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不透光烟度计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制修订记录
1.0目的
为了本检测站主要仪器设备保持正常状态,确保提供给检测结果的质量,对不透光烟度计仪器设备实行运行中检查(期间核查),特制定本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2.0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合不透光烟度计仪器设备的运行中检查。

规定了每一台仪器核查的技术依据、项目及要求、标准仪器设备、方法、周期。

当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或修理、调整后,必须依照本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核查。

3.0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1) 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76-2010不透光烟度计。

(2) 核查项目及要求:
零点漂移:Ns不超过1.0%(绝对误差)
示值误差:不透光烟度计的Ns最大允许测量误差为±2%(绝对误差)。

重复性误差: Ns不超过1.0%(绝对误差)。

(3) 核查用仪器设备:
滤光片
(4)核查方法:
不透光烟度计在核查前应先用擦镜纸清洁下位机通道两端凸透镜,进入“滤光片检查”界面,按“校准”键,校准后将滤光片插入下位机底部的引导槽中,观察屏幕上显示的不透光度值,重复测量3次,分别求出各平均值与相应标准值之差,并按要求进行判定。

(5)核查周期
不透光烟度计核查周期一般为1个星期,烟度计由于使用频次很少时,核查周期可调整为1个月。

4.0实施
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每年年初编写期间核查周期计划,检测组协助执行期间核查工作,质量负责人监督执行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