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的通知文库
096文件附件: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附件: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太原市煤炭工业局、古交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公司所属煤矿建设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成新龙副组长:樊海军范隆声王辉王亚红郭元平方昌才杨继虎陈超贾猛张君成员:李浩王京龙刘清龙胡昌玉丁同勇薛升赵利民王宇君唐告生易力魏胜利张艾香张兔宁王互祥胡代清李廷军白希雷杨乃平葛永平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部,唐告生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联系邮箱:gwtfaqb@。
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各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组织公司的专项整治,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改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二、重点整治内容(一)煤矿矿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1.煤矿企业证照、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证照、手续不全或逾期仍组织生产、建设;2.是否按年度采掘计划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是否存在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和“三超”行为;3.通风系统是否可靠,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行为;4.是否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5.是否严格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是否存在开采防隔水煤柱行为;6.井下机电和所有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现象;7.矿领导是否坚持下井带班制度,从业人员是否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二)煤矿施工企业准入和安全管理情况1.煤矿施工企业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资质规定范围内承揽工程,是否存在违规承揽工程以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的行为;2.是否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矿建设施工管理标准》加强施工项目备案管理和项目管理,备案管理达标率是否达到90%,项目管理达标率实现100%;3.是否严格执行《太原市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健全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施工现场管理;4.建设单位是否对煤矿建设项目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是否与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5.煤矿建设项目施工是否符合规程规范要求,施工工期是否合理,煤矿井巷及主要硐室施工顺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6.是否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煤矿井下生产布局管理控制超强度生产的实施意见》(晋煤行发【2014】718号),安全监测监控、双回路供电、全负压通风、瓦斯抽采、永久排水等系统是否按规定建设;7.是否严格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施工、建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或设计内容存在较大缺陷的是否及时办理相关变更审批手续。
2014年安全生产月知识竞赛试题
2014年安全生产月知识竞赛试题姓名:工作单位:电话:分数:一﹑单项选择题(70 道题,每题1分,直接在题目横线处填涂正确选项)1、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主题为 C 。
A、强化安全意识、促进科学发展B、强化安全意识、促进安全发展C、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2、今年安全月期间开展的专题宣贯活动以 A 为主要内容。
A、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B、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C、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3、今年我省开展的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包括隐患曝光燕赵行、煤矿安全燕赵行、打非治违燕赵行、 C ,安全培训燕赵行。
A、职业健康燕赵行B、高危企业燕赵行C、志愿服务燕赵行4、报名参加我省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需年满 C 。
A、16周岁B、17周岁C、18周岁5、今年,我省将重点打造安全生产专家技术服务队伍、安全文化公益演出队伍和三支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
AA、安全生产基层宣传队伍B、安全隐患排查队伍C、事故调查处理队伍6、今年安全月期间,我省开展了 C 、幸福你我他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A、安全进百家B、安全进千家C、安全进万家7、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法》于 B 正式实施。
A、2002年6月29日B、2002年11月1日C、2003年1月1日8、严格安全“三同时”制度,所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 C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主要设施B、主体建筑C、主体工程9、我省建立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指对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1年内发生 C 较大事故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
A、5起B、3起C、2起10、安全生产工作要牢固树立 A 的理念,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
A、安全发展B、经济发展C、企业发展11、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 B 的方针。
A、安全第一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2、 C 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1.05.21•【字号】豫工信煤安〔2021〕70号•【施行日期】2021.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工信煤安〔2021〕70号各产煤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产煤省直管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炭企业:现将《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5月21日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17日全省安全生产分析调度会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统筹煤炭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聚焦专项整治内容,深入开展全系统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安排即日起至8月底。
三、整治对象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
四、整治内容(一)“一通三防”方面1.生产水平和采(盘)区是否实现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是否贯穿整个采区,是否存在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是否存在“剃头下山”开采;是否存在违规串联通风;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是否满足要求。
2.是否建立健全瓦斯“零超限”和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制度,发生瓦斯超限是否立即停产撤人,比照事故处理查明超限原因、落实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是否落实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
3.突出矿井是否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和过程管控,是否存在以顺层抽采代替穿层抽采、以局部措施代替区域措施;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是否存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不达标仍然组织生产建设;是否存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数据造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
第 五十三条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 门、 公安机关 、 商行政管理 工 部门的工作人 员, 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 管理 工作中滥用职权、 玩
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 ,构成犯罪的 ,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 罪 的 ,依 法 给 予行 政 处 分 。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由国防科技 工业 主管部 门、公安机关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并处 5 万元以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 自2 0 年 9 1 起 施行。1 8 年 1 06 月 日 94 月6日
国务院发布 的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民用爆 炸物 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 监管总 局等部 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 关闭工作意见 的通 知
国办发[0 68 2 0 ] 2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 安 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 、发展改革委、公安部 、监察部 、财政部、劳 动保障 部、国土 资源部 、国资委 、工商总局 、电监会、全 国总 工 会 《 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 闭工作的意 见》 已经国务院 同意 ,现转发 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
处罚:
( 违反安全管理制度 , 一) 致使民用爆炸物品丢失 、 被盗、 被抢的,
( )民用爆炸物 品丢失、被盗、被抢 ,未按照规定 向当地公安 二 机关报 告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 , ( 三)转 让、出借、转借、抵押 、赠送 民用爆炸物 品的。
第 四十八条 违 反本条例规定 , 从事爆破 作业 的单位有 下列情 形 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改正 ,处 1 0万元以
第五 十四条 民用爆炸 物品生产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整顿关闭煤矿矿井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整顿关闭煤矿矿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01•【字号】晋政办发[2006]70号•【施行日期】2006.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整顿关闭煤矿矿井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06〕7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关闭煤矿矿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整顿关闭煤矿矿井工作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闭煤矿矿井目标及任务(一)总体目标和要求“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和环境的煤矿”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内容,是提高我省煤炭产业集中度、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迫切需要和战略举措。
为了如期实现国务院确定的“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目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都要按照《通知》要求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部署,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研究、深入分析整顿关闭煤矿矿井的有关问题,确定关闭重点和目标,建立小煤矿退出的有效机制,制定相关的经济政策和配套措施,把关闭矿井工作做实做好。
按照国务院部署及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底,我省煤矿总数要压减到2500个。
今后,全省各地整顿关闭煤矿矿井工作都要按照这一既定目标安排部署,确保完成关井任务。
(二)阶段任务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把整顿关闭煤矿矿井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并下达了各阶段的关井任务指标,我省整顿关闭煤矿矿井工作要按照这一部署组织实施:第一阶段(2005年7月~2006年6月),全省已关闭煤矿矿井1156座,完成上级控制指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8.07.06•【文号】煤安监监察〔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07.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16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工作安排,深入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但是,一些煤矿还存在采掘接替失调严重、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超能力超强度开采、现场安全管理薄弱、蓄意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等突出问题,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明显增加。
为及时化解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有效治理消除重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深化专项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深化专项行动,坚持查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聚焦重特大事故风险和重大隐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于7至9月份组织开展一次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活动,进一步推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牢牢扭住防范重特大事故和防控重特大风险这个“牛鼻子”,强化煤矿重特大事故风险意识,从源头上深入系统地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在2017年全面安全“体检”和今年专项行动基础上,重点排查以下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采掘接替失调组织生产。
矿井开拓、准备、生产和抽采煤量比例失调,造成采区、工作面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不按采区设计组织施工或随意修改采区设计,人为将一个采区划分为多个采区,规避“剃头下山”开采和采掘工作面个数限制;相邻区段采煤工作面回采未结束,强行沿空施工下一区段回采巷道;煤层群开采上部煤层期间,未留有足够的稳定时间,强行提前施工近距离下临近煤层回采巷道等。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1•【字号】曲政办发〔2022〕30号•【施行日期】2022.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系列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府办明电〔2022〕7号)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压紧压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研究制定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规划,提高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完善监管执法装备、经费保障机制,保障监管执法需要,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
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探索建立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激励保证监管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做到专业监管、严格监管、严肃监管,确保规范高效监管执法。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国有煤矿上级公司和所有煤矿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加大投入、加强管理,真正做到“五落实五到位”。
落实从业人员责任,以落实岗位安全职责为重点,逐级逐岗位建立健全覆盖企业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区队、班组、各工种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考核奖惩激励举措,形成涵盖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全链条责任实名追溯。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综[
类分级 监管监 控。 基础工 作薄弱 , 对 事故 多发的地 区要加 强指 导; 对高 危行业( 域) 事故 隐患 多, 领 , 危险 大的企业 要加 强监控; “ 对 特
殊 户” 要派 “ 盯” 守。 实把安 全生产 监管监 察任务 落到实 处。 专 值 切 ( )要 深入现 场 ,加 强安 全生 产工作 的指导 和服 务 。多深入 三
一
不断 完善 矿井通 风 系统 ,做 到合理 可靠 、风量 充足 ;要 加强瓦斯 抽采 抽放 ,做到先 抽后 采 、不抽 不采 、抽采 不达标 不采 ;要加 强 防治 煤与瓦 斯突 出工 作 , 强化 区域性 防突 , 严格 落实 “ 四位一体 ”
定要按 照中央 的决策 部署 ,一手抓 好抗 震救 灾、一手 抓好 煤矿 产矿 井 的安全监 管 ;一 定要进 一步树 立政 治意识 、责 任意识 ,从 支援 全 国抗 震救 灾的 大局 出发 , 积极 响应 党 中央 、 国务院 的号 召 ,
扯皮 、玩忽 职守 、失职渎 职等造成 事故 的 , 要依 纪依法 严肃处理 。
( )要针 对汛期 即将 来临 ,台风 、暴 雨、洪 水等 自然灾害 多 六 发的 特点 ,要尽 早部 署 ,加 强预报 、预警 、预 防工作 ,加强应 急
管理 ,搞好 应急 值守 ,有 力防 止和 应对 由 自然 灾害 引发 的事故 灾 难 ,把损失 降低 到最小 程度 。 ( ) 七 要加强 综合监管 。 支持 、 配合和督 促有关行业管理 部门做 好交通( 上) 、消防 、铁路 、民航 、建筑 、渔业农机 、特种设 水 运输
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充分认识抓好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 工作的重大意义
当前抗 震救 灾任 务十分 艰 巨。加 强煤矿安 全生 产工 作既是 实 现煤 矿安 全生 产形势 持续稳 定好转 的客 观要 求 ,更是 保障全 国抗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16•【字号】晋政办发[2003]38号•【施行日期】2003.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政办发[2003]38号)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5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改善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贯彻《通知》要求,做到政府、部门和煤矿企业不缺位、不断档,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国务院关于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的要求传达到煤矿队组。
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扎实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状况的进一步好转。
二、摸清底数、依法界定、分类指导,真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乡镇煤矿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清楚掌握本辖区内各类乡镇煤矿的底数,要以县为单位组织对乡镇煤矿进行调查摸底、依法界定、分类指导,真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对于已经乡、县、市三级专项整治验收,省整顿办批准并核发“四证”恢复生产的乡镇煤矿,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做好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评价为主的监管工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在评价核准的基础上,对其安全生产状况动态监察,凡降低标准生产、不进行认真整改、拒不执行监察指令、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井,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实施关闭。
(二)对已经省整顿办批准但尚未核发“四证”或“四证”已过期的矿井要坚决停下来,撤出作业人员,待证件齐全有效后方可按《山西省乡镇煤矿恢复生产工作程序》的规定逐步恢复生产。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6•【字号】长政办发[2009]32号•【施行日期】2009.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09]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长政办发[2009]7号)精神,市煤炭局、长治煤监分局、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制定了《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三月十六日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08]3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号)及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长政办发[2009]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地方煤矿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煤炭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60号)要求,对列入关闭的煤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关闭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无保证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安全监管,依法组织生产。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使全市煤矿的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改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促进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煤炭局等部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煤炭局等部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1•【字号】并政办发[2009]18号•【施行日期】2009.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煤炭局等部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市煤炭局、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煤炭局、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安排部署。
组长:王宇魁(市长助理、市煤炭局局长)潘福官(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局长)张宝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副组长:席金生(市煤炭局副局长)张晓峰(市煤炭局副局长)王双斗(市煤炭局总工程师)李海森(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副局长)王维新(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副调研员)孟和平(市国土局党组成员)张东升(市国资委副主任)褚宇平(古交市副市长)张磊(娄烦县副县长)张晋涛(清徐县副县长)高伟(杏花岭区副区长)高二虎(晋源区副区长)王静恩(万柏林区副区长)董良(小店区副区长)王春龙(阳曲县副县长)成员:马增明、王晓峰、王利军、王天有各县(市、区)煤炭局局长、国土局局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综合信息组及煤矿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组。
(一)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局安全指导处,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张晓峰(兼),电话7328926。
(二)综合信息组分别设在市煤炭局安全处、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综合信息室、市国土局矿管处。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5篇)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镇煤发(____32____文件(____《镇雄县煤炭工业局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活动工作方案》____通知要求,特制热水河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法》、《____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____《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展。
二、____机构煤矿成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元仓(企业法人副组长:陈勤(矿长朱正洪(生产副矿长____忠(安全副矿长袁自银(技术负责人黄添明(机电副矿长成员:周方焜(生技科科长黄佑勇(调度室主任刘仕平(安检科科长史立平(办公室主任沈相华(掘进队队长邓一聪(运输队队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安检科,由刘仕平兼任主任,负责本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活动的资料收集、上报及日常工作。
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的重点(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以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是否制订和执行;隐患排查整改、监测监控管理、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是否到位;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订和落实到个人。
(二从业人员培训情况。
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措施方案编制、贯彻、执行情况。
(四“一通三防”管理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5.02.20•【文号】国办发明电[2005]6号•【施行日期】2005.02.2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去年10月份以来,接连发生多起特别重大煤矿安全事故。
2004年10月20日,河南省郑煤集团大平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引发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48人;2004年11月28日,陕西省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66人;2005年2月14日,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公司海州立井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13人,尚有1人下落不明。
这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井下被困人员,救治受伤人员,并严防事故再次发生;同时派出国务院工作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督促指导抢救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紧急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煤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确保煤矿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做到不符合安全规定不生产,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一线,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11.严格查处各类事故,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执行三个渠道逐级报告的规定,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发生后,在国家(或地方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的同时,事故单位要不等不靠,立即组织开展内部调查,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的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并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内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逐级上报集团公司。对较大及以上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产业公司、区域子公司和煤业公司领导的责任。对存在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的,要从重处罚。
一、严格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充分认识确保煤矿安全的重要意义。煤矿安全直接关系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干部队伍的政治安全、企业的经济效益、矿区的和谐稳定和公司的形象安全,关系公司煤炭产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特别是在煤炭销售市场运行较好情况下,要处理好安全与产量、安全与效益之间的关系,严禁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和“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科学制定接续和检修计划,合理安排月度和当天煤炭产量,确保安全稳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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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提高安全技术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煤矿总工程师技术手册》,着力健全完善以煤矿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形成由总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的决策机制。一是要切实抓好矿井技术改造、开拓延深、采区设计、装备配套,不断优化安全生产系统,提高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二是要求各类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一工程一设计、一工程一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要严格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审批,必须做到规程措施不编制不施工、不审批不施工,不学习不施工。四是要加强现场安全技术规程措施执行的跟踪监督管理,对于未严格执行规程措施的、施工环境变化未及时修订规程措施的,要坚决停工停产。否则,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8.05.26•【文号】安监总煤综[2008]113号•【施行日期】2008.05.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综〔2008〕113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支援全国抗震救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抓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当前抗震救灾任务十分艰巨。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既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客观要求,更是保障全国抗震救灾和经济工作大局的要求。
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和煤矿企业的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一手抓好抗震救灾、一手抓好煤矿安全生产,要在抓好停产煤矿恢复生产安全工作的同时,抓好生产矿井的安全监管;一定要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从支援全国抗震救灾的大局出发,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认真落实张德江副总理在煤矿安全生产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基层、坚守一线,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为支援抗震救灾工作、保障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的安排部署,持续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整合和煤矿整顿关闭有关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整合和煤矿整顿关闭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29•【字号】甘政办发[2007]35号•【施行日期】2007.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整合和煤矿整顿关闭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3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了规范我省矿产资源整合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做好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制订和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编制全省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并将煤炭资源整合纳入全省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
各市州要按《通知》要求,认真编制本地区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产煤地区要重点突出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兼顾其他矿产资源整合工作,资源整合实施方案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应包括整合矿区矿产资源概况、已有矿业权设置情况、整合后拟设置矿业权方案、整合工作进度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6〕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2号)要求,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煤管局牵头,负责制(修)订和落实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
各产煤市州要结合资源整合工作实际和国家确定的16种关闭煤矿的类型,制(修)订本市州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报经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年规划应包括各阶段的目标任务,特别是要明确第三阶段(2007年7月-2008年6月)的关井目标任务。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反三违通知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反三违通知山西阳城阳泰集团屯城煤业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反“三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夯实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减少“三违”行为,按照省厅、市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公司决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反“三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持“管理是基础、素质是根本、流程是关键、督查是保证”的安全管理理念,牢固树立“安全是第一要务”和“安全是煤矿企业的生命线”的思想,通过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反“三违”、治“三违”活动,进一步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强化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发生,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管理目标。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反“三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公司特成立领导组:- 1 -组长:郭国兵副组长:秦建兵吴江虎越敦社杨双珠王轩才田野王酒龙成员:各科室、队、洗煤车间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秦建兵(兼)、副主任闫国锋。
三、时间安排从2021年5月26日开始至2021年7月底结束。
四、主要内容(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科室、队、洗煤车间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全面体检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开展安全“自检”、“体检”工作,及时整改完善存在问题和隐患,安全科要利用每周自查时间,对照“体检”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杜绝重复问题,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提升矿井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深入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各科室、队、洗煤车间要严格按照公司《反“三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阳屯煤字[2021]94号)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职工培训学习,减少违章行为。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29•【字号】豫政[2008]51号•【施行日期】2008.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1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一)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煤炭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府常务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听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专题研究和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三)各级政府要经常组织煤炭、国土资源、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电力等涉煤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要积极探索煤矿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对煤矿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四)国土资源、煤炭、煤矿安全监察、工商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颁发相关证照。
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擅自放宽颁证条件的,由有关职能机关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煤炭部门要科学核定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受水灾、冲击地压威胁严重矿井的生产能力,适度降低开采强度。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发文字号】冀政办[2003]21号【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3.07.23【实施日期】2003.07.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3年7月23日冀政办[2003]2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58号)精神,切实抓好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作如下通知: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今年以来,我省张家口、邯郸、秦皇岛、石家庄、承德先后发生9起煤矿重特大事故,死亡53人,个别市、县已关闭的小煤矿存在死灰复燃现象,安全生产形势仍很严峻。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以对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真正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
(二)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目标和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
特别要加强县乡两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真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县乡和企业。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杜绝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二、强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一)所有煤矿要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函〔2002〕19号)要求,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整治工作,严格各项整治标准。
凡2002年5月15日前未经设区市政府验收合格后报省整验办的小煤矿一律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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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专项整治方案不完善、不对路、不具体的,要责令其补充完善,严格把关,重新修订;对宣传发动不充分,人员认识不到位的要重新补课,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2)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消极应付、未建立安全台帐、未落实治理资金的,该停产整顿而未停产整顿的,要依照规定追究有关乡镇的责任。
四、整治内容和措施
(一)对煤矿企业的整治
1、未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无任何证照擅自生产经营列入关闭取缔的煤矿企业不存在,因此不涉及整治。
2、证照不全列入停产整顿的煤矿企业分别是:亿容达煤业有限公司、阳煤集团长沟煤矿、永生煤业有限公司。对上述三座煤矿县煤矿专项整治检查组要逐个进行检查诊断,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第一组:负责义兴镇区域内煤矿专项整治的检查
组 长:申光平
副组长:李 锐
成 员:张海维、李爱军、王维新、张献斌
第二组:负责李阳镇、牛川乡区域内煤矿专项整治的检查
组 长:穆秀峰
副组长:赵元堂
成 员:孟亚雄、陈胜华、赵贵荣
第三组:负责喂马乡区域内煤矿专项整治的检查
组 长:张瑞清
对各检查组的检查结果,要分类汇总,经检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上报市领导组,并在县有线电视台进行公示。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各级各部门、各检查组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清醒认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对所检查范围全面进行检查,真正查出生产经营单位在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煤矿 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 通知
报:市煤炭局、县政府办、韩副县长、郭助理
送:本局领导及有关股室 留存
和安监煤[2009]3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煤管站、各煤炭生产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09]3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号)、《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煤炭局晋中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9]25号)精神,根据《二OO九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安监煤[2009]2号)和“5·6和顺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动员会议”具体要求,为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现就第三阶段有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①对于证照虽然不全,但建设立项经过国家或省、市、县有关部门批准,相关证照正在办理过程中的煤矿企业,确定为保留矿井,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但在未依法取得全部证照之前,不得擅自从事生产活动;
②对于虽然取得部分证照,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列入关闭名单,由县政府组织实施关闭。
一、组织机构
切实加强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煤矿专项整治领导检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郝占明(县安监局、煤炭局局长)
副组长:田会明(县煤炭中心副主任、安监大队大队长)
申光平(县煤炭局副局长)
张瑞清(县煤炭局副局长)
穆秀峰(县煤炭中心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三个检查组:
副组长:付和平
成 员:陈 勇、贾保林、安利庆
二、整治时间
从二○○九年五月一日至十月三十日,为期六个月。
三、工作目标
在第二阶段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由县煤矿专项整治检查组对我县的3类煤矿实施分类整治,对列入关闭名单的煤矿彻底实施关闭、对列入停产整顿的煤矿责令其停产整顿、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强日常监管;同时配合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的省、市、县三级联动专项整治检查。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监管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改善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全县煤矿安全生产。
③对已取得有关证照,但在检查中,发现其严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有关证照的,一律列入停产整顿矿井范畴,并报请县有关部门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由有关发证部门依法审查处理,同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乡镇煤管站的检查
1、检查内容
(1)是否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周密的安排部署,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2)是否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整治步骤与县政府是否保持一致;(3)是否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无一遗漏排查摸底;(4)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关闭取缔;(5)证照不全或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停产或停业整顿;(6)对正常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监管措施;(7)对“三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登记造册、分类整治,并进行公示;(8)安全工作格局建立情况;(9)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10)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签定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是否签定;(11)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建立;(12)是否落实重点企业的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13)是否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例会;(14)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落实到位;(15)安全生产“八项制度”是否建立;(16)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人员配备是否满足工作需求;(17)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建立、应急预案是否编制、是否进行演用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19)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对不认真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进行事前责任追究;(20)对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进行处理,按时限结案。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没零钱。”你看得出我擦了粉吗?虽然你身上喷了古龙水,但我还是能隐约闻到一股人渣味儿。既宅又腐,前途未卜。既宅又腐,前途未卜。你被打胎后是怎么从垃圾桶里逃出来的?史上最神秘的部门:有关部门。不可否认,马赛克是这个世纪阻碍人类裸体艺术进步最大的障碍!
2、严格检查,严格把关。确保第二阶段工作任务落在实处。各检查组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帮助指导企业认真整改。对专项整治方案不完善、不对路、不具体的,要责令企业补充完善,严格把关,重新修订;对宣传发动不充分,人员认识不到位的,要重新补课,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对开展自查自整工作不认真,消极应付、未建立安全台帐、未落实治理资金的,该停则停、该罚则罚。对发现重大隐患的,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实施挂牌督办。
3、强化督查,及时上报。各乡镇、归口牵头整治部门每半月对所辖区域、所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检查一次,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整治情况,分别于每月15日、30日前以书面上报县安委办。
4、严格责任,事前问责。对存在该取缔而未取缔、该停产整顿而未停产整顿的,要依照规定追究有关乡镇和部门的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工作不认识,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视同事故进行事前问责。对有关责任人该约谈要按约谈制度执行。对整治过程中,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共印50份
3、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列入正常生产的煤矿企业共28个,县煤矿专项整治检查组要对每个煤矿进行检查诊断(17项检查内容),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①对于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且整体符合安全条件的煤矿企业,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
②对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由驻矿人员监督企业限期完成整改;
(3)对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视同事故进行事前问责,对有关责任人,要按约谈制度执行。
(4)对整治过程中,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相关和人员的责任。
具体检查在检查中,要分别所检查煤矿及分类整改情况详细列表登记,并由检查人员、检查组组长签字后存档备案。
5、重点突出,分类整治。重点检查所属区域内非法企业是否关闭取缔;列入停产整顿的企业是否落实整顿措施,落实盯守责任人;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6、搞好总结,整治到位。各检查组检查时,要做到“三个好”做好检查记录、填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表》、写好大检查书面总结,在五月二十一日必须交县安委办,同时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进一步引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