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档案局关于做好声像档案移交入馆工作的通知
关于对声像档案整理基本要求的通知
关于声像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规范化要求的通知各驻地办、项目部、指挥部各部门: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应符合《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技术规范》(DA/T15—95) ,湖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照片档案规范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标准的要求。
大随项目声像档案是整个建设过程中,从原貌、施工、竣工验收等一系列活动中直接拍摄的照片、录像等形式有价值的历史记录。
做好每一项工程所拍照片,每一盘光盘,每一个镜头拍摄现场记录整理归档,是我们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参建单位要抓紧时间,责任到人,同步开展竣交工资料整理工作,按照总体计划推进工作,为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创造条件和为后期查阅和利用提供方便,防止差错。
一、照片档案的整理要求:㈠照片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三个有利于”(即利于保持照片档案的有机联系,有利于保管,有利于提供利用)的原则。
采用数码照相机拍摄的照片归档,在硬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上保存的同时,应从有归档价值的照片中选取有代表性的部分冲洗成银盐影像照片6英寸规格整理归档。
按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同时归档的照片应刻录成光盘保存,而且照片与光盘内容必须一致,光盘必须统一转换为JPEG、TIFF格式移交。
㈡照片分类及归档内容数码照片档案归档以册为单位保管,包括照片档案册内目录、照片、底片、照片档案说明和备考表。
档号由分类号、案卷号(册号)、保管期限、张数组成。
并按其形成年度分类,不同年度的数码照片应分别整理。
每一个年度建立一个名称为日期的文件夹。
文件夹下存放数码照片文件,每张照片并附带详细说明。
大随项目照片按以下五类排列顺序(为简化整理工序,对这五类不用编档号,只要求按时间(重要程度)和排列顺序组卷装盒存档)。
①开工前原貌;②基础工程;③主体工程;④竣工后新貌;⑤其它方面。
①开工前原貌:原址、原貌及周边状况;重要建(构)筑物;拆迁情况。
②基础工程:基础异常情况技术处理、土壤岩样分析过程等情况;建筑物基础类型及施工,特殊施工的技术工艺现场;建筑物位移、沉降、变形及处理。
石家庄市档案局、石家庄市水务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水利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档[2012]39号
石家庄市档案局、石家庄市水务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水利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石家庄市档案局、石家庄市水务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水利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档〔2012〕39号)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水务局:为了加强水利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全市水利事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石家庄市水利档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档案局石家庄市水务局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石家庄市水利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水利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档案是指水利系统各单位,在从事水利工作及相关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石家庄市水利系统各单位。
第四条各单位形成的文书档案、业务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要明确一名单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并纳入其职责范围。
第六条各单位要将档案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纳入领导的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开展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定期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各单位要建立适应工作需要的综合档案室,在本单位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综合档案室的基本任务是:(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和发展规划;(二)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类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党和国家积累档案史料;(三)负责监督、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做好档案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四)负责对接收进室的档案进行整理、编目、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工作;(五)负责水利科技建设等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六)负责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七)负责组织学习档案业务知识,开展档案宣传;(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档案设备管理制度
档案设备管理制度篇一:档案设备维护使用制度档案设备维护使用制度一、为加强对档案设备的维护管理,规范使用,根据档案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设备是指本单位保存及各类档案使用的各种设备,如:档案橱、去湿机、声像档案柜、吸尘器、温湿计等一切档案工作用具。
三、对各种档案设备应按规定要求,根据说明,严禁违规操作和私自延长使用时间,严禁增加使用强度,如出现问题,由工作人员负责。
四、对档案设备要搞好保养,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做好检查记录,以确保设备性能优良,提高档案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档案材料长期不受损害。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工。
档案统计制度一、档案统计是掌握、分析和研究档案工作的工具,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工作,有利于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制定工作计划和检查工作提供依据。
二、档案室要建立健全登记、统计簿,对档案的保管、利用、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要求,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年报,每年年底及时向上级档案管理部门上报数字。
四、为保证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全面,平时要做好基础数据的积累。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一、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均可向档案室借阅有关档案、资料。
二、借阅档案者必须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三、借阅档案,一般在档案室阅览,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的(只限在本单位内)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借期最长不能超过五天,如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四、借阅档案者需爱护档案,禁止涂改、勾画、沾口水翻页、拆散和抽换卷内文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整洁。
五、借出档案如借阅人出差或调动工作时,应将所借档案全部归还档案室。
六、档案到案卷采取整卷借阅办法。
案卷借出,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如发现有遗失、污损档案文件等情况,要追究借阅者的责任,并报告领导予以处理,构成犯罪者依法处理。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一、档案的销毁,是指对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保管期限已满无须继续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关于对声像档案整理基本要求的通知
关于声像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规范化要求的通知各驻地办、项目部、指挥部各部门: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应符合《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技术规范》(DA/T15—95) ,湖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照片档案规范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标准的要求。
大随项目声像档案是整个建设过程中,从原貌、施工、竣工验收等一系列活动中直接拍摄的照片、录像等形式有价值的历史记录。
做好每一项工程所拍照片,每一盘光盘,每一个镜头拍摄现场记录整理归档,是我们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参建单位要抓紧时间,责任到人,同步开展竣交工资料整理工作,按照总体计划推进工作,为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创造条件和为后期查阅和利用提供方便,防止差错。
一、照片档案的整理要求:㈠照片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三个有利于”(即利于保持照片档案的有机联系,有利于保管,有利于提供利用)的原则。
采用数码照相机拍摄的照片归档,在硬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上保存的同时,应从有归档价值的照片中选取有代表性的部分冲洗成银盐影像照片6英寸规格整理归档。
按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同时归档的照片应刻录成光盘保存,而且照片与光盘内容必须一致,光盘必须统一转换为JPEG、TIFF格式移交。
㈡照片分类及归档内容数码照片档案归档以册为单位保管,包括照片档案册内目录、照片、底片、照片档案说明和备考表。
档号由分类号、案卷号(册号)、保管期限、张数组成。
并按其形成年度分类,不同年度的数码照片应分别整理。
每一个年度建立一个名称为日期的文件夹。
文件夹下存放数码照片文件,每张照片并附带详细说明。
大随项目照片按以下五类排列顺序(为简化整理工序,对这五类不用编档号,只要求按时间(重要程度)和排列顺序组卷装盒存档)。
①开工前原貌;②基础工程;③主体工程;④竣工后新貌;⑤其它方面。
①开工前原貌:原址、原貌及周边状况;重要建(构)筑物;拆迁情况。
②基础工程:基础异常情况技术处理、土壤岩样分析过程等情况;建筑物基础类型及施工,特殊施工的技术工艺现场;建筑物位移、沉降、变形及处理。
档案移交进馆规范
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15年12 月11公布施行)整理,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账簿、财务报告和会计档案保管和销毁清册。
公证档案:《公证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
直辖市公证处列为永久保管的公证档案,在本处 保存二十年;其他公证处列为永久、长期保管的 公证档案,在本处保存十年,保存期满后,连同 案卷目录(一式三份)和有关检索工具、参考材 料,一并向同级地方档案馆移交。对移交的档案, 一律填写档案移出登记簿。
11、以上机构的下属单位和临时性机构形成的档案。
第五条 市档案馆依法接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某 市行政区域内下列组织机构形成的档案:
1、某市行政区域内各级中国共产党组织、中国共产 主义青年团组织、革命政权、地方人民武装和革 命群众团体形成的革命历史档案;
2、某市行政区域内各个历史时期旧政权机构、党派、 社会组织、著名人物形成的档案。
档案移交进馆规范
课程内容提要
一 、到期档案的相关概念 二、到期档案移交进馆的法律依据 三、到期档案移交进馆的必要性 四、移交进馆到期档案的质量规范 五、到期档案移交进馆的相关手续
一、到期档案的相关概念
(一)档案的定义和基本涵义 1、定义
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 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 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 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 2、基本涵义 (1)档案的形成主体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 (2)档案来源于社会实践活动。 (3)档案的基本形态是多种多样的。 (4)档案的本质属性——原始记录性。
档案馆回行走廊
安全监控设备 自动报警系统
固定式EBM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整理和数字化现场会会议文件的通知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整理和数字化现场会会议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公布日期】2008.11.12•【文号】档发[2008]6号•【施行日期】2008.1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档案管理正文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整理和数字化现场会会议文件的通知(档发〔2008〕6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整理和数字化现场会于2008年11月3日在中国科学院召开。
现将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杨冬权同志在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整理和数字化现场会上的讲话(2008年11月3日)杨冬权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总结近两年来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特别是档案数字化工作和移交进馆工作,对今后一段时间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进行部署。
这次会议的一项内容是参观中国科学院机关档案整理与数字化工作。
中国科学院机关档案整理与数字化项目引入了项目管理的理念,设计制作了详细明晰的项目流程单,对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使各个环节都可进行“回溯性检查”,通过项目流程的全程介入管理和全面细节管理,确保了项目的质量,体现了中国科学院档案部门的同志们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
通过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工作,不仅使中国科学院的档案符合向中央档案馆移交的标准,同时也对中国科学院机关的档案作了一次彻底清理和全面整理,使中国科学院机关档案管理开始从手工管理向信息化、数字化管理转变,既保护了档案实体,又方便了今后的开发和利用,全面提升了机关档案工作的业务水平,开创了机关档案工作新的局面。
我们相关单位从这里学习取经后,回去也能像中国科学院这样,积极地开展机关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并规范地、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数字化质量,从而尽快地以数字化为龙头,全面提升本机关的档案工作水平和信息化水平。
档案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档案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篇一:档案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方案档案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方案为加强集团公司各类档案文件管理,监督档案建立、保管、借用和销毁等工作的规范性与具体执行效果,计划于5月31日上午开展集团档案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检查结果直接计为对应职能部门5月份考核得分。
现依据集团公司《综合管理条例》,初步拟定检查方案如下: 1、检查对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 2、检查组成员组长:李六兵副组长:吴艳琴组员:张涛、余克勤、成周俊、王娟、吴美蓉、徐炯 3、检查内容 3.1共性检查内容3.1.1 各部门内部每项档案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了具体责任人,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是否齐备,各项工作流水账是否登记齐备;3.1.2 重要文件、资料放置是否妥当,是否注意安全保密;3.1.3 档案是否按文件资料、声像资料的日期、类别、密级程度等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归档;3.1.4 档案借用、销毁的期限、权限是否按公司审批流程执行,登记记录是否完整;3.1.5 档案是否做到材料规范、字迹工整、图片清晰,归档的文件是否完好整洁,档案是否按规定的要求按时归档。
3.2 个性检查内容:结合各部门主要工作,抽查重要的三项档案管理情况,具体参照评分表。
4、检查步骤4.1 9:00-12:00,检查组长带领检查组成员,参照以上内容对各部门、相关人员逐一开展检查。
4.2 12:00-12:15,检查组长召集检查组成员,讨论检查结果,评定得分。
5、评分办法共性检查部分权重为40分,个性检查部分每项权重为20分,总分100分。
由检查组讨论确定最终得分。
6、档案管理专项工作检查评分表如下:档案管理专项工作检查评分表人力资源部 XX年5月27日篇二:档案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档案安全定期检查制度一、档案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本馆设备、设施和档案进行安全检查、检验。
二、馆里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对设备、设施和档案进行定期检查。
三、每周对库房安全进行一次重点检查。
特别要加强对库房电源线路、设施开关、电化设备仪器、消防设备的检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档案局(石家庄市档案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档案局(石家庄市档案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16•【字号】石政办发[2009]82号•【施行日期】2009.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档案局(石家庄市档案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石政办发〔2009〕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石家庄市档案局(石家庄市档案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石家庄市档案局(石家庄市档案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09〕46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石政发〔2009〕40号)文件精神,设立石家庄市档案局(石家庄市档案馆),为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承担政府信息收集、整理和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查阅利用等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主管全市档案事业;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依法实行宏观管理与监督指导。
(二)拟订档案工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
(三)利用档案为市委、市政府工作服务,向社会公众提供档案查阅、咨询;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规定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
(四)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及《河北省档案接收和收集管理办法》。
依法监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室)档案资源建设,负责市直机关档案业务指导、管理和接收;负责撤并单位的档案处置和接收工作;有计划地开展档案征集。
(五)统一管理全市档案资料对外交流;审批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已开放档案;依法管理全市档案鉴定、档案开放和目录公布。
关于开展档案接收进馆工作的通知1
城档字﹝2015﹞10号关于开展档案接收进馆工作的通知北石店镇、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国家档案局《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和规定》和中共晋城市城区区委办公室、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晋城市城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城办发〔2014〕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丰富馆藏,优化馆藏结构,规范档案管理,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全区文化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服务,城区档案局决定将区直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到期档案资料依法接收进区国家综合档案馆。
现将进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档案接收的范围、年限和门类(一)接收范围各镇办、区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民主党派机关等。
(具体名单见附件2)(二)接收年限2005年前(含2005年)形成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撤并单位档案移交至撤并之日。
(三)接收档案门类1.文书档案;2.科技档案;3.声像档案;4.专业档案;5.实物档案;6.电子档案及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副本。
二、档案接收时间从2015年7月份起分期分阶段开展接收工作,档案接收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15年7月1日起,分批分期接收各单位的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立卷说明、资料目录等检索工具。
第二阶段:城区档案馆新馆投入使用后,根据各单位移交的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归档文件目录、资料目录接收实体档案、全宗卷和资料。
三、几点要求1.这次档案移交进馆时间跨度长,档案资料数量多,因此各单位主要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档案移交进馆工作,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责成专人负责,定人、定时,圆满完成移交任务。
2.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晋城市城区档案馆档案接收进馆标准》(附件1)要求,全面、系统、规范整理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对不符合案卷质量标准的档案要限期返工整理,直至达到进馆标准。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签订《河北省职工档案委托保管协议书》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签订《河北省职工档案委托保管协议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9.19•【字号】•【施行日期】2011.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签订《河北省职工档案委托保管协议书》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档案管理机构:根据冀劳社[2000]57号、冀劳社[2005]18号文件规定,《河北省职工档案委托保管协议书》的有效期为五年,我市企业签订的《河北省职工档案委托保管协议书》(以下简称《档案委托保管协议书》)已全部到期。
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就签订《档案委托保管协议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重新签订《档案委托保管协议书》工作(一)《档案委托保管协议书》已超过委托期限且需要继续保管职工档案的单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按有关要求向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提出申请,重新签订档案委托保管协议。
(二)市属企业、档案管理机构及市内各区档案管理机构,其《档案委托保管协议书》的换发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
(三)各县(市)和区属企业,其《档案委托保管协议书》的换发工作,由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首次签订《档案委托保管协议书》工作(一)凡符合《石家庄市企业职工档案工作细则》(市劳社[2003]25号)、《关于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的通知》(市劳社[2003]2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可按《河北省职工档案委托保管协议书》办理流程(附件1)申请签订《档案委托保管协议书》。
(二)各县(市)和区属企业的职工档案管理托管业务,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由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行开展,对本辖区内的所属单位进行档案委托保管工作,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三)各县(市)、区只与本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签订《档案委托保管协议书》,不得与个体中介组织签订《档案委托保管协议书》。
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海档发[2011]7号
海林市档案局
关于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市直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
四、检查方法
此次检查采取实地查看的方式,到各进馆单位听汇报并实地查看,按照《2011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标准》现场打分。
五、检查组
一组:任连柱张萍孙丽
二组:王春红肖培义邵佳达
六、几点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落实专人负责,按照《2011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标准》认真做好自查。
2、各进馆单位档案工作人员接到此通知后,要及时与档案局有关检
附件2
2011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标准
2011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标准。
加强档案科研工作助力档案事业发展
加强档案科研工作助力档案事业发展作者:康俊娟来源:《档案天地》2024年第06期檔案科技工作逐渐成为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技术支撑和核心动力,为档案管理一体化和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
新修订的《档案法》第六条对档案科技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推动档案科技进步”。
《“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推进档案科技创新,助力档案工作转型升级”的要求,具体包括完善档案科技创新和应用机制,加大重点科研任务攻关力度,实施科技兴档工程等方面的内容。
2021年国家档案局成立科技信息化司,体现了国家对档案科技信息化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科技信息化在档案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位置。
当前,档案事业现代化转型处于重要战略转型期与机遇期,为更好地推动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以下简称省档案馆(省方志办)] 科研工作,结合近两年本单位科研工作情况,谈一点浅显的想法。
一、从前两轮业务建设评价看省档案馆(省方志办)科研工作现状从立项情况看,第一轮业务评价即2013—2017年,省部级项目7项,其中独立项目3项,2014和2015年国家档案局项目各一项,为《河北省档案局(馆)标准化网络办公及档案利用综合管理系统》《基于安全可靠应用环境下的河北省党政机关电子档案管理中心的建设与研究》,2014年《河北省档案云管理中心构建电子档案系统的研发与应用》项目列入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合作立项4项,均为国家档案局项目,2014—2017年每年各1项,为《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新型智能化档案室档案分等级管理策略研究及应用》《珍贵档案展陈保护技术研究》《基于云平台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电子档案管理模式的实证》。
2018—2022年,独立立项无,合作国家档案局项目2项,分别为2021、2022年各1项。
从获奖情况看,第一轮获省部级奖两项,分别是2015年的《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和《河北省档案局(馆)标准化网络办公及档案利用综合管理系统》项目,分获国家局优秀科技成果三等奖。
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全)
档案室工作职责一、档案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积极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负责实施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掌握档案的采集、整理、立卷、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业务工作情况。
负责全单位各部门档案的接收、整理、装订、登记、分类、编号、上架、入库保管、鉴定、销毁、统计、借阅等各项工作。
档案室工作人员要认真精密采集、及时准确整理、子细有序保管本单位的文书、会计、音像等档案资料。
三、负责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档案失密、泄密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局及本单位的保密规定、制度,不得擅自复制、提供、抄录各类档案材料,不得在各种场所随意涉及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伪造、出卖或者赠送所保管的档案资料,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不得泄漏档案的机密内容。
四、档案工作人员对所保管的档案,应负责保护其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光等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及温、湿度的记录和控制,及时修补破损档案,最大限度延长档案寿命。
对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如有破损,应积极整补或者复制,重要案卷做出特定标记,重点保管。
对档案室设备,应时常子细检查,确保档案资源的安全。
五、定期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按照档案保管期和市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有关规定,档案管理人员要适时做好档案移交工作,按规定销毁不需保存的档案材料。
科室立卷的档案在验收合格后,由档案人员负责催收,及时移送到单位档案室集中存放管理。
做好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的宣传,指导兼职档案人员开展工作。
六、建立系统的档案借阅制度,切实有效地办理档案的出借、阅览和组织利用。
本单位职工调阅业务案卷时,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允许后,由档案人员提供相关档案卷宗在档案室阅览并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如需借出,需经办公室负责人允许,并办理借阅手续后借阅,七日内归还;外单位借调本单位案卷,需持正式介绍信,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放可在档案室内借阅。
石家庄市档案局关于做好声像档案移交入馆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档案局关于做好声像档案移交入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档案局•【公布日期】2014.04.09•【字号】石档[2014]6号•【施行日期】2014.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石家庄市档案局关于做好声像档案移交入馆工作的通知(石档〔2014〕6号)市直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电子产品的普及,我市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在工作中形成了大量的声像档案,这些声像档案,既是各单位工作的真实记录,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缩影,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我市各项工作产生的声像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留存真实的历史记录,更好地为我市当前工作和历史研究服务,现对全市有关单位声像档案移交入馆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声像档案移交入馆时限本次移交入馆的声像档案,包括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至2005年(含)以来形成的声像档案。
2006年及以后形成的声像档案,随文书档案定期向市档案馆移交。
有条件的单位要利用档案专用软件,将以前形成的声像档案进行数字化录入并刻录光盘,随同原件一并向市档案馆移交。
二、声像档案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的具有历史保存价值的照片(含底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都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具体内容包括:1、记录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重要工作成果的照片(含底片或电子版)、录音带、录像带、光盘。
2、记录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与本单位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的照片(含底片或电子版)、录音带、录像带、光盘。
3、记录本单位组织或参加的重要外事活动的照片(含底片或电子版)、录音带、录像带、光盘。
4、记录本单位重大事件、重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及其他异常情况和现象的照片(含底片或电子版)、录音带、录像带、光盘。
5、记录本单位举行的重要集会和纪念、庆祝活动的照片(含底片或电子版)、录音带、录像带、光盘。
6、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含底片或电子版)、录音带、录像带、光盘。
公共档案馆如何做好民间档案征集工作
★业务研究yewuyanjiu一、 民间档案现状民间档案是官方档案的重要补充,是 国家记忆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笔者所在 地级市的公共档案馆有近20万卷的馆藏 档案和资料,从来源看,几乎全部都是政府 机关、部门、改制企业,只有为数不多的档 案是从个人和机构征集来的,或是由其捐 赠的。
这样的馆藏来源使公共档案馆馆藏 结构单一,无突出特色,打造特色档案馆没 有馆藏资源为 不 档案馆 打造 特的, 不 档案 业的展。
收藏市场继收藏物、玉器、古玩 一波珍贵档案的收藏前人们不屑一顾的“破纸片”,现在成收藏的 ,为“百年无 < 笔者所在的地级市,目前成了一近千人的收藏 ,在市 、 有几个 门的 市场 在这 地有关的 物 料民 物 、、 料、 、 人、、 、地 人一 、 、、 档案 、 、地名人字画等一些档案资料。
这些反 地的民间 档资料,在这些市场 有 门的 和和 。
目前,民间档 于无态,有价值的档案资料流失外地。
因此,迫切需要通过行之有效的途径,规范文物市场的交易活动,抢救性地将 资料征集到国家公共档案馆保存,更好 地传承和发扬本地文明。
二、 民间档案征集工作遇到的困难这流落民间的档案资料,生动地记 录着地民、文明的衰繁荣,是地文 的真实写照,是目前官方档案的重要补 充,对传承地明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是公共档案馆在开展民间档案征集工作时,遇到了一困难。
1.缺乏征集民间档案立项依据和专项经费。
对公共档案馆而言,资金不是制约 民间档案征集工作的首要问题。
为大部 分地暂无关的法律法规,新修订的《档案法》中无档案征集关的条财政预 算没有相关的项依据 此档案部门很难争取档案征集的专项费用。
目前,征集入 馆的民间档案,大部分都是靠收藏者无偿 捐赠或者寄存的方式存在。
资金缺少使档 案馆无法通过购买的方式将价值、年的 资料征集入馆,只目其 被他人买走而束手无策。
尤其是在目前档 案收藏 出 档案所有者 费 一 的 时间、精力和金钱收藏的档案,他希望得到 市场 的济值是人之常 < 即使 是捐赠给档案馆,档案馆给予一定的经济 补偿是 的。
某某市纪委监委机关档案管理办法
某某市纪委监委机关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市纪委监委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机关档案的完整收集、规范整理、安全保管、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央、自治区纪委档案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并经整理归档的各种文字、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资料。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由市纪委监委办公室牵头组织,机关各部门配合。
第四条办公室承担档案管理日常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各门类档案,并对档案分类组卷,编制检索工具,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查阅资料提供便利;(二)督促、指导各部门及时、完整、准确地做好各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三)对档案的接收、移交、销毁、查阅等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做到准确及时;(四)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档案业务工作。
第五条机关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各种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按归档职责分工定期向办公室移交。
立卷归档职责分工:(一)经办公室核文的文书档案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
未经办公室核文的文书档案由承办部门负责整理归档;(二)根据核查结果无须立案的执纪审查材料,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由案件承办部门整理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后自行保管。
需移送审理的,由案件承办部门组成检查卷提交审理室,审理结束后,由审理室将检查卷和审理卷一并组成审理类执纪审查档案归档;(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需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核实的信访材料,由信访室立卷归档;需要转送案件承办部门进一步调查的材料,由案件承办部门立卷归档;(四)声像档案由经办摄像、录音、照相的人员负责用文字标明摄像录音照相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后,交办公室归档;(五)财会档案由财务工作人员立卷归档;(六)基建档案由基建承办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协助、配合承办人员做好档案的立卷、归档、移交工作。
声像档案自查报告
声像档案自查报告篇一:档案自查报告工业园区管委会档案自查报告档案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档案工作检查的通知》(子办发〔XX〕15号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补充完善档案资料,使档案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和规范。
现将有关情况自查如下: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为了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保障,我单位成立了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办公室领导为副组长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配备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进一步健全了组织,加强了领导。
把档案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管领导,各种档案实现集中统一管理。
在管理措施上,领导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档案法》和《陕西省档案条例》有关资料,研究制定档案整理归档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借(查)阅制度;档案保密制度、销毁制度;档案收集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明确档案员岗位职责和达标升级有关措施及方案,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做好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并宣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制定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和计划,以及档案移交和销毁材料的审查签字。
同时加强对各科室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指导,从制度上、措施上有效地保证了档案工作地顺利开展。
并且积极参加县档案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经培训上岗,了解工作职能,熟悉业务,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二、档案业务建设情况制定了符合国家规定的分类大纲、归档和不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等业务规章。
按规定收集整理文书、会计、声像、业务等档案。
永久、长期和30年保存的文件材料的归档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保存的各类档案结构合理,档案整理完整,已全部入室进柜〔XX年—XX年,永久、长期(30年)、短期(10年)〕。
现无积存零散文件,案卷质量好,符合规定;案卷按照类别进行排列,排放有序,符合《规范》要求。
档案人员坚持定期检查档案,从检查情况来看,档案无霉变、退色、尘污、破损、虫蛀、鼠咬等现象,保密工作良好,无丢失、扩散档案内容现象。
数字声像档案著录规则
数字声像档案著录规则(征求意见稿)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数字声像档案的著录项目、著录格式、标识符号、著录用文字、著录信息源及著录项目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馆(室)内声像档案收集整理、数字化、编目加工、交换、对外提供等相关业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030-2005 信息技术中文编码字符集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 4881 中国语种代码GB/T 7156-2003 文献保密等级代码与标识GB/T 7401-1987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T 7408-2005数据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GB/T 9704-1999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11714-1997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 13967-1992 全宗单GB/T 16463-1996 广播节目声音质量主观评价方法和技术指标要求GB/T 18894-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1-2000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 13-1994 档号编制规则DA/T 14-1994 全宗指南编制规范DA/T 18-1999 档案著录规则DA/T 19-1999 档案主题标引规则DA/T 22-2000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GY/T 134-1998 数字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Y/T 168-2001 广播音频数据文件格式规范——广播波形格式(BWF)3术语解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数字声像档案 digital audio-visual archives数字声像档案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数字音频、数字视频文件,以视音频文件为主,并辅以相应的数字化著录信息的历史记录。
石家庄市档案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财政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家庄市档案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财政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档案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07.11•【字号】石档[2013]33号•【施行日期】2013.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档案管理正文石家庄市档案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财政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档〔2013〕33号)各县(市)区档案局、财政局:为促进全市财政系统各单位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更好地发挥档案在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了《石家庄市财政档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家庄市档案局石家庄市财政局2013年7月11日石家庄市财政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市财政系统各单位档案管理,促进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财政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档案是指市、县(市)区财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财政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各财政机构形成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由单位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以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便于利用。
第四条财政档案管理工作是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各财政机构要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财政档案管理工作由上级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
各财政机构档案部门或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并对直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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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档案局关于做好声像档案移交入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档案
【发文字号】石档[2014]6号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档案局
【发布日期】2014.04.09
【实施日期】2014.04.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石家庄市档案局关于做好声像档案移交入馆工作的通知
(石档〔2014〕6号)
市直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电子产品的普及,我市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在工作中形成了大量的声像档案,这些声像档案,既是各单位工作的真实记录,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缩影,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我市各项工作产生的声像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留存真实的历史记录,更好地为我市当前工作和历史研究服务,现对全市有关单位声像档案移交入馆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声像档案移交入馆时限
本次移交入馆的声像档案,包括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至2005年(含)以来形成的声像
档案。
2006年及以后形成的声像档案,随文书档案定期向市档案馆移交。
有条件的单位要利用档案专用软件,将以前形成的声像档案进行数字化录入并刻录光盘,随同原件一并向市档案馆移交。
二、声像档案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的具有历史保存价值的照片(含底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都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具体内容包括:
1、记录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重要工作成果的照片(含底片或电子版)、录音带、录像带、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