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超市消防管理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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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商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商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商场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消防安全风险,规范商场的消防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商场消防管理工作的原则:依法治理、预防为主、综合施策、责任明确、安全教育。

第三条商场消防管理的范围:涵盖商场内部的人员、设备、环境等各个方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商场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一)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商场的整体消防管理工作,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商场的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演练,指导商场的日常消防检查和巡查等工作。

(二)消防安全监测部门:负责商场的消防设备的监测、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处理消防隐患。

(三)消防安全宣传部门:负责商场内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商场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六条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一)制定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组织商场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定期检查商场的消防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四)组织商场的消防演练,提高商场内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定期进行商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发现和处理消防隐患。

(六)组织商场内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章设备设施第七条商场应当配备以下消防设施和设备:(一)室内消防设施: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源等。

(二)应急疏散通道:商场内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宽度的疏散通道,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

(三)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

(四)烟雾探测器和报警器:用于监测烟雾和火灾,并发出报警信号。

第八条商场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商场应当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防火预案,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商场内消防管理规定(3篇)

商场内消防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商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商场内所有人员、设施、物品及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消防安全责任1. 商场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商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商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所属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3. 商场员工为消防安全义务宣传员,应当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消防安全制度1.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商场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消防安全检查:商场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商场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4. 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管理:商场应当保持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

5. 消防安全标志管理:商场应当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确保标志清晰、完好。

6. 火源、电源管理:商场应当加强火源、电源管理,禁止在商场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7. 烟火管理:商场应当加强烟火管理,禁止在商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等。

8.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商场应当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管理,禁止在商场内储存、销售、使用。

9.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商场应当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消防安全设施设备1. 消防设施设备:商场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消防设施设备,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消防器材:商场应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3. 消防给水:商场应当设置消防给水系统,确保消防用水充足。

4. 消防供电:商场应当设置消防供电系统,确保消防用电安全。

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商场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商场应当定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员工和顾客注意消防安全。

商业零售商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商业零售商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商业零售商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商业零售商店作为一个人员密集、商品丰富的场所,其消防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合理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就商业零售商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商业零售商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商业零售商店应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和外包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其中,店长或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店内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宣传教育、检查和整改工作;员工和外包人员负责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火灾隐患等等。

2. 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商业零售商店应根据其规模、楼层数、使用人员数量等要素,合理设置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等。

(1)消防水源:商业零售商店应设有消防水源,水源应稳定、充足。

水源的设置应满足灭火水量和水压要求,同时要保证水源无污染、易取得且易于维护。

(2)消防通道:商业零售商店应设置合理的消防通道,通道宽度要满足消防车辆和人员疏散的需求。

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

(3)消防器材:商业零售商店应设有合适的消防器材,包括消防栓、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这些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3. 灭火应急预案商业零售商店应制定灭火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行动方案。

预案中应包括早期火灾控制、员工疏散、紧急报警、火灾扑救等内容。

同时,商业零售商店应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应急能力和火灾应对能力。

4. 安全疏散措施商业零售商店应设置合理的安全疏散措施,包括疏散通道、指示标识等。

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存放杂物。

指示标识应明确指示出火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位置,保证人员能够快速地疏散。

5.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对于商业零售商店内的高层建筑,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首先,要确保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齐全有效,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门、消防电梯等。

商场超市消防管理制度三篇

商场超市消防管理制度三篇

一、管理组织1、超市消防工作以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商场的特殊性,实行由店总经理到各班岗位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商场成立以店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场防损部设立消防督查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规章制度,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种防火规章制度。

催促本部门员工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协助防火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

5、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防火监督制度1、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阻塞。

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阻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 厘米内不许堆放物品。

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 24 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

当报警时,当值人员即将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即将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许违规操作。

公共场所消防管理规定(三篇)

公共场所消防管理规定(三篇)

公共场所消防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共场所的消防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共场所的消防管理。

第三条公共场所是指供大批人员聚集、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展览馆、体育馆、会议中心、剧院、酒店、宾馆、学校、医院、地铁站等。

第四条消防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公共场所消防管理工作的政府部门。

第五条公共场所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公共场所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主责主体,明确消防安全任务的分工,形成工作联动。

相关责任单位应当互相配合,协调工作,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二章建设要求第八条公共场所的建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和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保证消防设施的合理布置和功能的完善。

第九条公共场所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消防主管部门报备建设方案,接受消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公共场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消防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应当按照消防主管部门要求设置合适的防火分区,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避免火灾蔓延。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应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置合理的消防疏散通道。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的电气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标准,防止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应当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保火灾能够及时发现。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应当配备消防水源,确保灭火能力。

第三章使用要求第十六条公共场所的使用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按照消防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营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篇)

营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篇)

营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加强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营业场所,包括商店、超市、酒店、餐厅、娱乐场所、写字楼等与公众有直接接触的场所。

第三条责任分工1. 营业场所负责人营业场所负责人是指该场所的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培训,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2.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是指负责营业场所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担负着对营业场所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的职责。

3. 责任区域内居民居住在营业场所所在区域的居民,应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了解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第二章火灾防控措施第四条建筑消防安全措施1. 新建营业场所应遵循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保证建筑结构消防安全性能。

2. 老旧营业场所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改造,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消防安全水平。

3. 营业场所应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疏散通道等。

第五条火灾危险物品的存放1. 营业场所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和数量,合理安排存放位置,保证危险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相互隔离。

2. 危险物品应进行标示和分类存放,与非危险物品分开存放。

3. 营业场所负责人应确保危险物品的存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定期对危险物品进行检查和更新。

第六条电器设备的管理1. 营业场所应定期对电气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并保持良好的维护和保养状况。

2. 室内照明、空调、电梯等设备应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3. 临时用电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第七条火灾风险评估和演练1. 营业场所应定期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分析和识别潜在的火灾隐患,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6篇】

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6篇】

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6篇】【第1篇】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商场安全消防意识,做好商场安全消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责任人商场经理为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

履行以下责任:1、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2、配备安全消防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及紧急照明装置,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组织场内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防火训练。

4、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三、细则(1)职责落实1、各铺位商户确立各自的防范重点部位和防范对策。

2、商场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对商户普及安全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和示范教育,有条件的应举办模拟演示。

4、商场内所有人员遵守安全守则。

(2)消防管理1、商场管理处制定详细的防火、灭火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细则。

2、商场内落实防火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

3、禁止在商场内擅自动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事先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才予以使用。

4、划定禁烟区,任何人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5、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商场内的消防设备,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和更换。

6、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7、商场内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8、各商户的货物按指定区域、地点有序存放,物品有序堆放,废旧物品及时处理。

四、事故处理措施一旦发生火警,必须采取如下措施:1、保持镇静,力戒惊慌。

2、拨打火警电话,准确报告起火位置、燃烧品等情况。

3、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

4、关掉一切电源开关。

5、利用附近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

6、防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引起漏电而导致火灾。

广州市 xx市场2010-7-21【第2篇】商场消防管理制度2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二)1.目的为了加强物业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商户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商城超市消防管理制度

商城超市消防管理制度

商城超市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城超市消防管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商城超市消防管理制度适用于商城超市内所有员工和客户。

第三条商城超市消防管理工作由商城超市消防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各部门各级负责人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第二章火灾防范第四条商城超市应定期组织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五条商城超市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

第六条商城超市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和客户的火灾应急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七条商城超市应设置明显的消防通道和疏散标识,确保火灾时人员及时疏散。

第八条商城超市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火灾应急处置第九条商城超市发生火灾时,员工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并按照预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十条商城超市应配备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进行火灾处置和疏散工作。

第十一条商城超市应建立健全的火灾通报机制,确保火灾情况得到及时有效的传达。

第十二条商城超市应定期组织进行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商城超市应建立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消防工作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商城超市应配备专职的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五条商城超市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六条商城超市应对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消防管理规定的执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商城超市应定期邀请消防监督员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商城超市应主动配合消防监督员的检查工作,积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九条商城超市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消除。

第六章处罚规定第二十条商城超市应对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降职、罚款等。

第二十一条商城超市的负责人应对发生的火灾事故承担领导责任,必要时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超市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超市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超市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超市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超市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超市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1一).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规定消防设施是指用于火灾报警、防火排烟和灭火的所有设备。

消防器材是指用于扑救初起火灾的干粉和1211灭火器及其他灭火专用轻便器材。

消防设施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因此,任何器材和消防设施必须保证灵敏可靠,保证良好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特制定本规定:1.保安部全面负责超市所属的消防报警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负责定期检查、试验和维护修理,以确保完备,并建立档案登记。

2.超市保安部负责维护、管理超市公共场所内的消火栓。

在重大节日前对器材、装备进行检查,春秋季进行试喷抽查。

3.各部门、班组对本岗位的消防器材由义务消防员进行兼管,定期进行维护,禁止无关人员挪动、损坏消防设施。

防止消防器材丢失,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安部。

4.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门、班组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发生丢失、损坏,该部门、班组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火栓内的设备,禁止将消火栓用于其它工作。

动用消火栓必须向保安部报告。

6.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7.本规定未尽条款,均执行消防法规所规定的有关条款。

二).公寓防火制度1.公寓内所有的装饰材料,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2.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寓,凡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寓,需立即交服务处专门储存,妥善保管。

3.禁止在公寓区燃放烟花爆竹。

4.公寓内应配有禁止吸烟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图及内部消防安全指南。

5.楼层管理员须经常向住户宣传,不要躺在床上吸烟。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篇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篇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篇第一篇: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商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商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控制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发生,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制订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岗位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负责人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整改,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商场消防管理规定(三篇)

商场消防管理规定(三篇)

商场消防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商场的安全、防范火灾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加强商场消防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商场指经营销售商品、为一般公众提供购物、休闲、餐饮、娱乐、服务等服务场所的建筑物。

第三条商场消防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商场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四条商场消防管理应当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综合施策,形成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应急处置的消防管理体系。

第二章建筑设计与施工第五条商场建设项目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设计、审查、验收,并取得相应的消防审验合格证明。

第六条商场建筑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建筑材料应当为阻燃材料或者不易燃材料;(二)建筑结构应具有耐火极限,能够满足合理的避难时间要求;(三)商场内应设置充足的疏散通道和应急照明设备,确保安全疏散;(四)商场内应设置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灭火剂灭火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五)商场内应设置防烟屏障、防火门等消防设施,确保火灾的扩散和烟雾的控制;(六)商场内应设置灭火器具和消防器材,并按规定进行摆放和维护。

第七条商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消防设计要求按时组织消防施工验收,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八条商场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九条商场应当设立消防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消防管理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条商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一条商场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商场应当制定灭火预案、逃生预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向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十三条商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疏散标志和指示标志,并确保其清晰可见。

第十四条商场应当制定防火巡查制度,定期进行巡查,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五条商场应当建立火灾报警和应急通道畅通的制度,并保持畅通。

商业场所消防管理规定(3篇)

商业场所消防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商业场所,包括商场、超市、餐饮、娱乐、宾馆、酒店、市场、展会等场所。

第三条商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商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场所业主或者使用人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商业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商业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第七条商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八条商业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其职责;(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三)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五)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六)配合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七)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消防安全责任保险。

第九条商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三)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四)督促员工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五)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六)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条商业场所员工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义务:(一)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三)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四)配合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商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三篇)

商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三篇)

商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商场的安全运营,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制度制定了商场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商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商场内的所有商家,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该制度的规定。

二、职责分工1、商场管理方商场管理方负责商场的整体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消防预案、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同时负责消防设备的检测、维护和修复工作,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2、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商场内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包括安全巡查、火灾隐患排查、消防设备的维护和消防知识培训等工作。

同时,他们也是火灾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人员,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

3、商家责任商家负责自己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包括安全巡查、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设备的维护工作。

商家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确保员工熟练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三、消防设施与设备1、消防水源商场应配备消防水源,包括室内和室外的消防水源。

消防水源应保持畅通,未经许可不得占用或挪用。

2、消防设备商场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备,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等。

商场管理方负责定期检测、维护和修复消防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灭火器材商家经营区域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摆放在易于取用的地方。

商家应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的有效性,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灭火器材。

四、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商场管理方和商家应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相应的整改记录。

火灾隐患排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电气安全商场管理方应定期对商场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

商家应定期自行对店内电器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2、易燃物品管理商场管理方应建立易燃物品管理制度,确保易燃物品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商家应定期对店内易燃物品进行检查,确保存放位置合理、使用安全。

3、消防通道和逃生通道商场管理方和商家应保证消防通道和逃生通道的畅通。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卖场内消防安全制度1、卖场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2、卖场内消防器材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3、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4、卖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

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5、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6、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7、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8、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二、仓库消防安全制度1、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2、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和灯头都应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3、仓库中不能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使用的电灯泡不能超过60W。

4、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5、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三、办公区消防安全制度1、办公区严禁吸烟,并贴有严禁吸烟和防火的标志。

2、办公区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大量堆放商品,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办公区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4、办公区无人办公时,应关闭所有的照明灯。

5、办公区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在工作结束时,关闭电源。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商场市场是指按照法定程序设立的经营场所,包括商场、超市、百货店等。

第三条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是指对商场市场进行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商场市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商场市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消防设施建设和使用,并严格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备。

第六条商场市场应当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商场市场应当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检验消防设施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第八条商场市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整改存在的消防隐患。

第二章消防设施建设第九条商场市场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规模,合理配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条商场市场的建设项目应当经过消防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商场市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防火阻燃处理,保证建筑物的防火性能。

第十二条商场市场应当配备消防水源和消防用水设备,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第十三条商场市场应当配备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确保人员疏散的畅通。

第十四条商场市场应当配备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确保及时发现火灾。

第十五条商场市场应当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者其他有效的灭火设备,确保有效灭火。

第十六条商场市场应当配备自动疏烟系统或者其他有效的疏散设备,确保有效疏散烟雾。

第十七条商场市场应当配备防烟排烟设施,保证建筑物内的空气畅通。

第十八条商场市场应当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设施,确保人员疏散时的安全。

第三章消防宣传教育第十九条商场市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

第二十条商场市场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商场市场应当在有效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发布相关消防安全信息。

第二十二条商场市场应当制作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发放给员工和顾客。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超市的消防安全,保护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 灭火器材管理:a. 根据超市大小和布局的不同,合理配置足够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材;b. 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正常可用;c. 灭火器摆放位置明确,易于使用,可以清晰看到并方便拿取;d. 员工必须经过灭火器材的使用培训,熟悉不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 防火措施:a. 定期检查超市内电缆、电线、电器设备和照明设施,防止电器引发火灾;b. 对超市内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类储存、标识和隔离,确保不会引发火灾;c. 定期检查和清理疏通超市内的显著防火设施,如防火门、防烟排烟系统等。

3. 应急疏散预案:a. 制定超市的消防疏散预案,明确员工的疏散责任和步骤;b. 明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标识;c. 员工需定期接受适应性的疏散演练。

4. 员工培训和意识提高:a.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护意识和设施使用能力;b. 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紧急情况应对能力;c. 安排员工参加消防安全知识考试,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

5. 定期检查和评估:a.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超市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b. 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评估,发现并解决潜在的火灾风险隐患;c. 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定期审查和更新,确保其适应超市的实际情况。

以上是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不同超市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是指超市为确保消防安全,保护员工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示例:1. 完善消防设施:超市应根据超市面积和结构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通道等,并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营。

2. 定期检查和维护:超市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和可用性,并记录检查维护的情况。

超市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超市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超市消防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提高超市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范,制定本超市消防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超市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超市的消防安全工作。

2.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下设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超市各部门和全体员工都应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做到主动预防和及时处置火灾事故。

4. 超市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三、消防设施与设备的维护1. 超市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2. 超市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防止堆放货物、摆放垃圾或堵塞消防通道。

3. 超市应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乱拉乱接电线。

4. 超市应准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置灭火器标识,并保证灭火器处于有效状态。

5. 超市应设置独立的消防水源和消防水泵,随时准备灭火用水。

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1. 超市应为所有员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

2. 超市各部门应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演练,熟悉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和逃生路线。

3. 超市应在显眼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宣传画,并定期组织员工参观消防设施、设备和讲解消防安全知识。

五、行为规范1. 禁止在超市内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2. 禁止在超市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设备。

4. 禁止占用、封堵或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

5. 禁止乱倒废弃物品和垃圾,保持超市环境整洁。

6. 发现火灾隐患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员工和顾客的安全。

六、火灾预防与应急处置1. 超市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员工的撤离路线和集合地点,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2. 超市应定期进行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确保超市消防安全。

商业零售商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商业零售商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商业零售商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 为了保障商业零售商店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商业零售商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商业零售商店,包括商场、超市、百货店等。

二、基本要求1. 商业零售商店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与权利。

2. 商业零售商店应设立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装备,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三、消防设施1. 商业零售商店应按照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合理设置、配置和维护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电源、消防设备等。

2. 商业零售商店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箱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换。

3. 商业零售商店应对重要部位、防火分区和电气设备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配置,并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消防防护1. 商业零售商店应按照规定设置、维护建筑构件的防火隔离,阻止火势传播。

2. 商业零售商店应设置合适的排烟系统和防烟门窗,确保员工和顾客在火灾发生时有足够的疏散时间。

3. 商业零售商店应划定明确的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并设置合适的疏散标志。

五、火灾风险防控1. 商业零售商店应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 商业零售商店应确保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并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3. 商业零售商店应制定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应急救援1. 商业零售商店应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和逃生预案,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迅速、有序地疏散员工和顾客。

2. 商业零售商店应安装应急照明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3. 商业零售商店应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有效的联络机制,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报警和请求援助。

七、责任追究和处罚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商业零售商店,按照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公共场所消防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公共场所消防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公共场所消防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场所的消防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共场所的消防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娱乐场所、展览馆等。

第三条公共场所消防管理应当坚持“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促进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四条公共场所消防管理应当依法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消防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公共场所的消防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施、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系统,提高消防安全防护能力。

第六条公共场所的消防工作应当加强职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防火意识和自防能力。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消防工作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共享消防资源,加强消防力量的配备。

第二章消防组织领导机构第八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消防组织领导机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第九条消防组织领导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公共场所的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预案;(二)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和定期检测;(三)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四)组织职工的消防培训和消防知识宣传;(五)协调处理公共场所的火灾事故和其他消防安全事件;(六)与相关部门联动协作,加强消防力量的配备;(七)其他与消防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条消防组织领导机构的成员由公共场所的管理机构任命,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

第十一条消防组织领导机构应当由一名主任负责,同时可以设立副主任和若干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消防组织领导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系统第十三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消防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系统,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一)消防水源和消防水泵;(二)灭火器、消防栓和消防水带;(三)自动喷淋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四)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五)防烟排烟系统和防火门窗;(六)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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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超市消防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商场超市消防管理制度一、管理组织1、超市消防工作以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商场的特殊性,实行由店总经理到各班岗位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商场成立以店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场防损部设立消防督查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规章制度,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种防火规章制度。

督促本部门员工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协助防火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

5、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防火监督制度1、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

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

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

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6、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

7、各部门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增设线路时,需由工程部正式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营业时间结束后工作人员关闭所有必须关闭的电源。

8、专柜装修必须按照《专柜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在商场营业时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时,须通知防火督察组,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9、商场出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准少量存放,最多进货量不得超出两天的售量,并且集中专人保管。

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雷管、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防火宣传,收集有关的消防信息,制定宣传计划,布置宣传内容。

11、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参加灭火技能训练,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2、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防损部所有的防损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其余各部门的消防骨干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接受防火技能训练,防火督察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消防学习,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即《火灾应急方案》、《人员疏散计划》等,要求全员动员,责任到人。

三、处罚1、防火督察组负责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2、各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本部门防火责任,不签订防火责任协议书者,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200元或降职处理。

3、防火督察组履行防火责任,违背职责时,公司根据情节,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50—100元、降职、辞退处理。

4、营业时间后,不关闭电源者、埋压、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营业时间将安全门上锁者、拒不执行消防隐患整改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罚款。

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可作辞退、扣除当月工资处理。

5、在商场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可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罚款。

造成后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及时扑救、逃跑者给予除名,扣除当月工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库防火管理规定》、《临时动火管理规定》、《专柜装修管理规定》者,给予罚款100—500元并除名。

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不遵守商场用电管理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源者,使用大功率电器时擅自离开者,给予100—500元罚款,并书面警告。

9、消防监控值班员玩忽职守,违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者,给予50—1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0、违反液化气灶操作规程,可给予100—5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1、积极参加消防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认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2、积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3、对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提出好的建议和措施被采纳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4、及时发现火灾,及时扑救,给商场挽回重大损失者,给予200—5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或升职、加薪。

15、年终进行消防工作评比,对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16、以上制度没有规定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XX市消防管理条例》执行。

1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门员工遵守执行。

四、消防培训、教育管理规定1、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员工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安全知识,灭火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

2、商场各部门处长必须积极配合、协助组织本部门的员工,参加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3、商场员工必须经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成绩不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无故不培训、教育及考核作弊者,可根据公司的消防管理体制进行处罚。

4、防火督察组负责员工消防培训,考核资料存档,并将考核成绩送交公司人事部备。

作为员工升、降、留、退的参考依据。

5、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部门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各部门新入职员工必须经消防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6、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部门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抽查,测试,对测试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考核。

不合格者,根据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7、对重点部门、部位工作岗位的员工(如液化气灶、电工、电焊、仓库管理员),每年内部门培训不少于两次,且须送消防局培训,持证上岗。

8、商场所有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积极参加消防知识的培训,参加灭火技能的训练,每月不得少于两三次,防火督察组将培训、训练资料存档。

五、商场临时动火管理规定为保证商场正常营业时间的消防安全,确保商场的正常营业跌序,根据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有关消防法规制定以下规定。

1、严禁商场正常营业时,在没有取得防火督察组同意,无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电焊、氧焊、切割等动火作业。

2、如非必要在商场内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通知防火督察组人员,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严格遵守动火前“七不”“四要”的操作规程。

3、动火前“七不”即:防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物品的窗口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余的油质不动火。

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不动火。

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有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品,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未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4、动火前“四要”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5、动火后,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以上规定希施工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如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实施生效。

六、熟食部防火须知1、熟食部用得原料是煤气等,煤气是可燃液体,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

2、因钢瓶、油路管道腐蚀或连接导管老化破裂,以及炉灶钢瓶的附属件不合格或损坏失灵,造成液化气泄漏引发火灾,钢瓶与热源太近或充气过量,可导致瓶体破裂引发爆炸,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搬运移动气瓶过猛,撞击产生火花导致爆炸。

3、在炉灶上炖煮各种食品时,浮在上面的油质溢出锅外,遇火燃烧,油炸食品进油过及油锅搁置不稳时溢出遇火燃烧或油锅加热时间过长,油温超过油的自然点起火。

4、炖煮各种食品,汤类时,应有专人看管,汤不易过满,预防外溢,油炸食品时,油不能放得过满,在沸腾时应降低炉温,油炸食品时,油不能放得过满,预防外溢。

油温达到适当高度应放入菜肴,食品,与油炸起火时特别注意不可向锅内浇水,应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材灭火。

5、液化燃气炉点火时,有自动装置的可先开气阀门,然后,采用炉具上的点火开关,使用完毕,应先关气阀,再关炉具开关。

6、发现漏气,应立即关闭开关,采取通风措施,熄灭火源禁止开关电气设备,通知维修部、防损部。

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用明火试漏。

应用肥皂水做试漏试验,发现问题要及时排除。

7、熟食部员工应严格按厨房设备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程序作业,并做到人离火灭。

有问题及时提出改正。

下班时,关闭所有气体开关,电源,要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

七、义务消防队1、义务消防队的性质义务消防队是一支群众性的不脱离生产同火灾事故作斗争的消防队伍,是在本单位党政领导下,在公安保卫部门和专职消防队伍的指导下,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开展防火工作,对火灾进行扑救的一支有组织的战斗队伍。

2、义务消防队的工作任务贯彻执行消防工作任务、法令遵守消防工作的规则制度、办法,协助本单位发致力建立防火制度或制订防火约带头执行,发现问题耐心教育和帮助群众及时纠正。

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提高职工群众防火观念和防火自觉性,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普及防火与灭火常识宣传教育。

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格控制火源,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协助本单位整改火险隐患,堵塞火险漏泄和防止火灾发生。

扑救火灾。

发生火灾时,要积极投稿灭火战斗并组织群众共同扑救。

有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地区、单位,应在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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