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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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司法考试是一项重要的选拔和评估法律人才的考试,被广泛认可为法律从业者的入行门槛。

而其中的卷三是司法考试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律实务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本文将就司法考试卷三的一些典型题目进行分析和给出参考答案,供考生参考。

一、刑事辩护策略刑事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辩护律师的策略和技巧直接关系到被告的权益和案件的结果。

在刑事辩护中,律师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

比如,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认罪辩护策略,争取较轻的刑罚;而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否认犯罪或质疑证据的策略,争取无罪判决。

此外,律师还可以通过调查取证、辩论等手段来强化辩护策略。

二、民事赔偿标准民事赔偿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内容,涉及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确定民事赔偿标准时,应该根据损失的具体情况、责任的大小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民事赔偿包括经济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

在经济损失赔偿方面,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痛苦程度和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适当赔偿。

三、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是行政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和法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之前的一种救济方式。

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申请人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机关应该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复议,并作出复议决定。

如果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程序的目的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

四、证据收集与保全证据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结果。

在证据收集和保全过程中,应该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通过调查取证、询问犯罪嫌疑人、搜查等方式收集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通过举证、调查取证等方式收集证据。

此外,为了保全证据,可以采取封存、扣押等措施,防止证据被破坏或篡改。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919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919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919 单项选择题第1题:必成公司与明合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必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明合公司赔偿因提供不合格质量设备给自己造成的原材料损失90万元。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明合公司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有关法院已受理对明合公司的破产案件。

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A.诉讼终结B.缺席判决C.延期审理D.中止诉讼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受理法院应先等待有关法院对明合公司的破产案件作出判决后,再继续审理,故应先中止诉讼。

第2题:以下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公司章程中应当写明实际控制人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是公司的股东C.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D.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以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实际控制人《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章程必须写明实际控制人,因此A不对;《公司法》第217条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因此B正确;第16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C正确;《公司法》只规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的消极任职资格,没有规定实际控制人不能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因此D正确。

第3题:李某与沈某经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李某欲提起上诉,遂向律师咨询,律师的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是不能上诉的B.如果要上诉应当在法庭宣判后15日内提起C.提起上诉可以直接向二审法院提交上诉状D.如果你在接到判决书时已经明确表示上诉,并在送达回证上予以记载,即已经提起上诉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上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23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23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23 单项选择题第1题: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

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

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王某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

张某的子女得知后,十分痛苦,并将王某诉至法院。

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王某的行为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应受道德谴责,但不应承担法律责任B.由于张某已死亡,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故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C.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D.王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身体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应选项为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本案的情形符合该解释第三项规定,张某的子女作为张某的近亲属对王某非法侵害张某遗体的行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因墓地的损害而遭受的财产损失亦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因此正确[答案]为C第2题:周某和吴某于1990年结婚后,生育一个儿子周甲。

1994年,夫妻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周甲随母吴某共同生活。

周某离婚后未再婚。

吴某与王某再婚后,与周甲一起生活。

期间,吴某对周甲的活动控制很严,外出(包括上学和放学)均进行护送和接送,严禁周某接近周甲。

由于周某看望周甲遭到吴某的阻止,双方发生纠纷。

对本案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周某因离婚而丧失了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B.周某并不因离婚而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但因周甲与吴某共同生活,吴某有权拒绝周某对周甲的探望C.周某并不因离婚而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吴某也无权拒绝周某对周甲的探望D.周某是否丧失监护人资格以及是否有权探望周甲,取决于周甲是否同意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应选项为C。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精选试题及答案1.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

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

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

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修理,因郑某不付修理费与朱某发生争吵,张某方知原委。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拾得遗失物、物权请求权。

《物权法》第107条规定,全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据此可知,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遗失物无论辗转于何人之手,全部权人都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但理论上通说认为主见返还原物请求的对象是现实占有人。

本案中的现实占有人是朱某,李某、王某与郑某都不是遗失物的现实占人。

因此,张某只能请求朱某返还手表,请求李某、王某、郑某返还手表的话,将无法实现目的。

2.甲与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商定租期5年。

半年后,甲将该出租房屋出售给丙,但未通知乙。

不久,乙以其房屋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出售房屋无须通知乙B.丙有权依据善意取得规章取得房屋全部权C.甲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但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D.甲出售房屋应当征得乙的同意【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选项A、D错误。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据此可知,甲出售房屋之前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乙。

2023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详解

2023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详解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三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种对旳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有关民事权利旳表述哪一种是错误旳?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C.债权祈求权不具有排他性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答案及解析】:D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旳排他性支配并享有其利益旳权利。

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属于支配权。

祈求权是特定人得祈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旳权利。

债权是经典旳祈求权。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达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旳权利。

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形成权。

2.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作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作权利,也不承担合作债务。

下列选项哪一种是对旳旳?A.丙退伙后对原合作旳债务不承担责任B.丙退伙后对原合作旳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丙退伙后对原合作旳债务承担补充责任D.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作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答案及解析】:B 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作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作人退出合作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作债务旳,退伙人对原合作旳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作债务旳,对其参与合作期间旳所有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3.甲企业常常派业务员乙与丙企业签订协议。

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企业公章旳协议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旳丙企业签订一份协议,并按照一般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

对此甲企业并不知情。

丙企业规定甲企业履行协议,甲企业认为该协议与己无关,予以拒绝。

下列选项哪一种是对旳旳?A.甲企业不承担责任B.甲企业应与丙企业分担损失C.甲企业应负重要责任D.甲企业应当承担签约后果【答案及解析】:D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旳代理。

表见代剪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有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旳效果。

4.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3年。

最新国家司法考试《三卷》参考答案已公布

最新国家司法考试《三卷》参考答案已公布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参考答案已公布16.A.乙公司依法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之前,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未生效B.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合同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C.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D.如该专利申请因缺乏新颖性被驳回,乙公司可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请求解除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17.A.甲展览馆许可乙博物馆异地重建完全相同的雕塑B.甲展览馆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C.个体户冯某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D.游客陈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对雕塑拍照纪念18.A.侵犯了主办方对篮球比赛的著作权B.侵犯了篮球运动员的表演者权C.侵犯了舞蹈演员的表演者权D.侵犯了主办方的广播组织权19.A.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仿冒注册商标B.丙公司可继续销售“山叶”小轿车C.丙公司应赔偿甲公司损失100万元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对丙公司进行罚款处罚20.B.甲依据无因管理只能向乙主张医疗费赔偿,因乙是房屋所有人C.甲依据无因管理只能向丙主张医疗费赔偿,因丙是房屋实际使用人D.甲依据无因管理不能向A公司主张医疗费赔偿,因甲欠缺为A公司的利益实施管理的主观意思21.A.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李某承担,黄某承担补充责任B.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甲公司承担,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C.甲公司与乙公司应对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对王某的赔偿责任承担应采用过错责任原则22.A.欣欣医院构成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B.欢欢的继承人可继承欣欣医院对欢欢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C.洋洋的行为侵犯了欢欢的名誉权D.欢欢的母亲可以欢欢的名义对洋洋提起侵权之诉23.A.甲与乙离婚时,乙无权请求将门面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B.甲与丁的协议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共同财产C.如甲、丁离婚,有关医疗费按借款协议约定处理D.如丁不同意甲支付医疗费,甲无权要求分割共有财产24.A.乙B.丙C.丁25.A.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B.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C.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D.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6.A.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继承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B.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C.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D.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27.A.在严某认缴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后,公司即须签发出资证明书B.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C.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以及其他股东的姓名、各自所缴纳的出资额D.出资证明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有价证券28.A.可同时提起清算公司的诉讼B.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C.可将其他股东列为共同被告D.如法院就解散公司诉讼作出判决,仅对公司具有法律拘束力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去B.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C.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D.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30.A.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B.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C.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D.贾某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1.A.取回权的行使,应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B.乙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则其取回权即归于消灭C.管理人否认乙公司的取回权时,乙公司可以诉讼方式主张其权利D.乙公司未支付相关运输、保管等费用时,保管人可拒绝其取回该仪器32.A.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B.任何类型的票据都必须能够进行转让C.票据的效力不受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行为的影响D.票据行为的方式若存在瑕疵,不影响票据的效力33.B.船舶建造完成后,须办理船舶所有权的登记才能确定其所有权的归属C.船舶不能成为共同共有的客体D.船舶所有权不能由自然人继承34.A.谢某代签字,应由谢某承担保险责任B.甲公司承保错误,无须承担保险责任C.何某已经交纳了保险费,应由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D.何某默认谢某代签字有过错,应由何某和甲公司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35.A.检察监督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D.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36.A.法院主动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B.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C.法院为下落不明的被告指定代理人参加调解D.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当事人之间的民间纠纷37.A.当事人以欺骗的方法形成不正当诉讼状态B.证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言C.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予采信D.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任意进行取舍或否定A.被告以袁某是原告的近亲属为由申请其回避,法院应批准B.袁某在庭上的陈述是一种法定证据C.被告可对袁某进行询问D.袁某出庭的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39.A.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的民事诉讼,都应由军事法院管辖,体现了专门管辖的原则B.中外合资企业与外国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应由中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司法主权的原则C.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授予部分基层法院专利纠纷案件初审管辖权,体现了平衡法院案件负担的原则D.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体现了管辖恒定的原则40.A.应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B.应开庭审理,但经过赵洪和陈海的书面同意后,可书面审理C.应当庭宣判D.应一审终审41.A.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应中止原裁判的执行B.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确认原审裁判错误的确认之诉C.第三人撤销之诉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管辖,但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当事人为公民的案件,应由原审法院管辖D.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包括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A.向张某送达举证通知书B.向张某送达缺席判决书C.向海斯送达举证通知书D.向海斯送达缺席判决书43.A.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B.租赁合同无效C.自己无支付能力D.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44.A.由于本案标的金额巨大,且具有涉外因素,银行应向W市中院提交书面申请B.本案的被申请人只应是债务人甲公司C.如果法院经过审查,作出拍卖裁定,可直接移交执行庭进行拍卖D.如果法院经过审查,驳回银行申请,银行可就该抵押权益向法院起诉45.A.经过公证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B.经验法则可验证的事实都不需要当事人证明C.在法国居住的雷诺委托赵律师代理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其授权委托书需要经法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法国使领馆认证后,方发生效力D.证明责任是一种不利的后果,会随着诉讼的进行,在当事人之间来回移转46.A.支付令不能留置送达,法官的送达无效C.陈某的异议并未否认二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因而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D.法院应将本案转为诉讼程序审理47.A.由于原判已被撤销,一审中的审判行为无效,保全措施也应解除B.由于原判已被撤销,一审中的诉讼行为无效,法院必须重新指定举证时限C.重审时不能再适用简易程序,应组成合议庭,李法官可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重审D.若重审法院判决甲胜诉,乙再次上诉,二审法院认为重审认定的事实依然错误,则只能在查清事实后改判48.A.书证B.鉴定意见C.勘验笔录D.电子数据49.A.向执行法院申请复议B.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C.向执行法院提起异议之诉D.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50.A.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B.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D.缺席判决二、多项选择题。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010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010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010 单项选择题第1题: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此时支付令效力如何?A.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B.自行失效,债权人可申请复议一次C.自行失效,债权人即为原告人,债务人即为被告人,法院按普通程序继续审理D.暂不生效,待审查书面异议后,人民法院再作出决定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92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由此A项正确。

《民诉意见》第221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

”D项错误。

BC项没有法律依据。

第2题:甲在清理父亲的遗物时发现一块顽石,误认为其父所有,遂将雕刻成石雕,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乙。

后丙向甲索要该石时,方知道该顽石系丙借给其父观赏的。

该石当时价值1万元,双方就返还该石发生纠纷,丙诉至法院。

石雕的所有权应归谁?A.丙B.甲C.乙D.丙和乙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形成一种不能分离的新的财产,如果要恢复原状则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确定这个新物的所有权的归属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三种形式。

本案中,甲误以为该石为其父所有而进行雕刻。

形成的石雕为加工物,该加工物石雕价值显然大于原材料石的价值,因此,以归加工人所有为宜。

但加工人甲取得该加工物的所有权后,应给材料所有人丙1万元的价值补偿。

依民法原理,财产所有人可以对该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本案中,甲对该石雕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可以依法处分该石雕,乙与甲所订立的买卖该石雕的合同由于双方均具有缔约能力,其意思表示真实,且买卖标的物石雕属法律上的自由流转物,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汇编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汇编

1、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协议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

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消仲裁裁决。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对的的?A. 法院对撤消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B. 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C.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D.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对的答案】:D2、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A. 普通程序B. 二审程序C.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D. 小额诉讼程序【对的答案】:A,B3、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合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

关于本案的解决,下列哪一说法是对的的?A. 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B. 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C. 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D. 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对的答案】:4、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规定乙补偿。

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派,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B. 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C. 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D. 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对的答案】:D5、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落下帷幕,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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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1 某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在甲网站发表题为“天堂向左”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人《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

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A. 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B. “天堂向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C. 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D. 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

构成侵权行为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C。

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在作品上标记姓名。

以真实反映作品和作者之间的“血缘”联系,既是对作者创作行为的尊重,也是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的保障。

具体内容包括: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决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决定署名的顺序;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禁止他人假冒署名。

特别注意:不署姓名也是行使署名权的方式之一.不等于没有或放弃署名权。

由此可知,该诗人将自己创作的名字署名为“漫动的音符”完全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是一种合法的行为,A选项说法错误。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具体包括决定作品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

“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条件。

发表权的特点: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同一作品不存在再次甚至反复行使发表权;当该诗人将自己创作的诗作在甲网站以“天堂向左”为题发表的时候,其发表权已经行使完毕,故B选项说法错误。

《著作权法》第23条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司法考试《卷三》考试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考试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考试真题及答案司法考试《卷三》考试真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薛某驾车撞死一行人,交警大队确定薛某负全责。

鉴于找不到死者亲属,交警大队调处后代权利人向薛某预收了6万元赔偿费,商定待找到权利人后再行转交。

因一直未找到权利人,薛某诉请交警大队返还6万元。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薛某是义务人,但无对应权利人,让薛某承担赔偿义务,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B.交警大队未受损失而保有6万元,形成不当得利,应予退还C.交警大队代收6万元,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与薛某形成合法有效的行政法律关系,无须退还D.如确实未找到权利人,交警大队代收的6万元为无主财产,应收归国库2.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的孩子小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张某依约向李某支付了10万元。

李某收养小张1年后,因小张殴打他人赔偿了1万元,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议并要求张某赔偿该1万元。

张某同意解除但要求李某返还10万元。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B.李某应对张某承担违约责任C.张某应赔偿李某1万元D.李某应返还不当得利3.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前者印制的标准格式《货运代理合同》上盖章。

《货运代理合同》第四条约定:“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乙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

”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红在合同尾部签字。

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并要求此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蓝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李蓝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抗辩事由,下列哪一表述能够成立?A.第四条为无效格式条款B.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第四条处签字C.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仅代表乙公司的行为D.李蓝并未在合同上签字4.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组织员工捐款20万元用于救治宗某。

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答案及解析

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答案及解析

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答案及解析1、【司法部答案】:D【考点】:基金会法人的设立及变更程序【解析】: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基金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二)设立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规定,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征得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尽管本题中,甲是基金会的创始人和出资人,乙是法定代表人,但二人均无权决定改变其宗旨和目的。

因此AB两项错误。

尽管该基金会是由家庭财产捐资设立,但设立后该财产即属于基金会法人财产,其变更宗旨和目的不需经家庭成员决定,因此C项错误。

根据上述规定,改变宗旨和目的属于变更基金会章程载明事项和登记事项,因此需按程序进行申请和报批。

因此D项正确。

2、【司法部答案】:C【考点】:合同的变更与撤销【解析】:《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据此,甲可要求变更合同即减少价款,因此B项说法正确。

如果甲请求变更,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因此A项说法正确。

甲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应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变更或者撤销的裁决时该合同即被变更或者撤销,而非当事人致函到达对方后即被撤销,因此C项说法错误。

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D项说法正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5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5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5单项选择题第1题:关于调解书,正确的是( )A.法院应裁定C村拒收调解书的理由不成立B.法院应重新进行调解C.AB两村与化工厂达成的调解协议无效D.AB两村与化工厂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3条第2款规定: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所以,AB两村与化工厂达成的调解协议.第2题: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

设若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陈某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为我国法律所禁止或无效?( )A.未经万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B.未经万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万元出售给本企业C.未经万某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万元D.未经万某同意聘用其妻为企业销售主管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个人独资企业的委托管理。

本题中,A、C选项均为超越授权范围的交易行为,但第三人为善意第三人,故该交易行为有效。

B选项违反了法律的禁止规定。

D选项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规定,不为无效。

参考《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第20条规定。

第3题: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规定了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期限,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A.举证期限一经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不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但只允许延长一次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延长举证期限后,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多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但自第二次申请起,是否准许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涉及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举证期限问题。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161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161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161 单项选择题第1题:下列情形,可以在甲、乙之间形成民事法律关系的是:______A.甲毕业后,经过多轮面试,成功被乙公司录用,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B.甲发明了无人驾驶汽车,申请专利后被乙专利行政管理机关授予专利权C.甲到朋友家作客,朋友在乙超市购买的微波炉存在缺陷爆炸将甲炸伤D.甲、乙约定10年后,如果甲未娶,乙未嫁,则甲、乙结婚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解析] 《民法总则》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A选项,甲与乙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所调整,属于经济法律关系,不是民法调整范围,不构成民事法律关系。

B 选项,专利行政管理机关与甲并非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属于行政法所调整的范围。

C选项,构成产品责任,甲与乙之间形成侵权之债的法律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范围,故正确。

D选项,甲、乙之间属于婚约,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

第2题:甲在医院的出生证明所写的出生时间是1990年8月16日,户籍登记证明是1990年8月17日。

甲的近亲属6人及同村多人则一致认为甲于1990年8月15日出生,还提供了甲在农村出生时家人欢庆的录像。

下列关于甲的出生时间,正确的是:______A.甲的出生时间是1990年8月16日B.甲的出生时间是1990年8月17日C.甲的出生时间是1990年8月15日D.甲的出生时间无法证明,以户籍登记证明为准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解析] 《民法总则》第15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甲的近亲属及同村多人一致提供证据证明甲的出生时间是1990年8月15日,且提供相关证据足以推翻出生证明及户籍登记,故甲的出生时间为1990年8月15日。

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解析

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解析

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解析【一】: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及答案)试卷三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

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B。

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C。

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D。

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

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

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

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A。

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B。

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C。

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D。

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3、张和李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

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

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B。

只能请求撤销合同C。

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D。

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4、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

陈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

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均无效,因陈父母拒绝追认B。

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C。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单项选择题第1题:甲受乙的委托,为乙画了一幅肖像。

双方未就这幅画的版权归属作出约定。

乙去世后,其继承人丙将这幅画卖给丁。

丁未经任何人同意,将这幅画复制出售。

对丁的这一行为应当如何认定?____A.丁的行为是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B.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C.丁侵犯了乙的著作权D.丁侵犯了丙的著作权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涉及著作权侵权行为问题。

依《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故该幅画的著作权归甲享有。

依《著作权法》第 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故丁作为美术作品原件的持有人,仅享有原件作品的展览权,而不享有复制等著作财产权和人身权。

故丁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本题应选B。

第2题:甲农机厂改扩建工程急需一笔资金,为此甲厂与当地建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并请县政府出面担保。

按规定,该县政府能否提供担保?______A.可以担保B.不能担保C.如有足够经费可以担保D.如建行同意可以担保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担保法》第8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题中情形不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因而县政府作为国家机关不能作为此种情形下的保证人。

依此,可知B项为正确答案。

第3题: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能否从事证券自营业务?A.证券公司均可以从事证券自营业务B.证券公司均不得从事证券自营业务C.证券公司只能从事由包销产生的证券自营业务D.一部分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第4题:中国甲公司与B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于1994年8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司法考试卷(三)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4)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司法考试卷(三)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4)
A.因乙公司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甲、乙两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
B.若乙公司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甲、乙签订的合同有效
C.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
D.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
上一题下一题
(9/50)单项选择题
第9题
甲委托乙购买一批“火龙果”牌手机,并要求乙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乙与丙签订手机买卖合同。丙将手机交付给乙,乙将手机交给甲,甲因现金流紧张无法支付价款。乙遂向丙披露甲。下列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赵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B.钱某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时,房屋所有权移转”
C.孙某与女朋友在合同中约定“待孙某通过司法考试后,即陪女朋友去欧洲游玩”
D.李某与儿子李明约定“李明考上北京大学后,李某赠与李明玛莎拉蒂汽车一辆”
A.甲的出生时间是1990年8月16日
B.甲的出生时间是1990年8月17日
C.甲的出生时间是1990年8月15日
D.甲的出生时间无法证明,以户籍登记证明为准
上一题下一题
(3/50)单项选择题
第3题
下列关于监护,正确的是:______
A.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B.有关组织可以担任监护人,且无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A.救援人员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B.救援人员是故意造成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救援人员有重大过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D.救援人员无须承担责任
上一题下一题
(11/50)单项选择题
第11题
甲2013年5月12日向乙借钱100万元,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乙一直没有主张权利。2016年5月16日,乙要求甲返还借款,并给甲10天的准备时间。当天,甲回复乙说:“3年诉讼时效已经过了,甲不再返还借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119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119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119 单项选择题第1题:甲、乙离婚后,女儿丙跟随母亲甲共同生活,后甲改嫁给丁。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A.在甲、乙离婚后,丙可以继承乙的财产B.如果乙、丁先后死亡,丙只能继承丁的遗产C.若丙先死亡,其父母可以继承丙的遗产D.若丁是声誉卓著的某协会会长,丙可以在丁死后对其身份进行继承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继承开始的原因、继子女继承以及父母和子女互为法定继承人,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等问题。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夫妻离婚并不能导致继承的开始。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子女继承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其同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同时,父母和子女互为法定继承人,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我国《继承法》所指的继承主要是指对财产的继承,并不包括身份的继承。

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

第2题:李某死后留有遗产共计100万元,根据其遗嘱安排,其自有的价值50万元的汽车由其女儿继承,其价值10万元的玉佩赠送给其侄子。

剩余的40万元遗产由其妻和其女儿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李某后事处理完后,张某找上门要求其继承人代李某偿还其生前的债务共计70万元。

则李某的女儿应当还多少钱?______A.45万元B.40万元C.20万元D.50万元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遗产分割后的债务偿还问题。

遗产分割后的债务,首先由法定继承的遗产清偿,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和遗赠的财产按比例清偿。

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第3题:甲、乙为兄妹,1982年二人父母相继去世,留下平房3间和树木两棵。

双方未分割遗产,平房一直由甲居住。

1988年,甲将平房推倒,树木砍伐后,在原地建起北房4间及东西厢房各两间,乙未提出异议。

1990年,甲取得上述房产宅基地使用权证。

1998年经甲同意,乙使用北房西数1间。

后因乙认为该房产系父母遗产,而甲认为该房产系自己出资所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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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19 单项选择题第1题:甲乙系男女朋友关系,乙考司法考试屡考不过,一日,甲对乙说:“今年你若能考取,我将赠与你一台电脑,为示郑重,双方并立有字据,乙发奋攻读,果然考取,遂要求甲履行诺言,但此时甲乙分手,甲反悔。

请问根据《合同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主张甲已经立有字据,合同已经成立,甲不得反悔B.既然甲已经撤销赠与,乙不得再为任何主张C.赠与合同是要物合同,本案赠与合同尚未成立,故乙不得主张D.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任意撤销,但书面赠与不得撤销,故乙可请求甲给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赠与合同的撤销.题解: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道德义务应从狭义上理解。

第2题:中学生刘小东辍学后到其邻居家开的饭店里打工,其邻居答应每月给其500元报酬。

但月末邻居以刘小东才13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劳动合同无效为由拒绝给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刘小东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但可以基于不当得利要求支付劳动报酬B.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只有经过其父母的同意才可以C.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接受报酬不以民事行为能力为限D.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但具体金额应由其和其邻居共同协商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民事行为能力.题解:《民法通则》12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而本案中,刘小东才13岁,饭店雇佣他,导致合同无效。

但是饭店应向刘返还不当得利。

第3题:甲、乙订立一份买卖一副古画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甲未交付古画。

后发生地震,该古画灭失。

甲应否对此承担责任?()A.地震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可以免责,因此甲不应承担责任B.虽然甲因不可抗力可以免责,但根据公平原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C.甲应承担责任,因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得免责D.如果甲能证明即使不迟延,古画仍会因地震而灭失,则甲可以免于承担责任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履行迟延的法律后果.题解:《合同法》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案的地震就是在甲迟延交付画之后发生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4题:甲、乙两公司合作开发一种新产品,分别指派丙和丁从事科研工作。

双方就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

产品研制成功后,如果要申请专利,专利申请权应属于( )A.甲和乙共有B.丙和丁共有C.甲、乙中先提出申请方D.丙、丁中先提出申请方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专利权主体.题解:依据《专利法》6条,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依据《合同法》340条,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因此,本案中,专利申请权应当属于甲和乙共有。

第5题:孙某将自己的住房一套借给同事吴某居住,后来单位分给吴某住房,当时孙某出差去外地,吴某将孙某的住房出租给自己的朋友赵某,月租金1000元。

孙某出差回来后,吴某将此情况告知孙某,孙某虽然很不高兴,但表示同意将住房出租给赵某,孙某表示同意的行为行使的是什么权利()A.支配权B.形成权C.请求权D.抗辩权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民事权利.题解:根据民事权利的作用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请求权、抗辩权、支配权和形成权。

形成权是指权利义务的变动只需要单方的意思表示,如撤销权、追认权。

第6题:张某将一车出租给李某,李某经过张某的允许后,又将汽车租给其朋友林某,林某在一次行车中发生车祸,车被报废,则张某应向谁主张赔偿损失?()A.张某B.林某C.李某或者林某D.向林某或者李某同时主张,均可获得支持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租赁合同及侵权责任.题解:《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过出租人的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李某应当承担责任,为合同责任,而林某承担侵权责任。

第7题:下列哪种情形中,导致离婚时,不会涉及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A.某甲的丈夫乙在家中时常打骂甲B.某甲的丈夫乙在出外打工时与某女青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C.某甲的丈夫乙在外地用欺骗手段得以和某女青年登记结婚D.某甲的丈夫乙在婚前隐瞒自己的精神病史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离婚中的损害赔偿.题解:《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8题:甲委托乙负责保管一批棉布,乙同意并接收棉布后,却发现自己的仓库破损有渗漏现象,又听天气预报近日将有大暴雨,于是找甲联系,但无法联系上甲,乙便委托丙代为保管该批棉布,并在3日后将此事通知了甲,甲亦未表示反对。

不久,丙因疏忽致该批棉布在仓库中被盗。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应当直接向乙要求赔偿B.甲应当直接向丙要求赔偿C.甲可以要求乙、丙承担连带责任D.甲只能向乙、丙中的一人提出赔偿请求,但甲有选择权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转委托.题解:《合同法》第400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未经过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第9题:孙某向刘某借款10000元,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1998年3月4日,刘某要求孙某在1个月内还款,但孙某直至6个月后才向刘某还了1000元,其余部分则继续拖欠。

如果刘某要起诉孙某,诉讼时效应从何时开始?()A.1998年3月4日B.1998年4月3日C.刘某向孙某交付10000元时D.孙某向刘某归还1000元时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诉讼时效中断.题解:《民法通则》140条规定: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一个理由。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10题:某办公室共有三层,甲、乙、丙三公司分别拥有一、二、三层的所有权。

丙公司未征得甲、乙公司的同意,将楼顶出租给某广告公司,由该广告公司在楼顶上树立了一块巨大的广告牌,租期一年,广告公司支付丙公司每年使用费5万元,关于丙公司的行为,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丙公司有权将楼顶出租,租金归自己所有B.丙公司有权将楼顶出租,但应分给甲、乙公司部分租金C.丙公司未经甲、乙公司的同意,无权将楼顶出租D.甲、乙、丙公司对办公楼是按份共有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题解:楼顶由共有人按份共有。

必须经过按份共有人全部同意才能处分共有物,而丙未征得甲乙同意而出租,属于无权出租。

第11题:吴某因欠李某借款万元,将卡车一辆抵押给李某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后卡车因车祸损坏,吴某将卡车送到某修理厂大修,修理完毕后,吴某因资金紧张无力支付1万元修理费,修理厂遂将卡车留置。

此时,吴某欠李某的借款到期,李某要求修车厂将卡车交给自己进行拍卖,以所得价款偿付借款,修理厂以吴某尚欠修理费为由拒绝。

此争议应如何处理:()A.修理厂应当将卡车交给李某拍卖,修理费只能向吴某追偿B.李某应当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支付后修理厂应向李某交付卡车C.李某无权要求修理厂交付卡车,修理厂经催告,吴某在两个月后仍不支付修理费,修理厂有权将卡车拍卖,所得资金偿付修理费,剩余资金李某有优先受偿权D.修理厂应当将卡车交付李某,李某有权将卡车拍卖,所得资金偿付借款,剩余部分修理厂有优先受偿权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抵押权和留置权之间的效力.题解:抵押合同生效,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抵押权属于约定担保物权,二者竞合时,留置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

第12题: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向乙支付全部价款,约定乙应于2002年2月18日前交付货物。

2月15日,甲得知乙近期将出国定居,并已经将库存的全部货物及其他财产卖给他人。

于是,甲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乙拒绝。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未到交付期限,甲无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B.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C.甲有权行使撤销权D.甲只能在2月18日后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预期违约.题解:《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变卖财产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预期违约的条件。

第13题:著作权的产生时间从何时计算()A.自作品首次发表时B.自作者有创作意图时C.自作品得到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D.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著作权的产生.题解:《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产生自作品完成之日起。

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

第14题:公民甲娶妻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经出嫁,儿子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五年前不幸遇车祸身亡。

甲、乙均年老,无固定生活来源,女儿出嫁后,据不赡养老人,并曾数度虐待甲、乙,甲、乙主要依靠儿媳丁供养。

甲于2001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4间。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可以参加第一顺序继承?()A.乙、丙B.乙、丙、戊C.丙、丁、戊D.乙、丁、戊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代位继承和第一顺序继承人.题解:《继承法》第10条、第12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案中,丁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15题:王某于2000年8月向某家具店定做结婚家具一套,双方约定家具店应于9月10日前交货,王某付定金1000元。

9月8日,家具店通知王某,因工作失误家具店失火,烧毁了部分已做家具,要求迟延履行合同。

其时,王某与其未婚妻闹意见,婚礼推迟,但未对家具店的要求做出答复。

9月15日,王某与其未婚妻正式分手,婚礼取消。

王某于9月16日通知家具店,取消家具定做合同。

此时,家具店已经按照王某要求做好全部家具,因此不许取消,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和家具店的合同已经变更,故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B.王某和家具店的合同未变更,故家具店不应承担违约责任C.王某无权解除合同,应接受家具店的履行D.王某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家具店所受损失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合同的解除.题解:《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因此,王某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应赔偿家具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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