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银监分局关于核准张闫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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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张兵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张兵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张兵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7.03.01
•【字号】
•【施行日期】2007.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张兵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对张兵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永保晋字〔2007〕7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经对申报的高级管理人员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方面审查,经过任职资格考察谈话,现批复如下:
核准张兵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同意张兵出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你分公司应在对张兵正式任命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二〇〇七年三月一日。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史云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史云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史云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城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12.06
•【字号】泽银保监复〔2021〕102号
•【施行日期】2021.1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史云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泽银保监复〔2021〕102号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关于史云刚同志拟任晋城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晋太保产〔2021〕242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史云刚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晋城监管分局
2021年12月6日。

晋中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宋强等七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中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宋强等七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中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宋强等七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中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10.22
•【字号】晋中银保监复〔2021〕108号
•【施行日期】2021.10.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晋中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宋强等七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中银保监复〔2021〕108号山西银行晋中分行:
你行《山西银行晋中分行关于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山银榆发〔2021〕10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宋强山西银行平遥支行行长、史超山西银行祁县支行行长、王浩山西银行寿阳支行行长、张强山西银行昔阳支行行长、苗艳山西银行左权支行行长、郑慧兵山西银行和顺支行行长、毛正昀山西银行晋中锦纶路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晋中监管分局
2021年10月22日。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申耀威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申耀威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申耀威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城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1.19
•【字号】泽银保监复〔2021〕1号
•【施行日期】2021.0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申耀威任职资格的批复
泽银保监复〔2021〕1号
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中煤保险山西分公司关于申请申耀威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中煤财保晋〔2020〕271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申耀威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告我分局。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晋城监管分局
2021年1月19日。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茹家团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茹家团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茹家团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城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2.07.11
•【字号】泽银保监复〔2022〕67号
•【施行日期】2022.07.11
•【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茹家团任职资格的批复
泽银保监复〔2022〕67号山西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茹家团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阳城农商字〔2022〕40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茹家团山西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晋城监管分局
2022年7月11日。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侯晓昕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侯晓昕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侯晓昕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城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2.07.21
•【字号】泽银保监复〔2022〕71号
•【施行日期】2022.07.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侯晓昕任职资格的批复
泽银保监复〔2022〕71号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关于侯晓昕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华财晋字〔2022〕64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侯晓昕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报告材料。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晋城监管分局
2022年7月21日。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丁雪松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丁雪松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丁雪松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城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5.14
•【字号】泽银保监复〔2021〕32号
•【施行日期】2021.05.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丁雪松任职资格的批复
泽银保监复〔2021〕32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山西省分公司关于丁雪松拟任晋城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寿险晋发〔2021〕125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丁雪松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晋城监管分局
2021年5月14日。

晋中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晓红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中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晓红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中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晓红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中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6.25
•【字号】晋中银保监复〔2021〕67号
•【施行日期】2021.06.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晋中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晓红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中银保监复〔2021〕67号
兴业银行晋中分行:
你行《兴业银行晋中分行关于张晓红同志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兴银晋中请〔2021〕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晓红兴业银行晋中中都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晋中监管分局
2021年6月25日。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刘源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刘源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刘源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城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11.08
•【字号】泽银保监复〔2021〕94号
•【施行日期】2021.1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刘源任职资格的批复
泽银保监复〔2021〕94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关于刘源拟任晋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新保晋发〔2021〕223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源新华人寿晋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晋城监管分局
2021年11月8日。

咸阳银保监分局关于不予核准张维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咸阳银保监分局关于不予核准张维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咸阳银保监分局关于不予核准张维娜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咸阳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10.15
•【字号】咸银保监复〔2021〕160号
•【施行日期】2021.10.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咸阳银保监分局关于不予核准张维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咸银保监复〔2021〕160号陕西咸阳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陕西咸阳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维娜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渭农银字〔2021〕147号)收悉。

经审核,因张维娜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9年第9号)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拟任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的总审计师、总会计师、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取得国家或国际认可的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职称(或通过国家或国际认可的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经研究,现不予核准张维娜陕西咸阳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

你行对上述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本批复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陕西银保监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复。

2021年10月15日。

山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轩铭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轩铭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轩铭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12.22
•【字号】晋银保监复〔2020〕358号
•【施行日期】2020.1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山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轩铭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银保监复〔2020〕358号
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关于对张轩铭同志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光银太字〔2020〕237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轩铭光大银行太原晋阳街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局。

二、张轩铭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20年12月22日。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卢红娟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卢红娟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卢红娟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晋城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7.26
•【字号】泽银保监复〔2021〕62号
•【施行日期】2021.07.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卢红娟任职资格的批复
泽银保监复〔2021〕62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卢红娟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邮银请〔2021〕14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卢红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晋城市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晋城监管分局
2021年7月26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张京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张京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张京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的批复
正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张京军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京军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产晋分人〔2007〕31号)收悉。

经审核,张京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在正式任命张京军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经理助理(主持工作)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结束——。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丁雪松任职资格的批复-泽银保监复〔2021〕32号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丁雪松任职资格的批复-泽银保监复〔2021〕32号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丁雪松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晋城银保监分局关于丁雪松任职资格的批复
泽银保监复〔2021〕32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山西省分公司关于丁雪松拟任晋城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寿险晋发〔2021〕125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丁雪松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晋城监管分局
2021年5月14日
——结束——。

陕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阎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陕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阎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陕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阎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11.10
•【字号】陕银保监复〔2021〕398号
•【施行日期】2021.1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陕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阎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陕银保监复〔2021〕398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你行《兴业银行西安分行关于对阎明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兴银陕请〔2021〕22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阎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友谊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相关任免文件及时抄报我局。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注销手续。

此复。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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