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六项制度
食品安全六项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安全六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六项管理制度是指:食品生产管理制度、食品流通管理制度、食品餐饮服务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和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活动。
第四条食品安全六项管理制度的实施,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二章食品生产管理制度第五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生产食品。
第六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食品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七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对生产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食品生产者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不得生产虚假标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食品。
第三章食品流通管理制度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食品。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流通质量管理体系,保证食品流通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对经营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虚假标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餐饮服务管理制度第十三条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提供餐饮服务。
第十四条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餐饮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保证食品餐饮服务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提供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六条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不得提供虚假标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食品。
第五章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第十七条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生产食品添加剂。
第十八条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A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的确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安全社会责任,保证食品安全, A 拟定以下管理制度:一、质量承诺制度(一)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经营场所、设施、仓储、包装物、人员健康等安全标准要求;(二)保证不销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严禁经营的食品;(三)依照《食品流通同意证》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四)销售的食品有过期、“三无”、变质也许确有质量问题造成花费者损失的,主动赔偿花费者损失,并应花费者的要求肩负价款 10 倍的赔偿。
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睁开食品经营活动。
(二)新参加工作和暂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一定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每季度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真实记录食品安全培训内容。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直接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一定获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得病(包含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溢出性皮肤病及其余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进口食品的工作。
并建立健康档案制度。
(二)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检查制度。
食品组主管为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要对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仪表齐整等进行检查。
严禁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时期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没关的事情,个人物件一定存放在指定的地域或换衣室内,不行搁置在工作区内。
三、食品进货检验制度。
(一)采买食品时,查察供货商的同意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原件,保留复印件也许保留供货商在工商部门存案后出具的配货单。
上述复印件也许配货单最少保留 2 年。
有条件后采纳电子档案。
(二)采买食品时,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查察预包装、散装食品的标签能否合法,查察外观、包装能否完满,查察食品能否过期、腐化等明显质量问题。
食品安全九大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九大规章制度一、食品生产许可制度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制度之一。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经审核合格后才能进行生产。
这样可以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具备生产食品的资格和条件,保证生产过程符合卫生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二、食品流通许可制度食品流通许可制度是保障食品进入市场的制度。
任何经营食品的单位必须先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否则不得进行食品经营活动。
通过食品流通许可制度的审核和监管,可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防止不法商家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三、食品安全标识制度食品安全标识制度是为了让消费者更容易辨别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等信息,方便消费者选择合格的食品。
食品安全标识制度还要求生产企业对产品进行追溯,以便追溯食品的来源和流向。
四、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是指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负有法律责任。
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企业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食品安全责任还包括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和管理责任。
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是为了评估食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风险。
通过科学方法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评估和预测,及时发现隐患并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这有助于提高食品质量和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六、食品安全监测制度食品安全监测制度是对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测和检测的制度。
通过对食品中的有害物质、添加剂、微生物等进行检测,确保食品符合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
食品安全监测制度还包括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市场的定期抽样检测。
七、食品安全溯源制度食品安全溯源制度是指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食品追溯体系,实现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追溯。
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通过溯源系统准确定位问题的食品和产地,并采取相应措施。
这有助于防止食品安全问题扩散和查找问题源头。
八、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制度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制度是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及时预警和预防的制度。
流通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食品流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经营者)。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自律,保证食品质量,遵循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经营许可第五条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六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管理,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章食品质量管理第八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并留存供货商的经营资格、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材料。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对象等信息。
第四章食品标识管理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标识的规定,标注食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及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成分或者配料表、营养标签、食品安全警示标志等信息。
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销售无标识或者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
第五章食品广告管理第十四条经营者发布食品广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发布虚假广告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
第十五条经营者不得在食品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六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线索,应当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自律九项制度
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自律九项制度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一)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
初次购入食品,应当向供货商索取并仔细查验下列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2.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3.进口食品的有效商品检验证明。
索验的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并由供货商加盖公章。
对上述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准进货。
(二)索取并仔细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
首次购入食品应当按食品种类和生产批次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之后,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该食品的检验报告。
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索取销售凭证。
购入食品时,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索取资料的管理。
经营者索取的上述文件资料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档案保管期限为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五)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证明文件的查验。
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
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食品,仍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
二、食品进销货记录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一)记录方式。
食品经营者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微机记录、书式记录、票据记录三种方式。
1.微机记录。
有条件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开发或购置“食品采购、销售记录软件”,利用微机记录。
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保健食品流通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流通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保健食品的流通,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保健食品的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具有保健功效或者补充人体必需营养素的食品,属于食品范畴。
三、保健食品流通的范围保健食品的流通包括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四、保健食品流通主体1. 生产企业:负责生产和加工保健食品。
2. 流通企业:包括批发商、零售商等,负责销售和运输保健食品。
3. 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保健食品流通环节。
五、保健食品流通管理制度1. 生产企业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生产保健食品。
2. 流通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质量标准进行销售。
3.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保健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六、保健食品流通安全管理1. 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 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进货、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保证产品真实性和安全性。
3. 监管部门应及时处理和通报保健食品安全事件,加强对风险品的监管。
七、保健食品流通信息管理1. 生产企业应建立产品信息档案,保证产品信息真实可靠。
2. 流通企业应对保健食品的进销存等数据进行及时记录和报告。
3. 监管部门应建立保健食品流通信息平台,实现监督和管理的信息化。
八、保健食品流通监督1.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保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抽检和检查。
2. 消费者可通过举报电话或者平台来举报质量问题和假冒伪劣产品。
3. 监管部门应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确保保健食品流通的安全与健康。
九、保健食品流通培训1. 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2. 监管部门应组织相关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十、保健食品流通宣传1. 监管部门应定期发布食品安全宣传信息,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保健食品。
2. 企业应加强对产品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消费者的认识和信任度。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标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民族未来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民生问题。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制度内容1. 食品经营者准入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
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食品种类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设施设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等条件。
2.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并留存相关凭证。
3.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种类、性质、保质期限等要求,合理选择储存设施设备,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食品运输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变质、损坏等。
5.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禁止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
食品经营者应当明示食品价格、规格、产地等信息,保证食品质量。
6. 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7.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8.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向消费者公示食品安全检查结果、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等信息,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流通许可的七项制度和其他制度
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为了保证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人们吃上放心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进货查验和进货记录制度。
一、查验证明的种类。
对属于准入范围的商品,在进货时除应索取进货发票外,还应该向供货商索取下列与商品质量有关的证件,:1、供货商和生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主要是指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
2、产品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首次进货时,应该向供货商或生产商索取由国家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以后每批次进货,应索取生产企业出具的每批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商标注册证:属注册商标的,应索取商标注册证,属商标使用许可的,还应索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4、强制认证证书:凡产品属国家强制认证的,必须索取强制认证证书如QS认证。
5、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其他证书。
主要是商品或产品包装上明示质量承诺的标志,如绿色食品认证标志、荣誉标志等。
6、进口商品等特殊商品,应索取该批次商品的海关报关单、关税完税证明、商检证明。
二、进货验收主要把好六关。
1、检验商品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泄露等2、检验商品是否符合食品标签说明。
如有详细配料说明,有厂名、厂址、合格证、出厂日期及保质期等。
3、审查商品有无商标侵权及广告欺诈行为;4、检验商品是否属伪劣假冒商品;5、检验商品是否过期失效、腐败霉变问题。
6、在审查批发单位证照齐全及商品合格的情况下,方可进货,并索要正规的发票及检验报告,以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三、在履行完进货查验制度后,本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产品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商标注册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按“一厂一档”或“一品一档”进行备案保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建立电子备案,相关的证明材料要保存年限为2年。
四、对无法提供证明文件或者提交资料不完整的商品,应及时通知供货商在限期内补正。
逾期不提供的,不得采购销售。
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相关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和知识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测。
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经营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工作时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各项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销售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索证索要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三、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四、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五、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六、对购进的食品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作号食品进货台帐.七、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品进销货记录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食品采购、销售情况.一记录方式.食品经营者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微机记录、书式记录、票据记录三种方式.1、微机记录.有条件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开发或购置“食品采购、销售记录软件”,利用微机记录.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2、书式记录.凡未实行微机记录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设置“食品进货、销售记录台账”,利用账簿记录;3、票据记录.食杂店等小型食品经营者,将食品进货凭证逐日粘贴、装订成册,代替食品进货记录.二记录人员.食品经营企业应明确专人负责台账的记录;三记录内容.应当根据食品进货查验文件、凭证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四定期查阅进货记录.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保质期将满的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如实加以记载.五记录保存期限.食品进销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1.采购员在采购食品时,先要检查所采购食品的质量,防止腐败变质或过期食品进入公司.2.仓库管理者做好库存食品的进出记录、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台账,并每天检查食品仓库内库存食品,发现临近保质期限或疑似腐败变质的食品,及时向主管汇报,食品仓库内不得出现过期、腐败变质食品.3.厨师在使用食品原料前,先要检查该食品原料是否腐败变质,是否过期,在确认该食品原料安全后,方可使用.4.厨师长对厨房间内食品的安全负责,每天对厨房间内食品检查一遍,发现腐败变质、过期食品,及时处理.5.厨师长每天检查厨房间内设施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保修.6.各岗位员工负责本区域内场所环境卫生,并随时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各部门主管每天检查一次,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场所,立即责令该场所员工重新打扫,确保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月一次或者不定期的对各环节进行抽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临期、过期食品监督管理制度一、食品保质期自查制度针对商场超市食品数量大,批次多的问题,要求各商场、超市必须指定各食品柜位负责人员,每日对上架食品是否过期、变质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距保质期不足10日的食品进行清理,放到临过期食品销售专区进行销售.其他食品经营者根据自身情况,定期对食品保质期进行自查.所有食品经营单位须对临过期食品每日进行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及时下架过期食品.二、临过期食品专区销售制度指导有条件的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内建立临过期食品销售专区,要求经营者在销售专区张贴醒目提示,提醒消费者酌情消费和在保质期内食用.同时,规范经营者的促销行为,促销食品必须明码标价,明示价格折扣标准,防止出现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对不具备经营场所条件的经营者,指导其对临过期食品采取在外包装作特别贴条标示等方法明显区分,并对临过期食品在保质期内的质量安全责任、退换货责任、兑现承诺的操作步骤与要求、临过期食品消费投诉的处理等事项,便于消费者维权.三、过期食品后续跟踪制度要求食品批发经营者和商场、超市规范保质期到期食品的下架、退货与销毁制度,对保质期到期食品尽可能采取由食品批发经营者和商场、超市统一销毁方式,防止下架过期食品重生或继续流向农村等边远地区;对退回生产单位或上级供货商销毁的,要求食品批发经营者和商场、超市留存退货记录和货物发运凭证,以备工商部门监督检查.四、建立风险食品重点监管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清查,重点检查食品保质期为较短的面包、肉类包装食品、液态奶、饮料等高风险食品.同时,认真检查临过期食品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保质期到期食品的退市与销毁情况,发现食品保质期管理不完善的,一律列为食品安全重点监管对象,并加大对有违法记录经营者的监管力度;对发现过期食品时间较长、私自更改生产日期上架销售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食品退货赔偿制度根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货制度,主要是指那些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学校应采取停止销售,退货制度.二、对下列食品应坚决退货、停止销售.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2包装破损造成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3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食品;4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5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6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7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8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者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9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三、对不合格食品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采取以下措施:1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如实报告学校工作领导小组;2将不合格食品做下架处理;3通知生产单位对不合格食品依法处理;4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由有关部门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四、进货时应当与经销商或生产商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供货方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和赔偿条款.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制度一、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或市场公示栏上公告召回、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二、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三、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该食品,召回已售出的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本单位员工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要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五、本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7、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三、员工其它卫生管理规定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习培训制度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以后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事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六、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记录归档,以备查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报告制度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领导小组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副组长:成员:二、应急处置程序一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主管部门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二立即抢救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三保护现场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捯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四配合调查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三、对事故延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食品六项管理制度
食品六项管理制度
食品六项管理制度包括:
1. 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对食品经营者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2. 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监督其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证食品质量。
3. 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加强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4. 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对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集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种类和问题多、危害大、影响面广的重点项目,以及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专业门店等重点场所,有针对性地进行食品质量抽样检验。
5. 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根据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情况,重点加强对辖区失信、严重失信食品等产品经营者的监管。
6. 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及时处理食品安全突发问题,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食品流通十二项规章制度
食品流通十二项规章制度一、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需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方可进行食品流通活动,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食品流通。
二、食品流通从业人员资格制度食品流通从业人员需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考核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三、食品流通环境卫生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场所进行食品流通活动,保障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四、食品检测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流通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食品贮存运输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采取科学的保质保鲜措施,确保食品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和变质。
六、食品标识管理制度食品流通企业在包装标签上需明确标注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食品的相关信息。
七、食品价格管理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遵守价格法规定,不得哄抬食品价格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提高价格,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食品投诉处理制度消费者对食品流通企业的服务或产品有异议时,可通过投诉渠道反映问题,食品流通企业要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九、食品责任追究制度食品流通企业如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造成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受损消费者。
十、食品法规宣传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加强对食品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对法规的认识和遵守度。
十一、食品监督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加强对食品流通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质量或服务问题及时处理,保障消费者权益。
十二、食品流通信息公开制度食品流通企业应主动公开食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质量、产地、生产工艺等,让消费者有充分了解。
以上就是食品流通的十二项规章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执行,可以有效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权益。
希望食品流通企业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产品。
消费者也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选择正规合法的食品流通渠道,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流通行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的主体,包括生产企业、流通企业、销售企业等。
第三条食品流通活动应当依法经营,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卫生安全。
第四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和定期年检。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食品生产,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等信息。
第六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确保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可追溯。
第七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食品运输、贮存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
第八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杜绝销售过期、不新鲜、有问题的食品。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食品流通企业进行适时、适量的发货,避免食品积压和浪费。
第十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第二章食品流通企业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责任人员。
第十二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每年组织一次内部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定期对进货渠道和供应商进行审核,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第十五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食品留样库,保留有效期过期后两个月内的样品。
第十六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食品召回,及时通知销售商和消费者,并协助监管部门进行相关调查。
第三章食品流通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八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承担起对所销售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九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配备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对进货食品进行抽检和检测。
食品流通经营管理规范
食品流通经营管理规范食品流通经营管理规范是指在食品流通环节中所涉及的各项管理措施和规范。
食品流通经营管理规范的制定是为了保障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和质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食品流通经营的健康发展。
一、食品流通企业资质管理食品流通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申请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合法合规经营。
食品流通企业应定期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经营过程中的合规性。
二、食品采购和供应管理食品流通企业在采购食品时应注重食品质量,选择正规合法的食品生产企业或者供应商,并签订明确的合同,规定双方的权责和交付细节。
采购食品应注意其保质期和贮存条件,避免过期或者损坏的食品进入市场。
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食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三、食品保管和储存管理食品流通企业应合理安排食品储存和保管,确保食品的原样保持和质量不变。
食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异味和阳光直射的环境中,避免食品受潮、发霉和遭受外界污染。
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库存管理制度,及时检查食品的质量和保质期,避免过期食品的流入市场。
四、食品运输和配送管理食品流通企业在运输和配送过程中应按照相关的卫生和安全要求进行操作。
食品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并严格进行食品与非食品的隔离,避免交叉污染。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温度控制,保证冷藏食品的温度符合要求,避免食品腐败。
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配送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按时到达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和交付给收货方。
五、食品标识和追溯管理食品流通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食品进行标识和包装。
食品标识应包括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产地等重要信息。
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食品标识和追溯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标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方便消费者了解食品的基本情况,并能够及时追溯食品的来源和流向。
六、食品销售和服务管理食品流通企业在销售和服务过程中应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食品信息,如食品的成分、营养价值、适用人群等。
食品安全制度有哪些
食品安全制度有哪些一、食品生产与加工环节1. 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者必须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2. 食品加工卫生: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加工设备、工具及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3. 食品原料采购:食品生产者应建立严格的原料采购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4. 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生产者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非食用物质。
5. 食品生产过程控制:食品生产者应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措施,确保食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受污染。
二、食品流通环节1. 食品流通许可: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流通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流通活动。
2. 食品储存: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稳定。
3. 食品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或损坏。
4. 食品销售: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明确食品来源、流向,确保食品安全。
三、餐饮服务环节1. 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2. 食品采购与储存: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和储存制度,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3. 食品加工与制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与制作,防止食品污染。
4. 餐饮具清洗消毒: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确保餐饮具卫生。
四、食品安全监管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掌握食品安全状况,预防食品安全事故。
2.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管理措施。
3. 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4.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食品安全宣传教育1. 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标题: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食品经营者。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遵循诚信原则,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进货查验、食品储存和运输、食品销售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八条企业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食品供应商选择标准,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
第九条企业应在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第十条企业应定期对供货商进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供货商应及时调整。
第四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限等要求,合理选择储存方式和场所,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运输制度,确保运输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污染和变质。
第十三条企业应对库存食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五章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四条企业应依法开展食品销售活动,不得经营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
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食品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六章食品安全自查与风险防控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管理6项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6项制度食品安全是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在食品生产、销售、储存和消费的各个环节,都需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下面将介绍食品安全管理的六个重要制度。
1. 食品生产许可制度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是针对食品生产企业而设立的。
该制度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持有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才能进行食品生产。
为了获得许可证,企业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条件,包括生产环境、设备设施、人员素质、生产工艺等方面的要求。
这样能够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卫生健康标准,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2. 食品流通追溯制度食品流通追溯制度是指通过建立食品生产到销售的全程信息追溯系统,可以追溯食品的来源和流向。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食品供应链的透明度,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快速定位问题源头和问题扩散范围,从而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和回溯,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蔓延。
3. 食品安全检测制度食品安全检测制度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和抽检,确保食品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
该制度要求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检测方法和标准,对食品进行定期的抽检和监测。
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检测,以及对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进行检测,以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和合格性。
4.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是指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这需要专家根据科学的方法和数据对可能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的因素进行评估,并给出相应的风险等级和风险控制措施。
通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可以及时识别出可能的食品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降低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概率。
5. 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召回制度是指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者接到消费者报告后,迅速采取措施将不安全的食品从市场上召回。
这一制度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食品召回机制,制定相应的召回计划和程序,确保召回行动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
办理食品备案六项制度
办理食品备案六项制度食品经营户六项制度尊敬的各位领导、食品经营户: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加强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货源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而开展本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培训会。
根据《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本次培训主要讲解食品经营单位必须落实六项制度。
一、食品质量承诺制度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一、经营主体资格合法,各种证照齐全,经营行为规范。
(二、依法诚信经营,不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并停止销售的问题商品,掺杂、搀假、以次充好、冒牌劣质、有毒有害食品,价签、标识不符的商品,无安全使用期或时效期、保质期商品,伪造或无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行为的商品。
(三、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标识,建立产品进货台帐。
(四、遵守国家的物价规定,明码标价,质价相符。
(五、遵守《消法》的各项规定,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六、售后服务制度完善,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向消费者提供规范的服务。
(七、消费者投诉受理机构健全。
(八、消费环境优良,店内整洁。
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经营单位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建立《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向供货者索取供货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并确认是否合法、有效,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保存有效复印件。
(二、对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者索取卫生、商检、农业、质检等部门检测、检疫出具的食品质量检验证明、卫生检疫证明、销售证明、质量认证证明等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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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者承诺书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关,本经营者庄严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查检。
4、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6、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7、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8、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学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9、保证食品广告的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10、及时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承诺人(单位):__________ 承诺时间:____________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食品的标识不规、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上柜对外销售,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
五、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六、经营者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
食品在上柜前,由负责上货人员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
七、有条件的经营者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进货食品质量有疑义的应当送检。
八、经营者要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加强对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积极参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
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根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检测工作计划,调整和规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 、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
检测品、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
检测资料妥善保存,检测结果及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 2 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协助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
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仪器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
食品退市制度
一、食品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上柜食品将立即退市:
(一) 入市食品的供货商未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二)在履行日常检查中,发现入市的食品有问题或已过保质期。
(三)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判定该食品应当退市或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被判定为不合格食品应立即退市。
(四)对涉及到人身健康,消费者反映强烈且已造成后果的食品,应按情况立即组织退市。
(五)经营者认为应主动退市的食品。
三、发现经营上述应该退市的食品,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按要求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四,积极协助食品生产者履行食品召回工作。
五、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选择能够覆盖销售围的新闻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
六、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尽量减少消费纠纷。
食品流通经营者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二、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 , 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 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五、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
六、销售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七,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具有与食品流通经营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建立食品经营场所卫生岗位(库房,展示区,销售区等)责任制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
二、远离污染源,有毒,有害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周围二十五米无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堆)等污染源,场地平整,坚实, 便于清扫,冲洗。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保持适当温度湿度,配备控温,控湿等设施和设备。
食品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五、在生产经营场所不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不生产,贮存或者兼营有毒有害产品。
六、经营场所具有合理的设施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食品仓储、冷冻、运输等卫生管理制度
一、贮存食品的场所和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定期清扫,无积尘,
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混放。
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隔墙离地,摆放整齐,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定期检查,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二、变质或过期食品,待处理食品,下架后暂停销售食品,拟退货食品等特殊食品,应划定专区存放,并有显著的标识说明。
三、不得将有冷藏,冷冻要求的食品在无冷藏,冷冻的条件下储存。
食品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冷冻的温度围要求,做到原料,半成品严格分开存放。
四、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新鲜蔬菜,水果的存放温度应控制在规定的围。
五、冷藏,冷冻柜(库)应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保持霜薄气足,无异味,臭味,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六、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
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