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滞纳金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社会保险费滞纳减免政策
社会保险费滞纳减免政策
社会保险费滞纳减免政策是为了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鼓励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项政策措施。
滞纳金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或个人需要支付的罚款金额。
根据滞纳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以享受滞纳金减免或免除的优惠待遇。
具体的条件和程序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进行调整,但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能符合减免条件:
首先,受突发事件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或收入受到较大影响的企业,可以根据相关政策申请滞纳金减免。
这包括受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因素影响的企业,如地震、洪灾、疫情等。
其次,符合政府扶持政策的企业或特定行业的企业,也可以享受滞纳金减免的政策。
政府可能对某些鼓励发展的行业或企业提供一定的减免政策,为其提供帮助和扶持。
这些企业可以根据政策规定提出申请,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另外,在特定时期内完成社会保险费补缴的企业和个人也有可能享受相应的滞纳金减免政策。
一些地区或政策规定,企业和个人可以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享受减免或免除滞纳金的优惠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滞纳金减免的企业和个人必须满足政策规定的条件,并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申请。
一般来说,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才能享受减免政策。
社会保险费滞纳减免政策的实施旨在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负担,同时鼓励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
企业和个人应当注意及时了解和遵守相关政策规定,以免因滞纳金产生不必要的经济压力和法律风险。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字体:【大】【中】【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二、关于企业融资费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三、关于从事代理服务企业营业成本税前扣除问题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四、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五、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社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标准
社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标准税前扣除标准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起征点前的收入中扣除的一些费用的金额。
这些费用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税前扣除标准的设立是为了保障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并鼓励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计算方式是根据收入的不同档次进行区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当前的税前扣除标准如下:1.社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如下:(1)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20%计算,最高不超过上年度我国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11%计算,最高不超过上年度我国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
(3)失业保险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0.5%计算,最高不超过上年度我国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
(4)工伤保险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0.2%计算,最高不超过上年度我国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
2.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标准: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目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存比例为5%~12%不等,单位和个人按照应缴纳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扣除标准按照个人实际缴存金额进行计算。
税前扣除标准的设立对于个人和单位来说都有一定的好处。
对于个人来说,可以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增加可支配收入;对于单位来说,可以减少用工成本,提高员工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近年来,国家不断调整和完善社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力争使个人和单位都能够享受到更多的福利。
这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健康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疑难问题解答12.23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疑难问题解答2011-05-27 09:18:00 作者:网络管理员来源:浏览次数:291问:企业在管理费用上列支人员工资,但未给员工交各种社会保险。
不知道这部分工资可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是不是填纳税申报表时,要全额调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企业应该给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而未缴纳的,对应的工资不符合合理性原则,不能税前扣除。
2问:我企业2009年租用个人的房屋做为办公室,租期一年,期满后发现在租赁期间,房屋内部有破损,出租个人就要求我企业进行赔偿,我们双方签定了赔偿协议,并将相应的赔款支付给了房主。
但因其是个人,所以我企业对此赔偿款没有取得发票,可否仅凭双方签定的赔偿协议列支这部分费用?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扣除。
你单位发生的“赔偿”如果是租用经营用房屋时产生的,且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在税前扣除。
相关证明材料应包括双方租赁协议,赔偿协议,房屋破损前、破损后的证明资料,破损和经营相关的证明材料,破损损失额的鉴定材料等能够有效证明此破损和企业与取得收入有关。
企业补缴以前年度税费能否税前扣除
企业补缴以前年度税费能否税前扣除税收是国家运行的重要支柱之一,税收的确收与支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是一项重要的财务责任。
然而,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错报、漏报或者填报不准确的情况,导致企业未能及时缴纳应交的税款。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进行税费的补缴,并且很多企业主将关注一个问题,那就是企业补缴以前年度税费能否税前扣除。
在我国税法规定中,存在相关规定,来解答这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可以扣除上一年度亏损的数额。
这意味着企业在补缴以前年度税费时,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然而,这项政策并不适用于所有的企业。
根据税收相关法规的具体规定,企业补缴以前年度税费的税前扣除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企业在补缴税费之前,已经纳入税务机关的审批程序;第二种是企业虽然未经审批,但是依照税法规定,通过税务机关征收缴纳。
为了进一步明确企业补缴以前年度税费能否税前扣除的具体情况,我们还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这条规定,企业可以将补缴的以前年度税费扣除至少三年。
也就是说,企业在补缴罚款和滞纳金等以前年度税费时,可以在最长三个年度内依法发生税前扣除的权利。
这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财务弹性,并且减轻了企业补缴税款带来的财务压力。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以前年度税费补缴时的税前扣除必须符合相关税务程序和法规的规定。
企业应当严格依法办理补缴手续,如填写相关申报表、提供补缴的票据凭证等。
只有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补缴,企业才能享受税前扣除的权利。
总结起来,企业补缴以前年度税费是否能够税前扣除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企业在进行补缴时,应该严格遵守税收法律和规定,依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此外,企业应该及时申报,提供完整的相关资料,并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税款的补缴手续。
税收是企业成长和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税前扣除的政策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支持和杠杆。
滞报金支出能否税前扣除
滞报金支出能否税前扣除在企业经营中,有时会发生延迟缴纳税款的情况,这就可能导致滞报金的产生。
滞报金是指企业未按时缴纳税款所产生的罚款。
对于滞报金的支出,企业往往希望能够在纳税申报中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以减轻税务负担。
然而,是否能够税前扣除滞报金支出,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
滞报金的性质决定了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在我国现行税法中,滞报金的性质多被认定为罚款,因此一般情况下不具备税前扣除的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凡不属于合法生产经营成本、费用的支出,不得列入扣除范围。
而罚款在税法中明确被认定为不属于合法成本费用的支出,因此滞报金很难被视为扣除范围内的支出。
然而,如果滞报金属于特定情况下的罚款,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可能享受税前扣除的待遇。
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对于符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制定的规定,因施工合同违约而缴纳的滞报金,可以税前扣除。
这是因为滞报金在这种情况下被视为合法的费用的支出。
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法规还允许滞报金在税前扣除。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如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在发生滞报金后,通过迅速补缴滞报款项,可以申请对滞报金进行税前扣除。
这也是为了鼓励纳税人及时缴纳税款,避免滞报金的产生。
然而,尽管在特定情况下滞报金可能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但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仍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首先,企业需要确保滞报金的性质符合税法的要求。
其次,要及时了解具体的法律法规,判断是否适用税前扣除的条件。
最后,企业应准确填报相关税表,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支持税前扣除的申请。
此外,滞报金的税前扣除政策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和调整,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为了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企业还可以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税务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建议。
社保免除滞纳金的9种情形
社保免除滞纳金的9种情形社保免除滞纳金的9种情形是指在以下9种情况下,社保参保单位和个人申请免除滞纳金,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申请方的实际情况予以准予。
一、因台风、洪水、地震、海啸、雪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二、因政府机关或行业组织颁布的命令或者批准的特别政策,导致社保参保单位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因社会保险缴费义务人死亡、失踪或者无法行使社会保险缴费义务而导致的滞纳金;四、因社会保险费用缴纳义务人出现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五、因社会保险缴费义务人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六、因社会保险缴费义务人出现经济困难,导致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七、因社会保险缴费义务人出现地震等自然灾害,而导致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八、因社会保险缴费义务人出现重大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九、因社会保险缴费义务人出现其他突发性事件,导致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以上是社保免除滞纳金的9种情形,它们涉及到台风、洪水、地震、海啸、雪灾、泥石流、政府机关、行业组织、社会保险缴费义务人的死亡、失踪、疾病、经济困难、突发性事件等。
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方的实际情况,对社保参保单位和个人在以上9种情形中申请免除滞纳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准予。
当社保参保单位和个人申请免除滞纳金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申请免除滞纳金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灾证明、行业组织颁布的文件、经济困难证明、社会保险缴费义务人死亡或失踪证明、社会保险缴费义务人疾病证明、突发性事件证明等。
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在审核申请时,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证明材料,确定是否准予免除滞纳金。
如果确定准予免除滞纳金,则可以对相应的滞纳金进行免除,社保参保单位和个人可以免受滞纳金的罚款。
在免除滞纳金的9种情形中,受灾、行业组织颁布的命令或者批准的特别政策、死亡、失踪、疾病、经济困难、自然灾害、火灾、突发性事件等因素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可以申请免除滞纳金。
社保税前扣除标准
社保税前扣除标准XX社保税前扣除标准xx不少市民对xx税前扣除标准很是关注,那么具体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吧!国税发〔xx〕56号文件下发前,各地对社会保障性缴款税前扣除政策掌握不一,有的规定提取未缴局部可在税前扣除,有的那么不准扣除。
综合上述文件,我们看出此次政策调整很显然对社会保障性缴款税前扣除作了限定。
也就是说,纳税人当期提取未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障性缴款,虽然财务上计入了当期费用,但在缴纳所得税时不得在提取当期予以扣除,而可以在实际缴纳时扣除。
同时,新文件还明确了纳税人在“应付福利费”中实际列支的符合税收规定标准的根本、补充医疗保险(超过税收规定标准局部不得纳税调减)可作纳税调减处理。
当然,对于提取未缴纳的局部,要按照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工程明细表》填报说明第六条第十八项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1.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即根本费、根本医疗保险费、费、费、费等根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平安保险费和符合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自xx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局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局部,不予扣除。
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是社会保险的保险人(国家)为了承当法定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向被保险人(雇员和雇主)收缴的费用。
按照我国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纳税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时是有区别的。
社保税务征收后的5大问题4个建议(太犀利了)
社保税务征收后的5大问题4个建议(太犀利了)全文3980字,阅读时间5分钟文:无锡市人社局陈剑斌社保税务征收以后你怎么看?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肯定也是权衡利弊之后的最优选择。
本人在基层劳动保障执法部门工作10年,对国内社会保险实际缴纳状况有一定了解,我认为社保税务征收有积极一面,同时也会遇到一些挑战。
首先,我们来说说到底什么是税务征收。
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规定:为了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很多人可能觉得:没什么变化嘛!在江苏,社保不是一直都是地税征收吗?你要是这么想就错了,其实变化还是挺大的。
我们一起来捋一捋:我国的社保征缴模式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社保征收模式”,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社保费,如上海、西藏、北京、天津等省市;另一类是“税务征收模式”,如河南、河北、江苏、浙江等省。
从全国各地社会保险费征缴格局来看,实行社保征收和实行税务征收的地区大体上各占半壁江山。
税务征收又可以分为两种:一是“税务代征模式”,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缴费数额,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二是“税务全责征收”,即税务部门负责包括缴费数额核定、征收在内的全部征缴环节。
这样实际上形成了社保费的“双重征缴”模式。
此次改革就是要把双重征缴模式变为由税务全责征收模式。
再来分析下税务征收的优势。
社保改由税务全责征收的模式,税务机关可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等职责,更有利于普通职工在社会保险漏缴或少缴时的权益维护,在短期内可能会带来一些职工针对社会保险方面个体维权和群体诉求的“困惑”,这方面是税务部门之前所极少碰到的,也是不得不将面对的。
但用长远的眼光来看,此次改革社保由税务部门征收相较于以往的形式会变得更加便捷、高效。
不论缴费的主体是单位或个人,都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税务电子化、税务办理自助终端、银行批量扣费等途径或方式进行多元化缴费,相信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工作的规范,所谓“困惑”都将烟消云散。
所得税前扣除的凭证
15.支付给中国境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应当提供合
同、外汇支付单据、单位、个人签收单据等。税务机关有
疑义的,还需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并经税务机关
审核认可。
16.资产损失
(1)货币资产损失,应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现金盘点
表、银行存款对账单、法院判决书、破产清算公告等有关
证据。
(2)非货币资产损失,应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存货盘
点表、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
核销资料、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损
失数额较大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
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3)投资损失,应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原始凭证、合
3.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以税务机关或工会组织开
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或《税收缴款书》为税前扣除凭
证。
4.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土地管理部门开具的财政
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5.企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以税务机关开具的《社
保费专用凭证》或《社保费专用缴款书》为税前扣除凭
等)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证。
6.企业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以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
通用完税证》或《地方性收费、基金专用缴款书》为税前
扣除凭证。
7.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收缴单位开具的专用票据
为税前扣除凭证。
8.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
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以财政厅印制并加盖接
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自行印制的铁路票据可以作为
税前扣除的凭证。
14.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补偿金、非增值税征收范围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章节备考试题:个人所得税含答案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章节备考试题:个人所得税含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项目中,关于〃偶然所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偶然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一律由发奖单位或机构代扣代缴B. 个人将珍藏的古董拍卖所得属于偶然所得C. 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D. 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1000元的,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税2 •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应按()税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B. 劳务报酬所得C.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D. 稿酬所得3 •约翰是美国人,在我国境内无住所,2019年7月10日来华工作,2020年5月15日回国,期间从未离境,则该纳税人()oA. 2019年度为我国非居民个人,2020年度为我国居民个人B. 2019年度为我国居民个人,2020年度为我国非居民个人C. 2019年度和2020年度均为我国非居民个人D. 2019年度和2020年度均为我国居民个人4 •在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营销人员)以培训班' 研讨会' 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所发生的费用,该营销人员()。
A. 不缴纳个人所得税B•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C.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D.按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5 •中国公民李某取得工程设计收入20000元,从中拿出5000元,直接捐赠给了农村义务教育,李某就该笔收入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0元。
A. 0B. 1400C. 3200D. 38006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A. 用于家庭的支出B. 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C. 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D. 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财产转让损失7 .下列所得,应按〃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0。
A. 工资薪金所得8・经营所得C. 财产租赁所得D. 财产转让所得8•下列补贴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的是OoA. 独生子女补贴8・劳动分红C.托儿补助费D.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9 •以下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税公告(2018)28号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以下简称“税前扣除凭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第四条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
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第五条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第六条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第七条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第八条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
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附录: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序号名称金额1 研究开发费用2 广告费用3 培训费用4 员工福利费用5 捐赠费用6 科研经费7 会议费8 差旅费用9 设备购置费用10 公司车辆折旧费用11 租赁费用12 债券利息支出13 货款损失14 坏账损失15 处罚款16 其他合理费用合计说明:1. 研究开发费用企业为开展技术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究设备购置费、试验材料及实验费用、技术开发人员薪酬等。
2. 广告费用企业为推广自身品牌或产品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广告制作费、广告媒体费用等。
3. 培训费用企业为提升员工技能而进行的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培训师薪酬、培训材料费用等。
4. 员工福利费用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员工医疗保险费、员工社保费等。
5. 捐赠费用企业向公益机构或慈善组织等进行的捐赠所支付的费用。
6. 科研经费企业进行科学研究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科研设备购置费、科研项目经费等。
7. 会议费企业组织或参加会议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会议场地费、会议餐费等。
8. 差旅费用企业员工因公务差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
9. 设备购置费用企业购置生产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设备购买款项等。
10. 公司车辆折旧费用企业拥有的用于经营的车辆按照一定折旧率计算的费用。
11. 租赁费用企业为租赁办公场所或设备所支付的费用。
12. 债券利息支出企业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费用。
13. 货款损失企业因为货款无法收回而发生的损失。
14. 坏账损失企业因为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发生的损失。
15. 处罚款企业因违法行为受到的罚款所支付的费用。
16. 其他合理费用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合理费用。
合计:填写各项扣除费用金额后进行求和,得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总额。
以上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企业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应的费用填写于该明细表中。
请企业按照税法的规定,合理准确地填写扣除明细表,并保留相关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2019年修订)正文:----------------------------------------------------------------------------------------------------------------------------------------------------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发布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五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母公司代缴员工的社保费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母公司代缴员工的社保费可以在税前扣除吗社保费用是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雇主为员工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障费用。
在中国,社保费用的缴纳是雇主的法定责任,旨在保障员工的基本社会保险权益。
然而,对于母公司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代缴的员工社保费用,涉及到税法和社保法的相关规定,需要从法律层面来进行分析和解释。
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和社会保险法,我将从两个方面来解析这个问题。
首先,从个人所得税法的角度来看,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进行征收的税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等各种形式的工作报酬。
而社保费用是由雇主代为缴纳,不属于个人的实际收入。
因此,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母公司代缴员工的社保费用不能在税前直接扣除。
其次,从社会保险法的角度来看,社保费用是雇主为员工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障费用,旨在保障员工的基本社会保险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社会保险费是由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按照国家规定的费率和标准缴纳的。
可以看出,社保费用是由雇主承担的费用,与个人所得无关。
因此,在社保法的范畴内,母公司代缴员工的社保费用也不能在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定,母公司代缴员工的社保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
母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费率和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并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税法和社保法规定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母公司应该始终关注最新的法规动态,并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律师事务所的意见,以确保自身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
此外,母公司作为雇主,承担着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的义务。
除了法律规定的社保费用外,母公司也可以考虑为员工提供其他福利待遇,如商业保险、教育培训等,来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福利水平和工作满意度。
总之,在进行具体操作时,母公司应当遵守税法和社保法的相关规定,并与专业机构进行咨询,从而确保母公司和员工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罚金税前扣除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The flowers are not to bloom, but to bloom more brilliantly.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罚金税前扣除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罚金税前扣除主要规定了行政性罚款,不可税前扣除,其大多依据的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和强制性,如工商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对企业的罚款;经营性罚款,可税前扣除,主要是根据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等内容。
一、罚金税前扣除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罚金税前扣除主要规定了:行政性罚款,不可税前扣除,其大多依据的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和强制性,如工商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对企业的罚款;经营性罚款,可税前扣除,主要是根据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违约行为给予的惩罚,如违约金、银行罚息、诉讼费等。
罚款性质不同,税前扣除规定也不同。
滞纳金,税前扣除原则:仅规定“税收滞纳金”的滞纳金不可以税前扣除,其他税收滞纳金按照以下原则:产生的滞纳金“费用”可税前扣除,则其滞纳金可税前扣除;产生的滞纳金“费用”不可税前扣除,则其滞纳金不可税前扣除。
1.因以前月份少申报税款,向税务机关缴纳罚款及滞纳金,属于税收行政性罚款和税收滞纳金,不可以税前扣除;2.公司因没有按规定申报纳税,被主管税务机关处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可以税前扣除;3.因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被工商部门处罚款,属于税收行政性罚款和税收滞纳金,不可以税前扣除;4.向工商银行贷款,逾期归还款项,被银行加收罚息,属于经营性罚款,可以税前扣除;5.单位的司机因交通违章被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可以税前扣除;6.因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受到消防大队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可以税前扣除;7.因住房问题发生给酒店住宿客户赔款支出,属于经营性罚款,可以税前扣除,不需要取得发票,其中以与当事人双方签订的赔款协议及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8.与别的企业签订购货合同,因未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货款,进而给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属于经营性罚款,可以税前扣除,属于增值税性质的价外费用,应取得了相关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9.与别的企业签订购货合同,因在合同执行前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属于经营性罚款,可以税前扣除,属于不属于增值税性质的价外费用,其中以与当事人双方签订的赔款协议、相关合同、法院文书以及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10.办理丢失增值税发票挂失手续而产生的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可以税前扣除;11.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支付给员工的解除经济赔偿,属于经营性罚款,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12.企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行政处罚罚款,不可以税前扣除;13.缴纳社保滞纳金,因仅规定“税收滞纳金”的滞纳金不可以税前扣除,所以社保滞纳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税前扣除;14.发生工会经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残保金、河道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滞纳金,因仅规定“税收滞纳金”的滞纳金不可以税前扣除,所以上述滞纳金均可以税前扣除15.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平等主体之间经济合同违约产生的滞纳金均可以税前扣除,属于经营性罚款,例如,借款利息逾期偿还而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等可以扣除。
关于酌情减免社保险滞纳金的提案
提案背景:1. 社保缴纳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途径,但部分单位和个人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导致产生滞纳金。
2. 滞纳金是对延迟缴纳社保款项的一种惩罚,旨在促使单位和个人按时缴纳社保,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
问题分析:3. 目前,一些单位和个人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导致产生滞纳金,给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经济负担带来一定压力。
4. 目前滞纳金的标准和计算方式存在一些问题,一些特殊情况下单位和个人未能及时缴纳社保,对他们来说滞纳金的数额可能会超出他们的承受范围。
5. 社保滞纳金对一些小微企业和困难职工来说,可能成为沉重的经济负担。
提案内容:6. 酌情减免社保滞纳金是为了解决以上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9月30日前提出申请。
7.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给予减免,但应提供相应证据,由社保部门审核后给予减免。
8. 对确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减免或分期缴纳的方式,减轻其经济负担,促进其经济振兴。
提案意义:9. 酌情减免社保滞纳金,能够化解一些特殊情况下单位和个人因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而面临的经济困难,体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10. 酌情减免社保滞纳金,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11. 酌情减免社保滞纳金,体现了人性化管理的理念,有利于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团结力。
结语:12. 酌情减免社保滞纳金,对于解决一些特殊情况下单位和个人因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而面临的经济困难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关政策,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让更多单位和个人受益。
13.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在逐步增加。
社会保险作为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制度,其作用不可忽视。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单位和个人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导致产生滞纳金。
这给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生活和经济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困扰。
14.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目前对于社保滞纳金的标准和计算方式还存在一些问题。
在一个公司发放工资,在另一个公司代缴社保,个税申报能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费吗
在一个公司发放工资,在另一个公司代缴社保,个税申报能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费吗?
我在一个公司发放工资,但是在另一个公司代缴纳社保,个税申报能否扣除我个人承担的社保?企业所得税前能否扣除?
答复
1、你问的这个问题属于代缴社保、挂靠社保的问题,这种情况在现实中较为普遍。
2、不建议出现以上工资和社保分离的情况,因为各地税局执行口径可能不同,会造成个人承担的社保,不允许在工资薪金个税中税前扣除的风险。
3、一个公司发放工资,但是在另一个公司代缴纳社保,造成社保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没法税前扣除。
尽量做到人员、劳动关系、工资、社保四位一体,从而做到社保费在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前的合规扣除。
参考厦门税局答复
问:我司注册地在厦门,现有异地(外省)招录员工,在异地工作。
其社保关系不转移,还是在异地缴纳(由异地中介公司代缴,公司支付费用给中介)。
其工资由公司在厦门发放,并在厦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请问:
1、异地缴纳的社保费用中,个人承担部分,可否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2、异地缴纳的社保费用中,公司承担部分,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1-12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请在确认该笔支出真实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按规定执行。
社保地补应缴纳的滞纳金计入什么科目
社保地补应缴纳的滞纳金计入什么科目
社保地补应缴纳的滞纳金计入什么科目
社保缴费滞纳金,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滞纳金"科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营业外支出是指不属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应从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性期间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的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1。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缴申报表,这8个地方你都填报对了吗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缴申报表,这8个地方你都填报错了!错误一企业支付银行手续费填在哪一行?注:河北地区汇缴填报中,银行手续费可以填列在“佣金和手续费”一栏中。
好多会计填报在了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第6行:六、佣金和手续费了,这是错误的。
正确填报的地方错误二一家管理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收入填在哪一行?好多会计填报在了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第3行:1.销售商品收入了,这是错误的。
正确填报的地方错误三企业从工行贷款支付的利息支出填在哪一行?好多会计填报在了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8行:(六)利息支出了,这是错误的。
正确填报的地方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8行:(六)利息支出这是填报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从银行贷款的利息不需要填报纳税调整表。
错误四企业报销的业务招待费没有取得合规票据,填在哪一行?好多会计填报在了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5行:(三)业务招待费支出了,这是错误的。
正确填报的地方错误五企业取得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收益,填在哪一行?好多会计填报在了《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 105030)中了,这是错误的。
正确填报的地方《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本表反映纳税人发生投资收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
1、会计上规定: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税务上规定: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对比以上规定,会计和税法对投资收益确认的时间相同,不存在税会差异,因此汇算清缴无需填报A105030、A105000。
4、由于税法对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给予免税待遇,因此只需要填报A107011、A 107010申报表来反应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错误六企业发生了一笔对方不归还的应收账款10万元,虽然逾期三年了,但是并不符合税前扣除条件,填在哪一行?好多会计填报在了《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中并税前扣除了,这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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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7期
笔者在学习某税务局编写的《地税热点问题集锦》时,发现有这样一题:“问:企业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会保险费产生的滞纳金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答:不可以。
”
对此答案,笔者感到很惊讶。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税收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这不是已经明确地说明只有缴纳各种税款时产生的滞纳金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而在国家政策中,并没有规定企业缴纳各种规费产生的滞纳金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为了确认对错,笔者以企业财务人员的身份,先后向五家市级12366呼叫中心咨询。
答案有两个:一家答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四家答复 “不可以”。
四家回答“不可以”中,有两家给出的根据是一致的,即《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税收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因为社会保险费是由税务机关征收的,这就和税收一样,因此,产生的滞纳金就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有一家的根据是《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滞纳金相当于罚款,所以不可以扣除。
还有一家的根据是《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八)项规定:“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因为支付社会保险费的滞纳金与取得收入无关,所以不可以扣除。
那么,社保费的滞纳金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先看有关解释。
《企业所得税法释义》对“税收滞纳金”的解释为:税收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比例附加征收的。
纳税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缴纳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按照上述规定解
涉
税鉴证
社保费滞纳金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李霄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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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税款的,都属于税款的滞纳。
从该解释可知:税收滞纳金只是滞纳税款产生的滞纳金,而不包括规费滞纳产生的滞纳金。
对“罚款”的解释为: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而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税务等各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决定对行为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
从该解释可知: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
而滞纳金是一种执行罚,是当事人不及时履行他所不能代替履行的义务时,国家行政机关对其采用课以财产上新的给付义务的办法,也就是在经济上加重义务,促使其履行义务。
执行罚不同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法上的义务,而受到的行政制裁。
因此,滞纳金不属于罚款范畴。
对“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解释为,企业一些支出项目受到政策的限制,且无法一一列举,从总体上说,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都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实质上是指在《企业所得税法》制定时,还没有明显出现的某类与取得收入无关支出,或者说将来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各类支出,这时就无法一一列举出来,而以兜底,或者说概括的形式表述出来。
而社保费的滞纳金,从国家开始征收社保费时起就已经出现了,是早就存在的现象。
因此,社保费的滞纳金不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范畴。
笔者又向几家企业财务人员咨询:当企业发生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作纳税调增处理?多数人回答“社会保险费滞纳金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作纳税调增处理”,只
有少数人回答与之相反。
笔者认为,回答社会保险费滞纳金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人员,可能源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
注:该文已被2010年11月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废止。
)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罚金、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因为该项规定,只是说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而并没有单独指出税款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所以,这里的滞纳金应当包括税款和费款产生的滞纳金。
但是,自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后,滞纳金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只能是税款产生的滞纳
金,而不包括费款产生的滞纳金。
到目前为止,国家并没有下发对企业缴纳的各项规费产生的滞纳金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文件。
因此,不但是社会保险费的滞纳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家收取的其他规费,像工会经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
费等产生的滞纳金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作者单位:辽宁省新民市地方税务局
(责任编辑:王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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