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认真组织核实今年农业旱灾情况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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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专家名单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专家名单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专家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13•【字号】•【施行日期】2021.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专家名单的通知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有关部门、厅属各有关单位:近年来,江西“12316”在持续深化“三农”服务上求创新,在解答农民政策咨询、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上出实效,用心答好“农民之问”,成为我省最贴近农民、最接地气的“三农”公益服务品牌。

为进一步加强12316专家团队建设,提升江西“12316”服务水平,根据《江西省“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专家管理办法》规定,在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聘任曹开蔚等300名同志为2021-2022年度江西省“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专家。

希望受聘专家积极履职尽责,做好“12316”各项咨询服务工作,及时解答农民群众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推动我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2021-2022年度江西“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专家名单.docx2021年1月13日赣农厅办函〔2021〕4 号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有关部门、厅属各有关单位:近年来,江西“12316”在持续深化“三农”服务上求创新,在解答农民政策咨询、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上出实效,用心答好“农民之问”,成为我省最贴近农民、最接地气的“三农”公益服务品牌。

为进一步加强12316 专家团队建设,提升江西“12316”服务水平,根据《江西省“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专家管理办法》规定,在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聘任曹开蔚等300名同志为2021-2022 年度江西省“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专家。

民政部关于印发《灾情统计、核定、报告暂行办法》的通知-民救发[1997]8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灾情统计、核定、报告暂行办法》的通知-民救发[1997]8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灾情统计、核定、报告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民政部关于印发《灾情统计、核定、报告暂行办法》的通知(1997年3月28日民救发[1997]8号)各省、自治区、直轄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灾情统计、核定、报告暂行办法》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灾情统计、核定、报告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情况,给救灾工作和其他有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根据国务院赋予民政部门的救灾职责和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灾情,即自然灾害情况,是指干旱、洪涝、风雹(包括龙卷风、沙尘暴、飓风等)、台风(包括热带风暴)、地震、低温冷冻、雪灾、病虫害、滑坡、泥石流等各种异常自然现象给人类社会造成的损失情况和工作数据。

第三条灾情统计、核定、报告的内容包括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以及救灾工作的情况和数据。

本办法所称受灾范围,是指因灾农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损失和正常生活秩序遭到破坏、农牧业受到损失的地(州、市)、县(市、旗)、乡(镇)、村的数量。

第四条灾情统计、核定、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及时准确。

第五条向国际社会提供灾情,须经民政部批准。

第六条灾情统计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情况、农牧业损失情况、工作数据等项。

第七条综合情况统计指标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及发生时间、地点、台风编号、地震震中经纬度、受淹县城、受灾人口、成灾人口、被困人口、转移安置人口、无家可归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伤病人口、倒塌房屋、损坏房屋、损失粮食、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第八条农牧业损失情况统计指标主要包括:农作物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减产粮食、饮水困难大牲畜、因灾死亡大牲畜、农牲业因灾直接经济损失等。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赣安办字〔2019〕60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赣安办字〔2019〕60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正文:----------------------------------------------------------------------------------------------------------------------------------------------------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赣安办字〔2019〕60号各市、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赣企业和省属集团公司:今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全面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切实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截止到10月28日,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0.82%和60.38%。

但是也存在不容乐观的一面,突出矛盾是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风险管控不力造成的较大事故大幅上升,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10月28日),全省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85人,同比增加9起、31人,分别上升56.25%、57.41%。

按行业分,共有6个行业发生较大事故,即:道路运输业发生较大事故20起,同比增加8起;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发生较大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煤矿发生较大事故1起,同比起数持平;烟花爆竹发生较大事故1起,同比起数持平;冶金发生较大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水上运输发生较大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

按统计单位分,共有8个地区和高速公路发生较大事故,即:南昌发生较大事故2起,同比持平;九江发生较大事故3起,同比增加1起;景德镇发生较大事故1起,同比持平;新余发生较大事故1起,同比持平;赣州发生较大事故5起,同比增加2起;宜春发生较大事故4起,同比增加3起;吉安发生较大事故2起,同比增加1起;抚州发生较大事故3起,同比增加3起;高速公路发生较大事故4起,同比增加1起。

某县遭受干旱灾情受灾情况的调查报告(1)

某县遭受干旱灾情受灾情况的调查报告(1)

某县遭受干旱灾情受灾情况的调查报告(1)文档XX给广大网友提供最实用的文档资料去冬今春以来,由于境内不降或少降雨雪,我县遭受了60年不遇的特大干旱灾情,致使小麦、甘蔗、香料烟、油菜、豆类等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大面积受灾,严重影响了小春粮食产量和冬农开发效益。

部分农村水源枯竭,导致人畜饮水困难,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造成经济直接经济损失5100万元。

我队根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开展旱情动态跟踪调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成立旱情调查小组,全员出动,深入全县9个乡镇、10个村寨,到农户家、到田间地头对旱情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将我县受灾情况报告如下:一、全县受灾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

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达万亩,成灾万亩,绝收万亩,受灾面积占全县小春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万亩的%。

其中:粮食作物受灾万亩,成灾万亩,绝收万亩。

具体地,小麦受灾万亩,成灾万亩,绝收万亩;马铃薯受灾万亩,冬玉米万亩,荞类万亩。

经济作物受灾情况。

全县经济作物受灾面积为万亩,成灾万亩,绝收万亩。

其中:甘蔗受灾万亩,蔬菜受灾万亩,油菜受灾万亩,香料烟受灾万亩,茶叶受灾万亩,咖啡受灾万亩,蚕桑受灾万亩。

另外,经济林果受灾万亩,成灾万亩,绝收万亩。

人畜饮水困难情况。

受持续干旱少雨高温天气影响,部分水源枯竭,导致我县部分农村出现人畜饮水困难问题。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6139人和54403头大小牲畜饮水困难。

二、旱情对大春生产存在的隐性问题据气象部门预测,旱情仍将持续发展,发生秋、冬、春、初夏连旱的可能性很大,将对我县大春生产造成较大影响。

目前,全县已有万亩农田不能得到有效灌溉,水田缺水面积万亩,旱地缺墒面积亩。

旱情若继续蔓延下去,土地将会因缺少水份干涸开裂,农作物无法翻耕播种成活,大春生产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农业丰收无望。

三、抗旱救灾情况面对严峻的旱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县抗旱救灾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全县各级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强化服务,认真抓好防大灾抗大旱各项措施的落实,省农业厅先后两次派出抗旱保生产工作组,亲临我县督促检查指导工作,有力促进了抗旱保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农作物受灾情况报告

农作物受灾情况报告

农作物受灾情况报告农作物受灾情况报告今年7月3日至4日,安化全县普降暴雨。

17个乡镇降雨量达100mm以上,其中5个乡镇降雨量达到200mm以上,其余乡镇均达50mm以上,仙溪镇24小时最大降雨量达293mm。

受强降雨影响,资江干支流水位暴涨,洪水泛滥。

导致全县农作物和农业生产设施受灾严重。

据初步调查,全县农业直接经济损失约亿元。

其中水稻、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等作物受灾20736公顷,成灾面积达10113公顷,绝收面积近4947公顷,损毁耕地4370公顷。

一、受灾情况(一)粮食作物。

全县粮食作物普遍受灾。

水稻受灾面积万亩,成灾面积万亩,绝收面积万亩。

其中烟溪镇、仙溪镇、滔溪镇近40%的稻田被淹,东坪镇种田大户谌五科受灾500亩、成灾300亩、绝收120亩。

(二)蔬菜生产基地和设施。

全县菜地面积8万亩,因大都集中在较为平整的低洼谷地,此次受灾尤为严重。

特别是蔬菜基地最为集中的东坪、龙塘、小淹、梅城等乡镇,涝情严重。

经初步统计:全县蔬菜受灾面积共万亩,成灾面积万亩,绝收面积万亩,直接经济损失4000万元。

(三)经济作物。

1.茶叶。

全县万亩茶园,受灾万亩,成灾万亩,绝收面积万亩。

龙塘乡家乐村茶场35亩茶园因山体滑坡,全部损毁,无法修复;华莱生物江南镇100多亩育苗基地全部损毁。

2.水果。

因柑桔等主要水果多种植在山坡高地,除少数由于塌方和滑坡受损外,影响较小。

种植在稻田等低洼处的葡萄、草莓及还有部份桃、李、梨灾损较大。

经统计,受灾面积共万亩,成灾面积万亩,绝收面积万亩,直接经济损失6800万元。

江南镇喜寒葡萄园50亩基地全部积水,葡萄架几乎没顶。

全县西瓜、甜瓜受灾面积万亩,成灾面积万亩,绝收面积万亩,直接经济损失2700万元。

3.中药材。

我县中药材面积万亩。

洪灾导致万亩厚朴、黄柏、杜仲受灾,绝收面积万亩。

(四)农业基础设施。

在此次洪灾中共冲毁河堤、田坎及灌溉渠道4000余处,造成渠道淤积、毁损5万多米。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加快全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加快全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加快全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加快全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农业局,厅各有关部门:为加快全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程序,根据《农业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执行规定,及时组织开展已竣工项目的验收工作。

凡项目清单中(详附件1)已通过建设单位初步验收合格的项目,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以计字号文向省农业厅上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农业厅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在60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中央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竣工验收,由厅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验收结果报厅计财处;中央投资规模在200万元(含)以上和厅属有关单位承担的项目,由厅计财处牵头组织竣工验收。

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农业厅向建设单位发放竣工验收合格证;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由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加强调度,准确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各设区市、农业局、厅各有关部门要对2005-2014年以来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分类汇总,按照已竣工验收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项目、已完工项目、在建项目、未开工项目进行分类统计(详附件2)。

各设区市农业局将本地区项目建设情况统计汇总后,于2015年8月15日前报厅各有关部门;厅各有关部门对本部门项目建设情况审核汇总后,于2015年8月25日前报厅计财处。

厅计财处根据项目建设汇总情况,制定相应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计划。

三、落实责任,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质量。

各设区市农业局、厅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快本地区、本行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进度。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全程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全程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全程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14•【字号】赣自然资办发〔2020〕74号•【施行日期】2020.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全程管理的通知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2017年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31号)以来,各地对补充耕地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但在2019年全国储备补充耕地项目核查、耕地保护督察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实践工作中发现,一些地方的补充耕地项目存在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

为更好地适应补充耕地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全程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把项目选址关(一)项目选址的数据依据为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前,做好三调初步成果的衔接),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前提下,充分挖掘本行政区内宜耕后备资源,合理确定项目范围。

(二)项目要符合生态建设要求,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垦耕地,严禁在25度以上陡坡上开垦耕地,严禁违规占用公益林等毁林开垦耕地。

(三)项目建设要充分尊重民意,土地权属清晰,经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制,严禁出现不公告、不投资、不建设的虚假包装项目。

(四)对于利用低效灌木林、疏林地、滩涂开垦的,必须取得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同意开垦的书面意见。

二、严把项目实施关(五)项目实施必须严格依法执行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审计制等管理制度。

(六)要加大补充耕地项目的投入,提高项目投资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原则上,开垦为旱地的亩均建设投资不低于5000元/亩,开垦为水田的亩均建设投资不低于8000元/亩。

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旱保民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旱保民生工作的通知

中共XX市委员会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旱保民生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由于今年以来降雨大幅偏少,7月中旬以来,我市北部山区出现了罕见的伏旱。

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结果,XX、XX、XX、XX等县气象干旱等级达到特旱,XX、XX、XX和XX 为重旱。

北部山区局部出现了严重的干旱灾害。

目前,因旱全市已有XX万人和XX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农作物受灾面积XX万亩,已有XX条小河溪断流,XX座水库干涸。

8月以来,重旱区仍然没有有效降雨,旱情仍在发展、蔓延。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我市旱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前抗旱救灾工作,我市各部门及旱区党委、政府已经行动起来投入当前的抗旱救灾工作。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抗旱救灾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抗大旱、抗久旱的准备今年我市可能面临夏、秋、冬,直至明春连旱的严峻形势。

目前已过立秋,我市雨季将过,根据气象部门预测8月我市降雨仍将持续偏少,特别是北部山区偏少更加严重,9月过后我市将进入漫长的冬春旱季,因此我市北部出现夏秋冬春连旱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旱情将延续到明年的4、5月份。

受夏季干旱影响,由于年内缺少足够的降雨补充,河流来水量大幅减少,地下水位大幅下降,更多的河流断流,泉眼干枯,水库、山塘、水柜等蓄水工程干涸,今后可用的抗旱水源越来越少,对抗旱救灾极为不利,我市北部5县及其他县(区)局部地区将有可能出现比2010年更为严重的旱灾,不但影响今年粮食生产,影响今年秋冬种,影响今年农民增收乃至全市的经济发展,甚至影响明年的春耕生产和发展稳定大局,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直接影响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各级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当前及今后抗旱工作的严峻性、紧迫性和全局性,高度重视抗旱保民生工作,深入分析抗旱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紧急行动起来,把抗旱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着眼于抗大旱、抗久旱、抗连旱,制定操作性强的抗旱工作方案,适时启动抗旱应急响应,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动员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抗旱工作取得实效。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2.02•【字号】赣府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精神,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的生命线,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努力构建新发展格局,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落实好国家下达我省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粮食总产430亿斤以上,持续为全国作出“江西贡献”。

二、主要任务(三)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种植面积。

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蔬菜、油、棉、糖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中共江西省农业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动员部署会暨专题党课的通知

中共江西省农业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动员部署会暨专题党课的通知

中共江西省农业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动员部署会暨专题党课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农业厅
•【公布日期】2015.05.15
•【字号】赣农党办字【2015】12号
•【施行日期】2015.05.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江西省农业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动员部署会暨专题党课的通知
赣农党办字【2015】12号
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5年5月18日召开全厅“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动员部署会暨专题党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厅党委陈日武书记作专题党课,动员部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5月18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地点:厅四楼大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厅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省农垦办正处以上干部,厅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5月15日下午下班前报厅组织人事处806室,联系人:雷力,联系电话:*************。

2、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

中共江西省农业厅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074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074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074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7.15•【文号】农办议〔2024〕142号•【施行日期】2024.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074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24〕142号欧阳梅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

经商水利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提高财政资金补助标准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各地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上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一是加大投入支撑力度。

“十四五”以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累计安排资金超过3000亿元,支持各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2023年底,又安排增发国债资金1254亿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5400万亩,同时将中央亩均补助标准提高至2000元以上,补助标准大幅提升。

从2024年开始,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渠道支持高标准农田投资亩均补助标准同步提高。

二是差异化落实补助标准。

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测算2023年底增发的国债资金中,对东北地区、粮食主产区亩均标准按照新建2400元、改造提升2200元,其他地区亩均标准按照新建2200元、改造提升2000元。

同时,在会同财政部测算分配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时,按东、中、西地区并考虑财政状况,对西部地区给予差异化适当补助。

三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将田间设施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内容,重点支持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输配电和防护设施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改善农业生产灌溉和排水条件,促进当地农业生产。

截至2023年底,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10亿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大幅改善,为粮食丰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畜禽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畜禽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畜禽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畜禽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财政局、农业局、省直管试点县财政局、农业局:遵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对畜牧业采取政策扶持的批示和贯彻《畜牧法》实施良种补贴的精神,切实保护我省畜禽良种产业,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省财政从2006年开始设立畜禽良种补贴专项资金。

为了加强对良种补贴资金使用的管理和推进畜禽良种补贴工作,特制定《江西省畜禽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对畜禽良种补贴指导和监督管理。

附件:江西省畜禽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试行)为支持我省畜禽良种生产,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省财政从2006年开始设立畜禽良种补贴专项资金。

为确保资金使用效果和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原则突出重点的原则;种畜禽企业和商品畜禽生产者两头受益的原则;保护机制与竞争机制相结合的原则;补优促优的原则。

二、补贴范围从省级发证的种畜禽场中择优选定一批种猪、种禽场,对其种猪、种禽进行补贴。

其中:种禽补贴重点考虑列入国家畜禽资源保护名录的品种和已经形成支柱产业的家禽品种。

三、补贴依据省农业厅每年根据全省畜牧业生产需要,确定应保有的基础种猪、种禽存栏量,省财政依据应保有的基础种猪、种禽存栏量进行补贴。

四、补贴标准种猪每头补贴200元;种禽每羽补贴10元。

五、补贴资金开支范围用于种猪、种禽资源保护、选育、测定和良种引进、推广。

六、享受补贴的种猪、种禽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一定规模的基础种群,其中猪300头以上、地方种鸡种鸭5000羽以上、种鹅1000羽以上、父母代种禽20000羽以上;2、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3、有较健全的育种计划和育种档案记录;4、有完善防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设施;5、有中级以上专职的畜牧和兽医技术人员;6、积极参与种猪性能测定;7、建立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8、无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设施农业用地巡查抽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设施农业用地巡查抽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设施农业用地巡查抽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09.10•【字号】•【施行日期】2021.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设施农业用地巡查抽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为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监管,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江西省设施农业用地巡查抽查工作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9月10日江西省设施农业用地巡查抽查工作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赣自然资规〔2020〕2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设施农业用地巡查抽查,是指省、市、县(区)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坚持农地农用,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对辖区内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建设使用等情况进行巡查抽查。

第三条省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结合设施农业用地日常工作适时开展随机抽查,必要时组织专项检查或整治,对抽查、检查或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指导和监督市、县(区)定期开展巡查抽查工作。

设区市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县(市、区)设施农业用地定期开展检查、抽查,通报检查、抽查工作情况,对重大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辖区内设施农业用地定期开展巡查抽查,通报巡查工作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条设施农业用地巡查抽查,坚持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规范、违者查处的原则。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大豆生产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大豆生产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大豆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3.30•【字号】赣农字〔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大豆生产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实打实地调整结构,扩种大豆和油料,见到可考核的成效”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春季农业生产会议暨加强冬小麦田间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扩种大豆油料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折不扣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大豆生产目标任务,统筹兼顾发展花生芝麻等油料作物,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2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大豆生产目标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22年大豆油料扩种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农发〔2022〕1号、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全省大豆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大豆产业战略。

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大豆油料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提升大豆油料产能作为当前农业农村系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明确方向,把握重点,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打好大豆扩种攻坚战,确保今年全省大豆种植面积159万亩以上、产量有所增加,全力推进大豆生产和产能提升。

二、着力稳定大豆种植面积。

一要稳定原有大豆种植,积极开发全省红壤丘陵旱地、荒坡地、土壤保水性较差的低产水田等多种耕地资源,以及农村房前屋后、稻田田埂等见缝插针地种植大豆,巩固原有大豆种植。

二要推进带状复合种植,挖掘耕地资源,推进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推动玉米大豆兼容发展,努力实现玉米基本不减产、增收一季大豆的目标。

三要发展果茶园间作套种,充分利用全省低龄果园、茶园、油茶园等,发展大豆间作套种,扩大大豆种植面积,提高耕地利用率,既增收一季大豆,又培肥果园土壤。

农业干旱及受灾情况的工作报告

农业干旱及受灾情况的工作报告

农业干旱及受灾情况的工作报告农业干旱及受灾情况的工作报告该怎么写呢?以下是职场和大家分享的农业干旱及受灾情况的工作报告的参考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参阅。

我镇辖属47个村,463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6.8万多人,总农户1.98万多户。

现有耕地8万余亩,其中田5.46万亩,土3万余亩。

由于今年入春以来持续高温天气,至今尚未下过一场浸透雨;田头蓄水涸竭,冬囤水田、塘、库、堰蓄水急骤下降,水量严重不足。

土头缺水缺墒。

目前已给小春生产造成影响,如持续下去,将会给大春播栽造成极大困难。

现将我镇农业干旱及受灾情况报告如下:一、小春农作物受旱情况截止目前全镇小春粮食作物受旱1.3万亩,占总播的62%,成灾0.8万亩,绝收480亩。

油菜受灾0.9万亩,成灾0.46万亩,绝收400亩。

二、大春干旱情况 1、播种情况,现已播玉米种1.4万公斤,可栽大田0.72万亩;水稻播种4.8万公斤,可移栽大田4.8万亩。

因干旱玉米苗出苗不整齐,苗子长势纤弱,水稻出苗率较差。

2、大田蓄水情况。

总田5.46万亩,现有水田,花花水田面积2.76万亩,占总田51%,当前干旱较严重的村有古塘、广学、分水、陈河、茅坪、石庙、一步等10余个村,有部分干旱严重的社干田达70%左右,水稻栽*极为困难,甚至个别农户人畜饮水都很困难。

三、采取的主要抗旱措施观音镇党委、针对今年干旱的严峻形势,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高度重视农业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抗旱指挥部,要求全镇上下高度重视抗旱工作,全力以赴进行抗灾自救,由各片区、村主任为第一负责人,加强领导,采取因地制宜调剂水源、抽水保苗,做到水路不通走旱路等措施,千方百计确保大春粮食播种面积。

同时,镇机关联系村干部要深入到抗旱第一线,进村入户指导农民开展抗旱自救工作,起抗旱夺保春播的高潮。

(二)严密监测旱情动态,及时上报。

针对当前干旱情况,各村及农业部门严密监测旱情动态,严格执行旱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发布部门】江西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11.30【实施日期】2017.11.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2017年11月3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决策部署,推动江西绿色崛起,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作出如下规定。

一、提高认识,不断增强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

随着农业生产发展、农民生活方式转变,秸秆剩余量逐年增多,秸秆综合利用相对滞后,露天焚烧秸秆比较普遍,加剧大气污染,造成资源浪费,危及公共安全。

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利于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有利于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

有关法律法规已对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作出原则性规定。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资源意识,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强化举措,大力推进我省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培育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在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

二、明确职责,合力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一)基本任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旱改水竣工验收指南

旱改水竣工验收指南

附件2:江西省旱地改造为水田项目竣工验收指南为进一步加强旱地改造为水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把好项目数量和质量关,将旱地改造为水田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竣工验收指南。

一、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84号)2、国土资源部颁布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3、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4、《关于明确“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国土资函〔2014〕256号)5、《关于土地整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审计若干意见》(赣财建〔2012〕257号)6、省国土资源厅颁布的《江西省旱地改造为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标准(试行)》7、项目立项文件以及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设计等资料二、申请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1、项目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并经业主、施工、监理三方— 5 —确认;2、完成项目竣工勘测定界,测量单位出具了项目新增水田面积测量报告;3、完成新增水田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耕地质量评定单位出具了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意见,评定耕地质量等级达标;(需要培肥的,已完成第一年土壤培肥)4、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工作,有关单位或部门出具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5、落实了项目耕作主体和后期管护措施;6、项目区群众或耕作主体对项目实施效果评价满意;7、完成项目自验并合格。

三、竣工验收的主要程序按照“谁立项,谁验收”的原则,由项目立项审批单位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一)项目竣工验收单位组织土地、农业、财务、水利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二)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参照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竣工验收程序进行。

不符合以下条件中任何一条的,项目不予通过竣工验收:1、新增水田面积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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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认真组织核实今年农业旱灾情况的紧急通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布部门】江西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07.08.01
【实施日期】2007.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认真组织核实今年农业旱灾情况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局:
今年我省遭受了五十年一遇的特大干旱,农业生产灾害严重。

为准确掌握各地农作物旱灾情况,以便更好地指导抗旱工作和下半年农业生产,力争完成原先确定的全年农业及粮食生产目标,我厅决定组织各市、县、区农业局进一步核实今年的农业旱灾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级农业部门认真核实农业灾情,做到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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