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运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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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 年9 月目录1总则 (1)2术语和定义 (2)3一般原则 (5)4操作模式 (9)5操作命令 (12)6操作管理 (15)7设备状态定义、操作命令及说明 (21)7.1刀闸(隔离开关)、接地刀闸(接地隔离开关) (21)7.2开关(断路器) (21)7.3母线 (23)7.4变压器 (28)7.5高抗 (32)7.6线路 (32)7.7低压电容器、低压电抗器、交流滤波器 (39)7.8倒母线操作 (44)7.9串补 (45)7.10电压互感器 (47)7.11继电保护 (48)7.12安自装置 (54)8附则 (57)附录一调度操作命令票典型流程 (58)附录二调度预令票典型流程 (62)附录三调度操作命令票、调度操作书面命令格式 (64)附录四调度操作命令票(预令票)不合格、不规范标准 (67)附录六交流线路停复电操作流程 (70)附录七典型设备调度操作命令示例 (72)1 总则1.1为规范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加强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保障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程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南方电网各调度、生产运行单位以及并入南方电网的各发电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1-5 章适用于南方电网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调度运行操作工作。

6-7 章适用于南方电网500kV 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和南网总调直接调管的220kV 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

各省(区)中调可依据本规定自行制定其调管范围内220kV 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规定。

2术语和定义2.1调度管理2.1.1调度管辖范围:是指电网调度机构行使调度指挥权的发、输、变电系统。

2.1.2运行值班员:调度管辖范围的电厂、变电站现场运行值班人员,以及负责电厂、变电站设备远方监视和控制的调控中心、监控中心、集控中心的监控人员。

中国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发布目录前言 (2)1. 总则 (3)2. 适用范围 (3)3. 规范性引用文件 (3)4. 术语和定义 (4)5. 各单位职责 (5)5.1调度机构职责 (5)5.2拟并网方职责 (5)6. 并(联)网调度管理 (5)6.1并(联)网条件 (5)6.2并(联)网程序 (6)6.3资料报送 (9)6.4调度管辖范围和调度命名编号 (9)6.5启动调试和试运行 (10)7. 统计考核 (10)8. 附则 (10)附件A 并网调度协议内容 (12)附件B 联网调度协议内容 (15)附件C 启动调试项目 (16)附件D 上报资料内容和时间 (21)前言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尹志强、孙斌、林成、严奉军、单克、黄文伟、陈锐、张旭本规定主要审定人:本规定批准人:本规定首次发布。

1.总则1.1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南方调度机构分为总调、中调、地调、县调四级,各级调度机构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力系统并(联)网调度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2.1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接入南方电网的新(改、扩)建发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主网直供用户所属设备、独立电网的并网调度管理工作。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运行准则》《电网运行规则》《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并网调度协议》《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4.术语和定义4.1并网发电厂(机组)与电网之间或电力用户的用电设备与电网之间的物理联结。

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运行操作规程-审批

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运行操作规程-审批

辽宁调兵山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LIAONING DIAOBINGSHAN COAL GANGUE POWER PLANT CO.,LTD 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运行操作规程批准:审核:编制:2011年6月15日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运行操作规程1 电力系统稳定器PSS简介1.1 我厂1、2号机组微机励磁调节器AVR中均配备了电力系统稳定器PSS。

1.2 长传输线的使用会限制电网容量,经常导致电力系统稳定性问题,表现为现地、区域内角频率和有功0.2-3Hz的低频振荡。

电力系统稳定器PSS根据平均有功和瞬时有功计算有功加速度,并由此合成一含纠正相位及放大倍数的调节信号。

注入AVR的电压相加点,对有功的振荡产生阻尼,从而改善电力系统的稳定性。

1.3 电力系统稳定器PSS只在电力系统发生低频振荡时起作用,振荡平息后,作用自动中止。

1.4 发电机并网时,电力系统稳定器PSS只在发电机有功高于预设值、AVR自动方式并且发电机出口电压在整定范围内等条件下才能起控制作用。

2电力系统稳定器PSS操作2.1 电力系统稳定器PSS投入前必须检查是否具备投入条件,各定值参数正确。

2.2 电力系统稳定器PSS投退操作2.2.1 投入:手动旋转励磁调节屏“PSS”投退旋钮至“投入”位置,同时检查发电机各运行参数无明显变化,若出现波动则立即将旋钮复位,将PSS退出,并立即向省调汇报。

2.2.2 退出:将“PSS”投退旋钮至“退出”位置。

2.2.3 电力系统稳定器PSS投入运行中,若系统出现振荡时应由PSS 自动调节,不得自行将PSS退出。

3 电力系统稳定器PSS故障分析处理3.1 现象:无功幅度摆动,AVR输出电流、电压摆动,发电机励磁电流、电压摆动。

3.2 原因:3.2.1 以电功率作为输入信号的PSS,如果电功率测量出现问题,PSS输出出错,会导致无功大幅度摆动。

3.2.2以电功率作为输入信号的PSS,如果原动机输出功率发生变化,由于PSS本身无法分辨电功率系统的功率变化,造成PSS 按照测量的功率进行,会造成无功的摆动,即所谓的“反调”。

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 1、总则 1.1 继电保护是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保护电力设备安全的主要装置,是电力系统整体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继电保护的运行管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度管理规定》,并结合继电保护专业有关规程、规定,编写本运行规定。

 1.2 本运行规定适用于南方电网。

南方电网各级调度机构和接入南方电网的发、输、变、供电单位在继电保护的运行管理上,应遵守本运行规定。

 2、继电保护运行基本规定 2.1 任何带电的设备,不允许处于无保护状态下运行。

 2.2 一次设备停电后不允许在继电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上自行工作,如有需要,必须请示调度批准。

 2.3 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必须及时编制、修编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现场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现场运行规程进行具体操作。

 2.4 继电保护装置的定值管理 2.4.1运行中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调整必须征得相应调度机构的当值调度员许可。

未经当值调度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继电保护定值。

 2.4.2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调整,应根据继电保护定值单的要求,按照调度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保证各级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互相配合。

 2.4.3继电保护定值执行完毕后,各运行维护单位认可有定值核对资格的继电保护人员,负责与继电保护装置打印定值进行校对,并按照要求填写回执并签字。

对于新建基建工程,同时要求施工调试单位调试人员签字。

 2.4.4各运行维护单位应建立定值管理制度,厂站运行值班室应保存一份正式的继电保护装置定值单。

 2.5 继电保护的异常、事故处理 2.5.1 继电保护装置在运行中出现异常、告警或动作、跳闸后,厂站运行值班员、保护人员应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

 2.5.2 继电保护装置出现异常、告警、跳闸后,厂站运行值班员应立即将相关保护动作信号及有关情况向相应调度机构的当值调度员汇报,并通知本单位继电保护人员立即处理。

 2.5.3 500kV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动作后,应将保护动作信号、各保护的打印报告、故障录波、事件记录在装置动作后的2小时内,传真至相应调度机构的继电保护部门。

电力系统稳定器(pss).doc

电力系统稳定器(pss).doc

XX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系统稳定器(PSS)动态投运试验方案中国电力科学院xxx电力试验研究所xxxx年xx月xx日批准:审定:审核:编写:1. 试验目的XX电厂两台发电机使用东方电机厂生产的300MW发电机,励磁调节器为英国罗罗公司生产的TMR-A VR型微机励磁调节器,励磁系统采用自并励静止可控硅励磁方式,属快速励磁系统,由于联网运行时对系统动态稳定影响较大,应尽快将励磁系统中电力系统稳定器(PSS)投入运行,以抑制可能出现的电力系统低频振荡,提高电力系统稳定性。

2.编制依据本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650-1998《大型汽轮机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技术条件》有关要求编制。

3. 组织措施为保证试验顺利进行,成立领导小组和试验小组。

人员组成如下:3.1 现场试验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3.2 现场试验专业组组长:成员:4.发电机励磁系统简介XX电厂2台发电机的励磁系统为机端自并励方式,励磁调节器和整流装置由英国Rools- Royce 公司制造,是三模冗余静态励磁系统。

自动调节方式为PID+PSS。

PSS输入信号为△P有功信号。

4.1主要设备参数4.1 .1发电机参数制造厂:东方电机厂型号:QFSN-300-2-20额定功率: 300MW额定电压: 20kV额定电流: 10190A额定功率因数:0.85额定励磁电压:463V 实测值额定励磁电流:2203 A 实测值空载励磁电压: 169V 实测值空载励磁电流: 815A 实测值最大励磁电压: 489V 实测值励磁绕组电阻 ( 15°c): 0.1561Ω纵轴同步电抗Xd(非饱和值)199.7%纵轴瞬变(暂态)电抗Xd’(非饱和值/饱和值)26.61%/29.57%纵轴超瞬变(次暂态)电抗Xd”(非饱和值/饱和值)16.18%/17.59%横轴电抗Xq(非饱和值) 193%横轴瞬变(暂态)步电抗Xq ’(非饱和值/饱和值)37%/41.77% 横轴超瞬变(次暂态)电抗Xq ”(非饱和值/饱和值)17.5%/20.73% 负序电抗X2(非饱和值/饱和值) 19.74%/21.46% 4.1.2励磁变压器一次额定电压:20 kV 二次额定电压:0.94 kV 漏抗(短路电压): 6 %4.1.3互感器变比发电机定子电流CT 变比:15000A/5A 发电机定子电压PT 变比:20000V/100V4. 2 PSS 投运频率响应试验的AVR 、PSS 、频谱分析仪关系框图Kp = 40/50(满载/空载) , Ki = 0.08 , K D = 0.04, Ti = 0.08s, Td = 0.04sU G频谱分析仪白噪声信号S S5.115.1+S S1.0112.01++SS1.118.01++ΔP SS412.01++1.0PSS 传递函数A VR 传递函数发电机5.试验前准备工作5.1 试验使用仪器5.2 将励磁调节器监视用计算机通过RS-232串口与被试调节器联接,以便试验时修改定值,并实时监视试验过程中调节器各参数的变化情况。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9月目录1总则 (1)2术语和定义 (2)3一般原则 (5)4操作模式 (9)5操作命令 (12)6操作管理 (15)7设备状态定义、操作命令及说明 (21)7.1 刀闸(隔离开关)、接地刀闸(接地隔离开关) (21)7.2 开关(断路器) (21)7.3 母线 (23)7.4 变压器 (28)7.5 高抗 (32)7.6 线路 (32)7.7 低压电容器、低压电抗器、交流滤波器 (39)7.8 倒母线操作 (44)7.9 串补 (45)7.10 电压互感器 (47)7.11 继电保护 (48)7.12 安自装置 (54)8附则 (57)附录一调度操作命令票典型流程 (58)附录二调度预令票典型流程 (60)附录三调度操作命令票、调度操作书面命令格式 (61)附录四调度操作命令票(预令票)不合格、不规范标准 (64)附录六交流线路停复电操作流程 (67)附录七典型设备调度操作命令示例 (69)1总则1.1为规范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加强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保障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程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南方电网各调度、生产运行单位以及并入南方电网的各发电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1-5章适用于南方电网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调度运行操作工作。

6-7章适用于南方电网50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和南网总调直接调管的22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

各省(区)中调可依据本规定自行制定其调管范围内22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规定。

2术语和定义2.1调度管理2.1.1调度管辖范围:是指电网调度机构行使调度指挥权的发、输、变电系统。

2.1.2运行值班员:调度管辖范围的电厂、变电站现场运行值班人员,以及负责电厂、变电站设备远方监视和控制的调控中心、监控中心、集控中心的监控人员。

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Revised by BETTY on December 25,2020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9月目录1总则1.1为规范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加强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保障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程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南方电网各调度、生产运行单位以及并入南方电网的各发电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1-5章适用于南方电网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调度运行操作工作。

6-7章适用于南方电网50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和南网总调直接调管的22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

各省(区)中调可依据本规定自行制定其调管范围内22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规定。

2术语和定义2.1调度管理2.1.1调度管辖范围:是指电网调度机构行使调度指挥权的发、输、变电系统。

2.1.2运行值班员:调度管辖范围的电厂、变电站现场运行值班人员,以及负责电厂、变电站设备远方监视和控制的调控中心、监控中心、集控中心的监控人员。

2.1.3调度命令:电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对其下级值班调度员或调度管辖运行值班员发布有关运行和操作的命令。

(1)综合令:是指发令人说明操作任务、要求、操作对象的起始和终结状态,具体操作步骤和操作顺序项目由受令人拟定的调度命令。

(2)单项令:是指由值班调度员下达的单一操作命令。

单项令适用于:a)断合开关、拉合刀闸、拉合地刀的单一操作。

b)串补运行状态和旁路状态的相互转换。

c)单套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

d)发电机组启停、解并列及有功、无功功率调整。

(3)逐项令:是指根据一定的逻辑关系,按顺序下达的综合令或单项令。

2.2设备状态2.2.1一次设备状态:交流一次设备的状态一般分为运行、热备用、冷备用及检修四种。

(1)运行:是指设备或电气系统带有电压,其功能有效。

母线、线路、断路器、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及电压互感器等一次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是指从该设备电源至受电端的电路接通并有相应电压(无论是否带有负荷),且控制电源、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按运行状态投入。

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并网调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发布目录前言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尹志强、孙斌、林成、严奉军、单克、黄文伟、陈锐、张旭本规定主要审定人:本规定批准人:本规定首次发布。

1.总则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发电厂、电网和电力用户并网或联网的调度管理程序,促进电网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南方调度机构分为总调、中调、地调、县调四级,各级调度机构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力系统并(联)网调度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接入南方电网的新(改、扩)建发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主网直供用户所属设备、独立电网的并网调度管理工作。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运行准则》《电网运行规则》《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并网调度协议》《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4.术语和定义并网发电厂(机组)与电网之间或电力用户的用电设备与电网之间的物理联结。

联网电网与电网之间的物理联接。

调度机构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电网运行及规范运营的机构。

电网企业拥有、经营和运行电网的电力企业。

发电企业并入电网运行(拥有单个或数个发电厂)的发电公司,或拥有发电厂的电力企业。

主网直供用户直接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的用户或通过电网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的用户。

发电机组电力系统稳定器PSS管理规定

发电机组电力系统稳定器PSS管理规定

2附件:宁夏并网发电机组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运行管理规定1 范围1.1宁夏电网调度、生产、运行、试验、科研等各部门在开展涉及直接并入宁夏电网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的1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5万千瓦及以上水电组PSS运行管理方面各项工作时,需遵循本规定。

1.2其它机组开展PSS相关工作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2 依据本规定依据《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西北电力系统调度规程》、《西北电力系统稳定运行规程》、《西北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西北电网并网发电机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等制订。

3 职责分工3.1宁夏电力调度中心职责:(1) 在西北网调的统一协调下,提出宁夏电网对PSS功能和性能的要求和指标,参加技术标准和管理流程的制订和修改,参加专业技术交流等。

(2) 组织、协调宁夏中调直接管辖发电机组PSS性能验证试验。

(3) 组织宁夏中调直接管辖发电机组PSS性能验证试验报告审核,向西北网调上报调管机组PSS性能验证试验报告及审核结果备案。

(4) 编制并下达宁夏中调直接管辖发电机组PSS定值,向西北网调上报机组PSS定值备案。

(5) 根据电网实际运行工况和需要,确定宁夏中调直接管辖发电机PSS投退状态,并上报西北网调核准。

(6) 负责建立并维护宁夏中调直接管辖机组PSS适用于当前电网安全稳定分析工具的计算模型和参数,并将机组PSS计算模型和参数报西北网调备案。

(7) 负责建立并维护宁夏中调管辖机组PSS计算模型参数库。

(8) 在西北网调组织下定期开展电网小干扰稳定分析,校核宁夏电网各典型方式动态稳定水平,发现动态稳定薄弱环节,提出包括调整部分发电机组PSS定值及投退状态在内的提高电网动态稳定水平的对策,并在西北网调统一协调下安排相关并网电厂实施。

(9) 在公司生产、安监部门的组织下,参加本网调度管辖范围机组PSS相关事故调查和分析。

3.2并网发电企业职责:(1) 作为包括励磁系统PSS模块在内的发电机组及其附属控制系统的所有者,负责励磁系统PSS模块的选型安装、运行维护、调试检修及技术改造全过程工作,确保PSS在其3生命周期全过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满足运行可靠性和其他功能性运行指标要求。

电力力系统稳定器整定试验导则(试行)

电力力系统稳定器整定试验导则(试行)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409 同步电机励磁系统 DL/T 583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术条件 DL/T 650 大型汽轮发电机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技术条件 DL/T 843 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和附录 C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寅生、周剑、刘增煌、彭波、陈迅。 本标准自 2009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附件
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稳定器整定试验导则 (试行)
Guide for Setting Test of Power System Stabilizer (For Trial Implementation)
目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电力系统稳定器的整定试验条件 ....................................................... 2 4.1 对电力系统稳定器的要求 ........................................................... 2 4.2 对自动电压调节器(AVR)的要求 .................................................... 3 4.3 对原动机调速器的要求 ............................................................. 3 4.4 对试验人员的要求 ................................................................. 3 4.5 对试验仪器的要求 ................................................................. 3 4.6 对试验机组运行工况的要求 ......................................................... 3 4.7 电力系统稳定器参数的预计算 ....................................................... 3 5 电力系统稳定器整定试验内容、方法、步骤和试验结果评判................................ 3 5.1 试验范围 ......................................................................... 3 5.2 电力系统稳定器环节模型参数的确认 ................................................. 3 5.3 电力系统稳定器输入和输出信号标定和部分参数确定.................................... 3 5.4 励磁控制系统无补偿相频特性的确定 ................................................. 4 5.5 励磁控制系统有补偿相频特性的确定 ................................................. 4 5.6 电力系统稳定器增益的确定 ......................................................... 5 5.7 效果检验 ......................................................................... 6 5.8 反调试验 ......................................................................... 7 5.9 其他说明 .......................................................................... 7 6 试验报告 .......................................................................... 8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励磁控制系统无补偿相频特性的计算方法.............................. 9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电力系统稳定器增益的估算方法..................................... 11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复核性计算 ...................................................... 12

10.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2017年版)

10.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2017年版)

南方电网调〔2017〕1号附件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3月批准:江毅审定:许超英审核:刘映尚初审:唐卓尧杨俊权高孟平侯君编写:辛阔程哲孙雁斌王坚丁晓兵陈宏山翁振星张蔷目录1 总则 (1)2 术语和定义 (2)3 一般原则 (6)4 操作模式 (10)5 操作命令 (13)6 操作管理 (16)7 设备状态定义、操作命令及说明 (23)7.1 刀闸(隔离开关)、地刀(接地刀闸、接地隔离开关) (23)7.2 开关(断路器) (23)7.3 母线 (26)7.4 变压器 (31)7.5 高抗 (34)7.6 线路 (35)7.7 低压电容器、低压电抗器、交流滤波器 (42)7.8 倒母线操作 (46)7.9 串补 (47)7.10 电压互感器 (50)7.11 继电保护 (51)7.12 安自装置 (57)8 附则 (59)附录一调度操作命令票典型流程 (60)附录二调度预令票典型流程 (63)附录三调度操作命令票、许可操作书面命令格式 (65)附录四调度操作命令票(预令票)不合格、不规范标准 (68)附录五南方电网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调度命名原则 (70)附录六交流线路停复电操作流程 (72)附录七典型设备调度操作命令示例 (74)1总则1.1为规范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加强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保障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程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南方电网各调度、生产运行单位以及并入南方电网的各发电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1-5章适用于南方电网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调度运行操作。

6-7章适用于南方电网50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和南网总调直接调管的22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

各省(区)中调可依据本规定自行制定其调管范围内22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运行规程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运行规程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运行规程1 适用范围1.1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各级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的运行维护工作。

2 总则2.1 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各级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调度自动化系统安全、稳定、可靠和不间断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2.2 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指能量管理系统(EMS)、电能计量系统(TMR)、及其它调度工作相关的自动化系统主站的软、硬件设备,包括机房监控、电源、空调等辅助系统。

各级自动化部门应结合具体情况明确运行维护范围。

2.3 本规程根据《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管理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调度自动化专业的规程、规定制定。

2.4 各级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的投运、监视、维护、检验、变更、故障处理、评价、退出等工作必须遵照本规程,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贯彻执行。

2.5 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的运行维护工作应制度化、规范化。

各级调度自动化部门应建立并执行以下制度:a) 新设备投运制度;b) 运行值班制度;c) “两票三制”制度;d) 设备缺陷制度;e) 故障预案制度;f) 备品备件制度;g) 资料管理制度;h) 仪器、仪表及工具管理制度。

3 新设备投运3.1 新设备(功能)投运前必须通过验收和试运行,明确设备的运行维护责任。

3.2 新投运设备(功能)不得影响已投运设备(功能)的稳定运行。

3.3 新投运设备应具备运行维护所需的完整技术资料,设备及联接电缆标识清晰。

3.4 新投运设备应建立相应的设备台帐,指定专责人员对设备的运行进行连续的跟踪管理。

4 监视与维护4.1 运行值班人员按照相关运行值班制度的要求,对主站软、硬件设备的运行进行日常监视。

4.2 各级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的日常监视工作至少包括:a) 监视主站系统软、硬件的各项指标,发现问题须及时诊断处理,或通知专责人员跟进,做好记录。

b) 定期核对信息,提高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c) 定期检查系统日志文件、进程和磁盘空间。

d) 对现场工作票的内容、实施条件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办理许可手续。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9月目录1总则1.1为规范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加强南方电网调度运行操作管理,保障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程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南方电网各调度、生产运行单位以及并入南方电网的各发电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1-5章适用于南方电网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调度运行操作工作。

6-7章适用于南方电网50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和南网总调直接调管的22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

各省(区)中调可依据本规定自行制定其调管范围内220kV交流系统的调度运行操作规定。

2术语和定义2.1调度管理2.1.1调度管辖范围:是指电网调度机构行使调度指挥权的发、输、变电系统。

2.1.2运行值班员:调度管辖范围的电厂、变电站现场运行值班人员,以及负责电厂、变电站设备远方监视和控制的调控中心、监控中心、集控中心的监控人员。

2.1.3调度命令:电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对其下级值班调度员或调度管辖运行值班员发布有关运行和操作的命令。

(1)综合令:是指发令人说明操作任务、要求、操作对象的起始和终结状态,具体操作步骤和操作顺序项目由受令人拟定的调度命令。

(2)单项令:是指由值班调度员下达的单一操作命令。

单项令适用于:a)断合开关、拉合刀闸、拉合地刀的单一操作。

b)串补运行状态和旁路状态的相互转换。

c)单套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

d)发电机组启停、解并列及有功、无功功率调整。

(3)逐项令:是指根据一定的逻辑关系,按顺序下达的综合令或单项令。

2.2设备状态2.2.1一次设备状态:交流一次设备的状态一般分为运行、热备用、冷备用及检修四种。

(1)运行:是指设备或电气系统带有电压,其功能有效。

母线、线路、断路器、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及电压互感器等一次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是指从该设备电源至受电端的电路接通并有相应电压(无论是否带有负荷),且控制电源、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按运行状态投入。

我国南方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

我国南方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1 总则1.1 为了实现南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自动装置正确、可靠运行,依据《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55-2001)、《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定》,参照《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指的安全自动装置包括:电力系统稳定控制装置;电力系统自动解列装置;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自动低压减负荷装置;自动联切消除设备过负荷装置;频率越限切机装置;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等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自动装置。

1.3 南方电网安全自动装置建设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专业技术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1.4 南方电网安全自动装置配置与整定实行局部电网服从全网,低压电网服从高压电网的原则。

1.5 南方电网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1.6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级计划、基建、生产部门,调度机构和发、输、变、供电单位,以及在南方电网从事有关安全自动装置科研、设计、施工、制造等工作的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2 安全自动装置专业管理机构2.1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简称“南网总调”)是南方电网安全自动装置专业管理机构,代表公司行使安全自动装置专业管理职能。

2.2 各省(区)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简称“中调”)是本省(区)电网安全自动装置专业管理机构,行使对本省(区)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专业管理职能。

2.3 配置有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发电企业、超高压局或供电局(以下简称“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应明确专业管理部门,承担规定的安全自动装置专业管理职能。

2.4 安全自动装置设备资产所属单位应明确负责该设备的运行维护单位。

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未确定的,则设备的运行维护由该设备资产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专业工作。

2.5 南网总调和各中调应明确其安全自动装置专业管理部门,并设安全自动装置管理专责;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专责。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运行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运行管理规定

附件中国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运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1总则1.1为规范南方电网内电力系统稳定器(以下简称PSS)装置的配置、试验和运行管理,提高PSS的应用水平和系统的动态稳定性,防止弱阻尼低频振荡的发生,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2南方电网内的调度机构、发电企业以及在南方电网内进行PSS试验的试验机构应遵守本规定。

2引用国标、行标2.1.1GB/T 7409-1997 同步电机励磁系统2.1.2DL/T 583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术条件2.1.3DL/T 650 大型汽轮发电机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技术条件2.1.4DL/T 843 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2.1.5IEEE Std 421.2 IEEE Guide for Identification,Testing,and Evaluation of theDynamic Performance of Excitation Control Systems3职责3.1南网总调职责3.1.1负责南网总调直调机组的PSS装置的调度管理、分析计算及定值下达。

3.1.2负责南网总调直调机组的PSS的计算数据的维护。

3.1.3对区域间振荡模式有明显影响的机组的PSS,南网总调应对PSS性能及投退等提出具体要求。

3.1.4负责收集并向南网研究中心提供南方电网内发电机组的PSS现场整定试验报告。

3.1.5负责将审核后的各省(区)调管PSS现场整定试验报告及时提供给相应中调。

3.2南网研究中心3.2.1审核南方电网并网发电机组的PSS现场整定试验报告,并及时向南网总调提供审核报告。

3.2.2负责将南方电网并网发电机组PSS模型、参数及有关数据录入南方电网励磁系统参数数据库,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3.2.3每年1月底以前,向南网总调提交各试验单位已完成试验的统计审核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各试验单位上一年度已完成试验的机组数量统计、各试验单位提交的试验报告的审核通过情况及存在问题等。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运行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运行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运行管理规定附件中国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运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1总则1.1为规范南方电网内电力系统稳定器(以下简称PSS)装置的配置、试验和运行管理,提高PSS的应用水平和系统的动态稳定性,防止弱阻尼低频振荡的发生,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2南方电网内的调度机构、发电企业以及在南方电网内进行PSS 试验的试验机构应遵守本规定。

2引用国标、行标2.1.1GB/T 7409-1997 同步电机励磁系统2.1.2DL/T 583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术条件2.1.3DL/T 650 大型汽轮发电机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技术条件2.1.4DL/T 843 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2.1.5IEEE Std 421.2 IEEE Guide for Identification,Testing,and Evaluation of theDynamic Performance of Excitation Control Systems3职责3.1南网总调职责3.1.1负责南网总调直调机组的PSS装置的调度管理、分析计算及定值下达。

3.1.2负责南网总调直调机组的PSS的计算数据的维护。

3.1.3对区域间振荡模式有明显影响的机组的PSS,南网总调应对PSS性能及投退等提出具体要求。

3.1.4负责收集并向南网研究中心提供南方电网内发电机组的PSS现场整定试验报告。

3.1.5负责将审核后的各省(区)调管PSS现场整定试验报告及时提供给相应中调。

3.2南网研究中心3.2.1审核南方电网并网发电机组的PSS现场整定试验报告,并及时向南网总调提供审核报告。

3.2.2负责将南方电网并网发电机组PSS模型、参数及有关数据录入南方电网励磁系统参数数据库,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3.2.3每年1月底以前,向南网总调提交各试验单位已完成试验的统计审核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各试验单位上一年度已完成试验的机组数量统计、各试验单位提交的试验报告的审核通过情况及存在问题等。

中国南方电网操作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操作管理规定

热备用状态:是指该设备已具备运行条件,设备继电保护及自
动装置满足带电要求,断路器的控制、合闸及信号电源投入, 经一次合闸操作即可转为运行状态的状态。
冷备用状态:是指连接该设备的各侧均无安全措施,且连接该
设备的各侧均有明显断开点或可判断的断开点。(对保护没有 要求)
检修状态:是指连接该设备的各侧均有明显的断开点或可判断
达调度指令的调度方式。
1.2设备状态
1.2.1一次设备状态 运行状态:是指设备或电气系统带有电压,其功能有效。母
线、线路、断路器、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及电压互感器 等一次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是指从该设备电源至受电端的电 路接通并有相应电压(无论是否带有负荷),且控制电源、继 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按运行状态投入。
3.3 线路两侧设备由不同调度调管,且相关方调度在线 路对侧厂站无调管权时,应采用配合操作。
配合操作前,相关方值班调度员应协商一致,明确操作 任务、内容、顺序及异常处理等有关事项。操作期间 ,相关方值班调度员应及时相互通报操作情况。
3.4 间接调度设备的操作,一般采用转令方式。
3.4.1转令操作由发令方值班调度员向转令方值班调度员 下达调度指令,转令值班调度员接受发令方值班调度 员的调度指令后,向厂站值班员下达执行。发令方值 班调度员和转令方值班调度员对各自所发布调度指令 的正确性负责。 3.4.2当出现威胁电网安全,不采取紧急措施就可能造成 严重后果的情况时,发令方值班调度员也可采用直接 操作,直接向该厂站值班员发布紧急处理的调度指令 ,事后通报转令方值班调度员。厂站值班员在执行后 应向所有有关方值班调度员汇报执行情况。
2.4厂站值班员在接受调度指令时,如认为该调度指令不正确 ,应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报告,当发布该 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员重复该指令时,受令人必须迅速执 行。如执行该指令确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受令人应拒 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内容的建议报 告发令的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主管领导。 2.5厂站值班员在遇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 根据现场规程规定先行处理,处理后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 员。 2.6倒闸操作时应使用《中国南方电网调度术语》及本规定所 规定的标准调度术语,设备冠以电压等级、双重命名(设 备名称及编号)。

南方电网并网机组防功率振荡运行管理规定(试行)

南方电网并网机组防功率振荡运行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南方电网并网机组防止功率振荡运行管理规定(试行)1总则1.1为指导并规范南方电网并网发电机组的运行管理,提高电网及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水平,防止机组功率振荡,结合南方电力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1.2本规定适用于南方电网并网发电厂运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DL/T1040-2007 电网运行准则DL/T711-1999 汽轮机调节控制系统试验导则DL/T656-2006 火力发电厂汽轮机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DL/T843-2010 大型汽轮发电机组励磁系统技术条件Q/CSG114003-2012 南方电网同步发电机原动机及调节系统参数测试与建模导则Q/CSG114003-2011 南方电网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参数实测与建模导则Q/CSG110006-2011 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稳定器(PSS)技术条件Q/CSG114002-2011 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稳定器整定试验导则Q/CSG110011-2011 南方电网相量测量装置(PMU)技术规范Q/CSG110004 -2012 南方电网自动发电控制(AGC)技术规范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2号令电网运行规则南方电监市场[2012]10号文南方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南方电网调[2010]9号文南方电网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原动机及其调节系统参数实测与建模工作管理规定(2010年版)3术语和定义3.1自动发电控制(Automatic Generation Control,AGC)能量管理系统EMS中的一项重要功能,通过自动控制电厂机组的出力,实现对系统频率和联络线交换功率控制,保障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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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运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1总则1.1为规范南方电网内电力系统稳定器(以下简称PSS)装置的配置、试验和运行管理,提高PSS的应用水平和系统的动态稳定性,防止弱阻尼低频振荡的发生,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2南方电网内的调度机构、发电企业以及在南方电网内进行PSS试验的试验机构应遵守本规定。

2引用国标、行标2.1.1GB/T 7409-1997 同步电机励磁系统2.1.2DL/T 583 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术条件2.1.3DL/T 650 大型汽轮发电机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技术条件2.1.4DL/T 843 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2.1.5IEEE Std 421.2 IEEE Guide for Identification,Testing,and Evaluation of theDynamic Performance of Excitation Control Systems3职责3.1南网总调职责3.1.1负责南网总调直调机组的PSS装置的调度管理、分析计算及定值下达。

3.1.2负责南网总调直调机组的PSS的计算数据的维护。

3.1.3对区域间振荡模式有明显影响的机组的PSS,南网总调应对PSS性能及投退等提出具体要求。

3.1.4负责收集并向南网研究中心提供南方电网内发电机组的PSS现场整定试验报告。

3.1.5负责将审核后的各省(区)调管PSS现场整定试验报告及时提供给相应中调。

3.2南网研究中心3.2.1审核南方电网并网发电机组的PSS现场整定试验报告,并及时向南网总调提供审核报告。

3.2.2负责将南方电网并网发电机组PSS模型、参数及有关数据录入南方电网励磁系统参数数据库,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3.2.3每年1月底以前,向南网总调提交各试验单位已完成试验的统计审核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各试验单位上一年度已完成试验的机组数量统计、各试验单位提交的试验报告的审核通过情况及存在问题等。

3.2.4对南方电网并网发电机组PSS现场整定试验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监督。

3.3中调职责3.3.1负责调管机组的PSS装置的调度管理、分析计算及定值下达。

3.3.2负责向南网总调提供调管发电机组及下级调度机构调管发电机组PSS现场整定试验报告。

3.3.3负责调管机组的PSS的计算数据的维护。

3.3.4负责督促调管电厂落实南网总调提出的有关要求。

3.4发电企业职责3.4.1负责PSS装置的配置并组织现场整定试验。

3.4.2负责向相应调度机构提交发电机组PSS现场整定试验报告。

3.4.3严格执行调度机构有关PSS的调度命令。

3.4.4负责编写PSS装置的现场运行规程。

3.4.5负责PSS装置的运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PSS装置存在的缺陷。

4试验机构4.1参与南方电网并网发电机组PSS现场整定试验工作的试验机构必须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核。

发电企业需选择通过资格审核的试验机构进行PSS现场整定试验工作。

南网总调会同南网研究中心负责南方电网并网发电机组PSS现场整定试验工作资格库的动态管理。

4.2省(区)级及以上电力试验(科学)研究院(所)原则上均可参与南方电网并网发电机组PSS现场整定试验工作。

4.3有意参与南方电网并网发电机组PSS现场整定试验工作的试验研究机构需向南网总调及南网研究中心提交PSS现场整定试验工作方面的人员、设备、相关业绩说明以及曾参与的发电机组PSS现场整定试验工作的相关报告。

通过南网总调及南网研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的资格审核后,方可进入南方电网并网发电机组PSS现场整定试验工作承担单位资格库。

4.4南网总调及南网研究中心根据相关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已进入南方电网并网发电机组PSS现场整定试验工作资格库的承担单位进行审核,不合格者退出资格库;对有意参与南方电网并网发电机组PSS现场整定试验工作的试验研究机构进行审核,合格者进入资格库。

5配置及技术性能5.1容量为50MW及以上水轮发电机组及燃气轮发电机组、200MW及以上的火电机组、核电机组以及根据调度机构分析计算表明需投入PSS的其它发机组应配置PSS装置。

5.2水电机组PSS装置应保证在机组空载至满载范围内均能可靠投入,不出现反调现象,防止机组有功功率调整过程中闭锁PSS功能。

为满足以上要求,水电机组PSS装置宜采用加速功率作为输入信号(IEEE的PSS-2A模型)。

5.3火电机组PSS自动投切功率值的选取应保证PSS在机组可能出现的各种运行方式下均能可靠投入。

5.4PSS装置必须具备至少两级超前滞后环节。

6现场整定试验6.1现场整定试验安排原则6.1.1新建发电机组应在168(或72)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前完成PSS现场整定试验,并具备投入条件;6.1.2发电机组在励磁系统改造后,正式投入运行前,应重新进行PSS现场整定试验。

6.1.3对于已投产但暂未配备或未投入PSS的机组,调度机构及电厂应根据有关要求,协商制定PSS配置及现场整定试验计划并组织落实。

6.2对机组进行PSS整定试验工作前,各中调应对调试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审核,评估调试对系统的影响,并做好系统的安全措施。

6.3现场整定试验内容及整定要求6.3.1测量PSS各环节输入、输出特性参数;6.3.2整定PSS输出限制值。

PSS输出限制值一般取±5%~±10%;6.3.3整定PSS自动投切功率值。

要求在机组可能出现的正常运行方式下PSS均能可靠投入。

6.3.4整定隔直环节时间常数Tw。

为了提高PSS对区域间振荡模式的作用,要求Tw在小于10秒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6.3.5测试、整定PSS频率相位补偿特性:6.3.5.1测量无补偿频率特性;6.3.5.2整定PSS的相位补偿。

在0.4Hz~0.8Hz频率范围内,PSS输出力矩向量滞后Δω轴的角度在0º~30º之间,并尽可能接近0º,同时在0.2Hz~2.0Hz频率范围内滞后Δω轴的角度在-10º~45º之间;6.3.5.3测量有补偿频率特性,确认PSS相位补偿满足3.2.5.2条的要求。

6.3.6整定PSS增益。

测量PSS极限增益,取PSS增益为极限增益的1/3~1/2,使发电机负载阶跃试验的有功功率波动衰减阻尼比大于0.1。

6.3.7试验校核PSS作用。

在PSS退出及投入情况下,分别进行发电机给定电压阶跃试验,记录有、无PSS两种情况下发电机有功波动情况。

确认本机振荡模式的阻尼比在PSS投入后有提高。

必要时,应进行在有、无PSS情况下的线路投切试验,校验PSS对区域间振荡模式的作用。

6.3.8PSS反调试验。

确认机组在以最大速率进行功率调整时,不出现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反调现象,否则应采取措施消除反调现象。

7试验报告7.1发电企业应在PSS整定试验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向相应调度机构报送试验简报。

试验简报应包含机组A VR传递函数框图及参数(实测或非实测)、PSS 传递函数框图及参数(实测)等,并给出试验结论,明确PSS是否具备投入条件。

7.2发电企业应在PSS整定试验后的一个月内完成试验报告,并报相应的调度机构。

PSS试验报告包含以下内容:7.2.1试验机组和励磁系统数据;7.2.2试验时间、试验工况和试验项目;7.2.3PSS参数确定方法;7.2.4励磁控制系统无补偿频率特性、PSS的相频特性、励磁控制系统有补偿频率特性;7.2.5有、无PSS的发电机负载阶跃响应及其他检验结果;7.2.6反调试验结果;7.2.7PSS模型和参数整定值(说明PSS输入输出信号的标定);7.2.8PSS性能(包括PSS适应的频率范围) 评价,PSS投运条件和建议。

7.3试验报告审核7.3.1各省(区)中调负责在收到调管发电机组PSS整定试验报告的2个工作日将报告转发至南网总调。

7.3.2南网总调在收到报告2个工作日内将报告转发至南网研究中心。

7.3.3南网研究中心在收到报告后2周内向南网总调提供正式的审核报告,并由南网总调负责将审核报告反馈给相应中调。

审核报告应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试验方法是否正确、PSS装置是否满足要求、整定的参数是否达到要求等。

7.3.4若PSS整定试验报告未能通过审核,由相应调度机构通知发电企业进行整改和补充试验。

8定值管理8.1发电企业向调度机构上报PSS整定试验简报,明确PSS具备投入条件后,机组的调度管理机构应在进行复核性计算、校验该PSS的效果后,向发电企业下达PSS定值。

8.2发电企业在收到调度机构下达的PSS定值后,应与实际PSS装置的定值进行核对,并填写回执单传送到调度机构。

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根据定值核对情况及运行方式人员的要求,下令将PSS投入或暂时保持PSS在退出状态。

9运行管理9.1发电企业在励磁系统、PSS装置及其他设备上进行的工作,若需要退出PSS装置的,则发电企业应向调度机构提出申请并在检修单中明确说明PSS装置退出和重新具备投入条件的时间。

9.2经过计算表明不投入PSS则会对系统阻尼产生恶化作用的机组,原则上机组不得不带PSS运行,机组的PSS退出时,相应机组也应停运,特殊情况另行商议处理。

9.3为保证机组PSS有效投入,必须将机组的自动励磁调节器投入自动位置并安排机组出力超过PSS投入定值,若自动励磁调节器退出自动位置或机组出力低于PSS投入定值,视为机组PSS退出。

9.4调度机构在编制电网运行方式时要合理安排带PSS机组开机和出力,保证PSS投入情况满足规定要求。

因蓄水、调峰等原因需调整机组开机方式导致机组PSS投入不满足南网总调要求时,有关中调应在前一个工作日11:00前向总调申请,征得总调同意后方可调整。

9.5总调和各中调值班调度员要做好机组PSS投退管理,掌握机组PSS的运行状态,机组PSS运行状态无法满足规定要求时,应及时通报方式专业人员并联系确定新的运行控制要求。

9.6运行中因机组跳闸、溜负荷、PSS装置故障、励磁系统退出自动位置等原因导致机组PSS功能实际退出,PSS投入情况不满足南网总调要求时,有关中调值班调度员应立即向总调值班调度员汇报。

10附则10.1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编制和解释。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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