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压力指示器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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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是一种常见使用的灭火设备,广泛应用于各类危险场所,包括电力站、油库、化工厂等。

下面介绍一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通用技术条件以及常见部件。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通用技术条件:1. 温度范围: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能在-20℃至+50℃的温度下正常工作。

2. 压力要求:系统内的二氧化碳气体的工作压力应保持在2.5MPa至5.5MPa之间。

3. 外部环境要求:系统应能适应恶劣的环境条件,如高温、潮湿、腐蚀等。

4. 自动检测和报警:系统应配备可靠的检测器和报警装置,以便及时发现火灾并产生警报信号。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主要部件包括:1. 储存瓶:用于存储高压二氧化碳气体的容器,通常采用钢制储存瓶。

2. 阀门系统:用于控制二氧化碳的流动和释放,包括启动阀门、控制阀门和喷嘴阀门等。

3. 喷嘴:用于将二氧化碳喷洒到受灭火保护区域,通常采用喷雾式或雾化式喷嘴。

4. 控制系统:包括检测器、报警器和控制面板等,用于监测火灾、发出警报,并控制灭火系统的启动、停止和监控。

5. 配管系统:用于连接储存瓶、阀门和喷嘴等部件,以便将二氧化碳气体传送到灭火区域。

除了以上部件外,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还可能包括推动装置、备用储存瓶、气体浓度监测器等辅助设备,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总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是一种可靠高效的灭火设备,根据不同的场所和需求,可以设计出不同规模和配置的灭火系统,以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同时,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使用时应符合相应的通用技术条件,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的灭火效果。

继续写相关内容,1500字:6. 系统设计要求: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要求,包括设计原则、布局要求、灭火效果等。

设计时需要考虑灭火区域的大小、形状、通风情况等因素,以确保灭火系统的覆盖范围和灭火效果。

7. 系统操作和维护: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要求也是很重要的。

操作人员需要接受相关培训,熟悉系统的启动和停止过程,了解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灭火器压力指示器试验操作规程

灭火器压力指示器试验操作规程

灭火器压力指示器试验操作规程
1、维修或新购的压力指示器必须逐只试验。

2、将压力指示器安装在校验仪上。

3、打开气源氮气瓶,将压力调整在1.8-2.0兆帕之间,再
开启电源试验进入自动控制状况。

4、认真观察试验程序红区时,示值应是灭火器工作压力
的80%,且多数压力表工作压力是1.2兆帕,示值不应大于0.97兆帕,并处在红区位置。

5、认真观察试验程序绿区时,示值应是灭火器工作压力
的100%,示值应在1.2-1.3之间,指示器指针应处在绿区。

6、认真观察试验程序绿区时,示值应是灭火器工作压力
的120%,示值应在1.44-1.5之间,指示器指针应处在黄区。

7、最后程序卸压过程中,观察压力指示器指针应平稳,
匀速下降,下降过程中不得有跳动、停滞现象。

8、遇有压力表绿区显示超过1.2兆帕时,应及时告知技术
人员,对校验仪各区作对称调整。

消防器材技术参数及其它要求

消防器材技术参数及其它要求

消防器材技术参数及其它要求一、灭火器灭火器是消防器材中最为常见的一种,下面介绍其技术参数及其它要求。

1. 技术参数•类型:干粉灭火器、CO2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容量:通常是单位为千克,例如2公斤、4公斤、6公斤等;•射程:指喷洒出的灭火剂的射程,通常是2-5米;•消火效果:不同类型的灭火器的消火效果不同,例如干粉灭火器适用于灭火效果较好的一般火灾,而泡沫灭火器适用于灭火效果较好的液体火灾;•使用限制:不同类型的灭火器有不同的使用限制,例如CO2灭火器不能用于电器着火的火灾,干粉灭火器不能用于易挥发物(如甲醇、汽油、汽油等)着火的火灾。

2. 其它要求•灭火器的操作要简单明了,可在短时间内完成;•由于火灾难以预测,因此灭火器的存放位置应该方便易取,保证在短时间内能够使用;•灭火器的外壳应该防水防潮,避免受潮。

二、消防栓消防栓是消防器材中用于灭火的主要工具之一,下面是其技术参数及其它要求。

1. 技术参数•型号:根据压力和流量等参数的不同,消防栓的型号不同;•流量:一般为升/分钟或立方米/小时;•压力:一般为兆帕或千克/平方分米;•接口规格:消防栓的接口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周围环境温度:一些地区在冬天气温低,消防栓工作时需要耐低温。

2. 其它要求•消防栓的周围应无障碍物,保证消防车能够直接靠近;•消防栓应处于明显位置,方便发现;•消防栓外壳应坚固,防水防晒防冻,同时也应该有开启、关闭指示牌,方便使用和管理。

三、烟感探测器烟感探测器是一种利用光、电、热等感应方式检测火灾烟雾的设备,下面是其技术参数及其它要求。

1. 技术参数•探测方式:光电式、电离式、热敏式、红外感应式等;•探测范围:不同型号的烟感探测器探测范围不同;•灵敏度:烟感探测器灵敏度应符合国家标准;•电源:烟感探测器应采用备用电池供电,避免停电时不能使用;•报警方式:通常烟感探测器会以声音和灯光发出警报。

2. 其它要求•烟感探测器应安装在重要位置,例如楼道、生产车间等;•烟感探测器的周围应无障碍物,避免对探测产生干扰;•烟感探测器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工作。

实验室常见灭火器材使用及管理要求

实验室常见灭火器材使用及管理要求

实验室常见灭火器材使用及管理要求导读在科研生涯中,实验室安全问题是一个长谈长新,永不过时,攸关人心的话题,也是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它不仅关乎到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更关系到实验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环境保护。

灭火器基本介绍灭火器是一种轻便的灭火工具,由筒体、器头(阀门)、喷嘴等部件组成,借助驱动压力可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是扑救各类初起火灾的重要消防器材。

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可分为水基型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等。

灭火器具体要求(1)实验室内应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和器材,定期开展使用训练。

(2)灭火器种类配置正确,方便取用,且在有效期内,压力正常,瓶身无破损、腐蚀。

(3)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持灭火器材的有效性。

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按 GB50444-2008附录C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附录C建筑灭火器检查内容、要求及记录灭火器常见问题(1)灭火器箱上或附近堆放各类杂物,或将灭火器置于隐蔽角落,不便取用。

(2)灭火器压力指示器指向红色(欠压)或黄色(超压)区域,不在正常压力范围。

(3)未设专人管理,缺少灭火器外观、配置等检查记录。

灭火毯基本介绍灭火毯是由不燃织物编织而成,用于扑灭初起小面积火的毯子。

能起到隔离热源及火焰的作用,可用于扑灭油锅火或者披覆在身上逃生。

灭火毯的优点:没有失效期,使用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在无破损、油污时能够重复使用。

灭火毯使用方法平时将灭火毯固定或放置于显眼且能快速拿取的位置。

遇到初期火灾时快速取出灭火毯,双手握住两根黑色拉带,将灭火毯轻轻抖开,作为盾牌状拿在手中,从靠近身体一侧向外铺开,将火焰完全覆盖,直至完全熄灭,方可收起。

灭火毯常见问题(1)实验室内灭火毯未拆封,仍保留塑封袋,导致紧急情况下无法立即抽出。

(2)实验室内灭火毯置于房间角落、地上或收在柜中,导致紧急情况下无法立即找到。

(3)使用时千万不要从火焰的一侧向身体方向铺开,这样会导致火焰向身体一侧扑来。

灭火器压力指示器通用技术条件

灭火器压力指示器通用技术条件

灭火器压力指示器通用技术条件发布单位公安部【标准号】GA92—1995【发布日期】1995-01-17【实施日期】1995-10-01【标题】灭火器压力指示器通用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5—01—17批准 1995—10—01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型号编制、型式、基本参数及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弹簧管式、膜片式压力指示器(以下简称指示器)。

2 引用标准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3 术语3.1 工作压力:指灭火器在使用温度范围内的内部平衡压力。

3.2 公称工作压力:指灭火器在20℃时的工作压力。

3.3 示值误差:指示器指示值与标准仪器指示值之差相对于指示器公称工作压力的百分误差。

4 产品分类4.1 型号编制示例4.2 结构型式、基本参数及尺寸4.2.1 指示器的型式如图1所示。

4.2.2 指示器按内部结构分为弹簧管(包括多圈)式、膜片式。

4.2.3 指示器的安装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4 指示器的工作环境温度可为一20~+60℃或一55~+60℃。

4.2.5 用于干粉灭火器的指示器应装有过滤器。

5 技术要求5.1 指示器表盘和指针指示器的表盘应满足如下要求:a. 指示器的最大量程应为指示器公称工作压力的1.5~2.5倍,指示器的零位、公称工作压力、指示器工作压力范围的上、下限和指示器的最大量程值应用刻度和数字表示。

b. 指示器工作压力范围用绿色表示。

从零位到工作压力下限的范围用红色表示。

c. 指示器指针顶端的圆弧的最大直径不得大于0.25mm。

5.2参比工作条件在下列条件下,指示器的示值误差、零点、指针偏转平稳性应符合5.3、5.4条的规定。

a. 指示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b. 负荷均匀变化。

c. 周围环境温度为20±5℃。

d. 用于测量误差检验的标准仪器,其绝对误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被检指示器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3。

标准120-干粉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3532-92

标准120-干粉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3532-92

干粉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号: GB13532-1992 【颁布机关】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日期】1992年06月29日【实施日期】1993年03月01日【时效性】有效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干粉灭火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扑灭A类、B类C类火灾的干粉灭火剂。

本标准不适用于扑灭D类(金属)火灾的干粉灭火剂。

2 引用标准GB 4968火灾分类GB 6003 试验筛GB 4509 针入度仪GB4351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GB484车用汽油GB 489 汽油3 代号BC干粉灭火剂:适用于扑救B类和C类火灾的干粉灭火剂。

ABC干粉灭火剂:适用于扑救A类B类C类火灾的干粉灭火剂。

4 技术要求4.1 一般要求4.1.1化学组分生产厂应公布干粉灭火剂中总含量在75%(m/m)以上的组分,但对含量在10%(m/m)以下的组分可以不公布。

含量低于50%(m/m)的组分,允许的偏差不超过公布值的±10%,含量大于50%(m/m)的组分,允许的偏差不超过公布值的±5%。

4.1.2毒性用于生产干粉的各种原料和添加剂必须对生物无明显毒害。

4.2主要技术要求4.2.1松密度干粉灭火剂的松密度应按5.1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松密度测定结果与生产厂公布值的差值应在±0.10g/ml之内。

4.2.2粒度分布干粉灭火剂的粒度分布应按5.2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留在40μm和63μm筛上的量与生产厂公布值的差值不大于样品总量的±10%;留在125 μm筛上的量与生产厂公布值的差值不大于样品总量的±5%。

4.2.3斥水性干粉灭火剂的斥水性应按5.3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其结果应观察不到明显的吸水现象。

4.2.4抗结块性干粉灭火剂的抗结块性应按5.4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针入度应大于15mm。

4.2.5耐低温性干粉灭火剂的耐低温性应按5.5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全部干粉灭火剂试样落到试管有塞端的时间应小于等于5s。

灭火器的常识及使用方法

灭火器的常识及使用方法

灭火器的常识及使用方法一.概述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初起火灾。

一具质量合格,又使用得当的灭火器,可以将一场损失巨大的火灾扑灭在萌芽状态。

因此灭火器对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要使灭火器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它的质量好坏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我们应共同努力把好灭火器的质量关。

1.灭火器定义---- 能在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装载的灭火剂喷出以扑救火灾,并可手提移动的灭火器。

称为手提式灭火器。

----装有轮子的移动式灭火器称为推车式灭火器。

----充装灭火剂量少于1000g(ml),并由一只手指开启的,不可重复充装使用的贮压式灭火器,称为简易式灭火器。

2.灭火器分类-----按灭火器内分别装有的灭火剂分类,有清水灭火器,机械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种类。

-----按灭火器加压方式的不同分类,有贮压式灭火器、贮气瓶式灭火器和化学反应式灭火器。

贮气瓶式灭火器又称小钢瓶式灭火器。

目前我国除清水灭火器外,已没有这种贮气瓶加压方式的灭火器获得型式认可。

化学反应式灭火器如化学泡沫灭火器、酸碱灭火器都已被国家明令淘汰,也没有获得型式认可的产品。

二.灭火器的结构灭火器有三大部分组成:1.第一部分是灭火器的筒体,是装载灭火剂的容器。

筒体一般由碳钢、铝合金和不锈钢等材料制造,成形的方式有三种。

一种是焊接筒体,它有三部分组成、即上、下封头和筒身,经焊接连在一起,组成密封的圆柱形筒体。

另一种是拉伸筒体,它有二部分组成,即将钢板经深拉伸成圆柱状,没有底的容器,然后将这二个容器对接焊,形成圆柱形筒体,也有将钢板经深拉伸成圆柱状,没有底的容器,然后再在底部焊接上封头即成。

这种制造方式的筒体,称为拉伸筒体。

还有一种是热旋压筒体。

这种工艺基本用在高压二氧化碳灭火器筒体上,方法是将无缝钢管二头加热,使钢管旋转,用模具在加热的二头分别收底、收口而形成。

这种方法没有焊接,因此受压较高。

如果发现有焊接的痕迹,则该灭火器的筒体是不合格品。

灭火器配置规范及年检、维修、检查、报废标准

灭火器配置规范及年检、维修、检查、报废标准

灭火器配置规范及年检、维修、检查、报废标准GB4351.1—20056.10.2.3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质无缝瓶体的型式与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应符合GB 4351.2的规定;采用铝质材料制造的瓶体,其材料、设计、制造、试验等应符合GB/T11640的规定,采用缠绕瓶体的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6.10.2.4 贮气瓶的材料、设计、制造、试验、检验规则等应符合 GB 5099 的规定。

6.10.3 对于可重复充装的灭火器,其充装口的内径不应小于19 mm。

6.10.4 灭火器器头或阀门应符合下列要求∶6.10.4.1 器头或阀门应设有在完全拆下前能将灭火器内部压力释放出来的泄压结构。

6.10.4.2 器头或阀应经受简体最小爆破压力计算值的水压试验,保持1 min 应无破裂。

6.10.4.3 器头或阀等所有螺纹连接件,应有4牙以上全螺纹相啮合,并且在至少有2牙全螺纹相啮合时才能卸压。

6.10.4.4 灭火器的外螺纹颈座应有足够的高度,当在垫片移去时,器头或阀不应碰到灭火器筒体的封头。

6.10.4.5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阀门应能手动开启、自动关闭,并应符合下列要求∶a)阀门与钢质灭火器瓶体的连接螺纹应符合GB 8335的规定,采用PZ27.8的规格,阀门与灭火器瓶体连接后,应留有3~5牙全螺纹。

铝合金瓶体采用 M25×2直螺纹;b)采用铜或铜合金制造的阀门,其质量(不包括压把、提把)不应小于220 g。

6.10.4.6 灭火器器头或阀应由铜或铜合金、不锈钢等材料制造。

6.10.4.7 二氧化碳灭火器及贮气瓶应设有超压保护装置,该装置的尺寸和安装应适当,其动作压力应在大于最大工作压力(Pm)和小于水压试验压力(P,)值之间。

6.10.5 灭火器的开启结构应简单、方便、灵活、性能可靠,并符合下列要求∶6.10.5.1 灭火器不应颠倒开启和使用。

6.10.5.2 灭火器的开启应由穿刺、打开密封等的方式来操作。

标准120-干粉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3532-92

标准120-干粉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3532-92

干粉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号: GB13532-1992 【颁布机关】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日期】1992年06月29日【实施日期】1993年03月01日【时效性】有效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干粉灭火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扑灭A类、B类C类火灾的干粉灭火剂。

本标准不适用于扑灭D类(金属)火灾的干粉灭火剂。

2 引用标准GB 4968火灾分类GB 6003 试验筛GB 4509 针入度仪GB4351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GB484车用汽油GB 489 汽油3 代号BC干粉灭火剂:适用于扑救B类和C类火灾的干粉灭火剂。

ABC干粉灭火剂:适用于扑救A类B类C类火灾的干粉灭火剂。

4 技术要求4.1 一般要求4.1.1化学组分生产厂应公布干粉灭火剂中总含量在75%(m/m)以上的组分,但对含量在10%(m/m)以下的组分可以不公布。

含量低于50%(m/m)的组分,允许的偏差不超过公布值的±10%,含量大于50%(m/m)的组分,允许的偏差不超过公布值的±5%。

4.1.2毒性用于生产干粉的各种原料和添加剂必须对生物无明显毒害。

4.2主要技术要求4.2.1松密度干粉灭火剂的松密度应按5.1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松密度测定结果与生产厂公布值的差值应在±0.10g/ml之内。

4.2.2粒度分布干粉灭火剂的粒度分布应按5.2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留在40μm和63μm筛上的量与生产厂公布值的差值不大于样品总量的±10%;留在125 μm筛上的量与生产厂公布值的差值不大于样品总量的±5%。

4.2.3斥水性干粉灭火剂的斥水性应按5.3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其结果应观察不到明显的吸水现象。

4.2.4抗结块性干粉灭火剂的抗结块性应按5.4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针入度应大于15mm。

4.2.5耐低温性干粉灭火剂的耐低温性应按5.5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全部干粉灭火剂试样落到试管有塞端的时间应小于等于5s。

灭火器合格标准

灭火器合格标准

灭火器合格标准灭火器是一种用于扑灭初期火灾的设备,其作用在于有效地控制火灾的蔓延,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然而,为了确保灭火器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需要严格遵守一定的合格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灭火器的合格标准。

首先,灭火器的外观应该整洁、无损伤、无渗漏、无变形、无生锈,并且标志清晰可见。

这是因为灭火器在使用时需要快速准确地找到,并且外观的完好无损也是对其内部结构和性能的一种保证。

其次,灭火器的压力表应该指示在正常范围内,且压力表玻璃不得破裂。

压力表的正常范围是指在规定的工作压力范围内,如果压力表指示在这个范围之外,可能会影响灭火器的使用效果。

另外,灭火器的喷嘴应该无堵塞,喷嘴嘴口不得变形。

喷嘴的畅通是保证灭火器能够正常喷射灭火剂的关键,如果喷嘴堵塞或者变形,将会影响灭火器的使用效果。

此外,灭火器的压力容器应该无裂纹、无变形,且压力容器的壁厚应符合相关标准。

压力容器是灭火器的主体部分,如果出现裂纹或者变形,将会对灭火器的使用安全产生严重影响。

最后,灭火器的灭火剂应该符合国家标准,且灭火剂的充装量应在规定范围内。

灭火剂的质量和充装量是保证灭火器能够有效扑灭火灾的关键,如果灭火剂不符合标准或者充装量不足,将会影响灭火器的使用效果。

总的来说,灭火器的合格标准包括外观、压力表、喷嘴、压力容器和灭火剂等多个方面。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标准,才能保证灭火器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综上所述,灭火器的合格标准是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遵守这些标准,才能保证灭火器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希望大家能够重视灭火器的合格标准,确保灭火器在必要时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

干粉灭火器压力标准

干粉灭火器压力标准

干粉灭火器压力标准干粉灭火器是一种常见的灭火设备,广泛用于家庭、工厂、商店等场所。

它的作用是通过喷射干粉来扑灭火灾,因此其压力标准至关重要。

干粉灭火器的压力标准对其使用效果和安全性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干粉灭火器的压力标准。

首先,干粉灭火器的压力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干粉灭火器的压力应在一定的范围内,以确保其在灭火时能够正常喷射干粉,并且具有足够的灭火能力。

因此,生产厂家在生产干粉灭火器时,需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确保其压力符合标准。

其次,干粉灭火器的压力标准与其容量和使用环境有关。

不同容量的干粉灭火器对应着不同的压力要求,而不同的使用环境也会对干粉灭火器的压力标准提出相应的要求。

例如,在高温环境下,干粉灭火器的压力标准可能需要相应调整,以确保其在高温环境下能够正常工作。

此外,干粉灭火器的压力标准还与其使用寿命和维护保养有关。

在使用过程中,干粉灭火器的压力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需要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以确保其压力处于标准范围内。

同时,干粉灭火器的使用寿命也会对其压力标准提出要求,一旦超过使用寿命,干粉灭火器的压力标准可能会受到影响,需要及时更换或维修。

总的来说,干粉灭火器的压力标准是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灭火的重要保障。

生产厂家、使用单位和维护人员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要求,对干粉灭火器的压力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以确保其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通过对干粉灭火器的压力标准进行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使用和维护干粉灭火器,提高其灭火效果和安全性,从而更好地保护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希望大家能够重视干粉灭火器的压力标准,做好相关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在关键时刻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

灭火器压力表制造标准

灭火器压力表制造标准

灭火器压力表制造标准摘要:I.灭火器压力表的作用A.压力表的定义与功能B.灭火器压力表的重要性II.灭火器压力表的制造标准A.制造材料的要求B.制造过程的规范C.质量检验的标准III.灭火器压力表的使用与维护A.使用灭火器压力表的注意事项B.压力表的定期检查与保养C.压力表的更换与维修IV.灭火器压力表与消防安全A.压力表在消防安全中的作用B.消防安全中压力表的使用要求C.消防安全中对压力表的监管与责任正文:灭火器压力表是一种用于测量灭火器内部压力的仪器,对于确保灭火器的正常使用及消防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压力表的制造标准对保证压力表质量和消防安全至关重要。

首先,制造压力表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压性、耐磨性和稳定性,以保证压力表在长时间使用过程中能够保持准确测量。

其次,制造过程应严格遵循相关规范,确保压力表的结构和性能满足标准要求。

最后,在压力表出厂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压力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灭火器压力表的使用与维护过程中,用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使用压力表时应确保压力表与灭火器连接牢固,避免因松动导致压力损失。

其次,应定期检查压力表,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最后,在发现压力表损坏或读数不准确时,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灭火器压力表在消防安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准确的压力表可以帮助消防人员判断灭火器的使用状态,及时发现灭火器压力不足等问题,保证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同时,消防安全中对压力表的使用要求也体现了对消防安全的高度重视。

为确保消防安全,我国对灭火器压力表的监管与责任也做了明确规定。

相关部门应对压力表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监管,确保压力表的质量及消防安全。

同时,使用压力表的单位和个人应负起消防安全责任,按照规定使用和维护压力表,确保消防安全。

总之,灭火器压力表制造标准对保证压力表质量和消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灭火器合格标准有哪些

灭火器合格标准有哪些

灭火器合格标准有哪些
1、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2、压力表的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绿区为设计工作压力值),否则应充装驱动气体。

3、灭火器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否则应予以更换。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5、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6、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否则必须更换。

7、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必须采用压把式阀门。

8、灭火剂量大于等于4kg的灭火器,应更换带间隙喷射机构或增装喷枪。

无法更换的应报废。

9、机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管从桶身上进入桶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必须报废。

10、简易式灭火器不得重复灌充维修。

简易式灭火器是指充装量小于1kg并由一只手指开启的不可重复充装使用的贮压式灭火器。

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灭火器的设计、制造和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其安全、可靠、环保。

2. 灭火器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包括灭火剂的种类、灭火效能、启动时间、压力指示等。

3. 灭火器的外观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无明显缺陷和损伤,表面涂层应均匀、光滑、美观。

4.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应简单易懂,标注清晰明了,并配备必要的操作说明和警示标识。

5. 灭火器的维修和保养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其在使用期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6. 灭火器应具有相应的认证证书和质量检验报告,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总之,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是确保灭火器性能和质量的重要标准,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因此,生产厂家和用户必须认真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灭火器的性能和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消防器材技术要求

消防器材技术要求

消防器材技术要求消防器材技术要求2.1消防器材总体要求1)消防器材部件必须经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强制检验或型式检验合格认可,并准许在中国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在《3C认证和型式认可消防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和部件如:消防水带等还须取得CCC认证,应提供有关的复印件证明,并应提供产品鉴定证书、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认可证书及3C认证证书。

2)消火栓箱、消防器材箱以及灭火器箱的外形尺寸及箱内配置的消防器材数量、种类及尺寸布置应严格按施工图执行。

3)消火栓箱、消防器材箱以及灭火器箱箱体的焊缝或焊点应平整均匀、焊接牢固,应无烧穿,疤瘤等焊接缺陷,所有焊接处应严实美观。

4)消火栓箱、消防器材箱以及灭火器箱箱体应端正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不应有歪斜翘曲现象。

各表面应无凹凸不平等加工缺陷及磕碰痕迹,各面之间垂直度不大于3/1000。

箱门关闭到位后,应与四周框面平齐,其不平最大的允许差为2mm ,与框之间的间隙应均匀平直,最大间隙不超过1.5mm。

箱内消防器材按规定装配完毕后,各受力面不得产生凹凸变形,其垂直度、不平度及间隙应符合上述要求。

5)消火栓箱、消防器材箱、灭火器箱箱体和灭火器内外表面防腐处理工艺不低于烤漆,箱体防腐层应均匀一致,色泽美观,平整光亮,不得有气泡、剥落等缺陷,表面用手指刮,不得有痕迹。

7)产品标牌:——铭牌应平整光洁、色泽均匀、文字、符号、线条应清晰整齐,不应有裂纹、锈迹、泛色和明显的擦伤等;——铭牌的材料及铭牌上数据的刻印方法应保证其字迹在整个使用期内不易磨灭。

铭牌的具体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2.2室内消火栓箱主要性能及技术要求室内消火栓箱分为两种。

公共区采用薄型单栓、双栓带灭火器箱组合式消防柜,暗装。

区间地下区间每隔50米设消火栓一个,不设消火栓箱、消防水龙带和水枪;每隔5个消火栓设1个手动蝶阀。

在车站两端各设1个消防器材箱,箱内设置Φ65衬胶水带2根,Q19多功能水枪2支,暗装。

灭火器的标准

灭火器的标准

灭火器的标准1. 概述灭火器是一种用于扑灭初始火灾的设备。

它是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工具。

本标准的目的是制定灭火器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确保灭火器的性能和可靠性。

2. 术语定义2.1 灭火器(Fire extinguisher):用于扑灭初始火灾的设备,能够释放灭火剂并产生合适的灭火效果。

3. 技术要求3.1 灭火器的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规范,并在不同温度条件下保持稳定。

3.2 灭火器的外壳应采用耐腐蚀、防震、耐高温材料制造,确保其在恶劣环境下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3.3 灭火器应具备易于操作和使用的机械操作装置,能够快速启动和停止释放灭火剂。

3.4 灭火器应适配不同类型的火灾,包括可燃固体、液体、气体和电器设备火灾等。

3.5 灭火器的灭火剂应具备高效、快速、安全的扑灭火焰和热量的能力,并对人体和环境无害。

3.6 灭火器应具备适当的容量和持续工作时间,以满足不同场所和尺寸的火灾需求。

3.7 灭火器应具备防止误操作和滥用的设计,减少意外灭火剂释放的风险。

3.8 灭火器应配备清晰易读的标识,包括使用说明、灭火剂种类、压力指示器等。

4. 测试方法4.1 灭火器的工作压力测试应在规定温度和压力条件下进行,确保灭火剂的有效扑灭火焰和热量的能力。

4.2 灭火器外壳的耐腐蚀、防震、耐高温等性能测试应符合相应的实验标准。

4.5 灭火器的误操作和滥用测试应设计相应的模拟试验,评估其安全性和防护功能。

4.6 灭火器的标识和标志测试应进行视觉检查,确保其清晰易读和不易磨损。

以上是灭火器的标准,制定和执行该标准将有利于确保灭火器的质量和可靠性,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灭火器维修技术条件 2006.03.20

灭火器维修技术条件 2006.03.2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51.1 手提式灭火器 第 1 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T 4351.3 手提式灭火器 第 3 部分:检验细则 GB 8109 推车式灭火器 GA 95 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
火器气密性能试验、灭火剂充装量及驱动气体压力参数见 GB4351.1。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关要 求,方可出厂。 10.2 维修型式检验 10.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维修的灭火器应做维修型式检验:
a)单位首次维修及增加维修种类时; b)停止维修半年以上恢复维修时; c)维修单位厂址变动后; d)上次型式检验满二年时; e)行业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10.2.2 维修型式检验检验方法按 GB4351.1、GB/T4351.3 和 GB8109 的规定进行。 10.2.3 维修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见表 1 和表 2,灭火剂的充装误差、灭火器的充装系数、有效喷射时间、 喷射滞后时间、喷射剩余率及喷射距离等参数见 GB4351.1。
7 关键工艺要求
7.1 水压试验 对工作压力小于 2.5MPa 的灭火器筒体、受内压的器头、筒体与器头的连接部件应进行水压试验。
7.1.1 手提式灭火器 7.1.1.1 灭火器筒体 7.1.1.1.1 试压方法
将灭火器安装在试验台上,试验台结构应保证灭火器筒体不受外力。试验采用水作加压介质,水温 应不低于 5℃。灭火器筒体与器头分别进行试验时,它们之间的连接零件与连接部件也应进行水压试验。
3

灭火器合格标准

灭火器合格标准

灭火器合格标准灭火器是一种用于扑灭初期火灾的重要设备,其合格标准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灭火器的合格标准主要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检验和标识要求三个方面。

首先,外观检查是灭火器合格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外观检查中,需要检查灭火器的外壳是否有损坏、变形、生锈等情况,确保外壳完好无损,不影响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同时,还需要检查灭火器的压力表是否正常,喷嘴是否畅通,阀门是否灵活,保证灭火器在使用时能够正常喷射灭火剂。

其次,性能检验也是灭火器合格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性能检验主要包括灭火器的灭火剂充足性、喷射距离和喷射时间等指标的检测。

灭火器的灭火剂充足性是指灭火器内的灭火剂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能够满足灭火的需要。

喷射距离和喷射时间则是衡量灭火器性能的重要指标,需要确保灭火器在使用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喷射灭火剂,扑灭火灾。

最后,标识要求也是灭火器合格标准中不容忽视的部分。

灭火器的标识要求包括产品标识、使用说明、生产厂家信息等内容。

产品标识需要清晰明了地标明灭火器的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方便用户使用和维护。

使用说明则需要简明扼要地说明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用户在使用时能够正确操作,避免误操作造成危险。

此外,生产厂家信息也需要清晰标注,方便用户在需要时能够联系到生产厂家进行维修或更换。

综上所述,灭火器的合格标准涵盖了外观检查、性能检验和标识要求三个方面,这些标准的严格执行对于保障灭火器的正常使用和灭火效果至关重要。

只有确保灭火器符合合格标准,才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发挥最大的作用,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对于生产厂家和使用单位来说,严格执行灭火器的合格标准,是一项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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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压力指示器通用技术条件
发布单位公安部
【标准号】GA92—1995
【发布日期】1995-01-17
【实施日期】1995-10-01
【标题】灭火器压力指示器通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5—01—17批准 1995—10—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型号编制、型式、基本参数及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弹簧管式、膜片式压力指示器(以下简称指示器)。

2 引用标准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3 术语
3.1 工作压力:指灭火器在使用温度范围内的内部平衡压力。

3.2 公称工作压力:指灭火器在20℃时的工作压力。

3.3 示值误差:指示器指示值与标准仪器指示值之差相对于指示器公称工作压力的百分误差。

4 产品分类
4.1 型号编制示例
4.2 结构型式、基本参数及尺寸
4.2.1 指示器的型式如图1所示。

4.2.2 指示器按内部结构分为弹簧管(包括多圈)式、膜片式。

4.2.3 指示器的安装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4 指示器的工作环境温度可为一20~+60℃或一55~+60℃。

4.2.5 用于干粉灭火器的指示器应装有过滤器。

5 技术要求
5.1 指示器表盘和指针
指示器的表盘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指示器的最大量程应为指示器公称工作压力的1.5~2.5倍,指示器的零位、公称工作压力、指示器工作压力范围的上、下限和指示器的最大量程值应用刻度和数字表示。

b. 指示器工作压力范围用绿色表示。

从零位到工作压力下限的范围用红色表示。

c. 指示器指针顶端的圆弧的最大直径不得大于0.25mm。

5.2参比工作条件
在下列条件下,指示器的示值误差、零点、指针偏转平稳性应符合5.3、5.4条的规定。

a. 指示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b. 负荷均匀变化。

c. 周围环境温度为20±5℃。

d. 用于测量误差检验的标准仪器,其绝对误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被检指示器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3。

5.3 指示器示值误差
各检验点的示值误差不应超过表2的规定。

5.4 指针偏转平稳性
在测量过程中,指示器的指针不应有跳动和停滞现象。

5.5 耐振动性能
指示器应按6.2条进行振动试验。

试验结果应符合5.3、5.4条的规定,其零部件不得有松动、脱落等缺陷。

5.6耐静压性能
指示器应按6.3条进行静压试验。

试验结果应符合5.3、5.4条的规定。

5.7超负荷性能
指示器应按6.4条进行超负荷试验。

试验后指针与初始零位的偏差不得大于公称工作压力的±4%。

5.8 耐压性能
指示器应按6.5条进行耐压试验。

试验时不得有泄漏和破裂现象。

5.9 爆破压力
指示器应按6.6条进行爆破试验。

指示器的爆破压力应大于6倍的公称工作压力,其元件不得在小于8倍的公称工作压力下弹出。

5.10 耐交变负荷性能
指示器应按6.7条进行交变负荷试验。

试验后,其结果应符合5.3、5.4条的规定。

5.11 防水性能
指示器应按7.8条进行防水试验。

试验后,表盘正面内不得有积水或水汽现象。

5.12 气密性能
指示器应按6.9条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时不得出现可见气泡等泄漏现象。

5.13热稳定性能
指示器应按7.10条进行热稳定试验。

试验后,指针与初始零位的偏差不得大于公称工作压力的±4%。

6 试验方法
6.1 示值误差检验
6.1.1 检验条件应符合5.2条规定。

6.1.2 检验点:以零位、公称工作压力、工作压力范围的上、下限和最大量程作为检验点。

6.1.3 检验方法
采用指示器与标准仪器比较的方法进行检验。

检验时应由零位平稳地增负荷至最大指示刻度,保持1min,然后平稳地减负荷至各检验点,并在减负荷时进行读数。

6.2 振动试验
将指示器充压至指示器的公称工作压力,然后固定在振动台上,依次改变振动台的振动方向,使指示器按空间三个垂直轴线方向进行振动。

各个方向的振动试验应按下列参数连续进行。

a. 频率:40Hz;
b. 振幅:1mm;
c. 时间:2h。

经振动试验后的指示器,再按6.1条的方法进行示值误差检验。

6.3 静压试验
将指示器均匀升压至指示器所配用灭火器的水压试验压力,并保持3h,卸压后,隔1h,再按6.1条的方法进行示值误差检验。

6.4超负荷试验
将指示器均匀升压至最大量程的1.1倍,并保持5min,卸压后,隔1h,检验指示器的零位误差。

6.5 耐压试验
将指示器以缓慢的速率均匀升压至指示器公称工作压力的6倍,并在此压力下保持1min。

耐压试验的加压介质应采用液体。

6.6 爆破试验
将指示器以缓慢的速率均匀升压,直至弹性元件爆破或8倍的指示器公称工作压力值。

爆破试验加压介质应采用液体。

6.7 交变负荷试验
将指示器安装在专用试验台上进行交变负荷试验。

交变负荷的范围为指示器公称工作压力的0~125%,频率为0.1Hz,经1000次试验后进行误差检验。

6.8 防水试验
将经过振动试验的指示器,浸入不小于0.3m深的水中,水温不低于5℃,2h后取出,检验指示器表盘正面的密封情况。

6.9气密性试验
将经过振动试验的指示器安装在试验器上充压至指示器最大量程值,保持压力168h,
然后,在此压力下,浸入不小于0.3m深的水中10min,水温不低于5℃,检查指示器的泄漏状况。

6.10 热稳定性能试验
将在常温时充有公称工作压力的指示器放入60±5℃的高温箱中,保持500h,然后放于常温环境中,保持5h,检验指示器的零位误差。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分别按7.2、7.3条进行。

7.2 型式检验
7.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须进行型式检验。

a. 生产厂试制新产品时;
b. 工艺、结构和材料的改变对产品性能可能产生影响时;
c. 停产6个月以后再生产时;
d. 连续正常生产半年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2.2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7.2.3 型式检验的样本数不得少于9具。

7.2.4 型式检验的项目应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方为合格。

7.3 出厂检验
7,3.1 产品须经过工厂质量检验部门逐批按出厂检验规定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7.3.2 逐批检验应符合GB 2828的规定。

7.3.3 逐批检验的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按表3规定。

7.3.4 检验样本批量不得小于500具。

7.3.5 产品批检采用一次抽样,抽样方案严格性从正常检查开始。

其检查分类,AQL(合格质量水平)和检查水平按表4规定进行。

8 标志
8.1 产品应在表面上标明适用灭火器的类型。

8.2 产品应在表面上标明出厂年月或产品编号。

8.3 产品应在表面上标明制造厂名称或代号。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国平、李跃伟、梅如松、陈兴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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