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撤销、退回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必要性在食品行业中,安全和卫生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和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一种重要的制度,它要求所有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必须取得许可证,以确保他们符合特定的标准和要求。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遵守一系列制度,下面将详细介绍。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生产流程管理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必须详细描述其生产流程,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这包括原材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以确保生产过程无菌卫生、原材料真实有效、产品质量稳定。
2.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是指企业能够追溯产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详细信息。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确保在产品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追查到问题的根源,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公众的安全。
3. 风险评估制度风险评估制度是指企业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制度,确保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保障食品的安全。
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 原料采购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必须要有明确的原料采购管理制度。
包括原料供应商的选择、原料采购的程序、原料质量的检测等,以确保原料的安全可靠。
2. 食品卫生检测制度食品卫生检测制度是指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完善的食品检测机构和检测流程,对产品进行定期检测,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需要具备完善的食品卫生检测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 废弃物处理制度食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弃物,这些废弃物的处理直接关系到环境的卫生和食品的安全。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需要建立废弃物处理制度,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确保环境的清洁和产品的安全。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撤销、退回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撤销、退回一次性告知书填报要求:1.申请人应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并具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
申请人可登陆:网上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或登陆网址:.cn/,查看相关法律法规和办理流程,下载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相关表格。
2.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申请材料是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3.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
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4.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一、申请设立《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4、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或餐饮服务环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复印件;5、经营场所(含外设仓库)使用证明复印件以及经营场所(含外设仓库)的地理位置示意图;6、与食品经营相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申请书内含);7、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具体文本在现场核查时提供,详见备注);9、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材料;10、自备水源应提供安全检测报告(食品销售经营者不提供);11、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书内含)。
12、特殊情形,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食品自动售货设备备案表》;(2)《食品送货车登记表》;(3)《食品仓储库备案表》;(4)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食品经营许可业务流程图
食品经营许可业务流程图
1.新设、变更、延续、换证业务流程图
2.食品经营许可补证业务流程图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销业务流程图4.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许可业务流程图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撤销业务流程图6.利害关系人申请撤销许可业务流程图
1 新设、变更、延续、换证业务流程图
2 食品经营许可补证业务流程图
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销业务流程图
4 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许可业务流程图
5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撤销业务流程图
6 利害关系人申请撤销许可业务流程图。
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流程
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流程
一、发起注销:
1.办理机构根据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规定,发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2.申请人准备注销资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及复印件;与食品经营活动有关的发票、合同、协议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二、审核登记:
1.办理机构审核所提供注销资料是否完整、有效;
2.责任人签字审核合规性并登记;
3.办理机构将审核登记后提供给申请人正本资料。
三、注销办理:
1.办理机构按照规定通知实施机构申请注销;
2.实施机构将注销结果回复办理机构;
3.办理机构进行相关手续办理,并准予注销。
四、注销后管理:
1.办理机构将注销后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归入档案室;
2.办理机构将登记流程结果报告给实施机构;
3.实施机构上报有关部门,完成注销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延续办理指南《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延续办理指南1 范围(必备)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办理的事项类别、审批编号、审批单位、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审批数量、审批申办材料、流程图、审批程序、审批内容、办理时限、收费款项、重要提示、行政救济的途径和方式、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的办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可选)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事项类别(必备)行政许可4 审批编号(必备)(由政务办统一编号。
)5 审批单位(必备)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 审批对象(必备)主动提出延续的企业7 审批依据(必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8 办理条件(必备)(应填写办理本业务前需要办理的事项或者应满足的条件。
)主动提出延续的企业9 办理方式(必备)网上申请(也可直接到窗口申请)、前台受理、现场勘验、领导审批、发证公示10 审批申办材料(必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授权材料(包括企业法人授权书、企业公章、法人章、非法人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经办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经办范围、期限等);.涉及上级主管单位的应提供上级单位意见;.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其他材料参考核发。
11 流程图(必备)12 审批程序(必备)企业在外网客户端进行网上申请(也可直接到窗口申请),准备材料后到食药监食品前台进行受理,前台进行材料复核后,后台进行现场勘验,报领导审批,发证、公示。
13 审批内容(必备)审批单位对受理事项的审核、审批内容。
2017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题与答案
2017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题与答案本试题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培训试题,共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两部分。
单选题共有5道题,每题4分,总分20分。
多选题共有5道题,每题4分,总分20分。
单选题: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什么许可?答案是B,食品经营许可。
2.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答案是B,3年。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经营实施什么许可?答案是B,分类许可。
4.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是什么机构?答案是C,XXX。
5.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后,应当在多少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答案是A,10日。
多选题: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哪些材料?答案是A、B、C、D,即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以及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2.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哪些内容?答案是A、B、C、D,即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者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有效期,以及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
3.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材料?答案是A、B、C、D,即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以及营业执照。
4.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哪些申请材料?答案是B、C、D,即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以及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5.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哪些材料?答案是A、B,即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食品经营许可行为,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并考虑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第四条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负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机关(以下简称许可机关)。
许可机关按照简政放权、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运用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全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市(州)、县(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第五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机关应当在办理许可的窗口公示许可事项,提供许可文书和其他方便条件。
申请人可以在当地许可机关的网站上下载各类许可申请文书。
第二章许可对象和范围第六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具备经营(销售、制售及贮存)场所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二)无销售场所但有贮存场所从事食品销售的;(三)有实体门店并利用网络经营食品的;(四)利用网络销售食品,无实体门店但有相应经营场所(含贮存场所)的;(五)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全文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全文为了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加强《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制定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加强《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第四条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食品流通许可的实施机关,具体工作由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机构承担。
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许可管辖分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五条食品流通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向有登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登记。
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法律、法规对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情形的,应当责令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不再符合食品流通许可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食品流通许可。
第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核发放和监督检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许可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规定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规定1、申请人除直接到食品流通许可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外,还可以通过邮寄、电子数据交换等非固定形式提出。
2、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接收材料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3、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4、领取《准予许可通知书》,十日内凭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或直接领取许可证。
5、注:食品生产厂家一定要办理食品许可证,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消费者负责。
食品安全责任重大,不可忽视。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规定二、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需要什么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4、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的预核准通知书。
5、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6、个人或单位相关:法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投资人的身份证明。
7、厂房相关:房屋产权证明,如果是租赁的话……需要有产权证明、房东的身份证明或者是房东企业的相关证明。
8、还有各种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的清单,以及管理技术人员名单。
9、质量管理文件。
三、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要满足的条件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空白模板)
NO:
2-1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按照在登记管理部门发放的登记证书上的名称填写。
企
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机关、事业单位与机关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上标注的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有社会信用代码的申请人,参照登
记管理部门发放的登记证书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申请人,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工商户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3.住所、经营场所填写时要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
房间号,要明确参照物。
住所应当与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上标注的地址一致。
4.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
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5.申请变更的项目,申请人在对应□中打√,再按照要求填写变更
内容。
6.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经营场所地址
名称发生变化,应当办理变更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情况登记表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变更情况登记表
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变更情况登记表。
2019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题与答案
2019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题与答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培训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每题4分,共20分)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
()A、食品生产许可B、食品经营许可C、药品生产许可D、药品经营许可2、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年。
()A、1 年B、3年C、5年D、7年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水平对食品经营实施。
()A、独占许可B、分类许可C、普通许可D、经营许可4、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是。
()A、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B、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C、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D、国家中医药管理局5、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A、10日B、30日C、60日D、90日二、多选题(每题4分,共20分)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哪些材料:()A、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B、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C、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D、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2、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
()A、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者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B、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有效期C、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D、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3、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A、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B、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C、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D、营业执照4、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正)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正)【法规类别】食品卫生【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17.11.17【实施日期】2017.11.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8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公布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第八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经营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经营许可申请,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九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3.30•【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4年第12号•【施行日期】2024.03.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4年第12号关于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的公告行政规范性文件《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已经2024年3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第9次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5年9月30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同时废止。
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3月30日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
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结合食品安全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查。
第四条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批发销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的,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或者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应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应标注学校自营食堂、学校承包食堂(含承包企业名称)、托幼机构自营食堂、托幼机构承包食堂(含承包企业名称)。
第五条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三类。
食品销售,包括散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
餐饮服务,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半成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等,其中半成品制售仅限中央厨房申请。
食品经营管理,包括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等。
食品经营者从事散装食品销售中的散装熟食销售、冷食类食品制售中的冷加工糕点制售和冷荤类食品制售应在经营项目后以括号标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8.31•【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施行日期】2015.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2015年8月31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第八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经营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经营许可申请,提高办事效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市监食经〔2018〕213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市监食经〔2018〕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要求,营造更优营商环境,现就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限,加快推行电子化审批,不断完善许可工作体系,持续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便利化、智能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一)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是指申请人提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监管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书面承诺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的,监管部门可以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的方式。
各地对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限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申请变更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申请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要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
各地可结合实际,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扩大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范围。
(二)优化许可事项。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在就餐场所销售饮料等预包装食品的,不需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经营项目。
(三)缩短许可时限。
许可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时限缩短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6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
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食品经营许可行为,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并考虑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第四条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负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机关(以下简称许可机关)。
许可机关按照简政放权、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运用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全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市(州)、县(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第五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机关应当在办理许可的窗口公示许可事项,提供许可文书和其他方便条件。
申请人可以在当地许可机关的网站上下载各类许可申请文书。
第二章许可对象和范围第六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具备经营(销售、制售及贮存)场所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二)无销售场所但有贮存场所从事食品销售的;(三)有实体门店并利用网络经营食品的;(四)利用网络销售食品,无实体门店但有相应经营场所(含贮存场所)的;(五)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的撤消、注销、吊销、撤回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的撤消、注销、吊销、撤回作者:陈骥来源:《中国市场》2009年第38期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关系企业信誉,关系国家形象,必须高度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和配套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都明确规定了相关行政管理机关核发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的职责。
由于流通环节上连生产领域,下接消费领域,所以流通环节食品流通许可各类市场主体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切、领导同志关怀。
应广大读者之邀,本刊特地约请有关同志撰写了食品流通许可专题研究材料。
证件的注销、吊销、撤销、撤回是立法中常用的几个词语,尤其是“注销”、“吊销”、“撤销”因含义较为相近,最容易出现混淆。
而对“撤回”在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分歧。
《食品流通许可证》作为一种重要的行政许可证件,在相关规定中对“注销、吊销、撤销、撤回”多有涉及,因此明晰它们各自的含义和使用范围是非常有必要的。
本章重点研究《食品流通许可证》中涉及的撤销、注销、吊销和撤回的含义、概念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和四个词语的相关使用规则。
一、关于注销、吊销、撤销、撤回的基本含义据不完全统计,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体系中,使用频次最高的是“撤销”,其次是“吊销”,再次是“注销”,使用“撤回”则相对少很多。
其中,共有85件法律法规使用了撤销,共有75件法律法规使用了“吊销”,共有30件法律法规使用了“注销”,对使用“撤回”没有作统计。
(一)注销、吊销、撤销、撤回的含义辨析《新华字典(第10版)》(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商务印书馆2007年)、《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商务印书馆2005年)和中对“注销”、“吊销”、“撤销”、“撤回”作出了相对权威的解释。
《新华字典(第10版)》对“注、吊、撤、销、回”等几个单一汉字的注释分别是:1关于“注”,有六重含义:(1)灌进去:注入、注射,大雨如注。
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
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是卫生许可证的一个类别之一,是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与经营者颁发的允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定证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
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延续?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3)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更或者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申请人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延续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延续许可决定之日起计算。
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食品经营许可行为,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并考虑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第四条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负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机关(以下简称许可机关)。
许可机关按照简政放权、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运用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全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市(州)、县(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第五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机关应当在办理许可的窗口公示许可事项,提供许可文书和其他方便条件.申请人可以在当地许可机关的网站上下载各类许可申请文书。
第二章许可对象和范围第六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具备经营(销售、制售及贮存)场所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二)无销售场所但有贮存场所从事食品销售的;(三)有实体门店并利用网络经营食品的;(四)利用网络销售食品,无实体门店但有相应经营场所(含贮存场所)的;(五)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安全抽考题库
6.1 判断题(共150题)1.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其加工制作和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对)2.任何单位将食堂对外承包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都要对食品安全负责。
(对)3.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都属于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
(对)4.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
(对)5.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应当对许可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6.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对)7.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8.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
(对)9.转让餐馆时,可以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并转让。
(错)10.食品经营许可的事项发生变化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
(对)11.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原则上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制售项目。
(对)12.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
(对)13.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对)14.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办。
(对)15.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监督检查人员现场检查中形成的检查记录、询问记录和抽样检验等文书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对)16.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时,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边整改边经营。
(错)17.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时,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对)18.曾开展过日常监督检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就餐区等醒目位置公示上一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对)19.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对)20.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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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撤销、退回
一次性告知书
填报要求:
1.申请人应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并具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
申请人可登陆:网上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或登陆网址:.cn/,查看相关法律法规和办理流程,下载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相关表格。
2.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申请材料是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3.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
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4.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一、申请设立《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或餐饮服务环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复印件;
5、经营场所(含外设仓库)使用证明复印件以及经营场所(含外设仓库)的地理位置示意图;
6、与食品经营相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申请书内含);
7、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具体文本在现场核查时提供,详见备注);
9、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材料;
10、自备水源应提供安全检测报告(食品销售经营者不提供);
11、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书内含)。
12、特殊情形,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自动售货设备备案表》;
(2)《食品送货车登记表》;
(3)《食品仓储库备案表》;
(4)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二、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变更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住所
1、《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2、原许可证正本、副本;
3、变更名称后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变更经营场所
先到原发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销原许可,再到现经营场所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管理部门重新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原许可证正本、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变更许可主体业态、业态类别、经营项目、经营方式、仓库地址
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变更后食品经营许可事项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
4、与变更后食品经营许可事项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5、与变更后食品经营许可事项相适应的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6、与变更后食品经营许可事项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详见备注);
7、原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2、原许可证正本、副本;
3、本告知书“设立申请需提交的材料”中要求的2、3、5、9、11、12项内容。
四、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2、原许可证正本、副本。
五、申请补发《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补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书内含)。
六、申请撤销《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撤销申请书》;
2、原许可证正本、副本。
3、利害关系人身份证明;
4、与撤销相关的证明材料。
七、申请退回《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业务退回申请书》;
2、原相关食品经营许可业务申请受理通知书等。
备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包括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2)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企业)
(3)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4)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餐饮)
(5)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及和维护保养制度;(餐饮)
(6)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7)食品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贮存场所)
(8)废弃物处置制度;(餐饮)
(9)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企业)
(10)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
(11)不安全食品管理及处置制度;(经营场所、贮存场所)
(12)食品安全承诺书;
(13)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批发企业)
(14)出入库记录制度;(贮存场所)
(15)定期除虫灭害记录制度;(贮存场所)
(16)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餐饮)
(17)索证索票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