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听课评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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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听课评课制度
听课、评课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也是一种直接从课堂情境中获取相关的信息资料,从感性到理性的一种学习、研究及评价的教育科研方法。通过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使学校领导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对学校课堂教学管理作出分析判断;另一方面,教师之间的互相听课评课有利于互相学习,反思比较,取长补短,总结、完善和推广教学经验,以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现根据课程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提出如
下具体要求:
一、听课制度
(一)听课节数:
按照洋教发(2008)131号《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执行:校长每学期不少于25节;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每学期不少于30节;教师每学期不少于20节。
(二)听课形式
1、独立听课。学校中层以上的领导及教研组长可随时到班听“随堂课”。(不提倡中途进教室);教师之间独立听课可以协商进行,任何人不得拒绝。
2、集体听课。校级或教研组组织的常规公开课、观摩课、汇报课、研修课等
3、外出学习听课。
(三)听课要求:
1、听课人原则上按学校的安排自行调好课,如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请教导
处协调,不能因听课而耽误本班课堂教学。
2、明确听课目的。教师间听课重在交流教学经验,探索教学方法,切磋教学
艺术,取人之长以攻已“玉”。
3、除学校统一安排的听课外,教师之间还应不分学科、不分年级、不定时间
随堂听课。
4、教师听课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听课时,听课教师应在预备铃声后即进入教室,不讲话、不走动,关闭手机,不中途离场(特殊原因除外),上下课应与学生
一齐起立,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5、听课中要认真观察和记录,既要看教师对理念的运用,课标的把握,教材的钻研,重点的处理,难点的突破,教学法的设计,基本功的展示,教师的课堂评价,又要看学生的课堂表现,参与面、参与度、参与情绪等,还要关注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习品质等,要做好详细记录。
6、听课后要善于思考和总结。不同的教师会有不同的教学风格和教学方法,听课教师要善于反思、比较、总结,并结合自己教学实际,吸收他人有益经验,
改进自己的教学。
二、评课制度
1、听课教师要按照学校安排,准时参加评议活动,不得无故缺勤,教研组长要
做好签到和记录工作。
2本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态度,进行实事求是地评议。反对一团和气式和含
沙射影式的评课作风。
3、评课前,教研组长可组织学习相关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知识。评课要以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课程标准的要求作指导,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与理解,对教材的钻研、把握与处理,对学生的关注与了解,对教法的选择与应用,对学法的指导
与训练,对非智力因素的关注度等方面对课堂教学作较全面的评价,形式不拘一
格,要说在点子上,评在要害处。
4、评课前,执教者先谈自己教学设计思路或介绍授课后的体会,然后由评课者对课堂教学情况作深入讨论分析。提倡“1+1”方式,即每位与会者均说一个优
点,一个不足或建议。
5、评完课后,分管教学领导、教研组长应对执教者教学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授课人要在评议基础上及时进行反思,写好反思记录;
6、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思考和择要记录其他人的评议(建议记录于《研训记录册》上)
三、管理考评
1、教研组长对本组教师听课、评课情况进行考勤,及时主持集体评课并做好评课记录。教导处、教研组在每学期中进行抽查,学期末收交教导处存档,并记
入教师业务档案和校本培训档案。
2、为了把听评课落实到实处,本项工作纳入教师业务考核制度,学校要求参加听课的,若老师未到堂听课,该老师算旷课一节。全学期听课节数不够的,评课时经常未发言或发言马虎应付的,将在业务考核中酌量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