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知识1
食品市场准入内容宣贯讲义
米胚、红花籽等植物油料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
食用植物 油
1个
0201
食用植物油(半精 炼、全精炼)
2002.07
2004.01
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增加了以芝麻、棕榈果实、橄榄 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
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
碳酸饮料(汽水) 类
2003.07
2005.07
包括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等具体品种,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二氧 化碳气的饮料。
茶饮料类
2003.07
2005.07
包括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速溶茶粉为原料制成的饮料,不包括 以茶作为调味料加工而成的各种茶味饮料。
果汁及蔬菜汁类
2003.07
.07
健康,也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1年7月31日,朱容
基总理视察国家质检总局时明确指示,“对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食
品,质检总局一定要管好”。为从食品生产加工的源头上确保食品
质量安全,必须制定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运行有效、
与国际通行做法一致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
▪
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保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
申证单元
实施时间 查处时间
产品范围
增 补 产
酱油
1个
0301
酿造酱油、配制酱 油
2002.07
酿造酱油是指以大豆(饼粕)、小麦和(或)麸皮等为原料,经微生物发 2004.01 酵制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液体调味品;配制酱油是指以酿造酱油为
主体,与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食品添加剂等配制而成的液体调味品。
包括所有以各种果(蔬)或其浓缩汁(浆)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各种果 (蔬)汁及其饮料产品,不包括原果汁低于5%的果味饮料。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一二三)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一)目录:一、通则、综合1、企业采用快速方法测定的申请材料中,可否仅仅写出快速测定的仪器,如大米生产企业,写快速水分测定仪,不写分析天平和烘箱?答:企业使用快速方法进行出厂检验的,列出其方法使用的仪器设备即可;可以不列细则中相应的仪器设备。
2、发证范围交叉的产品。
企业申报应有自主选择权,不能强制要求按主导产品申报。
答:为加强统一管理,要按主导产品来确定。
3、7月1日以后市场销售的生产日期是7月1日以前的“十类”产品是否列入查处范围。
答:2005年7月1日后市场上销售的生产日期为7月1日以前的10类合格产品,不纳入无证查处的范围,可以不加贴QS标志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4、拌料、摊凉的场地是否要求离地?答:食品的成品、半成品一般要求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5、采购质量控制是中小型食品企业比较薄弱的环节,要求企业对原材料把关到什么程度为宜?答:对企业采购质量控制的最低限度要求是,企业在采购时应验证采购物品的合格证明材料,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明等。
对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还要求查验供货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企业在原料采购验证的同时,应当建立相应的记录。
6、仓储、库房如何才算满足要求,能否有个明确的标准?答:按通则和细则中的规定来要求。
《现场核查表》2.3“库房要求”中要求,库房应当整洁,地面平滑无裂缝,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
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
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包装材料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在一些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原辅材料库、成品库又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如《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在“生产场所”一节中,要求“酱卤肉制品”生产企业及“熏烧烤肉制品”和“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原料冷库、辅料库和成品库。
审查员在现场核查时,还要根据每种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的具体要求进行核查。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SC)
啤酒
啤酒
15 酒类
黄酒
黄酒
配制酒
其他酒
其他篜溜酒
其他发酵酒
酱腌菜
16 蔬菜制品 蔬菜制品
蔬菜干制品 食用菌制品
其他蔬菜制品
蜜饯
蜜饯
17 水果制品
水果制品
水果干制品 果酱
单元代号 发证部门 1401
1402
1501 1502 1503 1504
两级 总局
1505
省局 1601
1701 1702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28大类)-5
(2)食品强制检验制度
食品出厂必须检验合格,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这项规定有利于把住食品出 厂质量安全关。
(3)市场准入标志制度
对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 的食品包装上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没有 加贴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
糕点食品
发酵性豆制品
25 豆制品
豆制品
非发酵性豆制品
其他豆制品
26 蜂产品
蜂产品
蜂王浆 蜂蜜 蜂花粉
蜂产品制品
27
特殊膳食食品
婴幼儿及其他配 婴幼儿配方谷粉
方谷粉
其他配方谷粉
28 其它食品 其它食品
其它食品
单元代号 发证部门
2301 2302 2401
2501
省局
2601
2701
总局
2801
省局
生产许可认证(SC认证)开展
3.3 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意义
——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提高食品质量、 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保障 消费者安全健康的需要。 ——是保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强化食品生 产法制管理的需要。 ——是适应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经济运行环境的需要。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后2位代表各市(地),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江西的编号为 36开头。
产品类别编号:产品类别编号由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 定。前2位代表产品种类,后2位代表该类产品的品种。 获证产品序号:企业序号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序列号,由国家 质检总局统一编制。
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必备条件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指有固定的生产加工场所、相应的生产加工 设备和工艺流程,制作、销售食品的企业,不包括现做现卖、流动制作 等形式的食品加工场点。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 准入的必备生产条件,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一)环境卫生要求。 (三)原辅材料要求。 (五)产品要求。 (七)检验要求。 (九)贮运要求。 (二)生产资源要求。 (四)生产加工要求。 (六)人员要求。 (八)包装及标签标识要求。 (十)质量管理要求。
(一)实施巡查:督促企业持续满足必备生产条件。 巡查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保证质量安全情况进 行的巡回检查。 巡查频次的确定:根据企业的质量安全等级确定其相应巡查频次。 巡查内容: 一是企业是否获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是否申报 或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各类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是企业负责人是否了解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和应履行的责 任及义务,是否按规定配备了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 生产操作和检验人员是否开展了培训教育,相关人员是否符合健康条件, 有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督检验。
(3)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对检验合 格的食品要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 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食品市场准入标志: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英文字母QS加12位阿拉伯数字 组成。编号前4位为受理机关编号,中间4位为产品类别编号, 后4位为获证企业序号。 受理机关编号:前2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二)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二)1、问:在肉制品的复合磷酸盐(添加剂)检验过程中,由于检验方法规定将肉中、骨头中的磷均计算在内,肉制品中的复合磷酸盐容易超过标准的规定。
我们认为复合磷酸盐的超标主要是原料肉或骨头中的磷含量过高造成的,并且饲料带入的磷在动物间存在较大差异。
对复合磷酸盐应如何检验?答:在肉制品加工中使用复合磷酸盐比较普遍,必须严格加以控制。
在肉制品的检验过程中,可以将骨头(非可食部)去除后制样进行检验。
原料肉中的磷含量过高,与饲料的配方有关,企业应选择含磷量低的原料肉。
2、问:“无醇啤酒"在国际上作为一个啤酒品种,是指酒精含量低于0.5%(v/v)的啤酒,可用普通啤酒脱醇而得,也可用限制发酵控制酒精的生成而制成,应当同啤酒一样,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
答:同意将“无醇啤酒”作为啤酒的一个品种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
在审查过程中可参照《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执行。
无醇啤酒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啤酒的生产能力,并且有脱醇、控制酒精生成等生产无醇啤酒所需的设备;无醇啤酒产品的酒精度要低于0.5%(v/v),原麦汁浓度要≥3。
0g/100g;其它的质量指标要符合啤酒标准的要求。
3、问:现在国内一些啤酒厂为保证同一品牌啤酒的风味一致,采用“集中酿造,分散灌装”方式进行生产,各灌装点没有啤酒细则规定的发酵等设备,对这些灌装的啤酒生产企业应如何审查?答:可以接受这类啤酒灌装企业啤酒生产许可证申请,啤酒灌装厂的核查要在原料啤酒的生产厂之后进行,使用原料啤酒供应厂的生产许可证,不单独发放啤酒生产许可证。
在审查中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啤酒灌装厂和发酵厂要有隶属关系;灌装厂可以是发酵厂的下级单位,也可以是同一上级公司的平级单位。
(2)啤酒灌装厂只允许灌装本公司发酵生产的啤酒,并要保持啤酒品牌的一致性.(3)啤酒灌装厂的能力应满足啤酒细则中的相应要求;产品最后的灭菌过程要在灌装厂内完成;要有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并在灌装厂完成出厂检验。
食品安全基础知识
食品安全——基础知识1. 什么是QS认证?QS是食品“质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英文缩写,带有QS标志的产品就代表着经过国家的批准,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强制性的检验,合格且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后才能出厂销售。
没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
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五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2005年7月1日起,冷饮、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散装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第二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十类食品,无QS标志不能上市销售。
另有13类食品,包括茶叶、酱腌制品、炒货食品、可可制品、蜜饯、焙炒咖啡、蛋制品、水产加工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制品、啤酒、黄酒、葡萄酒等的生产企业也已开始申请认证工作。
2. 什么是HACCP?HACCP,即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简称HACCP,中文名称为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
该体系提供了一套系统、科学、严谨、适应性强的控制生物、化学、物理危害的方法。
可能通过控制食品原料、加工(制造)、储运、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危害的关键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风险,避免单纯依靠最终产品检验进行质量控制而产生的问题。
该体系已经成为目前国际食品贸易的必备要求。
欧美、亚洲许多国家广泛应用于不同食品的生产、管理和监督。
3. 什么是GMP认证?“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规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
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二)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二)1、问:在肉制品的复合磷酸盐(添加剂)检验过程中,由于检验方法规定将肉中、骨头中的磷均计算在内,肉制品中的复合磷酸盐容易超过标准的规定。
我们认为复合磷酸盐的超标主要是原料肉或骨头中的磷含量过高造成的,并且饲料带入的磷在动物间存在较大差异。
对复合磷酸盐应如何检验?答:在肉制品加工中使用复合磷酸盐比较普遍,必须严格加以控制。
在肉制品的检验过程中,可以将骨头(非可食部)去除后制样进行检验。
原料肉中的磷含量过高,与饲料的配方有关,企业应选择含磷量低的原料肉。
2、问:“无醇啤酒”在国际上作为一个啤酒品种,是指酒精含量低于0.5%(v/v)的啤酒,可用普通啤酒脱醇而得,也可用限制发酵控制酒精的生成而制成,应当同啤酒一样,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
答:同意将“无醇啤酒”作为啤酒的一个品种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
在审查过程中可参照《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执行。
无醇啤酒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啤酒的生产能力,并且有脱醇、控制酒精生成等生产无醇啤酒所需的设备;无醇啤酒产品的酒精度要低于0.5%(v/v),原麦汁浓度要≥3.0g/100g;其它的质量指标要符合啤酒标准的要求。
3、问:现在国内一些啤酒厂为保证同一品牌啤酒的风味一致,采用“集中酿造,分散灌装”方式进行生产,各灌装点没有啤酒细则规定的发酵等设备,对这些灌装的啤酒生产企业应如何审查?答:可以接受这类啤酒灌装企业啤酒生产许可证申请,啤酒灌装厂的核查要在原料啤酒的生产厂之后进行,使用原料啤酒供应厂的生产许可证,不单独发放啤酒生产许可证。
在审查中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啤酒灌装厂和发酵厂要有隶属关系;灌装厂可以是发酵厂的下级单位,也可以是同一上级公司的平级单位。
(2)啤酒灌装厂只允许灌装本公司发酵生产的啤酒,并要保持啤酒品牌的一致性。
(3)啤酒灌装厂的能力应满足啤酒细则中的相应要求;产品最后的灭菌过程要在灌装厂内完成;要有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并在灌装厂完成出厂检验。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近年来,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一直是政府、社会和消费者共同关注的焦点,因此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也迫在眉睫,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成为特别重要的问题。
面对日益抬头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政府推动了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制定
了完善的规范。
这些规范的主要内容涉及食品加工、运输、检测指标和保证措施等,实行备案制,对准入市场的食品企业和食品品种进行全过程跟踪和可溯源管理,加强新产品发展和评估,保障食品安全生产等。
另外,政府还加强了安全检测抽检,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安全产品责任制,
要求食品企业对自己生产的食品质量负总责,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产品负责任,在用户反映问题的场合,要及时作出回应和裁决,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
上述措施的实施,有效增强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性,有利
于保障食品安全,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引导食品行业朝着规范、合法、科学的方向发展,满足民众对食品安全的品质需求,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放心、满意的食品,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详解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详解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详解环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主要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周围不得有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生产车间、库房等各项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原材料储存等特点,设置相应的防鼠、防蚊蝇、防昆虫侵入、隐藏和孳生的有效措施,避免危及食品质量安全。
生产设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材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和场所。
生产不同的产品,需要的生产设备不同,例如小麦粉生产企业应具备筛选清理设备、比重去石机、磁选设备、磨粉机、筛理设备、清粉机,及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设有原料和成品库房。
对大米的生产加工则必须具备筛选清理设备、风选设备、磁选设备、砻岩机、碾米机、米筛等设备。
虽然不同的产品需要的生产设备有所不同,但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基本条件。
原材料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原材料要求。
虽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有所不同,使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有所不同,但均应是无毒、无害、符合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如制作食品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添加剂、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秽不洁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
例如生产大米不能使用已发霉变质的稻谷为原料进行加工生产。
又如在食用植物油的生产中,严禁使用混有非使用植物的油料和油脂为原料加工生产食用植物油。
加工工艺及过程食品加工工艺流程设置应当科学、合理。
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污染。
加工工艺和生产过程是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工艺流程控制不当会对食品质量安全造成重大影响。
qs知识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安全市场准入-QS)一、QS标志的概述(一)QS标志的含义。
2002年7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质检监〔2002〕185号),正式发布在我国建立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即“QS”制度。
“QS”是英文“质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字头缩写,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的组成部分,也就是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外观上标示的一种质量安全外在表现形式。
其基本含义是:为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监督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 字头(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
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
”该标志的式样、尺寸及颜色都有具体的制作要求,使用时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不在QS认证之列的食品。
根据《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有相应生产加工设备和工艺流程制作、销售食品的企业,不包括现做现卖、流动制作等形式的食品加工场所,即宾馆、酒家、西餐厅、超市自制的食品以及前店后厂的食品小作坊(例如蛋糕店、农村小型熬酒户)不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QS标志的主要特征。
1.QS标志的作用是表明产品质量的水平,是实物产品的质量信誉标志,产品外包装上加贴QS标志即是代表着生产加工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做出的明示保证。
2.QS标志必须由发证机关或组织颁发,并须经过一定的评审、考核程序,获准后方可使用。
3.QS标志是标示在产品外包装上的标示该产品在生产中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过严格出厂检验的合格产品。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于产品的市场准入,一般的理解是,允许市场的主体(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和客体(产品)进入市场的程度。
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也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监管制度。
因此,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
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
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是指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加工工艺过程、原材料把关、执行产品标准、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和包装要求等条件进行审查,并对其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对符合条件且产品经全部项目检验合格的企业,颁发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允许其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已获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出口食品厂卫生注册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在国内销售的;以及获得HACCP认证的企业,在申办食品安全质量许可证时可以简化或免于工厂生产必备条件审查。
二、对食品出厂实行强制检验。
其具体要求有两个:一是那些取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具有产品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可以实施自行检验其出厂的食品。
实行自行检验的企业,应当定期将样品送到指定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二是已经取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委托指定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食品出厂检验;三是承担食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必须具备法定资格和条件,经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核准,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布承担食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名录。
三、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管理。
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在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并以“质量安全”的英文名称QualitySafety的缩写“QS”表示。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简介
20 0 6年 3月 1 星 期 三 5日 全 省 统 一 质 监 打 假 举 报 电 话 : 2 6 1 35
月 开 始 实 施 食 品质 量 安 全 市 场 准 入 制 度 ,到 现 在 已经 有 5年 了 。
食 品质量安全市 场 灌 市场 准入 制 度
用植 物油 、酱油 、食 醋 、肉制品 、 乳制品 、饮料 、调味品 ( 包括糖 和味 精) 、方便面 、饼 干 、罐头、冷冻饮 品、速冻 面米食 品 、膨化食 品 、糖 果制 品 、茶叶 、葡 萄酒及 果酒 、啤 酒 、黄酒 、酱腌菜 、蜜饯 、炒货食
品 、 蛋 制 品 、 可 可 制 品 、焙 炒 咖 啡 、水 产 加 工 品 和 淀 粉 及 淀 粉 制 品 等 2 类 食 品 实施 了 市场 准 入 制 度 。 8
目前哪些食 品已实行 食 品质量安全
根据各类 食 品的生产 量 、与老
百 姓 生 活 相 关 程 度 、对 人 身 安 全 的
危害程 度 以及 目前存 在问题 的严 重
程 度 等 。食 品 质 量 安 全 市 场 准 入 实 行 分 类 管 理 、分 步 实 施 的 原 则 ,逐 批 公 布 列 入市 场 准 入 管 理 的食 品 目 录 。 目前 , 已 对 小 麦 粉 、大 米 、食
定 ,满足 保 障人 体健康 、人身 安全 的要求 ,不存在 危及健 康 和安 全 的 不合理 危险 。从 事食 品生产加 工的 企业 ( 个 体经 营者 ) 含 ,必 须 按 照 国 家实行食 品质量 安全市场 准入 制度 的要求 ,具备保 证食 品质量安 全必 备的生 产条件 ,按规定 程序 获取食 品生产许 可证 ,所生产 加工 的食品
:
‘
入 制 度 简 介
食品安全准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准入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准入管理制度为了依法规范食品市场主体资格,严格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者经营资格(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理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规定的食品经营者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方便申请人办理和有利于监管的原则,合理设置食品流通许可窗口,公开食品流通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等,依法受理食品经营者提出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受理,并按要求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的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认真审查食品经营者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
在必要时,审核发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按照法定的权限与程序,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四)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对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食品经营者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
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原许可机关在受理注销申请材料后,经审核依法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严格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登记注册行为,切实把好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六)申请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关许可后,向有登记注册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注册。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
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后,审核批准。
3. QS认证流程--发证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
监部门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
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4. QS认证注意事项—换证申请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
不同食品其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相应
企业承诺 食用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企业承担
法律责任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只要购买加贴有QS标志的产品, 就是获得国家认定的放心食品。
3. QS认证流程—准备资料
按照规定要求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到所在市 (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两份;
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一份;
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一份;
3. QS认证流程—准备资料
Hale Waihona Puke 生产企业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一份; 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 如产品执行企业标准,还应提供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 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一份;
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强制检验制度 必须自检,或有检验能
力的机构他检
三、QS标志制度 必须在产品包装上使用 QS标志
1. 含义
QS标志只是实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一个方 面,它代表三个含义: 企业声明 该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该产品
经过国家核定,有市场准入资格
企业证明 这个产品是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
食品安全知识(市场准入制度为主)竞赛题
食品安全知识(市场准入制度为主)竞赛题一、判断题1、食品质量安全的含义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质量安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得超出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2、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中所涉及到的食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制成品,属于工业的范畴。
()3、国家对食品实施了市场准入制度,但对食品塑料包装用容器、工具等,尚未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4、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出厂前必须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没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
()5、企业可以制定稍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但应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备案。
()6、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7、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不得无标生产。
()8、出口到国外的食品可以不标注“QS”标志。
()9、预包装食品是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10、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预计的终止食用日期。
在此日期之后,预包装食品可能不再具有消费者所期待的特性,不宜再食用。
()11、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12、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并按规定实施出厂检验。
()13、“QS”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不属于质量标志。
()14、质监部门的打假举报电话是“12365”。
()15、正常粉丝的色泽略微偏黄,接近淀粉原色,那种特别白、特别亮的粉丝有可能使用二氧化硫、“吊白块”等漂白剂,所以,最好不要购买。
()16、专家表示,熏烤食品中含有多种芳香烃,腌制食品中有较多量的硝酸盐和亚硝酸盐,而发酵食品中除了含有亚硝基化合物外,还涉及霉菌污染。
如长期习惯食用腌制、熏烤、酱类食品,对人体有一定的潜在危害,提醒大家少食用。
食品批发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食品批发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为确保市场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一、入场销售者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场管理制度。
二、履行食品质量承诺,销售者入场前须与本市场签订《食品质量安全协议》,作出入场前信用承诺。
未签订《食品质量安全协议》的销售者不得进入市场交易。
三、入场销售者应当向本市场如实提供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姓名、、住址、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等信息。
无法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的,不得入场销售。
四、入场销售者入场前应当主动提供食品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材料给市场留存。
五、本市场入场销售者不得购进、贮存、销售国家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
六、违反以上规定,在国家监管部门依法处罚的同时,本市场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入场销售者予以处理。
食品安全知识
一、什么是食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是指食品质量状况对食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证程度。
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食品的污染导致的质量安全问题。
例: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等。
二是食品工业技术发展所带来的质量安全问题。
如: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配剂、介质以及辐射食品、转基因食品等。
三是滥用食品标识。
例:伪造食品标识、缺少警示说明、虚假标注食品功能或成分、缺少中文食品标识(进口食品)等。
二、什么叫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产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一种行政监管制度。
它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
制度建立的原则是事先保证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它主要包括三项基本内容:1、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审查制度:在国内加工销售食品的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并按规定程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食品;2、强制检验制定: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履行法律义务,产品经检格后方可出厂销售;3、食品质量安全标志制度:检验合格出厂销售的食品必须在其包装上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即“QS”标志。
三、目前必须标注QS标志的食品有哪些?第一批必须标注QS的食品共5类,分别是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
第二批必须标注QS标志的食品共分10类,主要包括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和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食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及速冻米面制品。
第三批必须标注QS的食品共分13类,主要包括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蛋制品、可可制品、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
四、如何判别伪劣食品?伪劣食品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但人们在日常购物时却难以识别。
《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以通俗易懂易记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以期使伪劣食品因缺乏市场而退出市场。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问:什么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答: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确保市场上销售的食品符合一定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各国或地区政府制定的相关法规和政策的总称。
问: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什么?答: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通过制定相关的准入制度,可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问: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内容有哪些?答: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食品质量标准:规定了食品各项指标的要求,如食品中的营养成分含量、微生物污染限量、农药残留标准等。
2. 食品安全要求: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卫生要求、操作规范和工艺流程等。
3. 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进行准入审核,要求企业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持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方可合法经营。
4. 进口食品准入:设立进口食品准入机制,对进口食品进行检验检疫,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本国的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并防止外国食品对本国食品市场的不正当竞争。
5. 食品市场监督:加强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定期进行抽检和检查,对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食品进行下架、召回等处理措施,并实施相应的经济处罚。
问: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对公众有哪些影响?答: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对公众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1. 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通过制定准入制度,可以确保市场上销售的食品符合一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提升公众对食品的信任度。
2. 保护消费者权益:准入制度要求食品企业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可靠,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公众期望,防止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
3. 促进食品产业发展:准入制度可以规范食品行业的市场秩序,提高行业整体水平,鼓励企业不断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推动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介绍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介绍引言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引起社会的关注,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
市场准入制度是一种被广泛采用的手段,用于控制食品市场中不合格产品的流通。
本文将介绍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概念、国内外应用情况以及其对食品行业的影响。
一、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概念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指通过一系列监管措施和标准,对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仅允许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其目的是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2.食品质量标准:建立食品质量标准体系,明确食品的基本质量要求。
3.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准入审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4.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对食品销售企业进行准入审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销售。
5.食品监督抽检: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6.处罚措施: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暂停生产等。
二、国内外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应用情况1. 国内应用情况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自2008年中国奶粉事件以来,中国政府加强了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措施,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在国内,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得到了广泛应用。
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才能从事生产活动,销售企业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从事销售活动。
同时,政府还加大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力度,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提高了违法成本。
2. 国外应用情况在国际上,各国对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应用情况也有所不同。
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欧盟等,已经建立了相对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进口食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审查,确保其符合当地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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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知识1.食品质量安全的概念食品质量安全是指食品质量状况对食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证制度。
用于消费者最终消费的食品,不得出现因食品原料、包装问题或生产加工、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存在的质量问题对人体健康、人身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任何不利的影响。
食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食品质量安全实际上包含三个内容:一是食品的污染对人类的健康、安全带来的威胁。
按食品污染的性质来分,由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按食品污染的来源划分为原料污染、加工过程污染、包装污染、运输和贮存污染、销售污染;按食品污染发生的情况来划分,有一般性污染和意外性污染。
二是食品工业技术发展所带来的质量安全问题。
如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配剂、介质以及辐射食品、转基因食品等。
这些食品工业的新技术多数采用化工、生物以及其他的生产技术。
采用这些技术生产加工出来的食品对人体有什么影响,需要一个认识的过程,不断发展的新技术不断带来新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三是滥用食品标识。
食品标识是现代食品质量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种不同食品的特征及功能主要是通过标识来发展的。
因此,食品标识对消费者选择食品的心理影响很大。
一些不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时常利用食品标识的这一特性,欺骗消费者,使消费者受骗,甚至身心受到伤害。
当前食品标识的滥用比较严重,主要有以下问题:(1)伪造食品标识。
如伪造生产日期、冒用厂名厂址,冒用质量标志;(2)缺少警示说明;(3)虚假标注食品功能或成分,用虚夸的方法展示该食品不具有的功能或成分;(4)缺少中文食品标识。
进口食品,甚至有些国产食品,利用外文标识,让国人无法辨认。
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根据《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包括10个方面,即: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条件、加工工艺及过程、原材料要求、产品标准要求、人员要求、储运要求、检验设备要求、质量管理要求、包装标识要求等。
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人员的基本要求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因各类人员工作岗位不同,所负责任的不同,对其基本要求也有所不同。
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则要求其必须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明确应负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企业的生产技术人员,则要求其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对于生产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过技术(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对于质量检验人员,应当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规定的资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要求。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特别是生产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储存和运输的基本要求根据《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企业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产品在其贮存、运输的过程中质量不发生劣变。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成品必须存放在专用成品库房内。
用于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在运输时不得将成品与污染物同车运输。
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验能力基本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有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
如生产酱油的企业应具备酱油标准中规定的检验项目的能力。
对于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符合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出厂检验。
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必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使用。
6.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基本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在质量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对质量有影响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和权限以及相互关系,规定检验部门、检验人员能独立行使的职权。
在企业制定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
企业应实施从原材料进厂的进货验收到产品出厂的检验把关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出厂,实行质量否决权。
7.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包装基本要求产品的包装是指在运输、储存、销售等流通过程中,为保护产品,方便运输,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包装的总称。
不同的产品其包装要求也不尽相同,例如食用植物油的包装容器,要求应采用无毒、耐油的材料制成。
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如布袋、纸箱、玻璃容器、塑料制品等,必须清洁、无毒、无害,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8.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标识基本要求食品标签的内容必须真实,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等。
裸装食品在其出厂的大包装上使用的标签,也应当符合上述规定。
出厂的食品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
9.对企业质量管理职责主要审查的内容审查下列内容是否要求:(1)企业领导中至少有一名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质量工作。
(2)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产品的检验。
对产品的最终质量负全责。
(3)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规定对质量有影响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和权限及相互关系.(4)在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
(5)检验部门、检验人员能独立行使职权。
(6)企业应制定管理职责文件和过程控制的程序文件,以保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7)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能根据企业情况持续改进,并保持现行有效。
10.对企业生产资源条件主要审查的内容审查下列内容是否符合要求:(1)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规程要求。
不同性质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功能。
生产车间环境整洁,车间地面和设备必须保持清洁。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润滑油、水不得滴漏于车间地面。
应定期清理设备中的滞留物料,防止霉变。
设备和管道必须严密,防止液体溢漏。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人员通行。
(2)生产设施齐备有效,有从原料加工,生产,包装,运输的全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
(3)企业是否对生产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
设备台帐、说明书、履历、档案应保管齐全。
设备维护保养完好,其性能与精度符合生产规程要求。
设备维修计划,维修记录齐全。
(4)企业是否具备检验设备及管理是否有效。
化验室必须有能够完成产品出厂检验要求的设备,计量器具应有计量合格标识,在有效期内使用。
计量器具的台帐、送检计划、使用记录齐全。
(5)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企业生产、质量管理等重要岗位负责人,或有经相关技能培训后合格的人员担任,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和食品生产经验。
企业领导了解产品质量法规,了解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应具有食品的专业知识,且有质量管理知识。
企业检验人员应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企业的工人应有一定的技术经验,能够看懂工艺操作规程、产品配方等技术文件,对生产设备能熟练操作。
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质量管理教育、技术资格考试和健康检查。
企业建立职工的健康档案,定期体检。
由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11.对企业技术文件管理主要审查的内容审查下列内容是否符合要求:(1)企业产品标准是否合法有效。
是否有产品标准,若是企业标准应当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2)是否有原材料的产品标准或验收标准。
(3)是否有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
(4)是否有各岗位操作规程。
有适合自身情况又符合现行规章制度的质量技术管理制度。
(5)是否有专门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企业的质量及技术文件管理。
12.企业采购质量控制条件主要审查的内容审查下列内容是否符合要求:(1)购制度是否健全。
企业制定有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制度。
企业如果是联合体形式,且分公司或生产厂、点生产食品产品的中间产品,由总公司在包装出厂,应有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制度。
(2)文件是否齐全。
有采购文件记录,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采购合同、原料技术标准等。
(3)采购验证制度是否健全。
有物资采购文件和进货检验规定,对进厂的主要原材料进行验证,提供检验、验证记录和报告以及接收或拒收的处理意见和审批手续。
13.生产过程质量管理主要审查的内容审查下列内容是否符合要求:(1)工艺管理是否健全。
企业应有各车间管理制度;相对应各车间量化的考核文件,对各车间的考核记录,对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包括不合格品的鉴别、文件记录、评审、隔离、处理文件。
(2)质量控制碘是否明确有效。
应对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工序或关键点在工艺流程图中明确标出,在关键工序或关键工段的工人能严格操作,认真记录。
因设备或其他原因中断生产时,必须严格检查该批次产品,如不符合标准按不合格产品处理。
14.对产品质量检验条件主要审查的内容审查下列内容是否符合要求:(1)检验管理是否健全有效。
企业设立的质量检验机构要有独立行使检验的权力。
企业根据产品标准要求,建立质量保证检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企业对某些项目无检验能力,是否与经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质量检验机构签订了委托检验协议。
(2)过程检验是否合理有效。
企业应在生产过程中对半成品进行质量检验。
做好检验记录。
不合格的中间产品不交下一段工序,严格按制度处理,处理后重新检验。
原料到厂后,企业质量检验机构指定专人按抽样规程抽样检验。
不合格原料不用于生产。
(3)出厂检验是否健全有效。
企业严格按产品的国家标准及相应的企业标准要求,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检验合格,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准予放行。
(4)检验设备的配备是否符合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检验设备是否经过计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检验记录是否真实、齐全。
15.如何确定企业是否具备出厂检验能力判定企业是否具备出厂检验能力,应当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企业的出厂检验制度、人员素质、实验室的环境条件、仪器设备、检验记录等进行检查,企业应当满足下列各项要求:(1)由独立行使产品质量检验并具有质量否决权的检验机构;(2)检验机构有健全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3)检验机构具有相关产品技术标准要求的检验仪器和设备,能满足规定的精度、检测范围要求,且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4)检验机构具有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员工数量,检验人员熟悉标准,经培训考核合格;(5)能科学、公正、准确、及时提供检验报告,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符合上述要求并可以完成全部出厂检验项目的企业,刻苦额定为企业具备出厂检验能力。
如果有一项或一项以上的检验项目不能检验,则该厂不具备自行出厂检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