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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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查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查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查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1 总则12 基本要求13 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33.1 隐患排查方式33.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44 隐患排查内容54.1 安全基础管理5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6 4.3 工艺管理64.4 设备管理74.5 电气系统74.6 仪表系统84.7 危险化学品管理8 4.8 储运系统94.9 消防系统94.10 公用工程系统105 隐患治理与上报10 5.1 隐患级别105.2 隐患治理105.3 隐患上报111 总则1.1 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实施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 本导则所称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2 基本要求2.1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和不断完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2.2.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1. 前言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过程中,由于自身特性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中毒、泄漏等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实施导则。

2. 事故隐患排查2.1 隐患排查目标隐患排查的目标是发现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事故风险。

2.2 隐患排查内容隐患排查的内容包括:•生产设施:包括生产设备、工艺管道、储罐、容器等;•储存设施:包括仓库、储罐、堆场等;•运输设施:包括运输车辆、船舶、管道等;•使用设施:包括实验室、车间、使用设备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周边环境:包括防护距离、周边居民区、交通状况等。

2.3 隐患排查方法隐患排查方法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现场查看:包括生产现场、储存现场、运输现场等;•访谈:与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交谈;•检测检验: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如泄漏检测、强度检测等;•安全风险评估: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3. 事故隐患治理3.1 治理原则事故隐患治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时性:发现隐患立即治理,避免事故发生;•针对性:针对不同隐患,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有效性:治理措施应确保隐患消除或风险可控;•经济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考虑治理成本。

3.2 治理措施治理措施包括:•整改消除: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进行整改;•监控措施:对暂时无法整改的隐患,采取监控措施,如设置报警装置、加强巡检等;•改造升级: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停用淘汰:对无法整改、改造的隐患设施、设备,应停用或淘汰;•安全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应急预案: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1 总则1.1 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化工企业参照执行。

1.3 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安全风险点是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2 基本要求2.1 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2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全体员工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3 企业应充分利用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安全风险分析方法,或多种方法的组合,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选用风险评估矩阵(RAM)、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有效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4 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开展HAZOP 分析。

2.5 精细化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3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3.1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3.1.1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

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国家安监总局)

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国家安监总局)

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2012.07目录1总则 12 差不多要求13 隐患排查方式及频率23.1 隐患排查方式23.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34 隐患排查重点内容44.1 安全基础治理隐患排查重点4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隐患排查重点5 4.3 工艺隐患排查重点64.4 设备隐患排查重点74.5 电气系统隐患排查重点 74.6 外表系统隐患排查重点 84.7 危险化学品治理隐患排查重点 84.8 储运系统隐患排查重点 94.9 消防系统隐患排查重点 94.10 公用工程隐患排查重点105 隐患评估、治理与上报105.1 隐患级别 105.2 隐患评估与治理 115.3 隐患上报 116 附件--各专业隐患排查表 136.1 安全基础治理隐患排查表136.2 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隐患排查表20 6.3 工艺隐患排查排查表246.4 设备隐患排查表 276.5 电气系统隐患排查表356.6 外表隐患排查表 396.7 危险化学品治理隐患排查表42 6.8 储运系统隐患排查表446.9 消防系统隐患排查表506.10 公用工程隐患排查表541总则1.1 为了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排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特制定本实施导则。

1.2 本导则要紧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带储存的经营、使用等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 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治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治理上的缺陷。

要紧包括:(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治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形。

(2)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重大泄漏、火灾爆炸、财产缺失等事故的缺陷。

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国家安监总局

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国家安监总局

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国家安监总局 Lele was written in 2021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目录1总则为了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特制定本实施导则。

本导则主要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带储存的经营、使用等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主要包括:(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重大泄漏、火灾爆炸、财产损失等事故的缺陷。

2 基本要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体制和制度,实现企业隐患的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

企业应建立明确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企业应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2)明确企业隐患排查、登记管理、治理、上报等的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工作人员及其职责;(3)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登记建档、隐患治理、隐患上报及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等各项制度。

企业应当按照确定的隐患排查频次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隐患分级标准,进行评估分级;并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治理措施予以消除;对短期内难以消除的事故隐患,应当确定治理计划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管理,适时进行治理排除。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一、导则的制定背景随着我国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生产工艺和设备也越来越复杂。

同时,由于一些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加强企业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本导则。

二、导则的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

包括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原则1、全员参与原则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需要企业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从高层管理人员到一线操作人员,每个人都要承担起相应的安全责任。

2、全过程控制原则要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包括规划、设计、建设、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

3、分级分类原则根据企业的规模、危险程度、管理水平等因素,对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确定不同级别的排查治理重点和要求。

4、动态管理原则安全风险隐患是不断变化的,因此排查治理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新的风险隐患,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

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方式和内容1、排查方式(1)日常排查企业应建立日常排查制度,每天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作业活动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2)综合性排查企业应定期组织综合性排查,全面检查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作业环境等,一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专业性排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生产特点和危险特性,组织专业人员对重点部位、关键设备、重大危险源等进行专业性排查,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

(4)季节性排查根据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汛防台、防暑降温、防寒防冻等工作进行季节性排查。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辩识分级和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控标准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辩识分级和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控标准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辩识分级管控标准本次风险分级(安全管理除外)共分为四个级别,分别为A 级(红色)、B级(橙色)、C级(黄色)、D级(蓝色)。

其中A级最高,D级最低。

本次风险分级采用两种方式:1、直接判断法;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一、直接判断法风险分级标准风险分级从工艺、设备设施、仓库、储罐区、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六个方面进行分级,同一区域内涉及不同类别风险应分别进行风险分级,分级结果按较高级别确定。

风险辨识的区域应为企业全部作业区,辨识基本单元应为相对独立的生产装置或设备设施。

(一)工艺风险分级1、列入重点监管的下述危险化工工艺的为A级(红色)风险1)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一氧化碳与氯气的反应得到光气;光气合成双光气、三光气;采用光气作单体合成聚碳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的制备;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的制备、异氰酸酯的制备等);2)电解工艺(氯碱)(氯化钠(食盐)水溶液电解生产氯气、氢氧化钠、氢气;氯化钾水溶液电解生产氯气、氢氧化钾、氢气);3)硝化工艺的直接硝化法(苯硝化制备丙三醇与混酸反应制备硝酸甘油;氯苯硝化制备邻硝基氯苯、对硝基氯苯;苯硝化制备硝基苯;蒽醌硝化制备1-硝基蒽醌;甲苯硝化生产三硝基甲苯;硝酸胍、硝基胍的制备; 浓硝酸、亚硝酸钠和甲醇制备亚硝酸甲酯;丙烷等烷烃与硝酸通过气相反应制备硝基烷烃等。

);4)合成氨工艺(节能AMV法;德士古水煤浆加压气化法;凯洛格法;甲醇与合成氨联合生产的联醇法;纯碱与合成氨联合生产的联碱法;采用变换催化剂、氧化锌脱硫剂和甲烷催化剂的“三催化”气体净化法等。

);5)新型煤化工工艺(煤制油(甲醇制汽油、费-托合成油)、煤制烯烃(甲醇制烯烃)、煤制二甲醚、煤制乙二醇(合成气制乙二醇)、煤制甲烷气(煤气甲烷化)、煤制甲醇、甲醇制醋酸等工艺)6)聚合工艺(聚烯烃生产;聚氯乙烯生产;合成纤维生产;橡胶生产;乳液生产;氟化物聚合);7)加氢工艺(不饱和炔烃、烯烃的三键和双键加氢;芳烃加氢;含氧化合物加氢;含氮化合物加氢;油品加氢。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2-
-2- / 5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1.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
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

设备
及设备的数量; 2.特种设备没有办理使用
0
登记证书,或者未按要求定
期检验的数量。
≥10;
或化工生产装置未
1-2
3-5
6-9
按国家标准要求设
置双电源或者双回
路供电的

自控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 自动控制水平和化工安全
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
家标准或未有效执行的问
题数量。
等级标准
2
3
4
1-3
4-6
7-9
平均 L 值
L 值 (四舍五
5
入取整)
≥10
-1- / 5
-1-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
格的人次;
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 置的生产、设备及工艺专业
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
在化工园区 或专门区域 内且满足 13 号公告要求
在化工集中区 或专门区域内 且满足 13 号公
告要求
未在化工园区 (化工集中
区)或专门区 域内,满足 13
号公告要求
在化工园区 (化工集中 区)或专门区 域内,但不满 足 13 号公告 要求
未在化工园区 (化工集中
区)或专门区 域内,且不满 足 13 号公告要
1-2
3-4
5-6
7-9
≥10

应急 救援 能力
有应急预案,有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和演练情况
自设专职消 自设专职消防 防应急队伍,应急队伍,未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但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中,首先要制定详细的排查方案,明确具体的排查内容和检查标准。

排查人员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必要时,应邀请专家进行技术支持。

1. 生产设施方面生产设施包括输送系统、储存设施、生产设备等。

排查时应仔细检查它们的完好程度,如管道是否漏水、变形、磨损、储罐是否损坏、变形等,以及设备的使用寿命是否到期等。

2. 环保设施方面环保设施包括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废固体处理等。

在排查时要检查它们的环保设施是否达标,是否存在漏洞,是否存在未接受控制排放废气、废水、废固体的内容。

排查时还要特别注意储存污染物的设施和装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 安全措施方面安全措施包括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等。

在排查时要细心检查它们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如接地是否可靠、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是否存在不合格的产品或设备、是否存在越权改动的内容。

4. 人员安全方面人员安全包括培训、安全保障、岗前体检等。

在排查时要检查人员是否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是否有相关培训相关证明和记录,是否有岗位特别规定和岗位分级,是否有岗前、年度体检的记录。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治理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事故隐患治理中,必须采取科学的依法治理措施,实现从源头上控制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

1. 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依法依规建设环保设施,规范污染源头的相关设备和储存设施,防止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和事故发生。

如果危险化学品企业环保设施不达标,违反法律法规,应当大力惩治,责令整改,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有效手段。

为了推动和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并持之以恒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按照《导则》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实时监控重大隐患,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

强化《导则》的宣传培训,确保企业员工了解《导则》的内容,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规范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采取培训、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导则》宣贯,增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主动性,指导企业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方法和工作要求;及时搜集和研究辖区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预警预报机制,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8月7日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1总则1.1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实施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 本导则所称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取值标准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取值标准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取值标准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
注1:企业涉及的化学品急性毒性危害类别参照《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8部分:急性毒性》(GB 30000.18-2013)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

注2:每个项目有多个取值时,Ln(n=1,2,3……10)取最大值。

无此项目时,Ln不取值。

注3:按照实际取值项目数计算L值,L =(L1+L2+……+Ln)/n。

L级差为1,当L大于1且小于等于2时,L取2,以此类推。

人数合计。

有多个生产装置的厂房按一座厂房统计人数。

多个防火分区的仓库,按防火分区中最多人数统计。

注2:同一企业或相邻企业满足防火间距规定的相邻装置、设施内的现场人数,是指同一企业或相邻两个企业满足防火间距规定的相邻装置、设施内现场作业、巡检最多人数的合计。

注3:低密度人员场所(人数<30人):单个或少量暴露人员。

注4:居住类高密度场所(30人≤人数<100人):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

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30人≤人数<100人):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

注5:高敏感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监狱等。

重要目标: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特殊高密度场所(人数≥100人):大型体育场、交通枢纽、露天市场、居住区、宾馆、度假村、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

注6:每个项目有多个取值时,Sn(n=1,2,3……5)取最大值。

无此项目时,Sn不取值。

注7:S取大值,即S=MAX(S1,S2……S5)。

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辩识、评估、分级标准及管控措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辩识、评估、分级标准及管控措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辩识、评估、分级标准及管控措施为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整治挺在事故前面,有效防范和遏制伤亡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及管控措施。

一、编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关于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指导意见》(甘安委发电〔2016〕5号)《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AQ301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该行业涉及的其他标准、规范、文件。

二、安全风险和隐患辨识与分析(一)安全风险辨识。

安全风险辩识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前提和基础,其目的是要识别出企业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其原因、影响范围和潜在后果。

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时,要充分利用现有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评价及安全专项研究等工作的成果,对这些工作中辨识出的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认真梳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挖掘可能存在的风险,拓展风险辨识的深度和广度,同时提高辨识准确性和效率。

为提高安全风险辨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要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动全体员工特别是生产一线作业人员参与安全风险辨识,利用岗位人员对作业活动熟悉的优势,对单元中的作业活动、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岗位人员、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最新】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最新】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1总则1.1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实施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 本导则所称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 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包括:(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2基本要求2.1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和不断完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2.2.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分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2.2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 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1.总则1.1 为了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化工企业参照执行。

1.3 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安全风险点是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2.基本要求2.1 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全体员工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3 企业应充分利用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安全风险分析方法,或多种方法的组合,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选用风险评估矩阵(RAM)、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有效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4 企业应定期开展HAZOP分析,针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

2.5 精细化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3.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3.1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3.1.1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线三排”隐患分级分类标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线三排”隐患分级分类标准

广东明德化工有限公司隐患分级分类标准根据《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指引》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编辑本单位隐患分级分类标准,作为我公司隐患分级分类的依据。

一.隐患分级按照隐患的整改、治理难度极其影响范围,将我公司隐患分级标准定为:班组级(3级)、车间级(2级)、厂(公司)级(1级)。

二.隐患分类隐患按照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通常分为一般隐患(B类)和重大隐患(A类)。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三.隐患治理51.借助监控等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统计分析,查找习惯性或群体性隐患,有针对性地改进管理措施。

52.隐患治理通常遵循分级分类、闭环管理的原则。

班组级、车间级、厂(公司)级隐患,由相应级别的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工程部有关人员组织治理。

其中,重大隐患依法由公司主要负责人陈帝盛组织治理。

5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通常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措施来消除或减弱,以达到事故预防的效果。

工程技术措施通常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的原则;管理措施通常是通过深入研究分析隐患产生原因中的管理因素,发现和掌握其管理规律,通过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来实现。

54.一般隐患通常采取现场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的方式治理。

属于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装置没有启用等不安全状态,可要求现场立即整改。

属于难以做到立即整改且不需要停产停业的,可发出隐患整改通知,明确隐患情况、整改负责人、整改方法及要求、整改完成的时限等事项。

55.重大隐患要依法制定专门的治理方案。

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保障、负责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56.重大隐患治理过程中,要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表 1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L 判断准则
序 号
类别
项目
1
1.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问
题数量;
2.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
安全 控制指标或者制定的操作
一 管理 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完
0
制度 善的问题数量;
3.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
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
生产储存装置由 乙级及以下资质 设计单位进行全 面设计的,不涉 及首次工艺和精 细反应风险评估
生产储存装置 由甲级资质设 计单位全面设 计的,涉及首次 工艺或需要精 细反应风险评 估,已完成论证 或评估
生 由 资 的 艺 反 已 评产 乙 质 , 或 应 完 估涉储 级 全 需 风 成及存 及 面 要 险 论首装 以 设 精 评 证次置 下 计 细 估 或工,首 级 门 论 企 件 全次 人 组 证 业 要 风工 民 织 的 未 求 险艺 政 安 或 按 开 评未 府 全 精 规 展 估经 有 可 细 范 反 的过 关 靠 化 性 应省 部 性 工 文 安
在化工集中区 或专门区域内 且满足 13 号
公告要求
未在化工园区 (化工集中 区)或专门区 域内,满足 13 号公告要求
在化工园区 (化工集中 区)或专门区 域内,但不满 足 13 号公告 要求
未在化工园区 (化工集中
区)或专门区 域内,且不满 足 13 号公告
要求
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
标准(试行)》情况。
涉及且已实现自 控,完成安全仪 表系统评估和完 善工作,满足安 全功能或完整性
等级要求
不涉及且未实 现自控,未设置 独立的安全仪
表系统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及依据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及依据

控制室或机柜间与装置的防火间距应满足GB 50160 15 要求;控制室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
应有门窗、孔洞,并应满足防火防爆要求。
16
火炬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 50160规定 。
17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线不得兼作走行线。
联合装置视同一个装置,其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18 应按相邻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确定,其防火间距
12
化工与同类及油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 50160规 定。
液化烃罐组与电压等级330kV~1000kV的架空电力
13
线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0m。单罐容积大于等于 50000m3 的甲、乙类液体储罐与居民区、公共福利
设施、村庄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0m。
14 内部设施之间防火间距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9 规,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安全生产状
况,研究重大问题,并督促落实情况。
10
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 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
是否依法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了专职安全管 理人员: ①从业人员不足100 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②从业人员在100 人以上不足300 人的,设置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 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③从业人员在300 人以上不足1000 人的,应当设置 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 11 但最低不少于3 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④从业人员在应当1000 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3 名注 册安全工程师。 ⑤提供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不是本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且未与中介机构签订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 务委托协 议。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范事故风险,建立的一套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制定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程序,明确隐患的识别、排查和治理的要求和步骤。

2. 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3.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和监督。

4. 开展定期的隐患排查工作,包括对企业的设施、设备、工艺、工作环境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5. 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评估和等级划分,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6. 确保隐患整改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对重大隐患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置。

7.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汇总和分析隐患排查治理的数据和信息。

8.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9. 定期组织内部和外部的安全评审和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断完善和改进,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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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标准
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一、隐患排查内容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点,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安全基础管理;
(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3)工艺;
(4)设备;
(5)电气系统;
(6)仪表系统;
(7)危险化学品管理;
(8)储运系统;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统。

隐患排查要按专业和部位,根据岗位实际情况,按照上述内容,严格按一岗一表来制定检查表进行排查。

二、隐患分级标准
事故隐患分为三级:
1、一级隐患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列为一级(重大)隐患:
列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隐患认定指导目录(试行)》的重大隐患;
可能造成人员死亡事故或3-9人重伤事故的隐患;
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可能造成国际、国内影响的隐患。

2、二级隐患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列为二级隐患:
可能造成3人以上轻伤或1-2人重伤事故的隐患;
可能造成一定财产损失的隐患;
可能造成本地区内影响的隐患;
可能造成对周边企业、社区产生影响的隐患。

3、三级隐患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列为三级隐患:
可能造成人员轻微伤害或没有受伤;
可能造成的损失很小。

三、隐患治理
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做到“五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

三级隐患由工段长或班组长组织进行确认及风险评估,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3日内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复查后,填写《隐患登记处理台帐》。

无法完成整改的,制定控制措施、进行安全告知,同时上报车间或分厂,由车间或分厂进行处置。

二级隐患由车间主任或分厂厂长组织进行确认及风险评估,制定整改措施,10日内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复查后,填写《隐患登记处理台帐》。

无法完成整改的,制定控制措施、进行安全告知,同时上报公司,由公司进行处置。

一级(重大)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实施完成后,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名称、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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