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效挂钩工资税前扣除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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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管理问题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管理问题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管理问题的通知【标 签】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管理,通知【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文 号】宁地税发﹝2006﹞219号【发文日期】2006-09-15【实施时间】2006-09-15【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个人所得税 为做好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工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的政策规定 (一)税务机关在对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进行“两个低于”审核检查时,其工资发放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以内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当企业经济效益或劳动生产率负增长时,应遵循“既负盈又负亏”的原则计算税前扣除的工资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以当年经有关部门批准提取并实际列支的工资为准。

“经济效益”的计算口径以当年实际实现的税利为准,即利润总额加销售税金及附加(资源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劳动生产率”的计算口径原则上以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口径为准。

企业按规定难以计算劳动生产率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局可根据具体企业实际情况,用“人均实现销售收入”替代。

“职工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以当年有关部门批准提取并实际列支的“工资总额”除以职工平均人数为准。

(二)“实际发放”是指在“两个低于”前提下,从本年经有关部门批准提取并实际列支的工资中实际发放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三)纳税人从本年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实际列支的“工资总额”中实际发放工资后的结余部分,可以用于建立工资储备,但应调整缴纳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用于建立工资储备的工资,以后年度发放的应按规定分别进行相应调整。

(四)以企业集团名义审批的工效挂钩方案,各参与挂钩的成员,具备所得税纳税人资格的,应按上述“两个低于”和“实际发放”原则分别以每一个独立纳税人为主体计算扣除工资,并进行相应纳税调整。

人员工资管理台账模板

人员工资管理台账模板

人员工资管理台账模板
一、员工基本信息
1. 员工姓名:
2. 员工编号:
3. 入职日期:
4. 职位:
5. 基本工资:
6. 其他相关信息:
二、工资项明细
1. 基本工资:
2. 岗位工资:
3. 技能工资:
4. 绩效工资:
5. 其他工资项:
三、扣款项明细
1. 社保扣款:
2. 公积金扣款:
3. 其他扣款项:
4. 个人所得税扣款:
四、加班及考勤情况
1. 加班小时数:
2. 迟到/早退小时数:
3. 请假小时数:
4. 旷工小时数:
5. 其他考勤情况:
五、绩效及奖金情况
1. 绩效考核结果:
2. 奖金金额:
3. 其他奖励情况:
4. 惩罚情况:
六、社保及公积金情况
1. 社保缴纳基数:
2. 公积金缴纳基数:
3. 其他社保/公积金信息:
4. 社保/公积金缴纳状态(正常/暂停):
5. 社保/公积金缴纳时间:
6. 社保/公积金缴纳方式(单位缴纳/个人缴纳):
7. 社保/公积金缴纳比例:
8. 社保/公积金缴纳金额:
9. 其他相关信息。

浅析如何审定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总额执行“两低于”办法

浅析如何审定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总额执行“两低于”办法

浅析如何审定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总额执行“两低于"办法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陈高勇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规定,自2004年起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企业按规定自主进行当年挂钩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和应提工资总额的清算。

文件规定,“两低于"是指职工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纳税人每年度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最高不能超过按“两低于”原则计算的金额。

各级税务机关不再参与审批工效挂钩方案,纳税人按“两低于”标准和实际发放原则确定税前扣除额。

也就是说,工效挂钩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两低于”标准范围之内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扣除。

但是,由于现有的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在执行“两低于”的工资管理上没有一个系统的可操作办法,造成了纳税人因地区、因行业以及因所取指标不同而存在工资提取上的差异。

如何引导企业正确理解和执行好“两低于”的工资额提取规定,规范工资扣除行为.笔者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在工效挂钩审核中的实践,对工效挂钩企业执行“两低于"的一般操作办法作一点介绍,以与同仁共商。

一、“两低于”指标的计算“两低于”计算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总额涉及4个指标,即工资总额增长幅度、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正确理解和准确计算这4个指标,是我们正确执行“两低于"的关键。

(一)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计算公式: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工资总额实绩/工资总额基数—1)×100%计算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取决于工资总额实绩和工资总额基数两个指标,对于企业工资总额的掌握,虽然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的规定》有了统一口径,但仍应以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工资的解释为准,即工资薪金支出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企业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工资总额的范围.计算企业工资总额的基数,应区分新挂钩企业和已挂钩企业。

财务管理:何为工效挂钩?税务如何处理?

财务管理:何为工效挂钩?税务如何处理?

何为工效挂钩?税务如何处理?问:我单位是在西部于2003年投资新建的,工效挂钩是怎么回事,单位办理需要何手续? 答:工效挂钩办法仍然是计税工资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

经批准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其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可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按批准的工效挂钩办法提取的工资额超过实际发放的工资额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用于建立工资储备基金,在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实际发放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两个低于”其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贵单位需要办理何种手续,可参照北京市做法并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参照文件: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工资扣除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京地税企〔2004〕583号:实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须由市(区、县)国资委或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审核确定其挂钩方案,包括核定的工资总额基数、实现效益基数、挂钩浮动比例、以集团形式挂钩其所属企业的挂钩工资分解方案和具体分解指标等内容或年度清算结果。

 除上述国资委、劳动、财政部门管辖范围之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业),须由企业董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自主确定并通过其挂钩方案,具体包括工资总额基数、与工资总额挂钩的实现利润或实现利税基数、挂钩浮动比例以及开始实行年度。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有关部门核定的”工效挂钩”方案或年度清算结果的批复性文件。

1.市(区、县)国资委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含市国资委监管的集体企业),须提供市(区、县)国资委审定的年度挂钩方案或年度清算结果的批复性文件;2.市(区、县)国资委监管以外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须提供市劳动局、市财政局联合审批认定的挂钩方案或年度清算结果的批复性文件;3.其他企业须提供企业董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自主确定的”工效挂钩”方案。

农民工工资管理台帐

农民工工资管理台帐

农民工工资管理台帐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年度:目录一、项目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概况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1、项目人员花名册2、劳动合同3、手工或者电子考勤表三、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1、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凭证2、与银行签订专用账户管理协议3、与银行签订代发工资协议4、工程款存入专用账户凭证5、农民工银行账户信息四、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1、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的委托书2、报送专户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审核表3、工资表4、银行代发工资流水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或者免缴证明六、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1、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2、按月将农民工工资表张贴在告示牌七、规范市场秩序相关文件1、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2、现场备案人员证书3、施工合同4、履约保障(保证)金缴纳凭证5、工程款拨付凭证6、政府投资工程发改委项目建议书批复7、政府投资工程发改委可研报告批准文件一、项目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概况一、项目简介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方面(配备劳资专管员)2、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方面3、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方面4、落实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方面5、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方面XXXXX有限公司XX年XX月XX日备注:检查组每人一份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1、项目人员花名册2、劳动合同(建议:劳动合同编号和花名册序号对应)3、手工或者电子考勤表项目人员花名册5编号: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地址:❖合同履行地:❖联系方式:名:年❖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省市县(市、区)镇(街道、乡)村(社区、居)号❖身份证号码❖技能证书编号❖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具体约定如下:自年月日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程中岗位(工种)工作之日起至该工程的上述工作完成之日止。

工效挂钩工资计算表

工效挂钩工资计算表

备注 按上年弥补亏损前所得额填列 上年工资结余调增用正数、调减用负数反映 3行=1行-2行
所得额增长率 检验结果 编制人:
注明:1、三种情况的计算表13行以上公式及数据相同。 2、如未与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链接,则黄色阴影内数据需填列,否则黄色阴影内数据会自动从申报表内链接而来。
1,390,000.00 1,160,000.00
适用范围:本表仅适用于项目 1行 上年应纳税所得额 2行 上年形成或动用工资储备导致调增或调减所得额 3行 一、应纳税所得额基数 4行 审计后利润总额 5行 加:本年工资及三费外纳税调增 合计 6行 减:本年工资及三费外纳税调减 合计 7行 工资支出 8行 福利费 9行 加:工资及三费实际支出 教育经费 10行 工会经费 11行 合计 12行 减:工资总额基数(上年税前允许计提工资) 13行 二、当年毛所得额 14行 三、挂钩比例 15行 四、新增工资 16行 五、当年税前可计提工资
验算: 工资增长率
金额 1,750,905.32
1,750,905.32 1,390,000.00 1,160,000.00 162,400.00 17,400.00 23,200.00 1,363,000.00 746,404.89 1,875,974.26 13行=4行+5行-6行+11行-12行*1.175 0.90 在不大于0.9的范围内企业自行决定 33,074.53 15行=12行*14行*(13行-3行)/(3行+12行*14行*1.175) 779,479.41 4.43% 4.92% ok 复核人: 当工资增长率小于所得额增长率时符合文件精神 16行=15行+12行
915,888.31 960,085.95
334,080.00 1.18

职工工资明细台账模板

职工工资明细台账模板

职工工资明细台账模板
员工姓名, [员工姓名]
员工编号, [员工编号]
部门, [员工所在部门]
职位, [员工职位]
工资项目 | 金额 | 说明。

基本工资 | [基本工资金额] | 员工的基本工资。

加班费 | [加班费金额] | 员工加班所得费用。

奖金 | [奖金金额] | 员工获得的奖金。

社保扣款 | [社保扣款金额] | 员工社会保险扣款。

个税扣款 | [个税扣款金额] | 员工个人所得税扣款。

其他补贴 | [其他补贴金额] | 其他额外补贴项目。

总计, [总工资金额]
备注, [备注栏,可以填写一些特殊情况或说明]
这个模板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在实际使
用中,可以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添加或删除相应的工资项目,以确
保记录的全面和准确。

同时,保护员工的隐私信息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记录员工工资明细时,要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政策和相关法
律法规。

除了以上提到的内容,职工工资明细台账模板还可以包括员工
的入职日期、离职日期、工作时长等信息,以及每月的具体发放日
期等。

这些信息的记录可以帮助公司更好地管理员工的工资情况,
确保工资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希望这个简单的模板能够对你有
所帮助,如果需要更详细或者特定行业的模板,可以根据公司的实
际情况进行定制。

工效挂钩清算方案表

工效挂钩清算方案表

200 年其他企业单位工效挂钩方案表(企业填写)单位:元说明:一、上年度数据填列:1、必填数据:2--5行,22--34行。

2、选填数据:纳税人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任选以下一级行次填列:(1)7--9行;(2)11--13行;(3)15--20行。

3、以下数据应注意勾稽关系分析填列:(1)32行=29行+22行-23行;33行=30行-24行;34行=31行+27行-25行;(2)纳税调整数额的计算过程:①当实际发放数小于实际计提数时,即23行<22行,则26行=27行=22行-23行;A: 当实际发放数小于实际计提数时,即23行<22行,则26行=27行=22行-23行; B: 当实际发放数等于实际计提数时,即23行=22行,不作纳税调整;C: 当实际发放数大于实际计提数时,即23行>22行,如果只动用1998年及以前年度工资结余,则28行=0;如果只动用1999年及以后年度工资储备,则28行=25行=23行-22行≤31行;如果既动用1998年以前工资结余,又动用1999年以后工资储备的,则28行=25行≤ ②当允许计提数小于实际计提数时,即9或13或20行<22行,则:A:当实际发放数小于允许计提数时,即23行<9或13或20行,则26行=22行-23行;27行=9或13或20行-23行;B:当实际发放数等于允许计提数时,即23行=9或13或20行,则26行=22行-9或13或20 C: 当实际发放数大于允许计提数时,而小于或等于实际计提数时,即22行≥23行>9 如果只动用1998年及以前年度工资结余,则26行=22行-9或13或20行,28行=0如果只动用1999年及以后年度工资储备,则28行=25行=23行-9或13或20行≤31行; 如果既动用1998年以前工资结余,又动用1999年以后工资储备的,则28行=25行≤2 二、当年度预计数据的填列:按《指引》的指标解释填1--5行;6--20行按预计数据填;21--31行不填。

关于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若干问题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关于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若干问题的通知【标 签】税前扣除问题,工效挂钩企业,政策规定【颁布单位】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文 号】青地税函﹝2004﹞151号【发文日期】2005-04-04【实施时间】2005-04-04【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为进一步做好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现将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的若干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的政策规定 实行工效挂钩税前扣除工资的纳税人“应按‘ 两个低于’ 和实际发放原则对工效挂钩工资申报扣除;企业提取的效益工资用于建立工资储备的部分、未发放的部分或者改变用途的部分不得申报扣除;对以企业集团名义审批的工效挂钩方案,应对每个独立纳税人按‘两个低于 ’ 和‘实际发放 ’ 的原则进行审核检查。

”上述政策具体是指: 1、“两个低于”是指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纳税人每年度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最高不能超过按“两个低于”原则计算的金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以当年经有关部门批准提取并实际列支的工资(包括当年实际列支的工资及效益工资)为准。

“经济效益”的计算口径为当年实际实现的税利为准,即利润总额加销售税金及附加(资源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劳动生产率”的计算口径原则上以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口径为准。

企业按规定难以计算劳动生产率的,主管地方税务局可根据具体企业实际情况提出相近替代指标,报经市地税局同意后,可以用“人均实现销售收入”,“人均实现总产值”等相近指标替代。

“职工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以当年有关部门批准提取并实际列支的“工资总额”除以职工平均人数为准。

《工效挂钩结算表》操作流程

《工效挂钩结算表》操作流程

《工效挂钩结算表》编制要求及操作流程由于集团公司近几年跨越式发展,资源整合、外包矿建、整合“六长”、内部自主招聘备案及省外子公司管控等新问题应运而生,原《工效挂钩结算表》已不能满足当前薪酬管理对基础数据提取的要求,此外,由于人员调动、退休及子公司处级年薪次年兑现等问题造成朗新数据与统计报表数据存在差额,所以针对上述情况,我部编制了新版的《工效挂钩结算表》,同时制定了编制要求及操作流程,具体如下:一、朗新系统增加新版《工效挂钩结算表》,各单位每月工资计算完成后,报表查询并导出。

1、“全部一”为含未录入朗新系统合计,“全部二”为不含未录入朗新系统数据。

2、平均人数保留到1位小数,工资总额保留到以元为单位的1位小数,平均水平保留到以元为单位的整数位。

3、专技人员在专业技术序列未聘前暂按职称确定。

4、导出后无特殊原因不能对各分类人员的人数和工资总额进行相互调整,保证朗新系统数据与初始《工效挂钩结算表》的一致性。

二、对未能进入朗新系统的工资数据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放入《工资挂钩结算表》的对应各分类人员项或“未录入朗新系统”项。

可落实到当年曾在册人员名下的放入对应分类人员项,其它放入“未录入朗新系统”项;三、填报《工效挂钩结算表》的附表:《朗新系统与统计报表数据差额明细表》。

1、“分类”为选择项,暂分为调动、退休、年薪和其它。

2、“主体”如为个人应填写相关人姓名,如为群体则填写群体定义名称。

3、“加入统计项”应填写《工效挂钩结算表》中的最内一级人员分类项。

4、此表应尽可能细化到个体。

四、各单位报送《月度工资总额使用申报表》时,应同时报送《工效挂钩结算表》和《朗新系统与统计报表数据差额明细表》。

1、《工效挂钩结算表》中“全部一”的当月工资总额与累计工资总额应与《月度工资总额使用申报表》的“全部总额”项下的当月与累计工资总额相一致。

2、《工效挂钩结算表》中“未录入朗新系统”项的当月工资总额应与《朗新系统与统计报表数据差额明细表》中的当月差额合计数相一致。

工效挂钩企业税前工资怎么扣除

工效挂钩企业税前工资怎么扣除

⼯效挂钩企业税前⼯资怎么扣除2001年,笔者到⼀公司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该公司属⼯效挂钩企业,⼯资⽀出有其核定的基数,该公司当年提取发放⼯资数超过核定基数,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

2002年,笔者再次到该公司检查,该公司经理吸取上年教训,把⼯资提取数严格控制在核定的基数之内,同时⼯资发放数也控制在提取数之内,⼼想这下不需补缴企业所得税了。

然⽽按税法规定,提取数虽在核定的⼯资基数内,但对发放数⼩于提取数的差额,仍需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

对此,该公司经理想不通,上年超基数多提多发补缴企业所得税可以理解,今年少提少发为什么也要补缴企业所得税?要弄清这个问题,还要从税法对⼯效挂钩企业⼯资薪⾦⽀出扣除的具体规定谈起。

如甲公司2000年核定⼯资总额为100万元,实际提取⼯资数100万元,实际发放数100万元,则当年⼯资薪⾦⽀出可据实全额扣除。

如甲公司2000年实际提取⼯资数为120万元,则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这就是以上所说超基数多提多发⼯资,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

⼜如甲公司2001年核定⼯资总额为140万元,实际提取⼯资数为130万元,实际发放数为100万元,则当期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这就是以上那位公司经理所不解的地⽅。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七条规定,⼯资薪⾦⽀出是纳税⼈每⼀纳税年度⽀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的所有现⾦或⾮现⾦形式的劳动报酬。

针对⼯效挂钩企业,提取的⼯资额和实际发放的⼯资额不⼀致,提取数⼤于实际发放数,计征企业所得税时,是按提取的⼯资额扣除还是按实际发放的⼯资额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效挂钩企业⼯资税前扣除⼝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86号)明确规定:经批准实⾏⼯效挂钩办法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其实际发放的⼯资额可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按批准的⼯效挂钩办法提取的⼯资额超过实际发放的⼯资额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员工收入台账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收入台账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收入管理,确保收入核算的准确性、及时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职责分工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完善收入台账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并对收入台账进行审核。

2. 财务部:负责员工收入核算,确保收入数据的准确性。

3. 各部门:负责提供员工工资构成相关资料,配合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进行收入核算。

四、收入台账管理制度1. 收入台账的设置(1)设立员工收入台账,包括员工基本信息、工资构成、奖金、津贴、扣款等项目。

(2)收入台账应采用电子表格形式,便于查询和管理。

2. 收入核算(1)员工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

(2)员工工资核算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3)员工工资核算应每月进行一次,确保收入数据的准确性。

3. 收入台账的填写(1)各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将员工工资构成相关资料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提交的资料,并填写收入台账。

(3)收入台账填写完毕后,经财务部审核无误后,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4. 收入台账的查询(1)员工可随时查询自己的收入台账,了解自己的工资构成和收入情况。

(2)各部门可随时查询本部门员工的收入台账,了解员工工资构成和收入情况。

五、收入台账管理流程1. 收集资料各部门于每月10日前将员工工资构成相关资料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2. 填写收入台账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资料,填写收入台账。

3. 审核收入台账财务部对收入台账进行审核,确保收入数据的准确性。

4. 存档审核无误的收入台账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5. 查询员工和各部门可随时查询收入台账。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效挂钩企业税前工资如何扣除

工效挂钩企业税前工资如何扣除

工效挂钩企业税前工资如何扣除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工效挂钩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它通过将员工的工资与其工作业绩直接挂钩,让员工通过自身的努力和表现来获取更高的报酬。

而如何扣除工效挂钩企业税前工资,则是企业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工效挂钩企业税前工资。

工效挂钩企业税前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来确定其税前工资水平。

也就是说,员工的工资不再是一个固定的数额,而是根据其工作表现的好坏来浮动调整。

这种做法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企业整体的发展。

在扣除工效挂钩企业税前工资时,一般会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 基于绩效评估进行调整:企业会建立一套绩效评估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决定员工税前工资的重要依据。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税前工资将根据其绩效得分进行相应调整。

绩效评估体系应该客观、公平、合理,避免主观偏见的影响,以确保结果的公正性。

2. 引入奖励机制:除了基于绩效评估进行调整外,企业可以设立一套奖励机制,对于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额外的奖励。

这种奖励可以是一次性的奖金,也可以是长期的激励制度,如股权激励或期权激励。

3. 考虑其他因素:除了绩效评估和奖励机制外,企业在扣除工效挂钩企业税前工资时,还应该考虑其他因素,如员工的工作经验、学历、职位等。

这些因素能够更全面地反映员工的能力和贡献,从而更加准确地确定税前工资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在扣除工效挂钩企业税前工资时,企业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则,确保公平公正。

首先,扣除应该基于客观、可量化的工作绩效指标,而不应该受到主观因素的干扰。

其次,企业在制定扣除政策时要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让员工理解和接受这种变化,并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企业应该设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定期对扣除政策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工效挂钩企业税前工资的扣除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问题的批复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问题的批复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问
题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公布日期】2004.01.09
•【字号】鲁国税函[2004]11号
•【施行日期】2004.0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问题的批

(鲁国税函[2004]11号2004年1月9日)
东营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办法扣除工资薪金支出问题的请示》(东国税发[2003]55号)收悉。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8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0]185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27号)规定,结合目前企业形式多样化的实际情况,现对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问题批复如下:
经财政、劳动部门批准实行工效挂钩制度或办法的企业,应将工效挂钩方案报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查,其发放的工资可按规定税前扣除。

金融保险企业按
国家规定执行计税工资办法。

“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的税前扣除解析

“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的税前扣除解析

“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的税前扣除解析 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是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调控 的重要方式,不仅关系到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还事关国家、企 业和职工个人三者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也是调节行业收入分配关系的重要 手段。

根据企业所得税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 办法的企业,其工资的税前扣除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工资总额增长 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2、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 率增长幅度的。

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也就是要实行孰低原则。

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其工资不再受计税工资 800 元的限制,只 要是在两低于的范围内均可税前扣除。

一、工效挂钩的行政审批企业实行工效挂钩的方案必须报劳动、保障 等部门批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4]250 号规定,企业工效挂钩的基数、比例必须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 查备案,其中城镇集体企业工效挂钩的基数、比例必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核 准。

为了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各项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04]16 号文规定取消该项审批,各级税务机关不再参与审批工效挂 钩方案。

二、两低于原则的把握企业工效挂钩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企业工资 总量宏观调控机制,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和职工积极性的提高。

税收政策正是为了迎合这一企业工资制度的改革而制定的相应的工 资税前扣除办法。

根据《工效挂钩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工效挂钩企业不仅要符合两低 于原则,同时还要坚持既负盈又负亏的原则。

而税收政策仅是规定两低于,对企业经济效益或劳动生产率出现负增 长时,企业工资的扣除是否也一并调减?笔者认为国家立规的原意是挂钩 企业效益和劳动生产率高,相应工资可多提、多发,并且允许在企业所得 税前扣除,反之,则少提、少发,甚至于挂钩工资低于计税工资标准的, 也不允许税前扣除。

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实例概要

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实例概要

附件2: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实例某公司实行工效挂钩,2003、2004、2005年经有关部门批准提取并列支的工资总额分别为100万元、120万元、150万元,实现税利分别为60万元、80万元、90万元,职工人数分别为20人、25人、22人,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1000万元、1500万元、1200万元,2003年以前没有工资结余,2004年、2005年实际工资发放数分别为100万元、160万元。

2004年、2005年税前扣除工资的计算及纳税调整计算如下。

(一)2004年税前扣除工资限额工资总额增幅=(120÷100-1)×100%=20%经济效益增幅=(80÷60-1)×100%=33%人均工资增幅=〔(120÷25)÷(100÷20)-1〕×100%=-4%劳动生产率增幅=〔(1500÷25)÷(1000÷20)-1〕×100%=20%该公司工资增幅低于经济效益增幅,人均工资增幅低于劳动生产率增幅,2004年税前扣除限额为120万元。

实际发放工资额100万元,实际列支工资120万元,则2004年实际税前扣除工资为100万元,纳税调整额为20万元,以后年度使用时可以做调减所得额处理。

(二)2005年税前扣除工资限额工资总额增幅=(150÷120-1)×100%=25%经济效益增幅=(90÷80-1)×100%=12.5%人均工资增幅=〔(150÷22)÷(120÷25)-1〕×100%=42%劳动生产率增幅=〔(1200÷22)÷(1500÷25)-1〕×100%=-9.09%该公司工资增幅高于经济效益增幅,人均工资增幅高于劳动生产率增幅,不符合“两个低于”条件,工资扣除限额应取下降幅度大者,2005年税前扣除限额为:(-9.09%+1)×(120÷25)×22=96.00096(万元)实际发放工资额160万元,实际列支工资150万元,则2005年实际税前扣除工资为106.00096万元,纳税调增额为53.99904万元,动用以前年度结余10万元作调减所得额处理。

工效挂钩工资扣除

工效挂钩工资扣除

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扣除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二)项“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

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二)项所称计税工资,是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标准。

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资金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09号发布时间:1994年05月1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精神,我们制定了《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我们。

附件: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抄送:国务院各部门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一、关于其他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组织的征税问题(一)对实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组织,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一律就地征收所得税。

(二)对其他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组织,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规定征收所得税。

二、关于联营企业征税问题(一)对联营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一律先就地征收所得税,然后再进行分配。

联营企业的亏损,由联营企业就地按规定进行弥补。

(二)联营企业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不退还所得税;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企业,投资方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

补缴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1.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分回的利润额÷(1-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2.应纳所得税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适用税率3.税收扣除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4.应补缴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三、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红利收入,暂比照联营企业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工资总额与绩效考核挂勾考核办法

工资总额与绩效考核挂勾考核办法

工资总额与经营管理业绩考核挂钩试行办法为了完善集团公司分配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工资总额与经营管理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制度,充分调动单位(部门)积极性,根据《***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工资总额(包括岗位绩效工资、计件工资、效益工资及专项奖金)的考核兑现工作。

二、挂钩方式1、创利单位实行“核定利润、超额奖励、欠额扣减"的挂钩办法。

2、补亏单位实行“以收抵支、限额补贴、节支奖励”的挂钩办法.3、经费包干单位实行“经费限额包干”的挂钩办法。

三、工资总额基数的核定1、集团公司主要根据各单位(部门)上年度完成集团经营管理考核指标后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及本年度职工收入增长指导线增量额度,扣除超过集团规定调控水平及私提、超提、超发的工资额度后,核定下达年度工资总额使用基数。

2、集团公司考核分配的效益工资、专项奖金及年度一次性激励政策可作为当年工资总额使用基数,但不纳入下一年度工资总额基数。

四、奖惩标准(一)基本指标奖惩标准1、创利单位:完成基本指标值的,考核提取核定的工资总额。

超额完成利润指标的,超额部分按规定的计提比例提取效益工资;未完成利润指标的,差额部分按相同的计提比例扣减工资总额。

超额完成成本利润率指标的,可根据超额情况给予嘉奖;未完成成本利润率指标的,按实际降低率扣减工资总额,最高扣减比例不超过10%。

超额完成吞吐量(运输量)指标的,可根据超额情况给予嘉奖;未完成吞吐量(运输量)指标的,差额部分按同比例扣减工资总额。

2、补亏单位:完成基本指标值的,考核提取核定的工资总额。

超额完成利润指标的,减亏部分按规定的计提比例提取效益工资;未完成利润指标的,差额部分按相同计提比例扣减工资总额.超额完成成本利润率指标的,可根据超额情况给予嘉奖;未完成成本利润率指标的,按实际降低率扣减工资总额,最高扣减比例不超过10%.3、经费包干单位:完成基本指标值的,考核兑现核定的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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