专长人员参加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考试的传统医学组织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2.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对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尸体解剖查验批准3.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4.新建扩建改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审核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二)合并4项1.成立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的批准(并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2.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审批(并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3.个体行医的审批(并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4.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并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十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5项)(一)取消3项1.设立、终止本辖区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核2.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验收3.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二)下放2项1.演出经营机构承办组台演出审批2.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十六、市体育局(取消2项)1.开办武术学校审批2.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十七、市林业局(下放1项)林区野外用火许可十八、市农机局(取消1项)农田作业、加工、运输等农业机械(不含拖拉机)牌照证照及驾驶证、操作证核发十九、市档案局(取消1项)非国有档案出卖、转让、赠送审批二十、市畜牧兽医局(下放4项)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2.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3.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4.兽医执业注册登记二十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合并2项)1.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单位审批(并入药品零售经营许可)2.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并入药品零售经营许可)二十二、市工商局(取消2项)1.商品展销会登记2.烟草广告审批二十三、市地税局(取消1项)民族自治地区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审批——结束——。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14•【字号】鞍政发[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鞍政发[201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鞍山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2月14日鞍山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部署和全省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根据全省实施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的总体安排,市政府决定实施鞍山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发展服务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突破口,全力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二)发展目标。

2014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9%,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2%。

今后3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到2017年,占比达到45%以上。

二、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一)大力推动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委,分管领导:赵红巍)1.下大力气抓好服务业集聚区规划建设。

2014年,全市规划建设12个成规模的服务业集聚区,其中省级服务业集聚区达到7个,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300亿元;到2017年,全市规划建设15个服务业集聚区,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300亿元。

海城西柳至南台40平方公里专业市场集中区,建成中国北方最大的日用消费品集散地,成为全省最具影响的大型服务业集聚区,到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亿元;鞍山(铁东)中央商务区(CBD),在扩容和品质提升的基础上,做好金融等产业、新兴业态的融合发展和整体功能提升,到 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00亿元;鞍山达道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发展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建成全省有影响的示范服务业集聚区,到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30亿元;汤岗子新城以发展健康养生产业为重点,大力加强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建设,到2017年,建成我市第二个中央商务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发〔2014〕36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发〔2014〕36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鞍山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12月26日鞍山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6号)精神,现就我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确立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地位牢固树立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理念,按照资金投入、土地划拨、财税扶持、路权保障“四优先”原则,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放在城市交通工作的首要位置,真正确立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地位,努力营造有利于城市公共交通优先、稳定、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

把实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城市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展步伐,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加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明确部门职责,确定发展目标,落实保障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新格局。

二、明确城市公共交通总体发展目标坚持城市公共交通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加快构建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干支协调、结构优化、运行高效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逐步形成以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公共汽(电)车等大容量城市公共交通为主体,微型公交和出租汽车为补充,公共自行车等慢行交通为延伸的城市交通体系。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28•【字号】辽政发[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辽政发〔2014〕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实现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现就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一、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和现代农业(一)巩固千万亩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千万亩设施农业建设成果,新建节水滴灌工程200万亩,启动千万亩经济林建设工程。

努力抓好粮食生产。

(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负责)(二)大力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县(市)达到25个。

投资1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累计投达产50个。

(省农委负责)(三)积极发展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加强重大动物、植物疫病防控。

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与修复。

抓好长海县海洋牧场示范县建设。

(省畜牧局、省海洋渔业厅负责)(四)加快发展县域工业产业集群,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达到30个以上。

全面推进县城建设。

(省农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二、深入实施工业五项工程(五)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达到57户。

投资超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投产50个。

完成企业并购和引进海外先进技术100项,力争引进尖端核心技术10项。

重点抓好100个工业产业集群,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达到90个,超千亿元的达到6个。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六)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5%以上。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七)加快发展精细化工产业。

大力发展工业地产。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外经贸厅、省经合办负责)(八)加大支柱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力度。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府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单位的通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府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单位的通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府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单位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鞍政发[2015]15号【发布部门】鞍山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5.16【实施日期】2015.05.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府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单位的通报(鞍政发〔2015〕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关键一年。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在2014年度省政府绩效考评工作中我市被省政府授予“2014年度政府绩效综合考评第三名”荣誉称号。

我市农业、重大项目、金融、创业就业、文化等5项重点工作获得了省政府“2014年度重点工作优胜奖”荣誉称号。

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2014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

授予海城市人民政府、千山区人民政府、铁东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2014年度政府绩效综合考评第一名”荣誉称号;授予台安县人民政府、铁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4年度政府绩效综合考评第二名”荣誉称号;授予岫岩县人民政府、立山区人民政府、千山风景区管委会“2014年度政府绩效综合考评第三名”荣誉称号;对在全市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2014年度政府重点工作优胜奖”荣誉称号;授予市发展改革委等28家单位“2014年度省政府绩效考评单项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作出特殊贡献的市政府办公厅等6家单位,授予“2014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工作特殊贡献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2015年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实施新一轮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重要一年。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鞍政办明电[2015]5号【发布部门】鞍山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1.23【实施日期】2015.01.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鞍政办明电[201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5〕7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好年度报告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调查统计工作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认真调查摸底,统计汇总,为本地区、本部门及上级政府编制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供详实的数据材料,并以此数据和内容为准,向社会集中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工作机构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

各县(市)区、开发区填写《县(市)区、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调查表》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各部门填写《市(中、省)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调查表》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并于2月10日前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含电子版)。

二、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总结2014年贯彻落实《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辽宁省政务公开规定》情况,包括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情况;五个重要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重大政策出台前征求意见、出台后解读政策情况等;网站、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查阅场所等公开渠道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情况;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2015年的主要工作打算等。

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鞍经信发[2014]2号【发布部门】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01.08【实施日期】2014.01.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鞍经信发〔2014〕2号)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中省直各部门,各通信运营公司,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14年工作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我委编制了《2014年全市信息化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结合2014年度工作实际,做好落实。

附件: 2014年全市信息化工作要点2014年1月8日2014年度全市信息化工作要点2014年是进一步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发展,加快党政信息网、电子政务外网深入应用,全面规划和启动“智慧鞍山”建设,推动全市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一年。

为了更好地推动全市信息化发展,结合我市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全面践行改革创新这一发展路径,准确把握稳中求进这一发展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机制体制创新,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深入推进全市各领域信息化应用,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发展环境,全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不断开创“五个鞍山”建设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一)启动“智慧鞍山”建设1、提升“数字鞍山”框架方案,构建“智慧鞍山”发展战略。

统筹组织体系,明确发展目标,规范投融资渠道,建立评价体系,将“智慧城市”建设目标列入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

2、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工程开发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共同研讨、编制“智慧鞍山”规划方案,为全面开展智慧城市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撑。

3、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开展“智慧鞍山”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的计划编制工作。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鞍山市2014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鞍山市2014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鞍山市2014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法规类别】奖惩竞赛制度【发文字号】鞍政发[2015]23号【发布部门】鞍山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7.14【实施日期】2015.07.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鞍山市2014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鞍政发〔2015〕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14年,我市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会议精神,积极贯彻中央和省有关水利发展改革的工作要求,围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目标,统一组织,加强领导,突出重点,解决难点,为促进鞍山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平稳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海城市人民政府等4个单位鞍山市2014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县级优胜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接文镇人民政府等25个单位鞍山市2014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乡(镇)级优胜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西四镇人民政府等11个单位鞍山市2014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乡(镇)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市水利局等11个单位鞍山市2014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秀组织服务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海城市接文镇王家堡村等4个村鞍山市2014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一事一议”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王磊等183名同志鞍山市2014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局面,为鞍山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鞍山市纳税百强企业的决定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鞍山市纳税百强企业的决定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鞍山市纳税百强企业的决定【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鞍政发[2015]14号【发布部门】鞍山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4.28【实施日期】2015.04.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鞍山市纳税百强企业的决定(鞍政发〔2015〕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相关企业:2014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为中心,以转方式调结构为重点,紧紧抓住东北振兴新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运行基本保持在合理区间。

全市广大企业以诚信为本,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加快结构调整,拓宽发展空间,提高经营效益,自觉依法纳税,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涌现出一批经营业绩好、贡献大的“纳税百强企业”,为鞍山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纳税人、支持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形成自主创业、促进创新的优良环境,市政府决定,对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本部)、后英集团等“纳税百强企业”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纳税百强企业”,抢抓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难得的历史机遇,努力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效益,主动创新,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力攻坚,逆势而上,实现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决策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在全社会形成关心企业成长、支持企业创新、尊重企业依法经营的理念。

希望全市广大企业、干部群众,要以“纳税百强企业”为榜样,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履职尽责,为建设“五个鞍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行政立法计划的通知-鞍政办发[2014]20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行政立法计划的通知-鞍政办发[2014]20号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行政立法计划的通知正文:----------------------------------------------------------------------------------------------------------------------------------------------------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行政立法计划的通知(鞍政办发[2014]20号)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行政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起草、修订、审查、论证及协调工作。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22日鞍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行政立法计划地方性法规项目(一)正式项目序号名称提报单位1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二)待条件成熟适时提报项目序号名称提报单位1鞍山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市房产局2鞍山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3鞍山市青山保护条例市青山保护局4鞍山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条例市环保局(三)调研论证项目序号名称提报单位1鞍山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应用条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2鞍山市殡葬管理条例市民政局政府规章项目(一)正式项目序号名称提报单位1鞍山市工业节约能源监察办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2鞍山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市环保局3鞍山市邮政管理实施细则市邮政管理局4鞍山市河道管理实施细则(重新制定)市水利局5鞍山市洗浴业管理暂行办法(废止)市服务业委6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废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二)调研论证项目序号名称提报单位1鞍山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市建委2鞍山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修改)市建委3鞍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市房屋征收管理局——结束——。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10•【字号】鞍政发[2014]32号•【施行日期】2014.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14年,市政府系统各承办部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将其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一批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各承办部门和广大承办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市政府决定,授予海城市政府等24个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孙娜等27名同志“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珍视荣誉,再创佳绩。

全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先进学习,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建设“五个鞍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件:2014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鞍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12月10日附件2014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一、先进单位(24个)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委市建委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体育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旅游局海城市政府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先进工作者(27人)孙娜修英祥矫雪峰李桂生常宏高月耿菲郭峰方长健郑大勇董国峰许可霍丽霞李慕群李娟李梅张博赵银雪方明赵思靓李华宇谷庆刚黄超张柏涛刘卓李化兵于立新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10日印发。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鞍山市2014年度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报告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鞍山市2014年度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报告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鞍山市2014年度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9.16•【字号】•【施行日期】2015.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鞍山市2014年度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报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度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辽节减办环资〔2015〕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923号)文件要求,我市于今年三月份开展了全市55户万家企业的节能目标考核工作,具体考核结果如下:一、总体情况2014年,55户万家企业节能量进度目标为171.9492万吨标准煤,实际完成进度节能量171.9577万吨标准煤,“十二五”节能量目标完成进度为80.0%,完成省下达指标任务。

二、具体考核情况1、按照国家考核方案,我市共有55户万家节能低碳重点企业,其中1户企业注销,12户企业停产,实际考核企业54户。

2、考核的54户万家企业累计进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超额完成节能目标企业10户、完成节能目标企业16户、基本完成节能目标企业6户、未完成节能目标企业22户。

3、我市注销和停产企业2014年进度节能量目标为14.48万吨标准煤。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该部分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按照完成等级处理。

三、主要考核情况分析1、钢铁行业基本完成节能目标。

在考核的54户万家企业中,钢铁生产企业5家,2014年实际总能耗为1390.87万吨标煤,计划进度节能量为119.6万吨标煤,完成进度节能量118.77万吨标煤。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仍然高度重视节能工作,进行了多项节能改造,较好的完成了2014年节能目标;后英集团海城钢铁有限公司、宝得钢铁公司受钢铁市场形式低迷影响,未能完成节能量进度目标;海城市东四型钢有限公司和海城辽南钢铁有限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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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考试2014年鞍山市政府工作报告(全文)——2014年1月7日在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市长吴忠琼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政府工作回顾2013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攻坚克难,真抓实干,较好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预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38亿元,增长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9.2亿元,增长2.1%;固定资产投资1970亿元,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0.8亿元,增长13.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97元,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14257元,增长13%;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3.8%。

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全力以赴抓经济运行,稳增长成效明显坚持把稳增长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各项经济指标呈现逐月向好的回升态势。

围绕企业抓运行初见成效。

把企业作为稳增长的核心,通过召开中省直企业和重点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落实市政府领导包保重点企业责任制,组织银企对接会,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生产经营困难。

设立3亿元工业企业转贷资金和1亿元钢铁企业开拓市场专项资金,为130户企业补办土地证和房产证,帮助企业融资30多亿元。

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0户。

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70亿元,增长10.5%。

招商引资上项目成果显著。

以项目建设年为主线,持续不断赴香港、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福建等地招商,全力推进项目落地和开工建设。

全年开工建设亿元以上项目760个。

实际利用外资13.8亿美元,增长8.5%;引进域外资金1248亿元,增长20%;外贸出口27亿美元,增长13.5%。

金融机构新增本外币贷款170亿元。

地企合作不断深化。

全面加强与鞍钢战略合作,积极为鞍钢扭亏增效、结构调整和发展军转干考试非钢产业服务。

鞍钢生产经营平稳回升,全年完成增加值210亿元,增长4%,实现扭亏增效目标。

鞍钢等中省直企业为稳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出台《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实施意见》,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积极推进企业和清华大学、中科院自动化所等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和技术转移项目537项。

围绕主导产业设立院士工作站6个。

东北大学鞍山激光应用技术研究院、大连理工大学鞍山研究院签约落户。

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3家。

获评省创新型中小企业54家。

完成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437.6亿元,增长30.6%。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1.69%,比上年提高0.13个百分点。

再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成为五连冠城市。

(二)坚持不懈抓转型升级,调结构步伐加快坚持以工业集群化、服务业集聚化、农业产业化为重点加速转型升级,三次产业比重达到4.2:54.4:41.4。

新兴产业集群突飞猛进。

在做深做优钢铁深加工、装备制造、菱镁新材料、轻纺等传统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激光科技、高端阀门、彩涂板、精细化工、新能源电池、健康制造等新兴产业集群。

激光产业创造“激光速度”,新签约入驻东莞盛雄等103户企业,获批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成功举办全国激光产业技术交流会和沈阳经济区新兴产业集群现场会,成为全省新兴产业一面旗帜。

高端阀门产业增势强劲,成功召开首届中国(鞍山)高端阀门产业博览会,投资15亿元的丹佛斯全球供热设备制造基地部分建成,日本工装等世界500强企业相继入驻,全年投资增长8.7倍。

彩涂板产业异军突起,辽宁·台安彩涂板产业招商推介会成效显著,辽宁银恒等7个项目竣工投产,河北华德等16个项目开工建设,全省县域工业产业集群现场会在台安召开,成为全省县域产业集群发展样板。

煤焦油及粗苯深加工产业基地与鞍钢签署框架协议,中国国际商会汤岗子健康产业基地部分项目开工建设。

全年新兴产业投资增长49.4%,高出传统产业24个百分点。

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建设。

铁东中央商务商贸、汤岗子新城旅游休闲、达道湾现代服务业、海城西柳专业市场等14个服务业集聚区加速发展,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数量达到7个。

投资150亿元的港中旅温泉城、投资100亿元的港龙国际城市综合体等195个项目开工建设,宝马钢铁物流中心等10个重点项目竣工营业。

发展假日经济、夜经济效果明显。

新引进营口银行、锦州银行、安华保险、信诚寿险等8家金融机构,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正式营军转干考试业。

成功举办首届玉佛山庙会等大型活动,接待国内外游客387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增长33%。

成功举办春夏秋房交会,房地产投资额增长18.5%,商品房销售额增长15%。

全年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1092亿元,增长6.8%。

农业产业化蓬勃发展。

全年粮食产量148.8万吨,创历史最高水平。

全市机插秧率89%,基本实现水稻全程机械化。

海城南果梨产量18万吨,优质大蒜产量5万吨;台安鸭鹅饲养量达到2亿只,获批全省“一县一业示范县”;岫岩食用菌产量恢复到60万吨,保持全国“蘑菇第一县”称号。

全市有9个十亿元以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开工建设,海台岫农高区新入驻福建安井集团速冻食品等18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

全市县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8.7%,位列全省第三。

(三)坚定不移抓体制机制创新,促改革效果显著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扩容、增活“四位一体”行政体制改革,全面释放城区、开发区经济发展活力。

完成新一轮区划调整。

将文化旅游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成建制划入汤岗子新城管理,将千山镇划入高新区管理,将大孤山街道划入铁东区管理,进一步优化了城市空间布局,拓展了城区、开发区发展空间。

向城区开发区放权力度加大。

出台《向城区和开发区下放市级管理权限的意见》,在省要求下放的22项权限基础上,向城区下放52项市级管理权限,向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汤岗子新城下放54项市级管理权限,城区、开发区发展活力全面增强。

全市城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7.1%,增速全省第一。

开发园区活力有效释放。

出台《推进开发园区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意见》,按照“减少层级、精简机构、理顺关系、提高效能”原则,对全市21个开发园区实行党政合一体制和“扁平化”管理模式,面向全社会招聘选拔优秀人才。

全年开发园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54.1亿元,增长24.5%,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主战场。

简化行政审批取得突破。

出台《鞍山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方案》,全面清理和精简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将项目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审批时间由203天压缩到最短32天。

调整4个单位的行政管理体制,政府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统筹兼顾抓城乡建设,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坚持把完善基础设施和改善人居环境作为重点惠民工程来抓,城市承载能力和城乡环境军转干考试质量显著提高。

城乡建设管理不断加强。

总长55.5公里的兴业大道主体竣工。

四达大道、奥育街等48条道路新建改造工程和千山西路、五一路等183条道路维修养护工程全面完成。

建国大道、鞍山路等重点道路加快建设。

建成长途客运北站。

腾鳌机场盲降系统建成使用,开通鞍山至北京、上海航线。

高标准完成千山东路、兴业大道等绿化工程199万平方米,全市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水平显著提升。

开展整治非法营运、超载超限、占道经营、行人闯红灯、城市犬害等专项行动,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全面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卫生死角,营造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

新城新市镇加速建设。

汤岗子新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新城“五横六纵”主干路网、中央活力区分支路网和凤凰湖核心景区建设全速推进,台湾京辉京华城、香港南宇七星会馆、东泰盛唐国际五星级酒店等11个重点项目全面开工,汤岗子新城中心医院、鞍山师范学院新校区、新加坡天丞国际学校等8个社会事业项目全面启动。

达道湾、腾鳌、海西、析木、八角台、玉都新城和牛庄新市镇建设全面推进。

海城、台安、岫岩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行政中心和商务中心建设,完成县域房地产开发面积878万平方米。

生态环境建设全面加强。

出台《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召开省蓝天工程现场会,与鞍钢等重点企业签署治理责任状,安排总投资188亿元,全年开工87个重点项目,鞍钢二烧厂烧结机脱硫、冀东水泥回转窑脱硝等46个项目竣工。

青山工程完成小开荒还林3.49万亩,退坡地造林4.91万亩,封育围栏1103公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1.1万亩,墓园绿化12.2万株,青山工程综合排名全省第一。

碧水工程完成达道湾等4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东台等4座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

污染30余年的运粮河得到有效治理,彻底改善了周边8个村3万多名群众生活环境,提升了高铁西站城市窗口形象。

(五)全心全意抓民生改善,惠民生取得实效以为城乡群众办20件实事为重点,努力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民生工程积极推进。

高度重视回迁房建设,投资33.5亿元,新建续建33个回迁房项目,建成回迁房86万平方米,安置居民4814户。

全年城镇实名制就业1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到1.97%。

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百日行动,全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人均增长166元。

在全省率先启动22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15%。

城市和农村低保年标准分别提高720元和480元。

物军转干考试价保持总体稳定。

新建改造100个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和37所农村敬老院。

资助5万名困难家庭学生就学。

为1万名计划怀孕群众实施免费健康检查。

引进200辆清洁能源公交车。

新建维修改造供暖锅炉92台、管网102公里。

恢复重建320公里水毁农村公路。

加大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力度,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

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完成30所城乡公办幼儿园和145所标准化中小学建设改造任务,铁东、立山进入省基础教育强县区行列。

市职教城直属5所中职学校分别进入国家和省级示范校行列。

新建50个社区图书馆,图书馆“一卡通”实现全地区图书资源共享。

新建成电影大厦。

完成有线电视数字化整转工作。

全面推行市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供应管理。

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第二医院等公立医院改革。

完成肿瘤医院整体建设。

试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和肾病透析患者免费治疗工程。

奥体中心一场三馆建成使用,圆满完成十二运赛事组织安保工作。

新建改造100个城乡健身广场。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老龄、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残联、统计、接待、史志、档案、气象、地震、人防、民兵预备役、双拥共建等工作都有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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