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评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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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评课制度

提高教学质量,课堂教学是关键,管理制度是保证。为了深入开展课堂教学研究,增进教师之间的信息交流,规范教师听评课的行为,以达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听评课考核小组,负责进行考核

考核组组长:王同行

副组长:胡国华

考核组成员:教导处成员、各教研组长

二、听评课时间安排:如无特殊事情,每周每个教研组至少听1节

三、听评课的形式

以教研组为单位确定讲课老师,每周听1节。听课采取先集体备课,再讲课最后评课的方式,所有任课教师(50岁以内)讲说一遍。讲课教师准备一节课,先在教研组内研讨,讲课人修改后上课,讲完后准备反思稿,评课小组在讲课教师教研反思完毕后对讲课老师课堂进行考核,及综合评议。

四、听评课人员的组成

听课组成员由校级领导、教导处成员、相关学科教研组长、同学科其他教师(无课)参与听课。

五、听课要求

1、听课记录由教导处统一发放,各听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的各项要求:时间、节次、学科、班级、授课教师、课题、课堂纪实、意见或建议等。

2、听课要达到济宁市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规程规定的听课节数

3、听课前一定要认真钻研教材,听课人员对照本学科课堂评价标准评价尤其注重学生有效活动、学习效率及目标达成情况。

4、听课老师应在响铃之前带凳子进教室,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5、听课过程中要虚心学习,尊重他人,遵守课堂规定,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不携带手机进入课堂。

6、听课人员应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填写听课记录时应重点对教师的授课水

平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可提出一些建设性提议。

7、听课人员的听课记录应及时上交教导处存档,对于听课人员反映的突出问题,教导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六、评课要求

评课实质是对课堂教、学成败的实际原因作切实中肯的分析和评价,并能从教育理论的高度对一些现象做出正确的解释。评课要以课程标准的要求作指导,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与理解,对教材的钻研与把握,对学生的关注与了解,对教法的选择与应用,对学法的指导与训练等方面对课堂教学作较全面的评价,且能抓住重点,说在点子上,评在要害处。

评课的要求如下:

1、评课由教研组长主持,采用先由讲课人说课,作教后反思后,其他教师评价的方法。

2、每次听说课以后都要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评课,凡参加听课的考核小组教师都有义务和责任进行评课。

3、评课人要根据听课情况实事求是地分析主讲教师该堂课的成功与不足之处,客观如实地对授课人的教学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3、主讲教师应虚心听取意见,并做好记录。

4、各教研组应及时进行听课总结,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与措施,整改意见与措施应及时上报教务处,每学期教务处做出总结。

2017.9

听评课制度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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