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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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

(完整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

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标准版)

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标准版)

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标准版)前言本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简称“本合同”)由甲方(委托方)与乙方(咨询方)共同签订,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取得合作共赢。

第一条委托事项1.委托方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委托给咨询方,咨询方接受委托,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服务。

2.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的建设成本进行评估、预算编制、造价咨询、投资估算等。

第二条服务内容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按时提交相关报告和意见。

2.咨询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的规范和流程进行工作,确保咨询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咨询方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背景资料、文件和数据,确保咨询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服务报酬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

2.服务报酬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等详细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报酬明细表》。

第四条保密条款1.双方应对委托事项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咨询方对从委托方处了解到的相关信息应保密,不得擅自使用、披露。

3.咨询方应对涉及委托方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进行保密。

第五条知识产权1.咨询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所创作、设计的相关成果和独立发表的意见等工作成果,均归委托方所有。

咨询方无条件将相关知识产权转让给委托方。

2.乙方不得随意使用和传播委托方的知识产权,如有需要,必须取得委托方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违约,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争议解决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8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8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8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咨询人):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指定的建设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提供准确、及时、专业的咨询服务。

二、服务范围与内容1.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及审查;2. 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查;3. 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审查;4. 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5. 工程造价相关纠纷的调解与仲裁支持;6. 其他工程造价相关的专业服务。

三、合同期限与进度安排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服务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止。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咨询服务。

四、费用与支付方式1. 咨询费用:根据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双方约定咨询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

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如下:(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总费用的____%作为预付款;(2)乙方完成服务内容并提交成果后,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2. 支付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

3. 乙方应提供正规的发票或收据作为收款凭证。

1. 双方应对涉及本合同的所有资料及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保密信息的豁免:如保密信息已经通过合法途径公开或被第三方披露,则乙方不承担保密责任。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1.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咨询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 若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3.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损失或纠纷扩大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GF—2015—0212【1】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完整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

(完整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

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标准版)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标准版)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甲方(委托人):乙方(咨询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造价咨询服务项目:1、项目名称:工程项目。

2、服务类别: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结算审核等。

二、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议定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四、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建筑法》、《民法典》、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委托人应在五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六、酬金支付方式: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文件标准收费。

八、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按/ 汇率计付。

九、违约责任1、咨询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工作并向委托人提交相关工作报告,逾期提交的,每逾期一天,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咨询报酬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咨询人及其工作组成员出现下列情况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业务合作关系,且三年内不得参与委托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且咨询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1)存在问题经警告或通报后未认真整改的;(2)发现管理松散、审核服务差且短期内未改变的;(3)未履行保密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4)出现重大审计遗漏事项的;(5)获得审核业务后进行转包或分包的;(6)发生影响自身资质信用的其他重大事件。

3、咨询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合同,永久取消咨询人在委托单位的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1)借用、涂改、伪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资信证明;(2)出卖、出借、转让造价咨询服务资格;(3)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造价咨询服务资格;(4)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有不正当交易行为;(5)串通施工单位,对工程签证等造价确定依据存在弄虚作假以修改审计结果的行为;(6)审核过程中存在其他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其他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甲方(咨询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传真:邮编:乙方(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传真:邮编:鉴于委托人拟进行_______项目的投资建设,现委托咨询机构就该项目的工程造价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咨询内容及服务范围1. 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代理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所有前期工作。

2. 工程建设阶段:包括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进度控制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所有工作。

3. 工程后期阶段: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决算编制、审核等与工程后期有关的所有工作。

4. 其他服务:委托人需要的其他咨询服务。

二、咨询报酬咨询报酬总额为_________万元,其中项目前期工作与工程建设阶段的咨询报酬应在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一次性支付,工程后期阶段的咨询报酬应在结算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如因委托人原因需更改服务范围或增加工程量,双方应重新协商确定咨询报酬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服务细则1. 委托人须及时向咨询机构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协助咨询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2. 咨询机构在履行本合同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并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涉密信息。

3. 如因委托人原因导致项目进度延误或出现其他问题,咨询机构有权要求委托人给予相应处理或赔偿。

4. 咨询机构应配备符合资质标准的工程造价师、注册建筑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咨询团队。

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月/日至______年/月/日。

如需要延长,应在合同到期前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四、合同解除1. 委托人违反合同规定,造成对咨询机构经济利益和商誉的损失,咨询机构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2. 咨询机构违反合同规定,造成对委托人经济利益和商誉的损失,委托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咨询机构赔偿损失。

五、争议解决因各种争议所产生的任何诉讼或仲裁,应由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范文(8篇)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范文(8篇)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范文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2.服务类别: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条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六、工程造价咨询费与支付方式: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_____(盖章)咨询人: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_____ 授权委托代理人:_____住所:_____ 住所: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 帐号:_____ 邮政编码:_____ 邮政编码: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传真: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篇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甲方:_____________(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总造价、概算、预算、投标报价、成本控制、造价分析等。

2. 对建设工程各项成本进行审查、评估和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效益。

3. 提供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4. 协助甲方与其他相关单位进行造价谈判和协商。

5. 完成其他双方约定的工作任务。

二、服务期限:本次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三、服务费用: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

四、合同解除:1. 在服务期限内,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2. 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严重违约,均可视为违约解除合同。

五、保密条款:双方应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任何机密信息。

六、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交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建设部和XXX发布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旨在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该文本作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应在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使用。

以下是该文本的具体内容:一、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应参照本文本订立合同,并推广使用。

二、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为法人或自然人,咨询人应具备法人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本文本的合同条件分为“合同标准条件”和“合同专用条件”两部分。

其中,“合同标准条件”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合同专用条件”则应根据咨询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但不得违反公正、公平原则。

四、本文本的解释权属于建设部和XXX。

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XXX。

五、本文本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本合同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旨在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2.服务类别:本合同的措辞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第九条规定委托人需在约定时间内书面回复咨询人的咨询事宜,并负责转达和转送有关资料给第三方。

第十条规定委托人需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与咨询人联系。

第十一条规定委托人需授予咨询人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的权利,包括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核对或查问第三方问题以及在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和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也有权更换咨询专业人员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CF--2002--0212)4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CF--2002--0212)4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CF--2002--0212)4篇篇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CF-2002-0212)第一部分:合同背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用于委托造价咨询公司或专业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评估、分析和咨询,以帮助业主和相关方制定合理的预算和决策。

本合同编号为CF-2002-0212,是根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制定的标准合同,适用于国内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

第二部分:合同内容1. 合同当事人:本合同由委托方(业主)和受托方(造价咨询公司)作为当事人签订。

双方应当遵守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 服务内容: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详细的造价测算和分析,提供相关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对工程项目的建筑结构、材料、设备等进行定量分析,并提供相应的造价预算;- 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周期、施工方法等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成本分析;- 对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变更因素等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变更管理建议。

3. 费用支付: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向受托方支付相应的咨询费用。

受托方应在接到付款通知后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报告和成果。

4.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机密和技术资料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披露。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合同效力本合同一经签署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的约定,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商业规范进行合作。

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应提交相关部门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第四部分:结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是建设工程项目中重要的合同形式之一,能够帮助委托方合理评估和控制项目的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双方能够本着互信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努力,实现合同的良好执行和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精选13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精选13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精选13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篇1签定地点:签订时间: 20xx 年月日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委托方”)和*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进行委托方开发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在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委托的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结算编制审核等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可行性研究等服务。

2. 成果要求2.1. 提交成果的内容:成果文件必须符合:1. 符合合同的规定;2. 符合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规定;3.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CECA GC 4-20xx;4.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xx等等相关规定;5. 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3. 质量控制受托方在接受、完成委托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委托方将不定期对受托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受托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4. 计价与支付4.1. 计价4.1.1. 基本费用:依据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4.1.2. 附加费用:超过合同范围,合同内容之外的服务费用(合同之外的工程款额乘以费率或按日工资);4.1.3.额外费用:应停工而重新开工增加的费用(按日工资)。

效益费用:依据规定审增,施工单位支付咨询费;审减建设单位支付咨询费。

4.2. 支付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10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5. 委托方权利与义务5.1. 按相关规定提供受托方咨询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5.2. 协调受托方获取现场资料。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_2015_0212)word整理版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_2015_0212)word整理版

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4篇)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4篇)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订立合同人:_____供方:_____ 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 需方:_____ 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 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由供方组织生产,需方负责收购下列商品,为保证协商的条款得以严格履行,特签订此合同,共同遵守。

[page]1.本合同总产值、具体品名、规格,分期、分批交货计划详见附表。

供方要根据合同要求,组织生产,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需方也要根据合同要求按时、按量接货,并及时支付货款,不得影响供方的生产。

2.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数量详见附表。

以供方检验为主,需方配合抽验,如有异议,写出抽验记录,双方签字备查。

生产中和保修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交货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由需方负责。

(1)产品交货前,供方应严格检验,附合格证、装箱单,以示负责。

(2)抽验,如有不符合标准,有关调换、挑选降价等损失,由供方承担,接受罚则。

3.产品价格规定。

根据国家的有关物价政策,按上级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执行,详见附表。

对于副品、次品以及低于标准的产品,本着合情合理、以质论价的原则定价。

[page]4.产品交货结算。

产品实行送货制,供方将货送到需方指定仓库,运费由需方负责,点验入库签章后,当即在需方结算付款。

5.包装规定。

(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要求为准绳。

(2)如因包装不当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负。

(3)包装完整,如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需方查询,供方应给予解决。

6.违约责任。

(1)供方无故延期交货或提供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由此造成延误交货时间,每延误一天应付需方延期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2)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向供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违约金。

[page](3)需方中途退货,应付给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赔偿额的总和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咨询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拟开展工程项目,并需要咨询乙方进行工程造价咨询;2. 乙方具备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资质和经验;基于上述约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工程项目需求,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方案,进行工程造价的预算及控制工作;(2)协助甲方编制招投标文件,并提供工程造价评估和经济技术分析等方面的支持;(3)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项目的合理造价控制;(4)提供工程变更管理的咨询服务;(5)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其他相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2 乙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的具体内容进行细化和拆分,形成具体的咨询任务书或工作计划,并报送甲方确认。

第二条服务付费2.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附件一。

2.2 如因项目需求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造价咨询范围发生变化,甲方与乙方应重新商定服务费用,并编制有关变更协议。

第三条保密条款3.1 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与乙方之间可能涉及到的技术、商业秘密以及合同相关的信息,双方都应将其视为保密信息,对该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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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建安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委托方(甲方):乐田电影媒体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为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乐田奥特莱斯国际影城室内装饰工程
2、服务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清单计价
二、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方可向受托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2、委托方可向受托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
3、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出对工程具体问题的意见;
4 、按照受托方提交的资料清单及时提供咨询服务所需的全部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对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5、如实介绍工程建设情况,为咨询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
6、负责组织有关各方到现场核对初审意见;
7、确定_____________ 作为咨询服务联络人;
8、委托方为受托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相应配合;
9、按照约定条件及时向受托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10、委托方应正确使用咨询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
与受托方无关。

11、其它:
三、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方可向委托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建设工程造价技术经济资料;
2、受托方可要求委托方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受托方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的权利;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受托方应按委托方要求开展工作,在工作中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独立的原则,应用合理技能,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5、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委托内容有关的保密资料;
6、因受托方违反有关规定,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所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错误,致使委托方遭受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
7、其他:
四、咨询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湘价服[2009]81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取,在咨询服务结束
时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五、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六、违约责任
1、合同订立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

2、本合同如发生违约,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

3、如协商不成,可按下列程序解决:
(1)双方发生违约争议,可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

(2 )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不成,可申请仲裁或诉讼。

七、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委托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贰份。

八、有关说明事项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编: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编: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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