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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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
《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读书报告
《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是卡尔·马克思的第一篇政论性文章。

同时是马克思系统阐述出版自由思想的开始。

1840年,普鲁士老国王逝世,以“浪漫主义”蓍称的威廉四世即位。

他于次年颁布了圣诞敕令:放宽书报检查,人们无不以为盼望多年的出版自由,要由国王的恩准而现了。

在一片欢呼和谢恩声中,只有马克思发出了声讨圣诞敕令的檄文,揭露了新国王在自由主义外衣下控制自由出版物的险恶用心。

马克思于1842年写下了《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普鲁士专制政府扼杀新闻自由的狰狞面容,深刻揭露了检查令所谓的“自由主义”的“虚伪”本性。

他认为书报检查论只制造改善的假象,而不从本质上去改造事物本身,只是愚弄大众的一纸空文。

他在这篇文章中全面阐述了对出版自由的崭新的思想主张。

开篇以“我们不是那种心怀不满的人,不会在普鲁士新的书报检查法令公布之前就声明说:即使丹纳士人带来礼物,我还是怕他们。

”,表现出对当世书报检查论的不满,进而更深一步分析法令本身,深刻的透析给当时渴望新闻出版自由的人民大众以当头棒喝。

紧接着详细分析法令的主要条文,深入揭露它的欺骗性和反动性,引用检查令的原文:“为了使新闻出版现在就能摆脱那些未经许可的、违背陛下旨意的限制,国王陛下曾于本月10日下诏王室内阁,明确反对使写作活动受到各种无理的约束。

国王陛下承认公正的、合乎礼貌的公众言论是重要的而且必需的,并授权我们再度责成书报检查官切实遵守1819年10月18日书报检查法令第2条的规定。

”,针对书报检查论的内容进行具体,凡是政府的命令都是真理,而探讨只不过是一种既多余又麻烦的,揭示新闻出版自由完全是莫须有的事情。

而他恰恰认为没有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是泡影。

文中,马克思一条条的详细分析法令。

新的书报检查令规定:“书报检查不得阻挠人们对真理作严肃和谦逊的探讨,不得使作者受
到无理的约束,不得妨碍书籍在书市上自由流通。

”统治者表面上确实是对出版自由进行了保障,但是马克思在《评》中对“严肃和谦逊”提出了质疑,真理本身如光芒一样,是不可能谦逊的,对谦逊的讨论的限制,实质上是限制了对真理的探寻;而严肃则是对个人风格的一种限制,法律准许你写作,但是你必须用严肃的风格去写作。

马克思对此辛辣地嘲弄道:“我是一个幽默家,可是法律却命令我用严肃的笔调。

我是一个激情的人,可是法律却指定我用谦逊的风格。

”马克思分别对严肃和谦逊进行了客观的有力的驳斥,这样看来,所谓的新的书报检查令,就是统治阶级在玩文字游戏,实质上仍然是对出版自由的限制。

从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已经对出版自由有了自己的看法——即对真理自由探讨的自由。

在这期间,真理需要经过怀疑,不确定等等过程,然后再众人的探讨中寻得最终确定的真理。

新的书报检查令指出,“与宗教的一般原则相违背的一切均应杜绝,不管个别宗教党派和国内允许存在的教派的见解和教义如何。

”“凡以轻佻的、敌对的方式反对一般的基督教或某一教理的行为,均不应容忍。

”马克思对此指出,这不过是这其实是给新闻出版加上了新的枷锁。

表示这个法令本身就是矛盾的。

实际上是要保护基督教,使宗教的特殊本质成为国家的标准。

政治原则和基督教原则究竟应该如何界定,马克思指出其实新的书报检查令并没有摆脱宗教的痕迹。

同时马克思对新法令中对批评政府必须是善意的倾向进行了驳斥,这种说法实际上是剥夺了对政府的监督权美其名是善意的,但是什么才是善意的?这其中的文章可大了。

新的书报检查令还规定,“凡使用侮辱个别人的词句和作出败坏其名誉的判断的作品,均不得发表。

”马克思犀利的指出,这其实是对报刊批评和监督权的剥夺,因为如此一来,报刊不仅剥夺了对官员进行任何监督的可能性,而且被剥夺了对作为许多个别人
的某一阶级而存在的制度的可能性。

如此看来,马克思对于报刊的功能是十分明确的,认为报刊具有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马克思反复提及新闻出版自由。

新闻自由之艰难,主要在于权力的不平等格局。

实际上,任何统
治阶层都会把限制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作为稳定统治秩序的一个重要根基,正所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中国如此,西方亦然。

新书报检查令是虚伪自由主义的杰作。

它既要在表面上扩大出版自由,又要在实际上加强控制,因而不能不自相矛盾。

马克思以锋利的笔调,尖锐地揭露了这个法令中的矛盾百出和“头足倒置”的条文。

新闻出版被剥夺了批评的权利,可是批评却成了政府批评家的日常责任。

马克思认为:“出版法就是出版自由在立法上的认可,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别人的任性的性质。

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而“没有关于出版自由的立法就是从法律自由领域中取消出版自由,因为法律上所承认的自由在一个国家中是以法律形式存在的。

”也就是说,只有被法律保障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因此,“检查”媒体的体应该是法律。

马克斯认为,出版自由是保障真理的基础性条件,出版自由不是个别人物或是个别阶级的特权,而应该是,而且必须是人类精神的特权。

而报刊应该是人民思想感情的表达者,是介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第三个因素,对政府有批评和监督的权利以及义务。

他总结说,“治疗书报检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因为这种制度本身是一无用处的,可是它却比人还要威风。

”所谓的法令,永远只是统治者为了巩固统治而制定的有利于统治阶级利益的“书面道德”,而这种道德对于人民来说往往是被动的,所以说书报检查法令或者是制度本身就是没有存在的必要的。

在这个倡导言论自由的时代,“每一滴露水在阳光的照射下都闪耀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不得不说马克思的观点仍然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马克思用自己的叙述告诉我们没有绝对的新闻出版自由,相对的新闻出版自由又受到种种限制,那我们应该如何行使这种自由呢?这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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