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 如适用性满足要求,土壤污染物分析可采用指定方法以外的标准分析方法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土壤与地下水》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土壤与地下水》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土壤与地下水》是国家环境保护部(现已改名为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一份技术指南,旨在指导和规范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
该技术指南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指南的适用范围和目的:明确了本指南适用的环境和鉴定评估的目的。
2. 鉴定评估流程:详细介绍了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步骤和方法,包括调查与取样、分析与测试、数据处理与评估等。
3. 鉴定评估方法:对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方法进行了说明,包括环境质量标准的选用、风险评价方法、损害鉴别方法等。
4. 鉴定评估报告:阐述了鉴定评估结果的报告撰写要求和内容。
该技术指南的发布旨在加强对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工作,提供科学和规范的指导,保护生态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该指南适用于环境保护、环境监管、环境风险评估、土壤修复等领域的专业人士和相关工作人员。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19.06.20•【字号】沪环土〔2019〕144号•【施行日期】2019.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19〕144号各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国家污染场地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活动,对接国家污染场地系列环境保护标准规范,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6月20日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指南(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国家污染场地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活动,对接国家污染场地系列环境保护标准,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
本指南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的建设用地地块。
二、原则规定本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活动,应当依据国家污染场地系列环境保护标准与指南,并符合本工作指南相关要求。
国家污染场地系列环境保护标准与指南,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已发布的技术标准:(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5)《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6)《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7)《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78号)(8)《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10)《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有更新时,按照国家最新发布的标准规范执行。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3.09.19•【文号】环环评〔2023〕52号•【施行日期】2023.09.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要素保障,持续释放改革效能,以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环评制度衔接联动、优化环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及时推广,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排污许可、执法监督闭环环境管理体系,发挥制度合力,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工作原则加强联动、提升效能。
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排污许可制度高效联动,发挥制度合力,拓展改革空间,优化环评管理,提升源头预防效能。
完善流程、保障发展。
统筹从宏观到微观、从源头到过程各项管理要求,优化管理流程,强化环评保障,提升环评效率和质量,服务高质量发展。
绿色引领、守牢底线。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理念,加强宏观管控,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引领、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守牢生态环保底线。
严格监管、注重实效。
加强与生态环境执法监督联动,严格监督管理,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制度执行到位、生态环保要求落实到位。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总体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排污许可、执法监督等制度衔接更加顺畅,基层审批、评估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支撑水平显著增强,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和企业落实环评责任意识持续提升,环评工作进一步优化。
2024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备考试题库下(填空、简答题)
2024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备考试题库-下(填空、简答题:匚总)填空题1 .土壤的监测项目分为常规项目、()和选测项目.答案:特定项目2 .专门用于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的仪器设备应当符合()要求,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当是()或具有()的标准物质。
答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I有证标准物质I溯源性3 .《土壤PH值的测定电位法》(HJ962-2018)中规定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允许差值为()个pH单位.答案:0.34 .实睑室使用新标准、新方法实施检测前,应从()、()()等条件具备方面予以睑证或确认,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答案:仪器设备I环境条件I人员技术5 .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中,在可见光区使用的光源为()灯,用的棱腕和比色皿的材质可以是();在紫外光区使用的光源为()灯,用的棱镜和比色皿的材质必须是(). 答案:铝I玻璃或石英I氢或气I石英6.ICP-OES法测定时,()法是实际应用最广泛的校正干扰的数学法,多数ICP光谱仪软件中采用这种方法.15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按照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对现场测试或采样的场所环境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并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和环境条件等。
答案:电力供应I安全防护设施I场地条件16 .我国《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在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的时限是()h内.答案:117 .标准假彩色合成(如TM4、3、2合成)的卫星影像上大多数植被的颜色是().答案:红色18 .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总体目标是要建立()、()、()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答案:独立I权威I高效19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测定水中氨氮时,纳氏试剂是用K1.()和()试剂配制而成,且两者的比例对显色反应的灵敏度影响较大.答案:HgCIZ(或Hg1.2)∣KOH2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O-2O11)规定,通常监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用()表示。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
Ar Ar
40Ar + 2
38
+
Ar Cl
35
+
34SO+ 34SOH+
81BrH+
Ar37Cl+
79BrO+ 81BrO+ 81BrOH+
SO2+,S2+ PO2+ ArNa+ TiO
— 8 —
ZrO
10108-116
Cd
氧化物干扰和双电荷干扰可通过调节仪器参数降低干扰程度。 4.2 非质谱型干扰 非质谱型干扰主要包括基体抑制干扰、空间电荷效应干扰、物理效应干扰等。非质 谱型干扰程度与样品基体性质有关,通过内标法、仪器条件最佳化等措施可以消除。 2-1-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级纯化学试剂,实验用水为新制备 的去离子水。 5.1 浓盐酸(HCl) :=1.19 g/mL,优级纯或高纯。 5.2 浓硝酸(HNO3) :=1.42 g/mL,优级纯或高纯。 5.3 氢氟酸(HF) :=1.49 g/mL。 5.4 双氧水(H2O2) :=30%。 5.5 2%硝酸溶液:2+98。 5.6 5%硝酸溶液:5+95。 5.7 单元素标准贮备液:=1000 mg/L: 可用高纯度的金属 (纯度大于 99.99%) 或金属盐类 (基准或高纯试剂) 配制成 1000 mg/L 含 2%硝酸(5.5)的标准贮备液。或可直接购买有证标准溶液。 5.8 多元素标准贮备液:=100 mg/L: 用 2%硝酸溶液(5.5)稀释单元素标准贮备液(5.7) ,或可直接购买多元素混合有 证标准溶液。 5.9 多元素标准使用溶液:=1.00 mg/L: 用含 2.0%硝酸(5.5)溶液稀释标准贮备液(5.7 或 5.8) 。 5.10 内标标准储备溶液:=10.0 mg/L: 宜选用 6Li、45Sc、74Ge、89Y、103Rh、115In、185Re、209Bi 为内标元素。可直接购买 有证标准溶液配制,介质为 2%硝酸溶液。 5.11 质谱仪调谐溶液:=10.0 g/L: 宜选用含有 Li、Y、Be、Mg、Co、In、Tl、Pb 和 Bi 元素的溶液为质谱仪的调谐溶 液。可直接购买有证标准溶液配制。
生态环境部 无组织排放标准
生态环境部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是指在生产、使用、处理或处置过程中,没有经过任何有效的控制和处理手段而直接排放到大气、水体或土壤中的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的存在使得环境污染问题愈发严重,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生态环境部制定了相关的无组织排放标准。
1. 排放物种类:无组织排放标准的第一项内容是明确排放物的种类。
例如,大气无组织排放标准可以包括各种气体、颗粒物和恶臭物质等;水体无组织排放标准可以包括各种化学物质、重金属和有机物等;土壤无组织排放标准可以包括各种有害物质和农药残留物等。
2. 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标准的核心内容是明确各种排放物质的限值标准。
例如,大气无组织排放标准可以规定各种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水体无组织排放标准可以规定各种化学物质的排放浓度限值;土壤无组织排放标准可以规定各种有害物质的安全限量等。
3. 监测与检测方法:无组织排放标准还需要明确监测和检测无组织排放物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例如,大气无组织排放标准可以要求使用特定的气体监测仪器和颗粒物采样装置进行监测;水体无组织排放标准可以要求使用特定的化学分析方法和水质监测技术进行检测;土壤无组织排放标准可以要求使用特定的采样方法和分析仪器进行测试。
4. 排放管控措施: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设定不仅需要考虑污染物的特性,还需要考虑排放源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因此,无组织排放标准还需要明确相应的排放管控措施。
例如,可以规定在排放源上安装特定设备,如烟气脱硫装置、废水处理设备等,以降低排放物浓度。
5. 处罚和管理措施:无组织排放标准中还需要明确相应的处罚和管理措施,以保证标准的执行和有效监督。
例如,可以规定违反无组织排放标准的行为将受到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措施,同时加强相关部门的执法和监管力度。
总之,无组织排放标准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控制和减少无组织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标准的宣传和执行,不断完善标准,提高监测和治理能力,推动无组织排放问题的解决,实现可持续发展。
3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于3月1日起开始施行。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工业企业及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工业企业及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其他水污染物指标,执行现行相应标准。
详情如下: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工业企业及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工业企业及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其他水污染物指标,执行现行相应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HJ 592 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597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01 水质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HJ 602 水质钡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03 水质钡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20 水质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HJ 621 水质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636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7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9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8 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 665 水质氨氮的测定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6 水质氨氮的测定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7 水质总氮的测定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68 水质总氮的测定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70 水质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1 水质总磷的测定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3 水质钒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76 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HJ 686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 694 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HJ 697 水质丙烯酰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700 水质65 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15 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16 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06 水质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 810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22 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28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环境评估师在土壤污染评估中的方法与技巧
环境评估师在土壤污染评估中的方法与技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土壤污染问题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挑战。
环境评估师在土壤污染评估中起着关键的作用,他们通过一系列的方法和技巧来识别、测量和评估土壤的污染程度。
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一些常用的方法与技巧,帮助环境评估师更好地开展土壤污染评估工作。
一、现场调查与样本采集首先,在土壤污染评估中,环境评估师需要进行现场调查和样本采集。
现场调查是基于对污染源和土壤环境的观察,通过采集土壤样本来确定污染的来源和分布。
环境评估师应该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本点,使用标准采样方法采集土壤样本,确保样本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实验室分析与检测采集到土壤样本后,环境评估师需要将样本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与检测。
常用的土壤污染指标包括重金属、有机物、酸碱度等。
通过实验室分析,评估师可以确定土壤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和分布情况,从而对土壤污染程度进行评估。
三、数据分析与解读在得到实验室分析结果后,环境评估师需要进行数据分析与解读。
他们可以利用统计学方法,比如均值、方差分析等,对土壤污染数据进行处理,从而得出对土壤污染程度的量化评估。
此外,评估师还需要将数据与相关法规、标准进行对比,判断土壤是否达到污染阈值,从而评估土壤的治理与修复需求。
四、风险评估与管理在土壤污染评估中,环境评估师还需要进行风险评估与管理。
通过评估土壤污染的潜在生态和人体风险,评估师可以确定污染所带来的健康和环境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例如,如果土壤中污染物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标准,评估师可以建议修复土壤、隔离污染源或采用其他适当的措施来降低风险。
五、技术更新与专业培训最后,环境评估师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术。
由于土壤污染评估技术不断发展,评估师应该关注最新的研究成果和行业动态,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术会议,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综上所述,环境评估师在土壤污染评估中需要进行现场调查与样本采集、实验室分析与检测、数据分析与解读、风险评估与管理等一系列工作。
我国场地调查土壤中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思考
我国场地调查土壤中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思考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问题日益凸显,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工业企业污染场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产生了不利影响。
为了做好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工作,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了基于风险的场地污染调查、评估与修复管理技术体系。
关键词:我国场地;调查土壤;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思考1标准现状与水和空气中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相比,我国颁布的土壤环境标准分析方法较少。
经统计,生态环境部于2017年—2019年集中颁布了29项土壤中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见表1),其中,有机物20项,无机物9项,还有4项标准在征求意见中。
上述标准以有机物分析方法为主,逐渐弥补了我国在土壤有机物监测方面的空白。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以下简称《GB36600—2018》)是与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系列标准配套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同时也是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中选择污染物指标及其分析测试方法的主要依据。
该标准涵盖85种化合物,其中,重金属11种,无机物2种,挥发性有机物3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41种。
每种化合物分别对应一个或多个分析方法,其中,重金属检测为元素总量分析,采用原子荧光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和X射线荧光光谱法等;无机物检测包括甲基汞和氰化物两种化合物;挥发性有机物检测采用顶空/气相色谱法或气相色谱质谱法,以及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或气相色谱质谱法;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采用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液相色谱质谱法和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质谱法等。
2存在的问题分析2.1一些重要污染物指标缺乏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作为污染场地调查的主要依据,《GB36600—2018》发布时未提供六价铬、甲基汞、阿特拉津、敌敌畏、乐果、多溴联苯(总量)和石油烃等监测指标的标准分析方法,以及采用液相色谱质谱测定苯胺和3,3’二氯联苯胺的标准分析方法。
土壤污染物处理及排放与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符合性
土壤污染物处理及排放与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符合性引言土壤污染已经成为当前全球面临的一项紧迫环境问题。
在土壤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中,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标准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文将重点讨论土壤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问题,并探讨其与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符合性。
土壤污染物处理的重要性土壤污染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严重影响。
处理土壤污染物既是保护环境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健康的责任。
通过科学、高效的处理方法,可以有效降低土壤污染物的浓度,恢复土壤的生态功能,并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危害。
土壤污染物的排放与环境保护标准国家和地方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标准,旨在保障土壤污染物的排放符合环境要求。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了土壤污染物的种类、浓度限值、排放途径等方面的要求。
企业和个人在处理土壤污染物时,必须依据这些标准进行操作,以确保其处理和排放行为的合法性和符合性。
土壤污染物的处理方式土壤污染物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物理方法、化学方法和生物方法。
物理方法通过物理手段去除和分离土壤中的污染物;化学方法利用化学反应去除和降解土壤中的污染物;生物方法采用生物降解和生物转化的方式处理土壤污染物。
不同的处理方式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土壤污染物,也需根据环境保护标准进行选择和操作。
土壤污染物处理与排放的符合性评估为了保证土壤污染物处理和排放的符合性,需要进行全面的符合性评估。
这包括对处理方法的选择和操作过程的评估,以及处理后土壤的监测和评估。
符合性评估需要确保处理方法对污染物的去除效果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排放过程中的废气、废水等是否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
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重要性地方环保标准起补充和细化了国家环保标准的作用。
不同地区的土壤环境状况和土壤污染物种类各不相同,因此需要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地方性的环保标准,以更好地适应地方土壤环境的治理和保护需求。
地方标准的严格执行,对于地方土壤环境的修复和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结论土壤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需与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保持一致,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符合性。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第一部分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第一部分首先,该规定明确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掌握全国土壤污染的基本状况,为土壤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该规定还明确了调查的原则,包括科学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实用性等,以确保调查结果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规定中还对调查工作的组织管理进行了详细说明。
包括成立调查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组织调查工作的实施、监督和检查等。
同时,还规定了参与调查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以保证调查工作的质量。
规定的第一部分共计1200字以上,通过明确调查任务和内容、规定调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和人员要求等方面,为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提供了详细的技术规定。
这对于保护和管理土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可为相关部门和研究人员提供科学依据和操作指南,推动土壤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技术规范》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的程序以及基础信息调查、监测方案制定、现场采样、样品分析、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监测结果分析、监测报告编制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
工业园区(集中区)进行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的,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36600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HJ 25.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68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 96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1019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3 术语和定义HJ 68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key supervision enterprise of soil contamination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情况,确定纳入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单位,以下简称“重点监管单位”。
3.2土壤环境敏感目标potential sensitive target of soil environment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可能受其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物影响的居民区、学校、医院、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井、重要公共场所、食用农产品产地、自然保护区、地表水体等敏感区或对象。
[来源:HJ 25.1-2019,3.2,有修改]13.3特征污染物contaminant of concern重点监管单位生产运营过程中涉及的,可能导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特有污染物,尤其是有毒有害物质。
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的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方法
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的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方法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环境生态部的工作人员需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分析。
本文将介绍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所采用的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方法及其重要性。
一、引言环境监测数据的分析对于了解环境状况、评估环境风险以及制定环境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生态部的工作人员在进行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时,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二、趋势分析法趋势分析法是一种通过分析环境监测数据的时间序列来判断环境变化趋势的方法。
工作人员首先收集并整理环境监测数据,并绘制成趋势图。
然后,利用统计学方法对趋势图进行分析,如计算线性趋势线的斜率、使用回归分析等。
通过趋势分析法,工作人员可以发现环境状况的变化趋势,为制定环境保护策略提供依据。
三、空间分布分析法空间分布分析法是一种通过分析环境监测数据在空间上的分布情况来揭示环境污染程度及其影响范围的方法。
工作人员可以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技术,将环境监测数据转化为地图信息,并对其进行空间分布分析。
通过分析环境数据的空间分布情况,工作人员可以确定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四、相关性分析法相关性分析法是一种通过分析环境监测数据之间的相关关系来判断影响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的方法。
环境生态部的工作人员通常利用统计学方法,如相关系数分析、方差分析等来进行相关性分析。
通过分析环境监测数据之间的相关关系,工作人员可以确定污染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为精准的环境监测提供依据。
五、模型模拟法模型模拟法是一种通过建立环境模型来模拟环境监测数据并预测未来发展趋势的方法。
工作人员可以利用数学模型、物理模型等方法,对环境系统进行描述和预测。
通过模型模拟法,工作人员可以模拟环境变量的变化过程,并预测环境质量的未来发展趋势,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参考。
六、结论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通过趋势分析法、空间分布分析法、相关性分析法和模型模拟法等多种方法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分析。
这些分析方法有助于工作人员了解环境状况的变化趋势、揭示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评估环境风险以及预测环境质量的未来发展趋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工作规程》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工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2.06.09•【文号】环办监测函〔2022〕231号•【施行日期】2022.06.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关于印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工作规程》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2〕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有效应对火灾、爆炸、泄漏等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以下简称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污染,准确掌握事发地周边及附近敏感点空气污染状况,确保应急监测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我部组织制定了《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工作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6月9日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工作规程为有效应对火灾、爆炸、泄漏等引发的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污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准确掌握事发地周边及附近敏感点空气污染状况为目标,按照快速及时、准确可靠、数据说话、支撑决策的原则,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因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引发的重特大火灾、爆炸、泄漏等突发环境事件的空气应急监测。
不适用于涉及军事设施、核设施等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
一、应急监测工作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坚持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属地管理的原则。
事发地生态环境监测部门接到事件通知后,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监测预案,组织人员、调集应急监测设备赶赴现场开展应急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本级生态环境部门和上级生态环境监测部门。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影响程度和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预案要求,由本级(或上级)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成立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并以本级或上级生态环境监测部门为主要力量组建应急监测组。
生态功能区划技术暂行规程
附件:生态功能区划技术暂行规程2002-7-30 发布2002-9-1实施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生态功能区划的一般原则、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规程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的附件A、附件B、附件C、附件D和附件E都是规程的附件。
本规程由中国科学院编制。
本规程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务院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目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2. 引用标准13. 术语和定义14. 总则25.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46. 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77.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88. 生态功能区划109. 附件A 生态功能区划报告的编制提纲13附件B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方法15附件C 生态系统敏感性评价方法20附件D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方法27附件E 中国综合生态环境区划方案31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规程规定了生态功能区划的一般原则、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目的是指导有关部门组织制订生态功能区划,明确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与生态环境敏感性,确定区域生态功能分区,为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为环境管理和决策部门提供管理信息和管理手段。
1.2 适用范围本规程主要适用于省域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敏感性评价及生态功能分区,对于非省域地区可以参考本规程执行。
2 引用标准2.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3 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D238-87)2.4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96)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 生态环境问题: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的自然生态系统退化、环境质量恶化及由此衍生的不良生态环境效应,包括土壤侵蚀、沙漠化、酸雨、土壤盐渍化、草地退化、生物多样性丧失与水环境污染等。
土壤质量评价方法
土壤监测与评价方法的研究进展环科101令沛鑫2010013234[摘要]: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有限资源, 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墓础,土壤是维系陆地生态系统食物链的一个重要环节。
土壤质量好坏,直接影响植物产品的质量与数量,进而通过食物链影响人们的生活与人体的健康。
因此,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很多,目前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的方法很多。
常见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方法有单因子指数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灰色聚类法和综合指数法等。
单因子指数法只能识别单个污染物的污染状况,不能反映综合环境质量。
模糊综合评价法和灰色聚类法考虑了土壤环境质量的模糊性和综合性。
但对同一土壤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评价,往往得出不同的结果。
鉴于此,对几种常用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方法的特点作了分析和探讨,指出了各种方法的适用范围极其优缺点。
关健词:土壤环境质量土壤监测与评价评价方法讨论与进展正文:近30 年来,随着经济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城市和工业污染物向农村和农业环境转移,加上化肥、农药的不合理施用,使得土壤环境污染物种类和数量、发生的地域和规模、危害特点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1]。
土壤不仅是一种有限的资源, 作为地理环境的组成部分,也对人类生存和发展乃至地球上众多生命形态的生存繁衍有着重要的作用[2]。
所谓土壤环境, 就是地球生态系统中能够生长植物、具有一定环境容量及动态环境过程地表疏松层连续体构成的环境。
土壤环境与地球表层环境以及生物健康和人类健康均有重大关系[3,4]。
因此, 科学评价土壤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它不仅关系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而且还可以为土地、环境等部门提供合理保护与利用土壤资源的依据[5]。
随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不断深入, 尤其是在生态型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工作显得更为重要。
但由于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工作不象大气水环境质量评价那样有国家标准作为依据,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缺乏评价标准, 这给评价工作带来不少麻烦。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识别与评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识别与评估一、引言土壤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和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生态系统的稳定和人类生存。
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土壤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识别与评估是关键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识别方法和评估技术,旨在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专业的参考和指导。
二、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土壤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和放射性物质等。
其中,重金属如铅、汞、镉等会对土壤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有机污染物如多环芳烃、农药等具有持久性和生物毒性;无机污染物如氮、磷等过量排放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放射性物质则具有潜在的致癌风险。
三、有毒有害物质的识别方法1.化学分析法:通过采集土壤样品,进行化学实验分析,检测土壤中的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化学成分。
该方法具有准确度高、适用性广的特点,但需要专业的实验室和设备支持。
2.仪器分析法:利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如光谱仪、色谱仪等,对土壤样品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该方法具有快速、高效的特点,但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支持。
3.生物分析法:利用生物个体或生物群体对土壤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敏感性,评估土壤污染状况。
该方法具有直观、灵敏的特点,但需要建立可靠的生物监测体系。
四、有毒有害物质的评估技术1.污染指数法:通过比较土壤样品中的污染物浓度与背景值或标准值,计算污染指数,评估土壤污染程度。
该方法具有简单易行、适用性广的特点,但需要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土壤类型的差异。
2.地统计法:利用地统计学的原理和方法,对土壤污染数据进行空间分析和可视化表达,揭示土壤污染的空间分布和变异规律。
该方法具有科学性强、精度高的特点,但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和专业技术人员。
3.环境风险评估法:通过对土壤中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结合环境暴露和毒性效应评估,预测土壤污染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影响。
关于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问题分析
关于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问题分析摘要: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土壤污染问题的治理也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而对污染场地与土壤勘查修复工程对土壤环境评价的重要手段之一,尽管我国的土壤检测技术发展较晚,相关的理论与技术还不是十分成熟,通过对土壤监测评价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土壤环境评价的判别方法。
目前,我国的农田受污染的面积日渐扩大,对土壤环境质量的控制是保证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对推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当前我国污染土地质量与土壤环境检查评价的理论发展相对来说比较滞后,影响着我国土壤环境评价技术的形成,同时也影响着我国土壤环境修复的发展。
一、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存在的局限性1、现有的各类污染物质对土壤污染等级的规定不准确。
在现有的土壤评价指标中,主要采用的是单项污染指数法,主要是反映土壤中某种元素的含量是否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而土壤污染累计指数主要是相对于土壤中某种元素的含量是否满足国家指标规定的要求,主要是反映土壤中某种元素指标的含量异变程度,土壤的污染程度主要指污染物对土壤的成分、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等造成的影响,同时也会对人体的健康、生态产生影响。
但是,在实际的测量中,虽然致污染物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导致土壤的成为发生变化,但不一定会造成土壤的结构或性质发生变异,但是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因此,采用单项污染指数和土壤污染累积指数均不能有效的对土壤环境污染情况进行准确的表示,也不能表达土壤污染程度的全部内容。
因此,在现有的土壤环境监测标准与对土壤污染等级的评价指标存在不确定性。
2、综合污染指数法在土壤评价中存在不足。
在土壤环境评价指标中,一般采用土壤的综合污染指数(CPI)来对土壤的污染情况进行评价,在一般情况,在对土壤某种物质的含量进行分析时,也考虑了土壤中某种物质成分的背景值(CiB),还要求对土壤环境中的某物质成分的标准值(CiS)进行对比分析,二者的内涵存在一定的差别,前者要求土壤中的某种物质含量(Ci)在测量时是否超过了土壤的背景值,来分析土壤中的某种环境是否受到影响,如果测量的Ci>CiS,表示土壤受到污染物质的侵入或者污染;反之,说明土壤的某种元素含量符合要求,没有受到污染。
土壤环境标准
土壤环境标准土壤环境标准是指对土壤中各种污染物质的含量、性质和分布范围等进行评价和规定的一套标准。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土壤环境,维护人类健康和生态平衡。
一、标准制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3. 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二、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区域的土壤环境评价和监测。
三、主要指标及限值1. 污染物指标:重金属、有机物、放射性元素等。
2. 限值:根据不同污染物质,分别规定了不同的限值。
如重金属铅的限值为300mg/kg,苯系物质的限值为10mg/kg等。
四、评价方法1. 土壤样品采集:按照规定方法采集土壤样品。
2. 实验室分析:采用合适的实验室方法对样品进行分析。
3. 数据处理:对实验结果进行统计处理,并与标准限值进行比较。
4. 评价结果:根据实验结果和标准限值,对土壤环境进行评价。
五、监测要求1. 监测频率:根据不同地区和污染物质的情况,制定合理的监测频率。
2. 监测点位: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监测点位,覆盖不同类型的土壤环境。
3. 监测方法:应采用规范化的采样、分析和数据处理方法。
六、标准执行和管理1. 土壤环境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
2. 地方政府应按照标准要求制定本地区土壤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对于违反土壤环境标准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七、总结土壤环境标准是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之一。
我们应该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积极推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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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 | 如适用性满足要求,土壤污染物分析可采用
指定方法以外的标准分析方法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你厅《关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引用的污染物分析方法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我部环境保护标准管理要求,新制定、修订的质量标准、风险管控标准和排放标准中均明确“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国家发布的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如适用性满足要求,同样适用于本标准相应污染物的测定”。
在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过程中,指定方法以外的标准分析方法,如适用性满足要求,也可采用。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
2020年6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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