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关于近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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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关于近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紧盯“四风”及其新形式、新动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立足抓早抓小,扎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2013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84起,处理128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2人,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查处情况

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以寸土不让的劲头,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部署和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加强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查处数量继续攀升。201X年,全市共查处问题数220起,处理人数37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79人,分别比增255%、269%、225%,查处问题数量居全省各设区市第二名。今年1-8月份,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8起,处理人数237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20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63%、60%、62%,充分体现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要求。

(二)“关键少数”查处力度加大。X年多来,全市共处理处级干部32人(党政纪处分16人),处理科级干部274人(党政纪处分73人),其中:今年以来处理处级干部12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6人,分别比增200%、50%;处理科级干部61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6人,分别比增45.24%、23.08%。X年多来,全市共

查处各级“一把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0人(党政纪处分85人),其中:今年以来查处57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3人,分别比增58.33%、35.29%,有力发挥了对“最大多数”的警示、教育和引领任用。

(三)违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从违纪问题发生时间看,今年查处的14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2013年及其以前发生的占50%;2014、201X年发生的占37.74%。这说明我市“四风”问题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查处的问题大部分为存量,问题增量逐步减少,查处工作将逐渐由“治标”向“治本”延伸。

(四)通报曝光力度不减。2013年以来,全市共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15批22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今年以来通报曝光35批56起典型案例,不断拓展通报平台,实现了XX日报、XX电视台以及手机微信公众号的同步推送,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

(五)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强。201X年,市国税局提供了市区各大超市发票开具记录14000多条,查处了市供销总公司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等案件;市地税局提供娱乐服务业发票、餐饮发票记录6700多条,查处了市商业总公司公款吃喝、XX县自来水厂高消费娱乐等案件;市交警支队提供了公车酒驾(醉驾)记录4条,查处了XX电力、XX县老干局等4起违规使用公车案件,初步建立了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存在问题

从查处的情况来看,一些“四风”问题在高压态势之下,由公开转入隐蔽、由地上转入地下、由党政机关转入基层企事业单位,增加了查处难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和职能部门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一)压力传导逐级递减。少数地方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越往基层、越往边角越弱化,暴露的问题越突出。201X年上半年全市科级及以下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处理人数和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分别占总数的

93.30%、93.11%;基层供销、卫生、教育等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为突出,其中查处发生在供销系统违反中央八项精神问题案件20人。一些部门纪委(纪检组)执纪力度有待加强。全市34家市直派驻(出)机构中有自办案件的仅市国资委、科技局、文广新局、民政局、政府办5家,其余29家派驻机构为“零查处”。

(二)顶风违纪现象突出。主要集中在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四类问题。突出表现为:个别领导干部在重大节假日公车私驾私用;一些基层单位以工会慰问为名,购买购物卡进行发放;公务接待不规范,无公函接待,超标准、超陪餐人数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执法、审批、公共服务等部门党员干部在重大节日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红包、购物卡或土特产等。一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扶贫、涉农领域多有发现。

(三)“隐身衣”有所滋长。随着监督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四风”问题逐渐趋于隐蔽,花样翻新。在公款吃喝方面,有的单位化整为零,拆分发票降低消费金额;有的则是“化零为整”,不按规定“一事一结”,采取阶段性结帐、延期结帐,导致检查人员无法查明细、接待次数、金额。有的进入酒行等隐蔽场所进行接待,调换核算科目,将一些无法入账的费用从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中列支。在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方面,一些领导以工作量大、公车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由搞“私车公养”,公款

报销私车油费、维修费、通行费等。个别单位违规制定一些表彰奖励办法,擅自设立下乡补贴、值班补贴、专项工作补贴等发放钱物。有的单位变相公款旅游,向下属事业单位、关联企业转移费用,企图逃避财务收支监管。

(四)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足。目前,纠正“四风”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各职能部门还仅局限于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还存在“不愿为”、“不想为”、“不敢为”的情况。比如,有的部门认为作风建设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监管太严了有伤和气,不愿抓监管;有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政策只作原则性规定,不想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只求“明哲保身”,不想“出头露面”,把制度解答、监督检查、追责问责推给纪检监察机关;有的部门不敢动真碰硬,缺乏责任担当,发现了问题不作声、不移送,怕得罪人,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种讲感情不讲党性、讲和气不讲正气、讲关系不讲原则,对小事小节不抓不管的做法,是对“四风”问题的最大的纵容。

三、对策措施

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必须改变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必须从源头上推动职能部门立足职能、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上来,按照中央“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的部署,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

(一)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各职能部门党组(党委)要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一是作表率。各职能部门党组(党委)要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带头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身作则,树立标杆,管好队伍。以“正人先正已”的态度,推进专项督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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