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技青年联合会章程
青年联合会策划书3篇
青年联合会策划书3篇篇一《青年联合会策划书》一、活动主题“汇聚青春力量,共筑美好未来”二、活动目的青年联合会旨在为青年提供一个交流、合作和发展的平台,促进青年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激发青年的创造力和积极性,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三、活动时间[具体时间]四、活动地点[详细地址]五、参与人员青年联合会成员、青年志愿者、社会各界青年代表六、活动内容1. 开幕式邀请嘉宾致辞,介绍青年联合会的宗旨和目标,宣布活动正式开始。
2. 主题演讲邀请知名青年企业家、学者、社会活动家等进行主题演讲,分享他们的成功经验和人生感悟,激励青年积极进取。
3. 分组讨论根据不同的主题,将参与者分成小组进行讨论,促进青年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培养团队精神和创新能力。
4. 互动游戏设计一些有趣的互动游戏,让参与者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增进彼此的了解和友谊。
5. 文艺表演邀请青年艺术家进行文艺表演,展示青年的才艺和风采。
6. 闭幕式七、活动宣传1. 社交媒体宣传利用、微博、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活动信息和宣传海报,吸引更多青年关注和参与。
2. 线下宣传在学校、社区、企业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发放传单,提高活动知名度。
3. 邀请嘉宾宣传邀请知名青年代表作为嘉宾参与活动,并通过他们的影响力吸引更多青年参与。
八、活动预算1. 场地租赁费用:[X]元2. 嘉宾交通、住宿费用:[X]元3. 餐饮费用:[X]元4. 宣传费用:[X]元5. 活动道具、礼品费用:[X]元6. 其他费用:[X]元总预算:[X]元九、活动效果评估1. 通过参与者的反馈和评价,了解活动的效果和不足之处,为今后的活动改进提供参考。
2. 统计活动的参与人数、关注度和影响力,评估活动的宣传效果。
3. 观察参与者在活动中的表现和交流情况,评估活动对青年之间的交流和合作的促进作用。
十、注意事项1. 活动现场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参与者的人身安全。
2. 活动宣传要及时、准确,避免出现信息误导和误解。
【最新】青年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全国青联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一九九○年八月二十三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我国基本的人民团体之一,是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为核心力量的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是我国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第二条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基本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旗帜,团结、教育各族各界青年;鼓励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最广泛地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青年的合法权益;引导青年积极健康地参与社会生活,努力为各族各界青年健康成长、奋发成长服务;积极发展同台湾青年、港澳青年及国外青年侨胞的联系和团结,发扬同世界各国青年的联系和友谊;为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促进祖国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而奋斗。
第三条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原则。
第四条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会员和委员第五条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由全国性的各青年团体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联合会等联合组成。
凡依法成立、赞成本章程、并自愿申请加入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青年团体,经本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即取得本会团体会员资格。
第六条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委员,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代表和特别邀请的各族各界青年的代表出任。
第七条会员团体的权利一、会员团体有向本会推荐委员的权利二、会员团体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三、会员团体有根据本会的决议精神,独立开展本团体会务工作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团体的义务一、会员团体有遵守本会章程和执行决议的义务。
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在执行的前提下,可予保留;二、会员团体有向本会交纳会费、报告团体会务的义务;三、会员团体有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反映各族各界青年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第九条会员团体如果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由本会常务委员会分别依据情节给予警告或撤销其团体会员资格处分;受处分者有请求本会全体委员会复议一次的权利。
科技社社团章程
科技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科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会员的科技素质,搭建一个科技爱好者的交流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科技社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依法注册并合法登记。
第三条科技社的宗旨是: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科技创新,培养科技人材,服务社会发展。
第四条科技社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学术讲座、科技竞赛、科技项目研究、科技展览等。
第五条科技社的会徽为一个微缩的地球,象征着科技社要关注全球科技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科技社设立理事会,由社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是科技社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七条科技社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负责科技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科技社设立部门,包括学术部、竞赛部、项目部、宣传部等,部门负责具体的活动组织与管理。
第九条科技社设立会员大会,由全体味员组成,会员大会是科技社的决策机构。
第十条科技社设立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负责对科技社的财务及活动进行监督。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科技社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优秀会员两类。
第十二条会员的加入需符合以下条件:1. 对科技感兴趣,愿意积极参预科技社的活动;2. 遵守科技社的章程和规定;3. 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1. 享有参预科技社活动的权利;2. 参预科技社的决策与选举;3. 提出对科技社的建议和意见;4. 遵守科技社的章程和规定;5. 积极参预科技社的活动。
第十四条会员的退出:1. 会员可以自愿申请退出科技社,需向常务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2. 会员严重违反科技社的章程和规定,时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可以予以除名。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五条科技社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与捐赠等。
第十六条科技社设立经费账户,专门用于接收和管理科技社的经费。
第十七条科技社的经费使用应符合财务制度,任何人不得挪用科技社的经费。
第十八条科技社应定期公开经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五章活动管理第十九条科技社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技性原则:活动内容应具有一定的科技性,能够促进会员的科技素质提升;2. 公益性原则:活动应服务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3. 创新性原则:活动应鼓励会员进行创新和探索,提供展示科技成果的平台。
四川省青年科技基金会解读
四川省青年科技基金会川青基办[2006]3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申报2007年度四川省青年科技基金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各市州科技局:2007年度四川省青年科技基金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基金申报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四川省行政区内在自然科学领域中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2、热爱祖国,献身科技事业,具有勇攀科学高峰的志向以及开拓创新精神和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4、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当副教授级(含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服务;5、在学术上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所从事的研究开发工作对科学技术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6、申报的研究项目有一定的基础,有创新性,并具备必须的研究条件。
二、资助范围2007年度重点资助领域:生物技术、核技术、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航空航天、能源、交通、现代农业、生态环境、人口与健康、公共安全、服务业现代化等,推荐名额在3人以上的单位,原则上应有30%以上的推荐人选从事生物技术研究领域。
三、申报程序1、个人申请:申请者按照填报说明认真填写《四川省青年科技基金申请书》(格式在四川省科技厅项目申报与管理中心下载,网址:http://)。
申请书文本一式10份,附件材料1套(材料一律不退还)。
2、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省科技厅项目申报与管理中心上传申请书电子版。
省属及以上大专院校、研究院所归口部门填写“省科技厅”3、单位审核并推荐:各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签章;推荐人选不得超过限额(推荐名额表见附件,表中未涉及的单位限报1人)4、主管部门审批:省属及以上大专院校、研究院所直接保送省科技厅项目办公室;企业和省属以下单位经所在地科技局审核、签章后报送省科技厅项目办公室。
科技创新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科技创新协会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科技创新协会的管理,规范成员的行为,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机构1. 科技创新协会设立主席团、秘书处、部门等组织机构。
三、成员管理1. 科技创新协会的成员包括在校学生和指导教师。
2. 成员应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素养,并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 成员应履行相应的职责,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项目。
四、权益与义务1. 科技创新协会的成员享有平等的权益,有权提出建议、参与决策等。
2. 成员有义务遵守协会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保持团结和谐的协会氛围。
3. 成员应积极参与协会举办的培训、讲座等活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4. 成员应保护协会的利益与声誉,杜绝不良行为,不得损害协会的形象。
五、活动管理1. 科技创新协会将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如学术研讨、科技交流等。
2. 活动的具体安排由主席团决定,通知全体成员。
3. 成员应按时参加协会活动,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
4. 活动期间,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学术素养,遵守活动纪律。
六、项目管理1. 科技创新协会将组织各类科技创新项目,包括课题研究、竞赛参与等。
2. 项目的具体安排由秘书处负责,成员可自愿参与申报项目。
3. 成员应按时完成项目任务,积极配合项目组的工作,并保持项目的进展报告。
七、资金管理1. 科技创新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资助和社会赞助等。
2. 经费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合理有效的原则,定期向成员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3. 所有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和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违法乱纪。
八、纪律与处分1. 成员在协会活动和项目中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协会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2. 处分方式包括劝诫、警告、暂停参与活动、降低职务等,严重者可予以开除。
九、附则1. 本规章制度由科技创新协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在科技创新协会内公示。
以上为科技创新协会的规章制度,旨在规范成员的行为、管理协会的活动和项目,希望全体成员自觉遵守,并共同努力为促进科技创新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
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2019年修订目录总则............................. .. (2)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9)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16)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 (22)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规则 (25)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 (27)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比赛规则 (2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和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建设,推进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四川省创新大赛,英文名称Sichuan Adolescents Science &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ntest,缩写SASTIC)是面向全省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我省中小学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四川省创新大赛的宗旨和目的:为全省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通过活动,培养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的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为高校和科技院所选拔优秀科技后备人才,促进我省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进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四川省创新大赛主办单位为四川省科协、教育厅、科技厅、环保局、体育局、团省委、妇联、知识产权局和举办地所在市、州人民政府。
其职责是:负责全省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指导基层创新大赛的开展。
第五条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是全省创新大赛的发起者,主办单位授权四川省科协以该组委会的名义组织竞赛活动。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四川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和修订创新大赛章程和规则,确定全省创新大赛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和地点,负责全省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四川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章程
四川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四川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第二条本会性质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从事和关心、支持、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及有关领域的个人和单位自愿联合组成,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公益性科普社团,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促进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发展,培养科技后备人才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紧密围绕党和政府在科技教育方面的中心工作,努力团结、联合和组织科技教育工作者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与社会团体,通过不断完善服务工作机制、健全服务工作体系,开展各类科技教育活动,为广大会员、从事科技教育工作及有关领域人士的事业发展服务,为促进我省科学技术的普及,促进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有创新能力的科技后备人才而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省科协办公楼内)。
邮政编码:610041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一)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诉求。
(二)协调、指导各团体会员理事单位的业务工作。
(三)研究科技教育的理论、规律和开展科技教育工作的思路、方法,评审和奖励、宣传和推介优秀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理论成果,开展学术研讨、经验交流及考察活动,促进科技教育的学科建设。
(四)促进民间科技教育的学术交流,同省际和国际同类组织建立合作关系。
(五)建立科技教育活动专家辅导团,编辑、出版科技辅导员业务培训资料和教材,开展或接受委托,组织科技辅导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六)参与有关部门科技教育项目的科学论证和科研工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发展科技教育事业有关政策提供参考与建议。
(七)开展或接受委托,承担科技教育领域的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工作。
(八)设立科技教育有关奖项。
表彰优秀科技辅导员、优秀青少年科技活动组织工作者和先进集体;为积极支持、参与、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会员及单位、组织命名或授予荣誉称号。
科技社社团章程
科技社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交流与合作,搭建科技人才培养平台,培养科技人才,增强科技实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科技社(以下简称“社团”)是一个非营利性、自愿性、非政治性的学术组织,依法在合法注册的校园内活动。
第三条社团的名称为“科技社”,英文名为“Tech Club”。
第四条社团的宗旨是:团结广大科技爱好者,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交流与合作,培养科技人才,提高科技实力。
第五条社团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科技讲座、科技竞赛、科技项目研究与实践、科技创新成果展示等。
第六条社团的管理机构为社长、副社长、部长团和会员大会。
第七条社团的会徽为一个简洁而富有创意的科技图形,代表着科技社的形象和精神。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社长是社团的最高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社团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并在社长无法履职时代理社长职责。
第十条部长团由社团成员中的优秀人员组成,负责社团各个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
第十一条社团成员大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团成员参加。
社团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讨论并决定社团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入会与退出第十二条任何对科技感兴趣并愿意遵守本章程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社团。
第十三条申请加入社团的学生需填写入会申请表并提交给社团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社团管理机构对申请加入的学生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是否被录取为社团会员。
第十五条社团会员有权利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享受社团提供的相关资源和服务。
第十六条社团会员有义务遵守社团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社团的活动,并为社团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七条社团会员有权随时申请退出社团,退出社团需书面通知社团管理机构。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八条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团会员的自愿捐赠以及其他合法的经费来源。
第十九条社团的经费应当用于社团活动的组织和开展,经费使用需按照预算计划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财务记录和报告。
科技创新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科技创新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科技创新社团的管理和活动,促进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本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条科技创新社团是由对科技有浓厚兴趣的学生组成的团体,旨在开拓科技领域的创新思维,提升技术水平,推动科技产业的发展。
第三条科技创新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制度,加强自身的管理和建设,自觉维护科技创新社团的声誉和正常秩序。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科技创新社团由主席团、全体会员组成。
主席团包括主席、副主席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管理、组织社团活动和对外联系。
全体会员是科技创新社团的核心群体,负责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推进科技创新项目的开展。
第五条科技创新社团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料整理、文件保管、会议记录等。
办公室设立秘书处,协助主席团落实工作任务,保障社团正常运转。
第六条科技创新社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技术委员会、宣传推广部、活动策划部等相关部门,以便更好地开展社团活动。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七条科技创新社团会员应具备对科技创新有浓厚兴趣和热情,自觉遵守社团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第八条在加入科技创新社团前,每位会员必须经过面试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九条科技创新社团会员应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技术培训、学术交流、项目开发等,不得旷课、逃课。
第十条科技创新社团会员在参加社团活动时,应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活动场所的整洁和秩序,禁止损坏公物。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一条科技创新社团应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学术讲座、创新竞赛等活动,提升会员的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科技创新社团可以联合学校相应学科专业的教师、外部专家进行学术交流合作,促进科技研究和项目开发。
第十三条科技创新社团开展项目研究时,应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科技创新社团的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管理规定,确保活动内容合法合规,不得违反学校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章组织管理第十五条科技创新社团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会员管理、财务管理、活动计划等,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
青年联合会规章制度
青年联合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年之间的团结合作,促进青年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青年联合会是由一群积极向上,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青年自愿组成的组织,其宗旨是团结合作,互助共进。
第三条青年联合会服从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青年联合会尊重会员的个人权利,鼓励会员积极参与组织活动,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
第五条青年联合会行为准则包括:公正、纪律、团结、奉献。
第六条青年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会员意见,统一行动。
第七条青年联合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机构,分工明确,职责明确。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八条青年联合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优秀会员、荣誉会员等,均需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九条会员申请入会需符合以下条件: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愿意服从组织安排。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包括:递交入会申请书,经过组织审核,通过会员大会表决。
第十一条会员有权利参与组织的活动、提出建议、参与讨论,并享受组织活动的福利。
第十二条会员有义务遵守组织的规章制度,服从理事会指挥,认真履行组织分配的任务。
第十三条会员有违反组织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接受组织的惩罚,包括警告、记过、开除会员等处理措施。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四条青年联合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组织发展规划,监督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理事会成员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分工负责,互相协助。
第十六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工作总结、财务报告等内容。
第十七条理事会负责组织各项活动,包括志愿服务活动、文体娱乐活动等。
第十八条青年联合会设立监事会,监督组织的财务管理、党纪政纪执行情况,确保组织的健康发展。
第十九条监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对理事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条秘书处是青年联合会的行政机构,负责组织日常运作,协助理事会开展工作。
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章程
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章程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国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团结协作,促进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建立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本章程。
本协会是一个全国性、非营利性、学术性、自愿性的公益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团结我国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进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第三条本协会的任务是: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为青年科技工作者提供学术、职业、组织等方面的服务和帮助;反映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意愿和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开展技术交流和合作,促进科学技术和学术文化的普及和传承;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年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优秀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和领军人才。
第四条本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意愿和权益,积极组织学术交流和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第五条本协会的章程是本协会的基本组织文件,本协会的其他规章制度应当与本章程相一致。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本协会的机构包括: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
第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届任期五年,由本协会会员代表组成,负责选举和决定理事会的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审议并通过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章程修正案等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计划和重要决策,管理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资产处置。
第九条秘书处是本协会的常设机构,由理事会决定聘任秘书长,协助理事会开展工作,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第十条各专业委员会是本协会的学术组织,由会员自行组成,旨在推进某一学科领域的学术交流、研究和推广,并支持本协会的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本协会的会员是在本章程规定的条件下自愿加入本协会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章程
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章程
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是一个由青年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其宗旨是促进青年科技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提升科技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推动科技事业的发展。
协会章程规定,会员资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能够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和组织的工作。
协会的组织架构由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和监事会组成。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届任期为三年,由全体会员通过选举产生。
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秘书处是协会的具体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和常规工作。
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活动组织。
协会的主要活动包括:组织青年科技工作者进行学术交流、科技创新和实践活动;开展科技普及和科普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科技事业的认识和了解;加强与国内外科技组织、学术机构和企业的联系与交流,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和交流。
协会的宗旨和章程体现了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共同目标和愿望,为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合作、学习和成长的平台。
希望协会能够不断发展壮大,为中国科技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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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协会规章制度范文
科技创新协会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科技创新活动,促进青年学生的创新能力发展,培养和选拔科技创新人才,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科技创新协会是由一群热爱科技创新事业的青年学生自愿组建的学生组织。
本协会的宗旨是:促进科技创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三条科技创新协会的工作宗旨是:以培养同学们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中心,以促进科技创新的研究、交流、合作和推广为目标,提供学习、交流、分享和展示的平台,推动科技创新的跨学科、跨学段合作,推动创新科技的产学研用结合。
第四条科技创新协会的工作原则是:扎根学生、面向学生,积极引导和培养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努力将科技创新协会打造成为学生科技创新的学习、交流、展示和合作中心,努力将科技创新协会打造成为校内外创新资源的重要渠道。
第五条科技创新协会的管理机构是: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科技创新协会会员由本校学生自愿加入,其中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有一定贡献的成员可以成为正式会员。
1. 会员有参与协会各项活动和管理事务的权利;2. 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并认真完成任务,保证个人的创新能力和水平能够不断提高;3. 会员应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和秩序,不得损害协会的声誉和利益;4. 会员有权利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协会事务的讨论和决策;5. 会员有机会获得协会提供的各种培训、学习和发展机会。
第八条正式会员的产生:1. 申请加入正式会员者需填写加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经过协会的审核,符合条件者可被批准为正式会员。
第九条会员的退出:1. 会员如因个人原因不再参与协会的工作,可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退出协会;2. 协会经过审核后,准备半年内未参加过协会活动或对协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会员可以被剔除出协会;3. 退出协会的会员,要归还协会发放的材料、文件等。
第三章管理机构第十条会员大会为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协会的所有正式会员组成。
科技创新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科技创新协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规范协会内部管理,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协会组织第二条科技创新协会是一个学生自发组织的科技创新团体,由全体会员共同管理和组织。
第三条科技创新协会的宗旨是倡导学术创新、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为学生提供展示才华、锻炼能力的平台。
第四条协会主席团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等组成,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协会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团召集并主持。
第六条协会设立各个专业方向的部门,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任命,定期组织相关活动,并向主席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七条协会有关事务均应以协会内部办公室为办公地点,协会办公室设立秘书长,并配备相关的助理和工作人员。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协会会员分为正式会员、预备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九条正式会员是协会的核心成员,由协会主席团通过选拔或学术评审产生,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发表学术成果的权益。
第十条预备会员是协会招新期间选拔出的新成员,进行为期一年的预备期,预备期结束后由主席团评估并决定是否晋升为正式会员。
第十一条荣誉会员是协会对个人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由主席团提名,并由会员大会审核通过。
第十二条协会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主动参与协会的活动,积极完成协会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有权利和义务参加协会组织的培训和讲座,享受协会提供的资源和机会,以及参与协会的学术和技术活动。
第十四条协会会员应当保护协会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对协会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和损害,禁止对他人进行歧视和侵害。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五条协会每学年制定活动计划,活动计划应经过会员大会审核通过,主席团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六条凡涉及到活动经费的使用,协会应制订合理预算,并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经费。
第十七条活动期间如有需要,协会可以邀请其他学校或相关机构的人员参与,但必须经过主席团批准,并与协会进行合作。
科技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协会的组织和活动,明确协会的性质、宗旨、任务和会员的权利义务。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协会全称](以下简称“本协会”)第三条本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由[行业/领域]相关单位、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专业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协会宗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和动员[行业/领域]科技工作者,弘扬科学精神,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技进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条本协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宗旨和任务第六条本协会宗旨:(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行业/领域]科技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学术交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成长。
(三)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决策,提出政策建议。
(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五)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关心科技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
第七条本协会任务:(一)举办各类学术会议、讲座、培训班等活动,促进[行业/领域]科技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评审、推广和应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三)开展科技咨询、技术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四)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决策,提出政策建议。
(五)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六)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关心科技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九条会员资格:(一)单位会员:在[行业/领域]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个人会员:在[行业/领域]具有专业特长和一定影响力的科技工作者。
第十条会员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类科技信息和资源。
(四)享有本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川省科协合作协议书
协议编号:_______甲方: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四川省科协”)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合作方”)鉴于:1. 甲方作为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组织,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学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学技术事业发展。
2. 乙方是一家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科研院所或其他相关机构,愿意与甲方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为加强双方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共同促进四川省科技事业的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目标1. 共同推动科技创新,提高四川省科技创新能力。
2.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3. 加强科学普及,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4. 培养和引进科技人才,优化科技人才队伍结构。
二、合作内容1. 甲方提供以下支持:(1)协助合作方开展科研项目申报、评审和管理工作;(2)组织合作方参加各类科技活动,包括学术交流、科技展览、创新创业大赛等;(3)协助合作方申请政府科研项目资助;(4)提供科技咨询服务,帮助合作方解决科技难题。
2. 乙方提供以下支持:(1)根据自身业务领域,为甲方提供科技创新资源,包括科研设备、技术人才等;(2)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各类科技活动,提供专业技术和经验分享;(3)支持甲方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供科普资源;(4)为甲方培养和引进科技人才提供便利。
三、合作方式1. 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开展合作。
2. 合作期间,双方应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召开合作协调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项目合作、人才交流、资源共享等方式开展合作。
四、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
五、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合作无法继续进行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义务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川省科技厅、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科协关于认定四川省第
四川省科技厅、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科协关于认定四川省第四批省级科普基地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川科普[2010]5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10.09.29
【实施日期】2010.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科技厅、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科协关于认定四川省第四批省级科普基地
的通知
(川科普〔2010〕5号)
各市州科技局、宣传部、科协,各科普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国家科技部等五部委印发《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要求,为了推进科普事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我省科普基地的作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加速创新型四川建设,四川省科技厅、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科协经过对各地申报的“四川省科普基地”进行评定,现认定成都海昌极地海洋世界、成都天府华侨城公园广场极速空间站、自贡市燊海井科普基地、西华师范大学生物博物馆、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普基地、泸州市博物馆、通江银耳博物馆、眉山“中国
竹艺城”科普基地、中国藤椒文化博物馆等9个单位为四川省第四批科普基地(见附件)。
四川省科技厅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科协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四川省第四批科普基地情况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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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技青年联合会章程
(2003年11月28日第三次会员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四川省科技青年联合会(简称四川省科青联。
英文名
Sichuan Youth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缩写SYAST。
第二条四川省科青联是根据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由四川省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业绩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组织起来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纽带,是党和政府发展科学技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
第三条四川省科青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所开展的公益性社会活动,团结、组织青年科技工作者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促进科学技术事业的创新和发展、促进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长、为我国和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
第四条四川省科青联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四川省科青联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同时接受四川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四川省科青联的办公地点为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
四川省科协902室,电话: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提高学术水平。
第七条为科技、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进行科学论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第八条帮助青年科技工作者知识更新;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第九条编辑出版学术和科普刊物,宣传科学精神,举办学术、科普和为青年科技工作者服务的活动。
第十条在青少年中开展“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终身学习”和“弘扬民族精神”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反映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愿望,维护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青年科技工作者提供热情服务。
第十二条积极宣传、举荐青年科技人才,表彰奖励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青年科技工作者奋发成长,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环境。
第三章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十三条四川省科青联实行会员和团体会员制。
第十四条会员的条件
凡承认本会章程,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的科技工作者、科技企业家、科技管理人员,均可自愿向本会提出入会申请,经本会理事会通过,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五条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会员有对本会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三、会员有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和请求本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的义务
一、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积极参加本会工作的义务;
二、会员有维护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了解和反映青年科技工作者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三、会员有向本会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十七条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由本会理事会撤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八条凡依法成立,赞成本会章程,并自愿申请加入四川省科青联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团体,均可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本会理事会通过,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九条团体会员的权利
一、团体会员有向本会推荐会员的权利;
二、团体会员有对本会进行监督、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团体会员有根据本会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团体活动的权利。
第二十条团体会员的义务
一、团体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二、团体会员有向本会缴纳会费、报告团体活动情况的义务;
三、团体会员有维护创新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反映创新科技工作者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团体会员如果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由本会理事会分别依据情节提出警告或撤消其会员资格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会员和团体会员都有退出本会的自由,退出前应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三条凡在四十五岁以上,有一定社会、学术影响,并愿意参加和支持四川省科青联的各种活动者,可由常务理事会直接授予荣誉会员、荣誉理事称号。
四川省科青联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
第四章组织和职权
第二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五年召开一次,如与特殊情况可缩短或延长任期。
第二十五条本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
每届理事会任期五年,如遇特殊情况可缩短或延长任期。
第二十六条本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一人。
每届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理事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理事由理事会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在特殊情况下,可由常务理事会予以调整和增选。
本会主席、副主席同是理事会的主席、副主席。
第二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职权、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方针和工作任务;
三、修订、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理事会理事;
五、认为有必要处理的本会的其它重要事宜。
第二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主持工作;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负责行使理事会的职责。
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负责本会全面工作,由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常务理事会聘请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九条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期由主席会议决定。
第三十条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工作机构、工作委员会或派出办事处,承办本会有关日常工作。
第三十一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组织实施章程中规定的任务;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本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
四、行使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三十二条由本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理事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五章经费
第三十三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举办科技实业和各种科技咨询活动的收入;
二、接受国内外单位、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三、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会费;
四、接受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资助。
第三十四条本会经费在常务理事会监督下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并定期向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经费开支范围:
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工作会、学术交流会,学术报告会、学术考察、论证会等项经费开支。
其标准按有关财政规定办理;
二、开展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和承担委托任务所需费用;
三、邀请海内外有关专家讲学,作学术报告、科学考察的酬金及旅差费等;
四、购置办公用品,设备和报刊,业务书籍等费用的开支;
五、本会办事机构所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行政费用开支;
六、开展联谊活动及为会员服务所需开支。
第六章
第三十五条本会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实行。
第三十六条本会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解散时,需经理事会提案,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程序,申请注销登记,并报告省科协、省民政厅备案,其债权债务由理事会负责清理,省科协监督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会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