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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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

学校教职工周转房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职工周转房的管理,切实有效解决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时间较短的年轻教职工的短期住房困难,努力营造安居乐教的和谐环境,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职工周转房是学校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五年)为暂时无力购买商品住房,同时家未在县城内,也无其他就近居住房屋的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时间较短的未婚教职工提供的临时性租住房。

第三条学校成立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小组,对教职工周转房实行统一管理。

具体事务由学校工会牵头,行政办公室及总务处负责执行。

第二章租赁规定第四条教职工周转房的租住对象:家庭居住地在县城以外,暂时无力购买商品住房,同时又无其他就近居住房屋的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时间在五年以内的未婚教职工。

第五条教职工周转房的租住程序:由本人向学校行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学校行政办公室给出新进校的教职工名单和周转房屋安排通知;工会牵头,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小组根据学校行政办公室给出的房屋安排通知和总务处提供的房源情况,制定出公正合理的周转房安排方案,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工会代表学校与承租教职工签订相关协议;承租教职工凭签订的协议到总务处缴纳相关费用,并办理入住手续。

租住协议每年签订一次。

协议期满,租住关系终止。

租住人必须在协议期满前办理续签或退房手续,逾期未办理续签或退房手续者,将按本办法第十三条处理。

第六条教职工周转房的租金标准及缴纳办法:1. 租金标准:周转房租金按住房建筑面积计算。

二楼至四楼租住第一年为50元/㎡·年,租住第二年为60元/㎡·年,租住第三年为70元/㎡·年,租住第四年及以后为140元/㎡·年;一楼103室至106室租住第一年为40元/㎡·年,租住第二年为50元/㎡·年,租住第三年为60元/㎡·年,租住第四年及以后为120元/㎡·年;一楼107室至113室租住第一年为30元/㎡·年,租住第二年为40元/㎡·年,租住第三年为50元/㎡·年,租住第四年及以后为100元/㎡·年。

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制度

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制度

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师周转宿舍管理,保障教师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师周转宿舍是指学校为解决教师因工作需要居住不便或短期居住需求而设置的住宿房间。

第三条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应遵循合理、公平、严格、便捷的原则,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实行细化责任制,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具体执行,各院系、部门协助完成。

第六条学校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工作,积极配合,为教师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

第七条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应当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教师周转宿舍的使用第八条教师周转宿舍主要用于以下情况:1. 因教师工作需要,需要在学校留宿;2. 因其他特殊原因,有短期居住需求。

第九条教师周转宿舍的分配原则:1. 按照工作性质、工作需要、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考虑,优先安排有实际需要的教师使用;2. 教师周转宿舍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期满需重新申请。

第十条教师周转宿舍的申请和审批程序:1. 教师在有周转宿舍需求时,应填写《教师周转宿舍申请表》,并由本人签字确认;2. 申请表应由所在院系、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学校人事处办理。

第十一条教师周转宿舍的使用规定:1. 使用教师应当爱护周转宿舍内的设施和物品,遵守公共秩序;2. 离开周转宿舍时需及时关闭电器设备、水龙头等,保持宿舍整洁。

第三章教师周转宿舍的管理第十二条学校人事处应设立专门的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岗位,负责教师周转宿舍的分配、维护和管理。

第十三条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岗位的职责包括:1. 负责收集、审核和管理教师周转宿舍申请表;2. 安排教师周转宿舍的使用计划,合理安排教师住宿;3. 定期检查教师周转宿舍的使用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四条学校各相关部门需积极配合学校人事处,协助做好教师周转宿舍的管理工作。

最新整理教工周转房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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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教工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工周转房管理办法
为加强校内教工周转房的管理,为教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针对目前教职工周转房管理要求,物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校内周转房环境卫生,对周转房窗户、楼道、墙壁每天清扫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

第二条教职工生活垃圾由住户负责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严禁乱丢、乱扔。

若发现教职工乱丢乱扔垃圾,保洁员有权制止。

第三条楼梯间的照明设施及窗户玻璃由维修人员定期检查更换,教职工有发现损坏者,可以及时向物管中心反应,物管中心派维修人员及时给与维修。

第四条室内公共设施,如门窗、灯具、玻璃等,由使用人管理使用,因管理使用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由使用人负责赔偿。

水电设施损坏,应与物管中心联系,由物业中心负责派人维修,维修费用按市场价进行收费。

第五条住户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准私自改动水电管线路,若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除全部承担经济损失外,还要按有关法规,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第六条住户对周转房环境卫生不满意者,可以向物管中心投诉,物管中心将及时给予解决。

对负责该区域的保洁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周转房住户要增强主人翁责任意识,注重睦邻友好,文明居住,严格遵守教工周转房管理规定,积极协助有关人员做好管理工作,共同创造、维护好住宅区的居住环境。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文档旨在规范学校对教师周转房的管理,确保公平、合理地分配和使用周转房资源。

本文件制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学校内拥有或提供给教职工使用的各类周转房。

第二章周转房申请与分配流程2.1 教师入职前准备事项及要求:a) 提交个人联系明材料;b) 提交就业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雇佣合同;c) 向所属部门提交正式入职申请表格;2.2 学校负责安排以下程序进行审批:a)初步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进入下一阶段。

b)面试评估:由专家组成员对候选者进行综合考察,并填写评估报告。

c)最终权限机构决策: 根据面试结果以及其他因素(如岗位需求),确定是否通过并予以发放租赁资格。

第三章租金支付与退还3.1 租金支付a) 教师入住周转房后,需按照约定时间每月缴纳租金;b)学校提供多种付款方式(如银行划账、现金等),教职工可自主选择。

3.2 租赁押金与退还a) 入住前需要交纳一定金额的租赁押金作为保证,并在合同终止时进行结算。

b)若无损坏或违规情况发生,全额退还;否则扣除相应费用并将剩余部分归还给教职工。

第四章周转房使用管理4.1 使用期限及条件:a) 学校对周转房的使用期限设有最长和最短年限要求;b)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更换他人居住或擅自出借;4.2 房屋日常维修责任:比较大型问题由物业财务处处理,小到家具摆放位置调整都可以联系相关单位协助解决。

第五章违规处理措施5.1 违反申请程序者:取消其本次申请资格,并暂停下一个周期内再次提交新的周转房申请。

5 .2 不当使用者:警告一次,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使用资格。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相关附件包括:a) 教师周转房申请表;b)租赁合同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8年颁布实施的保障公民居住权益、规范住房市场行为等方面的基础性立法文件。

2. 租金支付方式:指教职工在约定时间内按照协议缴纳每月租金所采取的具体付款途径或方法。

教师周转房安全管理制度

教师周转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教师周转房的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师周转房的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教师周转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教师周转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学校后勤部门负责教师周转房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和管理。

3. 教师周转房所在楼栋的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日常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四、安全管理措施1. 教师周转房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管道等符合安全标准。

2. 教师周转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确保用电安全。

3. 教师周转房内应配备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4. 教师周转房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5. 教师周转房内应保持通道畅通,禁止堆放杂物,确保逃生通道安全。

6. 教师周转房应加强门禁管理,确保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7. 教师周转房内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

8. 教师周转房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学校安全管理部门。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积极预防安全事故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

3. 对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导致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为加强全镇教师周转宿舍管理与使用,改善乡村教师在校工作生活条件,切实保障教职工工作住宿的需求,稳定教师队伍,促进城乡交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教师周转宿舍的“周转性”,根据教体局有关学校周转房使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教师周转宿舍是周转使用性质住房,产权归学校所有,严禁入住教师将周转宿舍变相转为个人住宅。

教师周转宿舍不得变卖、转租、转借给个人。

第二条学校为每套教师周转宿舍单独安装电表,电费由居住教师承担,电费统一使用磁卡管理。

具体由中心校财务室负责。

第三条教师周转宿舍根据本镇在职在编教师实际需求情况由本镇所辖各中小学共同使用,统筹分配。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分配周转宿舍:1、本单位教师为白彦镇本地户籍,又居住在本镇附近村庄的;2、在本镇范围内已经有学校家属院的住户;3、符合居住条件的,没有提出个人居住申请的;4、晚上不住的,只供午休使用的教师;5、已退休教师。

第四条学校为教师周转宿舍安装窗帘,配备床具等基本生活设施。

入住教师不得改变房屋建筑结构,不得违章搭建,不得损坏房屋设施设备,保持室内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不得在房内饲养宠物、不得从事影响他人休息、在走廊随意安置物品、或在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等,保持室内外卫生干净。

第五条教师周转宿舍的使用对象:特岗教师、支教教师、异地交流教师、顶岗实习教师、离城镇较远的边远艰苦地区在编在岗教师等,其中符合条件的村级完小、教学点教师报名后优先保障。

第六条每间周转宿舍为两名同性教师入住。

若其中一人调出,周转宿舍管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入符合条件的另一人入住,每间宿舍保持两人。

第七条教师周转宿舍管理领导小组,由中心校校长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教师周转宿舍的领导和管理,制定周转宿舍调配原则、方法以及宿舍使用和维护制度。

本镇在职在编教师由个人提出住房申请,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入。

每户的水电费统一由中心校财务管理人员管理,采用先预付款后消费的办法,房间的大型维修由中心校负责管理!住户必须服从领导安排,统一调配,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自觉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照价赔偿,情况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学本部教职工住宅周转房管理规定

大学本部教职工住宅周转房管理规定

大学本部教职工住宅周转房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利益,更加有效地规范管理校本部教职工住宅周转房,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有关住房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周转房是指学校在集资建房、拆迁及教职工调出过程中在校本部教职工住宅区收回的公有住房。

第三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校本部教职工住宅区腾出的空房不再作为福利房分配。

学校将其作为周转房,暂时租给学校无房的中青年教职工,以缓解住房紧张的局面。

第四条周转房产权属于学校,承租人不得出租、转让;若因离校、离职或出国不使用该房时,应保证无条件退租给学校。

第五条周转房租期为一年一租。

租期满后,承租人应返还承租房,如确需继续租用的,应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后勤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第六条具有五年以上工龄的我校本部正式教职工,可申请租房,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一)夫妻双方均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骨干教师;(二)结婚等房的大龄青年,且家庭经济较困难者;(三)同等条件下工龄长者。

第七条申请租房者协助校住房管理委员会清除的指定住房可优先考虑租房。

第八条承租人入住前应到校后勤处签订《租房保证书》,并到财务处交纳租房保证金5000元。

承租房退租学校后,学校退还保证金。

第九条按年一次性交纳房租,房租参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有关标准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3.32元。

第十条在租期内,水、电、暖、煤气、电话费等相关费用自付,并严格履行奥都集团物业管理公司规定。

如发生离校、离职等变动,须在退房前结清房屋承租期间所有相关费用,并通知后勤处。

第十一条承租人在租期内,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按《XX大学住宅装饰管理条例》的规定可进行简单文明装修,但学校不负责装修补偿。

第十二条承租人须服从学校建设整体规划,若在承租期内学校组织统一搬迁,承租人应在规定之日内无条件搬出。

第十三条在学校集资建房过程中,承租人按无房户可享受学校制定的补贴政策。

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老师周转房资源,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的老师周转房管理。

三、使用原则1. 教职工可根据需要使用老师周转房,但需提前向学校申请,申请获批后方可使用。

2. 使用老师周转房应按照规定时间安排使用,如需延长使用期限须提前向学校申请。

3. 在使用老师周转房期间,应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妥善保管房间内的设备和物品,保持整洁卫生。

4. 使用老师周转房需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禁止在房间内进行危险性较大的活动。

四、申请流程1. 教职工如有使用老师周转房的需求,应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使用理由和时间。

2. 部门经过初步审核后,将申请表转交学校办公室进行审批。

3. 学校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审批通过后,将通知教职工可以使用老师周转房,同时安排具体使用时间。

五、管理责任1. 学校办公室负责老师周转房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定期检查房间使用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2. 各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教职工对老师周转房的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需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

3. 教职工在使用老师周转房期间,需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改变房间结构或用途,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六、监督检查1. 学校办公室将定期对老师周转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房间的正常使用。

2. 各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教职工对老师周转房的使用情况,如有违规行为应及时汇报。

七、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的教职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其他处罚。

2. 如教职工严重损坏老师周转房设备或物品,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后修改。

2. 对于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以上为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教职工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学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周转房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周转房的使用效率,保障教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职工周转房的管理和使用。

三、周转房的管理机构1. 学校设立周转房管理办公室,负责周转房的管理、分配、维修等工作。

2. 周转房管理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四、周转房的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按需分配原则,优先保障无房教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

3. 先到先得原则,按照申请周转房的先后顺序进行分配。

五、周转房的使用规定1. 教职工申请周转房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

2. 周转房的分配和使用期限为一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租。

3. 教职工入住周转房后,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4. 教职工应按时缴纳租金,逾期未缴纳者,将取消周转房使用资格。

5. 周转房内不得饲养宠物,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六、周转房的维修与养护1. 周转房的维修由学校负责,教职工发现房屋问题应及时报告。

2. 教职工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房屋整洁,不得损坏房屋设施。

3. 教职工离校时,应将房屋恢复原状,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周转房的退出与回收1. 教职工离校或调离我校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周转房管理办公室提出退出申请。

2. 周转房管理办公室收到退出申请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周转房的回收工作。

3. 教职工退出周转房时,应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违规处理1. 教职工违反本制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损坏公共设施、逾期未缴纳租金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有权收回周转房,并要求赔偿损失。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周转房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中小学周转房管理制度

中小学周转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周转房管理,保障教职工住房需求,提高周转房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职工周转房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周转房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周转房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周转房分配第四条周转房分配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包括教师、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

第五条周转房分配条件:1. 教职工本人及配偶、子女在市区内无自有住房;2. 教职工本人及配偶、子女在市区内无住房租赁记录;3. 教职工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住房条件。

第六条周转房分配程序:1. 教职工提出申请,填写《中小学周转房申请表》;2. 学校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 学校召开分配会议,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分配名单;4. 学校公示分配结果,接受教职工监督;5. 教职工签订周转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第七条周转房分配优先级:1. 学校在编在岗且在市区内无住房的教职工;2. 家庭困难、住房条件较差的教职工;3. 教学一线、科研一线、管理人员等特殊岗位的教职工。

第三章周转房使用第八条教职工应遵守周转房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室内整洁。

第九条教职工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使用周转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第十条教职工应按时缴纳租金,租金标准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需要腾退周转房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腾退手续。

第十二条教职工不得转租、转借周转房,不得利用周转房进行经营活动。

第四章周转房维修第十三条周转房维修分为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

第十四条日常维修由学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教职工可随时报修。

第十五条定期检修由学校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修内容包括房屋结构、设施设备等。

第十六条教职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学校物业管理部门。

第五章周转房管理职责第十七条学校成立周转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周转房的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周转房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周转房管理制度;2. 负责周转房分配、使用、维修等工作;3. 监督检查周转房管理工作;4. 定期对周转房进行评估和调整。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严选材料)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严选材料)

XX小学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周转房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2.学校周转房的房源是学校修建(改造)的教工宿舍。

3.学校周转房不实行实物分配,只提供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作周转租用,实行有期限、契约化、物业化的管理机制。

二、管理部门4.学校周转房由学校统一管理,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职工周转房房源的统筹安排调配,签订租房协议,办理人员入住手续,退房手续,并监督周转房的使用。

5.学校成立3-5人周转房使用管理小组,由校长、后勤副校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组成,负责周转房的分配,协调住户之间各种纠纷,创建和谐、文明的宿舍区。

6.学校财务室负责周转房租金、押金等收取并存入规定账户,配合总务处开展周转房管理工作。

三、租住对象7. 在学校工作,且无住房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包括来我校支教或交流教师、志愿者),其中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优先申请租住:家住柳州市以外的教职工;无住房且不随父母同住的单身教职工;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无住房的已婚教职工;因特殊情况提出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同意的教职工。

四、租住程序8.凡要求租住周转房者,由本人填写租房申请表,经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对符合条件租住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周转房房源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通知入住,由学校总务处与租住者签订租房协议,办理入住手续。

9.租到的周转房超过一个月没有住在该房的,学校给予收回,凡不交房的,次月按原租金的3倍收取房租,第三个月起按原租金的5倍收取房租(请假、寒暑假和因外出除外)。

五、租住期限10.教职工周转房一次签订租住期限为二年,二年后符合条件须要再租住的重新签订租房合同。

11.获得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无条件退还周转房【其本人或家属(配偶)和子女都应当及时(限时)无条件将所租住房屋按要求退还学校,并办理退房手续】:(1)调出(含借调)或与学校解除劳动关系的;(2)辞职、解聘、自动离职的;(3)解除聘用合同和聘用合同到期未续约的;(4)已办理退休手续的;(5)租住周转房超过一个月没有住在该房的;(6)其他依国家政策相关规定应退房的。

教师周转房日常管理制度

教师周转房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教师周转房的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周转房分配和使用过程公开透明,分配标准公平合理,确保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 效率优先原则:提高周转房使用效率,确保周转房资源的合理配置。

3. 节约原则:合理使用周转房资源,降低管理成本。

三、管理职责1. 学校周转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周转房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

2.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周转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分配、调整、维修、维护等。

3. 各部门负责人协助后勤管理部门做好周转房管理工作,对违反周转房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进行批评教育。

四、周转房分配和使用1. 分配对象:周转房主要面向学校在职在编、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的教职工。

2. 分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优先申请周转房:(1)城区无住房,已婚且家安在学校;(2)工作期间长期住校,自由组合2人合住;(3)无住房且不随父母同住的单身教职工;(4)本人或配偶在本县无住房的已婚教职工;(5)因特殊情况提出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同意的教职工。

3. 分配程序:(1)教职工向后勤管理部门提出周转房申请,填写《周转房租住申请表》;(2)后勤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分配名单;(3)签订周转房租赁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4. 周转房使用:(1)周转房仅作过渡性住宿使用,租住期限不超过两年;(2)租住期间,教职工应爱护周转房设施,保持室内整洁;(3)租住期满后,应及时退房,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周转房维修和维护1. 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周转房的维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周转房的安全和舒适。

2. 教职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周转房存在安全隐患或设施损坏,应及时向后勤管理部门报告。

3. 维修和维护费用由学校承担,教职工不得擅自拆改周转房设施。

六、监督检查1. 学校周转房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周转房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教师周转房住房规章制度

教师周转房住房规章制度

教师周转房住房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住房权益,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教师周转房是为教师提供的临时住房,供其在工作需要时使用。

第三条教师住房制度是国家住房政策的一部分,教师周转房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条教师周转房住房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二章:教师周转房住房管理第五条学校负责统一管理教师周转房,保障教师的住房需求。

第六条教师周转房采取分房分户管理,每户不得多人共享。

第七条教师周转房由学校负责装修和维护,确保住房的安全和舒适。

第八条教师周转房的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半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需经学校审批。

第九条教师周转房的暂离使用需提前向学校报备,逾期未返回的将取消其使用资格。

第十条教师周转房的分配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教师周转房住房分配第十一条学校根据教师的工作需要和家庭情况确定周转房的分配。

第十二条学校将周转房分配实行公开招标方式,由专门的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教师的申请进行评审,确定分配名单。

第十三条教师周转房的分配应当优先考虑那些工作需要和居住环境较差的教师。

第十四条教师周转房的分配应当尊重教师的个人意愿和家庭情况。

第四章:教师周转房住房使用第十五条教师周转房的使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私自出租或转让。

第十六条教师周转房的使用期限结束后,教师应当主动释放住房,如需继续使用,需重新提交申请。

第十七条教师周转房的使用期间如有违反规定或损坏住房设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教师周转房住房维护第十八条教师在使用周转房的过程中要爱护房屋设施,保持住房的整洁和安全。

第十九条教师使用周转房期间如遇到设施故障或损坏,应当及时报告学校进行维修。

第二十条学校将定期对周转房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住房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六章:教师周转房住房退出第二十一条教师周转房的使用期限结束后,教师应当主动退出住房,如需继续使用,需重新申请。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教师周转房是学校为解决教师来校无处落脚而设立的一种住宿形式,管理办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保障教师的权益,同时也应合理规划房源资源,方便学校管理。

本文将探讨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一、房源规划教师周转房数量需根据教师到岗人数和住宿需求量合理规划,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测算人口、制定房源计划,确保教师周转房的数量和住宿标准满足实际需要。

另外,建议在学生宿舍楼一层或最上层或者单独场地设置教师周转房,尽量避免出现安全问题和影响学生学习生活。

二、使用管理1. 教师周转房的使用管理由学校负责,根据教师住宿需求分配教师周转房,并记录入住情况,保证教师住宿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2. 教师住宿期间须遵守学校住宿管理规定,严禁携带宠物、在房间内吸烟、酗酒、大声喧哗等,保持宿舍安静、整洁、卫生。

3. 在教师周转房内发生任何损坏或缺失,须全额赔偿,还需根据学校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4. 每学期结束后,学校应对教师周转房进行维修、清洁、消毒等,保证房间干净整洁,在后续使用中为教师营造一个清新舒适的住宿环境。

5. 教师周转房不得转借、转租或进行商业用途,如发现违规情况,需按照学校规定作出处理。

三、收费标准1. 教师住宿教师周转房需要缴纳住宿费用,学校应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收费标准,保证合理、公平、透明。

2. 教师周转房费用应在学年开始前明确公布,教师在缴纳住宿费用时应签署明确的收费合同,明确住宿时间和费用。

3. 如出现教师离校或暂停使用周转房情况,学校应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和费用制定退费标准,退款时应签署相应的退费协议,保证教师权益。

四、安全保障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教师周转房的安全和保密,防止出现安全、灾难等不利事件,保证教师住宿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五、管理机制1. 学校建立健全教师周转房管理机制,应指定专人负责周转房管理,一旦出现教师周转房管理问题,可及时处理。

2. 学校应建立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工作手册等制度文件,制定房源管理、教师申请入住、收费管理、维修保养等方面的流程、标准与要求,以便于执行、监督、检查与查处。

学校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教师周转房的管理与使用,保障国有资产产权属性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周转房定义教师周转房是指学校为解决教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由学校投资建设或租赁的,用于临时居住的住房。

三、周转房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周转房分配、使用、维修等管理工作,必须公平、公正、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

2. 先进性原则:周转房建设要符合国家住房建设标准,满足教职工基本生活需求。

3. 节约性原则:周转房建设要注重节约资源,提高使用效率。

4. 安全性原则:周转房建设要确保消防安全、房屋安全,保障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四、周转房分配1. 分配对象:具有学校正式编制的教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教职工;(2)家庭住房困难,确有需要周转住房的教职工。

2. 分配程序:(1)教职工向学校提出周转房申请;(2)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分配条件的教职工名单;(3)学校根据教职工需求、房源情况等因素,进行周转房分配。

3. 分配原则:(1)优先保障住房困难程度较高的教职工;(2)根据教职工工作年限、职称等因素,合理分配周转房。

五、周转房使用1. 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护周转房及设施设备。

2. 教职工不得擅自改变周转房结构、功能,不得擅自将周转房转租、转借他人。

3. 教职工应保持周转房内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4. 教职工应按时缴纳水、电、气等费用。

六、周转房维修1. 学校应定期对周转房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

2. 教职工发现周转房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3. 教职工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周转房损坏的,应按规定进行赔偿。

七、周转房退出1. 教职工因购房、调离等原因,不再符合周转房使用条件的,应主动退出周转房。

2. 教职工在周转房使用期间,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学校有权解除周转房使用合同。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精品规章制度
保田镇鹅毛寨小学教师周转房
管理制度
为了使全校教职工有一个舒适的教育教学生活环境,特制定鹅毛寨小学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如下:
一、教师周转房财产权属学校所有,教师本人只有使用权,不能转借他人使用,如使用教师调出本校,需向学校办清转让手续方可离校。

二、教师周转房应保持安静,不能大声喧哗。

三、不经学校允许,入住教师不能带无关人员进入周转房,否则产生的后果一切自负。

四、教师假期或节假日离校应管理好自己周转房内的一切财产,如丢失自己承担责任。

五、教师周转房应保持干净、整洁。

不得在周转房上乱搭、乱建、乱拉接电线,不得侍养家禽,每层楼卫生由本层楼入住教师负责,应随时保持干净。

六、周转房入住教师应服从领导小组管理,入住时间长的教师应主动保持水源随时畅通。

七、周转房租金及抽水公用电费由工会负责人统一收起再转让给相关负责人。

电费计算:电费总价*总吨位=单价(教师按自己水表吨位摊付)。

教师周转房以后的维修费由入住户数平均摊付。

鹅毛寨小学
2016年10月
可编辑。

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XXX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教师周转宿舍(以下简称“教师周转房”)的管理与使用,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产权属性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根据《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校教师周转房建筑设计严格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的规定,单套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

第三条教师周转房属学校公有住房,产权归学校所有,入住教师只享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更没有继承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外租、外借或变相外租外借,违者经查实立即取消入住资格,学校收回住房。

第四条学校负责本校教师周转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和审核教师周转房的准入手续,确定教师周转房入住选房顺序,签定教师周转房使用协议。

学校负责对教师周转房使用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入住教师周转房的对象1.在我校工作且无房住的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2.在我校支教或交换的教师。

3.各教师周转房优先考虑本学校内的教职工。

第六条学校应当与入住对象签订住房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入住教师因工作变更,必须按和谈及时退房。

第八条入住对象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在教师周转房中从事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2.不得私自改变房屋室内布局,不得违章搭建;3.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4.不得隐瞒本人家庭住房情况;5.不得损坏房屋设施设备;6.按时缴纳居住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严禁违章用电、用水等;7.禁止在走廊、屋顶、楼梯内堆放杂物、砌煤池、违法建筑等,保持楼梯通道的整洁和畅通。

若有违反者,学校将追究相干住户责任。

8.各住户注意维护卫生间、厨房排污管道的通畅,不得排入塑料袋或其它不易溶解、容易堵塞物品,若属于人为导致堵塞的,由各住户自行疏通或请人疏通。

9.禁止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瓜果皮核和纸屑;禁止在建筑物上涂写、刻划、张贴;禁止违法饲养家禽、六畜;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使用组合音响不得影响邻里休息;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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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田镇鹅毛寨小学教师周转房
管理制度
为了使全校教职工有一个舒适的教育教学生活环境,特制定鹅毛
寨小学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如下:
一、教师周转房财产权属学校所有,教师本人只有使用权,不能转借他人使用,如使用教师调出本校,需向学校办清转让手续方可离校。

二、教师周转房应保持安静,不能大声喧哗。

三、不经学校允许,入住教师不能带无关人员进入周转房,否则产生的后果一切自负。

四、教师假期或节假日离校应管理好自己周转房内的一切财产,如丢失自己承担责任。

五、教师周转房应保持干净、整洁。

不得在周转房上乱搭、乱建、乱拉接电线,不得侍养家禽,每层楼卫生由本层楼入住教师负责,应随时保持干净。

六、周转房入住教师应服从领导小组管理,入住时间长的教师应主动保持水源随时畅通。

七、周转房租金及抽水公用电费由工会负责人统一收起再转让给相关负责人。

电费计算:电费总价*总吨位=单价(教师按自己水表吨位摊付)。

教师周转房以后的维修费由入住户数平均摊付。

鹅毛寨小学
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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