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详细资料
浅谈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数据库建设
要。
1 地 籍 图 的 获 取
目前 , 内 的 大 、 型 城 市 大 部 分 已 完 成 地 籍 图 的数 字 化 工 作 , 国 中 多
建 立 数 据 采 集 部 门 和数 据 管 理 部 门 ,市 局 与 县 局 建 立 数 据 库 更 新 、 护 和 信 息 安 全 管 理体 制 。 现 市 、 两 级 土 地 登 记 成 果 汇 总 和 交 维 实 县 换 , 证 数据 库 的 现 势性 和 安 全性 。 建立 国 土 管 理 部 门 和 规 划 管 理 部 保 门 的 信 息 交 换 机制 , 保证 基 础 地理 信 息 和地 籍 信 息 的资 源 共 享 ,
址 点 并 实 测 , 后 将 宗 地 相 关 属 性 人 库 ; 地 的 完 整 资 料 待 土地 使 用 然 宗
者 以后 申请 登 记 时 再 最 后 确 定 。 头 开展 的一 项 重 大 基 础 性 土 地 资 源利 用 现 状 调 查 , 目的 是 全 面 查 清 当 前 规 划 发 展 区域 范 围 内 国有 土 地 和集 体 土 地 的 土 地 权 利 情 况 、 地 利 3 地 籍 数 据 库 建 设 土
科技信息
0科教前 沿0
S IN E&T C O OG F R CE C E HN L YI O MATO N IN
21 0 土地 调查中城镇 地籍更新调查数据库建设
王 合 群 ( 南省 地矿 局 第三 地质 调查 队 河 南 河
【 摘
信阳
44 0 ) 6 0 0
用 现 状 和 地 类 分 布 状 况 ,全 面 更 新 城 镇 地 籍 数 据 库 建 库 范 围 内 的 1 : 31 首 先 确 定 以苍 穹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软 件 平 台 为 基 拙 。以 国 家 相 关 技 . 5 0地 籍 图 , 用 遥 感 系 统 ( s 、 理 信 息 系 统 ( i) 全 球 卫 星 定 位 0 利 a )地 GS 、 术 标 准 、 范 和 管 理 文 件 为 建 库 依 据 , 最 新 地 籍 调 查 成 果 和 原 有 土 规 以 系 统 ( P )苍 穹 软 件 公 司研 发 的 数 据 库 建 库 和 管 理 系 统 ( B )计 G S、 D MS 、 地 登 记 相 关 资 料 为 数 据 源 , 一 图 形 数 据 、 性 数 据 和 档 案 数 据 的采 统 属 算 机 网络 等 信 息 技 术 手 段 , 立 准 确 、 面 和 现 势 性 较 强 的 地 籍 更 新 建 全 集 要 求 , 立 城镇 区 、 划 发 展 区 范 围 内地 籍 数 据 库 . 足 土 地 登 记 、 建 规 满 调查数据 库 , 成地籍 管理信息 系统 , 实现 与现有土地业 务办公 自 建 并 土 地 登 记 信 息 查 询 、 地 面 积 统 计 、 用 地 和 集 体 土 地 征 用 、 用 的需 土 农 转 动 化 系 统 的集 成 , 土 地 登 记 、 地 利 用 以及 农 用 地 和 集 体 土 地 转 用 、 为 土
二调数据库汇总标准规定
附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面积汇总统计规定一、基本要求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成果汇总统计上表之前,应对数据库成果进行检查,数据满足如下要求:(一)数据库图形面积计算要求数据库中图形的面积计算应严格按照《图幅理论面积与图斑椭球面积计算公式及要求》(国土调查办发[2008]32号)的要求进行,经过控制修正的图斑面积应满足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质量检查软件椭球面积检查规则的要求。
(二)县辖区控制面积计算要求县辖区控制面积计算应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的要求,进行图幅面积控制和分幅累加计算,并制作《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
(三)各级面积统计逻辑基本要求1.县辖区控制面积应等于村级单位控制面积之和,等于全县所有图斑面积之和(地类图斑层的图斑面积字段汇总值)。
2.村级单位控制面积应等于本村所有图斑面积之和(地类图斑层的图斑面积字段汇总值)。
3.乡级控制面积等于各村级单位控制面积汇总值。
二、基本步骤(一)建立数据库面积汇总基础计算表,从数据库中各图层生成数据库面积汇总基础计算表,检查基础计算表的正确性和逻辑一致性。
(二)将数据库面积汇总基础计算表的单位转换为公顷,强制调平小数位取舍造成的误差,形成基础统计表,检查确保基础统计表的正确性和逻辑一致性。
(三)基础统计表是数据库面积汇总统计的基础,在基础数据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各类面积统计报表均由该基础统计表生成。
三、基础计算表结构基础计算表按村级单位为单元,分组统计排列。
基础计算表的单位为平方米,参考表结构如下(基础调平的基表结构仅供参考,各软件可接合自身软件特点设计基表,调平方法需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表1:基础计算表参考表结构四、基础统计表强制调平方法(一)基础计算表正确性检查将基础计算表中的土地总面积(平方米)进行汇总,与县级行政辖区控制面积(平方米)进行比较,如果不一致,应检查核对重新计算汇总。
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入库的质量控制
S a— a IH i n ,LI Ya y U h ,CU Il n i g a
( . e t f uvyn n p igE gn eig 1 D p.o re i a dMa pn n ier ,Hel gi gIsi t o eh oo y S g n i n j n tue f cn l ,Habn10 5 , hn ; . a dS r o a n t T g ri 5 0 0 C ia 2 L n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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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第二 次土地调查 中的城镇地籍调查 的最终 目的是建立一个标准 数据库管理 系统 , 使外业 图形数据 和权 属调
中 图分 类号 : 2 2 P 7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67 4 (0 0 0 —0 80 1 0—9 9 2 1 )10 5—3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V8[3]
ICSTD 备案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项目标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发布××××-××-××实施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目录前言 (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第一部分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2)4总体设计 (2)4.1建设任务 (2)4.2数据库体系结构 (3)4.3数据库逻辑结构 (3)4.4数据库内容 (4)4.5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 (5)4.6基本要求及技术指标 (5)4.6.1 数学基础 (5)4.6.2 分幅和编号 (5)4.6.3 土地利用分类 (5)4.6.4 数据交换格式 (5)4.6.5 数据组织 (6)4.7数据库建设主要步骤 (6)5准备工作 (8)5.1方案制定 (8)5.2人员准备 (8)5.3软硬件准备 (8)5.3.1 软件准备 (8)5.3.2 硬件准备 (9)5.4管理制度建立 (9)5.4.1 培训制度 (9)5.4.2 作业记录制度 (9)5.4.3 作业问题报告制度 (9)5.4.4 重大问题协商解决制度 (9)5.4.5 数据安全制度 (9)5.4.6 质量控制制度 (10)5.5数据源准备 (10)5.5.1 数据源内容 (10)5.5.2 数据源要求 (11)5.5.3 数据源处理原则 (12)6数据采集与处理 (12)6.1数据采集原则 (12)6.1.1 现势性原则 (12)6.1.2 合理继承的原则 (13)6.1.3 简便易行的原则 (13)6.2数据采集方法 (13)6.2.1 矢量数据采集 (13)6.2.2 属性数据采集 (21)6.2.3 栅格数据采集 (22)6.2.4 元数据采集 (23)6.3各要素数据采集 (23)6.3.3 土地权属要素 (26)6.3.4 基本农田要素 (27)6.3.5 其他要素 (27)7数据入库 (28)7.1数据入库流程 (28)7.2数据检查 (28)7.3数据库参数设置 (29)7.4矢量数据入库 (29)7.5DEM数据入库 (30)7.6正射影像数据入库 (30)7.7元数据入库 (31)7.8系统运行测试 (31)8质量控制 (31)8.1质量控制的原则 (31)8.2数据源质量控制 (31)8.3数据采集质量控制 (32)8.4接边拓扑处理质量控制 (32)8.5数据入库质量控制 (32)8.6数据建库信息管理 (32)9数据库成果要求 (33)9.1成果内容及要求 (33)9.1.1 数据成果 (33)9.1.2 文字成果 (33)9.1.3 图件成果 (34)9.1.4 表格成果 (35)9.2成果质量评价 (35)9.2.1 成果质量评价方法 (35)9.2.2 成果质量评价指标 (37)9.2.3 成果质量评定 (37)10数据库更新 (38)10.1更新目的 (38)10.2更新原则 (38)10.3更新方法 (38)10.4更新要求 (39)11数据库管理功能 (39)11.1数据处理功能 (39)11.2数据管理与应用功能 (40)第二部分城镇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 (41)12总体设计 (41)12.1建设任务 (41)12.2数据库逻辑结构 (41)12.3数据库内容 (42)12.4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 (43)12.5基本要求及技术指标 (43)12.5.1 数学基础 (43)12.5.2 分幅和编号 (43)12.5.3 土地利用分类 (43)12.6数据库建设主要步骤 (44)13准备工作 (46)13.1方案制定 (46)13.2人员准备 (46)13.3软硬件准备 (46)13.3.1 软件准备 (46)13.3.2 硬件准备 (46)13.4管理制度建立 (47)13.5数据源准备 (47)13.5.1 数据源内容 (47)13.5.2 数据源质量要求 (48)13.5.3 数据源质量检查 (48)13.5.4 数据核查变更底图制作 (49)14数据建库 (50)14.1数据建库过程 (50)14.2数据采集 (51)14.2.1 数据采集方式的选择 (51)14.2.2 矢量数据采集 (52)14.2.3 属性数据采集 (54)14.2.4 栅格数据的采集 (54)14.2.5 元数据采集 (55)14.3数据检查 (55)14.3.1 矢量数据检查 (55)14.3.2 属性数据检查 (56)14.3.3 矢量数据与属性数据一致性检查 (56)14.3.4 其他数据检查 (56)14.4数据入库 (56)14.4.1 数据入库前的质量检查 (56)14.4.2 数据入库的步骤 (56)14.4.3 数据质量检查分析 (57)14.5成果输出 (57)15质量控制 (57)15.1质量控制的原则 (57)15.2数据源质量控制 (57)15.3数据采集质量控制 (58)15.4数据入库质量控制 (58)15.5数据建库信息管理 (58)16数据库成果要求 (58)16.1成果内容及要求 (58)16.1.1 数据成果 (59)16.1.2 文字成果 (59)16.1.3 图件成果 (59)16.1.4 表格成果 (61)16.2成果质量评价 (61)16.2.1 成果质量评价指标 (61)16.2.2 成果质量评分 (61)16.2.3 成果质量评定 (61)17数据库更新 (62)17.1数据库更新目的和依据 (62)17.1.1 更新目的 (62)17.1.2 更新依据 (62)17.2数据库更新的类型 (62)17.3数据库更新方法 (62)17.4数据更新要求 (63)18数据库管理功能 (63)18.1数据采集与处理功能 (63)18.2数据管理与应用功能 (64)第三部分:土地调查数据库安全管理与维护 (64)19土地调查数据库安全管理与维护 (64)19.1基本要求 (64)19.2管理制度 (65)19.2.1 基本要求 (65)19.2.2 技术文档管理 (65)19.2.3 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制度 (65)19.2.4 用户管理制度 (65)19.2.5 数据库日志管理制度 (65)19.2.6 数据备份制度 (66)19.2.7 保密规定 (66)19.2.8 其他规章制度 (66)19.3数据库安全 (66)19.3.1 数据库逻辑安全 (66)19.3.2 数据安全和保密 (67)19.3.3 数据访问权限控制 (67)19.3.4 数据备份 (67)19.3.5 媒体安全 (67)19.4数据库维护 (68)19.4.1 软件维护与升级 (68)19.4.2 硬件维护与升级 (68)19.4.3 数据库结构和数据字典的维护 (68)19.4.4 数据维护 (68)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作业情况记录表 (69)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重大问题协商解决处理情况记录表 (70)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图历簿 (71)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数据源说明表 (72)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数字形式数据源说明表 (73)附录 F (规范性附录)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检查内容表 (74)附录 G (规范性附录) 数据源质量检查表 (76)附录 H (规范性附录) 质量控制检查及处理表 (77)附录 I (规范性附录) 交接检查卡 (78)附录 J (规范性附录) 数据入库前质量检查表 (79)附录 K (规范性附录) 数据入库后质量检查表 (80)附录 L (规范性附录) 数据库安全运行检查表 (81)附录 M (规范性附录) 文字报告编写参考题纲 (82)附录 N (规范性附录)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质量评价指标 (84)附录 O (规范性附录)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缺陷分类表 (86)附录 P (规范性附录) 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质量评价指标表 (87)附录 Q (规范性附录) 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扣分标准表 (88)附录 R (规范性附录) 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员日志登记表 (90)前言为规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的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质量要求,保证数据库建设的质量,促进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管理和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相关要求,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参照《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金土工程试行)、《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及《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规范》,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参照《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及《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家级数据库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家级数据库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国家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是二次调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证二次调查国家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一)目标建设二次调查国家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实现国家对二次调查成果的集中管理,借助于国土资源主干网和金土工程及“一张图”工程的支持,保证调查成果充分应用于国土资源管理日常业务,为土地资源宏观规划和管理决策,提供快速、准确、翔实基础数据,满足国家对县级土地调查数据管理和应用的迫切需求。建成长效的数据上报和快速更新机制,保持土地调查数据库的现势性,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和同步更新,满足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对国土资源基础数据的广泛需求。(二)任务1.建设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以县为单位进行成果统一汇交和整合集成,对调查成果数据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存储。在平面方向, 保证各区域数据成为逻辑无缝的整体。在垂直方向,通过统一的空间坐标定位保证各类数据能够实现空间上的叠加和套合。在数据内容上,实现对土地调查的图形、属性、影像等空间数据及其他非空间数据的逻辑一体化管理。2.数据库管理系统开发。按照土地调查和软件开发的有关标准和程序,开展数据库管理的系统分析、系统设计、软件开发、测试运行等建设工作,开发具有数据输入输出、数据编辑、统计汇总、更新交换等功能完备的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满足国土资源日常应用需求。3.长效的数据更新和上报机制建立。开展土地调查数据上报及更新技术方法的研究,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建立数据更新和上报的长效机制,开展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实现对变更信息的及时汇总统计,以及对数据库的及时更新维护,保证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的现势性。二、原则与依据(一)原则1.统一标准。依据二次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在统一的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框架下,按照统一的数据建库及系统开发标准和规程规范,开展国家级调查成果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确保系统能够实现与部已有系统顺利衔接,实现数据快速调用和共享。2.突出重点。为了更好地与部“金土工程”衔接,二次调查国家级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要突出重点,优先考虑实现对二次调查成果数据的基本管理需求,包括数据的显示、查询、汇总、统计和上报更新等。3.分步实施。二次调查国家级成果的数据量庞大,系统建设周期长,必须在开展周密用户调查、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的基础上,注重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循序渐进,分步实施。4.合理继承。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经多年努力,积累了一批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建立了一批基础数据库,已初步建成了土地数据的存储平台等环境。合理继承和充分利用现有的国土资源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成果和经验,可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数据库建设的速度和应用效果。(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4.《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5.《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6.《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TD/T 1016。7.《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全国土地调查办。8.《二次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全国土地调查办。9.《二次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全国土地调查办。10.《二次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范》,全国土地调查办。11.《二次调查底图生产技术规定》,全国土地调查办。12.《二次调查基本农田调查技术规程》,全国土地调查办。三、国家级成果数据库内容二次调查采用全数字化作业方式,逐级建立土地调查成果空间数据库。国家级成果具有数据量大、数据类型复杂、数据格式多样、安全管理要求高等特点。数据库主要包含以下数据内容。(一)数据内容。国家级成果管理系统主要存储二次调查形成的全国农村土地调查数据以及相关影像等数据,同时也包括以后每年度更新的土地调查矢量数据和影像数据等更新数据。主要数据包括:1.矢量数据,包括:基础地理要素、土地利用要素、土地权属要素、基本农田要素、其他要素等。2.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据,包括1:2000、1:5000、1:10000和1:50000 DOM数据;3.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4.元数据,是各种数据自身的描述数据,包括土地调查数据库元数据、DEM元数据、DOM元数据等,为文本数据;5.其他相关数据,包括:各地建库相关文档、验收报告、核查报告、数据汇总表格等。(二)数学基础。根据二次调查技术规程,所有成果的空间数学基础如下:●坐标系:采用“1980年西安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分带方式:1:5000、1:10000标准分幅数据按3°分带,1:50000标准分幅数据按6°分带;●分幅和编号:采用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分幅和编号,具体见《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89)。(三)数据量估算。二次调查采用高精度正射影像数据和全数字化调查作业方式,大大提高了调查数据整体精度和调查效率。但同时也大大增加了调查成果数据量。根据估算,二次调查产生的数据量初期达到150TB,备份数据量约300TB,并且数据量将会逐年递增。这些数据内容复杂,种类多样(包括矢量数据、栅格数据和属性数据),尺度不同(有县、市、省、国家多种尺度),对于数据的应用需求也从宏观到微观,复杂多变。具体数据量估算如下:1.DOM影像数据不小于55TB;2.DEM数据不小于10 TB;3.矢量数据不小于2TB,内容包含:1:2000地区、1:10000地区和1:50000等比例尺地区土地利用数据,数据格式包括国家统一要求的VCT格式和原始建库数据格式;4.文档及其他数据约为0.5TB;5.中间成果数据不小于30TB,包括底图生产过程数据影像以及说明性文档等。(四)数据格式。空间数据要求采用空间数据标准交换格式(VCT)。为保证数据建库的顺利进行,还需上交原始建库格式作为备用。四、技术路线(一)总体技术路线。统一数据质量标准,在各省汇交的县级成果基础上,采用国家统一开发的数据质量检查软件,组织开展数据库自检与汇总;依据国家级数据库建设方案和建库技术要求,对数据进行整合集成。以调查成果数据的管理需求为最终目标,充分利用已有软硬件和网络等基础,优先采用成熟技术,开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家级数据库管理系统,保证建成系统实用、安全、可靠、可扩充以及易维护。具体技术路线图如图1所示。图1. 二次调查国家级成果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总体技术路线图(二)系统总体框架二次调查国家级成果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总体结构从下到上主要分为基础存储、数据维护、数据应用/数据服务三层。从功能上,数据库管理系统主要包含:数据检查、数据更新、数据入库、数据查询统计、数据分发服务、数据安全、数据维护、数据备份、数据汇交等功能模块。其中数据检查、数据更新、数据入库、数据安全、数据维护、数据备份属于数据维护;数据查询统计、数据分发服务功能模块属于系统应用和服务。系统的总体结构如下图所示:图2:二次调查国家级成果管理系统总体结构图国家级数据库管理系统通过专门的中间件对国家级数据库进行管理与调用。中间件主要负责成果数据的存储调度,并为国家级管理系统提供相应的接口,实现对调查成果数据的调用与分析。对成果数据管理以及数据服务等功能由国家级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三)系统存储环境设计国家级数据库数据量巨大,常规的数据存储模式已经难以满足数据库建设与应用服务的要求。应采用专门的海量数据存储模式实现系统的高效运行。一方面,应有足够的存储能力存储二次调查生成的各类成果数据,尤其是在线存储容量和备份系统容量。应具备相应的磁盘共享软件,提高数据管理效率,满足数据及时服务和处理需求,满足对存储空间的合理需求;另一方面,构建分级存储机制,实现数据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模式。增加二级存储系统,按需构建相应比例的在线、近线和离线存储空间,提高存储系统性价比,利用自动备份归档软件和海量数据分级存储管理软件,实现海量数据快速迁移。通过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满足不断增加的土地调查数据对存储管理的需求。系统存储要求具体规划为:1、在线存储容量达150TB,其中SAN光纤阵列50TB、NAS文件存储容量100TB、近线存储容量100TB;磁带库备份空间200TB,离线磁带存储容量可任意扩充;考虑今后备份不能影响业务应用,还将利用虚拟磁带库技术进行虚拟存储。2、通过软件和接口开发定制工具,实现完整的数据备份恢复和分级存储策略、实现快速的数据迁移、利用双机或集群技术实现系统备份、7 X 24小时不间断运行、数据处理负载均衡等功能。3、考虑到系统的重要性和系统管理数据的涉密情况,存储网络系统建设达到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三级标准。(四)土地数据存储管理平台系统建设基于目前已建成的土地数据存储管理平台。该平台依托专业存储系统硬件,面向数据存储综合管理,建设多源、多应用管理模式的海量数据存储管理平台,对调查成果数据的集中管理,实现对海量数据集中管理和数据多元化应用相结合。设计采用底层数据库管理与系统开发分离的模式,大大提高了二次调查成果数据的管理效率和应用系统运行性能、有效地减少了重复投资。图3:土地数据存储平台技术框架图土地数据存储平台按数据生产过程,将成果数据划分为四类:原始建库数据、整合成果数据、发布数据和元数据,并分别由资料数据库、成果数据库、应用数据库、元数据库存储管理。土地存储数据管理系统包含了监控管理功能、权限管理功能、资料入库功能、产品定制功能等,实现了按不同用户权限对数据进行整理、入库,同时满足国家级数据库管理系统请求的及时响应。国家级数据库管理系统采用应用接口的方式,提供数据成果对外服务:一方面通过提供平台功能来满足数据管理需要;另一方面通过提供数据应用接口,满足平台功能扩展和外部应用系统的数据应用要求。基于土地存储系统提供的接口,国家级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对海量调查数据的快速与直接调用。(五)关键技术1.海量数据组织与高效检索技术(1)数据组织模式。二次调查成果涉及全国2864个县级调查单位,数据量达几十TB。将这些海量数据有效地组织起来,实现数据的高效管理和服务,又最大程度减少数据整合的工作量,是国家级数据库建设需要考虑的关键点。不同的数据组织模式以及用户应用需求将直接影响数据的访问效率,对国家级管理系统正常运行至关重要。(2)海量数据的高效管理技术。二次调查数据库的数据内容复杂,数据量巨大,根据前期调研结果看,目前国内还没有类似的数据库建设成功经验。当前基于海量数据的管理模式均是将数据存储管理与应用需求分开,由专门的存储管理软件在专业存储设备支撑下进行海量数据的管理维护,应用系统通过专门接口实现对数据的调用。2.空间数据库增量更新技术按照变更工作需要,各地每年的更新数据都将汇总至国家级数据库。因此,保持增量数据的快速更新,保持更新前后数据质量的统一和一致,是保证系统长效运行的关键。国家级数据库更新的难点在于数据更新面广,汇交数据格式不统一,数据质量有差别。因此,在现有成熟的空间数据增量更新技术的基础上,应针对二次调查国家级成果数据新特点进行专门研究,定制专门的空间数据更新方法与模式。3.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是一种保证数据发挥长效作用的管理模式。海量土地调查数据的有效,尤其是长期管理离不开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数据生命周期管理可以有效降低存储管理成本、提高成果管理系统的管理效率。二次调查数据内容复杂,数据存储压力巨大。因此,必须对数据成果进行科学分类,有效组织,制定数据生命周期管理策略。五、管理系统建设需求分析(一)系统定位与意义国家级成果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是整个二次调查成果的集中体现,对于二次调查本身和后续的土地变更调查制度建设均有着重要的意义。二次调查中各地建设完成的数据库将集中汇交进入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系统中进行统一管理,并与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充分衔接,实现对数据库成果数据的年度更新。国家级数据库管理系统,包含覆盖全国每块土地的利用现状数据和影像数据,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全面翔实的基础数据支持。通过该系统,国家可详细掌握全国每一地块的土地利用以及变化情况,满足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建库与日常管理的要求,实现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成果汇总分析的应用,满足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发布服务以及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年度变更与数据检查核查的需求。建设国家级成果数据库与管理系统,将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长效应用与更新制度,对推动土地调查数据的全面充分应用,为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和服务国民经济建设,提供持续的土地基础数据支持等有着重要的意义。1.国家级数据库管理系统与县市级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关系。国家级系统管理的对象是二次调查形成的所有调查成果数据。其建设目的是为了实现对全国各县级调查数据库的整合与集中管理。因此,各地上交的数据格式均要满足国家级数据库的入库要求。即各地上交的数据均需经过县市级自检、省级质量检查和国家级核查,并且经过各级的接边处理,实现了数据质量和内容的统一与一致;通过了国家级数据库入库前质量检查,确保进入国家数据库的数据无错误。国家级数据库的数据应与地方数据库保持一致,保证国家级数据库数据内容的权威性。2.国家级数据库与国土资源部其他系统的关系。国家级数据库是“一张图”系统以及国土资源监管平台的基础,系统建成后,将实现对土地的批、供、用、补、查的全面监督和管理。国家级数据库管理系统主要负责对二次调查数据的管理及更新维护,并向金土工程汇交全国土地调查数据。金土工程负责建立二次调查数据的应用服务系统,实现二次调查成果数据在部内的充分应用。(二)系统建设总体需求系统建成后,将实现对国家基础土地数据的全面、真实、持续的掌握,为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和服务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数据保障,为国土资源相关重点工程提供基础支撑。从整体上分析,系统主要应满足以下需求:1.海量空间数据的快速组织管理根据初期估算,国家级成果数据库数据量将在数十TB以上,而且后期每年的变更维护数据量也会有TB级增长。整个数据库数据内容复杂,数据量大、应用多样化。因此,系统不仅应支持多元化数据的能力,还应支持海量数据的快速查询、检索、统计分析等服务,尤其要支持TB级空间数据的快速浏览与查询。系统应能够具备快速响应各用户端的数据服务请求,尤其是在多用户大数据量并发的情况下能够快速提供数据服务的能力。2.快速、稳定的数据入库、更新与维护机制国家级成果数据库主要是对二次调查成果进行集中管理,同时还应保存对以后每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的入库以及维护。这也是保证系统长效运行的关键。数据库质量是维持数据库长效运行的重要因素,入库数据必须保证其通过省级质量检查与国家级核查,通过国家统一下发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的检查,没有数据错误。因此,系统必须保证在质量检查规则上与质量检查软件保持一致,保证入库无错误。系统应按照土地调查数据更新制度的要求,实现每年各地更新数据的快速入库,并保证数据质量的统一。系统应提供完善的更新数据入库的流程,支持海量数据下的增量更新管理。3.强大的数据查询统计分析能力国家级成果管理系统不仅要满足国家级管理的要求,而且承担着为国土资源管理各类业务提供基础数据的任务。因此,数据库的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应满足不同的业务应用需求。系统应按照二次调查和国家更新调查的要求,输出符合规程规范要求的各类汇总表格和图件;系统应具有数据分析功能,对每年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进行分析,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决策支持;系统可以为相关用户提供到全国每一块土地的位置、属性、变更等信息快速浏览与查询的服务;系统还应支持各类统计图表、专题图件的制作与生成。4.全方位数据安全保障以及快速数据分发与服务作为国家级成果数据管理系统,数据安全保障至关重要。系统应提供完善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具有强大的海量数据备份与恢复的能力。针对系统服务的不同部门,应有严格的用户权限管理机制,确保数据能够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国家级成果管理系统还应具有提供快速数据分发与数据服务的能力,针对不同用户的不同数据请求,系统应能够及时响应,同时分发相应的数据。系统定位为国家级涉密系统,为了保证数据的安全,也应支持数据的离线分发模式。5.多形式多尺度的动态成果展现模式在实现全国调查成果的应用分析的同时,系统还应支持不同尺度的成果浏览模式,支持不同尺度浏览时要素的自动筛选加载;支持矢量、栅格数据的空间叠加显示;实现数据产品的加工制作等。通过多种成果展现模式,满足二次调查国家级成果数据浏览需求。上述需求只是针对系统的初步分析,二次调查国家级成果管理系统的详细需求应在总体需求为基础进一步展开。(三)国家级成果数据库建设需求1.国家级成果数据情况说明国家级成果数据库内容主要是各县汇交的二次调查土地利用数据库、二次调查生产的底图产品、DEM及其他类型的数据。数据类型主要包括空间矢量数据、栅格数据以及文本数据。国家级数据库中各县级成果矢量数据以县级行政单元进行统一组织存储,影像数据按照标准分幅进行组织存储。空间数据库采用高斯投影,西安80坐标系、各县区采用自身的中间经线。2.针对于微观/宏观需求的数据存储策略(1)微观(县市级)应用需求及存储策略要求满足市县范围内空间矢量/栅格数据的浏览、叠加分析、属性查询、空间查询、统计分析、空间面积量算、距离精确量算等需求。针对于该类需求,在数据存储策略上,县级范围内应用可直接调用县级成果数据,市级范围内应用也通过调用县级成果数据实现,其中空间数据浏览通过管理系统的动态投影来实现。(2)宏观(省、国家级)应用需求及存储策略要求满足国家和省级范围内空间矢量/栅格数据浏览、叠加分析、属性查询、空间查询、统计分析、空间面积量算等需求。该类需求在形式上需求与微观需求相一致,但由于涉及数据量巨大,按照直接调用县级成果的数据组织模式,将严重影响系统运行速度。因此,需要采取不同的数据存储策略来支持。结合成果数据库的数据逻辑特征(不同层级之间数据为汇总、整合的关系),采用建立不同层级快速索引机制的模式进行数据存储组织。该机制设计为:通过建立中间辅助成果库的形式,应对国家、省级范围内对海量数据调用的需求。首先,建立省级、国家级的中间统计成果数据,与县级数据必须保持动态一致;其次,建立分级快速索引机制,应对不同范围内空间数据、影像数据的浏览查询分析,即在不同尺度上显示相应尺度的图件或影像,当调整至其它尺度时,自动切换至相应尺度的图件或视图。该索引机制设计为:⏹全国范围浏览——调用国家级数据⏹全国范围统计——调用国家级数据⏹全国范围空间运算——调用相应索引和相应县级数据库⏹省级范围浏览——调用省级数据⏹省级范围统计——调用省级数据⏹省级范围空间运算——调用相应索引和相应县级数据库⏹市级范围操作——直接调用县级数据库⏹县级范围操作——直接调用县级数据库⏹跨省、跨市、跨县区域范围——根据尺度调用相应索引库,并按照范围分别调用相关数据。第三,为更好地实现上述的索引机制,还应建立部分中间辅助成果,提升在调取全国大范围数据时系统的浏览与查询速度。中间辅助成果应包含国家、省的汇总统计数据以及相应比例尺的缩编图件,以及镶嵌好的大范围遥感影像数据等。辅助成果需要预先设置数据读取规则,或事先进行数据整合镶嵌等预处理。(3)其他专项数据存储策略对于全国部分城市年度监测数据等专项数据,考虑到数据类型与覆盖范围均不相同,可采取单独入库存储的办法。3.不同尺度数据要求对应于不同层级快速索引机制,国家级成果数据库在不同空间尺度上对数据的要求也不同。具体如下:。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标准规范.docx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前言范第二次全国土地数据建的内容、程序、方法及要求,保数据成果量,促第二次全国土地数据的管理和共享,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技程》( TD/T 1014-2007 )(以下称《程》)的相关要求,制定《第二次全国土地数据建技范》。
其中,村土地数据建依据《基本田数据准》(金土工程行)、《土地利用数据准》(TD/T1016-2007 ),城土地数据建依据《城地籍数据准》(TD/T 1015-2007)。
省(自治区、直市)可根据本地区需要,本范的未尽事宜制定充定,但不得与本范相抵触,并国院第二次全国土地小公室(以下称“全国土地” )案。
本范的附A、附 B、附 C⋯⋯⋯ .附R均范性附。
本范由国土源部提出并口。
本范起草位:全国土地本范主要起草人:温明炬、永、炳智、毅、曾珏、高莉、李琪、吴明、辛璇参加写人:祝、戴建旺、胡小、兵、梁耘、曾巍、金、王莉、王永俊、刘君.\目录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第一部分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2)4总体设计 (2)4.1建设任务 (2)4.2数据库体系结构 (2)4.3数据库逻辑结构 (3)4.4数据库内容及分层 (4)4.5数据字典 (5)4.6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 (5)4.7基本要求及技术指标 (5)4.8数据库建设主要步骤 (6)5准备工作 (8)5.1方案制定 (8)5.2人员准备 (8)5.3软硬件准备 . (8)5.4管理制度建立 (9)5.5数据源准备 . (9)6数据采集与处理 (12)6.1数据采集原则 (12)6.2数据采集方法 (12)6.3各要素数据采集 (22)7数据入库 (26)7.1数据入库流程 (26)7.2数据检查 (27)7.3数据库参数设置 (28)7.4矢量数据入库 (28)7.5DEM数据入库 (29)7.6正射影像数据入库 (29)7.7元数据入库 . (29)7.8系统运行测试 (29).\8质量控制 (30)8.1质量控制原则 (30)8.2数据源质量控制 (30)8.3数据采集质量控制 (30)8.4接边拓扑处理质量控制 (30)8.5数据入库质量控制 (31)8.6数据建库信息管理 (31)9数据库成果要求 (31)9.1成果内容及要求 (31)9.2成果质量评价 (33)10数据库更新 (36)10.1更新目的与原则 (36)10.2更新方法及要求 (36)11数据库管理功能 (36)11.1数据处理功能 (36)11.2数据管理与应用功能 (37)第二部分城镇土地调查 ( 城镇地籍 ) 数据库建设 (38)12总体设计 (38)12.1建设任务 (38)12.2数据库逻辑结构 (38)12.3数据库内容 . (39)12.4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 (40)12.5基本要求及技术指标 (40)12.6数据库建设主要步骤 (40)13准备工作 (41)13.1方案制定 (41)13.2人员准备 (41)13.3软硬件准备 . (41)13.4管理制度建立 (42)13.5数据源准备 . (42)14数据建库 (44)14.1数据建库过程 (44)14.2数据采集方法 (45)14.3数据采集方式选择 (48).\14.4各要素数据采集 (49)14.5数据检查 (49)14.6数据入库 (50)14.7成果输出 (51)15质量控制 (51)15.1质量控制原则 (51)15.2数据源质量控制 (51)15.3数据采集质量控制 (51)15.4数据入库质量控制 (52)15.5数据建库信息管理 (52)16数据库成果 (52)16.1成果内容及要求 (52)16.2成果质量评价 (54)17数据库更新 (55)17.1数据库更新目的与依据 (55)17.2数据更新方法及要求 (55)18数据库管理功能 (55)18.1数据采集与处理功能 (55)18.2数据管理与应用功能 (56)第三部分:土地调查数据库安全管理与维护 (57)19土地调查数据库安全管理与维护 (57)19.1基本要求 (57)19.2管理制度 (57)19.3数据库安全. (58)19.4数据库维护. (60)附录 A (规范性附录)作业情况记录表 (61)附录 B (规范性附录)重大问题协商解决处理情况记录表 (62)附录 C (规范性附录)图历簿 . (63)附录 D (规范性附录)数据源说明表 (64)附录 E (规范性附录)数字形式数据源说明表 (65)附录 F (规范性附录)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检查内容表 (66)附录 G (规范性附录)数据源质量检查表 (68)附录 H (规范性附录)质量控制检查及处理表 (69)附录 I (规范性附录)交接检查卡 (70).\附录 J (规范性附录)数据入库前质量检查表 (71)附录 K (规范性附录)数据入库后质量检查表 (72)附录 L (规范性附录)数据库安全运行检查表 (73)附录 M (规范性附录)文字报告编写参考提纲 (74)附录 N (规范性附录)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质量评价指标 (76)附录 O (规范性附录)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缺陷分类表 (77)附录 P (规范性附录)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质量评价指标表 (78)附录 Q (规范性附录)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扣分标准表 (79)附录 R (规范性附录)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员日志登记表 (81).\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的内容、程序、方法、成果质量要求、成果质量评价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功能要求等,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和城镇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更新与维护。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利用DEM确定耕地坡度分级技术规定(试行)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〇八年六月目录前言........................................................................................................................................................... I 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 (1)3.1 数字高程模型,简称DEM (1)3.2 格网 (1)3.3 格网单元 (1)3.4 坡度 (1)3.5 坡度栅格数据图 (1)3.6 坡度分级图斑 (2)3.7 坡度分级图 (2)3.8 耕地坡度分级图 (2)4总则 (2)4.1 目的 (2)4.2 组织形式 (2)4.3 DEM选择 (2)4.4 比例尺 (2)4.5 数学基础 (2)4.6 补充规定 (2)5资料收集 (2)5.1 DEM (3)5.2 行政区域调查界线 (3)6技术路线及流程 (3)7生产坡度分级图 (4)7.1 DEM预处理 (4)7.2 坡度计算 (4)7.3 坡度分级图 (5)8确定耕地坡度分级 (5)8.1 确定方法 (5)8.2 要求 (6)8.3 编制耕地坡度分级图 (6)9成果 (6)9.1 坡度分级图成果 (6)9.2 耕地坡度分级图成果 (7)10检查验收 (7)10.1 坡度分级图 (7)10.2 耕地坡度分级图 (8)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坡度分级要素属性表 (9)附录 B (规范性附录)耕地坡度分级图式图例 (11)附录 C (参考性附录)坡度分级元数据文件 (12)前言一、本规定由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入库的质量控制
第19卷第1期 测 绘 工 程 V ol .19№.12010年2月 ENGINEERING OF SU RVEYING AN D M APPING F eb .,2010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入库的质量控制司海燕1,刘 妍1,崔 靓2(1.黑龙江工程学院测绘工程系,黑龙江哈尔滨150050;2.山东省国土测绘院,山东济南250013)摘 要:第二次土地调查中的城镇地籍调查的最终目的是建立一个标准数据库管理系统,使外业图形数据和权属调查成果被统一的管理和调用。
高质量的数据成果不仅体现在图形上,更重要的是其属性是否真实准确。
因此,图形数据格式转换、属性数据完整入库就成为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是否达标的重要衡量标准,入库时的数据质量控制更是重中之重。
从数据入库的实践出发,介绍城镇地籍数据在入库时如何做好数据的质量控制,建库时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对最终数据进行质量检验,结果表明地籍数据库质量检验方法可行。
关键词:城镇地籍;土地调查;质量控制;检验;G IS中图分类号:P 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49(2010)01-0058-03Study of quality control in building urban cadastral database basedon the 2nd national land surveyingSI Hai -yan 1,LIU Yan 1,C UI liang 2(1.Dept .of Sur veying and M apping Eng ineering ,Heilongjiang Institute of T echnology ,Har bin 150050,China ; nd Sur -v ey ing and M apping Institute of Shandong P ro vince ,Jinan 250013,China )A bstract :The ultimate g oal of urban cadastral in the second national land survey is to build a standard data -base management system ,and field g raphical data and o w nership investigatio n results can be better man -aged and used by the database .Therefore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ree standa rds before building the data -base in the second natio nal land survey :fo rmat transform ation of g raphic da ta ,authenticity and accuracy of attribute data ,and quality co ntrol of data .Finally ,it introduces how to do a go od job of quality co ntro l data ,and discusses so me problem s and so lutions .And the da ta check module is prog ram med to check the test data .The result of the test sho wed us that the w ay o f data check is feasible .Key words :urban cadastral ;land surveying ;quality control ;check ;GIS 收稿日期:2009-08-27基金项目:黑龙江省自然基金资助项目(G200817);黑龙江省科技厅公关资助项目(TC05A25);黑龙江省教育厅振兴老工业基地项目(1151GZH10)作者简介:司海燕(1981-),男,硕士研究生. 随着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国许多测绘单位都或多或少地参与这项工作。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实施方案
附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实施方案城镇土地调查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一项基本内容,是全面查清全国城镇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土地基础数据的重要手段。
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保证今年底按时完成调查任务,确保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要求,结合国土资源大调查工作计划,依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等有关技术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本着重点突出、确保质量、有所创新的原则,对城镇土地调查数据进行汇总与统计分析,全面掌握我国城镇土地利用类型、面积等信息,为城镇内部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等五个专项用地调查提供基础依据,为城镇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一)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国家标准,全面调查或补充调查全国各城镇汇总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面积等数据,并按《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汇总表》(见附件1-1)要求,逐级进行数据统计汇总。
(二)编写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工作及分析报告。
各省(区、市)在完成数据汇总后,以省(区、市)为单位,编写省级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工作及分析报告,并与汇总数据一并上报。
报告编写说明见附件1—2。
二、工作程序(一)制定实施方案。
各省(区、市)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实施方案。
(二)确定汇总工作范围。
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工作范围包括所有的城市和建制镇。
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核定后的城市(201)、建制镇(202)图斑的范围确定本次汇总范围,并与农村土地调查范围相一致。
(三)数据逐级汇总上报。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利用部统一下发的数据汇总软件,汇总本级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并向上一级汇交汇总结果。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规范的通知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10.07.23•【文号】国土调查办发[2010]9号•【施行日期】2010.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规范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规范》(试行)经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办。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附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规范(试行)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七月目录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1:5万土地利用数据缩编技术指标4.1 数学基础4.2 定位要素4.3 地貌4.4 交通运输用地4.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7 地类图斑4.8 零星地类4.9 行政界线4.10基本农田要素4.11注记51:10万土地利用数据综合缩编技术指标5.1 数学基础5.2 定位要素5.3 地貌5.4 交通运输用地5.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7 地类图斑5.8 零星地类5.9 行政界线5.10基本农田要素5.11注记61:25万土地利用数据综合缩编技术指标6.1 数学基础6.2 定位要素6.3 地貌6.4 交通运输用地6.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7 地类图斑6.8 零星地类6.9 行政界线6.10基本农田要素6.11注记71:50万土地利用数据综合缩编技术指标7.1 数学基础7.2 定位要素7.3 地貌7.4 交通运输用地7.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7 地类图斑7.8 零星地类7.9 行政界线7.10基本农田要素7.11注记81:100万土地利用数据综合缩编技术指标8.1 数学基础8.2 定位要素8.3 地貌8.4 交通运输用地8.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7 地类图斑8.8 零星地类8.9 行政界线8.10基本农田要素8.11注记91:400万土地利用数据综合缩编技术指标9.1 数学基础9.2 定位要素9.3 地貌9.4 交通运输用地9.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7 地类图斑9.8 行政界线9.9 基本农田要素9.10注记前言为规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体系,保证系列比例尺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制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规范》。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实施方案
附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实施方案城镇土地调查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一项基本内容,是全面查清全国城镇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土地基础数据的重要手段。
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保证今年底按时完成调查任务,确保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要求,结合国土资源大调查工作计划,依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等有关技术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本着重点突出、确保质量、有所创新的原则,对城镇土地调查数据进行汇总与统计分析,全面掌握我国城镇土地利用类型、面积等信息,为城镇内部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等五个专项用地调查提供基础依据,为城镇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一)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国家标准,全面调查或补充调查全国各城镇汇总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面积等数据,并按《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汇总表》(见附件1-1)要求,逐级进行数据统计汇总。
(二)编写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工作及分析报告。
各省(区、市)在完成数据汇总后,以省(区、市)为单位,编写省级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工作及分析报告,并与汇总数据一并上报。
报告编写说明见附件1—2。
二、工作程序(一)制定实施方案。
各省(区、市)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实施方案。
(二)确定汇总工作范围。
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工作范围包括所有的城市和建制镇。
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核定后的城市(201)、建制镇(202)图斑的范围确定本次汇总范围,并与农村土地调查范围相一致。
(三)数据逐级汇总上报。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利用部统一下发的数据汇总软件,汇总本级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并向上一级汇交汇总结果。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部分)分解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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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和地类图斑不能有要素重叠
街坊面积与地类图斑面积存在剖分关系 街道面积与街坊面积存在剖分关系 县城面积与乡镇面积存在剖分关系
空间图形数据规则
数据集命名必须采用与《省数据库规范》兼容的数据集命名规则; 数据分层必须与《省数据库规范》的分层规则一至; 要素的分类、编码和编号要求附合《省数据库规范》兼容的分类、
地籍数据库建设目的
地籍数据库建设是国土资源部门开展的一项重
大基础性土地资源调查工程,目的是全面查清 当前调查区范围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土地 权利情况,土地利用和地类分布状况,全面更 新地籍数据库建库范围内1∶500地籍图;利用 地理信息系统(GIS)、数据库管理系统(DBMS) 和计算机网络(Internet)等信息技术手段, 建立准确、全面和现势的地籍数据库;建成地 籍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与现有土地业务办公 自动化系统的集成;为土地登记、土地利用以 及农用地和集体土地转用征用服务。
土地权属调查指通过对宗地权属及其权利所涉及的界
线的调查,在现场依据规定程序标定土地权属界址点、 线,绘制宗地草图,调查用途(地类),填写地籍调 (核)查表。
地籍测量指在土地权属调查基础上,借助仪器,以科
学的方法,在一定区域内,测量宗地的权属界线、界 址位置、形状等,计算面积,测绘地籍图和宗地图, 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
建库难点及解决方法(三)
(4)有些数据斜坡的主线和坡线是分别表示,图例
化前应先删除分离处的斜坡坡线。 (5)注记按分类赋参数。如:街坊注记、性质注记 、地理注记(水系、山名、等级交通)等。
建库注意事项
(1)地籍图形矢量数据是用专用测量仪器,在满足测量精度的前提下 采集获得的,在编辑过程中不能因为图面压盖等原因移动测量控制点、 高程点、点状地形要素、界址点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前言为规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的内容、程序、方法及要求,保证数据库成果质量,促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管理和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以下简称《规程》)的相关要求,制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
其中,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依据《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金土工程试行)、《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依据《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对本规范的未尽事宜制定补充规定,但不得与本规范相抵触,并须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备案。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 附录R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全国土地调查办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温明炬、韩永顺、张炳智、孙毅、曾珏、高莉、李琪、吴明辉、辛丽璇参加编写人员:杨祝晖、戴建旺、胡小华、陈红兵、梁耘、曾巍、陈金、王莉、王永俊、刘凤君目录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4)第一部分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6)4总体设计 (6)4.1建设任务64.2数据库体系结构64.3数据库逻辑结构74.4数据库内容及分层84.5数据字典104.6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104.7基本要求及技术指标114.8数据库建设主要步骤125准备工作 (15)5.1方案制定155.2人员准备155.3软硬件准备165.4管理制度建立185.5数据源准备206数据采集与处理 (26)6.1数据采集原则266.2数据采集方法276.3各要素数据采集497数据入库 (59)7.1数据入库流程597.2数据检查607.3数据库参数设置627.4矢量数据入库627.5DEM数据入库637.6正射影像数据入库647.7元数据入库7.8系统运行测试658质量控制 (66)8.1质量控制原则668.2数据源质量控制678.3数据采集质量控制678.4接边拓扑处理质量控制688.5数据入库质量控制698.6数据建库信息管理699数据库成果要求 (69)9.1成果内容及要求9.2成果质量评价75 10............................ 数据库更新8010.1更新目的与原则8010.2更新方法及要求80 11....................... 数据库管理功能8111.1数据处理功能8111.2数据管理与应用功能83第二部分城镇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 (86)12.............................. 总体设计8612.1建设任务8612.2数据库逻辑结构8612.3数据库内容8712.4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8812.5基本要求及技术指标8912.6数据库建设主要步骤91 13.............................. 准备工作9213.1方案制定9213.2人员准备13.3软硬件准备9313.4管理制度建立9513.5数据源准备95 14.............................. 数据建库10114.1数据建库过程10114.2数据采集方法10214.3数据采集方式选择10814.4各要素数据采集11114.5数据检查14.6数据入库11514.7成果输出116 15.............................. 质量控制11715.1质量控制原则11715.2数据源质量控制11815.3数据采集质量控制11815.4数据入库质量控制11915.5数据建库信息管理119 16............................ 数据库成果16.1成果内容及要求12016.2成果质量评价126 17............................ 数据库更新12817.1数据库更新目的与依据12817.2数据更新方法及要求128 18....................... 数据库管理功能12918.1数据采集与处理功能12918.2数据管理与应用功能131第三部分:土地调查数据库安全管理与维护19......... 土地调查数据库安全管理与维护13319.1基本要求13319.2管理制度13419.3数据库安全13719.4数据库维护140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作业情况记录表 143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重大问题协商解决处理情况记录表 (144)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图历簿 (146)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数据源说明表 .. 148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数字形式数据源说明表 (149)附录 F (规范性附录)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检查内容表 (151)附录 G (规范性附录) 数据源质量检查表153附录 H (规范性附录) 质量控制检查及处理表 (155)附录 I (规范性附录) 交接检查卡 (157)附录 J (规范性附录) 数据入库前质量检查表 (159)附录 K (规范性附录) 数据入库后质量检查表 (160)附录 L (规范性附录) 数据库安全运行检查表 (161)附录 M (规范性附录) 文字报告编写参考提纲 (163)附录 N (规范性附录)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质量评价指标 (168)附录 O (规范性附录)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缺陷分类表 (170)附录 P (规范性附录) 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质量评价指标表 (172)附录 Q (规范性附录) 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扣分标准表 (174)附录 R (规范性附录) 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员日志登记表 (176)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的内容、程序、方法、成果质量要求、成果质量评价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功能要求等,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和城镇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更新与维护。
二调数据库汇总标准
附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面积汇总统计规定一、基本要求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成果汇总统计上表之前,应对数据库成果进行检查,数据满足如下要求:(一)数据库图形面积计算要求数据库中图形的面积计算应严格按照《图幅理论面积与图斑椭球面积计算公式及要求》(国土调查办发[2008]32号)的要求进行,经过控制修正的图斑面积应满足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质量检查软件椭球面积检查规则的要求。
(二)县辖区控制面积计算要求县辖区控制面积计算应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的要求,进行图幅面积控制和分幅累加计算,并制作《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
(三)各级面积统计逻辑基本要求1.县辖区控制面积应等于村级单位控制面积之和,等于全县所有图斑面积之和(地类图斑层的图斑面积字段汇总值)。
2.村级单位控制面积应等于本村所有图斑面积之和(地类图斑层的图斑面积字段汇总值)。
3.乡级控制面积等于各村级单位控制面积汇总值。
二、基本步骤(一)建立数据库面积汇总基础计算表,从数据库中各图层生成数据库面积汇总基础计算表,检查基础计算表的正确性和逻辑一致性。
(二)将数据库面积汇总基础计算表的单位转换为公顷,强制调平小数位取舍造成的误差,形成基础统计表,检查确保基础统计表的正确性和逻辑一致性。
(三)基础统计表是数据库面积汇总统计的基础,在基础数据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各类面积统计报表均由该基础统计表生成。
三、基础计算表结构基础计算表按村级单位为单元,分组统计排列。
基础计算表的单位为平方米,参考表结构如下(基础调平的基表结构仅供参考,各软件可接合自身软件特点设计基表,调平方法需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表1:基础计算表参考表结构四、基础统计表强制调平方法(一)基础计算表正确性检查将基础计算表中的土地总面积(平方米)进行汇总,与县级行政辖区控制面积(平方米)进行比较,如果不一致,应检查核对重新计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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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详细资料TD/T 1015—2007TD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Standard For Urban Cadastral Databas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城镇地籍数据库内容与要素分类 (4)5 数据库结构定义 (7)6 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 (28)7 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 (30)8 元数据 (48)附录 A (资料性附录)基础地理数据库数据结构 (49)参考文献 (54)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文彪、查宗祥、胡小华、赵岱虹、温明炬、张子平、吴洪涛、张炳智、徐建新、周竹军、戴建旺、陈金。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引言为规范城镇地籍数据库的内容、数据库结构、数据交换格式,促进城镇地籍数据的管理和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参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土地登记规则》、《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等相关标准和规程,制定本标准。
TD/T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地籍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代码、数据分层、数据文件命名规则、图形和属性数据的结构、数据交换格式和元数据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及数据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4880-1991 语种名称代码GB/T 7929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6820-1997 地图学术语GB/T 17798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19231 土地基本术语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CH/T 1007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CJJ8-1999 城市测量规范TD1001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T 1016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TD/T 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要素 feature客观世界中的事实或存在。
3.2地籍 cadastre记载宗地的权利人、土地权利性质及来源、权属界址、面积、用途、质量等级、价值和土地使用条件等土地登记要素的簿册[GB/T 19231-2003 , 8.3.1地籍]。
3.3类 class具有共同特性和关系的一组要素的集合。
3.4层 layer具有相同应用特征的类的集合。
3.5标识码 identification code对某一要素个体进行唯一标识的代码。
3.6矢量数据 vector data用x,y(或x, y, z)坐标表示地图图形或地理实体的位置和形状的数据 [GB/T 16820-1997 ,5.18 矢量数据]。
3.7栅格数据 raster data按照栅格单元的行和列排列的有不同“灰度值”的像片数据 [GB/T 16820-1997 ,5.19 栅格数据]。
3.8图形数据 graphic data表示地理物体的位置、形态、大小和分布特征以及几何类型的数据 [GB/T 16820-1997 5.20 图形数据]。
3.9属性数据 attribute data描述地理实体质量和数量特征的数据 [GB/T 16820-1997 5.20 属性数据]。
3.10元数据 metadata关于数据的数据,用于描述数据的内容、覆盖范围、质量、管理方式、数据的所有者、数据的提供方式等有关的信息[TD/T1016-2003 3.3 元数据]。
4 城镇地籍数据库内容与要素分类4.1 城镇地籍数据库内容城镇地籍数据库包括应用于城镇地籍数据处理、管理、交换和分析应用的基础地理要素、土地权属要素、土地利用要素、栅格要素,以及房屋等附加信息。
4.2 城镇地籍要素的分类及编码方法城镇地籍要素分类大类采用面分类法,小类以下采用线分类法。
根据分类编码通用原则,将城镇地籍数据库数据要素依次按大类、小类、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和四级类划分,要素代码采用十位数字层次码组成,其结构如下:XXXXXXXXXX||||||大类码小类码一级类要素码二级类要素码三级类要素码四级类要素码其中:a)大类码为专业代码,设定为二位数字码,其中:基础地理专业码为10,土地专业码为20;小类码为业务代码,设定为二位数字码,空位以0补齐。
土地权属的业务代码为06,土地利用的业务代码为01,土地利用遥感监测的业务代码为02;一至四级类码为要素分类代码,其中:一级类码为二位数字码、二级类码为二位数字码、三级类码为一位数字码、四级类码为一位数字码,空位以0补齐。
b)基础地理要素的一级类码、二级类码、三级类码和四级类码引用《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中的基础地理要素代码结构与代码。
c)各要素类中如含有“其他”类,则该类代码直接设为“9”或“99”。
4.3 城镇地籍数据库的要素代码与名称描述城镇地籍数据库各类要素的代码与名称描述见表1。
表1 城镇地籍数据库要素代码与名称描述表表1(续)5 数据库结构定义5.1 空间要素分层空间要素采用分层的方法进行组织管理,层名称及各层要素见表2。
表2 层名称及各层要素表2(续)5.2.1 测量控制点属性结构表3 测量控制点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CLKZD)5.2.2 行政区属性结构表4 行政区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XZQ)5.2.3 行政区界线属性结构(见表5)表5 行政区界线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XZQJX)5.2.4 等高线属性结构表6 等高线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DGX)5.2.5 高程注记点属性结构表7 高程注记点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GCZJD)5.2.6 房屋属性结构表8 房屋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FW)5.2.6.1 房屋权利人扩展属性结构(见表9)表9 房屋权利人扩展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FW_QLR)5.2.7 宗地属性结构(见表10)表10 宗地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ZD)5.2.7.1 权利人属性结构(见表11)表11 权利人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ZD_QLR)表11(续)5.2.7.2 权属来源证明扩展属性结构(见表12)表12 权属来源证明扩展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ZD_QSLYZM)5.2.7.3 申请登记扩展属性结构(见表13)表13 申请登记扩展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ZD_SQDJ)5.2.7.4 权属调查扩展属性结构(见表14)表14 权属调查扩展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ZD_QSDC)表14(续)5.2.7.5 权属审批扩展属性结构(见表15)表15 权属审批扩展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ZD_QSSP)5.2.7.6 注册登记扩展属性结构(见表16)表16 注册登记扩展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ZD_ZCDJ)5.2.7.7 他项权利登记扩展属性结构(见表17)表17 他项权利登记扩展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ZD_TXQLDJ)表17(续)5.2.8 界址线属性结构(见表18)表18 界址线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JZX)5.2.9 界址点属性结构(见表19)表19 界址点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JZD)5.2.10 地类图斑属性结构(见表20)表20 地类图斑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DLTB)表20(续)5.2.11 线状地物属性结构(见表21)表21 线状地物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XZDW)5.2.12 地类界线属性结构(见表22)表22 地类界线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DLJX)5.2.13 注记属性结构(见表23)表23 注记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ZJ)5.2.14 栅格数据属性结构(见表24)表24 栅格数据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SGSJ)5.3 城镇地籍数据库属性值代码5.3.1 控制点类型代码(见表25)表25 控制点类型及等级代码表表25(续)5.3.2 标石类型代码(见表26)表26 标石类型代码表5.3.3 标志类型代码(见表27)表27 标志类型代码表5.3.4 界线类型代码(见表28)表28 界线类型代码表5.3.5 界线性质代码(见表29)表29 界线性质代码表5.3.6 权属性质代码(见表30)表30 权属性质代码表5.3.7 土地使用权类型代码(见表31)表31 使用权类型代码表5.3.8 证件类型代码(见表32)表32 证件类型代码表5.3.9 土地级别代码(见表33)表33 土地级别代码表表33(续)5.3.10 界址线类别代码(见表34)表34 界址线类别代码表5.3.11 界址线位置代码(见表35)表35 界址线位置代码表5.3.12 界标类型代码(见表36)表36 界标类型代码表5.3.13 界址点类型代码(见表37)表37 界址点类型代码表5.3.14 地类界线型代码(见表38)表38 地类界线类型代码表表39 等高线类型代码表表40 房屋结构代码表6 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6.1 标准图幅城镇地籍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地籍标准图幅数据文件命名规则直接引用《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89—1992)的相关规定或采用图幅左角坐标值。
采用图幅左角坐标值作为图幅命名规则,应将小数部分扩大成整数,先描述X坐标,再描述Y坐标,X坐标和Y坐标的位数应相等。
6.2 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城镇地籍数据文件命名规则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地籍数据文件命名采用如下规则:主文件名扩展文件名X XXXXXX XXX XXX · XXX比例尺代码(字符码)区(县)行政区代码(数字码)街道(乡镇)级行政区划代码(数字码)街坊(村)代码(数字码)命名规则说明:a)主文件名采用二十一位字母数字型代码,行列号位数不足者前面补零,扩展文件名因文件格式不同而不同:矢量数据为VCT,数字正射影像图为IMG,数字栅格地图为RAS,数字高程模型为DEM,元数据为XML,附加信息文件和头文件为TXT;b) 比例尺代码采用一位字符码,比例尺代码表见表41;表41 比例尺代码表c)县(市)行政区划代码采用六位数字型代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标准查取;d)街道(乡镇)级行政区划代码采用十进制三位顺序码,在县(市)行政区范围内,按照街道(乡镇)名称的顺序从001至999 编码;该代码作为主文件名的第八位至第十九位;e)街坊(村)代码采用十进制三位顺序码,在街道(乡镇)行政区范围内,按照顺序从 001至999 编码;f)命名实例示例1: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城镇地籍图,比例尺为1:500,求其数据文件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