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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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1篇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
一直以来对于美国文学抱有偏见,甚至在读了这本被誉为经典的小说之后,还是难以认同因为村上大肆赞赏的菲茨杰拉德和钱德勒。

说实话,我觉得无论是美国戏剧,诗歌,还是小说,都远不及好莱坞电影的影响大,我本人就喜欢美国电影胜过他们的文学。

象美国这样一个被拿破仑评价为,无称帝必要的真正的平民国度,是没有那种属于古老传统孕育下的,贵族的,文人的经典作品的。

美国人从他们的英国祖先那里继承了英语民族特有的实用和经验主义思维方式,又屏弃了他们的等级意识,以一种不同于左岸布尔乔亚的打趣的老狄更斯式的对于聪明人和知识分子的不屑和日尔曼语族那种冷峻的实利的态度对待艺术。

没有金字塔,没有凡尔塞,没有建筑,没有艺术,有的只是清教徒的实用和理性,仅有的几个散发着一点真正的人文精神和贵族气质的作者都不是受到广大民众欢迎的,美国是马克吐温的美国,淳朴,简单,自然,大度。

有人说过,意大利语适合歌唱,法语适合与女士谈话,德语适合严谨的科学研究,只有什么都不会的人才会去学英语。

法国人是一向贬低英语的,戴高乐甚至拒绝讲英语,有个笑话说假如你掉进塞那河可以用任何语言呼救——就是不要用英语。

英语之所以被广泛使用,我想这当然要归公于大英帝国早年的无限辉煌,但是英语也的确具有印欧语系众多的语族中独特的优势。

它具有日耳曼语族那种明晰与简练,语法结构也相对简单易学,是适合所有民族沟通的语言。

简单,明了,实用,是英语的特色,是最适合谈生意的语言,所以它就少了拉丁语系那种热烈的感情,缺乏那种栩栩如生的吸引力,比如大仲马的天才,也不具有俄语那种繁复的语法结构塑造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凝重与托马斯曼德语的深沉,所以在阅读英语文学作品的时候,即使在莎士比亚的剧作的时候,也少有激情肆意的时刻——那点激情似乎是朱生豪先生给予的,即便在拜仑那里也
能够感到一种苏格兰长老派教徒的拘谨。

所以英语文学是一种本质上冷静和理性的文学,它最经典的文学作品我以为正是那些平铺直叙的不带任何修饰的具有简洁,冷静,散文式抒情的作品。

奥斯丁的作品最能体现这种语言的规范与完美。

对于延续了这种风格的美国文学,我以为也是如此。

辛克莱路易斯是第一位真正被世界承认的美国作家,他的作品就很能够体现这种所谓的美国文学的特色。

美国小说具有的粗糙和乏味的特点,也是通病,我承认自己不喜欢海明威,不认为他的作品有多大的艺术价值,他更象是一个记者和冒险家,所以我总认为阅读美国的小说还不如读那些早期的讲道集,国会演讲,或者干脆看报纸和电影来的有趣。

我觉得英语在美国人那里更加的平民化和商业化,用这种语言写出来的小说也更加通俗和简单。

虽然这另人在很大程度上感到失望,正象斯汤达所说,对我来说,金钱不是一切,民主的味道过于苦涩。

相信许多人知道伟大的盖茨比是因为那个日本人。

不过笔者知道此书和作者是因为早年看过的一捕描写菲茨杰拉德生平的电影,是我很喜欢的派克和黛波拉科尔演的。

所以在看了电影之后就跑到书店买了本夜色温柔,说真的看了两遍也不太懂。

觉得味同嚼蜡,叙述冗长混乱,过后除了那个诗意的书名就忘了。

本书不愧是作者的代表作,也是至今我读到的他写的最好的小说,因为正象他本人所说,他把自己真实的灵魂留在了作品中,即便只是这个优点,它也不会被遗忘。

其实,这部小说的的经典之处一是在于其语言的简洁明快,流畅自然,宛如一篇优美的散文,很象是那个时代轻盈忧郁的狐步舞曲的风格,难得的是菲茨杰拉德身上有一种美国东部新英格兰贵族的气质,这种东部沿海老钱的一点点冷淡和南部旧家的优雅似乎冲淡了他的西部牛仔风度。

在他的笔下,总是一个忧郁的理想主义者为冷酷的女人和残酷现实摧毁的故事。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

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

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
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

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
盖茨比与黛茜的恋爱和分手本来是个很普通的爱情故事。

但作者出手不凡,把盖茨比热恋的姑娘当作青春、金钱和地位的象征,当作追求富裕物质生活的“美国梦”的手段。

盖茨比为了追求黛茜耗尽了自己的感情和才智,最后葬送掉自己的生命。

他天真地以为:有了金钱就能重温旧梦,赎回失去的爱情。

可惜,他错了。

他看错了黛茜这个粗俗浅薄的女人。

他看错了表面上灯红酒绿而精神上空虚无聊的社会。

他生活在梦幻之中,被黛茜抛弃,为社会冷落,终于铸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盖茨比是20年代典型的美国青年。

他的遭遇正是欢歌笑舞的“爵士时代”的写照。

作者为小说设计了一个“双重主人公”尼克·卡罗威。

他的重要性在许多方面不亚于主人公盖茨比。

他既是故事的叙述者和评论者,又是小说中一个重要人物。

他与矛盾着的双方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他是盖茨比的邻居和朋友,又是黛茜的表哥、汤姆的同学,还热恋着黛茜的好友乔丹。

他充当了盖茨比和黛茜分别5年后重新见面的牵线人又成为盖茨比重温旧梦的批评者和他惨遭杀害的同情者。

他虽然跻身于长岛豪华的住宅区,但他既不是汤姆所代表的“荒原时代”的精神世界的公民,也不是盖茨比所代表的盲目崇拜黛茜的脱离现实的梦幻世界的同路人。

他代表美国中西部的传统观念和道德准则。

他对于盖茨比追求失去的幸福的梦幻有许多中肯的批评,对于讲究外表而内心卑俗的汤姆和黛茜则进行了公正的鞭挞。

盖茨比死后,昔日的宾客一个也不露面,黛茜则陪丈夫远远离去,尼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社会的虚伪和无情,使读者对于盖茨比所追求的美国梦的必然破灭有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仿佛书中发生的一切都是尼克的亲身见闻,不加虚饰,令人感到亲切可信。

尼克和盖茨比两人从陌生
到认识,感情上既有距离,又有融和,富有多种层次的结合和区别,写得脉络清晰,恰到好处。

这种把不同的观点巧妙地统一在一部小说中,使作品具有深刻的内涵和严密的结构,正是作者独特的艺术成就。

作者在叙述中还运用了许多丰富生动的比喻,使人物的感情起伏和场景的变换增添了抒情的色彩。

精采的比喻常常被用来渲染梦幻的气氛,表达精神的空虚。

如尼克初次到汤姆家,看到黛茜和她女友贝克坐在沙发上“活像浮在一个停泊在地面上空的大气球”,后来才“慢慢地降落地面”。

盖茨比在家里第一次与黛茜重逢时伸手去抓她的手,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他的梦幻。

“不断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

这些梦幻是“牢牢地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的”。

内涵深刻的比喻把盖茨比对“美国梦”的追求描绘得维妙维肖,跃然纸上。

小说还运用了象征的手法来揭示人物内心的活动与环境的冷酷。

比如:西卵码头尽头有一盏绿灯,盖茨比常常在晚上孤独地望着它,伸开双手想去拥抱它——那青春和爱情的象征,仿佛是黛茜的化身。

小说末了,尼克又想起了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似乎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实际上却可望而不可即,他的梦想已经远远逝去了。

又如书中六次出现的“埃克尔堡大夫的眼睛”是蓝色的,“若有所思,阴郁地俯视这片阴沉沉的灰堆”。

它象征不幸和灾难。

在情节发展的关键之处,这双眼睛好像复活了,它仿佛看着盖茨比去跟汤姆摊牌,又预见到威尔逊要去杀死盖茨比。

浑身铜臭的黛茜爱穿白色的上衣和裙子,宛如纯洁可爱的天使,其实她的灵魂污点斑斑。

这象征纯洁的白色像一面洁白的镜子,把她的灵魂深处暴露无余。

盖茨比重温旧梦的幻想一去不复返了。

作者用五光十色的音符谱出了一曲凄怅的悲歌,给人留下无限的思索。

盖茨比的死是整个故事的高潮,他莫名其妙开始的神话并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结束,他的父亲来到他的别墅后惊呀不已,强烈的自豪感已经掩埋了他的悲伤。

就这样,盖茨比的葬礼在他父亲赞叹声里开始,亦在这种赞叹声里结束。

菲茨杰拉德的想象到了故事的结尾似乎枯竭了,或许他是想彻底
讽刺富人阶层的胆小与懦弱,在盖茨比的葬礼结束后,无论是关于尼克与乔丹恋情的最终交待,或者是尼克与汤姆重逢后关于盖茨比死因的推断得到证实,都显得多余而又生硬,并且切断了读者刚刚展开的联想。

尼克的独白是无力的,他想起盖茨比戏剧性的一生,想起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想起那些可悲的争论和逐渐远去的城市灯光,他的内心一片孤寂。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3
上个假期,儿子给我推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读完之后很后悔现在才读这本书,但是一想到没有错过这本书,也就淡然了。

也许每个人都跟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爱情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幻想。

即使现实把自己折磨得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

年轻时的盖茨比跟黛茜深深相爱,但是自己贫寒的家境跟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

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跟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跟她长相厮守。

但是一个人即使非常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

盖茨比的地位跟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跟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不过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

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

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希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

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美好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

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

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现在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现在的他有足够的金钱跟地位满足她;看见现在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助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跟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

黛茜
很绝望,但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

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

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悲剧的导火索,在盖茨比跟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

情急之下撞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

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

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

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

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跟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

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理想世界跟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一个活在美好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

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

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

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

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

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

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

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

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跟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跟情欲的符号。

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
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

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

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

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

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

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

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

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

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

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4
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

“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


盖茨比苦等了五年,买了一座豪宅,在那里把星光施予来来往往的飞蛾——目的只是在某天下午到一个陌生人的花园里“转一下”。

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

当我坐在那里对那个古老的、未知的世界思索时,我也想到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对岸黛西家码头上那盏绿灯时,他是多么的惊奇。

他走过了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唾手可得,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

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远他而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在那里合众国的黑色原野在夜色中滚滚向前伸展。

盖茨比相信那盏绿色的灯。


是一年一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那个美好未来的象征。

从前它从我们面前溜走,不过那没关系--明天我们将跑得更快,手臂伸的更远,总有一个明朗的早晨……
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而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读完之后我脑子里就冒出来马老板的一句歌词: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

前言中,姚乃强先生一直强调这是菲茨杰拉德在讲一个美国梦。

通过写那个时代美国社会种种腐败现象,感受菲氏对二十年代美国表面繁荣的忧心,写因为时代的不同,美国梦的破裂,写东西部的差距和冲突。

“当我坐在那里对那个古老的、未知的世界思索时,我也想到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对岸黛西家码头上那盏绿灯时,他是多么的惊奇。

他走过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唾手可得,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

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远他而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在那里合众国的黑色原野在夜色中滚滚向前伸展。


而我更中意的是小说里讲述的爱情故事。

“当黛西洁白的脸贴近他的脸时,他的心越跳越快。

他知道他跟这个姑娘亲吻,便把他那些不可言喻的憧憬与她的生命气息永远结合在一起了。

他的心像上帝的心一样专一,绝不可痴心旁骛。

因为他等着,再倾听一会那已经在一颗星上敲响的音叉。

然后,他亲吻了她。

经他的嘴唇一碰,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他诉说的一切,以及他黯然神伤的表情,使我回想起一点什么……我很久以前在什么地方听过的一个迷离恍惚的音调,几句零落的歌词。


迷离恍惚,歌词零落。

作者自己其实已经通过尼克卡拉韦这个视角把这份美好初恋看穿。

这仅是存于盖茨比心里的美好。

可就是为了这份美好,盖茨比一直在努力,直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他站在那里双手插在口袋里,仰望像洒落的胡椒粉般布满夜空的银色繁星。

我以一种奇怪的方式朝幽暗的海边望去,那里除了一盏
绿色的灯之外,什么都没有。

灯光微弱又遥远,也许那时一个码头的尽头。


河对面是黛西的房子,里面住着她和她的丈夫。

盖茨比远远地望着,他知道总有一天,他会再次与黛西相遇,再次接着初恋那美丽的场景,接着把生活重新来过。

作者这个可恶的家伙又通过尼克卡拉韦这个视角把这份惦念看穿,对面什么都没有,也许那是一个码头的尽头。

突然巨大的悲哀袭来。

其实什么都没有。

盖茨比怀着这份惦念,望了四年。

“整个夏天的夜晚我邻居家的音乐声不绝于耳。

在他的蓝色花园里,男男女女像飞蛾一般在笑语、香槟酒和星光中来回晃悠。

下午涨潮时,我看到他家的客人从搭在木筏上的高台上跳水,或者在晒得发烫的沙滩上晒日光浴,同时两条汽艇划破海湾的水面,拖着滑水板在飞溅的泡沫中破浪前进。

每逢周末,他的那辆罗尔斯罗伊斯轿车就成了公共汽车,从早上九点到深更半夜穿梭来往,接送从城里来的一批批客人,而他的那辆旅行车则像一只敏捷的黄色甲壳虫蹦来跳去接送所有的火车班次。

到了星期一,八个仆人,外加一名园丁,用拖把、刷子、锤子和修枝剪苦苦干上一整天,收拾头天晚上留下的一片狼藉。


这是个盛大的宴会,盖茨比每周都要举行。

很多人都没有接受邀请。

有的时候,他们从来到走,压根没
有见过盖茨比。

他们就是一心奔着晚会来的。

其中很多甚至每次都来,吃饱喝足,然后对盖茨比先生大骂一番,骂到痛快后,开车离开,然后下一次再来。

盖茨比可能打心底里就看不起他们,尽管都标称社会名流,无非就是一些混吃混喝的家伙罢了。

他心里想的只是能见到黛西一面,于是宴会一如既往,终于因为我尼克卡拉韦和黛西兄妹的关系,黛西来了。

“这些衬衫多美,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这么美的衬衫。


这是盖茨比和黛西见面后,黛西的话。

重重的一个伏笔,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没有见过这么美的衬衫。

其实你早已经见过比衬衫美
10倍100倍的这么美的爱情,但仅是见过而已,你满足于见过,然后就像丢掉旧衬衫一样丢掉了,嫁给了名气和力气都称职的汤姆。

再次见面,眼中仍然是漂亮的衬衫。

“要不是有水雾,我们可以看见海湾对面你家的房子,你家码头的尽头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绿灯。


我不敢想象盖茨比先生说这话时有多么辛酸,他知道黛西只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主义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

而他自己心里却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绿灯,那是他这些年源源不竭的动力。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5
英国作家狄更斯曾说,很多书存在的价值,就仅仅在于它的封面。

而菲茨杰拉德的这部名著,确是完全相反和不同的。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有一段经典台词,“你知道,有些鸟儿是注定不会被关在牢笼里的,它们的每一片羽毛都闪耀着光辉”,用来形容《了不起的盖茨比》这部小说再贴切不过。

在人际关系中,人们总想学习一种一开口,就能吸引注意力的交流法则。

而这本书的开头就做了一个很好的蓝本诠释,作者使用的一个技巧是直达心灵,或者叫走心。

“在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

他对我说:“每当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的条件。


看到这样的文字,阅读者即使知道小说是虚构的,但还是会有兴趣去了解,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如果读小说仅仅就是跟着故事人物,自我代入跌宕起伏一般,那是贪图一时畅快,而倘若要真正读好一本书,还是需要多角度去分析。

想从三个侧面来谈谈,为何会有这样一部小说?
首先谈谈菲茨杰拉德这个人,“盖茨比”对他而言,会有强烈的自传色彩。

他1896年出身于明尼苏达的一个小商人家庭,属于一个中产阶级,但他的外貌突出且才华横溢,念书非常努力,最后进入了普林斯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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