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查处流程
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店面牌匾安全隐患自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店面牌匾安全隐患自查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同事: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户外广告店面牌匾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员工和市民的人身安全,现通知全体员工开展户外广告店面牌匾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一、背景介绍作为一家专业从事广告业务的公司,我们的户外广告店面牌匾遍布全市各个区域。
这些牌匾不仅是我们公司的形象展示,也代表着对社会公众的服务。
然而,近年来由于天气、设备老化等原因,牌匾出现了一些安全隐患,为了防患于未然,确保员工和市民的安全,我们决定开展此次自查行动。
二、自查的目的1.发现和排除各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2.确保牌匾的稳定性和耐久性,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3.保障员工和市民的人身安全,提升公司形象和声誉。
三、自查内容和要求1.牌匾基础设施检查:(1)检查牌匾的支撑结构和固定设施是否完好,如杆体、支架、螺丝等;(2)检查牌匾的地基是否稳固,排查地基沉降、破损等问题;(3)检查供电系统,确保供电正常稳定。
2.牌匾照明装置检查:(1)检查照明设备的电线是否有磨损、老化,确保电源能正常供应;(2)检查照明设备的固定安装是否稳固,避免因松动导致的事故;(3)检查照明设备是否清洁,避免积尘引发危险。
3.牌匾材料检查:(1)检查牌匾表面是否存在损坏、破裂的现象,确保完好无损;(2)检查牌匾背面是否存在腐蚀、锈蚀问题,及时予以修复;(3)检查牌匾材料的耐候能力,确保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使用安全性。
四、自查所需工具与流程1.自查工具:量具(尺子、卷尺、角尺等)、扳手、螺丝刀、手电筒等;2.自查流程:(1)组织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等;(2)分工合作:每个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自查工作;(3)实地检查:对各个牌匾进行逐一检查,做好记录;(4)问题汇总: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归纳为安全隐患清单。
五、自查整改1.按照自查清单,制定整改计划,并明确整改责任人;2.针对安全隐患,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和措施;3.加强与相关单位和专业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整改措施;4.整改完毕后,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做好相关记录。
户外广告专项拆除方案
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户外广告在城市形象、商业推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部分户外广告存在违规设置、破损老化、安全隐患等问题,严重影响城市容貌和居民生活环境。
为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升城市形象,保障市民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1. 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消除违规、破损、安全隐患。
2. 提升城市形象,营造整洁、有序、美观的城市环境。
3. 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三、工作范围1. 城市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居民小区周边等区域的户外广告。
2. 存在安全隐患、破损老化、违规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
四、工作步骤1. 宣传发动阶段(1)制定宣传方案,通过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广告等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2)召开动员大会,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
2. 摸底排查阶段(1)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对户外广告进行摸底排查。
(2)对排查出的违规、破损、安全隐患广告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台账。
3. 整改拆除阶段(1)根据摸底排查结果,制定整改拆除方案。
(2)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及时进行拆除或加固。
(3)对违规设置的广告,依法进行拆除或整改。
(4)对破损老化的广告,进行更换或维修。
4. 监督检查阶段(1)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拆除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拆除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五、保障措施1. 组织保障:成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和监督检查。
2. 资金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拆除整改工作。
3. 人员保障: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拆除整改工作。
4. 法律保障:依法依规进行拆除整改,确保拆除整改工作合法、合规。
六、实施时间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拆除整改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预期效果通过实施本方案,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形象,为市民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美观的生活环境。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户外广告行业秩序,保护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户外广告登记管理是指对在城市公共场所、交通干道及其他公共区域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登记、审批和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户外广告登记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是:依法、公开、公正、公平、高效。
第四条户外广告登记管理的主管部门为市政府供电公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具体负责广告登记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想要在城市公共场所、交通干道及其他公共区域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先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第六条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外广告注册登记申请表,广告设计图纸,广告内容,广告设置地点等。
第七条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并根据广告所在区域的规划、城市环境及安全等因素进行评估。
第八条申请人应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并提供拟设置广告的照片、尺寸、材料等技术资料,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和安装。
第九条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已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检查,确保广告的内容、形式、结构等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公共安全。
第十条未经登记或未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广告的发布,并要求缴纳罚款。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主管部门举报未经登记或未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主管部门应及时查处举报内容和取证。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主管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对于连续违规的户外广告,主管部门有权采取拆除、罚款、处罚等措施,并向社会公布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对之前已经存在的户外广告也适用,主管部门将有针对性地进行整顿。
第十五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主管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可以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户外广告行业,提高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
同时也能增加广告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户外广告管理办法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商业活动的日益繁荣,户外广告已经成为城市景观和商业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户外广告的无序设置和不规范管理也给城市形象和公共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维护城市容貌和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户外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
户外广告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场地、交通工具、公共设施等设置的广告,以及以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实物造型、充气装置、条幅、旗帜等形式发布的广告。
二、管理原则户外广告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安全美观、节能环保的原则。
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与城市景观和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
三、管理部门职责城市管理部门是户外广告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内容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广告。
交通运输、公安、规划、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四、规划与审批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明确户外广告设置的区域、路段、位置、形式、规格、色彩等要求。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广告设置方案、场地使用证明、广告内容审查证明等。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
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
五、设置要求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不得妨碍交通、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2、不得影响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3、不得损害城市容貌和城市景观。
4、不得利用行道树、路灯杆、电线杆等公共设施设置户外广告。
5、不得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户外广告。
拆除违规户外广告实施方案
拆除违规户外广告实施方案实施方案:1. 确定违规户外广告的范围和数量:首先,对每个地区的违规户外广告进行调查和清点,记录其具体位置、内容和数量,确保准确无误。
2. 制定拆除计划: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拆除违规户外广告的优先顺序和时间安排。
优先拆除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城市美观的广告,有限资源优先拨给重点区域。
3. 调配人力和物力:根据拆除计划,合理安排人力和物力资源。
将拆除人员分成多个小组,每个小组负责清理一个片区的违规户外广告。
同时,确保所需的拆除工具和设备能够及时供应。
4. 落实拆除工作安全措施:在进行拆除工作时,必须要考虑到人员的安全。
拆除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遵守操作规范,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5. 拆除广告及时性和彻底性:拆除作业应迅速进行,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对于大型广告牌等难以立即拆除的违规户外广告,可以采取封堵或加固措施,防止其继续对城市环境造成影响。
6. 监管与检查:拆除过程中,应进行监管和检查,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相关部门需对拆除工作进行巡查,及时纠正拆除不彻底或漏掉的违规户外广告。
7. 整改通报:拆除工作完成后,应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拆除结果,提醒公众关注并举报新出现的违规户外广告。
对于拒不整改或再度违规的广告主,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8. 完善管理措施:针对违规户外广告频繁出现的原因,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广告审批和管理的效率,加强执法力度,从源头上控制违规行为的发生。
9. 宣传倡导:通过媒体和社区等渠道,开展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倡导活动,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形成社会对违规户外广告的共识和监督。
10. 监测与评估:建立违规户外广告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拆除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策略,不断提高拆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2*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规范管理,改变我市目前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多、滥、杂”的现状,根据局关于开展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支队决定从202*年4月1日开始至9月31日止对中心城区的户外广告招牌进行整治,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为确保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
组长:安洪波副组长:肖燕飞、成雄高、谢新欣组员:喻富东、曾秋君、谭建武、付拥、刘湘平、蒋世雄、李世全、李国新、程健良、梁瑞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科,负责整治期间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成雄高同志兼任。
二、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行动的主要范围为娄底市中心城区。
先整治中心城区乐坪街、长青街、湘阳街、湘中大道、月塘街、娄星路、氐星路、新星路、吉星路“五横四纵”主要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和招牌,后整治中心城区小街小巷存在的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和招牌。
三、整治重点(一)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广告招牌;(二)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三未按审批要求设置和虽已审批但已超期的;(四)影响建筑物形象和风格,遮挡建筑物顶部有特色的无际轮廓线的;(五)空置、陈旧、画面破损、框架裸露、制作低劣,显亮功能不全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六)违反《娄底市城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标准》有关规定的各类广告、招牌、布幅、一店多匾。
四、整治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202*年月日202*年月日)在202*年月日前,支队会同广告办对户外广告(招)牌进行调查摸底,并依法认定、分类登记造册,上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拆除清单。
(二)自行整改阶段(202*年月日202*年月日)根据领导小组审定的户外广告(招)牌拆除清单,支队下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各违章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自行拆除整改。
市区户外广告及标识牌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市区户外广告及标识牌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市对城区户外广告进行了集中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城市环境进一步净化。
但是,目前城区内仍存在大量设置时限过期、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特别是还存在许多设置时限过长,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城市形象。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根据《X省城市管理导则》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2010)、《X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确定开展市区户外广告及标识牌(以下简称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的“看到城市建筑天际线、恢复城市建筑原貌”为目标,以城市主次干道为整治重点,以“清理整治、升级改造、规范提高”为原则,对市区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
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形成“科学规划、设置标准、管理规范”的管理体系,把户外广告打造成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
二、整治内容(一)整治范围:X市规划区范围内。
(二)整治内容:所有形式的户外广告,重点是主次干道两侧、商业区(商业街、步行街)、重点地段(公园、广场、车站周围)、四环两侧、城区出入口及高速公路两侧范围内广告,包括各种立柱式、楼顶、墙体、人行道广告;LED广告、门头招牌、标识牌;果皮箱、护栏广告、车体广告;条幅、气球、拱门、小旗子等软体广告;公共设施、建筑物及门窗玻璃上张贴的文字、图案等小广告。
三、责任分工及整治任务(一)立柱广告、落地式广告等大型户外广告。
对不符合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要求、无审批手续和设置时限超期的,依法予以拆除;对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影响观瞻的,限期进行整改。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路局、市铁路局、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滨城区政府、X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墙体广告、楼顶广告、围墙围挡广告等。
对不符合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要求、无审批手续及设置超期的,依法予以拆除;对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影响观瞻的,限期进行整改。
户外广告审批流程
户外广告审批流程:
申请人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户外广告内容审查、审批的文件及复印件一份(设置除门店招牌外的大型户外广告提供),场地或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等使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设置除门店招牌外的大型户外广告),全彩户外广告效果图一份到广告科审核、并填写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或临时宣传促销审批表、依次报市容大队(审核经营场地是否符合标准、环卫费是否已交)、广告科(审核广告材质、规格、户外广告资源是否缴纳等)、袁局、庄局审批。
广告收费:统计表格需要录入广告牌编号、广告内容、路段名称、广告牌长、高、面及面积、收费标准、缴费金额、缴费时间、实际缴费金额、票据编号、收费人员、备注。
系统要求:在录入广告牌编号、广告内容、广告类型、路段名称、长、高、面后,根据录入的广告类型确定收费标准,能自动计算出广告牌面积(长*高*面)和缴费金额(面积*收费标准)。
能统计各路段及全县的广告牌数量、面积、缴费金额和实际缴费金额,能统计汇总各路段及全县的已收费、未收费情况,通过输入关键词(如广告内容、票据单号),查询相关的广告牌及广告收费情况。
户外广告设置办理规定
户外广告设置办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创造整洁的市容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两江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两江市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技术标准》等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户外广告设置及相关的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职责划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负责本市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工作。
(一)行政审批科职责:负责对户外广告设置申请的受理、初核及证书的发放工作。
(二)市政公用科职责: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督查支队的日常巡查工作和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技术认定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三)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职责:对户外广告设置备案申请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督查支队报送的未批先设的户外广告进行技术认定,认定结果及时反馈市局市政公用科、行政审批科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督查支队。
(四)宣传教育科职责:将办理的户外广告情况在市执法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情况及时告知市政公用科和市城市管理技术保障中心。
(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督查支队职责:负责对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和石拐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日常巡查,依法查处:①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单位或个人;②无、或未按时限提供安全检测报告和安全台账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单位或个人;③未按要求发布公益广告画面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单位或个人等。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督查支队按要求及时将查处核实情况汇总后报送市局市政公用科。
未提供安全检测报告和安全台账、未按要求发布公益广告的设置单位或个人及时告知行政审批科,由审批科纳入企业征信系统。
(六)未批先设的户外广告:1.其符合设置要求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督查支队依法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办设置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依法对其进行查处;2.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包括拆除或重做等),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广告监察检查制度范本
广告监察检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广告监察检查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广告市场健康发展。
第四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广告监察检查工作。
二、广告审查第五条广告主应当对其发布的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
第六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广告。
第七条广告中涉及的产品、服务、技术等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含有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三、广告监测第八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对广告内容、广告发布渠道、广告行为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监测内容包括:(一)广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二)广告发布渠道是否合法;(三)广告行为是否涉嫌欺诈、虚假宣传等;(四)其他需要监测的内容。
四、查处违法行为第十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对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可以依法公布行政处罚信息。
第十二条有关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违法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二)查阅、复制违法当事人的有关文件、资料;(三)查封、扣押违法物品;(四)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行处罚。
五、信用体系建设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广告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第十四条鼓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户外广告摸底排查制度范本
户外广告摸底排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公共设施等公共场所,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广告。
第三条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的摸底排查工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户外广告安全、有序、美观。
第四条户外广告摸底排查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摸底排查内容第五条户外广告摸底排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户外广告设置的位置、面积、形式、内容、载体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二)户外广告的设置是否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三)户外广告的维护、保养情况,是否保持整洁、完好;(四)户外广告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备案;(五)其他需要摸底排查的内容。
第六条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户外广告摸底排查工作台账,对排查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更新。
三、摸底排查程序第七条户外广告摸底排查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排查方案。
各级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户外广告摸底排查方案,明确排查范围、排查内容、排查时间等;(二)开展排查。
各级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力量,按照排查方案进行实地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三)汇总排查情况。
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对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排查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四)督促整改。
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整改,对不符合设置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督促设置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整改;(五)跟踪落实。
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监督管理第八条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管理,依法依规办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
第九条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户外广告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户外广告设置和使用中的问题。
户外广告牌审批流程
户外广告牌审批流程在城市的街头、高速公路旁以及商业区,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形式的户外广告牌。
这些广告牌不仅可以有效地传达商业信息,还可以丰富城市的景观。
然而,由于户外广告牌的特殊性,其审批流程也相对繁琐。
下面将介绍户外广告牌审批流程的相关内容。
首先,申请人需要向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一般包括广告牌的设计图纸、广告内容、广告位置、广告牌材料等相关信息。
这些材料需要清晰、准确地展示广告牌的规格、尺寸、颜色、文字内容等。
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交广告牌所在地的土地证明、产权证明等相关证件。
其次,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的重点主要包括广告牌的位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广告牌的外观是否与周围环境协调、广告内容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
审查结果将直接影响广告牌是否能够获得审批通过。
如果申请材料存在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将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接着,经过审查通过的广告牌申请将进入公示阶段。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会在广告牌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15天。
公示的目的是让周围居民和相关利益方了解广告牌的位置、内容,以及对广告牌的意见和建议。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将认真对待每一份异议,并依法处理。
最后,经过公示期并处理完相关异议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将对广告牌进行最终审批。
如果广告牌符合相关规定,且未收到重大异议,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将颁发广告牌审批证书,申请人可以按照审批证书的规定进行广告牌的制作和安装。
总的来说,户外广告牌审批流程包括申请材料提交、审查、公示和最终审批这几个关键环节。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准备申请材料,并积极配合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审查工作。
同时,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也需要依法依规对广告牌申请进行审查和处理,确保城市的广告环境整洁有序。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让大家更加了解户外广告牌审批流程的相关内容,为城市的规划和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市场秩序,保障广告产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品、服务等广告的户外广告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出现在室外公共场所的广告,包括海报、电子幕墙、固定灯箱、LED广告牌、封装式广告牌、翻转广告牌、候车亭广告和公交车等交通工具上的广告。
第四条国家广告主管部门及其职能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授权管理第五条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发布关于“禁止性广告”管理规定,并收回相关广告审批机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的户外广告管理细则,并设立管理机构及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七条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并负责对户外广告的安装、维护、改造和拆除等管理工作。
第八条海报营业部、公交营业部、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其所管理的广告进行管理,并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广告信息。
第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在经营场所外张贴、张贴违规广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依法对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第三章广告审批与安装第十条开业、促销类广告除了政府或政府认可的机构之外,必须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各类广告必须经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符合审批标准后方可安装。
第十二条户外广告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地方规定及安全规范,必须采用标准合格的广告材料和设备,防火防盗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广告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监测和技术评估,严厉打击违规安装行为,确保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四条各地政府应当进行城市规划,综合考虑城市形象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在指定广告地点时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原则,保护市容市貌。
第十五条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对广告路线、广告内容、广告数量、广告形式、广告材质等加以限定和规范。
第十六条广告牌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要求和程序,经过申请、审批、监督和验收后,方可进行安装。
违规招牌的处置流程
违规招牌的处置流程
违规招牌的处置流程通常如下:
1.发现违规招牌:市政部门、城管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公安
部门或市民举报等途径,会发现违规招牌存在。
2.调查取证:有关部门会对违规招牌进行调查取证,包括拍照、录像等手段,以收集证据。
3.责令整改通知:有关部门会向违规招牌的经营者发出责令整
改通知,要求立即整改,限定整改期限。
4.整改期限内整改:经营者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需拆除违规
招牌或进行合规的修改。
5.复核验收:整改完成后,有关部门会对拆除或修改后的招牌
进行复核验收,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6.监管及处罚:如果经营者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
不合规,有关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例如罚款、暂停营业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违规程度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具体的处置流程会受当地法律法规的影响。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
学校户外广告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户外广告管理,保障校园环境整洁、美观,维护学校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校园内所有户外广告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楼顶广告、墙面广告、宣传栏、广告牌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的日常巡查、维护和拆除。
3. 学校保卫部门负责对校园内户外广告的安全进行监管。
4.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学校办公室、后勤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工作。
四、户外广告设置要求1. 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低俗、暴力等不良信息。
2. 广告内容应积极向上,体现学校形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 广告形式应美观大方,与校园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校园景观。
4. 广告设施应安装牢固,符合安全标准,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五、户外广告审批流程1. 申请人向学校办公室提交广告申请,包括广告内容、形式、位置等。
2. 学校办公室对广告申请进行审核,如符合本制度规定,则予以批准。
3. 广告设置单位在获得批准后,按照规定进行广告设置。
4. 广告设置单位在设置广告前,应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备,确保广告设施安全。
六、户外广告维护与拆除1. 广告设置单位应定期对广告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广告内容清晰、完好。
2. 广告设施出现破损、脱落等安全隐患时,广告设置单位应立即进行修复或拆除。
3.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发现户外广告存在安全隐患时,应通知广告设置单位及时处理。
4. 广告设置期满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拆除的广告,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拆除。
七、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学校将依法予以查处,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拆除广告设施等。
2.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学校户外广告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提升学校形象。
强制拆除违规广告牌的合法处置流程图
强制拆除违规广告牌的合法处置流程图
1. 检查和确定广告牌的违规情况
- 监管部门收到投诉或发现违规广告牌时,首先进行现场调查和检查。
- 确定广告牌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例如位置不当、尺寸超标、未经审批等。
- 记录违规广告牌的详细情况和相关证据。
2. 发出违规通知书
- 监管部门向广告牌所有人或运营商发出书面通知,明确违规情况和要求拆除的期限。
- 通知书应包含违规广告牌的具体位置、违规行为描述、法律依据和相应法规。
3. 拆除通知期限截止后的处理措施
- 如果广告牌所有人或运营商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拆除违规广告牌,监管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
- 发出罚款通知书,并要求支付相应的违规处罚款项。
- 委托拆除单位进行强制拆除,由其负责拆除和清理工作,并计算拆除费用。
- 违规广告牌所有人或运营商应承担拆除费用和相应的行政处罚。
4. 拆除后监督检查
- 监管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拆除后的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广告牌已被彻底拆除并清理。
- 进行拆除后现场照片和证据的记录。
5. 违规广告牌的处理记录和归档
- 监管部门将维护违规广告牌的处理记录,包括拆除通知书、罚款通知书、拆除合同、费用清单等。
- 这些记录将归档保存,作为违规广告牌的有效证据。
6. 宣传和教育
- 监管部门将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向市民和广告牌所有人传达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政策。
- 增加对违规广告牌的监督力度,加强违规广告牌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注意:以上流程图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
户外广告及招牌设置审批监管工作的实施办法
户外广告及招牌设置审批监管工作的实施办法按照成都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户外广告及招牌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范围全市各乡镇(街道)行政区域。
二、落实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审批及监管主体责任(一)市规划局负责编制全市户外广告及招牌总体规划;(二)市城管局负责全市本级管辖范围内户外广告及招牌设置的审批和管理;(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及招牌的日常监督和巡查;(四)户外广告及招牌设置单位或业主负责户外广告及招牌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五)公安、交通、市场质量监管、建设、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户外广告及招牌进行行业监督管理。
三、严格户外广告和招牌审批管理(一)严格执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1.城区范围内临城市道路和公共开敞空间,以及利用建(构)筑物作为载体设置户外广告的,应符合《都江堰市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2.除公共汽车候车亭和停靠站点牌(桩)外,不得审批利用信息亭、电话亭、客运出租车停靠站点牌等其他地面市政设施设置户外广告。
不符合规划现状,已附设于市政设施的户外广告、公益广告到期后,不得再审批设置。
3.《规划》出台前原批复设置的户外广告,超过户外广告法定设置期限的,其中不符合现行《规划》要求的不再办理延期设置审批,不得继续设置;符合现行《规划》要求的,应依据《规划》和《成都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重新办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
(二)规范招牌设置审批1.招牌设置审批应按照“一街一式”的原则,招牌的大小尺寸应符合《成都市招牌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技术要求,不得审批楼顶、占用公共道路、占用公共绿地、挑(伸)出式、依附违法构(建)筑、封闭门窗等形式的各类违规招牌。
2.招牌审批原则上按照“一店一招”的要求,位于道路交叉路口、临多条道路的,可以在不同临街立面各设置风格统一的招牌。
3.除临街底层经营性用房外,二楼以上多个经营单位共用同一建筑物设置招牌的,应当由该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建筑物外立面,统一规划组合式招牌位置,高度不得超过20米,并符合建设部门有关建筑立面管理的要求。
户外广告牌检测实施方案
户外广告牌检测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户外广告牌已经成为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户外广告牌的数量庞大和分布广泛,监管和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
为了保障广告牌的安全和城市的整体形象,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的户外广告牌检测实施方案。
二、检测内容1. 结构安全性检测:包括广告牌支撑结构的稳定性、耐久性等方面的检测,以确保广告牌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不会出现倒塌或损坏的情况。
2. 广告内容合规性检测:对广告牌上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广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含有违法、虚假或不良信息。
3. 光照度检测:检测广告牌周围的光照度,以确保广告牌在夜间能够清晰可见,同时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过大的光污染。
4. 环境影响评估:对广告牌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包括噪音、视觉影响等,以确保广告牌对周围居民和交通的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三、检测流程1. 提前通知:广告牌所有者提前通知检测机构,确定检测时间和地点。
2. 检测准备:检测机构准备相关设备和工具,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3. 检测过程:对广告牌进行结构安全性、内容合规性、光照度和环境影响等方面的检测。
4. 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广告牌所有者。
5. 处理意见:根据检测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广告牌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四、检测标准1. 结构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 广告内容合规性:符合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虚假广告、违法信息等内容。
3. 光照度: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过大的光污染。
4. 环境影响:不得对周围居民和交通造成过大的噪音和视觉影响。
五、检测机构1. 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检测机构,确保检测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 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保证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六、后续管理1. 对于通过检测的广告牌,应定期进行检测复查,确保广告牌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户外广告检查细则
高速公路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查细则一、总则为更好地对高速公路广告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广告设施正常运营,把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实处,规章制度切实可行。
按照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检查对象检查对象为高速公路广告牌及广告经营单位。
三、检查职责与内容(一)对广告经营单位的检查。
1.督促、检查广告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自检管理制度,建立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联系人。
2.广告经营单位每半年(6月末和12月末)对所经营的广告牌全面细致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将安全检查报告递交我公司。
3.针对建设、使用5年以上的广告牌,广告经营单位每两年必须向本公司递交一份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安全鉴定报告。
4.要求广告经营单位每两年对广告牌至少进行一次防腐处理(刷漆)。
(二)对广告牌的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见六.安全检查分类及检查项目。
四、检查记录与告知(一)认真填写《日常巡检记录表》或《专项检查记录表》。
(二)对不符合日常巡检要求的广告牌,给予电话告知。
(三)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广告牌,或电话告知后未采取处理措施的广告经营单位,必须下达《高速公路路牌广告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安全检查人员(一)安全检查工作由公司专职安全检查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二)检查人员在高速公路上安检时,必须严格按照高速公路安全管理规定停放车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三)临时聘用人员,与其签订安全协议,在检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高速公路作业的规章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安全检查分类及检查项目安全检查分日常巡检、专项检查、临时检查、联合大检查四种。
(一)日常巡检检查项目及周期1.检查广告牌主立柱是否发生倾斜。
2.检查主体结构(头部)是否变形、锈蚀程度。
3.检查是否有铁皮脱落、画布破损等情况。
4.检查广告牌造型、设置高度、方向是否私自改变。
5.检查广告牌整体颜色及外观设置是否与高速公路标志牌有明显的区别。
6.检查照明设备、电缆线是否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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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发现 投诉举报 上级交办
立
案
现场勘查笔录、拍照取证、下发调查通知书(给当事人 3-7 天合理时间)
询问笔录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处理审批
拆除 并处罚款
涉及听证
听证告知书 下发限期拆除户外广告设施通知书 (给当事人 3-7 天合理时间)
下发催告书 (给 3-7 天合理时间)
行政处罚告知书
案件处理审批
行除公告,并附公告照片 当事人自觉履行 强制拆除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下发 6 个月后) 当事人不履行,6 个月 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结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