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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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一、环境保护监理的目标和职责1.目标:(1)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进行环保工程施工。

(2)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措施。

(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与环境的衔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2.职责:(1)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提出改进建议。

(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3)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工程的设施设备和管理措施。

(4)检查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5)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二、环境保护监理的操作流程和方法1.制定监理计划:(1)了解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进度和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

(2)制定监理计划,明确检查频次和重点。

(3)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环境保护监理能力和知识水平。

2.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保施工单位有合规的环保设施和保护措施。

(2)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确保其知晓环境保护要求并对其进行培训。

(3)拍摄现场照片并做好记录,作为后续监督的依据。

3.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1)定期进行现场巡查,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土壤、水质、大气等环境监测。

(3)查看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人员培训和管理记录。

(4)对施工单位的抽查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施工完成后的验收评估:(1)对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成果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2)组织环境监测人员进行环境监测,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

(3)编写监理报告,汇总监测数据和评估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环境保护监理的挑战和应对方法1.环境保护监理面临的挑战:(1)施工单位对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

(2)环境保护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能力有限。

(3)环保设施和监测设备的投资和维护成本较高。

(4)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于实际需求。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机构与职责设立专门的环保监理机构,明确其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责。

确定监理机构的负责人及成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环保监理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监理机构应与其他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环保工作。

二、监测计划与方案制定详细的环保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的目标、内容、频率和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具体的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点的选择、监测设备的配置等。

监测计划和方案应经过专家评审,确保其科学性和可行性。

对监测计划和方案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以适应环保工作的需要。

三、数据采集与记录严格按照监测计划和方案进行数据采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采用适当的记录方式,如纸质或电子文档,对采集的数据进行详细记录。

数据采集和记录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丢失。

对数据进行定期整理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数据管理与分析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规范管理和安全存储。

采用专业的数据分析软件和方法,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

分析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

五、结果评价与报告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对环保监理工作进行评价,明确工作成效和不足。

编制详细的环保监理报告,全面反映环保工作的过程和成果。

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监测数据、分析结果、问题诊断、改进建议和未来计划等。

报告应定期提交给相关领导和部门,以便了解环保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六、设施与设备维护对环保监测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建立设施和设备维护档案,记录维护和保养的详细情况。

对损坏或老化的设施和设备及时进行更换或维修,确保监测工作的连续性。

加强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以上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旨在规范环保监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保护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细则,共同推进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

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需要建立监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本文就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详细阐述,以期达到更加严格、高效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二、监理机构设立1. 依法设立监理机构,负责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2. 监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人员和技术力量,拥有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监理。

三、监理范围与内容1.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

2. 监理内容应包括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等。

四、监理方法与要求1. 监理机构应采用科学、公正的方法进行监理工作,确保监理结果的可靠性和客观性。

2. 监理工作应依法依规进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 监理机构应保持与被监督单位的独立性,不受任何不正当干扰。

4. 监理机构应根据不同的环境保护项目制定具体的监理要求和技术规范。

五、监理报告和评估1. 监理机构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详细记录监理工作过程和结果。

2. 监理报告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内容包括被监督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

3. 监理机构应定期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估,对被监督单位的环境保护绩效进行科学评价。

六、监督与处罚1. 监理机构应对被监督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2. 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理机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监督证据。

3. 监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七、监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1. 监理机构应独立行使监理职责,不受其他部门和单位的约束。

2. 监理机构有权要求被监督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和合作配合监理工作。

3. 监理机构有权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测、抽样和实地考察,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八、监理机构的监管与评估1. 监理机构应接受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按时提交监理报告,配合进行监管检查和评估。

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的任务是对建设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和拆除等各个阶段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应当遵循公正、科学、便捷、高效的原则,通过技术手段和监管手段,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的组织机构可以是独立的环境监理机构,也可以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环保监理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监理人员的要求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环境保护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监测、评估和治理技术。

第六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定期更新证书。

第七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应当忠诚、公正、廉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参与与监理工作无关的利益交换活动。

第三章监理内容和方法第八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应当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提出必要的改进建议。

第九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档案,保存监理相关文件和数据,并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第四章监理责任和权力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应当保证独立性和客观公正,不得受监理对象的干扰和限制。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环境保护问题的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理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章处罚和激励第十五条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规定的行为,建设工程环保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的定义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是指在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工作。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监督和评估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情况,确保工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环境保护工程技术标准。

二、监理责任1.环境保护工程监理人员应明确工作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人员应对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

3.监理人员应参与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评审、质量验收等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监理人员应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

5.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提出可能影响环境保护工程实施的风险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三、监理管理措施1.设立专门的监理机构或监理小组,负责环境保护工程的监理工作。

监理机构或监理小组应具备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监理设备。

2.建立健全的监理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权责和工作程序。

监理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监理水平。

3.制定监理规范和操作细则,明确监理工作的要求和标准。

包括施工现场的巡视频次和内容、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等。

5.建立监理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监理报告和资料的归档,为以后的评估和纠纷解决提供依据。

四、监理评估和考核1.对监理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和绩效评估,评价其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对监理人员进行相关奖惩和技术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3.定期组织监理人员交流研讨会,分享工作经验和技术成果,促进监理工作的优化和改进。

4.建立监理信用评估机制,追踪和记录监理人员的工作记录和信用情况,为以后的项目合作提供参考。

综上所述,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对于确保环境保护工程的合理实施和有效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监理责任,提高监理水平,为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质量和效果保驾护航。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环境保护监理的实施,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实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监理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监理的目标是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环境保护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环境污染的有效控制。

第四条环境保护监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责,保障监理结果的客观准确。

第五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能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环境保护监理的任务和职责第六条环境保护监理的任务是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包括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维和管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维过程进行监控;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章环境保护监理的实施步骤第八条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实施应遵循以下步骤:确定监理任务和目标;制定监理方案;组织实施监理工作;提交监理报告和意见;监督整改和评估。

第九条确定监理任务和目标应综合考虑环境保护项目的特点、需要和风险,确保监理的重点和目的明确。

第十条监理方案应细化监理任务和目标,明确具体的监理内容和方法,并制定监理计划和时间表。

第十一条组织实施监理工作应按照监理方案和计划进行,监理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监理活动,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等。

第十二条提交监理报告和意见应及时准确,包括监理结果、问题和建议等内容,并向被监督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三条监督整改和评估是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应及时跟踪整改情况,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

第四章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要求第十四条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要求监理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关资格证书。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模板)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模板)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模板)
一、监理目的
为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本细则旨在规范环境保护监
理工作的实施步骤和要求,保障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和监管。

二、监理职责
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执行施工作业,并提
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2. 定期检查和评估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3. 检查环境保护设施的安装和运行情况,确保其符合要求。

4. 报告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或其他环境风险,并提出解决方案。

三、监理程序
1. 环境保护监理应在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时进行。

2. 在施工前,应对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计划进行审查和确认。

3. 在施工中,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以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4. 在竣工时,应对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监理报告。

四、监理要求
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背景和技能。

2. 监理人员应熟悉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3. 监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更新环境保护监理知识和技术。

4. 监理人员应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杜绝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

五、附则
1.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由有关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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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的模板,可根据具体情况进
行修改和补充。

请监理人员按照细则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
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和监管。

如有问题或需要进一步协助,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环保组织机构环境保护监理组织机构图二、环保监理的依据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涉及治安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3、地方性法规、文件《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江苏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4、本项目的规定、办法和手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项目管理手册》《监理实施办法》三、环保监理人员的职责1、环保监理职责(1)、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环保监理工作;(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环保法律法规,审查承包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方案。

开工前督促承包人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3)、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方案,审查承包人开工报告中有关环保部分内容,经总监批准后开工;(4)、对安全设施、设备和措施定期检查、整改和记录,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当出现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的苗头和隐患时,及时制止并纠正,有权报请总监下达停工令;(5)、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下对施工安全和环保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6)、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会议,参加施工单位的安全环保会议、安全技术环保交底工作及有关安全环保活动,参加由环保监理员所组织的安全环保检查;(7)、对承包人安全教育、环保教育、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培训及班前活动进行监督检查;(8)、参加安全事故,环境破坏的报告,调查等工作;(9)、每月提交一份安全环保工作评估报告;2、环保兼职监理人员职责(1)、施工现场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一、目的和范围
该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工作,并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符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环境保护工程监理项目。

二、监理资格要求
1.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拥有相关的监理资格证书。

2. 监理机构应具备合法的运营资质和监理能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监理工作内容
1. 监理人员应全面了解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定,并向项目方提供咨询和指导。

2. 监理人员应监督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过程,检查工程的质量和合规性。

3. 监理人员应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进展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提供监理报告。

四、监理报告
1. 监理报告应包括工程实施情况、合规性评估和建议改进措施。

2. 监理报告应按时提交给项目方和相关管理部门,并保留备案。

五、违规处理
1.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记录环境保护工程实施中的违规行为,并报告项目方。

2. 项目方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六、附则
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有效,并适用于所有新建和改建的环境
保护工程。

2. 对于已经在实施的环境保护工程,如有需要,项目方可根据
本细则进行补充监理。

以上是《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的主要内容,请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其适用于具体的项目。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精编WORD版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精编WORD版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精编WORD版第一章总则第二条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实施和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明确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法律责任、监督程序和监管职责,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四条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的监督主体为环境保护部门,包括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

第二章环境保护监理的法律责任第五条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环境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民事赔偿等。

第六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涉及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有关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协助进行处罚和整改工作。

第七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对自己所监督的对象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条对于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环境保护监理的监督程序第九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环境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的目标、方法和时限,并按计划进行监测工作。

第十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在进行监测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根据监测结果,对超标排放单位进行联合惩罚,加大监督力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注重对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监督,监测施工过程及关键设备,确保环境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要求单位及时整改。

第四章监管职责第十四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和协调各级环境保护监理机构的工作。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环境保护监理机构进行评估,对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监理机构的培训工作,提高其管理和监督能力。

环境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环境工程监理在环境保护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环境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环境质量的达标,制定本细则旨在明确环境工程监理的实施要点和流程,保障项目的成功实施。

二、监理机构的资质要求1.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环境保护工程监理事务的从业资质,并已通过相应的资质认定。

2. 监理机构应设有环境工程监理专业人员,并保证其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经验。

3. 监理机构应熟悉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工程监理标准,能够合理、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三、环境工程监理的实施流程1. 项目立项阶段- 监理机构应参与环境工程项目的立项评审会议,对项目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监理意见。

- 监理机构应与项目方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费用和工作期限等相关事项。

2. 设计阶段- 监理机构应参与环境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评估设计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 监理机构应对设计文件进行监理,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3. 施工阶段- 监理机构应进行现场巡查,监督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供的环境工程质量监测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4. 竣工阶段- 监理机构应进行环境竣工验收,评估项目的环境影响和整体环境质量。

- 监理机构应在竣工报告中提出环境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5. 监理报告- 监理机构应每月向项目方提交监理报告,总结监理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 监理报告应客观、准确地反映监理结果,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四、监理工作的要求1. 监理机构应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不受他人干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监理工作。

2. 监理机构应加强与项目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的沟通与合作,及时解决监理中的问题。

3. 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监理水平和专业知识。

4. 监理机构应对监理工作进行有效的记录和归档,保留相关资料。

五、罚则和奖励措施1. 监理机构如果未能按照细则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将受到相应的罚则和处罚。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环境保护监理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

为保证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监理资格及责任1.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册备案。

2.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专业培训,保证监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3.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环保主管部门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及时提供监理报告和意见。

三、监理工作内容1.环境保护监理应覆盖环境保护工程每个阶段,包括前期调研、设计、施工、运行、验收等环节。

2.环境保护监理应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确保评价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环境保护监理应对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4.环境保护监理应对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的环境问题。

5.环境保护监理应对环境保护工程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项目运行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6.环境保护监理应参与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对整个项目的环境保护成果进行全面评估。

四、监理报告和意见1.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按照规定期限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监理期间出现的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和评估建议等。

2.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和环保主管部门应认真对待并及时采纳。

五、违规处理1.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

2.环保主管部门在接到环境保护监理机构报告后,应对建设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督促检查1.环保主管部门应对环境保护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新版)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新版)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第一节总则根据国家关于工程建设及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本合同段文件有关精神,为圆满完成监理任务,依据合同文件及监理计划特别制订本细则。

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3)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环境影响报告书》(4)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环境行动计划》(5)《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6)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承包服务合同(7)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YJ5监理合同段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三、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原则1、应该遵循守法、诚信、公开、科学的准则,确定环境监理是“第三方” 的原则,同时应当将环境监理和业主的环境管理,政府部门的环境监督执法严格区分开来。

并为什业主和政府部门的环境管理服务,为本合同段各个环保领域服务。

2、在总监办领导下,下设环保专监1名,各管段监理员为成员的环保监理机构。

1)环保体系示意图2)环保工作流程示意图3、职责(1)总监办环保专监职责1)总监办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分管所属工程在工程施工中对所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工作事宜,从事监理工作。

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领导下负责分管的监理工作。

3)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本管理办法和相应的环保监测理论。

4) 对各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和检查并做好施工现场的环保监理日志,对有害于环境保护的施工和操作要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适当处理,对重大环保事故要及时上报。

5)收集本工程中与环保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为监理工程的正确决策提供帮助和依据。

6)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规定的内容进行本专业的监理工作。

7)随时注意检查督促环保监理员的环保工作情况。

8)完成总监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2)环保监理员的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熟悉和掌握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设计图纸,技术档案,文书档案和归档要求,根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全程监理工作。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的实施工作,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环境和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是指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环境和水土资源保护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并提供意见和建议以确保项目合法、有效、安全、环保、水土保持合规。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第四条监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监理资质,并通过国家或地方监管部门的备案登记。

第二章监理准备工作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前期,委托监理机构进行现场勘察,了解项目区域的环境特征和水土资源状况,并编制环境及水土资源保护评估报告,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第六条监理机构应当制定监理方案,明确监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并将其报送项目建设单位备案。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监理方案要求为监理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设备和监理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八条监理机构应当组建监理团队,并根据监理需求聘请相关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参与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三章监理实施第九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监理方案的要求,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监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情况;2.检查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3.检查施工单位的工艺和设备,确保其符合环保和水土保持要求;4.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情况,确保其符合国家环保和水土保持标准;5.对环境和水土资源的保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监测。

第十条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报告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出问题和建议。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发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环保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环保监理是指对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运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确保环境保护工程的顺利进行,提高环境保护工程的质量和效益,制定环保监理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监理范围1. 监理对象: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运营过程。

2. 监理内容:a. 施工监理:对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包括施工方案的审查、施工现场的检查、材料的验收等。

b. 运营监理:对环境保护工程的运营过程进行监督,包括设备的运行状况、排放的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等。

三、监理程序1. 前期准备:a. 编制监理计划:根据环境保护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目标和任务。

b. 配备监理人员:根据监理计划,确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背景,确保监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2. 施工监理:a. 施工方案审查:对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包括施工工艺、材料选用、施工方法等。

b. 施工现场检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c. 材料验收:对环境保护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进行验收,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3. 运营监理:a. 设备运行状况监测:通过实时监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环境保护工程的正常运行。

b. 排放监测:对环境保护工程的排放进行监测,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确保排放符合相关的排放标准。

c. 环境影响评价:定期对环境保护工程的运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确保环境保护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四、监理报告1. 监理报告内容:a. 监理工作概况:对监理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概述,包括监理的范围、工作发展等。

b. 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对施工、运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描述,并说明采取的相应处理措施。

c. 建议和意见: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以促进环境保护工程的质量和效益提升。

2. 监理报告提交:a. 定期报告:按照监理计划的要求,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监理报告。

(完整版)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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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第一篇模板: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一、前言1.1 文档目的1.2 文档范围二、监理项目概述2.1 项目背景2.2 项目目标2.3 项目范围三、监理组织及职责3.1 监理组织结构3.2 监理人员职责分工四、监理计划4.1 监理划分4.2 监理计划编制和审核五、工程质量控制5.1 质量控制目标5.2 质量控制措施六、监理过程6.1 工程准备阶段监理工作6.2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6.3 竣工阶段监理工作七、监理报告与资料管理7.1 监理报告编制7.2 监理资料管理八、监理责任及权力8.1 监理责任8.2 监理权力九、风险管理9.1 风险评估与控制9.2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附件:1. 监理书模板2. 监理报告模板3. 监理资料归档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

2.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生产活动以及区域规划、政策、制度建设等重大决策进行预评价、评价和监督管理的过程。

3. 环境监测:是指采用监测手段,对环境因素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观测、测试、分析和评价的活动。

第二篇模板: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一、引言1.1 目的1.2 范围二、监理项目描述2.1 背景信息2.2 目标和目标三、监理组织3.1 组织结构3.2 职责和职能四、监理计划4.1 分配4.2 计划编制和审查五、工程质量管理5.1 质量目标5.2 质量管理措施六、监理流程6.1 准备阶段监理工作6.2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6.3 总结阶段监理工作七、监理报告和文件管理7.1 报告编制7.2 文件管理八、监理职责和权力8.1 监理职责8.2 监理权力九、风险管理9.1 风险评估和控制9.2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附件:1. 监理书样本2. 监理报告样本3. 监理文件管理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法:是指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法律规范和监督管理的法律。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在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的具体实施规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监理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资质;(二)具有一定的环保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人员;(三)具备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和能力;(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声誉;(五)具备独立、公正、客观的评估能力。

二、监理过程中的基本任务:(一)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二)检查施工单位的环保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评估施工单位的环保绩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监理单位的权力和义务:(一)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二)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环保措施进行评估和指导;(三)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情况;(四)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记录和报告;(五)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单位施工完毕后进行环保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监理单位应具备的技术能力:(一)熟悉环保工程项目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二)了解环保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要求;(三)了解环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四)具备环境监测和评估的技术能力;(五)具备环保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估的技术能力。

五、监理单位应完成的工作内容:(一)审核环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和资料;(二)审核环保工程项目的环保设备和工艺;(三)对环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四)对环保工程项目的环境监测和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五)对环保工程项目的环保绩效进行评估和指导;(六)对环保工程项目的环保验收进行监督和评估;(七)对环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培训和指导。

六、监理单位应具备的职业操守:(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二)保持独立、公正和客观的态度;(三)对施工单位和监理项目保密;(四)认真履行监理责任,不敷衍和违规;(五)及时解决与环保工程项目相关的问题。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三篇篇一: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环保组织机构二、环保监理的依据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涉及治安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3、地方性法规、文件《XX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XX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XX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XX省野生动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4、本项目的规定、办法和手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项目管理手册》《监理实施办法》三、环保监理人员的职责1、环保监理职责(1)、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环保监理工作;(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环保法律法规,审查承包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方案。

开工前督促承包人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3)、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方案,审查承包人开工报告中有关环保部分内容,经总监批准后开工;(4)、对安全设施、设备和措施定期检查、整改和记录,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当出现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的苗头和隐患时,及时制止并纠正,有权报请总监下达停工令;(5)、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下对施工安全和环保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6)、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会议,参加施工单位的安全环保会议、安全技术环保交底工作及有关安全环保活动,参加由环保监理员所组织的安全环保检查;(7)、对承包人安全教育、环保教育、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培训及班前活动进行监督检查;(8)、参加安全事故,环境破坏的报告,调查等工作;(9)、每月提交一份安全环保工作评估报告;2、环保兼职监理人员职责(1)、施工现场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环保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保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保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绪论环保工程监理是指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和评估的一系列工作。

通过有效的监理实施,能够确保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项目的环保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本细则旨在规范环境保护工程监理的实施步骤和要求,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效果。

二、监理申请及审批1. 监理申请: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启动前提交监理申请,申请文件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环保要求、监理报酬等内容。

2. 监理审批:监理申请应提交给环保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监理合同的签订。

三、监理合同签订1. 监理合同内容:监理合同应包括项目基本信息、监理范围、监理报酬、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等条款。

2. 合同签订程序:监理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洽谈并达成一致后,双方应当签订监理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四、监理组织与管理1. 监理组织:监理单位应组建符合资质和规模要求的监理团队,并指派专业人员负责具体的监理工作。

2. 监理计划: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工作的时间节点和重点内容。

3. 监理报告:监理单位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详细记录监理工作的整体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情况,并报送给项目建设单位和环保主管部门。

五、监理内容与要求1. 设计阶段:监理单位应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验收申请进行审查,参与验收过程,并提出专业意见。

4. 运行阶段:监理单位应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六、监理效果评估1. 监理效果评估指标:监理单位应根据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监理效果评估指标,对监理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价。

环境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概述环境工程监理是指在环境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管和指导,以确保项目能够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环境工程监理的实施过程,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合规,提高环境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二、监理资质要求1. 监理单位应取得国家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监理资质证书,并且具备相应的监理经验和技术能力。

2.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且监理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应与工程规模和特点相适应。

3.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监理档案,确保监理活动的记录完整、可追溯。

三、监理工作内容1.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环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遵守环境监管要求,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2.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管理方案等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 监理单位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监测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向业主提供监测报告。

4. 监理单位应组织召开监理会议,与施工单位和业主沟通交流,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并记录会议的内容和决策结果。

四、监理报告和验收1. 监理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向业主提供环境工程施工的监督检查结果。

2. 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一起进行环境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对环境工程的质量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价。

3. 如发现环境工程施工中的违法行为或环境问题,监理单位应及时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五、监理合同和责任1. 监理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标准。

2. 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履行监理工作,如未履行监理职责,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业主应按时支付监理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料,以便监理单位顺利履行监理工作。

六、附则1.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由环境工程监理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2.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环境工程监理主管部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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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一、环保组织机构二、环保监理的依据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涉及治安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3、地方性法规、文件《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浙江省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管理条例》《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浙江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4、本项目的规定、办法和手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项目管理手册》《监理实施办法》三、环保监理人员的职责1、环保监理职责(1)、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环保监理工作;(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环保法律法规,审查承包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方案。

开工前督促承包人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3)、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方案,审查承包人开工报告中有关环保部分内容,经总监批准后开工;(4)、对安全设施、设备和措施定期检查、整改和记录,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当出现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的苗头和隐患时,及时制止并纠正,有权报请总监下达停工令;(5)、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下对施工安全和环保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6)、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会议,参加施工单位的安全环保会议、安全技术环保交底工作及有关安全环保活动,参加由环保监理员所组织的安全环保检查;(7)、对承包人安全教育、环保教育、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培训及班前活动进行监督检查;(8)、参加安全事故,环境破坏的报告,调查等工作;(9)、每月提交一份安全环保工作评估报告;2、环保兼职监理人员职责(1)、施工现场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2)、承包人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是否健全。

(3)、施工现场(含临时便道、拌合战、预制场等)和料场等是否洒水防尘。

(4)、承包人是否按有关要求采取降噪措施。

(5)、承包人材料堆场设置环境的合理性及采取措施减少运输漏洒情况。

(6)、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置是否合理。

(7)、承包人是否按照批准在拟定的取弃土场取弃土,取土结束后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排水防护和植被恢复措施。

四、环保监理内容1、组织工程环境监理交底会,向施工单位提出应特别注意的环境敏感因子和有关环保要求及环境监理的工程程序;2、检查承包人对施工人员进场前卫生检疫与卫生免疫措施的落实情况;3、检查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对承包合同中环保条款的执行与环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施工区生活饮用水质保护、施工区珍稀物种保护、污水处理、空气污染控制、噪声污染控制、固体废弃物处置和卫生防疫等方面;4、系统记录工程施工环境影响,环境措施效果,环保工程施工质量,及时定期做出评价,并上报业主;5、编写环境监理月报和工程环境监理报告;6、参加工程验收,并签署环境监理意见;五、环保监理方法1、建立相关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机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监理办明确总监为环保监理工程师负责人,另配备一名环保监理组组长,现场监理为组员,分别各自监理段环保监理工作,负责辖内环保达标。

2、明确环保监理的任务监理办在开展施工监理工作的同时应做好环保达标监理和环境工程监理工作,如在承包人开工报告中注意施工方案在噪声、废气、污水等方面的控制和防范措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的保护是否得力。

方案是否可行,污水处理设施、声屏障、边坡防护、排水工程、绿化等环保设施时否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合理及时的开工建设,其人、机、料、标准、工期安排是否满足规范和施工要求。

监理办全体监理人员结合各自的工作,把环境建立全面融入监理工作中去,在对承包人的施工工艺方案的审批,取、弃土场的选定及作业过程,边坡的开挖及防护,含油、废渣等污染物的处理。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层及噪声等全面进行监督管理。

3、考核和总结工程进行中结合阶段考核对环境监理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总结经验和教训、奖优罚劣,监理办在工程完工时,应单独完成工程环境监理情况的总结报告,作为环境工程的验收资料交给业主。

六、环境监理措施1、水土及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1)永久用地范围内裸露地表用植被覆盖。

临时用地范围的耕地采取措施复耕,其余裸露地表植草或种植树木绿化;(2)创建美好环境。

在工地现场会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每次清扫处理,同时,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

2、水土环保措施(1)施工生产的含油废水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用隔油池、气浮设备和二级生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2)、生活污水按设计分别采用二级生化设施或化粪池处理;(3)、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造成河流和水源污染;(4)来自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区污水,必须严格净化处理,并经检验符合环保标准后,方可排入河中;(5)靠近生活水源的施工,用沟壕或堤坝同生活水源隔开,并避免污染生活水源;(6)对与钻孔施工中排放出的泥浆,清洗拌和设备及工具的水泥浆,油垢等在排放前,承包人将采取过滤、沉淀妥善处理,不污染环境和影响附近居民生活;(7)冲洗骨料的水或施工废水,经过过滤、沉淀或其它方法处理后才允许排入河道。

3、大气环境的保护措施(1)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产生的扬尘,应尽可能防止对生产人员和其他人员造成危害,必要的地点应洒水养护;(2)车辆在运料过程中,对易飞扬的物料用篷布覆盖严,且装料适中,不得超限;车辆轮胎及车外表用水冲洗干净,不得污染道路;(3)、对于易松散和易飞扬的储存材料用彩条布覆盖严堆放;(4)、施工期间,经常对施工机械车辆道路进行维修并洒水,防止施工引起灰尘造成空气污染。

4、固体废弃物(1)是供营地和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2)施工和生活中的废弃物也可以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后,运至指定地点。

此外。

工地设置冲洗的厕所,派专门的人员清理打扫,并定期对周围喷药消毒,以防蚊蝇滋生,病毒传播;(3)报废材料或施工中返工的挖除材料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掩埋等处理。

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与景观不受破坏。

5、降低噪音措施(1)承包人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机械,穿插安排低噪音工作,减少接触高噪音时间,并应戴耳塞,同时注意机械保养,降低噪音的声级水平;(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开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在夜间施工不得安排噪音很大的机械;(3)推土机和运输车辆安装消声器并加强维修保养;(4)拌合站、材料仓库、碎石和振动设备的位置远离居民区;(5)机械运输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6)适当控制机械动力布置密度,条件允许拉开一定空间,减少噪音叠加;(7)对距离居民区150m以内的工程,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限定施工作业时间。

6.、工程中的环保措施(1)边坡开挖应严格按规范要求从上往下逐级开挖,并及时逐级按设计要求防护,开挖时及时做好排水沟排水以免雨水冲刷开挖面造成污染;(2)边坡开挖的土不得随意乱弃,应及时用于路基回填或运往弃土场;(3)边坡开挖时应保护好原山体植被,山体开挖前就应先挖好截水沟,截水沟开挖弃土应及时清除不得影响原植被,施工通道也应该注意环保,用后应及时恢复原貌;(4)弃土场使用前即应做好排水沟,沟出水应接至附近水体,不得使之乱流,弃土完毕弃土场边坡应及时修整并使其密实,坡面平顺且不陡于1:1,,坡面及时种草防护,坡脚修建永久性排水沟把弃土场雨水排入附近水体;(5)弃土场在使用中及使用后应做好排水工作,污水应用排水沟排入水体,取土场使用后应及时对坡面进行整理使其不都陡于1:1,且及时绿化防护;(6)路基路面施工车辆运输扬尘应要求及时洒水除尘,车辆装载应有防护措施不得沿途洒落污染道路;(7)路面施工时掉渣或弃料应及时清扫运至指定的弃土场,不得随意弃至边沟中或至路外污染环境。

七、环保监理的工作制度1、日常工作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日常的巡视、旁站中,应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制订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有:(1)是否落实了施工环保责任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并且现场管理人员是否经常巡视检查工地。

(2)是否对施工人员经常性的进行了环保教育,有无及时记录。

(3)施工场地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4)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是否健全。

(5)施工现场(含临时便道、拌合站、预制场等)和料场等是否洒水防尘。

(6)是否按有关要求采取降噪措施。

(7)材料堆场设置环境的合理性及采取措施减少运输漏洒情况。

(8)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置是否合理。

(9)是否按照批准在拟定的取弃土场取弃土,取土结束后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排水防护和植被恢复措施。

(1)工地例会暂定每月召开一次,与监理工作例会同时进行。

(2)承包人应详细通报环保工程进度、质量等情况。

出现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以及处理结果,提出近期的环保施工计划安排。

(3)检查前次会议环保决定的落实情况。

(4)监理工程师应对环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简要评述,根据提出的环保施工计划,安排监理人员旁站监理、工序检查、测量验收、计量测算、缺陷处理等工作。

(5)每次会议均要进行记录,会议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字迹要清晰。

参加会议各方代表签字,会后整理、分发并存档。

(6)环保专题会议需形成会议纪要,根据情况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3、月报制度环保工程和环保措施的月进度须汇入承包人的生产月进度报告中,环保监理负责编制汇总环保监理月报,经过总监审核后,会同进度监理月报一同按规定的时间上报业主。

4、污染事故报告制度环保监理以及兼职现场监理人员,在日常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有污染的现象或者事故出现时,应立即要求承包人暂时停止污染源相关的作业和工作,并且向总监报告,总监确认暂停工指令,并且要求承包人提出消除污染源、处理污染事故方案的报告,经审核批复后,由环保监理监督承包人实施后,通过复工令重新恢复暂停的施工。

所有环保措施和环保工程,应和土建主体工程同时验收,环保不满足合同和规范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验收。

八、环保监理工作程序第二章环保监理控制要点一、公路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监理环境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准备阶段应编制环境监理细则、审核施工环保计划等,以及制定对于该阶段具体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理的要点。

1、生活服务区生产服务区潜在环境影响选址阶段的可能影响和避免措施:影响1:因选址不慎,造成对生态敏感点的人为干扰。

这些生态敏感点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各种纪念地及各种生物保护地如植物园、果子园、种子基地、特产农业用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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