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经济促进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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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经济促进会第四届理事会名单

广东省市场经济促进会第四届理事会名单
一 .
一 一


高级 顾 问 ( 6 人 ) 颜 泽 贤 ( 广 东 省 社科 联 主 席 教 授 ) 梁 桂 全 ( 广 东省社 科 院 院 长 研 究 员 ) 蒋 斌 ( 中共 广 东省 委 宣 传 部 副 部 长 博 士 ) 姚 泽 源 ( 广 东 省 人 大 常委 会 办 公 厅 副 主 任 ) 陈 志 英 ( 广 东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副 主 任 博 士 ) 廖 曙 辉 ( 珠 江 电影制 片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总 经 理


新 经 济杂 志社 社 长

副研 究 员 )

秘书长 叶 农 ( 暨 南 大 学古 籍 研 究 所 副 研 究 员
. .

博士研 究生

本会 办 公 室 主 任 )

丁 力行
常 务理 事 ( 1 9 人 按 姓 氏笔 划 排 列 ) ( 仲恺 农 业 技 术 学 院 人 工 环 境 与 控 制 研 究 所 所 长 教 授 博 士 ) 田 丰 ( 广 东 省 社 科 院党 组 书 记 研究员 博士 ) 卢 和 丰 ( 广 东 金 穗 实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长 ) 叶 农 ( 暨 南 大 学 古 籍 研 究 所 副 研 究 员 博 士 研 究 生 本会 办 公 室 主 任 ) 冯 科 ( 广 州 市 博 知 理 财 顾 问 公 司 独 立 董事 北 京 大 学 房地 产 金 融 研 究 中心 主 任 刘 飚 ( 广 东省社 科 院 党 组 秘 书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研 究 员 ) 李 子 彪 ( 广 东省社科 院 原 党组 书 记 研 究 员 ) 李仲铠 ( 广 州 市 政 府 国 资委 监 事会 主 席 ) 杨 明 ( 广 东 省社 科 院 研 究 生 部 主 任 新 经 济 杂 志 社 社 长 副 研 究 员 ) 杨 广 生 ( 新 经 济 杂 志 社 总编辑 ) 张 临 红 ( 女 新 经 济 杂 志 社 行政财 务 部 经 理 ) 陈义 平 ( 人 之 初 杂 志 社 社 长 研 究 员 博 士 ) 范 芙 媛 ( 女 深 圳 市 竞 争情 报 研 究会 常务 副 会 长 秘 书长 ) 林 平 凡 ( 广 东 省社科 院 企 业 管 理 与 决 策 科 学 研 究 所 所 长 研 究 员 ) 周 薇 ( 女 广 东 省社科 院 精 神 文 明研 究 中心 主 任 研 究 员 ) 欧小 卫 ( 广 东 神 洲 天 润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裁 ) 钱林 霞 ( 女 新 经 济杂志社执 行主 编 ) 黄 华 军 ( 广 州 广 道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编辑 ) 黄 河 清 ( 广 东 金 融 学院 经 济 贸 易 系 主 任 教 授 )

广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细则(1993)-粤府[1993]105号

广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细则(1993)-粤府[1993]105号

广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细则(1993)正文:---------------------------------------------------------------------------------------------------------------------------------------------------- 广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细则(1993年7月21日粤府〔1993〕105号)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组织的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均应依照《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登记。

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后,方可进行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社会团体必须依照《条例》第三条规定进行活动。

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其章程进行的各项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民政部门是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社会团体登记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成立全省性社会团体,向省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成立全市性社会团体,向市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成立全县(区)社会团体及乡镇(街道)社会团体,向县(区)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成立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向所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第六条社会团体的业务活动受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

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协同登记管理机关做好对经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规定,反映会员共同愿望和要求的章程。

章程内容包括:社团名称、宗旨、任务、组织机构、会员资格、入会手续、会员的权利和义务、负责人的产生和任期、经费来源和财务管理制度等;(二)有得到多数发起者拥护的负责人和30名以上会员;(三)有办理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地址;(四)有合法的经费来源;第八条申请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除必须具备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协会《章程》介绍

协会《章程》介绍

协会《章程》介绍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协会《章程》是一份正式规定协会组织结构、运作方式和成员权利义务的文书,是协会事务管理的基本准则。

一个完备的《章程》不仅能够规范协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协会的运作效率,还能够为协会未来的发展和改革提供有力支持。

一、《章程》的基本内容协会《章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协会的名称、性质、宗旨和任务协会《章程》首先应当明确规定协会的名称、性质、宗旨和任务。

协会的名称应当简洁明了,符合法律要求。

协会的性质可以是非营利性组织、学术性组织等。

协会的宗旨和任务则是协会存在的根本目的和工作方向。

2.组织结构和权限分工协会《章程》应当明确规定协会的组织结构和各个机构的职责及权限分工。

协会的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设置及其具体职责。

3.会员申请、资格和权益协会《章程》通常规定会员的申请条件、会员的不同类别和会员的权益义务。

会员在协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协会的发展方向和实施效果。

4.财务管理和监督协会《章程》应当规定协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监督机制,以确保协会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5.变更和终止协会《章程》应当规定协会章程的变更和终止程序,以应对协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

二、《章程》的作用和意义1.规范协会内部管理协会《章程》是协会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通过规定协会各项事务的管理程序和原则,可以有效规范协会的运作,提高管理效率。

2.加强协会的凝聚力协会《章程》可以明确定义协会的宗旨和任务,规定会员的权益义务,加强协会成员之间的凝聚力,促进协会发展。

协会《章程》是协会事务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协会健康发展的保障。

协会组织在制定《章程》时应当充分考虑协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确保《章程》的科学合理和实用性。

只有通过不断改进《章程》,不断完善协会的管理体制,才能使协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长足的发展和改革。

第二篇示例:协会《章程》介绍一、总则协会《章程》是协会的基本组织文件,是协会的内部管理条例,为协会的顺利运作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广东省经贸委关于委管协会办事程序的规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广东省经贸委关于委管协会办事程序的规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广东省经贸委关于委管协会办事程序的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经贸办[2002]172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日期】2002.08.09【实施日期】2002.08.0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委委管社团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9月30日实施日期:2007年11月1日)废止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广东省经贸委关于委管协会办事程序的规定的通知(粤经贸办〔2002〕172号)委管各协会:现将《广东省经贸委关于委管协会办事程序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迳向我委产业政策处(行业协会办公室)反映。

二00二年八月九日广东省经贸委关于委管协会办事程序的规定为规范委管协会(包括商会、促进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协会)的办事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建立有效的管理秩序,根据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省民政厅《关于重新确认我省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以及我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委行业协会管理意见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登记前审查工作程序一、登记前审查事项及协会应报送的材料。

以下登记前审查事项应当向我委提交书面申请,须经直管协会初审的事项要有初审意见,并附所列材料。

(一)筹备成立协会:1、章程草案;2、发起单位(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3、活动资金证明;4、办公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二)成立协会:1、筹备会议纪要;2、审议通过的章程;3、协会办事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4、协会秘书长及以上负责人简历;5、会员名单。

(三)协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1、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2、拟任主要负责人简历;3、办公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4、业务范围说明。

(四)协会变更名称:1、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2、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协会章程草案。

广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修正)(1993年7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根据1998年4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修正)广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修正)(1993年7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根据1998年4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进行修正)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组织的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均应依照《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登记。

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后,方可进行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社会团体必须依照《条例》第三条规定进行活动。

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其章程进行的各项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民政部门是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社会团体登记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成立全省性社会团体,向省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成立全市性社会团体,向市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成立全县(区)社会团体及乡镇(街道)社会团体,向县(区)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成立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向所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第六条社会团体的业务活动受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

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协同登记管理机关做好对经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规定,反映会员共同愿望和要求的章程。

章程内容包括:社团名称、宗旨、任务、组织机构、会员资格、入会手续、会员的权利和义务、负责人的产生和任期、经费来源和财务管理制度等;(二)有得到多数发起者拥护的负责人和30名以上会员;(三)有办理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地址;(四)有合法的经费来源;第八条申请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除必须具备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广东集团公司章程范文

广东集团公司章程范文

广东集团公司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东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营管理,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贸易、科技开发等。

第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万元,由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认缴。

第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年,自工商登记机关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地点设在广东省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X年。

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若干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X年。

监事会由监事长和若干监事组成,其中监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条公司设立各部门和岗位,具体职责由董事会和总经理确定。

第三章股东权益与义务第十一条公司的股东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的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东有权选择董事和监事,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认缴资金,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五条公司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秉持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监督,确保公司的经营稳定和安全。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注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五章公司章程的变更和终止第十九条公司章程的变更应当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2005年12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5年12月2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维护行业协会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协会发展,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行业协会的成立、活动以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行业协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为维护共同的合法经济利益而自愿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行业协会的权利。

第五条行业协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依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

第六条行业协会的宗旨是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行业、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共同经济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发挥其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行业协会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扶持和促进行业协会的发展,支持其依法独立开展活动。

第二章成立、变更和注销第九条行业协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成立,或者按照产品类型、经营方式、经营环节及服务类型成立,但名称不得相同。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成立行业协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有五十个以上的同行业经济组织申请入会;(二)有规范的名称,标明所属行业和活动地域;(三)有固定的住所、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章程;(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三万元;(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十一条申请成立行业协会,发起人应当先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筹备申请。

申请筹备成立行业协会必须有八个以上的发起人。

发起人必须是持有营业执照、有连续两年以上良好经营记录的经济组织。

关于广东省市场经济促进会换届事宜的批复

关于广东省市场经济促进会换届事宜的批复
44 98 769
21654 4552
B6 5 44
996 6
42
2328 32
87 56T64 573 5
B57 5 54 5 7 816 4
7 64 54 57 63 58
654 6579 8 16 57
7864 ' 6 56 511
4 4 64 6 525 714
会 员代表 大 会 ; 同意你会 拟 对促 进会 章程 的修 改和 以李 子 彪 为会长候 选 人 , 田 丰 为常务副会长候 选 人 , 杨 明为执 行副会长 ( 兼法定代表人 ) 候选 人 , 卢和丰 为副会长候选 人 , 叶农 为秘 书长候选人 , 钱林霞 等5 人 为副秘 书长候选 人 , 丁 力行等1 9 人 为 常务理 事候选 人 , 一 并提 交会 员代 表 大会 审议 。
此复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 007 年1 2 月25 日
贺信
广 东省 市场 经 济促进会 :
在全 国人 民认 真学 习 贯 彻十七 大精神 的大好形 势下 , 欣 闻广东省市场经 济促 进会第 四 届会 员代 表
大会 召 开 , 谨 向大 会 表 示 热 烈 的祝 贺! 并通 过 你 们 向全 省长 期 在 市 场 经 济领 域 从 事理 论 研 究 的专家学
经济 课题
我们相信 , 广东省市场经 济促进会通 过这 次换届 大会产生 的新一 届理 事会, 一 定 能更 好地 总结经 验 , 规划未来, 开 拓创新, 再 上 新 台阶, 为广东经 济社会发展 作 出更 大 的贡献 。
祝大会 圆满成功!
广东省社会科会 界联合会 2007年12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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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6 5754 6
8544 6754T64

商会章程修改说明范文模板

商会章程修改说明范文模板

一、引言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完善商会组织结构,提高商会运作效率,更好地发挥商会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会员权益、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经商会全体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对《XX商会章程》进行如下修改:二、修改内容1. 总则部分(1)在第一条中,增加商会性质表述:“本商会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下,由自愿结成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2)在第二条中,对商会宗旨进行补充:“本商会以服务会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企业发展、推动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为宗旨。

”2. 组织机构部分(1)在第三章“会员”中,增加会员入会程序和退会程序,规范会员管理。

(2)在第四章“理事会”中,对理事会组成和职责进行调整,明确理事会成员的产生方式和任期。

(3)在第五章“监事会”中,增加监事会成员的产生方式和任期,强化监事会对理事会和会长工作的监督。

3. 业务范围部分(1)在第六章“业务范围”中,增加以下内容:“开展行业调研,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举办各类培训、论坛、研讨会等活动,提高会员素质;加强与国内外商会的交流与合作,拓展会员业务。

”(2)在原有业务范围基础上,调整部分条款,使其更符合商会发展需求。

4. 经费管理部分(1)在第七章“经费管理”中,明确商会经费来源,规范经费使用。

(2)增加经费审计制度,确保商会经费合理、合规使用。

5. 附则部分(1)在第八章“附则”中,增加商会终止、清算程序。

(2)对原有附则条款进行梳理,确保其与修改后的章程内容相符。

三、修改意义本次修改旨在使商会章程更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提高商会运作效率,为会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通过修改,商会将更好地发挥以下作用:1. 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法律、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和帮助。

2. 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3. 促进会员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

4. 加强与国内外商会的交流与合作,拓展会员业务。

商协会章程模板

商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商协会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商协会名称为:(商协会全称),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的性质为非营利性、行业性、自律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一)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企业健康发展;(二)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规范市场秩序;(三)加强行业交流与合作,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四)反映会员诉求,为政府与企业之间搭建沟通桥梁。

第五条本协会的办公地点:(具体地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本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本协会的终止事宜。

第七条会员大会的召开,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其决议应当经出席会员大会的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第八条本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包括:(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决定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四)决定本协会的内部管理制度;(五)决定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六)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本协会事业,具有行业代表性;(二)在本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热心协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第十条本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二条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入会条件:(一)承认本协会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在本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四)单位会员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个协章程资料

个协章程资料

个协章程第一章协会名称与性质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个协”,是由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为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要服务于个体经济及相关从业者。

第二章宗旨、任务与目标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服务会员,促进个体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第四条本协会的任务与目标包括:为会员提供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组织会员进行经验交流、业务拓展和合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诉求和建议;推动个体经济的创新与发展;开展其他符合本协会宗旨的活动。

第三章组织结构与职能第五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的职能包括: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和批准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七条秘书处的职能包括:执行理事会的决议;组织开展协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和维护协会资产;负责协会与会员及其他相关方的沟通联络;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会员资格与权益第八条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自愿加入本协会;在个体经济及相关领域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和影响。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益: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协会提供的服务和资源;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由章程规定的权益。

第五章会员申请与管理第十条会员申请程序:提交入会申请书;经秘书处审核,报理事会批准;缴纳会费;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一条会员管理:建立会员档案,记录会员基本信息和活动参与情况;定期对会员进行服务和活动反馈,了解会员需求;对不遵守协会章程或长期不参与协会活动的会员,可给予警告、暂停会员资格或除名等处理。

第六章财务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本协会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财务管理。

《某市经济发展促进会章程》

《某市经济发展促进会章程》

《某市经济发展促进会章程》某市经济发展促进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某市经济发展促进会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

某市经济发展促进会是企业、企业家自愿组成的联合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

作为一个全市企业和企业家的协会,为某市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珠海经济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本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某市民政局,上级业务指导单位是广东省企业联合会,主管部门是某市科工贸信局,是中国企联的地方团体组织,目前和某市经济发展促进会合署办公。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某市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2038室b区。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依法维护企业与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反映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意愿和权益;代表企业与企业家协调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二)反映企业与企业家的意见和要求,为某市制定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建议,承担上级及其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三)引导企业与企业家遵纪守法,规范自身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各行业和企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推进节能环保和生态文明,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四)开展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发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总结和推广先进的企业改革、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经营模式创新经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五)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为企业与企业家提供培训、咨询、认证、信息、出版等服务,组织开展企业评价活动,宣传、表彰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引导和激励企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六)组织企业与国内外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七)积极参加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

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某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二)某市的企业团体;(三)其他有关法人组织。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本会核准;(三)由本会发给会员牌匾。

去工商局打印章程授权书

去工商局打印章程授权书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越来越多地涉及到工商局的相关业务。

其中,打印章程授权书是企业办理工商注册、变更、注销等手续时必不可少的一环。

本文将详细讲解去工商局打印章程授权书的全过程及注意事项。

一、准备材料
在前往工商局之前,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企业章程;
4. 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5. 需要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二、前往工商局
1. 根据所在地区,查询当地工商局的地址及办公时间;
2. 提前预约或排队等候,以节省时间;
3. 携带以上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工商局。

三、办理流程
1. 前往大厅,找到企业注册窗口;
2. 向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工作人员会指导您填写《企业章程授权书申请表》;
3. 递交申请表及所有材料,工作人员会审核;
4. 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打印出《企业章程授权书》;
5. 检查授权书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
6. 取得授权书。

四、注意事项
1. 准备材料要齐全,以免影响办理进度;
2. 填写申请表时,注意字迹清晰,以免影响审核;
3. 提前了解当地工商局的规定,以便办理顺利;
4. 如有疑问,及时向工作人员咨询;
5. 保留好所有办理材料的复印件,以备后续使用。

五、总结
去工商局打印章程授权书是企业在办理工商业务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

掌握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助于提高办理效率,确保企业业务顺利进行。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促进会工作制度

促进会工作制度

促进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促进会的工作,保障促进会工作的有序进行,充分发挥促进会的作用,为促进会成员提供良好的服务平台。

第二条促进会全称为“XXX促进会”,英文名称为“XXX Association”,成立于XXXX年,是由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促进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会员提供服务,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促进会工作制度适用于促进会的所有成员,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等。

第四条促进会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会员管理、会议制度、活动组织、财务管理、信息宣传、档案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五条促进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单位会员须合法注册,具备一定规模和社会影响力。

第六条会员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书,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颁发会员证书。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促进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促进会组织的活动;(三)获得促进会提供的服务;(四)对促进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五)优先获得促进会相关信息和资源;(六)促进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促进会章程,执行促进会决议;(二)积极参加促进会组织的活动,为促进会的发展贡献力量;(三)维护促进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四)按时缴纳会费;(五)促进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会议制度第十条促进会设立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等。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是促进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等。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促进会开展日常工作。

理事会成员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组成。

促进会监事职责

促进会监事职责

促进会监事职责
促进会监事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促进会的业务执行情况,确保其合法、合规、公正地进行。

2.检查促进会的财务状况,包括财务报告、资金使用等情况,确保其透明、规范。

3.对促进会的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如审查重大项目、合同等,确保其符合促进会的宗旨和利益。

4.对促进会的内部管理进行监督,包括人事任免、制度建设等,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促进会章程。

5.及时发现并纠正促进会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出现违规、违法行为。

6.列席促进会的重要会议,如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等,参与重大决策的讨论和表决。

7.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的监督和质询。

监事应当履行职责,保护促进会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会员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促进会章程和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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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完 成 本会 交 办 的 工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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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554 98 7 4 59 5 5 8386 5 44 6 549 986
8 7567 645 735 7 645 4575 3
46 5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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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省 市 场 经 济促 进 会 章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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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 定 名 为 广 东 省 市 场 经 济 促 进 会
OmOt
简称 广 东 经 促 会


英 文 译 名 为 Gu a n g d o n g CO u n c l ] f
Or
t he
( 二 ) 参 加 本会 的 活 动 ;
( 三 ) 获 得 本 会 服 务 的优 先权 :
( 四 ) 对 本会 工 作 的批 评 建 议 权 和 监 督权 ;
第十

( 五 ) 入 会 自愿 退 会 自由 条 会 员履行下 列义务: ( ) 执 行 本 会 的决 议 ;



( 二 ) 维 护 本会合 法 权 益 ;
、 、
国 内 外 企 业 和 社 会各 界提 供 包 括 政 策 法 规

利用外资

引进 技 术

法 规 提 供 决 策参考 为 经 贸 信 息 和 介 绍 合作 对 象等在 内 的 咨 询 中介 服 务 促 管理 和 人 才 ;



依 法依规 开 展 社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管理 人 才的培训 工 作 ; 资 助 团 体 和 个 人 从 事促 进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的 研 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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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按规定交纳会 费; ( )向本会反 映情况,提供 有关资料 。 五
第十 二 条 会 员 退 会 应 书 面 通 知 本 会 , 并 交 回会 员 证 。
第十三 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 的行 为,经理事会 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 以除 名。
第 四章 组 织 机 构 和 负 责 人 的 产 生 与罢 免
第十六条 会 员代表大会每届5 年。因特殊 情况需提 前或延期 换届的,须由理事会 表决通 过,报广 东省社科联审查并 经广 东省 民政 厅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 超过 1 。 年 第十七条 理事 会是会员代表大会 的执行机构,在 闭会期 间领 导本会开展 R常工作,对会 员代表大会 负责 。 第 十八 条 理事 会 的 职权 : (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一 ( )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会长 、副会长 、秘 书长 ( 二 以上候选人名单须经广东省社科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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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 写 为GCPHE

第二 条
本 会 是 由广 东 省 有 关 科 研 和 教 育机 构
机构
、 、
企业界

文 化 艺 术 团 体 以 及 社 会 各 界 中有

党 政 机 关 立 法 和 执 法 机 关 经 济 管 理 部 门 新 闻 出版 定 代 表 性 并赞 同 本 会 章 程 的 人 士 企 业 和 团 体 等 自愿 组 成 的



本 会 的会 员 种 类 : 有 单位 会 员 和 个 人 会 员 两 种 申请 加 入 本会 的会 员 必 须 具 备 下 列来自条 件 :,(

) 拥 护 本会 的 章 程 ; 学 科 ) 领 域 内具 有 定 的影 响
( 二 ) 有 加 入 本 会 的意 愿 ;
第九 条
( 三 ) 在 本会 的业 务 ( 行 业 会 员入 会程序:
、 、 、 、 、
第三 条
学术 性 地 方 性 非 营 利 性 的省 级 社 团 本会 宗 旨: 遵 守宪 法 法 律 法 规 和 国 家 政 策

、 、
遵 守社会 道 德 风 尚 团 结 和 组织 社会各 界 开 展 调 查 研 究 人 才培 训 及 政 策 法 规 和 经 贸 信 息 咨询 中 介 服 务 等 活 动 促 进 广 东 省 乃 至 全 国 社 会 主 义 市场 经 济健康发展 和 不 断完 善

3
依 法依 规 编辑

出版


发 行会 刊 及 其 它 有 关 图 书

资料 :
促 进政 府 精 简 机 构

/\
依 法 举 办 经 济 实体
注 意 吸收党政机 关分流人 员

转 变职 能 ;

办 理 其 它 促 进 社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的 有 关 事 宜

第三 章
第七 条 第八 条
, ,

改革 宣 传



第四 条 第五 条
本会 接 受 业 务 主 管单位 广 东 省社 会科 学 界 联 合 会 和 社 团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广 东省 民 政 厅 的 业 务 指 导 和 监 督 管
理 是 广 东 省社会科学 界 联 合 会 的 团 体会 员 本 会 的 住 所 在 广 东省 广 州 市 天 河 j E 路 3 6 9 号



(

) 提 交 入 会 申请 书 (登 记 表 ) ;
(二
) 经 理 事会 或 理 事 会 授 权 的机 构讨 论 通 过 : ( 三 ) 由 理 事 会 或 理 事 会 授权 的 机 构 发 给 会 员 证
(


第十 条
会 员 享有 下 列权 利 : ) 本 会 的选 举 权

被 选 举权和 表 决权 ;



第 二 章 业 务范 围 第六 条 本会 的业 务 范 围 : (

) 宣 传 国 家 和 广 东省 有 关 促 进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的政 策

( 二 ) 进 行调 查 研 究
进对外贸易

法规 : 为 政 府 制 订 和 实施 加 快 发 展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政 策
5 8 6 546 5798 1657
2_
5 5 8987 29555 54 4 6356 4 326 8 7 587 568 42
7 543 2328 32
786 416 5651 1 4464 6525 4 71 6 45 65754 6
85 6754 44 764
第十 四条
本会 的最高权 力机 构是会 员代表 大会,其职权是 ( )制定 和修 改章程 ; 一
( )选举和罢免理事 ( 二 理事一般不超过会 员的13 ; 1)
( )审议理事会 的工作 报告和财 务报告; 三 ( 四)决定终止事 宜; ( )决定其他重大事 宜。 五
第十 五 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 1以上的会 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 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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