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管理规定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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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供应、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药品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率,降低药品成本,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第五条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第六条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第七条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第八条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

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第九条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第十条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

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第十一条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三章储存与保管第十二条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他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第十三条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鼠、防虫。

第十五条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

第十六条对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十七条库存药品应定期检查,及时登记,保持药库干燥、通风环境,做好防霉、防潮、防鼠、防虫等工作。

医院药品供应和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供应和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供应和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药品供应和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药品供应1. 采购医院应根据临床需求、药品质量和价格等因素,选择合法、合规的药品供应商。

至少每半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估,确保供应商的药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2. 验收医院应设立药品验收小组,对到货药品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等。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退货。

3. 储存医院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合理储存药品。

要求药品储存环境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4. 配送医院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物流公司进行药品配送。

物流过程中,应确保药品的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要求,避免药品损坏。

三、药品管理1. 处方审核医院应设立处方审核小组,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等。

审核不合格的处方应退回医生,要求其重新开具。

2. 药品调剂医院应设立药品调剂室,由具备资质的药师进行药品调剂。

调剂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医嘱,确保药品的正确、安全使用。

3. 用药监测医院应建立用药监测制度,对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

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滥用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 药品回收医院应对过期、损坏、无效的药品进行回收,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避免药品流入市场,造成安全隐患。

四、培训和考核医院应对药品供应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同时,建立考核制度,对药品供应和管理工作进行评价,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五、罚则违反本规定的,医院应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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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旨在规范医院药品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依据《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医院及其各相关部门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管理原则1.药品管理应遵从科学、合理、安全、经济和便利的原则。

2.药品管理应以患者为中心,提高药物治疗的质量和疗效。

3.药品管理应强调团队合作,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四条采购管理1.药品采购应严格依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方法》的规定进行,确保采购透亮、公开和合法。

2.药品采购应遵从市场原则,选取质量好、价格合理的药品供应商。

3.药品采购应有特地的采购人员,并建立完善的采购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药品验收1.药品验收应由特地人员进行,必需依照药品验收标准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规性。

2.药品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药学知识,对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等进行全面检查,并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

3.对于不合格或疑似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通知医院药剂科进行复核,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配送第六条药品储存1.药品储存应符合《医疗机构药品储存管理方法》的规定,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药品应依照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保管,如温度、湿度、光照等。

3.药品储存区域应分区域管理,严格依照药品分类、标记、摆放等要求进行整理和管理。

第七条药品配送1.药品配送应依据患者需求和医嘱,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所需药品。

2.药品配送人员应经过特地培训,熟识药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并保证准确无误地将药品送达指定位置。

3.药品配送应建立配送记录,记录配送时间、配送人员、药品名称和数量等相关信息,便于日后查询和追溯。

第四章药品使用与管理第八条药品使用1.药品使用应严格依照临床医生的处方和医嘱,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有效。

2.药师应对患者用药进行引导,解答患者的疑问,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药品是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其质量和管理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命安全。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采购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和责任人员。

采购药品应当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公平竞争的原则。

2、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

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查验、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核实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3、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的临床需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4、对于特殊管理的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和管理。

二、药品储存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场所,其条件应当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通风、避光等。

2、药品应当按照其性质、剂型、用途等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对于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药品,应当单独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定期对药品储存场所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应当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4、加强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的管理,及时清理和处理不合格药品,防止流入临床使用。

三、药品调配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资质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药品的调配工作。

2、药品调配应当严格按照处方或者医嘱进行,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3、调配药品时,应当准确计量,确保药品的剂量和用法正确。

对于需要特殊调配的药品,如静脉输液、中药饮片等,应当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

4、调配好的药品应当进行核对,并在药品包装上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调配日期等信息。

医院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用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对药品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医院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药品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五条医院药品采购应遵循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从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第六条药品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品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药品采购程序。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采购的审批流程、采购方式、采购价格、采购合同等内容。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八条医院应根据药品的储存条件要求,设置相应的药品储存场所,确保药品质量。

第九条药品储存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盗等设施,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药品入库、出库、养护、盘点、报废等环节的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药品调配管理制度,明确药品调配的审批流程、调配方式、调配数量等内容。

第十二条药品调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品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药品调配程序。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药品调配记录制度,详细记录药品的调配日期、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

第五章药品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使用的审批流程、使用方式、使用剂量等内容。

第十五条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选用药品,遵守药品使用规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六条护士应按照医嘱,正确执行药品给药,遵守药品使用规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七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短缺药品管理规定完整版

医院短缺药品管理规定完整版

医院短缺药品管理规定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短缺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短缺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使用、监测和报告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短缺药品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短缺药品的定义和分类第四条短缺药品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由于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原因,导致供应不足,影响临床用药的药品。

第五条短缺药品分为以下几类:(一)国家短缺药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确定的短缺药品。

(二)省级短缺药品: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定的短缺药品。

(三)医院短缺药品:由医院根据临床需求、供应情况等因素确定的短缺药品。

第三章短缺药品的采购和储存第六条医院应按照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目录,合理制定短缺药品采购计划。

第七条医院应与具备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短缺药品的稳定供应。

第八条医院药品采购部门应定期收集短缺药品信息,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及时调整采购计划。

第九条医院药品仓库应设立专门的短缺药品储存区域,确保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规定。

第十条医院药品仓库应定期对短缺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数量准确,防止过期、变质等情况。

第四章短缺药品的供应和使用第十一条医院应根据临床需求,合理调配短缺药品,确保患者用药需求得到满足。

第十二条医院临床科室应按照规定使用短缺药品,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增加使用量。

第十三条医院药剂科应加强对短缺药品的调配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和使用的监测机制,对短缺药品的供应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第五章短缺药品的监测和报告第十五条医院应设立短缺药品监测小组,负责对短缺药品的供应、使用情况进行监测。

药品管理使用规范制度

药品管理使用规范制度

药品管理使用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医院内药品管理的科学性、合规性和安全性,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订立本《药品管理使用规范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本制度的订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药品管理和使用规定、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全部药品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三条责任主体医院内的药品管理和使用工作由医院管理负责人统筹协调,各科室负责人依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实施,药品科作为执行部门负责具体的药品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四条基本原则1.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保证医院内药品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坚持科学合理用药,提倡临床合理用药,减少滥用、过量使用和不必需的药品。

3.实行规范的药品采购和供应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加强药品库房管理,确保药品储存、配送和投放的安全和有效性。

5.建立健全的药品使用评价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药品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6.加强医务人员的药品管理和使用培训,提高药品管理和使用水平。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五条采购人员资质要求医院的药品采购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的药学专业背景和资质,具备药学知识和采购管理技能。

药品采购人员必需独立、公正、廉洁地从事药品采购工作。

第六条采购程序医院药品采购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含需求确认、招标、评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采购人员必需严格遵守相关的采购程序,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采购合同管理医院与药品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商定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等重要内容。

采购人员应严格执行合同商定,不得私自更改合同内容。

第八条药品质量监控医院应建立药品质量监控机制,对采购的药品进行抽检,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对于显现质量问题的药品,采购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包含退货、索赔等,维护医院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药品库房管理第九条药品库房设施医院的药品库房应具备合理的布局和设施,包含防潮、通风、温度掌控等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医院规范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规范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规范用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1 为确保医院用药流程的规范化,提高用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订立本规范用药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关于医疗用药管理的规定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临床科室、药房等相关部门的用药管理人员。

2.2 各科室、药房等相关部门应当依照本制度的要求,组织和实施用药管理工作。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3.1 用药管理:指医院对用药流程进行规范,确保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3.2 药品:指医院用于治疗、防备、诊断疾病的药物、器械、生物制品等。

第二章用药管理流程第四条处方开具4.1 医生在开具处方前需认真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用药史,确保开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2 医生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填写处方,包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情、用药剂量和使用方法等。

4.3 处方纸应当使用医院统一格式,且具备防伪功能。

第五条药品采购与库存管理5.1 医院应当设立药品采购部门,负责药品的选购、采购和验收工作。

5.2 药品选购应当从正规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采购,并保存相应的购买凭证和药品质量证明。

5.3 药品库房应当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严格依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药品储存和管理,防止过期药品的显现。

第六条药品配发和使用6.1 药房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保证药品储存和配发的安全和卫生。

6.2 药品的配发应当依据患者的临床需求和医嘱进行,不得超出医生开具的剂量。

6.3 药品配发时应当认真核对药品名称、剂量和数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第七条用药引导和监测7.1 医院应当加强药师和护士的用药引导,向患者供应正确的用药方法、时间和剂量等信息。

7.2 医院应当建立药物不良反应和药品不合理使用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药物安全问题。

7.3 患者因用药欠妥导致的不良反应,应当及时记录并报告给上级部门,进行统计和分析。

全院药品管理制度

全院药品管理制度

全院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院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的药品管理工作,包括购进、储存、分配、使用和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全院药品管理应遵循“因病施药、病有所医”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四条全院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药品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药品的购进第五条全院药品的购进应严格按照国家采购法规程进行,保证药品质量、价格合理。

第六条药品的购进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药品供应商提供,且药品供应商应具备正规生产资质。

第七条药品的购进应由专人负责,负责人员应了解药品的使用情况,确保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符合医院的需求。

第八条药品的购进应有明确的验收程序,验收人员应仔细检查药品的外包装和内包装,确保药品完好无损。

第九条药品的购进应及时进行账务登记,确保药品采购流程的透明度。

第十条全院应建立起药品购进档案,记录每一批次的购进药品信息,以备查阅。

第三章药品的储存第十一条药品的储存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分类存放,保证药品的质量。

第十二条药品的储存应定期检查,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并观察药品的储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药品的储存应由专人管理,对药品进行分类、标识,确保药品的使用顺利。

第十四条药品的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使用。

第十五条药品的储存应确保储存环境干燥、通风、避光,避免受潮、受热和受光。

第十六条药品的储存应定期消毒,确保药品的卫生安全。

第四章药品的分配和使用第十七条药品的分配和使用应由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医嘱、处方进行。

第十八条药品的分配和使用应及时完成,确保患者按时用药。

第十九条药品的使用应对患者的基本情况和用药史进行了解,避免药品之间的相互作用。

第二十条药品的使用应记录在病历中,包括用药名称、用药剂量、用药频次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药品的使用应注意药品的不良反应和禁忌症,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医院药品安全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安全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医院制定本药品安全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从事药品采购、储存、配送、处方审核、药品调剂、临床使用等环节的工作人员。

三、药品采购管理1. 医院药品采购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流程、采购周期、采购数量等。

3. 医院应根据临床需要,合理选择药品品种,确保药品质量。

四、药品储存管理1. 医院应设立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药品库房,实行药品分类储存。

2. 医院应定期对药品库房进行维护,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3. 医院应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药品账物相符。

五、药品配送管理1. 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配送制度,明确配送流程、配送时间、配送范围等。

2. 医院应选择具备药品配送资质的企业,确保药品安全、及时送达。

六、处方审核与调剂管理1. 医院应设立处方审核机构,明确处方审核流程、审核时间等。

2. 医院药师应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法、合规、合理。

3. 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调剂制度,明确调剂流程、调剂时间、调剂责任等。

七、临床使用管理1. 医院应加强对临床用药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

2. 医院应建立临床用药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药现象。

3. 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药品不良反应。

八、监督与考核1. 医院应设立药品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药品安全管理的监督与考核。

2. 医院应定期对药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3. 医院应对违反药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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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区药品管理制度全文

医院病区药品管理制度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医院病区药品管理制度第一条基数药品管理(一)药柜随时保持清洁整齐。

(二)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开放置,静脉与口服药(含胃肠营养液)分开放置,并按有效时限的先后摆放,有计划使用,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和浪费。

(三)病区固定基数药品种类及数量,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四)病区内基数药品应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记录,每班清点记录。

确保药品无过期、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五)药瓶上标签明显清晰。

内服药标签为蓝色边;外用药为红色边。

标签上标有药名、浓度、剂量。

凡标签不清、过期、破损、变色、浑浊等均不能使用,需及时更换。

(六)无外包装的口服药从领取时日起,保存时间1年;2个月之内过期的针剂要标记。

疑有过期或变色不得使用。

(七)药品应保存在原包装盒内;药品外观相似,药名相近分开放置;同种药品不同规格分开放置。

第二条抢救药品管理(一)抢救药品配备满足科室抢救需要。

(二)抢救药品齐全,标签清晰,在有效期内,用后及时补充。

(三)抢救药品管理做到四定:定人管理、定时核查、定量供应、定点放置。

(四)开封状态的抢救车内药品班班清点有记录,专人每周检查1次有记录。

封存状态的抢救车内药品每班检查封存状态有记录,专人每月检查至少1次有记录。

第三条毒、麻药管理(一)病区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二)设保险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按需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清点记录,签全名。

(三)医师开医嘱、专用处方后,方可给该患者使用,取用时需双人开锁查对,使用后保留空安瓿。

(四)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病案号、使用药品、剂量、批号、使用日期、时间、方法,执行护士签名。

(五)弃用毒麻药需要两名医护人员确认签字。

(六)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并签名。

第四条高危药品管理(一)高危药品如氯化钾、胰岛素、浓度>0.9%氯化钠、肌肉松弛剂与细胞毒类药品等,必须单独放置,不能与普通药品混放。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完整版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经济、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估。

2. 合理用药管理委员会下设合理用药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合理用药管理工作。

3. 各临床科室设立合理用药小组,负责本科室合理用药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用药原则1. 安全原则:用药应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避免药物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2. 有效原则:用药应根据患者病情,选择疗效确切、适应症明确的药物。

3. 经济原则:在确保疗效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价格合理、性价比高的药物。

4. 个性化原则:根据患者年龄、性别、体重、肝肾功能等个体差异,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

四、用药管理1. 处方管理:医师开具处方应遵循处方规范,注明患者基本信息、药物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疗程等。

2. 药品采购:药品采购应遵循国家药品采购政策,优先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

3. 药品储存:药品应按照储存条件妥善保管,确保药品质量。

4. 药品使用: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和药物特性,合理使用药品,避免滥用、误用。

5.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上报不良反应事件。

6. 用药教育:加强患者用药教育,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和用药安全意识。

五、培训与考核1.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合理用药培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2. 将合理用药纳入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对不合理用药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合理用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不合理用药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暂停处方权等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用药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名称:制定日期:年月日。

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3篇)

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保障药品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药品的管理活动,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本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合法合规;(二)质量第一,保障用药安全;(三)科学合理,提高用药效益;(四)责任明确,加强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医疗机构设立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药品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五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药品采购前,医疗机构应进行市场调研,充分了解药品的市场价格、质量、供应情况等,确保采购到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药品。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质量标准、价格、供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八条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应严格执行药品招标投标制度,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采购审批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审批,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临床需求。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采购信息管理系统,记录药品采购的相关信息,便于查询和监督。

第三章药品储存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库房,库房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药品储存、养护的设施设备;(二)具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等安全措施;(三)库房内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剂型、规格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药品的储存安全。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库房应配备温湿度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库房内的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药品的储存条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药品储存库房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明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三级医院药品管理规定

三级医院药品管理规定

三级医院药品管理规定为了规范三级医院药品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保证患者用药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所有三级医院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技术,提高药品管理水平和效率。

(三)规范操作:严格按照药品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进行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四)保障安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预防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品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医院应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由医务、药学、护理、临床科室等有关专家组成。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负责医院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职责(一)制定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审核药品采购计划和药品采购合同。

(三)监督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四)定期检查药品管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五)组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性评价。

(六)培训和教育医务人员,提高药品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供应第六条采购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药品采购应按照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原则进行。

(二)质量优先:采购药品应注重质量,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生产企业和产品。

(三)合理价格:采购药品应合理确定价格,控制药品成本。

第七条采购程序(一)制定采购计划:根据医院临床需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二)采购申请:药学部负责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提交采购申请。

(三)采购审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审批采购申请。

(四)签订合同:与中标企业签订药品采购合同。

(五)支付货款: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第八条药品储存与配送(一)药品储存:按照药品储存要求,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医院病房药品管理制度(6篇)

医院病房药品管理制度(6篇)

医院病房药品管理制度一、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病房内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三、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四、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标签清楚,每日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五、特殊及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

六、患者的药物专药专用,停药后及时退药。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一、遵医嘱及时准确用药。

二、用药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准确掌握给药剂量、浓度、方法和时间。

必要时病人(或家属)参与确认。

三、口服药做到看服到口,及时收回空药杯。

四、注射药物须两人核对;静脉用药应在药瓶上注明患者姓名、床号、药物名称和剂量,注明加药者姓名和时间,由另外一名护士核对并签名后方可应用于病人。

用药后观察制度一、护士应熟练掌握常用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二、对易发生过敏的药物或特殊用药应密切观察,如有过敏、中毒反应立即停止用药,并报告医生,必要时做好记录、封存及检验等工作。

三、应用输液泵、微量泵或化疗药物时,应建立巡视登记卡,密切观察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及时处理,确保用药安全。

医院病房药品管理制度(2)是指在医院病房中对药品的采购、存储、配发和使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旨在确保病房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满意度。

病房药品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药品采购:制定明确的采购程序和标准,明确采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供应商合作伙伴关系,确保药品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2. 药品存储:设立专门的药房和存储区,保证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药品要求,防止药品受潮、变质和交叉污染,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3. 药品配发:根据患者的医嘱和需要,由专门的药房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药品配发,确保药品的正确配发和患者的正确使用。

4. 药品使用:严格执行医嘱,按照医嘱要求用药,遵守药品使用的相关规定,如药品不能混合使用、不能随意调整剂量等,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文件

医院药品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使用、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三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医院药品使用需求进行。

第四条药品采购计划由药库保管员根据《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提出,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并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

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养护第七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规格、批号、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第八条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药品质量要求,温度、湿度等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

第九条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第四章药品调配第十条药品调配应由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调配。

第十一条药品调配过程中,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调配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调配完成的药品应注明调配人、调配时间等信息,并妥善保管。

第五章药品使用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指南使用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第六章药品报废第十五条药品报废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由药剂科负责监督实施。

第十六条报废药品应进行销毁处理,确保药品不会流入市场。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药品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医院药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药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药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药品的安全使用,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相关药品的采购、存储、配制、发放、使用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药品安全管理的宗旨是保证药品的品质安全,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尽可能减少患者用药风险的前提下使用。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四条医院药品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证书,在采购过程中,应保证药品的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第五条医院采购的所有药品应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药品不得入库或使用。

第六条药品库存应定期检查,及时整理过期药品,并按规定的程序销毁。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供货商质量评估制度,对供货商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供货商的等级。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八条医院药品储存应符合医疗卫生保健相关规定,储存药品的环境应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避免药品受到污染。

第九条药品储存应分门别类标识,不同类型的药品应存放在不同的储存区域,以防混淆。

第十条储存药品的货架应安全稳固,不得叠放过高,以免发生意外。

第四章药品配制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药品配制应有专业的药剂人员操作,按照药品说明书规范操作,避免药品配制过程中引起药品的质量变化。

第十二条药品配制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药品配制过程中应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避免污染药品。

第五章药品发放管理第十四条药品发放应有专业的药剂师操作,按照医生的处方合理发放,不得违背医嘱,避免错误发药。

第十五条药品发放前应对患者身份核实,避免药品发放错误或发放给错误的患者。

第十六条发放的药品应进行记录,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等信息,并存档备查。

第六章药品使用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药品使用清单,确保医务人员按照规定使用药品,不得擅自使用药品或私自发放药品。

第十八条医院应加强药品使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建立药品使用案例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药品使用中的问题。

国内医院药品管理制度规范

国内医院药品管理制度规范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医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二、药品采购管理1. 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2. 采购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3. 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4. 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5. 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

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6. 所购药品应及时如实填写入库单。

采购人员、入库验收人员均应在购药发票上签名,并经科主任审核后办理财务手续。

三、药品储存与保管1. 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储存与保管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应按类别、规格、剂型等进行分类存放,不得混淆。

3. 药品储存条件应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保证药品质量。

4. 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品应按相关规定存放,并采取安全措施。

5. 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四、药品供应与调配1. 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供应与调配工作,确保临床用药需求。

2. 药品供应应遵循安全、合理、经济的原则。

3. 药品调配时,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确保计价准确、调配无误。

4. 调配贵重药品时,应严格执行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5. 调配过程中,如出现差错,应立即上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药品使用管理1. 临床科室应在本院用药目录内选择适当的药品,按照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对患者进行选择用药。

2. 临床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注明新药引进。

3. 属公费医疗的患者,应按公费医疗制度执行,严格控制和杜绝滥开大方的现象。

医院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药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物使用与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药物的使用与管理,包含临床用药、药房管理、药品采购及进货验收等。

第三条医院药物管理应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医院内部制度的要求,防止药物滥用、挥霍和误用现象的发生。

第二章药物采购和进货验收第四条医院药物采购应遵从以下原则:1.严格依照采购程序进行,确保采购的药物质量和安全性。

2.采购部门应依据临床需求和药物的质量要求进行合理采购,并确保供应充分。

3.药物采购应符合医保目录及医疗保险支出政策的要求,遵从合理用药原则。

第五条药品进货验收应遵从以下规定:1.特地设立进货验收区域,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药剂师进行验收。

2.验收药品应对产品批号、药品类别、有效期等进行核对,确保符合采购要求。

3.对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予以退货或处理,并记录相关信息。

医院药物采购和进货验收记录应认真完整,包含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进货日期等信息,并进行归档保管。

第三章药品存储和配送第七条医院药品存储应遵从以下规定:1.药品存储区域应干燥、通风良好,并符合相关要求的温湿度条件。

2.依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存储,并定期进行清点和整理。

3.药品存储区域应设置合适的标识,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信息。

第八条药品配送应遵从以下规定:1.药品配送应由特地的人员进行,确保药品的安全与准确性。

2.药品配送过程中应注意货物的防潮、防震、防曝光等问题。

3.药品配送记录应认真完整,包含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配送日期等信息,并进行归档保管。

第四章临床用药管理第九条临床用药管理应遵从以下原则:1.临床医生应依据医疗指南和循证医学的原则进行合理用药,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疗效。

2.严禁滥用、挥霍和误用药物,禁止开具不合理的处方。

3.医院应建立药物治疗监测系统,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

临床用药管理的具体要求如下:1.临床医生应充分了解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剂量和用法等信息,在开具处方前对患者的病情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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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一、西药管理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经有关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

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药政法。

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

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

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

做好防霉、防虫、防鼠。

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

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

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

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

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

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

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

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

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国内餐新药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有关,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
二、中药管理
(一)采购根据本院性质和工作范围,参考微机输出药品消耗动态及不同季节用药情况,编造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正常情况下库存量限定2~4个月。

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执行。

不得购进伪劣、变质和非医用药品。

采购人员自觉遵守管理制度,(更多精彩来自"秘书不求人"),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把药品质量关。

坚持从正规渠道进药,严禁从私人手中购药,确保人民用药安全。

(二)验收严把验收关是临床用药安全的重要步骤,中药的真伪、优劣、霉变、虫蛀、掺假问题比较突出,要求验收人员根据原始凭证进行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收。

中成药需按规定验收核对。

验收合格后按原始凭证填写入库单及时入帐。

要求帐物相符。

(三)保管中药保管视药物不同特性、采取相应的贮存,按药物性质,入药成分或帐号次序集资保管,注意室内干燥、通风、掌握好室温与光线对药物的影响。

不具芳香性的根茎叶宜放木箱阴凉处,气味芳香及贵重药品宜密闭于瓷器内,易生虫又不易爆晒的需熏蒸;果实、种子类需密闭于瓷罐及缸中防鼠;脏器及胶类药品需保存于盛石灰装置的瓷罐中;对毒性药品、麻醉药品需专人专柜加锁保管。

(四)调配中药调剂室负责全院各临床科室所用中药的调配,调剂人员根据本院医师处方进行调配。

调配人员要严格按调配制度进行调配。

称量要准确,如一方多剂者分包要等量;如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应单包,并注明煎服方法。

调配毒性药品需经二人核对,调配后量具应及时清洗干净,处方调配后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实行双签字再行发出,急症处方随到随配方发药,不得延误。

(五)使用调配毒性中药及精神类药物必须遵守《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贵重药品都应有专人、专柜保管。

建立登记、逐方销存、定期检查、帐物要相符。

紧缺药品的使用只应用于配方中,不得以单味药出售,并注意向临床介绍其代用品性能以弥补配方上的缺药。

更新。

三、特殊药品的管理特殊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药品管理法》规定对上述药品实行特殊的管理办法。

(一)麻醉药品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信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科研需用,麻醉药品的采购,保管、调配、使用必须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执行,麻醉药品处方权由医师以上职称,经医务科审批方可执行、签字字样由药房备查。

药学科对麻醉药品严格执行"五专"管理,即专橱加锁、专册登记、专帐消耗、专用处方和专人负责管理。

控制针剂二日常用量,片、酊剂不超过
三日常用量。

杜绝滥用、防止流痹。

对晚期癌症病人执行申领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暂行规定,管好"专用卡"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处方书写要规范并注明病情。

处方计价、调配、核对、发出必须签全名,班班交接,逐日登记消耗。

科主任定期检查,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二)医疗用毒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系指药理作用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用量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毒性药品的收购、供应、使用必须按《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执行。

必须建立保管、验收、领发、使用核对制度、须有心强,业务熟练的中级以上药师负责保管,专柜加锁,专帐登记。

毒性药品包装容器及存放专柜必须印有毒药标志。

医疗用毒性药品凭医师规范处方进行调配,每日不超过二日极量,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称量准确,中级以上职称药师复核、签名盖章发出。

对未注明"生用"中药,应当付炮制品,调配毒性药品用具必须随时清洗干净,技工炮制毒性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规定执行,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三)其他非医疗毒性试剂药品非医疗性毒性试剂药品的管理使用,应以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使用,由责任心强的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双人保管、专帐登记调入与使用,调配毒性试剂时必须做好防护。

称量、配液需双人复核实行双签字。

所有毒性试剂配制单保存二年备查。

医院财务管理随着我市医疗市场的发展、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医院管理体制的改革,医院的管理发生了深刻的。

面对新的环境变化,医院既有良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医院要科学合理地使用卫生资源,有效地加强医院的经营管理,培养增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就必须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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