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伦理中的“孝”-2019年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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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西方“孝”理念的探究

对中西方“孝”理念的探究

孝 文化有 什么不同 的话 , 就是我 们找不到资 料证 实在西方 间 ” 。 是给予不 同的文化背 景下 的 “ ”的体现。也许西 那 都 孝 孝 的孝敬 老人的理念 中提到关 于老人 的绝对的崇 高地 位 以及权 方文化 中没有明确提 出 “ ”这样一个概念 ,但 这并 不意味
威。
着 孝 的理念 不存在 ,同时 也不 能 因为 西方孝 的体 现形 式不
有 教训和警戒, 养育他们 。”在这里 可以看 出父母养育子女 ,而 关 于孝理念的不 同之 处。同时 西方老年人 与年轻人之 间 “
作 为子女要孝敬父母 。然 而这样 的一平 孝还是 区别 于 中国文 距离 的亲密”是有其 特定文化 与现实背景 的 ,那么我国在面 噜 ・ 化 意义上的孝的理念 ,因为基督教 宣扬的是绝对 的平等观 ,
梳理 一下 西方文化 中对于老人 的孝顺与尊 敬的理念 。分 和子女 如今已经平等 ,可 以建 立一 种类似朋友 之间的关系 。 为古希腊 罗马时期 、中世 纪时期 、伴 随资本主义必 起的近代 不管是 否会发生这种 情形 ,家庭 பைடு நூலகம்期的下 一阶段要承认不同 和二 战以后四个时期进行考察。
代 的人的分离 。父母们 试图创造 一种新生 活 , 般来说 ,他 一
古希腊罗马时期 ,苏格拉底在教育儿子 时, 要求他牢记父 们也 做得到 ,通常是 迁居到 阳光更 充足 、生 活更 舒适 的新地 母 的养育 之恩 , 不可忘 恩负义 。雅典在法 律中就规定, 儿子必 方——前往 一个新 的美 国 。可 以看得 出西方社会 里个 人充分
对工业 化与全球化 的双重冲击 之下 ,未来孝理 念的体 现可以
在 上帝的面前 ,人人平 等 ,如果 承认父母对子 女的权威则无 借鉴西 方老年人与年 轻人之 间这种有 “ 距离 的亲密”。因为 异 于 自挖根基。可是 中国家庭伦理 观念上 的孝 ,主张的是父 在工业 化与全球化 的冲击之下 ,中 国未来 的年轻 人将 承受较 母 的权 威 ,当然不排 除子 女 的 “ 诤”权利 的存 在 ,但这种 之 于之前的年轻人更 多 、更大 的压力 ,同时加 之人 1老龄化 谏 : 3 权利的存在是建立在充 分肯定父母 权威的基础上的。 等社会 问题 ,老年人 也会变得更 加独立 。所 以中西方家庭伦 近代西方 ,这一时期随着现代小 家庭取代了大家族家庭 , 理关 于孝的理念 , 以相互借 鉴 ,西方社会可 以学习中 国社 可 长辈对子女的婚姻干涉减少, 感情逐步成 为婚姻 的纽带 。父母 会对 老人的尊敬 、爱 戴与关怀 的精神实质 ,中国的老年人与 对 子女 的态度 发生了变化, 从压迫型 逐步转 向养育 型, 经济支 年轻人也可 以增加彼此 的独立与平等 。 出的投 向也从 轻孩子重双 亲的上行 投向转 向轻 双亲重子女 的 下行投 向, 在家庭中的地位与作用 和所受的尊敬也 与 日 老人 俱 参考文 献 : [】 1高成 鸢 . 中华尊老文 化探究[ . M】 中国社会科学 出版社, 满足, 并不是为了将来年老 时的某种报答 。可以清晰的看出在

探析中西方孝文化的比较

探析中西方孝文化的比较

探析中西方孝文化的比较内容提要:中西民族对于孝文化的内容之认知和重要性具有鲜明的差异,中国人更为重视包括养亲、敬亲、顺亲和祭亲等内容的孝道伦理,西方人孝并非于子女对双亲行为里,仅单纯尊敬,此类尊敬无顺服在内。

欧美着重独立,成员间地位一样。

相对而言西方人没中国人重视孝道。

究其原因,是由于传统文化和养老模式差异所致。

关键词:中西对比;孝道;孝敬孝道一般表现为孝顺、孝敬等,指儿女的行为不应该违背父母、家里的长辈以及先人的心意,是一种最初的孝文化的一些观念也在发生改变。

与别的任一类文化表现一样,为其他文化因数一起作用的结果。

文化进步,而今社会与往日相比,已难相提并论。

或许传统孝道与当今社会难相处,可尽管世事变迁,社会生产方式与经济基础不同,可华夏子孙对年长者尊敬赡养的传统是不能割断的。

孝义传承有其合理存在价值:首先,其出发于全体人类的助老之为,为人性基本索求;其次,尊敬老人存在价值,为尊重其终生为民族奉献及其所累积的社会劳动经验。

此类均应承认其合理性。

不管何种社会,若对无劳力的老弱之人无甚关爱抚养,都将面临严重社会问题。

尊护长者,为文明社会象征,理应作为当代社会公德。

因文化不同,中外孝道甚多相异,两者相较便能认清其本质,进而择优改劣,推进我国孝义走在健康之路。

一、中外孝文化对比1.中国孝文化孝道在亚洲地区的伦理《而雅・释训》上说“善父母为孝”为一种道德表现,是一种从子女心里发出的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激,也可以说,是人类情感以家庭血亲为基本,又居普通亲情上。

华夏孝文化传承久远,华夏民族传统美德在各面极丰富,“孝”为家中孝顺双亲,亦是历来社会统治社会规范。

上古时期,“孝”为进入伦理道德最初的家庭理念。

最早可溯自周,本意乃是崇祖拜宗,念本及报生养之恩,自仲尼,孝自宗教哲理之意转为“善事双亲”单纯伦理之意,自宗族公德变家族之德,《孝经》后,又政治化。

对孝,华夏就此完整理论。

孝义于华夏文化极重要,仲尼曰“孝为仁之本”,“仁”为孔孟核心思想,由此明白“孝”于其中之重要位置。

家庭伦理道德之一 孝道

家庭伦理道德之一 孝道

家庭伦理道德之一孝道(一)孝是道德之源,智慧之泉,仁义之根,人伦之本。

圣人根据孝顺父母的道理,来尊敬他人,教化人们,启迪人之本性。

孝是人道人性的道德良心的流露。

孝是人伦道德的基石,是中华民族的瑰宝。

孝是人类万古长存的美德。

人行道就是一个“孝”字。

孝是一切的性的根本,也是教化产生的根源。

古人说:“百善孝为先。

”儒家为了发扬孝道,特为我们后人写了一部《孝经》。

可见我们中华民族对孝道是多么的重视!老祖宗对得起我们后人,可我们后人对不起老祖宗啊!因为我们把老祖宗留下的孝道给丢了。

灾难就接重而来。

当然,人们对孝的概念理解有所不同,所以尽孝的方式方法也不同。

王凤仪老先生说:“尽孝不必常侍庭围,才算是孝。

若能立身行道,大公无私,为国为民服务,虽然离家万里也是尽孝。

真孝子行孝,纯粹是本乎天良,违天良的就不是孝子。

所以尽孝不一定在父母的身边。

在家在外都可以尽孝。

这样的孝子,在社会上必然忠于职责,被领导信任重用。

为人子女的,必须要尽孝。

子女尽孝,乃是天经地义而必行的一个天理的常规,也是人伦的根本。

我们做子女的本份,就是感恩父母养育之恩。

立身尽孝行孝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

孝敬父母公婆岳父岳母,乃是天经地义人伦之本,男女八德之首。

大家想想,水有源头,树有根。

根深则叶茂。

源远则流长。

我们人的根和源就是父母,就是咱家的老祖宗。

源断了,根烂了,我们和子孙后代能平安吗?我们和子孙后代能发达吗?不能啊!所以孝是所有道的根。

孝有小孝,大孝,近孝,远孝之分别。

小孝孝与庭帐(zhang),大孝孝于天下。

近孝孝于一时,远孝孝于万古。

自古至今,孝子还少吗?古远的不讲,就讲全国的十大孝子。

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除了十大孝子外。

还有很多不为人鲜知的孝子。

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稀。

”意思是人之所以不同于野兽,是因为有几分人性,从而克制野兽的部分,发挥几稀的人性。

就因为我们有人性,才知道尽孝,才知道知恩感恩报恩,才与动物不同。

尽孝不在年龄大小,不在贫富,也不在有知识和无知识。

以伦理学的观点浅谈对孝德的认识

以伦理学的观点浅谈对孝德的认识

以伦理学的观点浅谈对孝德的认识伦理学是以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不仅包括道的意识现象,而且包括道德活动现象及道德规范现象等。

同时伦理学将道德现象从人类活动中区分开来,探讨道德的本质、起源和发展,道德水平同物质生活水平之间的关系,道德的最高原则和道德评价的标准,道德规范体系,道德的教育和修养,人生的意义、人的价值和生活态度等问题。

下面,我就浅略的用伦理学知识谈谈对孝德的理解。

中国有句古话,“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源”,常存仁孝心,则天下凡不可为者,皆不忍为,所以孝居百行之先;一起邪淫念,则生平极不欲为者,皆不难为,所以淫是万恶之首。

可见孝德自古以来就被人们广泛重视,并作为行为之根本.。

那么怎样才能算作是孝,而怎样又会被视为不孝呢?我想这也并没有什么统一的标准,这还需要视情况而定,视每个人的成长历程来评价。

我国自古就有很多可敬的大孝之人,他们的事迹也都几百甚至上千年的流传至今。

那么先让我们来看看中国古代二十四孝子中其中几位孝子的孝举吧。

首先要说的大孝,当属上古时期五帝之一的舜,他是瞽瞍的儿子,岂可位孝感动天。

从小就很孝顺父母。

他父亲是个老实厚道的农夫。

舜的生母在舜十几岁时故去了,舜的父亲瞽叟是个盲人,据说很有音乐天才。

他娶了一位后妻,性情粗暴、凶狠。

舜的母亲因家境贫困,常对他父亲出言不逊、横加指责。

她生了一个儿子名叫象。

象长大后变得凶残、蛮横、傲慢、无理,也常对父亲傲慢不恭敬。

只有舜始终如一,不怨天尤人,对父母恭顺如常,对弟弟加倍关心、照顾,引导其改过自新。

此超常之大孝心,感动上天。

当舜在山下耕田时有神象相助;又有神鸟帮忙锄去荒草。

当时的帝尧听说舜的孝行,特派九位侍者去服侍瞽瞍夫妇,并将自己的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舜,以表彰他的孝心。

后来尧把帝位也“禅让”给舜。

人们赞扬说,舜由一个平民成为帝王纯由他的孝心所致。

后人有诗赞曰:队队耕春象,纷纷耘草禽;嗣尧登帝位,孝感动天心。

周朝时,有一位叫郯子的,从小就很孝顺,其鹿乳奉亲的事迹也是广为流传。

西方孝伦理

西方孝伦理

西方关于孝的三个源头:
一 以苏格拉底、柏拉图、 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希 腊文明; 二 古希伯来犹太教文明; 三 古罗马文明。 这三大源头后来融会起来并以基督教的形式构成了 西方文化体系。 因此, 要探讨西方的孝文化必须研究 《圣经》。
• 摩西十诫 • 第五条:“当孝敬父母,是你的日子在耶 和华你上帝所赐给你的土地上得以长久。”
六 中西方孝文化差异分析
1.西方孝文化的发展
• 中西方孝文化都是伴随着家庭的产生而开始出现 的,由于中西民族家庭产生的不同步性,中西民 族的孝文化也不是同时出现的,但最初形态的孝 文化却大体一致,即善待父母,这在古代是对子 女的社会要求,比如古罗马有则谚语为“孝敬父 母是自然法则中的第一条”,中国古代的《礼记》 中则说“孝者,天下之大经也。”无论中西,作 子女者都强调应在父母在世时尽孝敬之义。
• 英文中难以找到完全对应“孝”的词汇。 有人将《圣经》中的“hon从之意。
• 在西方,奉养父母、为父母养老送终并不 是子女必须履行的责任,大多数西方人脑 子里不会经常考虑孝敬父母问题,于是设 立父亲节、母亲节,提醒人们注意这件事。
2.中西方孝文化差异表现及原因
(1). 家庭本位与个人本位方面的差异。 • 原因: • 地理因素(中:大河文明 西:海洋文明 ) • 文化传统 •
但丁:“并非家族使个人高贵,而是个 人使家族高贵。”
(2). 代际整合与代际独立方面的差异。
(3). 老年至上与少年至上的差异。(中: 老年本位 西:少年本位)
• 在西方,孝主要并不体现在子女对父母的行 为之中,而是更多地体现在宗教文化中。西 方的孝文化也没有多少社会意义,而其家庭 意义仅表现为对父母的尊敬。这种尊敬也 并没有导致对父母的服从,而是更多地强调 独立,强调家庭成员之间彼此平等。

中西方孝道观之比较学习资料

中西方孝道观之比较学习资料

中西方孝道观之比较中西方孝道观之比较作者:袁毓谦来源:《新教育时代》2015年第15期摘要:现如今,跨国际、跨民族、跨文化经济和社会交往与日俱增,这就为我们接触世界、接触西方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但由于文化历史的底蕴不同,往往对于同一事物理解也不尽相同。

对比东西方的文化差异对于孝道的理解和行为,可以促进人们对东西方跨文化领域的进一步的了解与深入。

关键词:文化差异孝道养老一、中西方文化背景的差异中西“孝”文化有相同点,是全人类共同文化的一部分。

但因中西文化土壤不同,文化源头不同,中西孝文化又有不同点。

以中国文化为代表的东方文化,受到儒家思想和佛教、道教文化的影响深远,其根源可以上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代,以孔子编纂修订的“六经”为其文化基础,这种文化总的表现为:注重个人修养,注重道德力量,反对武力,注重与他人、自然的和谐相处,追求精神的超脱,以“仁”和“孝”为社会核心。

同时更注重于自给自足的内向型文化,如清朝时的闭关锁国正是其体现。

“孝”是中国传统美德的核心内容之一,千百年来一直作为中国伦理道德之本、行为规范之首而备受推崇。

《孝经》云:“大孝,德之本也,教之所因生也。

”“教”,既包括政治制度、社会礼俗,也包括文化、教育等方面,它们都是以“孝”为基石。

《论语》中所强调的“养而有敬”,在中国孝文化中是非常重要的。

随着中国封建文化的发展,“孝”的内涵在不断地丰富,其外延也在不断地扩大。

在内涵上,孝由养亲而敬亲,由敬亲而乐亲,在外延上,孝由家庭私德逐渐扩展到国家和社会,演变成一种社会的公德。

而以美国文化为代表的西方文化,其思想基础都是源自欧洲文艺复兴时,源头则是古希腊罗马文化,受基督教影响深远,看重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注重实践和探索,跟中国人喜欢对生命本源的哲学思考不同,他们更注重于对自然的探索和求证,从物质层面去考量生命的本源。

以“爱”为社会核心。

同时具有开放性的外向型文化,西方孝文化在《圣经》中尤其指出了人人平等的思想,倡导人可以拥有自由的意志和平等权利,与此同时,人人平等的理念也融入到西方家庭中。

浅析中西方孝文化

浅析中西方孝文化

浅析中西方‎孝文化中西方的孝‎文化都是伴‎随着家庭的‎产生而开始‎出现的。

由于中西方‎家庭产生的‎不同步性,中西方孝文‎化也不是同‎时出现的,但最初形态‎的孝文化却‎是一样的,即善待长辈‎。

而随着历史‎的发展,中西方孝文‎化也有着较‎大的差异。

一、中西方孝文‎化比较(一)中国孝文化‎中华民族的‎孝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在中国五千‎年灿烂辉煌‎的文明记载‎中,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涉‎及方方面面‎,内容极其丰‎富,其中“孝”不仅是家庭‎观念中孝敬‎父母的问题‎,也是几千年‎来统治秩序‎中重要的社‎会规范。

中华民族有‎着一整套关‎于孝的理论‎。

中国历史上‎,“孝”是进入家庭‎观念中最早‎的伦理道德‎范畴。

孝文化在中‎国文化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孔子提出了‎“孝为仁之本‎”,而儒家思想‎也就是以“仁”为中心的道‎德思想,可见“孝”在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地‎位。

在《孝经》中,“孝”被置于道德‎规范的最高‎地位,“孝者,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意思说,孝是道德的‎根本,一切教化都‎从此产生。

同时,《孝经》还认为:“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就是说,“孝”是天经地义‎的事,是人民固有‎的自然的行为。

“孝”,作为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本位,可以说是一‎切传统道德‎规范的核心‎。

中国孝文化‎对“孝”有明确的规‎定,并强调“孝”与“顺”的一致。

曾子认为:“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

”“尊亲”不仅指尊敬‎,更有一系列‎礼仪规定;“弗辱”就是要安分‎守己,不许玷污祖‎上的名声和‎家族的尊严‎,还要珍爱父‎母给予的身‎体;“能养”并非一般的‎供养,而是敬养。

在中国的孝‎文化中,还强调“顺”,即顺从父母‎的意愿,孔子对孝的‎简洁解释是‎“无违”,儒家所提倡‎的“孝”从本质上来‎说,就是服从长‎上的意志。

中国孝文化‎有着重要的‎政治内涵。

“孝”本是规范家‎庭内部亲子‎关系的伦理‎道德,主要指子女‎对父母的道‎德义务,是家庭伦理‎的范畴之一‎。

浅谈中西方孝文化

浅谈中西方孝文化

浅谈中西方孝文化摘要:通过对中西方孝文化的对比分析,我认为中西方孝文化有着显著的不同。

中国孝文化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博大精深,涉及方方面面;而西方孝文化在历史进程中却没有得到发展,内容也很单一。

这些不同主要源于文化差异。

中国文化里,老年人作为一个社会群体,虽然并不对社会发展起主导决定作用,却自古以来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而绝大部分的西方文化里,老年人却是一个弱势群体,而对于“老”这一概念,大多数西方人士是抱着一种“不欢迎”和“不服老”的态度,“shame to be old”,羞于年老。

为了中西方孝文化能够相互沟通、相互影响,本文对中西方“孝”文化的差异和造成这两种对于“孝”不同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和对比,从而促进双方孝文化的发展。

关键词:家庭;孝文化;文化差异;养老模式;交流意义中西方的孝文化都是伴随着家庭的产生而开始出现的。

从新旧石器时代到父系氏族的建立,人类自身的力量十分弱小,因此这个阶段的人时刻也离不开氏族这个集体,当然更不可能独立生存。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氏族集体的依赖逐渐减少,但孤立的个体劳动仍不足以满足人们对于物质及精神生活的需要。

因此,家庭(家族)核心制成为最直接与最佳选择。

孝同样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特别是由于个体家庭和私有制的产生,人们对与自己相关的血缘亲族关系的认识逐步得到提高而慢慢产生。

家庭是人类由于客观的原因迫不得已的选择,同时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由于中西方家庭产生的不同步性,中西方孝文化也不是同时出现的,但最初形态的孝文化却是一样的,即善待长辈。

而随着历史的发展,中国的孝文化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博大精深的体系,而西方的孝文化却成了只在文献中出现的很狭义的概念,甚至连最初的孝文化的一些观念也发生了改变。

中西方孝文化有较大的差异。

一、中西方孝文化比较为了对中西方孝文化的差异有更清楚、更全面的认识,我们先从文献的角度对中西方的孝文化进行考证研究,然后在此基础上对中西方孝文化进行对比分析。

中西孝道观念比较

中西孝道观念比较

中国关于孝道书籍
《孝经》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学 孝经》 著作。传说是孔子自作, 著作。传说是孔子自作,但南宋 时已有人怀疑是出于后人附会。 时已有人怀疑是出于后人附会。 清代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中 清代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 该书是孔子“ 指 出,该书是孔子“七十子之 徒之遗言” 成书于秦汉之际。 徒之遗言”,成书于秦汉之际。 自西汉至魏晋南北朝, 自西汉至魏晋南北朝,注解者及 百家。 百家。 《孝经》 孝经》
总结
传统的养老模式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的孝文化。 在中国,几千年来,赡养的义务主要由子女 完成;而在西方,不强调子女有赡养老人的 义务,父母年迈后,赡养的义务主要靠国家 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来完成。因此,中国的孝 文化包含赡养的义务,而西方孝文化中并不 包含赡养的义务。在中国,赡养的义务如同 自然界中的“反哺”;而在西方,赡养的义 务则如同“接力棒”,由子女或的家庭伦理基于不同的自然、经济、 政治与文化因素,产生了中西方家庭伦理的 众多差异,这些差异表现在中国家庭伦理的 基本特征是以父子关系为主轴,以孝为核心, 家庭本位及宗法人伦:西方家庭伦理的基本 特征则表现为以夫妻关系为主轴,以爱为核 心,个人本位及契约人伦关系。
西方的孝道
中西孝道观念比较
投理103-1班 班 投理 杨忠富、黄丽、周羿、 杨忠富、黄丽、周羿、张丽 2010年11月制 年 月制
中国VS西方 中国VS西方 VS 中国
“孝”在家庭中 主要体现在子女 对父母的行为和 态度上。 态度上。 父母在家庭中是 绝对的权威, 绝对的权威,服 从父母被视为孝 顺的一种体现。 顺的一种体现。
由于西方的与中国的家庭伦理的不同,并且 在自然、政治、环境等不同的因素影响下, 致使西方的孝道观念并不像中国孝道的明显 和突出,而是更多地体现在宗教文化中。西 方的孝文化也没有多少社会意义,而其家庭 意义仅表现为对父母的尊敬。这种尊敬也并 没有导致对父母的服从,而是更多地强调独 立,强调家庭成员之间彼此平等。

浅谈中西方孝文化差异

浅谈中西方孝文化差异

海南大学跨文化交际导论论文题目:浅谈中西方孝文化差异作者:学号:学院:专业:时间:目录摘要 (3)关键词 (3)正文 (4)参考文献 (6)摘要孝作为人类社会一个最基本的伦理行为之一,在中西方存在着巨大差异。

本文从中西方关于孝的不同理解来阐述中西方孝文化的差异。

将两者进行比较,进而互相学习,丰富各自的孝文化.关键字:中西方文化孝差异众所周知,中西方文化存在着巨大差异,这些差异在伦理观上表现更为明显.孝作为人类社会一个最基本的伦理行为之一,在中西方同样存在着巨大差异。

一、中国孝文化华夏传承久远,华夏民族传统美德极其丰富,“孝”文化亦在其列。

“孝" 在上古时期就进入伦理道德范畴。

最早可溯自周,本意是崇祖拜宗,念本及报生养之恩之意。

而对孝文化充实发展的则是儒家的孝道理论。

孔子及其后学子将孝观念系统化、理论化,直至形成孝的专著《孝经》。

儒家孝理论奠定了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基础,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伦理原则和治世之道。

“孝”于家庭为后代对双亲的道德义务。

于掌权者,忠孝为所有社会个体必守规范。

如西汉提出“以孝治天下”的口号,东汉的“三纲五常”道德体系。

由此可知,在国内,孝义不仅仅是敬养双亲,还有显著的延伸与泛化.二、西方孝文化对比于中国孝文化的悠久传统,西方则相对薄弱.西方孝文化来源有三:一为古希腊文明;二为犹太文明;三为古罗马文明。

它们融合后以基督教的形式构成西方文明。

因此探寻西方孝文化得先对《圣经》进行研究,其被认为是欧美文学艺术灵感源泉,西方很多的道德理论亦来源于它。

据《圣经》记载,基督徒造物主定下十戒律,第五条即为“孝敬双亲”。

对中外孝文化比较,除《圣经》外,西方对“孝"理论系统描述的很少,这与我国反差巨大。

三、中西方孝文化比较1、“孝顺”概念中国的孝强调“孝顺"这个概念,强调对父母的顺从,但并非盲目的顺从.西方人则基本没有“孝顺”概念。

他们强调独立、平等.在他们看来,中国的“孝顺”更多的是单方面的义务.单一地强调子女对父母的敬重,在西方人看来是无法理解的。

从孝文化看中西方文化差异-最新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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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孝文化看中西方文化差异孝文化是中华民族享誉世界的精神文化瑰宝之一。

随着历史的变迁与发展,孝文化的内涵已深深的烙印在人们的意识中。

“孝”观念不仅仅意味着孝敬父母,尊敬长者,同时在古时期还与社会等级、政治体系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然而,在现代化进程不断加速的今天,宝贵的孝文化似乎已被人们抛在了脑后,遗弃、虐待老人的事迹屡屡发生在我们眼前,重塑孝文化已变得刻不容缓。

另一方面,在多元化的世界格局之下,中外交流互动逐渐深入,打开了历史新局面。

因此,孝文化的交流也不例外。

本文从将从中西方孝文化渊源、概念着手深入讨论孝观念的差异,并延伸至导致这一差异的原因分析,剖析中西方文化根源的异同。

1、中西方孝文化概述中国传统文化几乎涵盖了我们现今社会的方方面面,而孝文化则是我们追溯有关家庭伦理价值观的最早记录。

其深远的历史起源以及丰富的内涵是其他诸多文明国家所不能比拟的。

孝文化概念起源于公元前11世纪,在周朝明确提出。

在当时祭祀活动盛行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孝”指的就是通过祭祀活动表达对祖先的敬意,祈求祖先保佑自己在农业生产中以及与大自然的对抗中一帆风顺、丰衣足食,不包含任何道德的涵义。

直至西周时期,“孝”被赋予了道德涵义,商朝普遍的祭祀活动成为了贵族的特权,而普通百姓有了必须侍奉双亲的义务。

于是,侍奉双亲的“孝”逐渐取代了祭祀仪式的“孝”。

在春秋战国时期,孔子作为儒家文化的创始人将孝文化再次拉升到一个高度,自此,孝道成为古代社会宗法伦理的基础。

到了汉代,皇权社会将“孝”的涵义政治化,孝道开始成为了治国安邦的准则:西汉时期颁布多道法令以孝治国;《孝经》被作为义务教育科目之一;“孝廉”作为察举考试科目之一等等。

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内涵丰富,人们通常理解的孝敬父母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

在儒家文化中,“孝”不仅仅是指尊重父母敬重祖先,它更是人类的行为准则,是国家政权的基石。

也就是说,孝文化除了在家庭伦理文化中有所体现,如赡养父母、继承子嗣等等,其政治内涵也颇为丰富。

中外孝亲文化比较

中外孝亲文化比较

中外“孝▪亲文化”比较成都市温江二中余显文【内容摘要】孝亲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核,对维系社会和谐、家庭稳定和现代社会的公民素质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比较中外各民族社会生活和家庭伦理道德中体现出的孝亲文化元素,对当代孝亲文化的重构与发展具有参考价值。

【关键词】中外孝亲文化比较“孝▪亲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核,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内涵丰富,影响深远。

《说文解字》说:“孝,善待父母也。

”指赡养父母,对父母顺、敬、养。

“亲”最早指“孝”的对象,即父母,作为动词指“赡养,亲爱,亲近”,后来进一步演变为亲近他人,与他人和环境形成亲善和睦的关系。

“孝▪亲文化”的本质是爱,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就“孝”的本质指出:“独有‘爱’是真的。

”【鲁迅全集.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 P126】这个“爱”不仅是对父母的爱,也是人类对生命馈赠、传承和扶养的广义的报偿,是亲情的直接外显,是人类及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天然动因。

从这个意义上讲,“孝▪亲文化”就不是某一个民族所独有的。

因为,“亲情、亲爱、尊重、敬慕、善良”是全人类共同的情感底色。

有人说,西方主流文化中没有“孝▪亲”的概念,外国人根本不讲孝,显然是片面和武断的。

需要承认的是,不同的民族和国家,由于所处的地理环境不同、发展历史有别、文化背景差异和生活方式与习惯不尽一致,“孝▪亲文化”的表现形式客观上存在差别。

对中外“孝▪亲文化”进行比较,有助于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借鉴和优秀文化内核之间的融合与发展。

一、中外“孝▪亲文化”的同质表现人类文化发展有共同的层面, 即“同质”的一面, 但由于文化土壤不同, 文化源头不一样, 在文化同质的基础上又产生文化异质;孝亲文化也是如此。

中外孝亲文化的同质主要体现在:1、敬祖:祖先崇拜是孝亲文化最早的表现形式,是一种以崇祀故去的祖先亡灵为载体,以缅怀亲人,祈求庇护为核心内容,由图腾崇拜、生殖崇拜和灵魂崇拜复合而成的原始宗教。

中西方对孝道的理解

中西方对孝道的理解

中西方对孝道的理解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在中国,孝顺父母是家庭伦理的基本要求和社会道德的重要标准。

孝道的概念并不仅仅存在于中国文化中,西方文化中也存在着对孝道的理解。

在中华文化中,孝顺父母是一个人的天职。

孝道包括孝敬父母、家庭和睦、忠诚守信等多个方面。

而在西方文化中,孝道被理解为对老年和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尊重,包括对父母、祖父母和老年人的尊敬和照顾。

中西方对孝道的理解虽然有所不同,但其本质是一致的,即强调家庭伦理、社会和谐和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这也体现了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对于人类情感和道德的共同认知。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孝道在中西方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变化。

在中国,随着城市化和家庭结构的改变,孝顺父母不再仅仅是个人责任,也成为了社会和政策层面的问题。

政府和社会组织纷纷推出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对老年人的照顾和保障。

而在西方社会中,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社会变迁,对老年人的照顾和尊重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话题和挑战。

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中西方文化的交流和融合更加频繁。

对于孝道的理解也在不断地演变和变化。

无论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我们都应该保持开放和包容的态度,共同探索和传承这一美德,让孝道成为全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理念。

从中西文化差异看儒学和基督教“孝”伦理观的不同根源

从中西文化差异看儒学和基督教“孝”伦理观的不同根源

从中西文化差异看儒学和基督教“孝”伦理观的不同根源中西文化因其不同的历史背景和价值观念,在伦理道德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儒学和基督教作为中西方两大伦理体系,在“孝”这一价值观念上有着截然不同的根源和表达方式。

本文将从中西文化差异的角度探讨儒学和基督教“孝”伦理观的不同根源。

儒学对“孝”的强调源自中国传统社会的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

在中国古代社会,家族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族伦理道德被视为社会稳定的基石。

孔子提出的“孝道”是儒家伦理的核心之一,强调子女对父母的敬孝。

在孔子的思想中,孝顺父母被认为是个人修养和道德品质的重要体现,代表着一个人对于社会秩序和伦理规范的尊重和遵从。

儒家的“孝”还包含了对长辈的尊敬,对家族传统和礼仪的遵守等内容,因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相比之下,基督教对于“孝”的看法与儒学有着截然不同的根源。

基督教起源于古代以色列社会,其伦理道德观念受到犹太教的深刻影响。

在《圣经》中,尤其是《旧约》中有关父母的诫命是“当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地上的日子必长久”。

基督教教义将“孝”视为上帝赋予人类的道德义务,强调子女对父母的敬重和照顾。

在基督教的伦理观念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被赋予了更加宗教化的意义,与上帝的关系息息相关。

基督教中的“孝”与儒学中的“孝”虽然表面上都强调了子女对父母的敬重和照顾,但根源和内涵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儒学和基督教对于“孝”的表达方式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在儒家传统文化中,孝顺父母被视为每个人的基本道德,常常通过尊敬父母、照顾父母、维护家族传统等方式得以表达。

尊敬父母被视为一种社会责任和个人修养,子女必须尊重长辈的意见和决定,听从长辈的教诲,维护家族的声誉和传统。

在儒家价值观中,孝行被视为一种美德,孝顺父母的行为被视为对社会和家族的贡献,是家族道德建设的基础。

而在基督教的观念中,对于“孝”的表达方式体现在尊重和照顾父母的更加强调了对上帝的信仰和敬畏。

在基督教的伦理观念中,子女对父母的敬重和照顾被视为对上帝命令的顺从,是对基督教教义的信仰和对天国之路的追寻。

中西方文化中的孝

中西方文化中的孝

中西方文化中的孝营销072 朱慧 2111207228古今中外,歌咏孝的诗篇辞赋不计其数,劝导人们从孝的道理文章也数不胜数。

人们对孝的推崇是一致的。

然而,中西方不同文化背景下所推崇的孝却并不完全相同。

中国人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待人接物无不渗透着儒家的文化内涵。

西方信笃基督教,基督教义是西方人日常生活的指导。

所以,双方对孝的要求和理解也分别是从儒家思想和基督教义中承袭下来的。

一 对孝的理解(一) 儒家思想里的孝儒家思想关注人际关系、伦理道德。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百善孝为先”的观念。

《论语》里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

《孟子》里说:“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 ;“亲亲,仁也;敬长,义也”。

《弟子行》里说:“孝,德之始也”。

孝在中国被看作是即使不是最重要的道德,也是最重要的道德之一。

《孝经》就曾提出“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 ”。

它教导人们,若要想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就必须在这个根本上下功夫。

中国人是非常看重一个人是否孝的。

在汉代,曾经以孝顺作为其是否有资格做官的凭借。

人们形容一个坏人,常说他大逆不道。

所以,一个不孝的人,在中国是很难受人敬重的。

儒家思想还教导读书人“父母在,不远游”。

孟郊著名的《游子吟》说:“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对外出的儿子,总是担心牵挂,作为一个孝顺的儿子,就不应该让年迈的老父老母饱受思儿念儿之苦;如果有事外出,应该告诉父母,不可突然消失。

在父母有生之年伴其左右,尽一个子女的责任,让老人家享受天伦之乐,贻享天年。

孔子对《礼仪》做注释而著的《礼记》里说,如果父母去世了要辞官回家守丧三年,在坟边守丧三年,因为“三年无免于父母之怀”,每个人都是在父母的怀抱里被养育了三年以后,才会走路、说话。

父母去世了,你不能让他做孤魂野鬼,要陪伴他,这叫尽一份孝心。

(二) 基督教义里的孝基督教认为,耶稣为了世人的幸福,甘愿牺牲自己,被钉在十字架上,因此人人都欠了耶稣。

中西方孝敬父母的文化差异

中西方孝敬父母的文化差异

中西方孝敬父母的文化差异“孝”是我国传统的伦理观念。

“孝敬父母”是指对父母的孝顺和尊敬。

“孝顺”即尽心奉养父母,顺从父母意志。

中国和西方的孝文化又有什么不同呢?下面一起看看看吧。

而英文中难以找到完全对应“孝”的词汇。

有人将《圣经》中的“honor”译为“孝”,而“honor”的本意是“给予高度尊敬”,并没有奉养和顺从之意。

中西方在孝敬父母问题上差别甚大:前者认为是天经地义,后者却认为可有可无。

在西方,奉养父母、为父母养老送终并不是子女必须履行的责任,大多数西方人脑子里不会经常考虑孝敬父母问题,于是设立父亲节、母亲节,提醒人们注意这件事。

养老近年来,我国实行医保制度,大大改善了老年人的就医问题,但由于国家还比较穷,无力拿出更多的钱为老年人免费养老。

现在,老年人进养老院的很少,基本上还是居家养老,靠子女服侍、奉养,这是我国千百年来的传统。

而西方老年人精神上强调独立,不愿意依靠子女,生病靠医疗保险和医护人员,养老靠国家优厚的福利待遇,不需子女插手。

老人和子女经济上来往不多,父母不供养成年子女,反之子女也不需赡养老人。

西方老人一般住养老院或在家中养老,作为子女前去探望,大多数情况下,也仅限于节假日、生日等。

家庭我们习惯于几代人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即使子女婚后与父母分开居住,相互之间的联系也很紧密。

而在西方,一般是小家庭,子女成年,必须离家自食其力,结婚后一般与父母分开居住。

即使儿女与父母同住,彼此之间关系平等,不依赖父母。

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是“百事孝为先”,牛羊尚能跪乳,何况人乎?在生活上关照、侍奉父母是必须的。

西方人虽然也热爱、尊敬、关心父母,但是并不像我们那样,过问父母的饮食起居。

他们认为,父母有父母的生活,自己有自己的生活,彼此互相尊重就够了,过多嘘寒问暖,有干涉隐私之嫌。

在德国、瑞士等西方国家,孩子可直呼父母的名字。

对此,我们中国人不能理解,认为直呼父母的名字是不礼貌的。

我们一向有“子不言父名”之讳。

论孝养义务的伦理基础

论孝养义务的伦理基础

伦理学研究STUDIES IN ETHICS2019年第6期(总第104期)一、感恩理论面临的难题一般而言,孝养义务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尤其是对年迈父母所具有的提供保障、照料、陪伴及满足其他合理需求的道德责任,即孝敬赡养父母的义务①。

孝敬赡养父母作为家庭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被中西方哲学家所关注。

在中国,儒家学派注重德性伦理,“孝”是最重要德性之一[1]。

在西方,孝养义务(Filial Obligation/Filial Duty)也被包括亚里士多德、基督教哲学家和霍布斯在内的不同时期的哲学家所关注[2]。

与孝养义务相关的一个问题是:这一义务的伦理基础是什么?或者说,为什么我们认为,子女有这样一种道德责任去孝敬赡养父母?对于这一问题,一种主流的观点是感恩理论,即认为父母对子女有生养之恩,因此,子女具有感恩、回报父母的责任。

孝敬赡养父母正是这一责任的具体要求。

这一观点得到了中西方众多哲学家的支持。

这其中的代表人物有孔子、阿奎那、西塞罗、休谟,以及许多当代伦理学家[3]。

《孝经》开篇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4](P1)。

孔子在解释“三年之丧”时强调:“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5](P188)。

这些论述都表达了子女对于父母的尽孝责任来源于父母对子女的“生(身体发肤)养(父母之怀)”之恩。

西方哲学家在这一问题上,也有相似的表述。

阿奎那说:“如果考虑到一个儿子从父母那里得到的(生命和生活所需)……那么,他应该有所回报以表达他的感恩”[6]。

然而,孝养义务来源于对父母生养之恩的感恩和回报这一观点存在一些理论难题。

首先,子女并没有要求父母把自己生下来并把自己抚养长大,为什么要让子女因此而承担孝养义务?这一批评来自一种“义务源于同意”的观点,即当我们因为享有某种权利而需要承担某种义务的时候,这一“交换”需经我们同意才能有效[7]。

而子女被父母生下来,或者被父母按照他们的意愿抚养长大,这些都是未经子女同意的。

浅析中西方孝文化

浅析中西方孝文化

浅析中西方孝文化中西方的孝文化都是伴随着家庭的产生而开始出现的。

由于中西方家庭产生的不同步性,中西方孝文化也不是同时出现的,但最初形态的孝文化却是一样的,即善待长辈。

而随着历史的发展,中西方孝文化也有着较大的差异。

一、中西方孝文化比较(一)中国孝文化中华民族的孝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在中国五千年灿烂辉煌的文明记载中,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涉及方方面面,内容极其丰富,其中“孝”不仅是家庭观念中孝敬父母的问题,也是几千年来统治秩序中重要的社会规范。

中华民族有着一整套关于孝的理论。

中国历史上,“孝”是进入家庭观念中最早的伦理道德范畴。

孝文化在中国文化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孔子提出了“孝为仁之本”,而儒家思想也就是以“仁”为中心的道德思想,可见“孝”在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地位。

在《孝经》中,“孝”被置于道德规范的最高地位,“孝者,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意思说,孝是道德的根本,一切教化都从此产生。

同时,《孝经》还认为:“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就是说,“孝”是天经地义的事,是人民固有的自然的行为。

“孝”,作为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本位,可以说是一切传统道德规范的核心。

中国孝文化对“孝”有明确的规定,并强调“孝”与“顺”的一致。

曾子认为:“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

”“尊亲”不仅指尊敬,更有一系列礼仪规定;“弗辱”就是要安分守己,不许玷污祖上的名声和家族的尊严,还要珍爱父母给予的身体;“能养”并非一般的供养,而是敬养。

在中国的孝文化中,还强调“顺”,即顺从父母的意愿,孔子对孝的简洁解释是“无违”,儒家所提倡的“孝”从本质上来说,就是服从长上的意志。

中国孝文化有着重要的政治内涵。

“孝”本是规范家庭内部亲子关系的伦理道德,主要指子女对父母的道德义务,是家庭伦理的范畴之一。

但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家国同构、君父同伦,正如孔子所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孝”也就具有了重要的政治意义。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

从《李尔王》看中西方的“孝”

从《李尔王》看中西方的“孝”

从《李尔王》看中西方的“孝”中西方对个人生死的看法是不一样的:中国人历来不把生死视为个人的事,生是父母的恩典,应为之感恩(“孝”),西方则与之相反。

①中国人的眼中,父母给予子女以生命,子女就要无条件地尊敬、服从于父母。

而西方对此却毫不在乎,葛洛斯忒在开头提到自己生下蔼特孟时,完全没有认为这是一种“恩典”,而是说“yet was his mother fair, there was good sport at his making”。

②而且这是当着蔼特孟和铿德伯爵的面说的,在中国人的心里,这简直无法理解。

这种不同的观念造成了中西方不同的亲子关系。

在中国,父母给了子女最重要的恩典——生命,因此子女与父母是从属关系,亲子关系的主要内容就是“孝”;而在西方以自由平等为前提的价值观中,父母和子女的地位是平等的,于是亲子关系就更倾向于是一种“契约关系”,就像考黛莲所说:“Good my lord, you have begot me, bred me, loved me: I return those duties back as are right fit, obey you, love you, and most honour you.”父母对子女施恩,子女就向父母报恩。

反之,如果父母对子女薄情,子女就有权对父母寡义。

从这里可以看出,西方其实是没有像中国一样的“孝“这个观念的。

《李尔王》中处理的亲子关系其实是建立在全剧的重要观念之一即”自然“(Nature)的基础之上的。

③父母施恩,子女报恩就是符合自然的,而如果子女对父母有不敬的行为,就是忘恩负义,是违背自然的。

反之,如果父母的行为是不值得尊重的,那他们将失去子女对他们尊重甚或与之脱离关系。

如果父母没有对子女尽到养育、监护责任甚或虐待子女,子女或其他人有权利去法院告其父母,这在中国的孝道看来,恰恰是大逆不道的,是有罪的。

①《李尔王》中,李尔的两个女儿认为赶走李尔是完全有理有据的,是十分自然的事:李尔年纪大、头脑不清醒,而且带着一帮惹是生非的武士,对她们的安全造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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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伦理中的“孝”?ス丶?词:莎士比亚;《李尔王》;孝爱;伦理在中国的《李尔王》研究中,有一些学者从伦理的角度曾经对《李尔王》译文中大量使用“孝”字提出了疑义和否定。

面对中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我们可以发出这样的疑问,西方有没有类似中国的“孝”?回答是否定的。

我们知道“在艺术中戏剧是最接近哲学的。

……剧作家是最接近哲学家的。

”[1]这种接近造成了隐含在戏剧中的哲学和伦理的倾向。

况且,中国戏曲的伦理性特点非常突出。

受此影响,我们在翻译、演出、评论莎士比亚的悲剧《李尔王》的时候自然就在自己的脑海里从“孝”与“不孝”来理解剧情。

恰恰是这种根深蒂固的中国传统观念,使我们很容易将《李尔王》一剧中主要意象或产生悲剧的原因归结为是由于“不孝”所引起的。

许多著名莎学家在其莎学著作中也称:“李尔由女儿不孝而引起疯”,[2]就是最好的例子。

对于亲子关系,孔子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观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威尼斯商人》第二幕第2景中有“了解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才是聪明的父亲”,亲子关系相似,并不等于西方伦理中就有“孝”这种观念,起码不存在中国伦理道德中的“孝”。

疑问是,如果西方没有“孝”的伦理概念,那么,子女如何向父母表达“孝”(爱)的呢?其实,包括《李尔王》中对相同词语的不同翻译已经说明,西方伦理道德一般用“爱”来表达亲子关系中的伦理道德。

涉及到文学与翻译研究,如果我们在译文中过多地使用了“孝”这个带有浓厚中国传统伦理色彩的词语,势必就会在理解《李尔王》中造成南辕北辙的效果。

但从《李尔王》在中国的传播来看,我们在阅读《李尔王》的时候,不管是阅读原文还是阅读译文,不管是观看西方人排演的《李尔王》,还是观看中国戏曲搬演的《李尔王》,在我们的头脑中和感情上都形成了大女二和二女儿对父亲不孝的印象,尽管随着剧情的发展,我们逐步被悲剧的精神所震撼,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孝”与“不孝”始终是我们中国观众和中国读者衡量人物好坏的一条重要标准。

例如,丝弦戏《李尔王》不但鞭挞了被极端利己主义腐蚀了心灵的恶魔式的人物,而且大力歌颂了“恪尽孝道”[3]的伦理道德。

但是,我们为什么又不能容忍在译文和演出中过多用“孝”字或突出“孝”与“不孝”,甚至这种“突出”“孝”的解读受到了很多责难呢?如果不用“孝”的伦理概念,是否能够用“爱”等类概念呢?在中国文化中,“孝”有丰富的、综合的文化意蕴,而不仅仅是爱敬父母这样单纯的伦理意义,而西方文化中是没有这些内容的。

孝在中国文化中,有广泛的文化内含,从宗教与哲学的形而上意义看,它具有祖宗崇拜的人文宗教意义,崇拜祖宗是因为祖宗是我们生命之所出,是生命之源。

孝顺,要善事父母。

而对西方人来说,养父母并非天职。

孔子的伦理规范制约的父子关系比之于西方要严格得多。

子女的服从与亲长的权威同样都是绝对的。

这可能是因为西方封建社会的政治体制比中国要松弛得多。

[4]在西方的伦理价值观中,以自由和平等为前提,如果父母的行为是不值得尊重的,那他们将失去子女对他们尊重甚或与之脱离关系。

如果父母没有对子女尽到其对子女的养育、监护责任甚或虐待子女,子女或其他人有权利去法院告其父母,这在中国的孝道看来,恰恰是大逆不道的,是有罪的。

[5]41-42例如,中国人历来不把生死视为个人的事,生是父母的恩典,应为之感恩(“孝”);[6]西方则与之相反。

从文化与伦理层面考察,我们认为,如果从一般人类亲子关系的角度看,为人子女都对其父母怀有或对或错的爱与敬的感情,也可以说社会要求存在着“孝”(爱)这样一种伦理道德,但从更为严格的意义上,可以说西方没有所谓中国式伦理的“孝”。

因为“孝”是中国文化区别于西方文明甚或印度文明的显著特色。

中华文明几千年,忠、孝、仁、义、礼、智、信等各种儒家伦理道德源远流长,它们对于中国历朝历代民众的思想意识以及现实生活都影响甚大。

华夏文明一直渗透着“重孝”的文化传统。

“孝”意为子女对父母长辈的尊敬和行侍奉之举。

《左传•隐公三年》:“君?x、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

”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仁”是儒家的基础和核心概念,“仁”是两个“人”或两个以上“人”的关系,这个关系在古代是有等级的。

可他又将“孝”作为“仁”之本,可见其对“孝”的推崇。

“孝”具备了建构“仁”的基础。

[7]孔子认为“孝”的产生,以自然的血缘情感为基础,《论语•子路篇》云:“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其子证云。

’”偷羊,本身不符合儒家的伦理道德,但是父子互相揭发,那就违反了父子本来的天然情感,是不合乎人性的。

孔子的“孝”思想是从人性出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说明。

曾子从理性的高度出发,认为“孝”是人类道德之源,并把“孝”的内容个体化。

孟子认为“孝”是“仁”的实质。

《诗大序》云:“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新书•道术》:“子爱利?H谓之孝,反孝为孽。

”对尊亲敬老等善德的通称。

《孝经•天子》:“爱?H者不敢恶于人,敬?H者不甘慢于人,爱敬尽于事?H,而德教加于百姓,形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

”《诗•大雅•既醉》:“威仪孔时,君子有孝子。

孝子不匮,永锡尔类。

”《后汉书•烈女传•孝女曹蛾》:“孝女曹蛾者,会稽上虞人也。

父盱……溺死,不得尸骸。

蛾年十四,乃沿江号哭,昼夜不绝声。

旬有七日,遂投江而死。

”唐张籍《江陵孝女》诗:“孝女独垂发,少年唯一身。

”父慈子孝是现实世界代际之间生命的相互保护,而子孙则延续了祖宗和我们的生命,实现了生命的永恒,消除了我们因生命有限而产生的心灵紧张与恐惧感。

这可以说是一种生命的崇拜。

[5]41-42自宋以来,朱熹等人又把“孝”上升到社会意识高度。

孝为立身之本,立国之根。

“孝”有两重性,即敬老、养老之孝,理智之孝,它体现的是人类社会一种美好的道德情操。

到了《孝经》,家庭中的“孝”支配下的“父”变成了一种“父权”,并且进一步衍生出“父权”与“君权”的绝对性。

儒家“孝文化”被统治阶级改造为“忠君尊王”的御用之“孝”,这种“孝”则是一种政治化了的“孝”。

正因为“忠君尊王”之“孝”有那么多诱惑力,统治阶级便一再实行“以孝”治天下。

“孝”的不断蜕变,构建了一种专制主义桎梏下钳制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工具。

在伦理层面上,把中国的某种“忠君尊王”,具有“父权”与“君权”特征的“孝”文化概念强加在西方文学身上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中国人在译莎士比亚的《李尔王》时,采用了“孝”字,无形中宣扬了模范的伦理道德应该遵循的是“父慈子孝”的模式,大量附加“孝”的概念……梁实秋在译《李尔王》时,共在11处用了“孝”字……李尔王开头把国家分为3份,想通过“考试”,根据3个女儿对他孝敬的差别,有差别地把国家分给她们,结果由于虚荣心受损、权威感受伤,一怒而斥逐了真诚的小女儿。

[8]方平在《李尔王》的译文中有7处用到了“孝”字,其中有“孝心”、“孝敬”、“孝顺”、“不孝顺”,其中以“孝心”用得最多[9]。

而卞之琳在《里亚王》的译文中虽然也用到“孝心” “孝顺”[10]等字眼,但他更多地在译文中使用了“爱”。

而孙大雨在翻译时即便是相同的原文,他也没有翻译为“孝”,而是用“亲爱”、“刻啬”[11],显然属于五四后的作家孙大雨注意的“孝”中包含的“腐朽”气息。

在圣经犹太伦理体系中,爱包括“爱上帝”、“爱邻人”两个原则。

犹太教认为,对上帝真诚的爱必定唤起对人的爱,离开对人的爱就谈不上对上帝的爱。

爱是以神为中心的。

圣经犹太伦理强调爱的本质是以神为中心,是神性之爱,爱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总是属于上帝之爱,只有以上帝之爱为基础才具有价值和意义。

先秦儒家仁爱是源于人性的爱,它发端于孝亲爱人的血缘关系,植根于人性和人的自然情感,“爱人”是人之天生的本性。

爱以孝悌为本是孔子对传统之承续。

但从宗教的角度看,《旧约圣经》中记载,摩西接受上帝的“十诫”,如“应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他人财物”,道德只能以宗教为基础。

“孝”不能作为衡量伦理道德是否高尚的依据,更不能作为立身之本和立国之根。

事物之所以是善的,源于它为神所爱,神所爱者为善、为虔敬或圣洁,神所恶者为恶、为不虔敬、不圣洁,善恶依赖于神。

应该说这种“孝敬”同时也具有“孝”的行动和“孝顺”的情感在里面,但是,却与渗透了浓厚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孝”有明显的区别。

宗教同时也以道德为基础,事物之所以是善的,源于事物自身,而非依赖于神……柏拉图主张,善与恶、对与不对的行为标准并不是以神和爱与被爱为转移。

苏格拉底甚至主张置宗教于道德基础之上,而不是相反。

这种对“孝”与“不孝”中西方理解的分野与差异,造成了我们在翻译时的两难处境。

明明有“孝”在其中,却不能一味翻译成“孝”;明明是“爱”、“自然”,却也不得不翻译为“孝”。

在《李尔王》第一幕,第一场中柯苔莉亚对李尔说:“父母,您生下我来,把我教养成人,爱惜我,厚待我:我受到您这样的恩德,只有恪尽我的责任,服从您、爱您、敬重您。

”“语中体现的”孝敬父母,以恩报恩可谓声泪俱下,其“思想源于圣经,比较《以弗所书》6:1―2:‘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

要孝敬父母。

”亦参见《出埃及记》20?12:“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亚卫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申命记》5:16:“当照亚卫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

”[12]591中译本圣经也将其翻译(转换)为“孝”。

即我们拿来证明的材料已经是一次转换了,是否能翻译为“孝”其实也存在问题。

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这样问自己:我们能说上述人物与基督教中没有“孝”吗?只不过我们应该对这两种“孝”有严格的区分和清醒的认识。

高纳里尔、里根、爱德蒙他们全都在李尔和葛罗斯特最感珍贵的忠孝二字上玩弄权术,尽管他们三人把忠孝看得分文不值。

[13]根据基督教思想,莎士比亚在子女对父亲的关系中,用的是爱,天性。

莎士比亚认为爱父母是天性,不爱就是违反天性,或者说就是违反自然。

[14]因为,仁爱包括一切基督教的德行。

[15]259但是,很多译文仍然避免不了使用“孝”、“孝顺”等字眼,“孝”用多了,“忠君尊王”,以孝治天下的思想就难免渗透在中文译文中。

在《李尔王》一剧中与“自然”(nature)有关的词,朱生豪往往译为“孝”和“不孝”……林纾译的李尔王故事(《女变》),更是突出“孝”的概念。

孝就是绝对服从的一种表现。

将汉语中“孝”的含义应用到《李尔王》中的亲子关系上,会使中国观众和读者产生种种联想,即――剧本原来不应引起的联想。

把爱译成孝,有不得不如此的原因。

而且,中国的普通观众在观看《李尔王》的时候,往往也把两个大女儿的行为归罪为“不孝”,这种以“孝”或“不孝”的眼光看《李尔王》就必定与西方观众观看同样的戏剧有了很大的差异,一个是以“孝”或“不孝”作为衡量人物善恶的标准,前者渗透了浓厚的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一个是以“爱”与“不爱”作为衡量人物善恶的标准,后者是从基督教发源的伦理道德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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