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治安管理条例
医院治安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维护医院内部安全稳定,预防、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医院保卫科负责医院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医院各部门、科室、病房等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保卫科开展治安管理工作。
3. 医院保安人员负责医院内部治安秩序的维护,执行保卫科的工作指令。
三、门卫管理1. 医院大门、病房楼、门诊楼等出入口设专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 严格出入登记制度,对进出人员、车辆进行身份核实,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医院。
3. 对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等物品的人员,及时制止并报告保卫科。
4. 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医院内部安全。
四、内部治安管理1. 医院内部禁止赌博、吸毒、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2. 严禁在院内从事危害医院治安秩序的活动。
3. 医院内部禁止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4. 加强医院内部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5. 严禁在院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杂物等。
五、医疗秩序维护1. 严格执行医疗秩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2. 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化解医患矛盾。
3. 对医闹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六、应急处置1.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处置。
3.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七、监督检查1. 保卫科定期对医院治安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保卫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保卫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医院治安保安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治安管理,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确保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保安人员、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等。
第三条医院治安保安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保障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治安保卫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第六条治安保卫办公室主要职责:(1)制定、修订和完善医院治安保卫管理制度;(2)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宣传教育活动;(3)负责治安保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4)负责对医院内部及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5)处理各类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6)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工作。
三、保安人员职责第七条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第八条保安人员主要职责:(1)负责医院出入口、停车场、重要部门等区域的安全巡逻,确保安全;(2)对进入医院的人员、车辆进行查验,防止可疑人员、车辆进入;(3)维护医院内部秩序,制止扰乱医院秩序的行为;(4)对医院内部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盗窃等情况及时报告;(5)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工作;(6)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治安保卫宣传教育第九条医院应定期开展治安保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院员工的治安保卫意识。
第十条宣传教育内容包括:(1)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2)治安保卫知识、安全防范技能;(3)案例分析、警示教育;(4)应急处理、救援知识。
五、奖惩措施第十一条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治安保卫规定的个人和集体,按照医院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六、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治安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安全稳定,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治安队(以下简称“治安队”)是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专业队伍,负责医院内的治安巡逻、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三条治安队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保障安全、服务医疗”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治安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队员若干名,下设巡逻组、安全检查组、应急处置组。
第五条治安队队长职责:1. 负责治安队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2. 指导、监督、检查治安队员履行职责;3. 组织制定和修订治安队各项规章制度;4. 协调处理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治安队副队长职责:1. 协助队长开展治安队工作;2. 负责治安队日常工作安排;3. 组织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工作;4. 对治安队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七条治安队员职责:1. 负责医院内的治安巡逻,确保医院安全;2. 检查医院内部安全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3. 协助处理医院内发生的突发事件;4. 参与医院内外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 完成队长、副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八条治安队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九条治安巡逻制度:1. 治安队员应严格按照巡逻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2. 巡逻过程中,注意观察周边环境,发现可疑人员或情况,及时上报;3. 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巡逻,确保医院安全。
第十条安全检查制度:1. 定期对医院内部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2. 对医院内部治安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 对医院周边环境进行巡查,确保医院周边安全。
第十一条应急处置制度: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2. 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3. 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事宜。
医院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治安保卫工作,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的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工作人员、患者、访客及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条医院治安保卫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单位负责、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组织实施治安保卫工作;3. 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治安保卫工作;4. 定期对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5. 对违反治安保卫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医院保卫科负责具体实施治安保卫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2. 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3. 负责对医院内部治安保卫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4. 负责对医院内部重点部位进行巡视、巡查和安全防范;5. 负责对医院内部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和报告;6. 负责对医院内部工作人员和患者进行治安保卫知识教育和培训;7. 负责对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1. 医院内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医院内部安全;2. 医院内部重点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巡逻、巡查和安全防范;3. 医院内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4. 医院内部禁止酗酒、赌博、斗殴等违法行为;5. 医院内部禁止擅自改变建筑物结构和使用性质;6. 医院内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品;7. 医院内部禁止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等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第八条医院内部治安保卫设施:1. 医院大门设置安全门禁系统,对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2. 医院内部设置监控摄像头,覆盖医院内部主要区域;3. 医院内部设置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4. 医院内部设置应急照明设施,确保在停电等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安全。
医院治安保卫责任管理细则
医院治安保卫责任管理细则以下是一份医院治安保卫责任管理细则的草稿, 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治安保卫工作, 维护医院社会治安秩序, 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及其他在医院内从事工作的人员, 包括职工、患者、访客等。
第三条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建立健全安保责任制, 完善巡逻巡查、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制度和机制。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医院应设立治安保卫部门, 负责医院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医院治安保卫制度和工作规范;2.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培训和演练;3.组织制定医院应急预案, 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4.组织开展医院内部安全检查和控制措施的落实;5.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医院内部治安案件;6.完成上级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任务。
第五条医院治安保卫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保人员, 其数量根据医院规模和特点确定。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门卫、巡防、安保等职位, 明确职责和权限, 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岗位。
第七条医院要建立健全报警机制和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及时掌握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第三章巡逻巡查第八条医院治安保卫部门要制定巡逻巡查制度, 明确巡逻巡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第九条巡逻巡查要定期进行, 包括但不限于:1.楼层巡视, 了解医疗科室、公共区域的治安情况;2.特定区域巡视, 如停车场、后勤区域等;3.监控设备巡视, 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门禁巡查,核实工作人员和访客身份。
第十条巡逻巡查人员要佩戴明确标志, 做好巡逻记录, 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和问题。
第四章安全防范第十一条医院要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1.人员出入管理, 确保进出医院的人员身份可靠;2.财物管理, 包括医疗设备、药品等;3.安全设施管理, 如视频监控、安防报警、灭火设备等;4.消防安全, 加强火灾防控措施;5.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医院治安保卫责任管理细则
医院治安保卫责任管理细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具体情况,医院治安保卫责任管理细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治安保卫责任的明确:明确医院的治安保卫责任,并对责任的范围和内容进行详细说明,确保责任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2. 治安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医院治安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并对治安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详细说明,包括值班要求、巡逻安排、应急处理等内容。
3. 治安设施和装备的规定:规定医院治安设施和装备的要求,包括视频监控设备、门禁系统、报警设备等,以及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要求。
4. 治安防范措施:制定医院的治安防范措施,包括进出医院的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医院的治安环境安全。
5. 医务人员的安全保障:明确医务人员的安全保障要求,包括对医务人员遭受暴力行为的处置、医务人员个人安全意识的培养等方面的规定。
6. 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要求,包括访客的登记、陌生人的盘查、外来人员的进出医院管控等内容,以确保医院的安全。
7. 违规行为处罚规定:对违反治安保卫规定的行为进行具体的处罚规定,包括违禁物品携带、不当行为等方面的处罚措施。
8. 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程序:规定安全事件的报告程序和处理程序,包括安全事件的分类、报告时限、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医院治安保卫责任管理细则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细则的制定需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规定。
医院安保与治安管理制度
医院安保与治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维护医院内部治安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医院安保与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保管理机构第一条安保部门设置1.医院设立安保部门,负责医院内部的安保工作。
2.安保部门由医院负责人委派专人领导,人员编制和工作职责由医院安保部门负责。
第二条安保人员1.安保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持有安全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2.安保人员应听从医院的管理和指挥,维护医院内部治安和秩序。
第三条安保职责1.安保人员应加强对医院进出人员、车辆和物品的检查,防止不安全品和违禁物品进入医院。
2.安保人员应乐观查处医院内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警并搭配公安机关处理。
3.安保人员应帮助医院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医院内部的安全和秩序。
第三章治安管理第四条出入管理1.医院的出入口由安保人员负责管理,严格掌控出入人员的身份和目的。
2.医院员工、患者和访客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如员工工作证、患者就诊卡等,以便核实身份。
3.各科室负责人应加强对本科室出入人员的管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略进入。
第五条监控设施1.医院内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对医院的紧要区域、走廊和出入口等进行全天候监控。
2.安保人员应监控监控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报修设备故障。
3.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应保管至少30天,以备案证据之用。
第六条巡逻巡查1.安保人员应定时巡逻医院,特别是重点区域,维护医院的治安秩序。
2.巡逻时应注意察看,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
第七条突发事件应对1.安保人员应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订立和演练,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2.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安保人员应立刻报警、组织疏散和施救,并搭配医院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第四章外聘治安人员第八条外聘治安人员的甄选1.医院可以依据需要外聘治安人员,但必需经过严格的背景调查和资质审查。
2.外聘治安人员必需具备相关从业经验和技能,并接受医院的培训后方可上岗。
医院院内治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护人员、患者、家属及医院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院内治安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院内治安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院内治安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治安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各科室、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院安保部门负责医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门卫管理、巡逻、消防、应急处理等。
第三章治安防范第八条医院入口处设立门卫,对进出医院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检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九条医院内部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第十条医院各科室、部门应定期检查消防安全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一条医院安保部门应定期开展巡逻,加强夜间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理。
第四章治安秩序第十三条医院内禁止打架斗殴、侮辱他人、聚众滋事等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医院内禁止大声喧哗、吸烟、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五条医院内禁止患者及家属在病房内聚众赌博、酗酒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医院内禁止私自携带宠物进入。
第十七条医院各科室、部门应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教育,提高其遵守医院治安秩序的意识。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情节轻微的,由医院安保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对在治安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医院院内治安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患者及家属行为规范第二十二条患者及家属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医护人员,维护医院秩序。
第二十三条患者及家属应保持病房整洁,不得在病房内乱扔垃圾、乱贴乱画。
医院治安保卫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治安保卫工作,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的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治安保卫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综合治理,确保医院安全稳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工作人员、患者、家属及医院财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保卫科,负责具体实施以下工作:(一)制定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处理治安案件、刑事案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四)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五)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档案,定期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医院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盘查。
第七条医院内部实行分区管理,设置安全通道,确保人员、车辆、物品的有序通行。
第八条医院重点部位,如药房、财务室、仓库、实验室等,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财产安全。
第九条医院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条医院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攻击、病毒侵入等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十一条医院对医院内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实行严格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医院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弃物处理规定,防止环境污染。
第四章治安保卫宣传教育第十三条医院定期开展治安保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医院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法律法规、安全知识。
第十五条医院对违反治安保卫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六条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治安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治安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维护医院治安秩序,保障患者、医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医院设立治安管理组织,负责医院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管理组织由保卫科、警务室、保安队伍等组成,各自职责分明,协同工作。
第三条治安管理职责(一)保卫科职责:1. 制定医院治安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治安管理工作;2. 组织治安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治安意识;3. 负责医院内部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治安违法行为;4. 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医院内的治安案件;5. 定期检查医院治安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警务室职责:1. 负责处理医院内的治安案件;2. 指导保安队伍进行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工作;3. 协助医院保卫科开展治安管理工作;4.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医院内的治安情况。
(三)保安队伍职责:1. 负责医院门岗、巡逻岗、监控岗等岗位的治安管理工作;2. 严格执行治安管理制度,对进出医院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登记;3. 及时发现和制止治安违法行为,报告保卫科或警务室;4. 参加治安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自身治安管理水平。
第四条治安防范措施(一)门岗管理1. 门岗保安要对进出医院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登记;2.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医院;3. 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保卫科或警务室。
(二)巡逻防控1. 保安队伍要进行定时、定点的治安巡逻,确保医院各个区域的安全;2. 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如财物室、药房、患者休息区等;3. 发现可疑人员、物品及时报告保卫科或警务室。
(三)监控系统1. 确保监控系统24小时正常运行,做到无死角覆盖;2. 保卫科要定期检查监控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3. 监控录像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四)应急预案1. 制定医院治安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2. 遇到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3.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处理治安事件。
医院治安保卫责任管理细则
医院治安保卫责任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治安保卫工作,保障医院内外环境的安全稳定,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护医院患者和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相关治安保卫工作,包括内部安全、外部安全以及相关场所、设施的保卫工作。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治安保卫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任务,并加强培训、考核,确保治安保卫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医院治安保卫委员会是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医院内部安全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门禁制度,保证内部安全。
所有人员进出医院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出示有效证件,并配合安全检查。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设施、设备的巡查制度,定期检查相关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医院应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建立危险品存放、使用登记制度,对危险品进行分类、封存、标记,并加强员工对危险品的安全使用培训。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工作人员的紧急任务、应急措施和联系方式,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第三章医院外部安全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外部安全防范工作,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联合防控,提高医院外部安全的整体水平。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对医院周边进行全天候监控,并配以专人监控和及时报警系统,确保监控的全面性和实效性。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与社区、居民等相关群体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医院周边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停车管理制度,规范车辆进出医院的流程,确保停车有序,并采取措施防止盗窃、破坏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四章相关场所、设施的保卫工作第十三条医院应制定相关场所、设施的保卫管理制度,明确保卫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医院应落实各类场所、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巡逻、门禁、安全通道、防护栏等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医院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治安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患者、家属、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医院治安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医院主要负责人对本院治安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医院保卫科负责全院治安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医院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医院内部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
(四)负责医院内部车辆、物品、人员的管理,确保医院财产不受损失。
(五)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医院内部发生的治安案件。
(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法制观念。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本科室、部门的治安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一)加强科室、部门内部治安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
(三)加强对科室、部门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四)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报告保卫科。
第三章治安管理措施第七条医院实行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验证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医院。
第八条医院内部车辆实行凭证通行制度,非医院车辆不得进入医院。
第九条医院内部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第十条医院内部禁止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一条医院内部禁止随意张贴、涂写、散发传单等行为。
第十二条医院内部禁止随意摆放、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第十三条医院内部禁止随意损坏、占用消防设施设备。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五条医院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
第十六条医院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医院的治安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治安管理,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减少各类治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治安管理组织与职责1. 医院成立治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治安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 保卫科是医院治安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医院治安管理工作。
3. 各科室、部门应积极配合保卫科开展治安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三、治安管理措施1. 人员管理(1)门岗值勤:门岗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进出医院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登记相关信息。
(2)员工管理:医院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院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携带危险品进入医院。
2. 车辆管理(1)医院内车辆应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
(2)外来车辆需登记后进入医院,并遵守医院相关规定。
3. 安全防范(1)加强院内巡逻,确保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安全。
(2)安装、维护好监控设备,确保监控无死角。
(3)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4. 消防安全管理(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5. 医患关系管理(1)加强医患沟通,化解医患矛盾。
(2)建立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及时解决医患纠纷。
四、奖惩措施1. 对在治安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治安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和集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保卫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保卫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医院治安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财产的安全,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治安治理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保障安全”为方针,确保医院内部治安稳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实习生、进修生、临时工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治安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治安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治安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医院治安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 组织开展治安治理宣传教育活动;3. 指导各部门落实治安治理措施;4. 对违反治安治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5. 做好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与协作。
第六条医院保卫科负责具体实施治安治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医院内部治安巡逻、监控、报警等安全保卫工作;2. 负责医院内部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3. 负责医院内部治安案件、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4. 负责对医院内部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治安治理宣传教育;5. 负责对医院内部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治安治理措施第七条医院设立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进入医院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登记、检查,确保医院内部安全。
第八条医院内部实行巡逻制度,确保医院内部治安秩序稳定。
巡逻范围包括门诊、病房、药房、库房等区域。
第九条医院内部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安全。
第十条医院内部实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通道畅通。
第十一条医院内部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进入医院。
第十二条医院内部禁止赌博、吸毒、卖淫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医院内部禁止在病房、办公区域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吸烟、酗酒等影响医院秩序的行为。
第四章治安治理宣传教育第十四条医院定期开展治安治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医院治安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与原则为了确保医院内部秩序,保障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第一,责任到人;3. 公正公平,依法管理。
二、治安管理组织机构1. 医院成立治安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治安管理工作;2. 各科室设立治安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治安管理工作;3. 保卫科负责全院治安管理日常工作。
三、治安管理制度1. 人员出入管理:(1)医院大门设置门岗,24小时值班,对出入人员进行登记、检查;(2)外来人员进入医院,需登记身份信息,并接受门岗人员询问;(3)医院内部人员凭工作证出入。
2. 车辆管理:(1)医院大门设置停车场,车辆须按规定停放;(2)外来车辆进入医院,需登记车牌、司机姓名及联系方式;(3)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医院。
3. 治安巡逻:(1)保卫科负责全院治安巡逻,每日不定时进行;(2)科室治安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治安巡逻;(3)巡逻人员需佩戴巡逻证,严格遵守巡逻规定。
4. 治安隐患排查:(1)保卫科定期对医院内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2)科室治安管理小组对本科室进行安全隐患自查;(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上报。
5. 紧急情况处理:(1)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打架斗殴等,巡逻人员应立即报告保卫科;(2)保卫科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置;(3)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四、治安管理流程1. 接报:发现治安问题,立即向保卫科报告;2. 处理:保卫科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必要时通知相关部门;3. 记录:对治安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处理结果等;4. 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5. 总结:每月对治安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治安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治安管理制度的个人和科室,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卫生院治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治安管理,保障卫生院正常医疗秩序,维护患者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患者及其家属、外来人员等。
第三条我院治安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卫生院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卫生院治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治安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治安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修订和完善我院治安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治安安全教育和培训;3. 定期开展治安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 调查处理治安案件,维护卫生院治安秩序;5. 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科室设立治安联络员,负责本科室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七条治安联络员职责:1. 负责传达治安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2. 定期开展本科室的治安安全检查;3. 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理治安案件;4. 负责本科室治安安全宣传教育。
第三章治安管理措施第八条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门卫人员应持证上岗,24小时值班,对进入卫生院的人员进行登记、检查。
第九条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物品的管理,确保安全。
1. 医疗器械、药品等贵重物品,实行专人保管,严格出库手续;2. 患者病房、手术室等区域,实行分区管理,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3. 医院财务室、档案室等重要部位,加强夜间巡查,防止盗窃、失窃。
第十条加强消防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1.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及时更换过期、损坏的消防器材;2.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3.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禁止在病房、办公室等区域吸烟、使用明火。
第十一条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有序。
1. 设置车辆停放区域,明确停车规定;2. 严格管理医院内部车辆,防止车辆被盗、损坏;3. 加强对院外车辆的巡查,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医院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及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外来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治安保卫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以保护医院内部人员和患者安全为首要任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保卫科,负责医院治安保卫工作。
第五条保卫科的主要职责:1. 制定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要求。
2. 保护医务人员及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3. 负责院内消防、治安的预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案件侦察和处理。
4. 负责院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视、巡查、安全防范等保卫工作。
5. 配合有关科室对全院职工进行法制和遵守院规、院纪教育,提高全院职工的法制观念。
6. 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安全防范知识、技能的培训,负责组织实施演练,提高全院职工消防和安全防范的技能。
7. 搞好实习生、进修生、临时工的管理工作,建立临时档案。
8. 深入开展调查,密切掌握单位内部的治安动向,及时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
第三章安全防范措施第九条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条加强医院内部巡逻,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医院内部治安秩序稳定。
第十一条对医院内部人员、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加强医院内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出入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确保医院内部人员安全。
第十四条加强医院内部物品管理,防止盗窃、丢失等现象发生。
第十五条加强医院内部医疗设备、药品管理,防止非法使用、流失等现象发生。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安保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和医院财产的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护人员、职工、患者及其家属,以及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
第三条医院安保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医院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安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医院安保工作。
第五条安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保部,负责具体实施安保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完善医院安保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各项安保措施;(二)负责医院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三)负责医院内部巡逻、监控、报警等安全防范工作的实施;(四)负责对医院内部各类突发事件进行处理;(五)负责对医院内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六)负责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三章安全防范措施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安全防范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门禁系统;(二)视频监控系统;(三)报警系统;(四)消防设施;(五)应急照明设施;(六)疏散指示标志。
第七条医院应定期对安全防范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医院内部巡逻:(一)安保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巡逻;(二)巡逻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排除;(三)对可疑人员、物品进行盘查,确保医院内部安全。
第九条医院内部监控:(一)监控摄像头应覆盖医院各个重点部位;(二)监控录像应实时传输至监控中心,确保实时监控;(三)监控录像应保存一定期限,以备查询。
第十条医院内部报警:(一)医院应设立报警按钮,便于员工和患者报警;(二)报警按钮应安装于明显位置,便于使用;(三)接到报警后,安保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现场,并报告上级。
第四章紧急事件处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
三甲医院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教学、科研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治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以及在我院就诊、住院、工作、学习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我院治安保卫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医院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我院成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研究、部署医院治安保卫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协调各部门开展治安保卫工作,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四)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宣传教育活动;(五)对违反治安保卫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医院保卫科是治安保卫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下列工作:(一)制定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医院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三)负责医院内部巡逻、门卫、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四)负责处理医院内部治安案件;(五)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宣传教育活动;(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治安保卫措施第七条医院建立健全门卫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出入医院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不法分子和危险物品进入医院。
第八条医院重点要害部位,如药房、财务室、仓库等,实行专人看管,确保安全。
第九条医院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加强火灾隐患排查,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条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防止医疗废弃物污染环境。
第十一条医院加强内部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治安隐患。
第十二条医院定期开展治安保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医院治安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治安管理,维护医院安全秩序,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访客等在院内的活动。
第三条医院治安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综合治理,确保医院安全稳定。
二、治安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保卫科负责全院治安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实施医院治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2. 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教育和培训;3. 负责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4.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治安、刑事案件;5. 处理医院内部治安突发事件;6. 负责医院内部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更新。
第五条医院各部门、科室应积极配合保卫科开展治安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落实本部门、科室的治安防范措施;2. 加强对员工的治安防范教育;3. 及时报告发现的治安隐患和治安问题;4. 配合保卫科开展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
三、治安防范措施第六条医院出入口实行门卫制度,门卫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以下工作:1. 检查出入人员、车辆,核对身份,登记信息;2. 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医院;3. 发现可疑人员、物品,及时报告保卫科;4. 维护医院出入口秩序。
第七条医院内部实行巡逻制度,巡逻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以下工作:1. 定期巡逻,确保医院内部安全;2. 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报告保卫科;3. 协助门卫维护医院出入口秩序;4. 处理巡逻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第八条医院内部安全设施应保持完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九条医院应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治安防范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治安防范意识和能力。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患者及其家属、访客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医院治安秩序。
五、奖惩措施第十一条对在治安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治安管理制度,造成医院治安秩序混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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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八条
建立以下的制度。
4、易燃、易爆、腐蚀性、剧毒、麻醉、放射 性等物品要严格购销、运输、储存和安全使用, 要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并且安全,有明显的标志 和防范措施,专人保管,制度上墙。
15
第九条
医院保卫科是在医院党政和上级公安机关领 导下的保卫基层组织。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人,授权对医院各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对违反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和规定或 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保卫科有权提出批评或责 成限期整改,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XXXXXXXXX医院治安管理 条例
主讲人:XXXX
2013年11月6日
1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工作、维护 医疗工作的正常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 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 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 制用于医院各科室及各岗位的 治安保卫工作。
5
第五条
实行治安管理工作责任人制度。医院的 法定代表人是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责任 人,对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医院实行分级管理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 科室负责人是同级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
6
第六条
医院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保卫机构, 组织护院力量,同时建立健全治安保卫 组织。
7
第七条
医院、各科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 强法制观念,做到遵纪守法。
3
第三条
医院治安管理工作,必须遵照“谁主 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依靠群众, 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 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治安保卫责 任制。
4
第四条
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 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没的重要内 容,是医院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医院领导负责,纳入医院管理范围。
2、防火制度
要坚持开展防火教育,消防设备、设施、器 材要定期检查维护、更换,设备要经常检查维 修,火源、电源要经常检查,一经查出隐患, 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火灾,杜绝 重大火灾事故。
13
第八条
建立以下的制度。
3、保密制度
要经常开展保密教育和保密工作检查,加强 对机密文件、资料和重大科研成果的保管、保 密工作。对外科技交流涉及的内容,参观范围 等,应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严防失密 和窃密事件的发生。
18
第十二条
本责任制由医院保卫科解释。
19
谢 谢!!
20
2、对职工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 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宣传教育, 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观念, 做好防范工作。
8
第七条
医院、各科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3、鼓励职工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做好各类纠纷的调解和转化工作,防止 因此引起的案件发生。 5、向病人、陪护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 事故的宣传,提高其防范意识,严禁在病房吸 烟和大功率电器、酒精炉的使用,不要将大量 现金,有价征券,和贵重物品带到病房,以免 发生火灾事故,和丢失被盗。
16
第十条
医院保卫科应在医院党政和上级公安机关领 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秩 序,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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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违反责任管理细则的科室和岗位人员,治安 保卫工作不落实,存在重大治安隐患,经指出 仍不整改,导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 事故,给医院、职工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取 消当年评选精神文明和先进集体和个人资格并 给以适当的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提请司法 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 、对医院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 治安灾害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 财产,及时报医院保卫科。
11
第八条
建立以下的制度。
1、门卫、巡逻、值班制度 。
车辆管理组负责指挥安排好医院出入车辆, 维持车辆停放秩序。 巡防警员巡逻负责维护医院内的治安和正常 工作秩序。
12
第八条
建立以下的制度。
9
第七条
医院、各科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6、组织文体活动,要符合安全规定和要求, 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原则是“谁主管、谁负 责”。
10
第七条
医院、各科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7、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 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一时无条件整改的, 应将情况报告给医院治安负责人,并采取措施, 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