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缩小地区间差距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对策(1)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对策(1)1999年以来,我国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逐年增加:2000年投入800亿元,2001年多于1000亿元,2002年的投入超过4025亿,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各类财政转移支付补助7330亿元,加上税收返还和一些体制性补助,用于推进地区均衡发展的资金超过10000亿元(吴睿鸫,2007)。
然而,我国实施了多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实现均等化目标方面的效果并不明显。
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一)政府财权、事权划分不对称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灶吃饭”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对财权的划分还比较明确,而对事权的划分界定不清晰。
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直接导致了各级政府之间对事权和财权支出范围的随意和盲目划分,拨付出去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运用随意性很大,产生上下级政府对同一项公共服务重复提供或对某些地区急需的公共服务因上下级政府推诿责任而无人提供的现象,而且事权划分的模糊和财政支出范围划分的混乱导致许多政府机关人浮于事,也很难对其进行绩效审计和考核,很难快速和明确地界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配,由此导致财政支出整体效益的低下。
(二)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尚小西方发达国家地方政府一级的财政收入有将近30%—40%来源于联邦和州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有的基层组织如美国的学区有近60%来源于上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
现阶段,我国的中央财政仍十分困难,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充足的财力支持。
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2%,到2003年已上升为54.6%。
如果计入预算外收入部分,这一比例约45%。
税收返还是中央政府的法定义务,其目的不是为了扶危济困,更不是为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应把税收返还看作是地方对共享税收入的分享。
如果把税收返还约4000亿元计入地方收入,中央财政占财政收入的真实比重应该在30%左右。
和国际水平相比这一比例是明显偏低的。
(三)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在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构成中,用于税收返还及补助的数额偏大,而用于缩小地区差距的数额又偏小。
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分析及思考
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分析及思考【摘要】转移支付制度作为财政分配调节的重要工具,对于促进地区间资源均衡配置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通过分析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探讨了其优势与不足,提出了改进建议,并展望了未来发展方向。
在对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分析中,我们发现现有制度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执行力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我们也认识到转移支付制度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减少地区间差距等方面的优势。
在思考转移支付制度时,我们应考虑其与市场机制的结合,注重公平与效率的平衡。
未来建议在提高审计监督、优化转移支付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更好地实现财政调节功能。
结论表明,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需综合各方面因素,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分析、优势、不足、思考、改进建议、未来发展方向、引言、结论1. 引言1.1 引言转移支付制度是指政府将资源从一个地区或部门转移到另一个地区或部门的一种财政分配方式。
这种制度在中国已经存在多年,经过不断完善和调整,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财政工具。
转移支付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进行深入分析和思考,以便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其效果。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转移支付制度的作用日益凸显。
通过转移支付,政府可以实现资源的重新配置,促进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均衡发展,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转移支付还可以缓解地区间的贫富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全国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目标。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优势与不足,提出对转移支付制度的思考,并就其改进建议和未来发展方向进行探讨。
通过对转移支付制度的全面评估和研究,相信可以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 正文2.1 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分析转移支付制度是财政支出的一种形式,通过政府财政预算向个人、家庭、企业、组织等提供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援助。
在现代社会中,转移支付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减轻社会负担、实现社会公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对策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对策== 1999年以来,我国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逐年增加:2000年投入800亿元,2001年多于1000亿元,2002年的投入超过4025亿,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各类财政转移支付补助7330亿元,加上税收返还和一些体制性补助,用于推进地区均衡发展的资金超过10000亿元(吴睿鸫,2007)。
然而,我国实施了多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实现均等化目标方面的效果并不明显。
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一)政府财权、事权划分不对称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灶吃饭”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对财权的划分还比较明确,而对事权的划分界定不清晰。
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直接导致了各级政府之间对事权和财权支出范围的随意和盲目划分,拨付出去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运用随意性很大,产生上下级政府对同一项公共服务重复提供或对某些地区急需的公共服务因上下级政府推诿责任而无人提供的现象,而且事权划分的模糊和财政支出范围划分的混乱导致许多政府机关人浮于事,也很难对其进行绩效审计和考核,很难快速和明确地界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配,由此导致财政支出整体效益的低下。
(二)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尚小西方发达国家地方政府一级的财政收入有将近30%—40%来源于联邦和州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有的基层组织如美国的学区有近60%来源于上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
现阶段,我国的中央财政仍十分困难,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充足的财力支持。
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2%,到2003年已上升为54.6%。
如果计入预算外收入部分,这一比例约45%。
税收返还是中央政府的法定义务,其目的不是为了扶危济困,更不是为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应把税收返还看作是地方对共享税收入的分享。
如果把税收返还约4000亿元计入地方收入,中央财政占财政收入的真实比重应该在30%左右。
和国际水平相比这一比例是明显偏低的。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分析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分析引言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转移资金的一种方式,旨在调节地区间的财政收支差距,促进经济平衡发展。
中国作为一个巨大的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地区间的贫富差距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的改进方向。
1.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
在建国初期,为了解决贫困地区的困难,中央政府开始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向贫困地区提供资金支持。
随着经济改革的推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渐完善,并在1994年正式纳入国家财政体制。
2. 财政转移支付的目标和原则2.1 目标: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区域间的均衡发展,缩小地区间的贫富差距,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2 原则:•简化程序:财政转移支付的程序应该简单、高效,避免过多的繁文缛节。
•公平公正:转移支付应根据地区的经济情况、人口规模、资源禀赋等因素进行公平分配,避免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强调激励:财政转移支付应该激励地方政府更好地落实中央政策,提升地方经济发展水平。
3.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3.1 资金分配不公: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资金分配上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
一些贫困地区由于历史原因,经济基础较为薄弱,但由于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机制不合理,导致这些地区无法充分获得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
3.2 刚性支出较高:财政转移支付中存在过多的刚性支出,这使得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地方政府在财务决策上的自主性不足,难以适应本地区的特殊情况和经济发展需求。
3.3 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管不足:财政转移支付涉及大量的资金流转,但现有的监管机制相对薄弱。
监管不足易导致资金流失、滥用以及财务不透明等问题的出现。
4. 改进方向和建议4.1 调整资金分配机制:应该根据地区的经济实际情况、人口规模、资源禀赋等因素,调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机制,确保更加公平合理地分配资金。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政策思考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政策思考□叶凌鸿(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福州350003)摘要: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以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要求、有效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
目前,转移支付制度发展仍存在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不健全、资金分配科学性和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省级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统一管理办法缺失等制约因素,亟须加快推进转移支付专项立法,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强中央对建立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的指导,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提高基层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
关键词:分税制;转移支付;均衡财力中图分类号:F812.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740(2021)03-0022-05一、我国转移支付制度沿革1994年我国财政分税制改革前,财政体制中并无转移支付概念,转移支付制度尚未建立,但财政体制中中央对地方的体制补助、结算补助和专项补助等都属于转移支付范畴,此类补助作为行政分配的一种形式,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
1994年分税制建立之初,由于中央财力有限,未能建立转移支付制度,仅先行建立税收返还制度。
1995年,在分税制改革进行一年后,中央财力有所改善,中央开始构建转移支付制度。
(一)1995-2009年,转移支付制度初步建立和规范阶段1.过渡期转移支付制度实施阶段。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权逐渐集中,地方则陆续出现了较严重的纵向财政失衡。
同时,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均衡,地方政府间仍存在较为严重的横向财政失衡。
为了更好地促进财政均衡,深化分税制改革,在保留了税收返还制度的基础上,1995年财政部颁布实施了《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
经过数次修改之后,财政部于2000年颁布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1999)》规定,“采用相对规范的方法,进行有限的转移支付,逐步向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靠拢”。
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1. 简介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转移一定数量的财政资源,用于支持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
该制度旨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地区间的教育差距,提高教育公平性。
2. 背景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域广阔的国家,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着较大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差距。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央政府实施了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确保每个地区都能获得公平而充足的教育资源。
3. 目标与原则目标•提高基础教育的普及率和质量•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推进素质教育和终身学习机会均等化原则•公平性:确保每个地区都能获得公平而充足的教育资源•奖惩机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惩罚•责任制:地方政府对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使用负有责任,需要进行监督和评估4. 实施方式4.1 资金来源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于中央政府的预算安排。
中央政府通过国家财政收入,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教育财政转移支付。
4.2 资金分配资金分配根据以下因素进行确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相对较落后的地区将获得更多的教育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基础条件:基础条件较差的地区将获得额外的支持,以改善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
•学生人数:学生人数较多的地区将获得更多的教育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3 使用管理地方政府需要按照中央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并报送中央政府进行审批。
同时,地方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教育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4.4 监督与评估中央政府将对地方政府使用教育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监督和评估。
通过定期检查、考核等方式,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教育事业的进展。
5. 效果与问题效果•提高了基础教育的普及率和质量,使更多人受益于优质教育资源。
•缩小了城乡和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促进了社会公平。
•推动了素质教育和终身学习机会均等化,提升了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
问题•资金分配不够精确:有时候资金分配可能过于依赖经济发展水平,忽视了其他因素对教育发展的影响。
8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8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将一部分财政收入转移给地方政府的一种财政支出方式。
这种制度在中国的财政体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平衡不同地区的财力水平,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均衡。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出现和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中国是一个庞大的国家,地理、人口、经济等差异巨大。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转移支付,中央政府可以促进全国各地区的协调发展,减小差距,缩小地区之间的分化趋势。
其次,转移支付也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一种调控手段,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保持地方政府的财政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最后,转移支付也是中央政府扩大支出的一种方式,可以通过转移支付将财政收入转移到地方政府,用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投资。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我国的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它可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通过转移支付,可以实现资源的跨地区配置,使得资源在各地区之间流动,促进经济社会的均衡发展。
其次,转移支付还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的财政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由于地区之间的差异,一些地方财政收入较少,财政支出较高,难以维持正常运行。
通过转移支付,可以填补地方财政的收支缺口,保持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行。
最后,转移支付还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通过转移支付,可以提供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投资,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提高地方经济的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然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一些地方政府存在财政依赖性较强的问题。
由于转移支付的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可能出现过度依赖中央财政的情况,导致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的下降。
其次,转移支付制度的分配公平性也是一个难题。
由于地区之间的差异较大,如何划分和计算转移支付的比例,以及如何保证转移支付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最后,转移支付制度也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由于转移支付所涉及的资金较多,一些地方政府在使用这些资金时可能存在不当行为,导致转移支付的效果不理想。
什么是转移支付制度
什么是转移支付制度转移支付制度是指国家、地方政府将一部分财政收入以各种方式支付给其他政府部门或个人,以实现政府功能、社会公平和经济调节的一种财政手段。
转移支付制度在现代国家财政体制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弥补资源差异、实现公平正义等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转移支付制度有利于实现政府功能。
政府是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需要承担很多责任和义务,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
然而,由于各地区的资源差异和经济发展不平衡,政府在执行这些功能时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困难。
而转移支付制度的设立,可以通过向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进行财政转移,将资源配置较为充裕的地区与资源短缺的地区进行补偿,从而实现全国范围内政府功能的整体平衡。
其次,转移支付制度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各个地方的发展水平存在差异。
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需要通过转移支付来改善经济条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而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较好,可以通过转移支付来帮助其他地区的发展,实现统筹协调。
通过转移支付,可以缩小地区间的差距,推动整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全面发展。
再次,转移支付制度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
社会公平是一个现代社会追求的重要目标,而转移支付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资源的再分配,从而促进社会的公正。
通过向经济相对薄弱的地区进行财政转移,可以使人们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到更公平的待遇,缩小贫富差距,提高社会整体的公平性。
最后,转移支付制度也有助于实现宏观调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波动和不平衡是不可避免的。
而转移支付制度可以通过向经济困难的地区提供财政支持,促进这些地区的经济恢复和发展,从而对整体经济起到调节作用。
特别是在经济危机或大规模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通过转移支付可以迅速投入资金,缓解经济困难,稳定市场预期。
总之,转移支付制度是现代国家财政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政府功能、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公平正义和实现宏观调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财政转移支付体系(Fiscal Transfer Payment System)是指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提供转移支付的一种制度安排。
这一体系旨在实现地区间的财政均衡,促进地方发展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为了使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更加完善,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
财政转移支付的目标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均衡,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包括地方财力、人均财政收入、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指标。
这样可以通过评估指标的变化来判断地方财政需求,并为财政转移支付的具体金额和范围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健全财政转移支付的政策和法律制度。
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应该有明确的政策和法律制度,包括财政转移支付的范围、方式、标准等内容。
这样可以避免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确保转移支付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第三,加强财政监管和资金使用的审计。
在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应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状况的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风险问题,确保财政转移支付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第四,鼓励地方财政自主性和创新性。
在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中,应该逐步增加地方财政自主决策的空间,鼓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财政决策和财政创新。
这样可以提高地方财政的有效性和适应性,进一步增强地方发展的活力。
最后,加强财政转移支付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财政转移支付涉及公共财政资源的分配,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和透明。
因此,应加强财政转移支付信息的公开,让公众了解财政转移支付的过程和结果,并鼓励公众参与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督和评价。
综上所述,为了使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更加完善,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健全财政转移支付的政策和法律制度、加强财政监管和资金使用的审计、鼓励地方财政自主性和创新性,以及加强财政转移支付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实现地区间财政均衡和促进地方发展的目标。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协调区域经济发展
共 服务 水 平 均 等 化 和 扶 持 落 后 地 区经 济 发 展 的基 本
个多世纪 以来 区域经济发展差 异不断扩大 .已成为我
段。 借鉴西方发 达国家经验对完善我 国转移支付制度 . 协调 区域 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国经济发展 中的一个重要 问题 。规范 的财 政转移支付
a d l n e t g o lEc no y De eo n Ba a c he Re i na o m v l pm e t n
鹿 玲 玲 L igig u Ln l n
( 东经济学院 , 山 济南 2 0 1 ) 5 0 4
( h n o gI s tt o E o o isJ a 5 0 4, hn ) S a d n tue f c n m c , n n2 0 1 C ia n i i 摘要 : 区域 经济 发 展 不平 衡 已成 为 我 国 经济 发 展 的 瓶 颈 . 作 为 协调 经 济 发展 重 要 手 段 的 转 移 支 付 制 度 还 很 不 完善 . 离 而 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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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值 工程 20 0 7年 第 7期
完善转移 支付 制度 , 协调 区域经济发展
Pe f c h a se y e tS se r e tt e Tr n f r Pa m n y t m
中 图分 类 号 :2 4・ F 6 ・ F 3 4;0 1 5
文 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6 4 1 (0 7 0 — 15 0 10 — 3 12 0 )7 0 4 — 3
O 引 言
我 国地 广 人 多 . 地 区 自然 条 件 差 异 大 ; 上 近 半 各 加
完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国际经验与对策
3.转移支付数额的确定都具有公式化和规范化的特征。发达国家政府间转移支付体制最引人瞩目的特点是公式化即“因素法”,即中央政府通过事先确定的公式,计算和确定对州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所有接受转移支付的辖区都在同样的公式下得到中央的拨款。如美国考虑的因素有人均所得、税收课征率、州所得税的高低、城市人口等因素。这种以各级政府很难控制的客观因素来设计的拨款公式比较合理,也比较公平透明,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
4.清理专项拨款。笔者认为,专项拨款应分为以下几类:一是中央委托事务专项补助。按照政府间事权划分,应有中央政府承担的事务交由地方政府承办,对所发生的支出有中央按照支出需要拨给该类事务实际发生地的地方政府。二是中央负担事务专项补助。与前者不同,该类补助是针对那些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共同出资的支出项目,可以按照中央应负担的份额进行拨付。三是鼓励性或奖励性专项补助。依据产业政策、民族政策等社会经济政策,对于符合政策目标的地方政府行为,从财力上给予有条件的支持。四是区域开放或特殊政策目标的专项补助,如目前尚在实施的“三西资金”、“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等。五是特别专项补助,如自然灾害救济等。
1.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推进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制化。根据市场经济下的政府职能界定,一般来说,由全国居民享用的公共商品和服务应完全由中央政府提供,如国防、外交、外贸管理、全国性的立法和司法、宏观经济稳定等;地方政府应提供本地居民享用的公共商品和服务,包括地区性交通、警察、消防、教育、环保、地方性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等;对具有跨地区“外部效应”的公共项目和工程,中央政府应在一定程度上参与,比如基础性教育、跨地区的交通设施、环保等;另外,调节地区间和居民间收入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央政府的职责。不同的国家以及同一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政府间事权的划分都会有所差别。重要的是,在一段相对稳定的时期内,必须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并且有必要将其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问题的通知-陕政发[2004]4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问题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问题的通知(陕政发[2004]42号2004年9月29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规范税收征管,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切实保证县乡干部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基层政权正常运转,促进全省经济和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发〔2002〕26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调整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
现将《陕西省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方案》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陕西省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方案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发〔20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在现行省与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以下简称市区)事权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我省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
一、调整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必要性我省省对下分税制财政体制自1995年运行以来,调动了各级政府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促进了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财政分配关系中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
主要是,现行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收入级次的做法,已经不适应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和企业深化改革的需要;省级收入结构单一,调控能力较弱,对财政困难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不够;全省有相当一部分县乡财政困难,地区间财力差距呈扩大趋势;现行体制未能有效地建立起与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相联系的激励机制,不利于调动各级政府增收积极性。
国务院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公布日期】2023.08.28•【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国务院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2023年8月28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刘昆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受国务院委托,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请予审议。
一、财政转移支付基本情况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无偿拨付的资金,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主要用于解决地区财政不平衡问题,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实现调控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
1994年,我国实施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相应建立了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2014年修改的预算法规定,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
落实预算法要求,我国转移支付体系随着政策变化不断拓展和调整,逐步构建起“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的框架,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为目的,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用于办理特定事项。
2019年,中央财政整合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履行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基本民生领域的中央财政支出责任,为与预算法规定衔接,编制预算时暂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
目前,总体上形成了以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依据,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有效组合、协调配合、结构合理的转移支付体系。
近年来,中央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
从资金规模上看,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达到10.06万亿元。
从支出结构上看,为增强地方财政统筹能力,不断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
落实预算法要求,自2015年起,中央财政单独编制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分地区预算草案,反映转移支付预算分项目、分地区情况。
财政转移支付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
财政转移支付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转移一定数量的财政资源,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
财政转移支付是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财政转移支付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财政转移支付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转移支付可以用于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扶贫济困等领域,加速地方经济的发展速度,提高地方经济的竞争力。
二、缩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
财政转移支付可以实现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资源再分配,有助于缩小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
在转移支付中,中央政府会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等因素,向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从而实现资源的再分配。
三、增强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
财政转移支付可以促使地方政府更加重视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
在获得转移支付后,地方政府需要按照规定用于特定领域,同时需要对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和监督,这可以增强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推动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提高民生福祉
财政转移支付可以用于支持社会事业建设和扶贫济困等领域,直接惠及民生。
特别是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转移支付可以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提高民生福祉水平。
总之,财政转移支付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稳定,缩小地区之间的经济差距,提高民生福祉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同时,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促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试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试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财政体制的核心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解决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以及平衡区域之间的服务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人口呈上升趋势,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问题,传统的工作制度已经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
对此,就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创新工作模式,制定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而加快区域经济的发展脚步。
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问题;对策对我国目前情況来说,一套完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能够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因为南北方的经济差异性非常大,许多区域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利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来解决各区域的经济矛盾,解决恶性循环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区域经济的发展。
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1、现行政权结构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协调政府的职责与行政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权力结构,在现有的五级财政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要符合政府管理的各个区域具体事项的规则标准。
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下改变职能,简化了管理要求,注重地方政府随机应变,独立管理地方问题的职能,传统的政府权力结构已经不能顺应目前的经济发展趋势。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在各级政府事权范畴的基础上进行划分,财政支出范围和财政收入划分都取决于事权范围,对此,合理划分事权范围对协调多级财政体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政治体制改革的落后,政府职能和事权划分不合理,在没有对政府职能进行转化的过程中,出现现行政权结构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协调现象。
2、分税制度给财政转移制度带来的影响尽管我国的分税制度已初步建立,但和标准化的分税制度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在划分具体税种的过程中,地方税收体系存在很大问题。
在进行税种划分时,首先,还是依照传统的企业隶属关系进行税种划分;其次,依旧按照行业模式来划分税种。
在优化地方税收体系过程中,并没有建立健全的地方税收体系,因为税收体制的统一,地方也没有设立专门的税种,从而给地方税收体系的创建带来了影响。
财政转移支付交流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财政转移支付这一重要议题。
财政转移支付是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我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就财政转移支付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
一、财政转移支付的发展现状1. 财政转移支付规模不断扩大。
近年来,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规模逐年增长,已成为国家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9年,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总额达到13.8万亿元,同比增长8.8%。
2. 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断优化。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结构逐渐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倾斜。
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逐年提高,专项转移支付更加注重引导和激励地方发展。
3.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完善。
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专项债券等多种形式。
同时,各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不断健全,确保了转移支付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1. 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
目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衡,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与地方实际需求不符,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
2. 转移支付分配不均。
部分地区财政实力较弱,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均,导致地区间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
3. 转移支付监管不到位。
部分地方存在虚报、冒领、挪用转移支付资金等问题,影响了转移支付政策的实施效果。
4. 转移支付政策与地方实际需求脱节。
部分转移支付政策与地方实际需求不符,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三、财政转移支付的改进措施1. 优化转移支付结构。
进一步调整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2. 完善转移支付分配机制。
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分配机制,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合理,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
3. 加强转移支付监管。
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如何缩小地区差距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如何缩小地区差距在当今社会,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日益凸显,地区差距不仅体现在经济层面,还涉及到社会、教育、医疗等多个领域。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策略,对于缩小地区差距具有关键意义。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意味着在不同地区之间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产业的协同发展以及公共服务的均衡供给。
这需要打破地区之间的行政壁垒,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首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缩小地区差距的重要基础。
对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完善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能够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地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例如,修建高速公路和铁路可以加强地区之间的联系,使偏远地区能够更好地融入经济发展的大格局。
同时,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字化发展,能够让落后地区在信息获取和交流方面与发达地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为发展特色产业创造条件。
其次,推动产业转移和承接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环节。
发达地区在产业升级过程中,将一些劳动密集型、资源依赖型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
欠发达地区应积极承接这些产业,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自身的产业水平。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加强引导和规划,避免盲目承接和重复建设。
同时,要注重培育本地的产业配套能力,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提高产业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再者,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也是缩小地区差距的重要手段。
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资源禀赋和发展优势,应根据自身特点发展特色产业。
例如,一些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可以发展资源加工产业;一些地区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可以发展文化旅游产业。
通过差异化的产业发展,避免地区之间的恶性竞争,实现共同发展。
同时,要加强区域之间的产业合作,形成产业集群,发挥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
教育和人才培养对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至关重要。
落后地区往往面临教育资源短缺、人才流失等问题。
因此,要加大对落后地区教育的投入,改善教育设施,提高教育质量。
2016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决算表
2016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决算表一、引言2016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决算表近日公布,引起了广泛关注。
转移支付作为我国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调节地区间财政收入分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2016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决算表进行解读,分析转移支付的总量、结构及对地方财政的影响,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2016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决算表概述1.转移支付总额根据决算表数据,2016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总额达到XX亿元,同比增长XX%。
在总量上,转移支付规模保持了稳定增长,为地方财政提供了有力支持。
2.转移支付类别及占比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约为XX%,专项转移支付占比约为XX%。
可以看出,一般性转移支付在总量中占比较大,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3.地方财政收入与转移支付对比据统计,2016年地方财政收入约为XX亿元,与转移支付总额相比,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为XX%。
这表明,转移支付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地方财政压力,为地方财政提供了稳定保障。
三、转移支付具体分析1.一般性转移支付(1)增长幅度2016年,一般性转移支付同比增长XX%,表现出较强的扶持力度。
这有利于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提高地方财政保障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2)地区分配情况在地区分配方面,转移支付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有助于缩小地区间财政收入差距。
具体而言,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增长幅度高于东部地区,体现了政策扶持导向。
2.专项转移支付(1)项目分布2016年,专项转移支付涉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农业等多个领域。
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中央财政有针对性地支持了地方重点产业发展和民生工程建设。
(2)资金使用效益据统计,2016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较高,部分地区实现了资金的撬动作用。
这表明,在专项转移支付方面,政策效果较为明显。
四、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的影响1.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变化转移支付的增加,使地方财政支出结构逐步优化。
我国转移支付制度发展历程
我国转移支付制度发展历程转移支付制度是现代财政体制中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最为规范的制度模式,自分税制改革后建立的中央—省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最直接的目标是缩小和消除地区间的财力差異,以实现地区间财力的均衡。
转移支付制度经历了萌芽,确立、发展、规范四个阶段,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促进了地区间公共服务均等化。
本文对转移支付制度作初步介绍。
转移支付制度分税制均等化转移支付制度是现代财政体制中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最为规范的制度模式,自分税制改革后建立的中央—省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最直接的目标是缩小和消除地区间的财力差异,以实现地区间财力的均衡。
为更好了解转移支付,我们对转移支付制度作初步介绍。
一、转移支付制度的萌芽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前,我国做了大量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工作。
建国前三十年是以中央集权为主,以中央政府进行统一领导的分级管理制度,基本上是由中央对财力进行统一分配,对于收入大于支出的省份,对中央上解收入,对于收入小于支出的省份,由中央进行补助。
此时的转移支付实际上是一种单一补助的模式。
改革开放后的转移支付制度主要以地方分权为主,但是,此时的转移支付体制存在明显的缺陷,地方政府自主权加大,导致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而转移支付方式复杂,不利于地方预算,致使出现预算软约束,容易滋生腐败。
二、转移支付制度的确立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后才从西方引进了转移支付的概念。
中国目前的政府间财政体制基本框架始于 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为缓解财政集权对地方财政造成的压力,同时调整地区间财力差距,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央以 1993 年地方财政收入为基础,建立了相应的转移支付制度。
我国中央财政是从1995年开始正式实施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
目前,在分税制改革后我国的转移支付体制的均等化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也是分税之后财政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这是因为,在分税制改革时期,为了顺利推行改革,中央对地方仍然保留了原有的地方给中央的上解部分和中央对地方的补助,这样就保护了地方的既得利益。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思考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思考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虽然制定了一些规范财政转移支付的一般性法规,但尚未出台财政转移支付的专门或相关的,仅有为数不多的。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尚未完全纳入预算管理的转移支付资金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职能,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在拨付、使用中存在较大问题。
二、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问题的建议(一)规范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使财权与事权相匹配近几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规模不断扩大,虽然在平衡中央和地方、各地区间收支差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反映出地方财力缺口较大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分税制中事权和财权划分不合理造成的。
因此,我国在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过程中,首先应以法律形式合理界定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
其次依照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划分中央和地方间的收入。
以此为基础,中央再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和财力缺口,通过政府间转移支付予以弥补,以确保其履行职责的能力。
在界定各级政府间的事权时,应根据公共产品不同性质进行划分,属于全国范围及具有调节收入分配性质的支出由中央政府承担,属于地方性的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承担,跨区域的公共产品由中央、各地政府按责任按比例共同承担。
(二)优化转移支付支出结构,加大在改善民生方面的投入1.逐步取消补助和税收返还。
补助和税收返还在改革初期起到了重要调节作用,完全取消会影响一些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然而,实践证明,其不仅未能均衡地区间财力,反而加大了地区间财力差距。
因此,中央应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或专项转移支付,逐步取消补助和税收返还。
虽然近年来补助和税收返还的比重呈加速下滑趋势,但对税收返还的取消不宜采用“一刀切”的方式,需要设立一定年限的过渡期,逐渐削减直至取消。
2.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重,优化支出机构。
第一,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地方可支配财力。
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可以人均标准财力水平作为评判标准,其测算公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依照标准财力进行测算,低于人均标准财力的地区可得到更多的转移支付;二是依照标准财力与标准支出之间的差额进行测算,当人均标准财力低于人均标准支出时可得到更多的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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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缩小地区间差距【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1994年1月1日开始,我国对原来税制进行了改革,实行“分税制”。
中央对国家预算进行了一系列重大调整,主要体现在“收入大头在中央,支出大头在地方”。
中央通过税收返还和财政补贴,实现地方财政当年收支平衡的目标。
从地区间差距现状转入手,分析产生差距的原因,从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角度切入,提出解决缩小地区间差距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转移支付;地区差异;横向均衡一、我国的转移支付现状英文“Transfer”翻译过来就是转移支付的意思,它本来的含义是“转移、转账”,它是财政学的一个专有名词,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源在政府间的无偿活动,它是与政府的购买性支出相对应的一种公共支出。
1994年的我国分税制改革,是我国政府在财政管理体制上了一个巨大的进步,从多年的实际运行过程来看,分税制有力的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发挥,促进了中央财政收入的稳步提高。
在分税制下,我国的政府转移支付制度对于加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欠发达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改善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全国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意义。
(1)地方从中央得到的转移支付数额规模巨大,但还不能满足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需要。
从1994年开始,中央每年用收入的45%-60%用来转移支付,中央转移支付规模小的问题在分税制改革后,逐步得到了解决。
但由于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和物资。
中央目前的转移支付额度满足了当地基本的政府日常开支以后,就没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2)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向规范化发展。
从2002年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7号)的规定,中央因所得税分享增加的财政收入,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
把这些收入全部用于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针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
通过这次改革我们不难发现,公共财政的理念正在通过实践一步一步转化为现实。
规范化的公共财政框架正在逐步建立,我国中央政府正在为实现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而不断的努力。
(3)极大地促进了西部地区的发展。
中央实施转移支付制度以来,有力地缓解了西部落后地区和民族地区财政资金的不足情况,为当地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二、地区间差距和转移支付制度1、地区间差距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于东、西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区域性差距的扩大,影响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1)从经济总量上看,东部地区占全国的经济总量的比例不断的提高。
从1980年的50%发展2005年的65%,而相对于比较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他们分别为30%下降到23%和20%下降到12%。
(2)从人均GDP来看,东部地区的人均GDP水平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而且还在不断的提高。
由1980年的34%上升到2005年的68%,而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他们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由1980年相对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8%下降到2005年的70%和相对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0%下降到2005年的60%。
(3)从省与省的差距来,在2005年,人均GDP最高的省份(上海)为51428元,而最低的省份(贵州)为4957元.这直接反映地方经济发展悬殊。
而且,人均GDP高的省份多集中在东部,而人均GDP偏低的省份往往是西部贫困地区。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低下,导致这些地区财政收入能力的不足,西部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处于低水平状态,事业发展受限制,农业投入不足,生态日益恶化。
2、转移支付制度的影响针对地区差距的现状,为什么国家拨了这么多钱给地方,却进一步拉大了地区差距?为什么地区间的财政资金差距没有缩小,反而扩大?我想这和我国转移支付制度本身设计上的毛病密不可分。
(1)我国在1994年的分税制实施的时候,并没有明确政府的事权,它成为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在很大程上损害了财政体制和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整体功能的发挥。
在具体实践中,出现中央和地方之间,平级政府之间因为事权范围模糊而导致责任不清,矛盾发生的情况,屡见不鲜。
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政府的职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规范,导致管的太多,做的太少,人浮于事。
更加重了当地人民的负担,间接的拉大了地区差距。
(2)财政转移支付的基本原则与财政转移支付的功能有差距。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首要原则是对地方的既得利益不做任何的调整,中央财政只从当年收入的增量中提出一部分资金用来平衡地区间的收入差距格局。
这种从那里来又到那里去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使穷人越穷,富人越富。
转移支付的对象的确立出现严重错位,地区间的财力差距反而与包干制下相比呈现出日益扩大的趋势。
(3)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标不清晰,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由于转移支付额度年年增加,各个地区为了得到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他们采用各种可以利用的资源去创造条件获得中央财政补贴和税收返还,而大大忽视了地区间经济的协调发展,再次,由于目标的模糊不清。
当出现中央和地方因为利益冲突而产生矛盾的时候,必然会使政府间财政体制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利于社会稳定。
(4)财政转移支付的种类过多,并且过于陈旧。
补助下划范围仍按照惯性划拨。
而收入标准用能力评估代替业绩评估,测算得出的不同经济地区差距明显,但是却采用统一的转移支付方法。
没有考虑到各个地区由于经济结构上的差异,需要不同的方法进行测算。
这样做没有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利于公共服务地区均衡化。
由于原体制的种类和方法已经不适应现在的情况,继续使用明显不科学,不公正,不合理。
(5)转移支付制度在模式上存在很大的缺陷。
我国目前所运用的转移支付制度是单一的纵向转移支付制度,即中央政府对省的转移和省对地方政府的转移,而缺少横向的转移支付模式,即省与省的转移支付,通俗的说就是财政资金的财力再分配。
我国目前的这种单一的纵向转移支付模式只解决了下级政府财力不均衡的问题,却无法解决地区间的横向财力不均衡和公共服务水平不均等的问题。
我国是一个56个民族,多人口,地理条件多样,地区发展极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
(6)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有效的法律作为制度后盾。
199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对中央和地方的收入范围规定得比较明显和科学。
但是在财政转移支付这一块,却是一个法律空白。
没有法律作为后盾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常常使中央和地方出现认识上的错位,不利于中央和地方统一思想,发挥转移支付制度的宏观调节作用。
三、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缩小地区间差距的对策面对地区间差异的客观事实,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务必要求一套行之有效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阻止这一趋势的进一步扩大,那么就必须完善现有转移支付制度,发挥它横向均衡的作用,逐步缩小地区差距。
1、科学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财权对于各个地方的事权还没有一个比较详细的划分,财政资金到了地方政府手上,怎么用?怎么才能发挥它的最大效用?还没有详细的办法。
因此,我们必须根据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要求,加快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由全面管理,到有的放矢,把工作重心放在市场失灵和公共服务上。
2、逐渐调整地方的既得利益,实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由于当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财政转移支付的功能在具体的实际操作中有差距,中央并没有对地方的既得利益进行合理的调整,往往是越发达的地区,既得利益越多。
目前,我认为中央应该逐步淡化地方既得利益,对地方既得利益进行合理的调整,可以通过税收等手段,分享地方的既得利益,把这一部分资金用于平衡各地的公共服务基本要求的需要。
3、明确转移支付的目标,兼顾公平和提高效率我国转移支付的目标是实现社会公平。
政府在国家经济上的作用不是为了拉大地区差距或者导致贫富悬殊,而是为了解决市场失灵和提供公共服务。
中国的各个地区都有自己不同的经济优势和特殊的结构,只有发挥出他们各自的长处,才能实现整个国民经济的振兴。
4、调整现行支付结构,取消陈旧的种类现行的转移支付形式繁多,目前的形式主要是过去原有体制下的各种形式的累加,所以应该简化和统一转移支付的形式,当前的转移支付形式不光有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种补助,还有从地方到中央的上交.转移支付资金一直处于双向流动的状态下,税收返还是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税收增量状况进行返还。
因此,我建议应该取消税收返还等多种补贴形式。
5、弥补现行转移支付制度的模式缺陷由于我国目前转移支付模式是单一的纵向支付模式,缺乏横向均衡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能力。
因此,横向失衡表现很明显,地区间差距拉大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6、建立法制框架,规范转移支付资金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为了本地经济的发展,他们往往忽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出于对本地利益的考虑,都希望自己拥有较多的资金作为发展的动力,为了争夺中央的转移支付资金,很少考虑全局利益,为了本地利益,常常是损害了整体利益,这样做的结果是浪费了资源,降低了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所以,要想财政资金通过转移支付达到规范化,合理化。
四、结论综上所述,财政转移支付为缩小地区差距创造了外部条件,它是一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制度,但是它本身并不能直接缩小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西部和中部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要想通过中央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全脱离现在的状况也是不现实的,通过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在政策上只能一定程度上帮助中西部地区的发展,逐渐缩小地区公共服务的差距。
但是,我认为更为重要的是中西部地区应该抓住国家发展的战略期。
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打破各种束缚经济的机制和传统。
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抓住关键,努力拼搏,开拓创新,最终依靠自己缩小地区间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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